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管理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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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一线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生产一线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一线员工工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一线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工、维修工、检验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工资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工资构成第四条生产一线员工工资由以下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岗位、工龄、学历等因素确定,确保员工基本生活需要。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产品质量等综合评定。

3.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强度、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

4. 奖金:包括全勤奖、优秀员工奖、安全奖等,以表彰员工在工作中的突出表现。

5. 津贴:包括夜班津贴、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等,以补偿员工在特殊工作条件下的付出。

第三章工资计算第五条基本工资计算:1.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

2. 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增加一定数额的工龄工资。

3. 学历工资:根据员工学历,给予相应数额的学历工资。

第六条绩效工资计算:1. 绩效工资=(月度绩效得分×绩效系数)×月度绩效奖金。

2. 绩效得分由部门经理根据员工工作绩效、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产品质量等因素综合评定。

3. 绩效系数由公司统一制定。

第七条岗位工资、奖金、津贴等按照相关规定计算。

第四章工资发放第八条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的固定日期,具体日期由公司财务部门确定。

第九条工资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确保工资发放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工资条将发送至员工邮箱,供员工查询。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公司设立工资管理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定期对生产一线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资、奖金的依据。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工资支付管理规定

工资支付管理规定

工资支付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资支付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工等。

二、工资构成员工的工资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经验、技能水平等因素确定的固定工资部分。

2、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后发放的工资部分。

3、津贴补贴:包括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餐补等。

4、加班工资: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所应获得的工资报酬。

5、奖金:如年终奖金、特别贡献奖金等。

三、工资计算与支付周期1、工资计算基本工资按照月标准工作天数计算,月标准工作天数为具体天数。

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计算。

津贴补贴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和员工实际情况发放。

加班工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计算。

2、支付周期公司实行月薪制,每月具体日期支付员工上个月的工资。

四、工资支付方式1、公司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员工工资支付至员工个人的银行账户。

2、如遇特殊情况无法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经员工同意后可以采用现金支付。

五、加班工资1、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150%支付加班工资。

2、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200%支付加班工资。

3、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300%支付加班工资。

六、请假与工资扣除1、员工请事假的,按照请假天数扣除相应的工资。

2、员工请病假的,根据公司规定的病假工资支付标准发放工资。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七、工资调整1、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考核结果、市场行情等因素,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

2、员工晋升、降职、调岗等情况,工资相应进行调整。

八、工资保密1、员工应对自己的工资情况保密,不得向他人透露。

2、公司严禁员工之间互相打听、讨论工资情况。

公司员工薪资定级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薪资定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薪资定级工作,建立公平、合理、透明的薪资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业绩、岗位要求等因素,公平合理地进行薪资定级。

2.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公司发展、市场变化、员工表现等因素,适时调整薪资定级。

3. 透明原则:薪资定级标准、流程及结果公开透明,确保员工了解并接受。

第二章薪资定级标准第四条员工薪资定级分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部分。

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地区、行业水平、公司薪酬政策等因素确定。

2.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要求、贡献等因素确定。

第五条岗位工资分为以下等级:1. 初级岗位:适用于入职时间较短、工作经验较少的员工。

2. 中级岗位:适用于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工作能力较强的员工。

3. 高级岗位:适用于工作能力突出、业绩优秀的员工。

第六条员工薪资定级标准应与以下因素挂钩:1. 学历、专业:根据员工学历、专业水平,确定相应的基本工资。

2. 工作经验:根据员工工作经验,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

3. 业绩: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

4. 贡献:根据员工对公司贡献,如创新、管理等方面,给予额外奖励。

第三章薪资定级流程第七条员工薪资定级流程如下:1. 员工自评: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填写薪资定级申请表。

2. 部门评审: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表现,对薪资定级申请表进行评审。

3. 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对部门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保公平、合理。

4. 薪资定级结果公示:将薪资定级结果在公司内部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5. 薪资调整:根据薪资定级结果,调整员工薪资。

