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收费困境、成因及应对措施
关于物业收费困难汇总报告范文

关于物业收费困难汇总报告范文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物业管理已经成为现代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物业管理的主体,承担着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提供安全保卫等各项服务。
物业收费是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的核心环节,也是维护物业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物业收费困难的问题普遍存在,给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带来了诸多困扰。
本报告旨在梳理物业收费困难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参考。
二、物业收费困难的原因1. 业主缴费意识不强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的价值认识不足,缴费意识不强,导致物业收费困难。
一些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不值那么多钱,或者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过高,因此拒绝或者拖延缴费。
2. 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不高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导致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失去信任,从而拒绝缴费。
3. 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不透明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收费不透明、乱收费等问题,导致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产生质疑,进而拒绝缴费。
4. 物业管理区域划分不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划分不明确,导致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认知存在误区,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费用与自己享受到的服务不对等,从而拒绝缴费。
5. 法律法规不健全当前,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对物业收费困难的问题缺乏有效的解决手段。
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在维权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解决物业收费困难的措施1. 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物业服务企业应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优质的服务赢得业主的信任,从而提高缴费率。
2. 增加物业服务透明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增加服务透明度,定期公布物业费用收支情况,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同时,物业服务企业还应积极接受业主的监督,提高服务质量。
3. 完善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物业服务企业应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商讨,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确保业主享受到对应的物业服务。
浅析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原因及对策一、前言在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物业管理行业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服务功能不断得到提升,但是,在物业管理服务的过程中,收费难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用户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一大难题。
本文将对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行业的发展以及用户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合作提供有益帮助。
二、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原因1.物业管理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国物业管理机制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还比较落后,这也是导致物业管理收费难的一个原因。
在物业管理收费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往往没有合理的机制去监管住户是否缴纳了费用,或者监管机制不严格。
而且物业管理公司收费的标准也不够明确,缺乏具体的调控准则和规范,导致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物业公司的收费过程难以得到住户的认可和支持。
