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合集下载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细则)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细则)

附件3:学生会管理条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同学”的宗旨,以丰富同学们课余文化生活,真心热情为同学服务为工作目的,踏踏实实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态度,促进学生会工作高速高效运行,保证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

第二条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纪律严明,组织有序,实事求是,作风严谨,态度认真。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主席团(一)主席:1. 主席对外代表学生会,对内负责学生会会务的决策与执行,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

2. 按照学院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计划要求制定并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

3. 定期向院党委,学生工作处汇报工作,督促并帮助院学生会各部及各系学生会开展工作。

4. 负责领导学生会和主席团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各部长大会,全体学生会会员大会与其它学生会会议。

(二)副主席1. 协助主席,协调分管各部落实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2. 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下设部门系学生会各部为院学生会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职能部门,应主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条例,聘任管理本部工作人员,领导下属履行工作职责。

院学生会各部实行部长责任制,部长享有本部职权范围内的一切权利,各部干事协助部长工作。

各部必须协助其他部开展工作,共同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工作。

(一)秘书部1. 监督系各项安全问题与学生违纪问题, 管理学生会档案。

2. 负责学生会思想政治建设、制度建设,严抓学生会纪律作风,全力搞好学生会内部建设。

(二)宣传部1. 采用多样的宣传形式,搞好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2. 负责学生会的日常有关宣传方面的工作。

3. 负责学生会的各台晚会的场景舞台设计,场地布置。

(三)学习部1. 开展多种多样的学习竞赛,促进广大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提高同学的学习积极性,活跃学院学术气氛。

2. 开展有关调研方面的活动,组织调查学生的最新动态,关注热点,跟踪报道学院的各项活动的最新情况。

3. 组织开展有关思想政治理论活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建设。

学生会干部考核细则

学生会干部考核细则

学生会干部考核细则一、考勤1.值日按学生会值日安排要求规定,缺勤一次(-3分),迟到一次(-2分),如有病假、事假(本细则事假指非学生会事务)必须由本人提前部长请假,请假(-1分)。

2.会议考勤学生会例会及另行通知的学生会会议迟到(10分钟内)一次(-2分),无故不到者(-3分)(迟到10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部长说明,否则按缺勤处理,请假(-1分)。

3.活动考勤(1)各部门组织活动,本部门成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3分),迟到(-2分),请假(-1分)。

(2)其它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主席团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3分)。

(3)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干部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一次不到者(-3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4、会议记录(1)学生会各部门会议记录由办公部进行不定时抽查(2)会议记录缺一次(-2分),笔记不工整、乱写乱画者视情节(-1~3分)(此项分数扣在该部门部长的考核表里)5.临时工作以短信方式通知,全体成员必须回复,不回复(-3分/次),累计3次不回复劝退,累计5次不回复开除。

二、学习(1)学生会各成员凡在期末综合评定中在班级排名为前20%者加(3分);在班级前10%(5分);在班级后5%(-5分)(2)期末考试不及格(-3分/门)(3)学习态度不端正,经常迟到、早退、旷课(-5分)(4)在院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每人次加(2分)。

(5)各科学习成绩每学期进行一次统计记载(6)学生会成员考试中作弊(-10分)(7)获院级荣誉者加5分,获得市级以上荣誉酌情加(5-10分)。

(8)学生干部所在班级获活动、比赛名次加1分,获院表彰加(3分)。

(9)学生干部本学年个人所获奖项,每项加(2分)(10)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思想积极向上,能够积极参加党、团校的知识培训加(2分)。

(11)学生干部所在宿舍获得雅舍可加1分,获院星级宿舍可加(3分)。

(12)学生干部所在宿舍卫生情况过差者(-3分)(12)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要求成绩优良,本学年三科不及格者自动离职。

学生会干部、干事考核制度

学生会干部、干事考核制度

学生会干部、干事考核制度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干事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整体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一)考核办法: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或做到的规定按规定扣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3.具体考核办法:各部部长的各项考核由学生会主席团执行,各部干事的各项考核由各部部长执行。

主席团派专人负责检查、记录、考核、统计4.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一学期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干部(干事),75分以上的为合格,60—75分的将作为降级处理。

