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怡中国法制史终结版00000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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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重点详解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重点详解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重点详解(最终版)第一章夏商法律制度夏代● 法典:“禹刑”,夏代法律的总称,中国最早的奴隶制法。

《左传·昭公六年》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禹刑”可能是启及其后继者根据氏族晚期习俗陆续改造、积累的习惯法,以禹为名表示对夏族杰出祖先和开国之君的崇敬。

● 罪名制度:昏、墨、贼,杀:昏、墨、贼是夏朝的三种罪名,杀是刑名。

“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

自己有了罪而掠取别人的美名是昏;贪婪而败坏职责是墨;杀人而没有顾忌是贼。

可见,昏、墨、贼是三种罪名。

犯此三罪者,依照夏朝法律要处以死刑。

● 监狱(P28)据《竹书纪年》载:“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

从此夏朝有了正式的监狱。

圜土:夏、商、西周监狱的名称。

监牢的形象名称,在地下挖圆形的土牢或在地上围起圆形土墙,以监禁罪犯,防止其逃跑。

《史记·夏本纪》载,夏桀曾将商汤“囚之夏台”,则夏台可以说是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

据说夏在都城阳翟“均(钧)台”还设有中央直辖的监狱。

商代● 法典(P30):《汤刑》是商代成文刑书,也是商代法律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说:“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汤刑并非汤所制定,而是后人为纪念先祖以其名命之。

它是因乱政而作,主要是关于如何镇压奴隶和平民反抗的规定。

● 刑罚制度(P31)从《荀子·正名》“刑名从商”的说法来看,商代的刑罚制度似乎已形成体系,并且直接影响到后世。

根据文献记载,这一刑罚体系以五刑制度为主,包括墨、劓、刖、宫、大辟等刑名。

(一)大辟:(1)戮(2)炮烙:强迫人在烧红的铜格上赤足行走。

(3)醢:把犯罪者捣成肉酱。

(4)脯:把犯罪者晒成肉干。

(5)劓殄:把犯罪者本人及其后代都杀掉。

(6)剖心、剔刳(二)肉刑:(1)墨刑:在犯罪者的面部或额上刺刻后,涂以墨色。

(2)劓刑:割掉鼻子的刑罚。

(3)剕刑:也叫刖刑,就是断足的刑罚。

中国法律史_南京审计大学中国大学mooc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

中国法律史_南京审计大学中国大学mooc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

中国法律史_南京审计大学中国大学mooc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1.下列思想家明确主张人性善的是()参考答案:孟子2.“有治人,无治法”意思是指()参考答案:治理的关键是人而不是法3.将“八议”制度写入法典的是()参考答案:曹魏律4.下列法典不是12篇的是()参考答案:大明律5.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官方印刷刊布的法典是()参考答案:宋刑统6.下列关于“例”说法错误的是()参考答案:唐代,例是重要的法律形式_有明一代,律例始终合编_例的存在破坏了法典的稳定性,弊大于利7.“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中的比指的是()参考答案:以前的判案成例8.下列说法不属于儒家法律思想的是()参考答案: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9.下列关于夏商周时期法律的说法错误的是()参考答案:夏商周时期的法律是官府制定并公布的_夏商周时期的法律不包括礼_夏商周时期的法律都是刑法10.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法律说法正确的是()参考答案:《法经》是我国最早带有封建性质的成文法典_《晋律》又称为“张杜律”,因为张斐、杜预对它进行了注释11.下列法律形式中相当于今天“判例”的是()参考答案:廷行事_断例_决事比12.中国古代将法写作“灋”,其中“廌”传说是尧舜时期司法裁判官用来审判的独角兽,这表明远古时期的()思想。

参考答案:神权法13.下列能够体现神权法思想的是()。

参考答案:恭行天之罚14.在西周,过失犯罪称为()参考答案:眚15.下列关于《唐律疏议》说法正确的是()参考答案:《唐律疏议》最早称为《永徽律疏》_《唐律疏议》既包含律文又包含对律文的解释16.汉《九章律》中规定工程兴建、征发徭役、军队调动等方面内容的是()参考答案:《兴律》17.秦律中相当于今天法律解释的是()参考答案:法律答问18.改“法”为“律”的是()参考答案:商鞅19.《法经》中的兜底性篇章是()参考答案:杂法20.下列属于商代法律的是()参考答案:汤刑21.根据礼的功能和性质,可以将周礼分为五大类: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下列属于嘉礼的是()参考答案:婚姻之礼22.下列关于春秋决狱的说法错误的是()参考答案:春秋决狱是以春秋时期的经典作为判案的标准23.“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之未定也。

《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大纲

《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大纲

《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代码:LA1032、课程名称:中国法制史/ Chinese legal history3、学时/学分:54学时/3学分4、先修课程:法律基础理论;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

5、面向对象:法学类专业学科6、开课院(系)、教研室:法学院7、教材、教学参考书:《中国法制史》,主编:曾宪义,副主编:郑定、赵晓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瞿同祖著。