2.信息不对称在物业管理收费的过程中,住户与物业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收费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住户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从业主委员会、物业工作人员还有住户共同组成,而物业公司则是在业主委员会的推荐下进行服务的,两者之间的信息传递十分不完善,通常只是通过工作人员来获取信息,因此,会有很多住户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了解,不信任,这也是导致收费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3.住户对物业服务质量的不满意另外一个导致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原因是住户对物业服务质量的不满意,一些住户把物业管理服务与物业管理费捆绑在一起,而且对物业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但是,由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与住房的供应与需求之间的不平衡,以及行业标准缺失等原因,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不稳定,引发了住户的不满意情绪,从而导致住户对物业费的缴纳抵触情绪日益强烈。
三、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对策一、加强物业管理机制为了更好地解决物业管理收费难的问题,我们需要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机制的完善性和监管规范性,制定合理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且严格按照法律制度和规定收取。
物业收费难的原因分析与对策

物业收费难的原因分析与对策第一篇:物业收费难的原因分析与对策物业收费难的原因分析与对策物业收费难,是目前多数物业公司所面临的窘境,也是广安很普遍的现象。
物业管理作为构建和谐社区的细胞,在发达的城市、地区是没有物业管理不购房的。
而在广安人民心中,物管思想却还很被动。
房子是业主买的,买房花钱就不少了,现在还交上一笔不小的物管费?为何人家不缴费,我们小区要交费?我不要你们的服务!水电费我交,我就不交物管费!你就是搞搞卫生,找几个保安看看门,要哪么多人交物管费?物管费不是开发商出吗?凡此种种,导致物业管理费收缴率低,使许多物管企业入不敷出。
一、当前物业收费管理状况。
最新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小区平均物业收费率仅为约60%。
目前本市约有一半的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举步维艰。
据统计,一般小区的物业收费率能达到75%,就属于较好的。
很多物业管理企业仅能达到50%左右,基本上处于亏损状态。
不得不靠主管部门或开发企业的输血来维持生存。
一般来说,物业费收缴率低于80%,物业公司就难以维持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今年法院接到物业公司起诉业主侵犯人权和物权的案例越来越多。
目前,由物管收费而引发的投诉占物管投诉总件数的80%左右。
与此同时,业主状告物业公司的诉讼官司也越来越多,物管企业疲于奔命。
当物业收费难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越来越大,诉讼官司越来越多,甚至成为一种受到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的时候,必然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和原因。
我们必须找出其发生和存在的深层次的原因,努力从根源上解决物业收费难问题。
二、物业收费难的原因(一)、社会对物业管理的认识还处在一个较低水平。
现实情况表明,“花钱买服务”的物管消费观念在市民中尚未普遍形成,多数人对物业管理的认知还只停留在修房、扫地的程度上;很多人住了一辈子房都没交过物业费,现在搬进新房要缴纳如此多的费用,很多人无法接受,无法接受就不交。
有的回迁户甚至出现多年不交物业费的情况。
(二)、现有的物业管理企业自身还处在一个较低水平,提供的服务不到位。
浅谈物业收费难与对策

物业管理收费难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住宅小区不断涌现,许多物业中常见的纠纷也在日益增多.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也越多,作为物业企业,服务是产品,盈利是目的,但业主不管你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收钱是越少越好,这是典型的业主心态,但要让业主认识到服务产品的存在,认为管理费值得交,应该交,这就要求物业企业拿出真诚、合理的服务产品,然后才能友好的化解这一矛盾。
但怎样才能真正解决收费难,又让业主认识到管理费值得交呢?我司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的:首先要认识到物业管理收费困难的原因:一、由于开发单位的直接影响缴费,也影响公开招投标1、工程质量遗留的问题而导致收费难;无论开发单位及建设单位的信誉、名气多大,但实际市场上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质量问题,比如常规常见的问题为屋面、窗台、下水道、玻璃幕墙、外墙渗水,或者在某些材质上的选购出现瑕疵等问题,都直接造成业主不满,并将这种不满直接带入到后期的物业管理中,从而产生间接性的矛盾。
2、承诺过多而没有兑现而导致收费难;不管是商品房还是拆迁安置房,承诺多是大多数开发商的一种促销的方式,加大销售的宣传,一旦成交后就把承诺当成儿戏。
比如承诺免物业费、装修时可以随意改动、赠送花园、天台等,但在实际交房时无法兑现,导致业主情绪不满,直接将罪过嫁接给物业公司.这种矛盾业主还认为只要自己交物业费,那开发商的问题也要物业公司去解决,否则就以不缴纳物业费来要挟。
3、开发单位与物业公司是“父子”关系导致收费难目前大多数商品房的物业公司都是与开发商存在父子关系,这样就会出现很多问题。
如果业主得知二者存在这层关系,出了问题更会找到物业公司,也就会将矛头全部指向物业公司。
也就会同样和物业费扯上关系。
二、拆迁安置房业主对缴费的意识拆迁安置房业主就是缺乏自觉缴费意识,认为自己的房子凭什么要受你们管,还要交那么多的物业管理费。
还有就是认为只要缴纳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就要对其各方各面都要服务与负责。
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原因与解决措施

