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共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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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管理

公共安全管理

公共安全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对人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的保护以及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它是一个综合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主要涉及政府、社会各界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强合作,共同参与和贡献。

本文将就公共安全管理的定义、特点、现状、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具体分析。

一、公共安全管理的定义和特点公共安全是指公共领域或公共场所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安全。

公共安全管理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管理活动,包括源头预防、应急管理和事后恢复等多方面。

公共安全管理的特点包括:1、综合性: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涵盖政府、社会各界和个人等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需要进行综合治理和综合预防。

2、复杂性:公共安全管理涉及到社会、政治、经济和人文等领域的问题,需要综合运用各种资源和技术手段。

3、预防性:公共安全管理需要进行源头预防,强化风险预警和管控,使公众从根本上减少安全风险。

4、灵活性: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根据各种不同的安全事件作出相应的应急处理和处置,需要灵活机动的管理机制。

二、公共安全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公共安全管理目前面临一系列挑战和问题:1、突发事件频发:当前,各种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包括天灾、人祸、公共卫生事件等,给公共安全管理带来极大的压力。

2、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公共安全管理的管理体制相对落后,存在职责不清、机构分散、权责不统一的问题。

3、应急管理能力不足:公共安全管理中的应急管理能力相对薄弱,需要提高各类应急机构的应急管理能力和技能水平。

4、人员缺乏:公共安全管理所需要的专业人才相对缺乏,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5、安全监管不追责:现行管理体制下,公共安全监管过程中没有严格的追责机制,导致一些安全风险滋生。

三、公共安全管理的解决方案1、加强规划和预防: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参与规划和预防工作,通过综合治理和强化预防管控,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风险。

2、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管理的管理体制,加强协调和配合,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公共事业管理新论公共安全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新论公共安全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新论公共安全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是公共事业管理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它关乎着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公共安全管理也在不断地进行着变革和创新。

本文将从公共安全管理的概念、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能够对公共安全管理理论和实践有一个更深入的理解。

一、公共安全管理的概念公共安全管理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了维护公共安全,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手段,对社会各个领域的安全问题进行预防、监测、应对和处置的过程。

它涉及到了公共安全的定义、范围、目标、原则、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内容。

公共安全管理的核心是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二、公共安全管理的现状当前,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密集地区的安全风险增加,自然灾害、环境污染、交通事故、食品安全等问题日益突出;另一方面,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国家安全等新型安全威胁也在不断涌现。

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给公共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

三、公共安全管理的发展趋势为了更好地应对新情况和新问题,公共安全管理需要不断地进行创新和发展。

未来,公共安全管理的发展趋势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多元化的安全管理模式。

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主要依靠政府的行政手段来维护公共安全,而未来将更加注重社会力量的参与和作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的多元化安全管理模式。

2. 先进技术的应用。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先进技术将在公共安全管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将为公共安全管理提供更多的手段和工具。

3. 法治化的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机制,加强执法和监督,提高公共安全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是未来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发展方向。

4. 国际化的合作与交流。

公共安全问题具有普遍性和全球性,需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跨国安全威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国公共安全现状、问题及管理对策分析

中国公共安全现状、问题及管理对策分析

中国公共安全现状、问题及管理对策分析摘要: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我国政府目前还缺少明确的公共安全职能定位,相关法律体系和机构建设尚不健全,相关政府部门的公共安全权责不够明确;在整体上偏重于应急,缺少有效的预防体系;社会参与不足则相对加重了政府公共安全管理的负担;公共安全管理技术水平偏低。

我国应在充分借鉴西方国家有效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实现从应急管理向公共安全管理模式的整体转换,加强预防体系建设,通过法律和机构的完善,不断明确政府公共安全职能,理顺权责关系,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实行多元治理,大力推行公共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建设,提高管理技术水平,最终构筑起严密高效的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关键词:公共安全管理;突发公共事件;政府职能;标准化20世纪下半叶以来,世界上天灾人祸频发,大众传媒、电子信息使之仿佛就发生在每个人身边。