中华书局1981年版。

《中国法制史》,叶孝信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10月版。

《中国法制通史》,张晋藩总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1月版。

《历代刑法考》,【清】沈家本撰,中华书局1985年12月版。

《儒家法思想通论》,俞荣根著。

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9月版。

《中国法律思想史》,杨鹤皋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10月版。

《中国民法史》,孔庆明等编著。

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1月版。

《中华帝国的法律》,【美】D·布迪、C·莫里斯著,朱勇译。

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6月版。

《中国家族法原理》,【日】滋贺秀三著。

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版。

二、课程性质和任务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的一门基础学科,也是法学本科教育的一门基础性课程。

中国法制史学科研究的对象是中国有史以来法律制度产生、发展、演变的过程及其演变的规律,力图从中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

作为法学本科教育的基础性课程,中国法制史课程的基本任务,是向学生客观、全面地介绍中国有史以来法律制度发展的基本脉络和主要内容,以及在历史的不同阶段中国法律制度的基本特色。

在向学生介绍法律制度方面的历史遗产的同时,引导学生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思考,从而掌握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加深对于法学理论的理解,更好地融会贯通各部门法学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树立起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念。

中国法制史-张晋藩-第四版

中国法制史-张晋藩-第四版

《中国法制史》张晋藩(第四版)●夏朝的法律制度中国法的起源1 法源于天说2 刑起于兵说3 法源于苗民说4 皋陶造律说5 法源于定分止争说6 法源于习惯说夏朝的立法及法律形式1 禹刑2 “誓”夏代的刑法制度(一)罪名1 “昏墨贼杀”2 不孝3 “威侮五行,怠弃三正”罪(二)刑罚1.五刑2.赎刑●商朝的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一)主要罪名1 暂遇奸宄2 颠越不恭3.破律乱政4.言行惑众5.“三风十愆”●西周的法律制度一、立法概论(一)“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二)立法过程1 周公制礼2 《九刑》和《吕刑》3 礼与刑的关系民事法律制度(一)契约(二)婚姻制度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2. 实行“同姓不婚”的原则3. 履行“六礼”的聘娶程序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二)诉讼的分类(三)起诉与审理(四)判决及上诉●春秋时期的法律制度春秋时期诸侯国的立法活动与成文法的公布(一)诸侯国的立法概况(二)成文法的公布1.郑国“铸刑书于鼎”2.邓析“竹刑”3.晋国铸刑鼎●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法经》的制定及其历史地位(一)李悝制定《法经》的时代背景(二)《法经》的主要内容1 前四篇称正律,主要内容是惩办盗贼2 杂律,又称“杂法”3 “具法”,后来封建法典中改为名例,类似于现代刑法的总则《法经》的特点及历史地位1.维护和巩固新建立的封建制度2.确保新的封建等级制度3.体现了重刑轻罪的原则4.开创了法典编纂的新体例商鞅变法及其时代意义(一)改法为律(二)重农奖功明法重刑1 族刑连坐2 行刑重轻3 不赦不宥4 刑用于将过5 奖励告奸●秦朝的法律制度秦朝立法的指导思想1 以法为本,事皆决于法2 法自君出,法令由一统3 严刑峻法,以刑杀为威法律形式1 律2 令3 式4 廷行事官吏管理制度(一)任官的标准与限制标准:1 道德方面2 明悉法律令限制:1 不准任用“废官”2 官吏必须正式任命才能到任行使职权3 长吏调任新职,不准带走原属佐吏选任的方式1 荐举2 征召3 任子定罪量刑的原则1 刑事责任年龄2 区分故意与过失3 从重从轻4 集团犯加重5 累犯加重6 预谋犯加重7 自首从轻8 诬告反坐9 数罪从一重处10 惩罚犯罪未遂11 考察犯罪意识罪名1 侵犯皇帝权力尊严和人身安全方面的犯罪2 危害专制集权的诽谤妖言罪3 谋反叛乱罪4 以古非今与挟书罪5 “非所宜言”与妄言罪刑罚肉刑1.黥2.劓3.斩左趾4.宫刑徒刑1.城旦、舂2.鬼薪、白粲3.隶臣、隶妾4.司寇5.候髡、耐、完刑(六)迁与谪(七)收刑(八)废刑(九)赀刑狱政制度1.对囚徒进行严密看管2.囚徒要身穿囚衣并戴狱具3.囚徒不得自狱中上书或诬告他人4.建立囚徒的生活管理制度(1)囚粮的供应(2)关于囚衣的供应5.依法制裁狱吏的违法行为●汉朝法律制度汉朝的主要立法与法律形式一、约法三章二、汉律六十章法律形式1 律是汉代最基本、最主要的法律形式,即通常所说的“法典”2 令即皇帝的命令,是两汉主要的法律形式3 科也是汉代的一种法律形式4 比是可以用来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行政法律一、皇帝制度二、中央行政管理机构三、地方行政管理机构(一)封国(二)郡县职官管理制度(一)任免制度(二)考绩制度(三)俸禄制度(四)致仕制度关于债的规定1 买卖契约2 借贷契约3 租赁契约商业管理法1 汉代的抑商政策2 均输法与平准法3 盐铁酒专卖法刑罚定罪量刑制度1.刑事责任年龄2.亲亲得相首匿3.贵族官员有罪先请4.先自告除其罪5.不溯及既往6.诬告反坐犯罪(一)危害封建政权的犯罪1.谋反罪2.大逆无道罪3.首匿罪4.通行饮食罪5.见知故纵罪6.沈命法(二)危害皇权的犯罪1.不敬、大不敬2.“废格”及“矫诏”罪3.欺谩、诬罔、祝诅罪4.阑入宫殿门及失阑罪5.犯跸罪(三)危害中央集权的犯罪1.阿党与附益2.事国人过罪3.私出界罪4.酎金不法罪5.左官罪6.僭越罪7.漏泄省中语罪(四)官吏职务犯罪1.贪污罪2.鞫狱不直与故纵罪3.选举不实罪(五)侵害人身的犯罪1.杀人罪2.伤人罪(六)思想言论犯罪1.诽谤妖言罪2.