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原因与解决措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物业管理部门也运营而生,物业管理部门会根据物业管理规定来对建筑周围的环境进行有效的改善,但是需要业主缴纳一定的物业管理费用。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需要缴纳的资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为业主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并方便用户的生活。
但是物业管理并不是无偿的,而是需要业主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目前有些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的过程中并没有切实为住户服务,但是任然收取住户的物业管理费,所以就有部分住户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因为住户觉得物业管理部门并没有较好的改善自身的居住环境。
本来物业管理公司与住户之间可以实现双赢的,住户通过缴纳物业管理费来得到较好的居住环境,而物业管理部门通过收取物业管理费来获得自身的劳动报酬,可是由于部分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不够完善而使得用户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
一、物业管理费的内涵物业管理费指的是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应的物业合同要求,来对业主所居住的房屋周围设施以及场地进行维修以及管理,这样可以促使住户周围环境的卫生更加干净,而且保护了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但是需要对住户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物业管理费的构成较多,主要是由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员工福利、公用设施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办公费用、利润以及税金等部分构成,物业管理费用信息对住户是公开的[1],这样使得用户能够知道自己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的用途,方便住户缴纳下一次的物业管理费用。
另外物业管理费用的测定标准是非常严格的,而且物业管理费用的测定对于物业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通常物业管理部门为了有效的对住户进行计费就先核算物业管理的总体成本,成本与市场行情是相对应的,然后物业管理部门再比较同类的物业管理,这样就可以更好的确定物业管理费用,使得用户更加了解物业管理费用的构成。
二、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原因目前的物业管理行业大多是不做实事的行业,因为有些物业管理部门在收取用户的物业管理费用之后并没有为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这只是物业管理收费难的一部分原因,下面将详述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原因。
物业费收缴难题与应对策略

物业费收缴难题与应对策略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物业管理已经成为了社区和商业区域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物业费的收缴问题却一直困扰着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
物业费收缴率低不仅影响了物业管理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也给业主的生活带来了不便。
那么,物业费收缴难究竟难在哪里?又有哪些应对策略可以解决这一难题呢?一、物业费收缴难题的成因1、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这是导致物业费收缴难的一个主要原因。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在环境卫生、安保措施、设施维护等方面的服务不到位,业主就会认为自己所支付的费用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从而产生抵触情绪,拒绝缴纳物业费。
2、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信息透明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在与业主的沟通方面存在不足,没有及时向业主传达物业费的用途、服务内容和标准等信息,导致业主对物业费的缴纳存在疑虑。
3、经济困难一些业主可能由于自身经济状况不佳,如失业、收入减少等原因,确实无法按时缴纳物业费。
4、部分业主的消费观念问题有些业主认为物业管理是可有可无的,或者没有意识到缴纳物业费是自己应尽的义务,从而故意拖欠物业费。
5、小区设施老化和维修问题如果小区的基础设施老化严重,需要大量的维修资金,而物业管理公司又无法及时解决这些问题,业主就会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二、物业费收缴难题带来的影响1、影响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物业费收缴不足会导致物业管理公司资金紧张,无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如聘请优秀的员工、及时维护设施设备、改善小区环境等,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2、损害业主的利益物业费收缴困难可能导致物业管理公司降低服务标准或者减少服务项目,最终影响到业主的生活品质和房产价值。
3、影响社区和谐物业费收缴问题容易引发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破坏社区的和谐氛围。
三、应对物业费收缴难题的策略1、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规范服务流程,确保为业主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服务。
例如,加强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定期修剪绿化,增加巡逻次数,及时维修设施设备等。
