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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

《煤矿安全规程》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

第三百三十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爆炸物品领退制度和 爆炸物品丢失处理办法。 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 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测试电 阻值,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发放的爆炸物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合格 产品,并且雷管应当严格按同一厂家和同一 品种进行发放。 爆炸物品的销毁,必须遵守«民用爆炸物 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百四十七条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工作必须由固定的 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 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并在起爆 前检查起爆地点的甲烷浓度。
第三百四十八条 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并 符合下列要求: (一)炮眼布置图必须标明采煤工作面的 高度和打眼范围或者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断面 尺寸,炮眼的位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 眼编号,并用正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表示。
(五)除有运输爆炸物品用的巷道外,还必 须有通风巷道(钻眼、探井或者平硐),其入 口和通风设备必须设置在围墙以内。 (六)库房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巷道 内采用固定式照明时,开关必须设在地面。 (七)爆炸物品库上面覆盖层厚度小于10m 时,必须装设防雷电设备。 (八)检查电雷管的工作,必须在爆炸物品 贮存硐室外设有安全设施的专用房间或者硐 室内进行。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在多水平生产的矿井、井下爆炸物品库 距 爆破工作地点超过25km的矿井以及井下 不设置爆炸物品库的矿井内,可以设爆炸物 品发放硐室,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发放硐室必须设在独立通风的专用 巷道内,距使用的巷道法线距离不得小于 25m。 (二)发放硐室爆炸物品的贮存量不得超 过1天的需要量,其中炸药量不得超过 400kg。
第三百二十九条 各种爆炸物品的每一品种都应当专库贮 存;当条件限制时,按国家有关同库贮存的 规定贮存。 存放爆炸物品的木架每格只准放1层爆 炸物品箱。

工作面深孔预裂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

工作面深孔预裂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工作面深孔预裂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工作面深孔预裂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31004工作面直接顶板均为厚度约11m的深灰色水平层理,质硬性脆的粉砂岩,预计回采过程中较难冒落。

为避免采空区大面积悬顶一次性垮落后对工作面造成危害,现决定在工作面回采期间深孔预裂爆破,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如下:一、工作面顶板、机风巷及切眼状况1、该面下10煤层直接顶板为深灰色粉砂岩,层理明显,厚度11~15m;往上为灰白色砂岩、粉砂岩,厚度17~24m。

2、31004工作面切眼巷道断面为高×宽=2.9m×6.5m=18.85m2,采用锚杆网配合锚索支护,主要用于工作面支架安装,巷道布置层位:跟下10煤层顶底板布置。

3、31004工作面运输巷,巷道断面为高×宽=2.9m×5m=14.5m2,采用锚杆网支护,主要用于工作面运煤、进风。

巷道布置层位:跟下10煤层顶底板布置。

4、31004工作面回风巷道断面为高×宽=2.9m×4m=11.6m2,采用锚杆网支护,主要用于工作面运料、回风。

巷道布置层位:跟下10煤层顶底板布置。

二、深孔预裂爆破技术要求工作面正常推进3m后,采用在工作面前方深孔爆破的方法使顶板预裂。

采用切眼里帮炮眼单排布置方式,即工作面推进3米后,在切眼(回风巷侧)里帮20米后开始打眼每隔8米打一个眼,炮眼深度为12米,炮眼倾角为90度,炮眼的终孔布置在直接顶上11~15米的砂岩之中,通过连续爆破使工作面开采前方的顶板弱化预裂,待工作面推过后,采空区的顶板更加容易自然垮落。

煤矿瓦斯防爆隔爆措施(新版)

煤矿瓦斯防爆隔爆措施(新版)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煤矿瓦斯防爆隔爆措施(新版)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煤矿瓦斯防爆隔爆措施(新版)百灵煤矿为高瓦斯矿井,现正在掘进施工的10202工作面上下顺槽和正在回采的10201工作面瓦斯含量都较高。

为加强瓦斯治理,防止瓦斯积聚发生瓦斯爆炸,特制定以下矿井瓦斯防治防爆隔爆措施。

一、防止瓦斯积存瓦斯积存超限是瓦斯爆炸的前提条件,防止瓦斯积存应采取以下措施:1、健全稳定、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为机械抽出式,符合矿井煤层赋存条件和开拓布置要求。

风井配备高效通风机满足井下风量需求,通风机在合理区域内运行。

在生产中制定通风系统管理标准,根据各项指标调整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2、保证工作面有充足的风量10201综采工作面配风量为18.5m3/s,满足瓦斯涌出量、工作面温度、工作面同时工作最多人数的要求;10202两个综掘工作面配风量为7.2m3/s,普掘面配风量为5.8m3/s,满足瓦斯涌出量、局部通风机吸风量、工作面同时工作最多人数的要求。