非所宜言罪司法制度诉讼审判制度1 起诉2 逮捕和羁押3 审理和判决4 上诉复审5 录囚6 执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行政法律一、中央三省制二、地方州、郡、县三级制三、监察机关四、九品中正制民事法律一、田制与赋税二、买卖与借贷三、婚姻、家庭制度刑事法律 刑罚的改良(一)进一步废肉刑 (二)族刑连坐范围缩小 (三)定流刑为减死之刑 儒家化的刑罚制度 (一)“重罪十条” (二)“准五服以制罪” (三)“八议”入律 (四)“留养” (五)官当●隋唐的法律制度《开皇律》的主要内容 1 篇目体例2 确立封建五刑制度3 “十恶”入律4 法律特权扩大化5 罪名 唐朝立法思想一、明法慎刑,以宽仁治天下 二、德礼为本,刑罚为用 三、简约易知,稳定划一 四、一断于律,严明法制 法活动 1 《武德律》 2 《贞观律》3 《永徽律》和《永徽律疏》 法律形式唐律疏议的基本内容与特点唐律的历史地位及其影响 一、对日本的影响 二、对朝鲜的影响 三、对越南的影响 职官管理(一)职官的选拔 (二)职官的考课与奖惩 (三)职官的致仕物权(一)所有权 (二)佃权 (三)质权 (四)典权 刑罚适用原则 (一)“十恶”(二)贵族、官僚减免原则 定罪量刑原则 1 老幼废疾减刑 2 自首与觉举减免刑罚 3 共同犯罪区分首从 4 区分过失和故意 5 累犯加重 6 数罪并罚原则 7 根据良贱身份区别处刑8 划分“公罪”、“私罪” 9 类推10 同居相隐不为罪 11 化外人有犯 罪名(一)危害国家统治罪 (二)侵犯皇权罪 (三)侵犯人身罪 (四)侵犯财产罪 (五)官吏职务犯罪 (六)破坏社会秩序罪 (七)破坏家庭秩序罪 审判制度 (一)回避 (二)证据 (三)判决 (四)上诉(五)执行 宋朝的法律制度 立法活动(一)《宋刑统》的制定 (二)编敕与编例 (三)条法事类 债(一)债的发生 (二)债的担保 (三)债的履行和消灭 契约形式 1 买卖契约 2 借货契约 3 租佃与租赁契约 4 合伙契约 5 信用契约 税法1 赋税法2 上供钱物法 刑事法律 刑制的变化 (一) 折杖 (二)刺配 (三)死刑● 元朝的法律制度第一节 立法概况 一、立法指导思想 1 “祖述变通”,“附会汉法”2 “因俗而治”,蒙汉异制 二、主要立法 1 《大札撒》 2 《至元新格》3 《风宪宏纲》4 《大元通制》5 《元典章》6 《至正条格》 第二节 行政法律 一、 中枢和地方行政机构 二、科举制度的变化 三、监察制度的发展 1 加强了监察立法,使得监察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 监察体制的设置相当严密,并且赋予其较大的权限3 重视加强对监察官本身的监督4 监察制度体现了民族歧视政策第三节民事法律一、所有权与契约关系二、损害赔偿——烧埋银三、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四、案例分析第四节经济法律一、专卖法二、市舶则法(海外贸易法)三、赋税制度诉讼制度1 诉讼在法典上独立成篇,这是元朝在诉讼制度上的一大建树2 要求诉状必须严格依照格式3 规定了代诉制度4 规定了约会制度5 在民事诉讼中广泛运用了调解制度元朝法律民族分治和民族歧视的特点1 元初便在法律上把境内居民分为四等2 在法律指导思想上保存旧制,实行民族压迫3 在行政法律规范上4 在刑事法律方面5 为汉人与南人制定了多种禁制●明朝的法律制度第一节立法活动与主要成就一、明初立法思想与立法活动(一)《大明律》的制定1传承了法为治世之具的观念2 法贵简当3 保持法律稳定4 明刑弼教(二)《大诰》的编撰二、中后期的立法活动(一)《问刑条例》的修订(二)《明会典》的制定经济法律一、农业法二、工商法三、财税法刑事法律一、加重反逆大罪的处刑二、严惩臣下结党和内外官吏交结三、严惩官吏渎职与贪赃四、加强对强盗、窃盗罪的刑罚五、刑法原则的新发展1 犯罪在新律颁发之前,按新律拟断2 对于化外人有犯,一律采取属地主义原则六、法定刑与法外刑相结合审判制度1.三司会审与圆审2.朝审3.大审4.热审●清朝法律制度(上)第一节立法的主要成就一、《大清律例》二、《大清会典》三、各部院则例四、民族立法职官管理(一)职官铨选(二)职官考绩(三)职官监察1.合并六科于都察院2.特设十五道监察御史3.设五城察院4.设宗室御史处民事法律一、民事法律主体的扩大(一)超经济剥削的削弱1.“地丁合一”,取消了延行两千余年的人头税2.取消明时手工业工人的匠籍3.提高商人的地位4.限定雇工人的身份5.禁止债权人强迫债务人“役身折酬”(二)奴婢与贱民身份的变化1.奴婢可以开户为民二、所有权(一)所有权的取得1.通过圈地使八旗官兵获得土地所有权2.农民从“更名田”和垦荒中获得土地所有权3.商人通过购置田产,取得土地的所有权2.贱民身份的变化(二)对土地所有权的法律保护1.一般土地所有权的保护2.对旗地所有权的保护3.对宗族公有田宅的保护4.对国有土地、矿产的保护三、债权(一)契约形式的发展(二)借贷契约(三)租佃契约(四)典权经济法律二、赋役立法(一)废除三饷加派,制定《赋役全书》(二)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到“摊丁入亩三、农业立法(一)鼓励垦田(二)加强对农业生产的管理1.关于农作物的种植与保护2.关于务农以时3.关于畜力的保护4.关于防治虫害5.关于水利四、工商立法五、漕运立法刑事法律一、罪名(一)反逆罪(二)异端思想与妖言罪(三)侵犯皇权罪(四)奸党罪(五)贪污索贿罪(六)危害社会秩序罪(七)侵犯人身罪1.杀人罪2.伤害罪(八)侵犯财产罪1.强盗2.窃盗3.侵占田产(九)兴贩与吸食鸦片烟罪审判制度(一)刑事审判(二)民事审判(三)幕吏擅权左右司法 清朝的法律制度(下)第一节鸦片战争后中国主权的丧失与法观念的更新一、中国主权的丧失(一)由五口通商大臣到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二)由协定关税到总税务司控制中国的关税、内政与外交(三)由领事裁判权到全面践踏中国的司法主权二、西方法律文化的输入与法观念的更新(一)由盲目排外到中体西用(二)由维护三纲到批判三纲(三)由专制神圣到君宪、共和(四)由以人治国到以法治国(五)由司法与行政不分到司法独立(六)由以刑为主到诸法并重二、资政院和咨议局章程的制定(一)《资政院院章》的制定与资政院的召开(二)《咨议局章程》的制定与各省咨议局的召开三、《重大信条十九条》的颁布1.《重大信条十九条》开宗明义仍然宣示:“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2.提高国会的地位,加强国会的权力和监督作用3.实行责任内阁制,扩大了内阁总理的权力4.规定了皇权、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制衡原则5.《重大信条十九条》“阙略”了臣民的自由平等权利第三节清末修律的背景与指导思想一、修律的背景二、修律的指导思想(一)西法与中法结合,务期中外通行(二)修律与研核法理结合(三)修律与促进法制文明结合三、贯彻修律指导思想中的斗争与妥协制定调整印刷物的法律(一)《大清印刷物专律》(二)《大清报律》《大清民律草案》的指导思想1.“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2.“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3.“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4.“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内容(一)总则1.关于基本原则2.关于权利能力3.关于行为能力。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中国法制史》期末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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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题库及答案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 )。

