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下银行理财业务的本源性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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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细则对银行的影响

资管新规细则对银行的影响

资管新规细则对银行的影响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若干规定的通知》,即资管新规细则。

这部细则是对2018年出台的资管新规的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旨在引导银行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

本文将分析资管新规细则对银行的影响。

资管新规细则将进一步推动银行理财业务向净值型转型。

净值型产品是指产品的收益取决于资产的实际运作,银行不再承诺保本或固定收益。

这意味着银行将不再承担投资风险,而客户将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来投资。

这种转型有利于提高银行的业务透明度,减少不当利益输送,同时提升客户的投资风险意识。

资管新规细则对银行的资金池业务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资金池业务是一种将不同类型和期限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匹配的方式,以实现风险的分散和对冲。

新规要求银行加强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匹配,防止期限错配和滚动发售等行为,这将对银行的资金池业务产生一定的影响。

资管新规细则还将加强对银行资管业务的监管。

新规要求银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确保各项业务符合监管要求。

这将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

从专家的角度来看,资管新规细则的出台有利于促进银行业更加健康、稳健地发展。

银行应积极适应新的监管环境,加强自身内部管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资管新规细则对银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推动理财业务向净值型转型、对资金池业务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以及加强对银行资管业务的监管。

银行应积极应对这些变化,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资产管理行业成为了银行的一个重要业务领域。

然而,随着资管新规细则的出台,商业银行需要重新审视其资产管理业务,以便应对新的挑战和机遇。

资管新规细则的出台背景是,我国金融市场在过去的几年中出现了不少乱象和风险,如影子银行、非法集资等。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监管部门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资产管理业务规定,即资管新规。

资管新规发布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影响

资管新规发布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影响

资管新规发布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影响目录一、内容概括 (2)1.1 理财业务的定义与重要性 (2)1.2 “资管新规”发布的背景 (3)二、资管新规的主要内容 (4)2.1 规范非标融资 (5)2.2 确立资管产品的净值化管理 (7)2.3 强化资本约束和风险管理 (8)2.4 加强投资者保护 (10)三、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影响 (12)3.1 资管产品规模的调整 (13)3.2 收益模式的转变 (14)3.3 风险管理要求的提升 (15)3.4 客户需求的多样化 (16)四、银行应对资管新规的策略 (17)4.1 产品创新与优化 (19)4.2 资产配置的调整 (20)4.3 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 (21)4.4 客户服务的升级 (22)五、结论 (23)5.1 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业务的长期影响 (24)5.2 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和建议 (25)一、内容概括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资管新规的发布对银行理财业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旨在分析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业务的主要影响,包括产品端、投资端和监管端。

我们将介绍资管新规的背景和目的;其次,分析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影响,如产品结构、收益率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然后,探讨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投资端的影响,如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和投资策略等;讨论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监管端的影响,如监管政策、监管手段和监管目标等。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影响,为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建议。

1.1 理财业务的定义与重要性在金融行业,资管新规的发布对银行理财业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为了深入理解这一影响,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理财业务的定义及其重要性。

理财业务是指银行通过专业的研究和分析,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资产配置方案,以满足客户的财富增值、风险管理等需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财富的增长,理财业务已成为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客户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渠道,也为银行带来了稳定的中间业务收入。

资管新规后的理财监管制度体系——理财业务相关管理制度锦集(上)

资管新规后的理财监管制度体系——理财业务相关管理制度锦集(上)

每只封闭式公募产品、每只私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200%。计算单只产品的总资产时
应当按照穿透原则合并计算所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总资产。
6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项目
主要内容
总体要求:
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时反映基础
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
打破刚性兑付
刚兑行为认定: (1)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人或者管理人违反真实公允确定净值原则,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 (2)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使得资产管理产品的本金、收益、风险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发生转移,实 现产品保本保收益; (3)资产管理产品不能如期兑付或者兑付困难时,发行或者管理该产品的金融机构自行筹集资金偿 付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偿付; (4)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同一金融机构发行的全部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
值或者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
股票集中度:
同一金融机构全部开放式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15%
同一金融机构全部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市股权;可以投资商品及金融衍生品。
私募产品,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可以投资债权类资产、上市或挂牌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
明确投资范 围
(含债转股)和受(收)益权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并严格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鼓励充分运用私募产品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 “五不得”:不得直接投资于信贷资产;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
期限管理 组合管理

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印发《福建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行动纲要》的通知