中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如2003年的波及全球的风险事件SARS,从2008年年初的雪灾到“5·12”汶川大地震,从河北蔚县矿难、山西襄汾泥石流、多起袭警事件到三鹿奶粉事件以及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诸多突发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以及社会稳定。

公共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一次又一次地考验着我国现有的公共安全管理的能力,使我们不得不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探索公共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公共安全管理的概念公共安全是人们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状态,公共安全管理是对这种秩序状态的维护与保持,对打乱该秩序状态的各类事件的应对,以及对事件后果的消除、对秩序状态的恢复的全过程。

在新西兰被称为“民防”(Civil Defense)或“民防紧急事态管理”(Civil Defense Manageme nt),在美国和澳大利亚,公共安全管理被称为“紧急事态管理”(Emergency Management)。

美国将紧急事态管理的活动、政策和项目分为4个功能区:减除、准备、应对和恢复,这就是紧急事态管理的生命周期理论或四个阶段理论。

公共安全管理规范

公共安全管理规范

公共安全管理规范公共安全是一个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领域,它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公共环境的安全和良好秩序,制定和遵守一套公共安全管理规范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探讨公共安全管理规范,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场所安全管理规范保障公共场所的安全是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

为了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采取以下管理措施至关重要:1.人员安全排查:在公共场所设置专门的安全巡查员,定期进行人员安全排查,防止携带危险物品或从事非法活动的人员进入场所。

2.安保设施完善:投入足够的安保资源,包括安全摄像头、报警系统、出入口管理等,以便及时发现并应对突发事件。

3.应急预案和演练:公共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员工和游客在危险情况下的应急能力。

4.合理的人员疏散通道:设置合适的人员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和紧急出口,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安全有序地离开场所。

二、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交通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规范交通行为对于保障公共安全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交通安全管理规范的建议:1.规范驾驶行为:加强交通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鼓励遵守交通规则,杜绝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2.维护道路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道路设施,确保交通标志、交通灯、路面等设施的良好状态,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加强交通监管:增加交通执法力度,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4.便捷的交通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交通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发布交通状况、道路施工等信息,让驾驶员和行人在出行前能获取相关信息,减少拥堵和事故的发生。

三、网络安全管理规范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安全日益受到重视。

制定和遵守网络安全管理规范对于保护个人隐私和防范网络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些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的要点:1.个人信息保护: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泄露个人敏感信息,定期更改密码,避免密码泄露。

2.防范网络攻击:安装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定期更新操作系统和软件补丁,及时识别和阻止网络攻击。

公共安全的管理制度

公共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共活动以及与公共安全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公共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政府领导,部门协作;3. 社会参与,群防群治;4. 依法行政,科学管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公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公共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公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公共安全相关信息;2. 制定公共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3. 组织开展公共安全宣传教育;4. 协调各部门开展公共安全检查和整治;5. 负责公共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公安机关:负责公共安全秩序维护,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处理公共安全事件;2. 消防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扑救火灾;3. 卫生部门:负责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4.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公共设施、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5.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6.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三、公共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加强公共安全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完善公共安全设施。

对公共场所、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第九条强化公共安全检查。

定期开展公共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严格公共安全审批。

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项目、活动等进行严格审批,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加强应急管理。

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二条严肃事故调查处理。

对公共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四、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建立公共安全监督机制,对各部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公共安全管理

公共安全管理

公共安全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是指以确保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为主要目标,通过制定、实施和监督相关政策和措施,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一系列行为和管理活动。

公共安全管理涉及到的范围广泛,包括了治安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环境安全管理等。

首先,治安管理是公共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

通过加强对治安问题的预防和打击,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要加强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减少社会治安事件的发生。

同时,加强社区管理,落实“阳光工程”,加强对重点人群和特定区域的管控,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其次,交通安全管理也是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

加强对道路交通的监管和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要依法制定交通规则,提高交通法律的执行力度,鼓励公众遵守交通规则,加强交通教育宣传,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理,提高违法成本,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此外,消防安全管理也是公共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加强对公共建筑、居民楼、商业场所等的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火灾的预防和应对能力。

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加强对火灾事故的处理和调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环境安全管理也是公共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管控和治理,保护环境资源,维护公众的身心健康。