A.夏朝 B.商朝C.西周 D.秦朝2.改“法”为“律”是战国时期的( )。

A.韩非 B.赵鞅C.商鞅 D.屈原3.“云梦秦简”发现于( )年。

A.1973 B.1974C.1975 D.19764.最早规定帝制时期五刑的法典是( )。

A.《唐六典》 B.《北周律》C.《大业律》 D.《开皇律》5.《唐律>在涉外案件的处理原则中规定,两个不同国籍的外国人相互侵犯时,则按( )的法律处理。

A.其中一国 B.两国C.唐朝 D.第三国6.充军创始于( )朝。

A.宋 B.元C.明 D.清7.在我国,程序法和实体法分开是始予( )。

A.清朝初期 B.清朝末年C.中华民国 D.太平天国8.太平天国后期的施政纲领是( )。

A.《天朝田亩制度> B.《资政新篇》C.《十款天条》 D.《太平刑律》9.在政权组织方面实行“三三制”原则的宪法性文件是( )。

A.《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B.《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C.《华北人民政府施政纲领》 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0.解放战争时期刨设的刑种是( )。

A.管制 B.拘役C.褫夺公权 D.罚金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1.“昏、墨、贼,杀”中的罪名是( )。

A.昏 B.墨C.贼 D.杀12.商鞅在秦国第二次变法的内容包括( )。

A.进一步强调分户居住B.取消分封制,建立郡县制C.废除井田制,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D. 统一度量衡13.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包括( )。

中国法制史(完美打印版)