物业费收费难原因分析及解决的探讨

物业费收费难原因分析及解决的探讨物业费收费难原因分析及解决的探讨一、物业服务收费难的原因分析1、业主认识有误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目前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和管理范围存在一定的误区。
将其它行业、部门的责任强加物业公司,总是以供暖不好、小区内丢自行车、声控灯损坏、楼道墙面被装修破坏等种种事由拒交物业费。
事实上供暖不好,业主应该与供暖公司取得联系,供暖是商品,而这种商品的销售单位是供暖公司。
小区内的安全事件要看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所签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如何约定的,还要看是否属于物业公司收费服务项目。
如果是免费的,物业公司对丢自行车是没有责任的。
楼道中的声控灯如在物业公司做成本核算时已记入成本,物业公司将负责坏灯泡的更换,否则应由业主承担。
物业费中没有楼道刮大白这项支出,楼道属于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这部分费用应由业主负责。
2、业主的集体观念比较差许多业主没有意识到交物业费不仅是维护自己的利益,也是维护整个小区的集体利益。
现在的事实是如果有人不交物业费,马上就会有人效仿,也不交物业费。
这样发展下去真正吃亏的还是广大业主。
目前有的物业管理项目还存在"谁开发,谁管理'的模式,由开发商直接组建和领导物业公司,一旦确定则可以成为永久。
在法规法令还不够完善的今天,若开发商缺乏自律或自身经营发生困难的前提下,往往会损害业主的利益。
例如开发商往往拖欠、挪用或不按规定缴纳维修基金。
虽说业主委员会是小区的主人,但成立了"实质'意义上的业主委员会的项目比例还相当小,即使是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这种松散的群众自治组织也不能有效行使自主权。
3、物业管理不规范,质价不符目前物业管理理论和实践发展迅速,但立法相对滞后,使得一些新出现的情况无法可依。
由于管理的不规范,一些现有的标准和规范也形同虚设。
特别是收费方面,沈阳市各个小区的差异很大,大致分为高、中、低三个档次:高档的物业管理公司收费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以合同的形式确定。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难现象成因及应对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难现象成因及应对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住宅小区的建设与规模不断扩大。
而随着住宅小区的发展,物业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然而,近年来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出现了一些收费难的现象。
本文将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难现象的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难现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难现象指的是在物业管理过程中,部分业主或居民不愿意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情况。
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成因:1. 缺乏价值认同感对于一些住宅小区的业主或居民来说,他们可能没有意识到物业管理对于小区生活的重要性,认为物业管理费用过高并且与生活质量提升不成比例。
因此,他们对于物业管理的收费方式表示不满,产生了缴费的困难。
2. 缺乏透明度和信任在一些小区物业管理中,物业公司没有建立透明的收费机制,导致居民无法清楚地了解物业管理费用的具体组成和使用情况。
加之,一些物业公司的信誉和管理水平存在问题,造成居民对物业管理的信任度降低,进而对缴纳物业管理费持有怀疑态度。
3. 费用水平不合理一些小区物业管理费用水平过高,超过了居民的承受能力。
特别是在一些高端小区,由于提供了较为奢华的物业服务,导致物业管理费用明显增加,超出了一部分居民的预期。
因此,居民对于这种高额的物业管理费用表示不满,不愿意缴纳。
4. 缺乏有效监管一些小区物业管理涉及的费用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管,导致物业公司可能存在挪用资金、收费不合理等行为。
这也给业主或居民提供了不缴纳物业费的借口,加剧了收费难的现象。
二、应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难的措施针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难的现象,应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1. 加强宣传与教育物业公司应该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对物业管理价值的认同感。
可以通过制作宣传资料、组织座谈会等方式,向居民普及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和作用,以增强他们的缴费意识。
2. 建立透明的费用机制物业公司应建立起透明、公正的收费机制,明确物业管理费用的组成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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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收费困境、成因及应对措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全国住宅小区的不断兴建,现代物业管理模式也从香港地区逐渐传播到内地。
1981年3月,国内诞生了全国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广东省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1987年4月,广州市建立了全国第一个住宅小区管理专业委员会——广州房协住宅小区管理专业委员会。
然而,物业管理与物业收费却是随着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以及住房商品化的迅猛推进而真正发展起来的,同时“物业收费难”的问题也应运而生。