要加大对违法环境污染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打造良好的环境治理机制,实现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综上所述,公共安全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泛、关系到公众福祉的重要工作。

只有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才能使社会秩序更加稳定,保障人民的安全,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所以,我们需要高度重视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加大力度,不断提高公共安全管理水平。

公共安全管理

公共安全管理

公共安全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是一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管理模式。

它包括对社会中潜在危险因素的识别和评估、对公共设施的安全保障、对危机事件的应对和处理等各个环节。

公共安全管理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众安全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保障公共安全的过程中,政府、公共机构和全社会都有着重要的责任和角色。

公共安全管理的核心是风险管理。

针对各种潜在的危险因素,公共安全管理需要对其进行科学的评估,制定出合理的风险应对措施。

例如,在对市政道路交通的管理中,公共安全管理者需要评估道路的交通流量、交通事故率、交通设施的完好程度等因素,然后制定出相应的交通规则、交通信号等措施,以确保交通安全。

在对社会治安的管理中,公共安全管理者需要评估犯罪率、治安环境等因素,然后加强巡逻、社会警示等措施,以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

公共安全管理还需要借助科学技术手段来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公共安全管理者可以通过利用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实时掌握社会状况,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优化资源配置。

例如,在视频监控方面,公共安全管理者可以将监控设备安装于城市的重要区域,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从而提高城市的安全水平。

在大数据分析方面,公共安全管理者可以通过分析犯罪记录、社会事件数据等,及时预警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措施。

公共安全管理还需要重视社会参与,形成共治共建的格局。

公共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公民都应当为公共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政府和公共机构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例如,在社区治理中,公共安全管理者可以与社区居民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制定出适合社区的安全管理措施,提升社区的整体安全水平。

公共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实践中也面临着种种挑战和困难。

首先,公共安全管理需要综合运用多个领域的知识和技术,需要政府和公共机构具备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公共安全是国家的重要战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为了规范和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的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本标准。

一、公共安全行业的基本要求。

1. 全面防范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建立健全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3. 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公共安全行业的标准体系。

1. 公共安全设施标准,包括消防设施、应急避难设施等。

2. 公共安全管理标准,包括应急预案编制、安全检查等。

3. 公共安全服务标准,包括应急救援服务、安全宣传教育等。

三、公共安全行业的标准制定原则。

1. 科学性原则,制定标准要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2. 先进性原则,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标准水平。

3. 可操作性原则,标准要具有可操作性,方便实施和监督。

四、公共安全行业的标准管理。

1. 加强标准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2. 定期对标准进行修订和更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3. 加强标准的执行和监督,确保标准得到有效实施。

五、公共安全行业的标准实施效果。

1. 提高了公共安全设施的建设水平,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加强了公共安全管理,提高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 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公共安全行业的标准发展趋势。

1. 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形成完善的标准体系。

2. 加强国际标准的对接和融合,提高国际竞争力。

3. 科技创新推动标准的不断更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提高标准水平,为公共安全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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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安全管理问题与对策姓名:王荷紫班级:055102学号:20101000418指导老师:庞奇志中国公共安全管理问题与对策姓名:王荷紫【摘要】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我国政府目前还缺少明确的公共安全职能定位,相关法律体系和机构建设尚不健全,相关政府部门的公共安全权责不够明确;在整体上偏重于应急,缺少有效的预防体系;社会参与不足则相对加重了政府公共安全管理的负担;公共安全管理技术水平偏低。

我国应在充分借鉴西方国家有效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实现从应急管理向公共安全管理模式的整体转换,加强预防体系建设,通过法律和机构的完善,不断明确政府公共安全职能,理顺权责关系,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实行多元治理,大力推行公共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建设,提高管理技术水平,最终构筑起严密高效的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本文研究了中国公共安全问题的现状、管理、预警和对策,在通过广泛调研国内已采取的各种措施的基础上,并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了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模式,即灾区政府、企业和公众在灾前、灾中、灾后全过程中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并提出了改进区域各级政府综合公共安全管理体制的对策。