中国法制史(完美打印版)
编敕
是将一个个单行的敕令整理成册,上升为一般法律形式的一种立法过程。
刑罚变化
折杖法、配役、凌迟(在<庆元条法事类>中,正式作为法定死刑的一种)
契约
买卖契约(绝卖、活卖、赊卖)
租赁契约
租佃契约
典卖契约
借贷契约(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出举)
婚姻
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并不禁止。
户绝与继承
汉律的儒家化
上请
恤刑
亲亲得相首匿
春秋决狱
以<春秋>中提倡的精神原则来审案。
秋冬行刑
魏晋
法典结构与法律形式的变化
魏律
曹魏律
将法经中的具法改为刑名
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
进一步调整法典的结构与内容,使中国封建法典在系统和科学上进了一大步。
晋律
泰始律
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同时对刑律分则部分重新编排,向刑宽、禁简的方向进了一大步。张斐、杜预为之作注。
4)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中一般民主自由原则,规定人民享有人身、财产、居住 、信教等项自由和选举、被选举、考试、请愿、诉讼等权利。
5)确保了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
临时约法的主要特点:对袁世凯加以限制和防范
1)在国家政权体制上,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
2)在权力关系规定上,扩大参议院的权力。
3)在程序性条款上,规定特别修改程序以制约袁世凯。
中国法制史
西周
以德配天
明德慎罚

敬天、敬祖、保民
明德慎罚
实施德教,用刑宽缓
出礼入刑的礼刑关系
亲亲
要求在家庭的范围内,按自己的身份行事,不能以下凌 ,以疏压亲。
尊尊
要在社会范围内,尊敬应当尊敬的人,君臣、上下、贵贱应恪守名分。

中国法制史(1001)

中国法制史(1001)

试卷代号:100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中国法制史 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2分,共20分)1.在奴隶制五刑中,破坏犯罪者的生殖器官,进而残害生殖机能的刑罚是( )。

A.墨刑 B.劓刑C.刖刑 D.官刑2.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 )。

A.质剂 B.券书C.红契 D.傅别3.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中心是( )。

A.取消旧奴隶主贵族在法律上享受的特权B.否定“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C.要求有法可依D.强调人人守法4.秦朝强制男犯白天修筑城的徒刑叫做( )。

A.城旦 B.鬼薪C.司寇 D.罚作5.汉代对被告人进行审讯叫( )。

A.鞫狱 B.乞鞫C.鞫断 D.断狱6.“重罪十条”是“十恶”的基础,确立“重罪十条”的法典是( )。

A.魏律 B.晋律C.北齐律 D.北魏律7.最早规定“封建制五刑”的法典是( )。

A.《大业律》 B.《开皇律》C.《九章律》 D.《贞观律》8.朱元璋将重典治乱世的重点放在( )。

A.重典治吏 B.重典治民C.重典治商 D.重典治工9.为防止臣下结党,最早设置奸党罪名的法典的( )。

A.《宋刑统》 B.《北齐律》C.《大明律》 D.《唐律疏议》10.工农民主政权时期最具代表性的刑事法规是( )。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B.《抗战时期惩治盗匪条例》C.《五四指示》D.《危害军队及妨害军事工作治罪暂行条例》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其中有二至四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每小题2分,共20分)11.夏朝的法律规范的内容来源于( )。

A.原始社会的礼 B.原始社会的战争命令C.原始社会的苗族习惯法 D.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12.西周的婚姻家庭制度包括( )。

马工程《中国法制史》课本期末重点笔记整理

马工程《中国法制史》课本期末重点笔记整理

《中国法制史》第一、二章一、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p17)(一)战争与法律(二)祭祀与法律二、奴隶制五刑的具体内容1、大辟:死刑2、膑辟:剔去罪犯的膝盖骨3、宫辟:损害罪犯的生殖器官4、劓:割去罪犯的鼻子5、墨:在罪犯的脸额部位刺字6、刖:砍掉罪犯足第三章一、西周的《九刑》九刑有两种含意:1.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即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2.《九刑》是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

流:中国古代称流刑为流。

指把罪犯押解到边远地方服劳役或戍守,不得离开该地区的刑罚。

赎:赎刑用财物抵免刑罚。

扑:扑刑是一种身体刑,包括笞、鞭、杖。

笞用竹,鞭用革,杖用荆。

扑刑在古代为教刑,用来督责官吏,又称为官刑。

鞭:鞭刑(在古代)全部都体现在刑讯上二、明德慎罚的思想“明德慎罚”是“以德配天”政治思想的自然延伸,“以德配天”主张“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也就是说“民心”即“天意”。