第四章薪资定级监督第八条公司设立薪资定级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薪资定级工作的公平、合理性。

第九条员工对薪资定级结果有异议,可向薪资定级监督小组提出申诉。

规范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规范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规范员工工资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工资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由我给大家带来的规范员工工资管理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规范员工工资管理制度精选篇1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公司的薪酬分配制度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三项基本原则。

第二条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员工薪酬的收入与其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和工作业绩挂钩。

根据简单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公司在建立平等竞争、用人制度及相应的岗位基础上,实行岗位系数工资制,体现以岗选人、以岗定薪、拉开差距、考核升级的原则。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薪酬管理制度与人力资源管理紧密结合,体现能够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人尽其才的作用。

第二章管理规则第三条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体化的原则,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及由公司直接聘任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系数工资制。

第四条以工程建设期为时间单位的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聘用的员工的薪酬标准,由项目经理参照社会劳动力价格确定,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备案。

第五条公司年度薪酬发放应严格控制在公司董事会核定的年度薪酬总额以内。

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和公司的生产经营指标,对公司的年度薪酬总额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公司任何部门未经总经理批准发放钱物,均视为越权行为,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公司员工的薪酬标准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岗位聘用合同时明确,主要根据劳动复杂程度、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环境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薪酬构成第八条公司员工的薪酬由三个单元构成:基本薪资、岗位薪资、奖金。

第九条薪酬各单元相加为员工实际薪酬。

第十条员工的基本薪酬为岗位对应的基本薪酬基数。

第十一条员工的岗位薪酬为岗位对应的基本薪酬基数×系数×实际出勤天数。

第十二条奖金分为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及其他专项奖金,奖金基数由总经理根据当期的生产经营成效确定。

公司薪资标准规章制度

公司薪资标准规章制度

公司薪资标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薪资管理工作,建立起公平、公正、透明的薪资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绩效,公司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设立年度薪资标准,具体执行办法由公司薪资委员会负责制定。

第四条公司在制定薪资标准时,应综合考虑市场薪资水平、员工绩效、职位等级等因素,确保员工薪资能与市场挂钩。

第五条公司薪资标准规章制度是公司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的约束规范,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薪资管理规定,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

第六条公司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向员工宣传薪资标准规章制度,确保员工了解自己的薪资福利权益。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薪资管理制度,建立起薪酬激励机制,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员工的绩效。

第二章薪资的构成第八条公司员工的薪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等组成。

第九条基本工资是员工的最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基本工作职能和公司岗位职责确定。

第十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情况确定,绩效工资占员工薪资的一定比例。

第十一条津贴是针对员工特殊情况给予的额外报酬,如住房津贴、交通津贴等。

第十二条奖金是根据员工的优秀表现给予的额外奖励。

第三章薪资的核算和发放第十三条公司薪资核算由公司薪资部门负责,确保员工薪资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薪资核算流程进行薪资的确认和核算。

第十五条公司在每月或每季度(具体时间由公司规定)发放员工薪资,确保员工的薪资按时发放。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将员工薪资发放情况记录在档案中,方便员工查阅。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薪资发放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确保员工薪资发放的正常性。

第四章薪资调整第十八条公司应当根据市场薪资水平、员工绩效等因素适时进行薪资调整。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定期向公司提交个人绩效考核报告,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薪资调整。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薪资调整的程序和标准,确保薪资调整的公平和公正。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向员工公布薪资调整的具体方案和调整细则。

工资薪酬管理制度(标准版)

工资薪酬管理制度(标准版)

工资薪酬管理制度(标准版)1. 说明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的薪酬管理,旨在规范工资薪酬制度,保障员工权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率。

2. 薪酬管理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绩效为先、以能为重•实行差异化、个性化的薪酬方案•分配灵活,考虑员工个人需求和公司整体情况•坚持审核制度,确保薪酬发放准确无误3. 薪酬体系3.1 薪酬结构公司薪酬结构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等。