到了本世纪初,随着住房市场化、商品化的普及,福利房的退出,“物业收费难”成了物业管理公司的普遍难题,对这一难题的处理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健康发展。
从产权的角度来看,小区住房作为业主的个人私产,业主作为“理性人”的角色是有充足的动力来对住宅进行维护、修理以达到减缓其折旧的目的。
而物业管理公司便是业主在追求自身利益过程中所必须依赖的中间机构,那么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收取物业费用也是理所应当的。
但在实际情况中,“物业收费难”的问题一直是所有物业公司最为棘手的难题。
1 物业收费难现状分析在对文献回顾整理后发现,学界对物业收费方面的研究是伴随物业服务研究而开展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思路:一是从公共物品理论角度出发,就物业服务的性质进行研究;二是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出发,认为信息不对称导致物业收费收缴困境;三是从法律制度建设角度出发,认为物业收费乱和收费难的原因是物业服务立法滞后,理论体系不健全。
比较上述观点,笔者主要从现实层面的角度来对物业收费难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物业收费难”问题实际并不是存在于所有的物业中,按功能可以将物业划分为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公共物业四个类型。
本文所探讨的“物业收费难”是指居住物业的收费难;而在居住物业中按小区的售价水平又可细分为高档小区、中档小区和低档小区。
所谓的“物业收费难”问题主要存在于中低档的住宅小区。
王志林(2005)曾系统调查沈阳物业收费难的问题,发现沈阳的物业管理行业平均收缴率为60%至70%之间,其中高档写字楼、商厦及住宅小区的物管费收缴率在90%以上,中档小区则在50%至60%,低档小区却仅有10%至30%。
其中的中低档小区主要是以老旧小区、远郊区县的小区、三四线城市的小区、农转非安置房以及危改回迁房等低档小区的欠费问题为主。
笔者在实地调查访谈的基础上,针对中低档小区物业收费难的现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
2 物业收费难的原因探究通过对物业收费难的小区实施调查了解到,“物业收费难”作为一个综合性的系统问题,涉及与物业相关的各方主体,其中包括房屋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以及当地政府等,笔者将从以上主体来探究其原因。
2.1 开发商遗留的问题开发商为了将房屋尽快售出,往往通过打折和减免物业管理费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来吸引购房者买房,然而在房屋售尽后,开发商往往把后续的问题都留给了物业公司。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面积分摊不合理、配套设施建设承诺无法兑现;二是房屋使用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面积缩水、规划更改等,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之间就修理责任互相推脱,甚至部分开发商把房屋售尽后便彻底失去踪迹。
业主的实际问题得不到解决,物业公司又不可能去承担开发商遗留下来的责任,这就造成了业主会倾向于把一切过错都归于物业公司,通常情况下业主表达不满的普遍方式就是拒交物业费。
2.2 物业管理公司的原因2.2.1 物业服务与承诺标准不符笔者认为,“物业收费难”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物业公司的服务与承诺不符。
当前,大部分物业公司都属于“建管一家”型,或者“投标中的”型。
第一种情形下,开发商为了能够更好地售出住房,便会给购房者提出多项优厚的服务承诺。
当这些潜在的业主成为真正的业主后,会发现物业的服务与之前的承诺标准相差甚远,便不愿意缴纳物业管理费;第二种情形下,物业公司为了能够中标,一般提出的服务承诺都是物美价廉。
但等业主真正入住后,物业公司却很难达到之前承诺的标准,直接导致业主利益受损,因此破坏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合同而培植起来的信任关系,业主便不再愿意缴费。
2.2.2 前期物业和后期物业承接不清在实际的物业服务中存在前期和后期物业的划分,小区的前期物业往往由开发商掌控(或是其自行设立的物业部、分公司,或是其自行招聘的物业公司);小区的后期物业公司则一般为前期物业公司的顺延,或是业主重新选择的物业公司。
在后一种情况下,小区的后期物业公司较前期而言,与开发商的联系不紧密,这使得后期物业在向前期物业承接过程中,前期的物业公司故意隐瞒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或是与小区相关的部分资料。
这直接导致了后期的物业公司没有办法完全履行与业主签订的物业合同,致使业主不满和欠费现象的发生。
2.2.3 物业公司乱设收费项目,任意提高收费标准笔者了解到,部分物业公司巧立名目,以水电备用金、电梯使用费、装修保证金、“自来水二次加压费”等各种名义随意收费,还有一些物业公司擅自向业主收取“楼道维修费”、“楼道灯费”、“施工保证金”等。
这些都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收费项目,业主自然可以拒交。
此外部分物业公司违反国家物业收费的有关规定,擅自提高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
2.2.4 物业公司服务收费偏高现代城市的许多小区,都尽力塑造出富人区或高档社区的环境。
但事实证明,多数入住在这些中低档小区的工薪阶层,大多都是在自身负债的情形下入住的。
对于高层和小高层的存在,电梯的普遍使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以及可视系统等设施的使用无疑都是在提高物业收费的标准,“负债入住”以及偏高的物业费,成为很多业主抵制或延迟缴费的一个重要原因。
2.2.5 物业公司服务观念偏颇一些物业公司存在关系颠倒的状态,其思想观念上仍然以“管理者”自居,从双方关系中的服务者转变成了事实上的管理者,对业主的违规行为随意处罚,强行闯入业主家中,甚至直接侵犯业主的人身权利。
但对小区路灯不亮、下水管道堵塞、供水供电不正常、暖气不热等事关业主切身利益的问题却不问不理,甚至态度恶劣。
如此,管理职能重于服务职能,本末倒置,引起了业主以拒交物业费而反抗的后果。