“明德”就是提倡“德治”,注重教化的作用;“慎罚”就是指立法、司法、刑罚处罚要宽缓、慎重。

明德慎罚就是强调要将教化和刑罚结合起来。

崇尚德政,提倡德教,谨慎地使用刑罚。

此思想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中的“重德”、“仁政”传统三、西周的质剂与傅别(一)质剂:买卖契约质:买卖奴隶、牛马等贵重的活物用较长的契约剂:买卖兵器、珠宝等贵重器物用较短的契约(二)傅别:借贷契约傅:书写别:中分,借贷双方各执一半四、七出与三不去(一)七出1、无子:妻子未能生子2、淫泆:妻子生活作风淫乱3、不事舅姑:不孝顺公婆4、口舌:妻子搬弄是非离间亲属关系5、盗窃:妻子暗蓄私财6、妒忌:妻子争风吃醋7、恶疾:妻子罹患恶性传染病(二)三不去1、有所取无所归,不去:结婚时妻子有来处,休妻时无归处2、与更三年丧,不去:妻子与丈夫曾经共同为公婆之一守满丧期3、前贫贱后富贵,不去:结婚时丈夫贫贱,休妻时夫已富贵五、五听案件审理中,法官兼听诉讼双方的供词,并以经验辨别双方供词的矛盾与真伪,即为五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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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夏商一.立法思想:天罚,天讨二.立法活动:禹刑夏商法律规范的总称;表示对杰出祖先和开国之君的怀念尊敬汤刑“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三.行政法律规范夏:国王是最高统治者商:内服外服四.刑事法律规范大辟(死刑)宫刑(男子去其势,女子幽闭)髌刑(刖刑,断足或砍膝盖骨)劓刑(割鼻子)墨刑(黥刑,面部刺特殊标志再染墨)五.最早司法官:皋陶中央司法官夏:大理地方司法官夏:士,理商:司寇商:士,蒙士六.审判制度:神判,天罚七.监狱制度最早监狱:牢通称:圜土夏:夏台商:羑里第二章西周一.立法思想①天罚②明德慎罚(提倡尚德敬德,刑罚适中,不乱罚无罪,乱杀无辜)③礼治思想二.立法活动1.背景:周初,周公为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秩序,巩固宗法等级制度,加强国家统治力量,在损益殷礼的基础上制定周礼.①吉礼:祭祀(五礼之首)②凶礼:不幸事件悼念③宾礼:天子会宾诸侯问安④军礼:军事⑤嘉礼:婚冠节庆3.礼的基本原则:亲亲(亲近自己的亲属)尊尊(尊重自己的尊长)礼的核心:维护王权和族权周初旧有的九篇刑书;九种刑罚(大辟,宫,髌.劓,墨,流,赎,鞭,扑[戒尺打手])1.背景:周穆王为稳定政局,增加财源修订2.内容:规定刑罚种类及适用原则3.核心:赎刑4.原则:明德慎罚三.刑罚适用原则1.眚:过失非眚:故意惟终:惯犯非终:初犯2.世轻世重原则:西周主张用刑灵活,"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3.赎刑始于西周四.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西周立法司法的重要原则.礼不下庶人指庶人身份低,不具备礼所要求的物质条件,贵族享有的礼和特权庶人不得享有.五.契约制度质人:民间买卖市场管理员质:牛马奴隶等大宗买卖用长券剂:珍异兵器等小宗买卖用短券傅别:借贷活动中的书面契约六.婚姻继承制度婚姻(一夫一妻多妾制)1.目的: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2.婚姻关系的成立①父母之命②媒妁之言③法定婚龄④ⅰ.纳采:求婚ⅱ.问名:用于占卜ⅲ.纳吉:占卜ⅳ.纳征:聘礼,婚姻关系的成立ⅴ.请期:男方决定婚期ⅵ.亲迎:迎接六礼的目的:通过明媒正娶确认嫡妻的合法地位,保证嫡长子继承权和宗法制度.3.婚姻关系的限制①同姓不婚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ⅱ.与异姓贵族联姻,巩固权势②父母丧期,三年不得嫁娶③不同等级不得通婚4.婚姻关系的解除丈夫休妻的七种借口: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窃盗,妒忌,恶疾不可休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5.家长权:教令,财产,主婚6.身份,财产继承均采取嫡长子继承制七.司法制度1.中央司法机构/中央司法官:司寇2.民事:讼(以财货相告)束矢(一百支箭)刑事:狱(以罪名相告)钧金(三十斤铜)八.行刑机构:司寇具体执行:掌戮甸师氏:贵族,妇女死刑执行者秋冬行刑萌芽九.监狱制度司圜:负责囚犯劳役的执行圜土,囹圄第三章春秋战国一.成文法的公布[春秋]郑国子产公布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晋国叔向反对2.邓析造竹刑(郑)3.晋铸刑鼎:赵鞅,荀寅(铸),范宣子(作)4.成文法公布的意义①法的公布成为历史潮流②刑依法定的局面逐渐打开③礼治,法治之争拉开序幕二. 立法概况1. [战国]李悝①李悝变法内容(魏文侯)ⅰ.政治上废除‘世卿世禄”制度ⅱ.经济上废除井田制,发展农业ⅲ.重视军事改革训练ⅳ.以法治国,制定<<法经>>②篇目内容正律:<<盗法>>(财产),<<贼法>>(人身),<<囚法>>,<<捕法>>杂律:<<杂法>>减律:<<具法>>③特点影响ⅰ.以镇压贼盗为首要任务ⅱ.反对奴隶主贵族固有的等级特权ⅲ.体现重刑ⅳ.体例上诸法合体,具法列后④意义: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封建经典,是变法的内容也是对变法的肯定.改刑为法,先列罪名,后定形制,以罪统刑,对后世有重要作用.2. [战国]卫国商鞅①内容ⅰ.