60分以下的将免去职务。

(二)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有以下情况者给与扣分:1.学期初学生会各部及部门成员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门工作计划和个人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和个人总结:A.未写计划或工作总结的每缺一份扣4分B.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扣1—2分C.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扣2分2.认真参加学生处(团委)、学生会等召开组织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

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A.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B.会议精神未传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2分C.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3.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8—15分4.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是未予主席团汇报的扣2分5.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安排的扣3—5分6.各部每学期结束前期未整理好本部有关文件(包括计划、总结、制度、干事名单等)并未存档扣2分7.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明显的扣2—3分8.每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者(部长及副部四级未通过者)扣5分9.学生会干部无故缺席两次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并取消评优资格;三次缺席退出院学生会,并要求上递辞职信。

学生会干部考核1

学生会干部考核1

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在校领导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为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学生会干部、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说明:1、学生会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项总分为100分。

(其中基本分为70分,奖罚分为30 分)。

2、学生会干部如有违反我校相关规章制度,并受到处分的,上报我校学生会主席团。

3、学生会考核工作由主席团负责,考核中学生会互相监督。

4、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以主席团内部审核和面向全校教师及学生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同时开展。

5、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全校教师及学生监督,如有疑问可以直接反应。

6、学生会干部每人附考评表一张。

7、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团。

8、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学生会干部考核由五部分组成:“思想考核”、“例会考核”、“工作态度考核”、“大型活动布置会场情况考核”、“工作(活动)程序考核”。

(一)、思想考核标准:1、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2分。

2、能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者加2分。

3、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加2分。

(二)、例会考核标准:1、实行定期定点开会制度,定于每周三下午5点在学校接待室召开例会。

2、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1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1分,有事请假者一次扣0.5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3、每次例会或值勤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

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

如没有会议记录者每次扣0.5分。

会议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私自交谈。

(三)、工作态度考核及标准:1、每个干部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具体如下:
1、学生会全体人员实行学期考核、年度鉴定制度。

主席团人员的考核由团总支直接负责,主席负责对其他主席团成员的考核;主席团负责各职能部门人员的考核。

2、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学习成绩、奖惩情况五个方面。

3、学生会干部考核于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主席团根据学期的课程进展情况决定。

4、学生会干部考核的实施过程分五个步骤进行,即个人答辩、部门推荐、全体投票、主席团鉴定、学院审核。

5、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级别: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 其中优秀级别不得超过学生会干部总人数的20 %)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被评为优秀或称职学生干部:
(1)学习成绩出现一门不及格者;
(2)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者;
(3) 违反组织原则,不服从领导,团结协作精神不强者;
(4)一学期累计无故旷会两次者;
(5)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惩罚者。

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

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

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为了推动团委、学生会各干部持续发展,提高其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促进学生组织建设的不断创新,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本校各团委、学生会各级干部,包括但不限于团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副部长、干事等。

三、考核方式1.日常考核(1)考核内容日常考核以车间制为单位,按月评选本月优秀干部、优秀部长及优秀车间。

1.评选本月优秀干部主要考核干部在各自分工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较为出色的人员优先予以表扬和鼓励。

2.评选优秀部长包含两个维度,一方面重点考核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另一方面注重考核部长的团队合作、人员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

3.评选本月优秀车间根据车间开展的活动、质量及效果综合评判。

(2)考核要求日常考核要求各车间每月在月底及时对各类优秀干部和车间进行统计,形成考核表,并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对表格进行审核。

最终成果将通过公示形式展现。

2.综合考核(1)考核内容综合考核主要由三个维度考察干部,分别是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表现、参加活动志愿者服务积极性、团委、学生会工作创新能力三个方面。

1.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表现,主要考察干部在各自分工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较为出色的人员优先予以表扬和鼓励。

2.参加活动志愿者服务积极性,主要考察干部在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当中的投入程度,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活动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3.团委、学生会工作创新能力,主要考察干部在工作中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推动团委、学生会各项工作的不断创新。

(2)考核方式综合考核将由学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采用打分制度进行评定。

对选出的优秀干部进行重点表彰。

四、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以名次排名和得分形式分别进行公示,考核结果将及时通知学生会各级别干部,同时由学校团委、学校领导提出改进意见。

五、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学年,分别在6月份和12月份开展日常考核和综合考核。

