煤矿爆破安全与管理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是针对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而制定的一套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
1. 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确定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爆破方案并报批,编制爆破作业计划,落实人员、材料、设备等准备工作。
2. 爆破作业前的安全措施:严格按照作业计划组织人员,合理安排作业区域,确保井下矿井通风畅通、无可燃气体和有害气体超标。
3. 爆破装置与器材的选择和使用:根据井下工作环境和作业需求,选择适当的爆破装置和器材,并确保其质量可靠、安全运行。
4. 爆破作业的组织与指挥:合理安排人员的作业位置和任务,指挥作业过程,确保每个工序的安全进行。
5. 爆破作业中的安全控制措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6. 爆破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和整改:爆破作业结束后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填写相关记录。
7. 爆破作业的安全培训和告知:对参与爆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告知,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8. 爆破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对发生的爆破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进行事故处理和记录。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障矿井爆破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完成爆破作业任务。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井下爆破安全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长对本矿井下爆破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矿长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部负责井下爆破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井下爆破作业进行现场监管。
3. 爆破作业队负责井下爆破作业的具体实施,负责爆破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爆破作业现场的管理。
4. 机电科负责井下爆破设备、器材的采购、检验、维护和保养。
5. 供应科负责井下爆破材料的采购、储存、发放和回收。
三、爆破作业安全管理1.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矿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爆破作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取得爆破作业资格证书。
3. 井下爆破作业前,必须编制爆破作业方案,经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4. 井下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爆破器材。
6. 爆破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救护设备,确保应急处理能力。
7. 井下爆破作业应严格按照爆破作业方案进行,严禁擅自改变爆破设计方案。
8. 井下爆破作业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周边环境,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矿长。
9. 井下爆破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
四、爆破器材管理1. 爆破器材的采购、储存、发放、回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矿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 爆破器材的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设施。
3. 爆破器材的储存、发放应实行专人负责,严格登记制度。
4. 爆破器材的运输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部应定期对井下爆破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爆破作业队应每月对爆破作业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管理制度煤矿是我国紧要的能源资源之一,而煤矿井下爆破作为提高采矿效率的紧要手段,也不可避开地会带来肯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必需建立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煤矿井下爆破安全管理制度的订立及实施。
一、订立煤矿井下爆破安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保障人身安全。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既涉及到工人的安全,有时也会关系到四周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因此必需确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科学化的安全防范。
2.提高采矿效率。
千钧一发的工作安全氛围并不会给煤矿的生产和经济带来利润和增长,只有采矿效率得到科学化的提高,才有可能实现煤矿的盈利和进展。
3.合法合规经营。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涉及到多个方面的管理和规范,为了保证矿区的合法合规经营,必需建立一套严密的管理制度。
二、煤矿井下爆破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1.确定风险防范标准。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具有肯定的不安全性,为了防范风险,必需确定防范标准,包括安全工艺流程、设备配置要求、相关的标准规定等。
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爆破安全技术规范、井下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罕见事故应急预案等。
同时,要对井下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问的培训和教育。
3.设立安全管理机构。
为了保证矿区安全的管理和运营,必需设立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
4.完善设备配置。
为了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和高效,必需配备符合要求的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5.加强监控。
在矿井爆破作业过程中,需要进行监控和记录,以确保安全和质量的要求。
全部监控信息要适时汇总、整理和管理。
三、煤矿井下爆破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1.全员参加。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必需做到全员参加,从领导到员工,每个人都要严格遵守制度的要求,并确保管理制度的科学化、高效化、规范化。
2.加强安全教育。
在矿工入职培训、定期培训和日常活动中,要加强安全学问宣扬和教育,确保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为了确保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以及矿山环境的保护,本公司特订立以下九条规定,并要求全体从事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员工严格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责任与权限1.公司领导应明确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责任与权限,并将其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中。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负责,并严格依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第二条:作业前准备1.任何一次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前,必需订立认真的作业方案,并由相关负责人批准。
2.在开始爆破作业前,必需对工作面进行全面地检查和评估,确保安全条件符合要求,防止火源存在以及有毒有害气体等因素的影响。
第三条:爆破作业现场安全1.井下爆破作业现场必需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牌,并配备充分数量的紧急救援设备。
2.爆破作业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或其他可能引发爆炸的行为。
3.作业人员必需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呼吸器等防护设备。
第四条:爆破器材管理1.爆破器材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使用前必需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2.爆破器材必需由特地的人员进行保管和管理,严禁私自使用、转借或逾期使用。
3.损坏或过期的爆破器材必需及时报废,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爆破药剂管理1.爆破药剂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使用前必需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2.爆破药剂必需由特地的人员进行保管和管理,严禁私自使用、转借或逾期使用。
3.损坏或过期的爆破药剂必需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爆破作业人员培训1.全部参加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包含爆破作业流程、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
2.对于新员工,必需进行全面的入职培训,并由经验丰富的人员进行引导,直到其具备独立操作本领。
第七条:爆破作业验收1.爆破作业完成后,必需进行验收,并将验收记录存档。
2.验收时应检查作业面和巷道的情况,确保未发现残留的爆破药剂,确认作业面安全后方可连续其他工作。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为了确保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和有效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本企业订立了以下九条规定,以维护工作环境的安全稳定和员工的身心健康。
第一条安全责任制度1.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由企业总经理全权负责,订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职责。