其中,基本工资为最低薪资标准,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系数及基本工资计算,津贴和补贴为公司提供的一定福利。

3.2 薪酬发放公司于每月底根据出勤考勤、绩效考核情况及应扣减项等,结算当月的薪酬,并于次月10日前发放薪酬。

3.3 绩效考核公司采用绩效考核制度,将员工工作表现、工作态度等因素纳入考核体系。

具体考核细则以绩效考核手册为准,根据绩效考核系数确定绩效工资。

4. 薪酬制度管理4.1 薪酬福利指导原则公司的薪酬福利指导原则是实行员工因有贡献而得到相应的回报,以绩效为基础,并根据员工贡献和公司经济效益分配薪酬。

4.2 薪酬制度执行公司将员工的薪酬开支纳入考核和管理,对薪酬发放进行审核,确保薪酬发放准确无误。

同时,不断制定、完善薪酬标准和办法,保证其公开、公平、公正。

4.3 绩效考核执行公司将绩效考核作为重要的管理工具,对员工进行评估,并对员工的绩效考核系数进行考核、调整和奖励。

5. 薪酬保障5.1 保障措施公司为员工提供完善的薪酬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公积金、商业保险等,力求为员工提供全面的、持续的福利和保障。

5.2 员工监督和维权公司重视员工监督和维权,设立员工维权部门,提供便捷的维权渠道和方法。

在薪酬发放、绩效考核等方面,要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公正性。

6. 附则本制度的具体执行细则由公司制定。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以上为本公司工资薪酬管理制度(标准版),如有疑问和建议请随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公司一线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一线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一线员工的薪酬管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一线员工,包括生产、研发、销售、服务等岗位。

第三条公司一线员工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薪酬水平应与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相匹配,确保公平合理。

2. 激励原则:薪酬制度应具有激励作用,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3. 市场竞争力原则:薪酬水平应参照同行业、同地区同类岗位的平均水平,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4. 透明度原则:薪酬制度应公开透明,让员工了解自己的薪酬构成和晋升空间。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公司一线员工薪酬由以下部分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工作年限、工作能力等因素确定,保证员工基本生活需求。

2.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要求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3.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贡献等因素确定,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4. 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解决员工生活困难。

5. 奖金:包括年终奖、优秀员工奖等,奖励员工在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

6. 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保障员工权益。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五条公司一线员工薪酬调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定期调整:每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员工表现等因素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2. 业绩考核调整: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者给予薪酬提升。

3. 岗位晋升调整:员工晋升至更高岗位,薪酬相应提升。

4. 特殊情况调整:因公司业务发展、政策调整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薪酬发放第六条公司一线员工薪酬发放遵循以下规定:1. 按月发放:员工薪酬于每月固定日期发放。

2. 预算管理:公司设立薪酬预算,合理控制薪酬支出。

3. 保密原则:薪酬发放过程应严格保密,尊重员工隐私。

第五章薪酬监督与投诉第七条公司设立薪酬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员工工资管理制度规范

员工工资管理制度规范

员工工资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工资管理制度规范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规范。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工资管理,包括工资结构、工资调整、工资发放等。

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制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公司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关于工资管理的规定,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并结合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制定工资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员工工资管理制度范围:所有公司员工目的:规范公司员工工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运营内容:1. 工资结构:公司应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技能、工作经验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合理制定工资结构,并保证公正、合理、透明,以保障员工权益。

2. 工资调整:公司应定期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根据个人绩效、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涨薪幅度,以保障员工的工资水平得到提高。

3. 工资发放:公司应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确保员工的工资得到保障。

4. 责任主体:公司董事会、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部门应均负有责任,各部门应根据职责落实工资管理制度,确保执行各项工作。

5. 执行程序: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工资管理执行程序,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执行落实。

6.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工资管理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应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惩罚。