六、考核权利和义务1.考核权利所有被考核对象视为对评选过程和结果享有监督权,发现问题可以向学校团委反映,严禁出现防范和干扰行为。

学生会干部工作考核与评优实施办法及评分细则

学生会干部工作考核与评优实施办法及评分细则

学生会干部工作考核与评优实施办法为提高院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水平,促进院学生会更好的为全院师生服务,根据院党委和院团委的指示精神以及院学生会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实际需要,将定期对院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由院学生会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

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创建“团结、务实、高效、创新”的学生干部团体。

学生会组织部每学期末将组织督促各部门对全体学生会干部进行工作考评,考核结果上交到院学生会组织部存档,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目的:旨在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干部正确的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二、考核小组机构构成:组长:陈琳组员:主席团成员三、考核对象:院学生会部长、副部长及理事长四、考核时间:每学期考核一次,在上交部门工作总结后开始考核。

五、考核等级:90分以上分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

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内容:思想作风、文化水平、工作任务及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

七、考核方式:考核小组根据评分标准的各项内容对学干进行评分。

八、考核流程1、有不服从安排者或对各项工作和精神未传达到位未组织落实的直接不参与优秀干部的评选。

2、各学干上交个人总结和参与述职报告。

3、主席团根据评分标准对学干进行评分评出优秀学干。

注:1、个人总结内容包括:个人工作总结,在工作中做得好的方面和出现的并需要改进的问题;在一学期工作中的收获及心得;另外附加上个人成绩、操行分在本班的排名,并具体写出加权平均分和操行分。

2、述职报告大概流程:由考核小组担任评审团,各学干以类似面试的形式单独在评审团面前进行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内容与个人总结内容相似。

九、考核内容的分值及评分标准:1、思想作风(15分)学生会干部出现有损于团委、学生会形象的情况视情节严重扣3 — 6 分。

在工作时不注意自己的礼貌和礼仪的情况视影响大小每次扣2-4分开展工作时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 3 — 5 分。

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学生干部是优秀学生的代表,是学院领导与学生联系的桥梁,是做好学生工作的一支骨干力量。

为了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加强学生干部自我管理的意识,提高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此条例包括加分和扣分,每学期末总评一次,评出优秀部长、优秀学生干部(各一名),并张榜公布。

一、考核细则:学生干部考核主要从自身建设,日常工作情况,民意测试等三个方面对学生干部进行个人百分制考核,日常考核、民意测试分别占50%。

(一)、学生干部的自身建设(共20分):1、思想上进,能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学生会的集体活动者+5分。

2、工作态度端正,积极主动,富有创新精神者+5分。

3、有强烈集体荣誉感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者+5分。

4、学习认真,熟练掌握本专业知识,学习成绩排在班级前二十名者+5分。

(二)、日常工作生活情况:1、会议(1)学生会部长例会无故不参加者-3分/次,迟到且无特殊原因者-2分/次,请假者-1分/次。

(2)各部例会无故不召开例会的部门,部长(副部长)-3分/次。

2、工作计划及总结按规定按时交计划和总结且完成认真者+2分/次。

未按时交工作计划和总结,主席、副主席-4分/次,部长-3分/次,副部长-2分/次。

3、工作职责(1)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并完成较好者+3分/次。

(2)不能履行其职责,受到批评者-3分/次。

4、交流沟通(1)能积极主动与各部部长交流合作者+5分(2)能积极主动与本部成员交流沟通者+3分5、参加活动获奖(1)省级获奖,一等奖+12分/次,二等奖+10分/次,三等奖+8分/次,优秀奖+6分/次(2)市级获奖,一等奖+10分/次,二等奖+8分/次,三等奖+6分/次,优秀奖+4分/次。

(3)院级获奖,一等奖+8分/次,二等奖+6分/次,三等奖+4分/次,优秀奖+2分/次。

6、纪律有夜不归宿者等其它违反纪律行为:主席,副主席-4分/次,部长-3分/次,副部长-2分/次7、行为规范(1)凡日常行为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学生会形象者-8分/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xx建筑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加强学生干部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服务意识,有效地发挥学生干部的先进、骨干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干部是学院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学院党政领导必须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完善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使用和考核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学生干部包括机电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包括正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全体干事),各班班长团支书。

第四条学院党组织、团组织统一协调、指导、检查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生干部基本条件一、政治觉悟高,具备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自觉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严以律己,团结协作,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同学服务,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三、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语言表达与公关能力和文字概括能力,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信。