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印发《福建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行动纲要》的通知

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印发《福建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行动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公布日期】2019.04.17•【字号】闽银保监发〔2019〕61号•【施行日期】2019.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其他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印发《福建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行动纲要》的通知闽银保监发〔2019〕61号各银保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福建省分行,各大型银行福建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兴业银行辖内各一级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福州分行,招商、民生、平安银行泉州分行,招商银行漳州分行,中信、浦发银行龙岩分行,福建省农村信用联社,福州各村镇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福州分行),福建华通银行,厦门银行各一级分行,厦门国际银行各一级分行,各外资银行福州分行,首都银行泉州分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兴业信托公司,兴业消费金融公司,海西金融租赁公司,各财务公司(福建分公司),海峡金桥财险,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香港闽信保险有限公司福州代表处:现将《福建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行动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省联社将文件转发至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请各银保监分局将文件转发至辖内村镇银行。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2019年4月17日福建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行动纲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对接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实体经济金融服务需求,推进辖内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助力福建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特制定福建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切实服从服务于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强化风险管理和治理体系建设,着力履行社会责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结构性、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资管新规140 -回复

资管新规140 -回复

资管新规140 -回复中括号内的内容:资管新规140资管新规140:一步一步解读银行理财新规的影响和挑战引言:银行理财是投资者进行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资本市场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和发展,监管部门也不断完善相关法规,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稳定金融市场的发展。

资管新规140即是其中一项重要的监管法规,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该新规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影响和带来的挑战。

一、资管新规140的背景和目的资管新规140(以下简称新规)是中国银监会于2018年发布的《银行理财子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银行理财业务,加强风险管控,保护投资者权益,稳定金融市场。

新规要求银行分流存款和投资,将理财业务从传统的信贷业务中剥离出来,并设立独立的子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新规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影响1. 业务范围的限制:新规明确规定了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开展的业务范围,包括受托理财、自营投资、资产管理等。

一方面,限制了银行理财业务的自由度,另一方面,也为银行理财提供了更加规范和透明的操作环境。

2. 风险控制的加强:新规规定了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制度,并承担与产品风险相匹配的责任。

这意味着银行需要更加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和评估,从而提升市场的专业度和风险抵抗力。

3. 投资者保护的提升:新规明确规定了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和投资提示,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同时,新规还对理财产品的募集行为、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加强了对投资者的保护。

4. 机构监管的强化:新规要求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全面履行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义务。

这将使银行理财机构更加注重内部风险管控,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和监督,提高资本市场的稳定性。

三、新规带来的挑战和应对策略1. 业务转型和创新:新规要求银行理财从传统的信贷业务中剥离出来,这对银行而言意味着要进行业务转型和创新,通过研发新产品和服务,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资管新规与银行理财转型

资管新规与银行理财转型

资管新规与银行理财转型近年来,中国金融市场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之一便是资管新规和银行理财的转型。

资管行业自改革实施以来,大幅度整治乱象,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而银行理财则在监管政策以及市场形势下迎来巨大挑战,也为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带来了不小的变数。

本文将探讨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分析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的影响,以及银行理财应如何转型应对这一挑战。

我们来看一下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的影响。

一、影响资管新规的出台,对传统的银行理财业务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

由于资管新规要求严格规范各类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在内,要求实行份额账户制度,明确投资范围和投资标的等,这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设计和销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资管新规还要求禁止资金池等违规行为,这也对银行理财的资金来源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使得银行理财难以再通过资金池形式进行投资和融资,这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制约和挑战。

二、应对在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业务产生影响的银行也需要积极应对,进行转型升级。

银行需要加强产品创新和风险管理能力,根据新规要求合理设计银行理财产品,提高产品的专业性和透明度,同时加强对产品的风险控制和监测。

银行还需要加强自身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业务的健康发展。

银行需要寻找新的盈利模式,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力度,推动银行理财业务的转型升级。

接下来,让我们来探讨一下银行理财应该如何转型应对挑战。

一、理财产品创新随着资管新规的出台,传统的理财产品设计和销售模式已经不再适用。

银行需要加大产品创新的力度,开发更加符合新规要求的理财产品,满足客户不同的投资需求。

通过创新产品,提高产品的专业性和风险管理水平,适应市场的需求变化。

二、风险管理在新规的监管要求下,风险管理成为银行理财转型的关键。

银行需要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的管理。

通过建立科学的风险控制系统,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确保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

