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治安制度变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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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治安"到"管理"我国社会管理创新趋向探索

从"治安"到"管理"我国社会管理创新趋向探索
致社 会稳 定 。从 我 国历 史 来 看 , 重 的 社会 危 机 往 严 往 发生 在经 济繁 荣期 ; 从许 多发 展 中 国家 的经验 看 ,
不公 平 、 不公 正 的增长 可 能 因为社会 危机 而停滞 、 衰
退甚至崩溃。 l 可见 , ”3 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社
会 管理 必须处 理好 社会 冲突 , 调好社 会利 益 , 协 维护 好社 会公 正 。
我 国社 会 管理 创 新 趋向 探 索
口魏 猛
( 中国人 民公安 大学, 北京 1 0 3 ) 0 0 8

要: 转型期 的我 国社 会环 境发 生 了较 大变化 , 既给社 会 管理 带来 了难得 的机 遇 , 带 来 了严 峻 的挑 也
战。创 新社会 管理 必 须契合我 国各 项现 实需求 , 推进 社会 管理 由治安型 向 管理 型 迈进 , 能 实现我 国经济 与 才
( ) 一 社会 状 态更趋 活跃 , 流动人 I 问题增 多 : 7
与利益群体 , 传统 的社会 阶层与新出现的社会阶层 之 间 的利益摩 擦往 往 会 引 发 各 种 冲突 与 纠 纷 , 当各 群体利益得不到有效满足 , 冲突和纠纷得不到有效 解决 , 往往会 造成 冲 突和纠 纷 的不断升 级 , 而会 带 从
建设 社会 主 义和谐 社会 是我 国社会 主义 现代 化
易迅速聚焦大量 的网民关 注, 网络信息 真假难辨 在
的情 况 下 , 言 以及 很 多 具 有 情 绪 性 和煽 动性 的非 谣 理 性言 论往 往会 干 扰 普 通公 众 的判 断 , 以致 酿 成 网 络群 体 性事 件 , 并给 现实 社会 带来 冲击 。因此 , 加强 对 网络 虚拟 社会 的管 理 已成 为创新 社会 管理 的崭新

新中国成立以来城乡关系的演变及其启示

新中国成立以来城乡关系的演变及其启示

基金项目:扬州大学2022年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SXYYJSKC202211)作者简介:王昕(1995-),女,江苏扬州人,硕士研究生,从事产业经济学研究。

引言202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出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以“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所谓城乡关系,是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中展现出的城市与乡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综合作用的格局和趋势[1]。

实际上,早在20世纪50年代,西方对于城乡关系的研究就从城乡社会平等观、城乡一体化理论和以马克思为代表的城乡发展理论等角度进行了阐释[2]。

一、文献综述关于我国城乡关系的演进,国内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二元结构理论的视角,张海鹏分析了我国二元体制形成以来的经验,强调了推动城乡二元结构改革的过程性与复杂性[3];白永秀认为,研究我国城乡关系二元结构形成具有特殊的原因和内容,需要一条特殊路径加以破解[4]。

二是从国家政策和制度安排设计的视角,高静从制度变迁的过程入手,辨析了城乡关系最为直接关联的制度安排演变对实现我国现代化变革产生的重大影响,强调应顺应历史逻辑,建立城乡互动和乡村退出制度[5],温思美等梳理了我国三农问题关注的重点政策变化和内在逻辑,总结了城乡关系在不同时期的矛盾重点和未来乡村振兴发展的关注点[6]。

三是从经济、社会、人口等多种维度的视角,张克俊提出要从城乡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合力形成新型城乡关系[7];周佳宁等强调我国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城乡关系应是人、空间、经济、社会、生态多维度融合的产物[8]。

总的来说,学者们通过不同视角评述了我国城乡关系的演进历史,然而,关于城乡关系演进过程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角度研究较少。

因此,本文分析和探讨新中国成立以来城乡关系的演变脉络,从而发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