改法为律,轻罪重罚连坐:什伍连坐,士卒连坐,家属连坐,官吏职务连坐ⅱ.重农抑商,奖励耕织ⅲ.奖励军功,制军爵律ⅳ.置县迁都,一度量横ⅴ.焚毁诗书,禁止游宦②意义:改法为律,以后统称为律.使秦国强大;使法制发展;使国家统一第四章秦朝一. 立法思想(以韩非的法术势为核心的法学思想)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重刑二1.律(国家正式制定的成文法典)2.令(单项法规,效力比律高)3.程(部门规章) <<工人程>>4.式(审理案件准则及笔录等法律文件) <<封诊式>>5.法律答问(专门司法官以一问一答形式对律典的权威解释)6.廷刑事(中央一级司法机构的行事成例)三. 罪名1.投书罪:匿名信投递有害封建统治,陷无辜于罪.2.盗徙封,赎耐:把移动田界看作盗的行为,判耐刑,可出钱赎罪.3.渎职罪:犯令:不让做而做废令:让做而不做四. 定罪量刑原则1.刑事责任年龄:男子1.5米以上女子1.4米以上2.端:故意不.端:过失3.集团犯:五人以上4.从轻:未遂;自首;主动消除犯罪后果5.诬告反坐:以所告之罪罪之五. 刑罚1.徒刑①.城旦:筑长城城旦舂:舂米②.鬼薪:给宗庙采薪白粲:择米③.隶臣;隶妾:服劳役④.司寇:边区服役,兼备防守舂司寇:舂米的劳役2.死刑①具五刑:先施黥劓等肉刑,再笞杀,斩首,尸身砍碎置于街市多种刑罚并用的酷刑.②定杀:麻风病的犯人抛入水中处死3.经济刑赀刑:独立刑种,交钱劳役的处罚赎刑:交钱劳役代替处罚收刑:强制没收财产4.羞辱刑耐刑:剃胡子髡刑:剃头六. 司法制度1.中央司法官:御史大夫(监察) 廷尉(审理诏狱和地方疑难案件).地方司法官:郡守,县令2.诉讼制度①自诉:被害人或亲属向官府控诉公诉:官吏纠举犯罪②公室告:家庭以外对自身侵犯非公室告:家罪3.审判制度①读鞫:读判决书乞鞫:上诉②失刑:过失量刑不当不直:故意量刑不当纵囚:故意有罪不判第五章汉朝一. 立法思想黄老学说,第二阶段:加强中央集权,独尊儒术,以儒为主,礼法并用二.1.律:最基本立法形式萧何盗,贼,囚,捕,杂,具,户(户籍赋税婚姻),兴(徭役守备),厩(畜牧驿传)②傍章:叔孙通③越宫律:张汤④朝律:赵禹2.令:体现统治者意志的数量多范围广针对性强灵活的法律形式3.科:具体的行为规范和禁约,律令的补充4.比:司法类推的行为,律无正条情况下司法官比附律令,援引判例定罪量刑,又称”决事比’三.,须上请皇帝裁夺允许一定亲属范围内(直系三代血亲及夫妻)隐匿罪行不告发,不加制裁或减轻处罚四.刑名①背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提萦上书②内容:汉文帝,剃头,刺字,髡钳改为城旦舂;割鼻子改为笞三百;斩左趾笞五百;斩右趾弃市(秦汉元尚右)汉景帝即位当年,笞数五百变三百,三百变两百;中元六年,三百为两百,两百为一百;制定<<箠令>>,行刑中途不得换人.③意义ⅰ.顺应历史趋势,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ⅱ.中国古代刑罚野蛮向文明转变ⅲ.奴隶制五刑向封建制五刑的过渡标志五. 继承王位:嫡长子继承财产:诸子均分六. 司法制度1.中央司法机构①皇帝②尚书:司法行政,审判职能③丞相④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三独坐:御史中丞,司隶校尉,尚书令会同,专席而坐⑤廷尉:最高司法机关,审理诏狱;地方疑难案件,汇总全国司法案件2.诉讼的限制①不准越诉②亲亲得相首匿原则3.审判制度①读鞫:判决前宣读犯罪过程和事实乞鞫:上诉,限制三个月②上报:法定司法程序,向上级司法机关呈报③录囚: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对在押犯询问核实监督下级司法机关决狱情况,予以平反或纠正案件的制度④春秋决狱:司法机关审判过程中以儒作为判案指导思想,直接引用<<春秋>>经义断案定罪,解释使用法律的审判方式ⅰ.起因:祖宗之法不可变观念法律难以重订ⅱ.内容:原心定罪君亲无将,将而诛焉恶恶止其身亲亲得相首匿ⅲ.发展:对律学推动司法原则修正促进法律儒家化⑤秋冬行刑:根据天人感应理论,除谋反大逆等"绝不待时'者,在霜降后行刑.第六章魏晋南北朝一. 立法概况魏律;魏明帝时期,陈群,刘劭制定①篇目9篇增加到18篇②将具律改为刑名,刑名列于篇首③八议入律泰始律;晋武帝时期①20篇②分为刑名,法例两篇③准五服以治罪④张斐,杜预注释《张杜律》,西魏《大统式》武成帝河清三年①12篇②刑名,法例两篇合为名例律③重罪十条二.刑事政策贵族官僚特权,犯罪时通过大臣集议皇帝裁决而减轻免除刑罚的制度,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勤,议贵,议功,议宾反逆:反抗夺取政权大逆:毁坏宗庙宫殿叛:背叛政权降:投敌恶逆:谋杀殴打尊长不道:残酷杀人不敬:盗取伪造皇家物品不孝:诅骂不供养尊长,违反服制不义:部下百姓杀死官吏,丈夫死妻不举哀亲属间相犯要按五等服制定罪量刑,服制越近,以尊犯卑处罚减轻斩衰:极粗生麻布,妻为夫,子/未嫁女为父母齐衰:较粗生麻布,夫为妻,已嫁女/兄弟/孙子/侄子女大功:较粗熟麻布,女为堂兄弟,已嫁女为叔伯兄弟小功:稍粗熟麻布,为祖父母缌麻:细熟麻布,祖父兄弟三. 刑罚制度1.流刑重现规范化2.宫刑废除3.缩小连坐范围4.封建五刑初步形成四. 司法制度1.律博士:魏明帝时期教授法律,增长官吏法律知识培养司法人才2.司法机关①大理寺(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寺):审判②御史台:监察3.南梁测囚:饥饿南陈立测:精神肉体的折磨北魏)已判定死刑的案件最后决定权属于皇帝,行刑前奏报,核准后再实行第七章隋唐一. 立法概况1.《开皇律》隋朝第一部律,隋文帝2.《大业律》隋炀帝3.体例:12篇,500条。