资管新规背景下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策略研究

资管新规背景下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策略研究

资管新规背景下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策略研究
近年来,中国监管机构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资产管理行业的新规,旨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规范行业秩序。

其中,影响最为广泛的便是资管新规。

资管新规的核心是将传统刚性兑付的理财业务转为信托计划等非标准化资管业务,从而避免风险隐患,防范系统性风险。

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建设银行可以采取以下发展策略:
1. 加强投研能力,提升资产配置水平。

建行理财可以进一步增加自主投研团队的数量和质量,提高组合管理能力,推动P2P、私募股权和债券基金等非标准化投资品的开发。

同时应更加注重资产管理的风险控制能力,确保理财产品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2. 拓展线上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

建行理财可以与其他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加强线上渠道建设,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

此外,在推出理财产品时,建行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对客户进行精准营销,提高产品销售的效率。

3. 聚焦特定领域,推出个性化产品。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建行理财可以聚焦于某一特定领域,以此来打造个性化、差异化的产品。

比如,可以推出医疗、养老、教育等专业化理财产品,从而深入挖掘这些行业的投资机会。

综上所述,资管新规的出台,对银行理财行业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但同时也为银行理财业务带来了更多的机遇。

建行理财可以通过加强投研能力、拓展线上渠道、聚焦特定领域推出个性化产品等方式进行发展,以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理财需求。

“资管新规”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分析

“资管新规”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分析

“资管新规”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分析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监管也在不断加强。

2018年底,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发布了一系列关于资产管理新规的文件,即通常所称的“资管新规”。

这一新规的实施对我国商业银行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将对此进行全面分析。

一、资管新规内容及背景2018年4月2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俗称为“资管新规”。

该《意见》主要对金融机构的资管业务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资管产品、业务、机构等多方面的要求和限制。

资管新规的出台,是基于当前金融市场形势和金融监管需要的结果。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产品创新的不断推进,一些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出现了一些混乱和风险。

此次新规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的资管业务,提升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权益,防范金融风险。

1. 资管业务结构调整资管新规实施后,对商业银行的资管业务结构造成了一定影响。

新规对资管产品的风险管理和准入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商业银行严格按照新规的要求合规经营资管业务,合理控制产品规模和投资范围。

与此商业银行还需要对现有的资管产品进行梳理和调整,确保符合新规的相关规定。

2. 严格的风险管理要求资管新规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对资管业务所涉及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包括风险认识、风险定价、风险管理控制等方面的能力。

商业银行要根据新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

3. 业务经营模式调整资管新规的实施对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模式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新规规定了资管产品的募集、运作、退出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商业银行需要根据新规改变原有的业务经营模式,完善相应的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符合新规的相关规定。

4. 对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影响资管新规对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也带来了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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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下银行理财业务的本源性回归近些年,我国资管行业呈现出加速发展态势,整个泛资管行业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了38.9%,资管产品总规模超过百万亿元。

各类金融机构从事的资管业务在投资范围、资本计提、分级杠杆等监管标准上存在较大差异,致使资管行业处于产品上多层嵌套、刚性兑付、业务不规范、缺乏监管等问题,直接导致金融服务业“脱实向虚”,金融体系内系统性风险不断累积。

监管部门早在2013年和2015年出台了针对于银行理财业务发展规范的指导意见,虽取得一定的监管效果,但前述问题并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

随着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一行三会一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资管新规”),在征询各方意见基础上,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在4月27 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资产管理进入新时代,银行资管业务向本源性回归已成为趋势。

资管新规的监管特点开启跨行业全方位监管格局。

从金融实践中看,分业监管模式已无法适应混业经营的趋势,建立跨行业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势在必行。

当前,混业经营趋势也愈发明显,就资管产品而言,金融行业已全面涉足,除了基础理财、信托、基金以及资产管理产品外,还包括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等。

业务操作横跨银行、证券、保险业等多部门,层层嵌套、产品结构复杂、透明度低、容易交叉传染,严重影响了监管部门对整体风险的监测统计和预测研判。

首先,资管新规明确了资管产品是指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明确了资产产品只能进行表外经营。

其次,强调了统一的跨行业监管,同一类型的资管产品适用同一监管标准,避免监管真空和套利现象发生,实现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以监管问题为导向,使用功能监管模式覆盖行业间相同业务统一监管问题。