新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研究

新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研究
o e vl e s ca aa t y tm .e ne t e i o a i u rn n o ain o l e sc ey f l o i g rn e s s h t i a g l u e a l o a d c s n t t l c re tin v t fv a o it i h oy o i g u rn e y t h dt o b e—t c y t c aa tr t s o e o e h d emu t o o sr g - g a a tes s m a ed u l e h r k s s m h r ce i c : n t n a ,w s l w i e u a e s i h n f t [t n o e d v lp n , n t e o e a d , e i o a o i u t e r r e . a i ft e e me to t r n o h o h h h h n v t n w l f r rt n t ma k t t i l h u o
Ab ta t W i ec a g f e r rl a d s s m d a r u t rsma a e n a ,te in v t n sr c : t t h n eo t u a n y t a gi l e n g me t y h o ai hh h l e n c u w n o
将进 一步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 关键 词 : 中国;农村 ; 社会保 障制度 ; 变迁 中图分类号 :07 F 4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592 0 )3 060 10 7 (0 6o . 2 - 0 8
T e I n v t n S u y o h o ilGu r n e y tm h n o a o it fChn n t e Ru a ce o i a S y

新中国户籍制度的形成与改革创新

新中国户籍制度的形成与改革创新

新中国户籍制度的形成与改革创新
任俊玲
【期刊名称】《警察教育》
【年(卷),期】2004(000)006
【摘要】新中国的户籍制度是在建国以后逐渐形成的一套户口管理制度。

户籍制度在证明公民身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服务经济建设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二元化管理的户籍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需要,以致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

【总页数】6页(P39-44)
【作者】任俊玲
【作者单位】河南省开封人民警察学校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3
【相关文献】
1.户籍制度改革 --我国二元户籍制度的形成、弊端及其改革原则 [J], 郝斌;刘庆喜
2.新制度经济学视域中户籍制度变迁与政府作用——基于对1949-1978中国二元户籍制度形成过程的分析 [J], 彭新万
3.公安部:2020年形成新型户籍制度——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就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接受专访 [J],
4.新中国户籍制度的历史形成及历史地位探析 [J], 江业文
5.试析新中国户籍制度形成的历史背景 [J], 江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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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位内保工作的发展和历史沿革看企业内保队伍的变化

从单位内保工作的发展和历史沿革看企业内保队伍的变化

从单位内保工作的发展和历史沿革看企业内保队伍的变化作者:周雯来源:《现代企业文化·中旬刊》 2018年第11期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是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单位内部安全稳定和对敌斗争、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的重要制度保障。

企业内保组织在企业生产、建设、发展和经营中作用无可替代,从企业内保机构的发展和历史沿革可以让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现代企业内保组织工作职责的变化和发展。

一、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变迁(一)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体制的基本框架的建立我国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荣的传统,最早始于“八一”南昌起义军的工农革命委员会政治保卫工作。

1950年,全国解放战争已经获得基本胜利,国民党在大陆上的正规军已被消灭,但他们秘密的特务破坏活动却在加紧。

为了有效地防止敌人反革命的破坏活动,保卫祖国财产和保卫国家的经济建设。

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便有了当时的政务院制定的《关于在国家财政经济部门中建立保卫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要求,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所指导的各部、厅、局、处以及所有的国营和公营的工厂、矿山、银行、公司、铁道、航运、电讯、仓库、森林等部门,应一律建立保卫工作机关或者保卫工作组织,列入各该部门的编制系统内,成为各该部门的组成部分之一,统一领寻,统一供给。

我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体制的基本框架是以上述决定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

(二)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执法权的变化1997年,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进和加强国有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公安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了《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

国有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企业其他负责人具体分管企业治安保卫工作。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不再拥有公安机关的案件侦查权和治安案件的处罚权。

乌石化地区的公安保卫工作同样经历了治安保卫工作执法权的变化。

建国后我国农地制度变迁研究的开题报告

建国后我国农地制度变迁研究的开题报告

建国后我国农地制度变迁研究的开题报告
一、研究背景:
农业是中国最重要的产业之一,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中国历史上的农地制度经历了多次变迁,从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再到今天的家庭承包经营,每一次变革都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

特别是建国后,在新中国的探索和实践中,我国农地制度变迁更是千锤百炼,经历了多个阶段的探索和总结,对于了解和研究这些变迁的内容、原因及对中国农业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研究内容:
本研究选择建国后农地制度变迁为研究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农地所有制的变迁:分析新中国成立后,农地所有制从土地私有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再到家庭承包经营的演变过程,指出每种形式下的农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归属关系,以及造成其变迁背后的经济、政治、社会原因。

2. 农地经营方式的变迁:重点研究新时期我国农村的组织结构变化、家庭承包制度的确立以及农村劳动力的流动等对农地经营形式的影响,其中包括小农经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3. 农地制度变迁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从农业生产的角度出发,探讨农地制度变迁对农业生产生态、农民生产积极性、农业产出等方面的影响。

原因是,土地制度是农业生产中的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稳定与否关系到农业的发展。