四、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动机端正,责任心强、组织集体观念浓厚、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敢于揭发和批评违纪行为。

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勤于思考,勇于创新。

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组织管理能力。

五、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参与健康、高雅的业余活动,自觉抵制腐朽的生活方式。

第三章学生干部的选拔产生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开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学生干部任职条件,采取推荐、自荐等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生会学生干部原则上每年改选一次。

每次换届(调整)之前,应向上级主管组织请示并取得同意后,才能进行;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可由组织指定、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

一、学生自荐:向院有关领导递交自荐书。

简介兴趣爱好、专长、优缺点,以往工作经历、表达担任干部的愿望和参与管理和锻炼的信心。

二、组织推荐:班级班委会在深入了解学生的个性、兴趣、爱好、特长、组织纪律性、办事能力、学习成绩等的基础上,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参与选拔。

三、民主选举:推荐群众基础好、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主席团向院团委推荐。

五、经选拔的学生干部,将以学生干部达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标准对其进行严格考核,重点包括:会议出勤、会上表现、工作完成情况等。

第四章学生干部的培养一、举办学生干部培训班。

提高学生干部的理论素质与实践经验,完善学生干部的工作技巧与方法,明确自我锻炼的方向与途径,形成以讲座、分组讨论、新老学生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为主要形式,结合适当的实际活动。

二、发挥例会作用。

例会分为:1、学院团体例会:参加人员:院党组织领导、院团总支领导、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一至大三所有班级班长、团支书。

例会内容:每三周召开一次例会,学生会秘书长主持,学院领导组做工作知道与批示;学生会总结上阶段工作得失,讨论下阶段工作开展计划;学院学生干部提出建议与思想。

2、主席团洽谈会:参加人员:学生会主席团全体成员、秘书处秘书长。

例会内容:每两周举行一次,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指导教师参加知道。

洽谈学生会发展建设,工作情况及学生会成员思想动态。

3、部长级例会:参加人员: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部长。

例会内容:每两周举行一次,学生会主席主持,各部门总结上阶段工作得失,规划下阶段工作开展计划,讲述自我心得与部门建设思考。

4、副部长、干事级洽谈会:参加人员:学生会主席团一名成员、各部副部长、各部推举的干事(两名)例会内容:每两周举行一次,秘书处秘书长主持,汇报各部工作状况,自我及干事思想动态,干事讲述新生们对学生会的看法与观点,总结学生会在学生群体中的地位与情况。

三、广泛开展谈话教育。

学生干部定期向院团委、学生会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四、促进学生干部技能的提高和完善。

学生干部应注重自我锻炼,自觉培养口语、文笔的表达能力和参与校、院各种文体活动的能力,努力做到实际工作中既锻炼又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五章学生干部的义务和权利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三、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维护者;四、团结广大同学,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五、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六、做好本职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造性地进行工作;七、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宣传鼓动能力以及社会活动能力;八、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一、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二、代表学生参与学院教育和管理事务,沟通学院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促进学院学生工作和后勤工作等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的开展,参与有关学生事务和协商工作;三、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四、对院团委、院学生会及其下属组织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其改进工作;五、有维护集体、他人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六、按学院的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应享受的待遇。