制度执行:公司应将本工资管理制度的内容通知全体员工,并确保执行。

对于制度不明确的问题,应根据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因制度规定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公司将在员工提前知晓的情况下进行相应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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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资管理规程一、总则第一条 本规则所谓的工资,是指每月定期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制定员工的工资及津贴。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一般正式员工。

有关派外及驻外员工的工资则另行制定。

第三条 本规则所谓的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基准工资及每年分两次发放的定期奖金而言。

第四条1.公司以员工劳动强度、责任大小、专业性等标准,作为支付酬劳的依据。

2.未执行任务的工资,则依第十九条及第二十条的规定办理。

3.未遵照公司指派任务执行者,不予支付工资。

第五条 工资结构如下图所示:基本工资 特殊作业津贴 责任津贴 房屋津贴抚养津贴交通津贴第六条 1.工资经扣除第八条所规定的内容扣除额后,须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员工。

2.支付工资时,要详细列出各项津贴及扣除额。

第七条 工资计算时总额如有未达到元的尾数产生,一律将其四舍五入。

第八条 下列各项规定,从工资中直接扣除:1.个人工资所得税。

2.劳保费及团体意外保险费。

3.员工宿舍、伙食费、工作服个人负担部分。

4.公司内部定期优惠存款。

5.工会会费。

6.员工向公司贷款及利息。

基准工资基准外工资 时间外勤务津贴 深夜勤务津贴 不定时勤务津贴 特殊勤务津贴 假日勤务津贴 补休津贴 调职津贴奖金7.其他按法令定期优惠存款。

第九条除法令规定的扣除额外,劳工组织协定规定下的特别扣除额。

第十条领取工资时,必须依照规定的手续,在支薪簿上盖章以便核查。

第十一条因计算错误或业务过失造成工资超领时,应立即归还超出额;否则,可以在下月发放工资时直接扣除该超出部分。

第十二条员工对工资产生疑义时,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行使工资请求权,但自发生日起两年未行使时,则视为弃权。

二、工资的计算及支付第十三条1.工资计算期间为前一个月的日到该月的日;并于该月的日支付。

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2.公司因不可抗拒事件不得不延缓工资支付时,应提早于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十四条员工或领先员工收入维持生计的抚养家属,遇到下列非常情况时,可以向公司申请预支工资,但以已出勤时间应得工资为限。

1.生育、受伤、疾病,或意外灾害。

2.结婚或死亡等。

第十五条员工死亡、离职或解雇时,本人或其抚养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给予工资事宜,从请求日起日内,公司应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

第十六条计时工资通常作为计算勤务津贴的依据。

计时工资的基准额(即小时工资额)等于每月基准内工资的总和除每日勤务时数。

每月勤务时数的计算方法为:每月勤务时数= [1年(365日)一休假日(101日)]X 8小时÷12月= 176小时/月第十七条1.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日计算:(1)新聘者;(2)离职或遭解雇者;(3)停职而复职者;(4)其他。

2.按日计算工资方法(l)符合上述(1)、(2)、(3)、(4)项规定的员工工资= 基准内工资×[该月应出勤日数-停职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第十八条该月津贴领取的资格有所变更时,则按下列规定办理:1.房屋津贴、抚养津贴、交通津贴等发生变更时,根据该月月底前领取的资格给付。

2.特殊作业津贴、工作津贴、特殊勤务津贴及调职津贴等发生变更时,则根据该员工出勤日数依下列基准给付。

但年度带薪休假均视为出勤。

第十九条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休假时的工资规定如下:1.因年度带薪休假而缺勤时,应按平常勤务时的工资给付。