第三,协调监管职能实现全方位监管。

监管协调和监管分工主要体现在统计制度、监管分工、监管原则三个部分。

在统计制度上采取事后报备的方式;在监管分工上,明确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对宏观审慎管理和市场准入、日常监管进行明确规定,以加强投资者保护;在监管原则上主要将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既考虑到机构类型的分业监管又按照产品类型实施功能监管。

实施全过程穿透式监管准则。

银行理财业务隐藏着较为严重的系统性风险,通过保本理财的形式吸引众多短期投资者,形成资产池后通过委外、多层嵌套、通道业务等形式投资于各类型的中长期资产,以至于底层资产属性、特点、规模、期限模糊不清。

本次资管新政针对这些问题欲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监管措施,通过穿透识别底层资产和最终投资者,全面防范系统性风险。

首先,禁止资金池业务操作。

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对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严令禁止。

其次,禁止多层嵌套的业务。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资管产品的结构最多有两层,不得再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

第三,通道业务被全面禁止。

带有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资产管理产品提供便利。

第四,资管产品进行第三方??立托管。

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作为委托方,具有托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作为受托方,受托方对委托方资产实行独立托管,通过业务流程对接和业务系统搭建,实现每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要求银行理财回归净值管理。

资管新规要求包括银行理财在内的资产管理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逐步向净值型产品转型。

目前,银行理财净值型占比较低,尚未达到10%的比例。

首先,要打破刚性兑付。

新规对刚性兑付进行界定,如采取滚动发行、收益转移、自筹资金偿付、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偿付等方式,操作流程严重违反了净值管理的原则,表现为比较明显的刚性兑付特征。

新规明确表示要打破刚性兑付,回归到净值管理原则。

其次,新规要求银行将非标资产转为标准资产,不允许资管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银行信贷非标准化资产,防范非标资产出现信用风险等对价值的侵蚀。

第三,成立子公司进行专业的净值化运营,对于金融机构的主营业务范围不是资管业务的,要求其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或者专设的资产管理业务经营部门开展资管业务。

杜绝监管套利的操作空间。

新规强调了统一监管原则,同一类型的资管产品适用同一监管标准,减少监管真空和套利空间,实现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

由于之前不同行业的监管标准存在差异,如投资范围、资本计提、分级杠杆的不同,产生了不同金融机构相互合作、多层嵌套的资管业务模式。

这种情况下,监管标准不统一,又缺乏统一监测,既不利于投资者保护,也会导致市场分割,容易引发监管套利,增大系统性风险隐患。

如同业负债成了银行主动负债的重要抓手,构成了“循环派生流动性”的闭环结构,资管产品选择相互投资、相互嵌套,导致底层资产和风险难以穿透和融资成本增加。

资管新规统一了负债要求、计提风险准备金、净值管理、去通道化等监管要求,全方位堵住了原有资管业务的政策套利漏洞。

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影响资金端将受到较大影响,募集压力大增。

这种压力主要来自资管新规对理财产品净值化管理、刚性兑付和资产池方面的监管。

首先,来自社会资金理财需求回落的压力,净值化管理使得在银行表外运营的理财业务不得建立资产池,每个理财产品都要进行“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承诺保本理财,打破刚性兑付,使得资金来源从负债属性向投资属性转换,在风险教育和抗风险能力不完备的情况下,低风险、保本需求的资金将向表内存款回落,或向成本法计价的货币基金分流。

新规中明确表示,在遵循“新老划断”原则下,原有存量理财产品自然存续期至所投资资产到期,在过渡期内,对不符合本意见规定的资管产品不得新增净认购规模,在过渡期后,全面按照新规的规范进行资管产品运作。

由此可见,短期内来自社会资金的募集压力不会很明显,随着过渡期结束,影响将逐步显现。

其次,来自同业理财的资金压力。

近些年,银行同业负债加速了表内表外的同业存单和同业理财规模急速扩张,构成了“循环派生流动性”的闭环结构。

资管新规明确表示要杜绝监管套利、禁止多层嵌套,随着监管趋严,来自同业的资金融通将被大幅压缩。

资产端非标资产配置将大幅回落,非标转标将提速。

在资管新规下,对非标资产、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终止日做出规定,禁止资产池和期限错配。

由此看来,监管意图非常明显,就是引导信贷资产配置向表内回归,表外资产配置倡导净值化管理。

具体而言,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承兑汇票等“非标资产配置”被大幅挤压,倡导标准化的债券融资。