3、杜绝掘进工作面停风加强掘进工作面供风管理,杜绝无计划停风,10202工作面上下顺槽综掘面配备FBD/45×2型矿用隔爆型对旋式局部通风机,普掘面均配备FBD/30×2型矿用隔爆型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均能实现主风机停止运转,备用风机自动进行切换运转功能,杜绝工作面停风现象。

4、积极开展瓦斯地质研究预防瓦斯事故积极进行瓦斯地质研究。

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矿山开采工作也在不断改进。

井下爆破作为目前较为普遍的采矿方式之一,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等优点。

然而,在井下爆破作业中,安全问题也十分突出。

如果不重视安全技术措施,在井下爆破中就很容易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

因此,此文档将介绍井下爆破中常见安全技术措施。

1. 前期勘探在进行井下爆破之前,必须进行前期勘探工作,了解井下矿体的情况、确定矿体的走向、倾向。

这样可以准确控制爆破炮孔的位置和布置,以避免井下爆破炮孔因布置不当而导致的事故。

同时也可以有效的减少对井下工作人员的伤害。

2. 安全疏散区域的设置在进行井下爆破的时候,必须对井下人员进行合理的安排,制定逃生预案。

设立安全疏散区域,远离爆破现场,将人员和爆破区隔离。

同时,也要做好现场监控,通过监控设备及时了解井下工作的情况。

3. 良好的通风条件在井下爆破作业中,由于爆破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如果不及时排出,人员易受到气体的侵害。

因此,要求现场通风良好,预先准备好各种通风设备,保证废气能够及时排出,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4. 确定合适的爆破方式在井下爆破作业中,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爆破方式,避免过度爆破,造成设备的破坏,甚至引起人员伤亡,导致更大的损失。

同时,要在爆破前进行充分的规划,确保爆破效果达到最佳状态。

5. 进行安全教育为了让井下工作人员了解井下爆破的危险性及安全防范意识,必须开展针对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教育。

教育的内容要针对性强,主题明确,采取多种教育形式,使广大员工深刻认识井下爆破的重要性和安全意识。

6. 常规检测与维护在井下爆破后,必须及时检测井下设备的完好情况,确保工作区域安全。

在进行井下爆破作业前,也必须对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爆破设备的使用状况以及有无损坏,以及在使用前是否进行过充分的检验。

7. 安全资料的备份在井下爆破作业中,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紧急事故应急预案。

同时,对井下爆破作业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对爆破过程中的数据进行备份。

2024年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4年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4年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井下爆破工作场所的安全, 保护爆破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提高施工效率, 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井下爆破工作中的爆破作业人员、班组长、施工监督人员等。

第二章工作条件第三条工作环境1.确保井下通风条件良好, 有足够的新鲜空气流通。

2.在井下建立合理有效的照明设施, 保障工作区域光照充足。

3.井下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指示爆破区域和禁止区域。

第四条工作设备1.爆破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经过合格检验, 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2.井下应配置专业合格的爆破人员,确保操作正确。

第三章作业安全第五条作业准备1.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教育知识和技能, 持证上岗。

2.提前组织协调, 明确爆破区域和禁止区域, 并对相关区域进行围堵和密封。

3.确保工作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佩戴。

第六条爆破方案1.爆破方案应由专业团队制定, 并进行相关评审和备案。

2.爆破方案中应包括安全措施、爆破参数、爆破序列等详细内容。

第七条指挥调度1.设置专业的施工指挥部, 明确指挥人员职责。

2.指挥人员应具备丰富的爆破作业经验和安全管理能力。

3.按照爆破方案指挥作业,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可控。

第四章作业操作第八条爆破设备操作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并严禁违章操作。

2.确保爆破设备的电气、液压、气动等系统正常运行,不得存在故障和泄漏现象。

第九条安全措施1.禁止在爆破区域以外任意停留和通行。

2.在爆破前必须做好设备和爆破区域的清点和核对工作。

3.在爆破作业期间,必须设立安全警戒线,并设置专人负责警戒工作。

第十条紧急情况处理1.发生紧急情况时, 应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 及时报告并组织抢救。

2.火灾和安全事故时应按照预案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管理责任1.井下爆破工程由专业企业进行管理, 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2024年井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2024年井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2024年井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在进行井下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爆破工程设计方案、爆破区域环境、设备状态等。

在确认各项条件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进行爆破作业。

在进行爆破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证书和经验,且须全程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

在爆破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检查确认。

爆破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爆破现场,确保没有遗留危险物品。

清理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也要对爆破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没有安全隐患。

在井下爆破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

爆破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总之,在进行井下爆破作业时,安全第一。

所有的操作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严格依照规程进行。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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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井下爆破是煤矿、金属矿山等领域中常见的采矿方法之一。