【关键词】公共安全管理;政府职能;应急管理;从2008年年初的雪灾到“5·12”汶川大地震,从河北蔚县矿难、山西襄汾泥石流、多起袭警事件到三鹿奶粉事件以及柑橘蛆虫事件,诸多突发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以及社会稳定。

公共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一次又一次地考验着我国现有的公共安全管理的能力,使我们不得不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探索公共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中国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果,各项法律制度建设也在逐步完善。

但从目前整体情况来看,公共安全管理还存在着一些重要问题和缺陷。

1.我国政府还缺少明确的公共安全职能定位政府的公共安全职能是指政府在进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时应当承担和具有的维护公共安全的职责和功能,是政府在日常的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基本活动方向之一,也是政府建立此类行政组织、进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制定公共政策的最基本依据之一。

政府公共安全职能是否已成为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衡量:是否有一套能够有效整合的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否具有一个整合的、行动高效的管理部门体系和体制;各级政府和部门之公共安全责任是否明确。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目前还缺少明确的公共安全职能定位,这直接影响了公共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首先,我国公共安全法律体系尚不健全。

虽然我们已有《戒严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还有许多公共安全领域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如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反恐怖活动和处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方面的法律法规。

公共安全的基本法律尚未提上制定日程,法律法规的部门管理特点严重,协调问题十分突出,很难适应应对大规模和复杂的公共安全事件和公共危机。

另外,我国多数公共安全管理立法还缺乏程序性内容,权利救济法律条款也不够完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

其次,我国尚缺乏常设性的、专门的、权威的公共安全管理、协调机构。

我国目前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是一种分行业、分部门的分散性管理体系,公共安全管理部门条块分割现象比较严重。

随着公共安全事件的综合性和跨地域性日趋明显,危机处理中所涉部门越来越多,仅仅依赖于各级政府现有的行政设置,成立一个临时性的领导小组来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已不能满足现代化公共安全管理的要求。

最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安全责任之界定不甚明确。

这与公共安全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和分散的部门管理体制相关联,并直接导致了在公共安全事件突发时的责任模糊。

当复合型事件或者边缘性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容易相互扯皮,影响应急管理的有效性。

有的法律虽规定了政府防灾的责任,但并没有给予其相应的权利,尤其是在涉及防灾救灾经费的来源、政府间费用的分担、救灾款项的分配、各部门之间如何协调等问题时,现有的法律难以发挥作用,结果很难界定各级政府所具有的管理责任。

2.法律体系不完善而且进程缓慢。

近些年来,虽然中国相继颁布了多个与减灾相关的单项法规,但面对紧急状态,中国仍没有建立一整套减灾法规体系,防灾救灾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完善,造成中国公共安全管理中责任不明确,特别是涉及到灾害救助、灾后重建财政补助、灾害保险、灾民减免税等方面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而且已有的法律法规基本上是单一灾种法规,无法实现综合的防灾减灾,综合协调部门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3. 偏重于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由于缺少明确的公共安全职能定位,政府往往忙于对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而不是日常的公共安全管理。

事实上,公共安全管理远不限于应急处理,成熟的公共安全管理,其过程不再仅仅关注于应对阶段,而是关注于预防、准备、应对和恢复等一系列过程,并成为政府日常职能履行的一部分。

而当前我们还处在以应急处理为核心的应急管理初级阶段,虽然我们制定有突发公共事件总体、专项、部门、地方、企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但是由于一些预案疏于演练和人员培训,当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有些预案常常是毫无用处,甚至很大一部分应急预案只是从其他地方或部门照抄照搬过来的,根本不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应急固然重要,但应急处理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举措,偏重于应急处理只会使政府的工作处于消极被动、穷于应付的境地,既会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损失,也会影响政府形象,相反,防患于未然才是最为理想的举措。

4. 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参与不足政府主导一直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发展的典型特征,加上我国公民社会发展先天不足,社会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水平普遍较低。

这在公共安全管理中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社会参与公共安全管理的环节比较简单,参与规模较小,参与方式比较单一。

社会的参与主要集中在应急处理阶段,事前预防和事后恢复阶段参与较少,主要采用捐款捐物的方式来对事发地方的人民群众进行支援。

即使在应急处理阶段的参与也主要是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等有限的几个老牌组织给予现场援助,与非政府组织的总数量相比,参与比例偏低。