2.员工申请特别休假(如婚姻或丧假)时的工资,可按平常勤务时的工资给付。

3.因生产而休假时,公司依据劳动法所规定的产假天数,按平常出勤时的工资给付。

第二十条员工请假时的工资规定如下:1.因业务上的负伤疾病而缺勤时,对于缺勤未满一个月的,应予以支付基准内工资。

2.因业务外负伤疾病而缺勤持续达一个月以上的,该部门主管对于该停职的员工,除代为申请劳保医疗给付及团体意外险给付外,还要向人事部门申请留职停薪。

3.因私人事由向公司请假时,其工资按下列方式扣除:缺勤工资扣除额= 基准工资×[缺勤日数/30] 4.迟到、早退及私自外出缺勤时,以分钟为单位,当缺勤次数达次以上时,则扣除一日的工资。

第二十一条试用时期的员工工资,按基准内工资的%给付。

三、基准内工资第二十二条1.公司综合评估员工的职务、能力、技术、经验以及学历等的因素,以决定其基本工资标准。

2.凡年满岁以上的员工则按岁时基本工资的%给付。

第二十三条对于从事特殊作业者,以及必须在休息时间内执行紧急工作时,按下列规定给付津贴:第二十四条分公司及营业所的员工,依下列标准给付责任津贴:1.自总公司调派者,每月津贴元。

2.当地应聘者,每月津贴元。

第二十五条公司对无自用住宅的员工,依下列标准给付用屋津贴:1.有抚养亲属者,每月津贴元。

2.单身者,每月津贴元3.其他,居住亲属家庭者,每月津贴元。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于须抚养亲属的员工,依下列规定给付亲属抚养津贴:1.抚养家属的范围:(1)公司对于须负担家计,并提供家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给予津贴,下述亲属为给予抚养津贴的对象:①配偶;②满岁以上的亲生父母(养父母)及祖父母;③未满岁弟妹及子女,但年满岁仍在全日制高中就读时,则随其学业结束而停止;④抚养亲属为身体残障者,则不受年龄限制。

(2)以父母或祖父母为抚养人时,须提出书面材料证明其抚养人并未受他人抚养或救济金补助。

(3)对于同一抚养对象,公司中有两人以上具备抚养资格时,则择其中一适当者给付。

(4)抚养亲属最多以三人为限。

2.抚养津贴给予标准:(1)配偶为元。

(2)抚养亲属增加至第二人时,每月增加津贴额元。

(3)抚养亲属增加至第三人时,每月增加津贴额元。

第二十七条员工自住宅到公司上班的单程距离达公里以上时,按下列规定给付交通津贴:1.支付标准。

(1)由公司认定最适当的交通工具,并依定期月票的相等金额作为给予的标准。

①上班路线及交通工具,以经济合理的路线为原则。

②个人以学生月票、次数票、员工折扣票等方式购人时,则依实际购票费用给予%的津贴。

③基于社会残障福利政策获得免费定期月票时,则不支付交通津贴。

④公共交通工具之津贴给付标准如下:(2)员工自行利用交通工具者,则依据上表所列给付标准×1.2支付。

2.支付限额每个月的最高支付限额为元。

3.员工委托公司代购定期月票时,即不再给付津贴;但若超过最高支付限额时,则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四、基准外工资第二十八条1.因公司业务需要,必须在勤务时间以外继续工作时,则依据计时工资额×%作为时间外勤务津贴。