第六章学生干部的考核与奖惩一、考核对象:校学生会各级学生干部实行分级管理和考核。

其中:1. 院学生会正、副主席由院团委负责考核。

2. 院学生会各工作部门干部由院学生会正、副主席负责考核,报院团委备案。

3. 院学生会各部门干事由各部部长负责考核,报院学生会正副主席。

二、考核方式:采用100分制。

三、考核内容:机电学院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明细表序号项目项目描述备注1思想品德1、在团委学生会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党员(+5),预备党员(+4),发展对象(+3),入党积极分子(+2),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者(+1);a(年)2、每学期品德分满分者(+5)92分以上(+3)86—91分(+2)85—81分(+1)71—80分(-2)70分以下(-5)60分以下解聘;a(年)3、不尊敬师长与师长顶撞严重者(-3)与同学发生较大冲突影响恶劣者予以解聘;d(月)4、工作中出现包庇和隐瞒事实者(-3);d(月)5、在校园内外有好人好事和见义勇为者(+1—3);c(月)6、有损坏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形象者根据情节(-1—3);c(月)2工作能力1、在校内外各类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文章者,视刊物级别和发表篇数(+5—10);a(月)2、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奖励者酌情(+1—3)a(月)3、在校内外各类文体活动或知识竞赛中获奖,视获奖类型、级别、次数(+3—10);d(月)4、能经常踊跃发言者(+1);b(月)5、积极参与本部门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者(+2/次);b(月)6、消极怠工造成活动失败者(-1/次);b(月)7、向上级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推动本部门工作中取得实效的,或提出可行性活动方案,并获得批准(+5/次);b(月)8、在本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中,注重与其他部门成员的团结合作,其中部长、负责人表现出色的,并对活动作出科学性总结或干事以较高姿态承担本部门工作者(+5);d(月)9、每周例会如无故取消或不开展的部门,部门分扣10分并扣相应部门全体成员每人5分。

d(月)10、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出色而有创新性的完成任务者,其中部长还能在完成任务过程中锻炼本部门成员各方面的能力者(+10);d(月)11、部门所开展的活动按活动分类型给分大型活动30分(参与全省性活动)小型活动10分(部门分) d(月)12、活动完成的质量评估要有〈活动审批表〉和〈活动总结表〉,没有的不算部门的活动,院团委学生会不予承认3成绩工作成绩+学习成绩1、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排名居班级前20%者(+2)(考察课除外),名次每上升超过5名者(+2);a(年)2、获国家奖学金者(+10),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英语四级通过者(+3),计算机二级通过者(+3);获得院级优秀学生干部(+3);获得系部优秀学生干部(+2);获得院级三好学生称号(+3);获得系部三好学生称号(+2);补考一门每学期(-5)(特殊情况如缓考、请假、招生等除外,以相关部门领导或班主任证明为主);a(年)3、各部门需按时把工作计划和活动申请、活动总结按时交到办公室,未交(-2)迟交(-1)交了但敷衍了事者(-1);c(月)4、所在部门每筹办活动一次者(+10),协助部门(+5)(以活动审批表和活动总结表为依据);c(月)5、一贯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并讲究工作方式,使本部门工作明显上一个台阶,在学生会内受到广泛好评者(+1);b(月)6、工作中能高效率且提前完成者(+1)b(月)7、每个月的月评(包括a(月))必须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上交组织监察部,相关考评部门和部长(负责人)凡不交者,部门分扣10分,取消当月部门所有人的成绩。

迟交者部门分扣5分。

c(月)8、如发现相关考评人员有舞弊、虚报成绩、不切实际者,扣相关人员当月分10分。

c(月)9、每周的部门工作必须按时完成,拖延时间或没完成者,部门分扣5分。

c (月)10、每个月经考核被评为倒数第一的部门,部长需在部长例会上做深刻的检查。

4到会到课率1、一个月内上课全勤者(+4),95%—99%者(+2),85%—94%者(-2),85%以下者除名,特殊情况下以班主任签字为依据酌情处理;d(月)2、一个学期请假超过5次(包括5次)者(-2);d(年)3、到会率达100%者(+2),95%—99%者(-1)85%—90%者(-4),每低5个百分点在原有基础上多扣1分,低于60%解聘。

d(月)4、(1)开会迟到3次者通报批评并记一次旷会(2)无故旷会2次者交书面检讨一份至组织监察部,取消年度先进个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3)无故旷会3次者予以解聘。

b(月)5、(1)每月评选出先进个人3名,通报表扬。

每月评选出先进部门1个,通报表扬。

(2)连续三次月先进个人年度评选给予奖励。

注解1、先进部门考核以部门总成绩除以成员人数。

2、先进个人的考核以分数最高者居之。

3、考核表中的(年)为一个学期。

次项目为一个学期加分扣分一次。

除此之外相关考核以月为单位。

4、 a类由班主任系部签字盖章证明和相关证书及鉴定为主;b类由部长考核;c类由组织监察部考核;d类由纪检部考核。

5、各部门和各人分数基础分为100分考评说明:1、考评组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考核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包庇,不徇私。

2、每个月的考评成绩必须在每月底交至组织监察部门进行汇总。

每月初将会把考核成绩公布于团委办公室,届时望各部门成员及时查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