2.2.6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不透明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是一项长期的管理工作,需要物业公司投入必要的资金和人员,物业公司的物业收费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但在实际中,很多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并没有将其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公开透明化,导致部分业主会以物业公司收费管理混乱为由而拒交物业费。
2.2.7 物业服务人员收入偏低、素质不高物业服务队伍人员素质不高,与物业行业收入水平偏低有密切关系。
据2008年广东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08年该省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年均收入为2.5万元,其中广州、深圳市分别为2.86万元和2.52万元,远远低于当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4.53万元和深圳市在岗职工年均工资4.34万元。
其他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年均工资福利收入则更低,如韶关市1.57万元,阳江市为1.12万元,梅州市为1.07万元。
物业服务人员收入普遍偏低的状况,让其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加入变得异常困难,使得其整体队伍的人员素质不高,影响了其服务的质量水平,这也是导致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原因之一。
2.3业主的原因2.3.1 业主消费观念和意识滞后相当一部分业主物业管理消费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
特别是在一些中小城市中,物业管理形成时间比较短,市民习惯于传统的、福利性的房管模式,只享受服务不愿意缴纳费用。
住惯了公房、福利房的老百姓,对物业管理尚未完全认识和理解。
对“住自己的房子,还要交钱”的观念难以认同和接受,特别是在物业服务又不理想的情况下,这种心理就会以拒缴物业费的形式呈现出来。
2.3.2 部分业主经济困难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下岗、失业人员大量增加,部分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便存在一定难度,这些人员的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尤其是那些拆迁户较多的旧小区和下岗失业人员聚集的小区,困难家庭规模相对较大。
居民生活本身比较拮据,再让其交纳每月60-70元的管理费,显然是力不从心,从而造成欠交、拖延或拒交物业管理费的现象。
2.3.3 部分业主恶意欠费还有部分业主无任何正当理由,拒不交纳物业费,属于恶意欠费。
由于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服务对象是小区内的全体业主,而不是只针对特定的某一户,物业公司不会因为少数业主不交物业费就停止公共服务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滋生了部分业主贪图小利的情绪,怀有“搭便车”的侥幸心理,他们认为不交费也能享受到与同样待遇的服务。
2.3.4 房屋长期转租纠纷部分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里,由于业主长期外出打工或经商而并未在小区内居住。
这些业主将房屋交给亲戚朋友看管或租赁给他人居住,业主与管理人或租赁人之间往往没有正规的合约,更未明确说明物业管理费的交付主体。
因此当物业管理公司向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没有办法找到应缴交管理费的人,形成“债无主”的现实。
2.4 政府部门的原因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在实际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部门有的出于怕麻烦,对物业收费问题采取不作为的方式,存在“缺位”情况;有的热衷于审批权力,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报来资料均进行审批,存在“越位”情况;有的则存在对该管的没管,对不该管的多管的“错位”现象。
地方政府的“缺位”、“越位”、“错位”现象不仅使政府指导价政策的权威性被打折扣,而且还导致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无从确认,有的小区甚至出现指导价格低于物业成本的情况,物业公司为了生存只能提价或者降低服务质量,势必成为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口实。
3 物业收费难的对策从上述原因分析中,我们可以在逻辑层次推导出一个怪圈,如图1所示业主欠费——物业管理公司亏损——服务质量下降——业主依旧不愿意交费,甚至长期拒交费。
因此,在正常情况下“物业收费难”问题便会产生如此的恶性循环。
这一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与其相关的三大主体的密切配合,更需要政府从制度层面上来制定相关合理的政策措施。
3.1 推动“建管分离”,厘清物业责任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分离,就要在管理体制和经济财务上做到独立。
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在接管物业时,一定要认真与开发商履行房屋承接查验手续,特别是把规划配套方面的事项交接清楚,并及时妥善解决,以免给日后的管理服务工作埋下隐患,从而降低自身物业管理的风险。
3.2 物业管理公司加强自身建设物业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来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严格遵守物业合同中应尽义务。
同时,物业管理公司还应建立完善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服务和管理队伍的培训和教育,转变作风,为业主提供全面必要的服务项目,满足业主的日常需要和应对业主的突发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