2.因灾害或其他无法抗拒之理由造成业务上的停顿时,经四周平均下来每周勤务时间不超过小时,则该月时间外勤务原则上不予补助津贴。

第二十九条从晚上时到翌日清晨时止从事深夜勤务者,依计时工资额×%作为深夜勤务津贴。

第三十条因不定时勤务、必须在勤务时间外执行时,依计时工资额×%作为不定时勤务津贴。

但已支付深夜勤务津贴者,则不再支付不定时勤务津贴。

第三十一条从事特殊勤务的员工,依据其职务等,按下列方式支付津贴:1.以天为一周期勤务者,每月付津贴元,但非专职员工,每次仅付给津贴元。

2.以10天为一周期勤务者,每月津贴元。

3.临时勤务者,依据每次勤务时间乘以计时工资的%为津贴。

4.单身宿舍勤务。

(1)宿舍事务员;每月津贴元。

(2)宿舍事务员、厨师,每月津贴元。

(3)宿舍事务员、伙食采购,每月津贴元。

5.警卫勤务者(1)基本工资未满元者:每昼夜间勤务元;每次仅白天勤务元;每次仅夜间勤务元。

(2)基本工资超过元,未满元者:每昼夜间勤务元;每次仅白天勤务元;每次仅夜间勤务元。

(3)基本工资超过元以上者:每昼夜间勤务元;每次仅白天勤务元;每次仅夜间勤务元。

第三十二条1.在休假日时,因业务需要必须到公司加班者,则每小时工资以计时工资×%作为休假日勤务津贴。

2.前项勤务时间,因业务上需要而超过小时/天时,其超时工资以计时工资×%作为延长勤务的津贴。

第三十三条奉命于休假日执行务者,若在翌日挪给补休时,给予计时工资×%的补休津贴。

第三十四条1.总公司、分公司、营业所、工厂间的调职,使通勤时间较原来通勤时间来回超过两小时以上者,每月应补助元津贴。

但利用公司通勤汽车者,每月仅补助元津贴。

2.居住地距最近的车站达公里以上的调职员工;须自备交通工具并寄放至车站搭车时,每月补助元的保管费。

五、加新第三十五条1.公司根据营业成长状况,每年在月日实施加薪。

2.加新原则上以基本工资调薪为依据。

第三十六条凡去年年底前进人公司的员工,在今年月日前仍在公司服务者,则从月日起实施调薪。

第三十七条1.公司根据和工会协议后订出的基准额,原则上依各人的能力、职务、考绩、勤怠等来决定加薪的标准。

2.年度缺勤日数达日以上者,其加薪金额应按下列比例核算。

3.员工缺勤的计算除依第二十条的规定办理外,对于业务上的负伤疾病及女性员工因生产缺勤时,则不予扣除。

4.年满岁以上的员工、则以岁平均加薪额的%作为个人加薪的标准。

5.除上列各项外,其余详细加薪基准,则视每年营业成长比例另行制定。

六、奖金第三十八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及各人贡献的大小,奖金原则上每半年发放一次。

第三十九条1.上半年的奖金计算期间为该年度的月日至月日,原则上在月支付。

二.下半年的奖金计算期间为该年度的月日至月日,原则上在次年的月支付。

第四十条上半年度奖金的给付对象是在月日以前仍在公司服务的员工;下半年度奖金的给付对象是在次年月日前仍在公司服务的员工。

第四十一条奖金给付的标准是根据与工会协议后所定出的基准额,结合员工的考绩和勤怠程度等考核结果,以下列标准给付:1.奖金支付额按下列方式计算:(基本工资×资格乘数×修正率+家属抚养津贴×支付月数)×出勤率+核定额。

2.资格乘数按下列方式计算:3.修正率即每年营业成长比例,另行制定。

4.出勤率。

(1)出勤率按下列方式计算:出勤率= 1 –生病缺勤日数/该年度所定的工作日数生病缺勤日数= 一般缺勤日数×% + 迟到、早退和私自外出缺勤×%(2)出勤率未达%者,以%计算。

(3)缺勤日数的计算时间是从月日(或月日)开始到月日(或月日)止。

(4)退休及中途任用后成为正式员工者,依据其出勤月数及前项的出勤率计算出应给付的奖金。

(5)因公殉职员工,其奖金依前项计算方式计算并发放到死亡后第一年末。

七、歇业律出第四十三条公司因经营权的变更或经营不佳而被命令歇业时,须支付平均工资的60%作为员工的歇业津贴。

第四十四条因天灾等不可抗拒意外灾害歇业时,歇业津贴由公司和工会协议确定。

八、附则第四十五条1.对于本规则所未规定的事项,则依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实施。

2.对于本规则的规定产生疑义时,由人事部门作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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