三、研究意义:
1. 为了解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史提供资料和理论支持。

2. 提供我国农地制度变革对农业发展的历史背景和实践经验,对于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有重要的指导与参考意义。

3. 拓宽农地制度研究视野、加强理论研究,对于指导农村土地政策制定和实施,以及制度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都具有启示性的作用。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4月3日到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分局进行了工作调研,围绕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估价新时期警民关系、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与分局干警深入研讨。

现将调研课题研究情况报告如下: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发挥广大群众治安工作中的作用,对治安部门预防、发现、控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特点警民关系是治安部门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

警民关系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和特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

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迁发展,警民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

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从治安部门职能的发展变化看,新时期治安部门不仅要保安全、保稳定,起到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器”作用,还要保发展、保人权、促和谐,发挥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特别在政府职能部门由社会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型过程中,对治安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从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的期待和要求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安全感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具体而言,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治安部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还期待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严格公正执法,还期待热情服务、优质高效等。

三是从具体的执法实践过程看,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不仅需要“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优秀民警,更需要将和谐警民关系从职业道德层面升华到法制层面,在执法工作各环节体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根本要求。

二、新时期影响和谐警民关系主要因素近年来,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警民关系日益融洽,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满意度持续提高。

2024年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范本(6篇)

2024年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范本(6篇)

2024年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范本____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并依法、公正、公平、严肃地实施。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生产车间、仓库及公共区域等。

第三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核心目标是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内部安全风险。

第四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由单位负责人统一领导,由治安保卫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第五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形成联防联控的合力。

第六条治安保卫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注重法治、人文关怀和技术手段,构建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治安保卫部门作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主体,应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和经费。

第八条治安保卫部门应设立专职负责人,负责全面组织和指导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第九条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应服从单位领导,听从治安保卫部门指挥,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应严守保密纪律,确保单位经营秘密和员工个人信息安全。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二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管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出入人员登记、物品进出登记、安全巡查等。

第十四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理。

第十五条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安全报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安全事件。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治安保卫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因严重失职、渎职导致严重后果的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单位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泄露单位经营秘密和员工个人信息的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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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治安制度变迁研究
建国以来,治安制度历经沧桑变革,变迁的脉络及其规律值得梳理和总结。

在进行历史序列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制度环境——制度安排——组织网络的分析框架回顾我国治安制度变迁脉络并对相关理论展开分析和探讨,有利于充实治安学基础理论并在实践层面为治安制度建构提供历史镜鉴。

治安制度是国家对于扰乱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特定行为进行调整和约束的治安规范及其运行的总和,是治安警务活动的重要依据。

根据建国以来我国社会整体发展阶段,治安制度变迁的历史脉络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949—1978年是产生和初步探索时期,1978—1992年是恢复与重建时期,1992—2016年是深化发展时期。

每一特定时段的治安制度都受到当时历史环境的深刻影响,特别是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环境对治安制度的作用尤为突出。

治安制度安排可以从治安规范、治安警务内容和治安警务机制三个层次体现出来,因而它们构成了考察治安制度安排的三个维度。

治安组织网络是治安权力运行的载体,治安组织与职能的变化反映并推动着治安制度变迁。

从制度分析的视角可以发现,我国治安制度变迁存在着一定的内在逻辑。

回顾新中国治安制度变迁的历程,其变化的趋势和特点为:治安运行机制从经验化向法治化转变,治安警务模式从盲目化向理性化过渡,治安权力行使由管制型向合作型发展,治安目标追求由机械稳定向有机稳定转化。

在推动治安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方面,除了制度环境的作用,行动者、观念意识形态和科学技术等因素也以其各自的方式影响着治安制度变迁。

制度供需矛盾是推动治安制度变迁的直接原因,在表现形态上主要体现为制度的新增与废除、移植与扩散。

治安制度变迁模式在时间上体现出渐进性,在主体方面体现为强制性与诱致性并存,在运动状态上呈现出动静平衡的特点。

治安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存在路径依赖的规律,要综合多种措施破除路径依赖对于治安制度的“锁定效应”。

结合制度环境——制度安排——组织网络的分析框架,我国特色的治安制度变迁存在这样的规律:在制度环境——制度安排的关系层面,新中国治安制度变迁经历了由外部环境推动为主向内在驱动为主转化的过程,与动态环境相平衡的常态化治理是未来治安制度建构的必然选择。

在制度安排——治安组织网络的关系层面,治安制度变迁的核心是治安权的配置问题,
优化权力网络是推进治安制度良性发展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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