此外,几乎没有非政府组织和公民个人积极参与日常管理活动。

二是社会参与比较被动,主动性不够,大部分的社会参与是政府通过政治动员和行政动员的方式组织起来的,行政命令占据主导地位。

当发生大规模的公共安全事件时,多数情况下的社会参与是通过中央些单位和个人来说是不得不完成的“政治任务”。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安全管理不足,不但加重了政府自身的负担,而且极大地影响了政府在公共安全管理中核心作用的发挥,降低了公共安全管理的效果。

5.宣传教育不够,公众危机意识不强,缺乏自救能力。

要减少公共安全问题,除了政府与社会的重视,公众危机意识也急需提高。

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是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应急管理工作与其它工作不同,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各级应急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对加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现在这方面的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6. 公共安全管理技术水平偏低公共安全管理技术在管理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我国目前的公共安全管理技术还比较低。

在决策上,经验决策占据了主导地位,运筹学、规划学、对策学、系统分析等决策技术和方法使用不够,一些决策停留在“拍脑袋”、开“碰头会”的水平上。

公共安全管理的非专职化也使得决策和管理不能满足其特殊要求,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

另外,我国绝大多数地方还没有建立公共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搜集、传送和处理机制不够健全,使得政府存在过分依赖行政系统内部信息搜集、传送、处理机制的问题,缺乏外部信息来源。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基层组织很可能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公共安全信息进行“裁剪”,出现谎报、瞒报现象,信息被严重扭曲。

在硬件设施上,绝大多数地方政府还没有建立公共安全管理信息网络,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共安全风险监测、及时获得有效信息、发布管理信息、采取及时的应对措施等管理活动。

此外,我国公共安全管理的标准化水平比较低。

虽然防火、防震、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具有比较健全的技术标准,但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国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应急救援标准。

较低的公共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和某些标准的缺失极大地限制了应急处理的速度,影响了应急处理的效果。

二、公共安全管理的国际经验相对于我国来说,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公共安全管理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比较成熟的阶段,无论是在政府公共安全职能定位上,还是在公共安全管理的理论创新与发展以及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上,都积累了大量的成熟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

1. 明确各层级政府公共安全职能定位通过健全的公共安全法律体系来明确各层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公共安全职能是发达国家普遍的做法,尤以美国为典型。

美国公共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建设始于罗斯福新政时期。

1934 年通过了《洪水控制法》;1950年通过的《灾难救济法》首次授权总统可以宣布灾难状态,授权联邦政府对受灾的州和地方政府提供援助; 1968年的《全国洪水保险法》,将保险引入救灾领域; 1988年的《罗伯特·斯塔福灾难救援与紧急事态援助法》规定了紧急事态的宣布程序和各级政府间的救援程序; 2002 年通过了《国土安全法》,直接创设了国土安全部。

此外,美国联邦政府还先后制定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联邦应对预案》和《国家应对预案》。

美国各州政府也都制定了很多公共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对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加利福尼亚紧急事态服务法》等。

总之,美国一贯重视通过立法来界定政府机构在紧急情况下的职责和权限,先后制定了上百部专门针对自然灾害和其他紧急事件的法律法规,建立了以《国家安全法》和《斯塔福法》为核心的公共安全管理法律体系和以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为核心的常设的公共安全管理机构体系。

各层级政府和部门公共安全职责得到明确划分,保证了各级政府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时有章可循,各负其责,使得公共安全管理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防止了各级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同时又避免了大规模的临时性政治动员所产生的无序和混乱。

2. 构建全面的公共安全管理模式西方公共安全管理一般都有一个以一级政府首脑为最高领导者和指挥者的综合协调机构,进行“全危险”、“全部门”和“全过程”的管理。

通过这一机构的协调,整合利用政府和社会的各种力量和资源,来达到有效化解公共安全风险、高效应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目的。

美国建立的是以总统为核心的公共安全管理机制,总统可以召开国家安全委员会讨论公共安全形势,也可以组成高层工作班子帮助总统作出最适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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