在井下爆破过程中,需要采取多种安全技术措施,以防止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难。

本文将介绍井下爆破的三项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钻孔、爆破参数设计和矿井通风,以及这些技术措施的作用和实践。

一、安全钻孔安全钻孔是井下爆破过程中最为基础的安全技术措施,也是防止事故和灾难的首要措施。

安全钻孔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和角度,以避免爆破过程中出现照片飞溅、冲击波扩散等危险情况。

此外,钻孔也需要采用合适的刻度和模板,以确保钻孔精度和钻孔深度,从而防止爆炸药物的过多或不足,导致爆炸威力过大或过小的情况。

二、爆破参数设计爆破参数设计是井下爆破过程中的核心技术措施,它直接关系到爆破参数的正确性、爆炸效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在爆破参数设计中,需要根据不同爆破场地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爆炸物质、爆炸方式、爆破参数等,从而确保爆破效果、减少爆炸造成的噪音、震动、管道和设施的损坏,并避免爆炸物质的泄漏和污染等情况。

三、矿井通风矿井通风是井下爆破过程中的另一项重要安全技术措施,它主要是为了保证爆炸所产生的热、烟、气体等等及时排出,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在矿井通风中,还需要合理规划风道和出风口的位置和数量,以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

同时,也需要及时清洁井下通风系统中的灰尘和污染物,以避免它们对通风系统的影响,导致通风不畅,对人员的生命和财物安全带来危害。

综上所述,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是保障矿井井下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关键手段,必须得到充分重视和广泛实施。

在实践中,应该注重安全钻孔、合理的爆破参数设计和安全通风等技术措施的实施,以及规范管理和培训教育等细节工作的加强,从而有效地预防矿井井下爆炸事故的发生。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页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安全计划方案,做好单位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及考试更是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您浏览的《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正文如下: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一)炮眼深度、角度、间距、装药量等参数要符合设计要求。

(二)要按要求进行装药,要装实,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面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

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

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严禁裸露爆破。

(三)X药和X管要使用煤矿许用X药和X管,并要按矿井瓦斯等级使用相应级别的煤矿许用X药和X管。

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三级煤矿许用X药和煤矿许用X管。

使用煤矿许用毫秒电X 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四)保证X药和X管质量合格,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X管,不得掺混使用。

(五)要按规定处理瞎炮,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按规程要求处理,瞎炮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执行管理制度要严格,要实行l一炮三检查l(打眼前、放炮前、放炮后)制度和l三人连锁放炮l(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放糊炮、明火放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七)要设专职的放炮员,爆破工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八)放炮员要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九)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并保证放炮器材合格。

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

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二装药量不得超过200g。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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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炮眼深度、角度、间距、装药量等参数要符合设计要求。

(二)要按要求进行装药,要装实,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面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

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

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严禁裸露爆破。

(三)炸药和雷管要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并要按矿井瓦斯等级使用相应级别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

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
的三级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

使用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四)保证炸药和雷管质量合格,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五)要按规定处理瞎炮,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按规程要求处理,瞎炮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执行管理制度要严格,要实行“一炮三检查”(打眼前、放炮前、放炮后)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放糊炮、明火放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七)要设专职的放炮员,爆破工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八)放炮员要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九)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并保证放炮器材合格。

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

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十)放炮时,要按该巷、面的《作业规程》或措施中的规定采取警戒措施。

(十一)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

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回采工作面需进行爆破时,必须另报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十二)炮眼内发现异常情况,如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
不准装药放炮。

(十三)放炮母线、和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十四)在放炮地点20m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

(十五)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十六)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不能使用及当班未用完或领药管后当班未进行爆破的爆炸材料必须及时交回爆炸材料库。

(十七)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
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十八)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十九)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人,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二十)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人,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二十一)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二十二)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
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
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l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l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6.工作面有二个或二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

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二十三)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
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简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200g。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二十四)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若支架有损坏,或伞檐超过规定时,严禁装药、爆破。

(二十五)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4.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5.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二十六)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二十七)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
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二十八)发爆器及其把手、钥匙,必须由该处当班瓦检员随身携带,爆破前准备工作做好后方可交由爆破工进行爆破,爆破完毕后及时收回。

不到爆破通电时,爆破工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内。

(二十九)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三十)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三十一)爆破前,瓦检员必须清点人数,调度室确认各警戒到位、人员撤出、警戒范围动力电已停好、瓦检员汇报瓦斯检查并在0.8%以下后,方准向现场瓦检员下达起爆命令。

(三十二)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
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三十三)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

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三十四)爆破后,待到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时间以后,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

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报措施进行处理。

(三十五)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三十六)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
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三十七)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
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三十八)爆炸材料库和爆炸材料发放硐室附近30m范围内,严禁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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