由于银行理财业务中表外资金主要来源于短期负债,银行为了实现期限匹配与流动性,同时满足监管要求,为此,一方面减少中长期的非标资产配置,另一方面将非标转标。

根据《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和央行披露数据显示,2017年占比16.22%的银行理财产品投向了非标资产;2018年第一季度,社会融资规模中人民币贷款占比86.9%,委托贷款占比5.9%,信托贷款占比1.4%,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占比2.2%,后三者同比下降共31.9个百分点。

由此可见,表外融资向银行表内回归,非标融资向标准化融资转移成为趋势。

加剧银行理财盈利波动,蕴含运营风险。

资管新规出台将对银行资管业务收入、资金成本、利润增长、客户门槛等带来影响。

从资金成本来看,新规要求的净值化管理,以及其他存续期、合格投资者制度、资金池治理等监管要求,势必会带来收益率的波动,并且导致风险厌恶型投资者的流失,限制理财资金的募集,并可能增加资金成本。

其次,新规在客户选择上对“高净值客户门槛”和“合格投资者要求”进一步明确,意味着银行高端理财门槛将提高,合格投资者的范围将进一步缩小,这对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影响较小,但对私银客户户均资产不是很高的城商行有一定影响。

再者,新规禁止非标期限错配、理财资金投向限制、去通道减少嵌套、杠杆率限制、风险准备金计提和交易结构设计限制等,将会制约理财投资收益的提升。

一升一降之间,原有盈利模式将被打破,为适应新监管规定,探索新的盈利模式对银行经营提出迫切的要求,这也蕴含着较大的经营性风险,在禁止资产池运作的监管要求下,期限错配模式将不成立,这将极大考验银行资产管理整体运作水平。

银行理财业务向本源回归本次资产新规出台的主要目标是清理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诸多乱象,促进银行理财业务从表外向表内转换,让资管业务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主动管理本源。

银行应主动适应监管新趋势,充分利用过渡期的安排,转变思路、积极谋变、主动应对,将理财业务回归商业本源,实现价值创造。

战略上要从国家和经济发展需要出发,进行理财资产配置。

首先,在“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自贸区国家战略,积极拓展符合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主动探索资金需求点,通过设计适合的资管产品,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和降低企业杠杆率。

其次,伴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购热潮对并购金融服务及企业上市金融顾问服务带来新的要求,理财资产积极主动探索供给侧改革对资金的需求特征,通过产品设计满足供给侧改革的新需求。

最后,针对下一阶段科技型企业、抗周期行业并购、投贷联动等投资新趋势,在整体资金配置策略上,理财资产重点瞄准以上新的投资方向和参与热点,资金运用方式上加大对接标准化债权资产、权益类资产的比重。

策略上进行净值化管理,主动去“刚性兑付”。

新规明确表示要打破“刚性兑付”,未来银行理财市场的竞争优势由价格转向创新能力及主动管理能力。

从2017年净值型产品的发行情况来看,18家全国性银行中有17家已推出净值型产品,显然已对净值化产品进行了提前布局。

但是,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在发行净值型产业的银行数量存在一定程度落后,城市商业银行由于缺乏统一的发展方向,其产品净值化的力度也有所差异。

鉴于银行理财产品不再保本保收益,刚性兑付被打破,大、中小型银行要充分了解并利用自身的禀赋优势,一方面在寻找差异化基础上主动去“刚性兑付”,通过加强主动管理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的培养,重点提升标准化资产净值管理上的能力;另一方面,塑造净值化管理体系,增强主动管理能力、降低净值波幅。

资金端上要加强理财客户风险教育,树立风险承担的意识;投资端上要强化价值评估、风险分析、资产管理等手段和技术。

操作上加强标准化资产布局,促进非标向标准资产转换。

资管净值化管理的关键是非标向标准资产配置上的转换,“非标转标”成为发力点。

一是将已经形成的非标融资配置资产向标准化融资转移,具体方式可以采用资产证券化工具,将非标资产进行标准化,在公开市场交易,这样将非标资产彻底出表,变成证券化资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产周转效率,接受市场的阳光化、透明化监督;二是将形成的非标准资产回到资产负债表中,按照监管要求通过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方式,将理财资产配置转换到资产负债表中,按照信贷资产的管理方式进行运作,让资本来承担风险;三是新的理财资产配置上要通过净值化管理的方式,打破“刚性兑付”,通过组合投资的配置方式,将理财资产配置到标准化产品上,进行风险承担,回归理财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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