2.生产一线的班组长和爆破工人对作业过程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二条培训与管理1.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培训,熟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新进入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区域的员工应进行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操作。
3.员工的考核结果和培训记录应妥当保管,有需要时进行随机抽审核验。
第三条安全设备和工具1.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所使用的安全设备和专用工具必需经过质量认证,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设备和工具的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完好无损。
3.发现设备和工具有故障或损坏的,应立刻停止使用,并进行维护和修理或更换。
第四条现场安全检查1.井下爆破作业前应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确保爆破作业区域的环境安全。
2.检查包含底柱、瓦斯和煤尘等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3.井下爆破作业期间应定期开呈现场安全巡察,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性。
第五条爆破作业方案和预警措施1.每次进行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前,应订立认真的爆破作业方案,包含爆破参数、时间、地方等,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和批准。
2.爆破作业前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进行警示广播通知,确保人员安全撤离到安全区域。
3.在爆破作业完成后,应及时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无余波后,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第六条应急预案和演练1.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区域应订立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职责,保障爆破作业中的突发情况的处理及时有效。
2.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各级人员的应急处理本领和协调搭配本领。
3.演练结果应记录并进行评估,改进应急预案,确保其实际可行性。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主管部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
二、管理标准1.设立特地的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该机构由煤矿企业的法务人员、安全人员、生产人员等构成,负责订立和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2.建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包含工艺流程、作业程序、安全操作规范、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
规定每段作业前需进行预先综合安全评价,并下发相应的作业引导书。
3.实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并掌握爆破作业的安全规程和应急措施,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变本领。
4.严格掌控作业人员的素养和技能要求,对具备相应经验和技能的作业人员进行资质评定,确保其能够娴熟操作作业设备,提高作业安全性。
5.加强对井下爆破作业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配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检测仪器。
设备管理人员需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并记录相关数据。
6.订立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生产标准,规定作业人员的作业时间和休息时间。
确保作业人员的工作状态良好,减少由于疲乏引起的事故发生。
7.加强对现场施工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作业人员依照作业程序进行施工,并配备现场监督人员进行巡察和引导,及时发现和矫正不安全行为和操作。
禁止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转变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
8.加强对爆破料子和爆破器材的管理,确保其质量合格,并依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存放和使用。
禁止私自携带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爆破料子和器材。
9.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定期进行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检查。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刻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核标准1.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对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验收,并记录相关数据。
每年将安全自查和验收情况报告给企业高层进行评估。
煤矿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规定(3篇)

煤矿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规定(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爆破器材,不准使用擅自制造的炸药。
(2)进行爆破工作的群采矿山、矿点,必须设爆破工作负责人、爆破员和爆破器材保管员。
这些人员应了解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爆破技术和有关的煤矿安全知识。
(3)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4)中、4,3矿山,进行浅眼爆破时,应有爆破说明书。
其内容包括装药量、装药结构、填塞长度、起爆方法等。
(5)爆破作业地点有以下情况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通路不安全或通路阻塞;进行中深孔、深孔爆破时,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危险1i2边界上未设警戒;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6)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禁止穿化纤衣服;在大雾天、雷雨时、黄昏、夜晚,禁止进行露天爆破。
(7)装药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用木制炮棍;装起爆药包时,严禁投掷或冲击;一旦起爆药包没装到位,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应按处理盲炮的有关规定处理。
(8)进行填塞工作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禁止采用无填塞爆破;浅孔爆破时,一般填塞长度为孔深的1/3;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堵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9)炮响完后,经过充分通风,才准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10)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没置明显的标志。
地下爆破应在有关通道上设置岗哨。
回风巷应设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牌子。
(11)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在危险区的人员能够听到、看到。
爆破后,经检查确认安全时,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12)爆破员进入放炮地点后,应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现象。
如果发现有这些现象,应及时处理。
若不能处理时,应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煤矿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煤矿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煤矿安全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中,煤矿井下放炮作业是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作业的活动。
第二章井下放炮作业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应由煤矿企业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地点。
第六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应当由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的炮工进行。
所有炮工必须持有炸药炸破资格证。
第七条炮工应当熟悉煤矿井下的地质情况和工作环境,以便正确判断爆破效果和安全风险。
第八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爆破方案和工作计划,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第九条煤矿井下放炮作业应当实行严格的作业和巡检制度,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严格按照炸破规程进行,爆破时间、起爆点、爆破药量等必须符合工作计划和安全要求。
第三章井下放炮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一条井下放炮作业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
第十二条井下放炮作业区域应当设置专门的爆破区域,周围应当设置足够的防护设施,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第十三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在爆破区域内进行,严禁在安全距离以内任何地方进行放炮作业。
第十四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采取防爆电气设备和无线装置,确保爆破过程中不产生火花或电火花,避免引发爆炸。
第十五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紧急救援装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和突发情况。
第十六条井下放炮作业应当事先通知周边矿区和相邻矿区,确保相关单位和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七条井下放炮作业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撤离并报告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发生爆炸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疏散和救援,并向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