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董仲舒“天人感应”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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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董仲舒“天人感应”哲学思想

摘要:“天”是中国古典哲学最重要的范畴之一。董仲舒继承了先秦哲学重视“天”的传统,在总结前人的基础上创立了“天人感应”的神学主义体系。作为一种系统的理论体系,它的基本内涵包括十端说、人副天数说、祥瑞灾异说和受命改制说,其精神实质是“言天道而归于人道”,即通过祥瑞灾异说来表达自己的政治观和历史观。这一思想体系成为汉代“大一统”政治统治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依据,在中国传统天人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

关键词:天人感应人副天数谴告

一“天人感应”的理论基础

(一)天为大神

董仲舒“天人感应”理论体系的出发点是论证“天”为至上神,为万物之始。首先,董仲舒将“天”与宇宙万物建立起血缘伦理关系,把“天”看成是宇宙万物的母体和缔造者。董仲舒认为:“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即万事万物皆由“天”所生,没有例外。那么,作为万物之杰的“人”自然也是“天”的子民,董仲舒说:“为人者天也。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这样,“天”与人的关系就被等同于父与子的关系,从而在伦理上获得了至上权力的合理依据。

其次,董仲舒巧妙地借助阴阳五行学说将”天”进一步神化,“天之道,出阳为暖以生之,出阴为清以成之”,使得“天”与阴阳建立了必然的联系。因此,“天”自然就成为“王者之所最尊”,“百神之大君也”。这样一来,“天”理所当然地取得了统摄自然与社会的无上权威。

(二)人副天数

董仲舒认为,天人之间之所以能够相互感应,首先就在于“天人同类”。“人生于天,而取化于天”,即人本身是“天”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出来的,称之为“人副天数”。

首先,人的形体结构就是“天”之模式的副本。“人之身,首窾而员(圆),象天容也;发,象星辰也;耳目戾戾,象日月也;鼻口呼吸,象风气也;胸中达知,象神明也;腹胞实虚,象百物也”,认为人的身体结构与“天”有着相同的模式;“身犹天也,数与之相参,故命与之相连也。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副日数也;大节十二分,副月数也;内有五脏,副五行数也;外有四肢,副四时数也”,指出人体四肢关节、五脏六腑皆与“天数”相合,因此天人本为同类。

其次,不仅人的生理构造是“天”之模式的复制品,就连人的精神意志、道德属性也与天相同。董仲舒认为,人“乍视乍瞑,副昼夜也;乍刚乍柔,副冬夏也;

乍哀乍乐,副阴阳也;心有计虑,副度数也;行有伦理,副天地也;此皆暗肤着身,与人俱生,比而偶之弇合,于其可数也,副数;不可数者,副类。皆当同而副天,一也。”因而将人的性格特点、道德品质与“天”相附和。因此,董仲舒认为“以类合之,天人一也。”通过以上所述,董仲舒论证了“天人同类”,为进一步论证“天人感应”提供了前提条件。

(三)同类互感

董仲舒继承了春秋战国时期用以解释自然现象的“同类相动”思维方法,并把它作为普遍的分析事物之间关系的方法。董仲舒认为同类事物之间都能够发生感应,还认为事物之间的这种感应不是没有来由,而是有其内在根据的,“琴瑟报弹其宫,他宫自鸣而应之,此物之以类动也。其动以声而无形,人不见其动之形,则谓之自鸣也。又相动无形,则谓之自然,其实非自然也,有使之然者矣。物固有实使之,其使之无形。”宇宙中凡属于同类的事物都能彼此共鸣或激励,并能够影响同类的其他事物,即“同类互感”。

二“天人感应”的表现形式

(一)天显祥瑞

首先,董仲舒认为帝王将兴,必有祥瑞之兆———“受命之符”。“天下之人同心归之,若归父母,故天瑞应诚而至。《书》曰‘白鱼入于王舟,有火复于王屋,流为乌’,此盖受命之符也。”伟大人物诞生之时都会伴有不同寻常的现象发生,即“受命之符”,这是君权天授的标志。同时,董仲舒还认为如果君主治理有方,政治修明,便会感动上天,天就会降祥瑞以示嘉奖。“王正则元气和顺,风雨时,景星见,黄龙下”,即如果人主政治清明,则阴阳和顺,便会风调雨顺,出现吉祥物象。

(二)天谴灾异

董仲舒还认为如果君主政治昏暗、荒淫无度,上天就会降下日食、月食、彗星、山崩、地震、蝗灾,以及瘟疫等灾异以示警告和惩罚。一句“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已经把灾异产生的原因概括殆尽。故此,每当有灾异出现,天子必须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以期获得上天的原谅与宽恕。

由此看出,在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学说中,天显祥瑞和天谴灾异是天人感应的两个基本观点,其落脚点在于论证君权神予与君权神夺。

三“天人感应”思想的影响

“天人感应”说是董仲舒“天人”哲学的理论核心,“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它为汉代的政治制度、社会秩序提出了理论依据。董仲舒的天命思想既是西周以来天命思想的传承,又有其超越之处。西周统治者提倡的明德慎罚,敬天保民,被改造为“屈民以伸君,屈君以伸天”,也就是“君为臣纲”,这确立了

君主的独尊地位,以便为汉代的大一统专制政治创造条件,“屈君以伸天”则使具有独裁特权的君主有所畏惧,确立德治为本的思想,戒除残暴的独裁统治。而董仲舒出于建立封建中央集权统治的需要,突出了君臣、父子、夫妇三对主要的社会伦理关系中君臣父的尊贵地位,认为前者压倒后者,后者应无条件服从前者,这样臣子妇的人格价值被贬低,“臣有恶,君名美”。董仲舒更进一步把尊卑贵贱的等级差异同道德的善恶相统一,把道德之善赋予人君,把所有恶行托给人臣,通过贬低人臣的人格价值来维护君主的威严,这一方面抑制了君弱臣强的情况发生,以维护大一统政治的稳定,但是另一方面“三纲常”思想在历史的演变过程中日益发展为人性的枷锁,酿成许多愚忠愚孝及贞妇烈女的悲剧。

尽管董仲舒对祥瑞和灾异的认识并不科学,但这毕竟是当时最能为人所接受的解释,更何况它无论对于君主还是对于臣子民众都具有某种功利色彩的现实意义。因此,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学说不仅满足当时社会的需要,而且对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应该说,“天人感应”思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积极的作用,但缺陷是囿于宗教神学体系内,其作用是有限的。

参考文献

[1]董仲舒《春秋繁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2]班固《汉书》中华书局2000.

[3]马勇《旷世大儒——董仲舒》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

[4]刘国民《董仲舒的经学诠释及天的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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