篇名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4.内容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③八议和官当二.司法制度1.大理寺:审判2.刑部:复核3.御史台:监察三.唐初立法思想1.礼法并用2.法律内容统一稳定简约3.慎重行刑四.立法形式1.律:刑事法律,定罪量刑依据消极惩治2.令:规章制度3.格:皇帝敕令汇编积极规范4.式:国家机关办事细则公文程式5.典:《唐六典》组织法典五.唐律的制定1.《武德律》总其成,唐太宗李世民①增加加役流②区分两种不同的反逆罪,缩小连坐范围③完善五刑,十恶八议等一系列制度3.4.《开元律》及其《律疏》唐玄宗六.唐律的结构根据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在社会中的地位来排列《名例律》,《卫禁律》,《职制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捕亡律》,《断狱律》七.唐律特点1.礼法结合2.首创疏议3.内容简约八.唐律影响1.唐后的封建朝代以唐律为蓝本2.东南亚国家不同程度吸取唐律内容九.封建制五刑1.笞:荆条小竹板打臀腿,五等,10到502.杖:大竹板打背臀腿,五等,60到1003.徒:剥夺自由强制劳役,五等,1年到3年4.流:边远地区服役,三等,2000里到3000里加役流:流3000苦役3年,适用免死的罪犯五流:不可用铜赎罪,加役流,反逆缘坐流,子孙犯过失流,不孝流,会赦犹流5.死:绞和斩十.其他原则1.六赃:六种非法手段获得钱财的犯罪强盗,窃盗,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坐赃2.共犯:两人以上3.同居相为隐:四代以内亲属隐瞒罪行不追究或轻罚4.化外人相犯:不属于唐朝管辖的异族人,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相结合,同类相犯,本俗法;异类,法律5.比附原则:律无明文的行为,比照相近律条定罪量刑十一. 所有权宿藏物(埋藏物):自己土地发现规自己所有古器钟鼎规国家阑遗物(遗失物):上交官府漂流物:失主认领,拾得者补偿十二. 婚姻私约:口头婚姻协议聘财:婚姻成立的条件和离:自愿离婚义绝:一方对对方亲属殴杀奸等强制离婚十三. 司法机构1.大理寺:审判刑部:行政御史台:监察三司推事:大案要案由大理寺刑部御史台长官会同审理小三司:大案不便解送京师的由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属官审理司户参军事:民事司法参军事:刑事2.告诉的限制亲属间;奴告主;生理;囚徒3.直诉形式:挝登闻鼓,上表,邀车驾4.出入人罪:司法官犯罪,不依法律定罪量刑第八章宋朝一.立法思想1.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分裂割据2.充文抑武,儒道兼用3.强调慎法,法贵力行4.义利并用,通商惠工二.立法概况第一部刊板版印行的法典[北宋]特点:①刑律为主,律敕合编②篇下设门③立“起请条”与《唐律疏议》区别:没有篇名的改革历史;折杖法规定不同2.编敕[北宋]宋朝最重要的立法活动,将皇帝在特定时间对特定人或事临时发布的散敕进行编修3.编例[北宋]包括指挥(中央对下级的指令)合和断断例(审判成例)4.条法事类[南宋]以公事性质为标准,把统编的敕令格式分门编撰的法规大全三.法学成就《名公书判清明集》:最早的司法实践“实判”著作《洗冤集录》:宋慈,最早法医学著作四.刑罚制度1.折杖法:用决杖代替笞,杖,徒,流四刑2.刺配:杖刑流刑刺面合一3.重法地与《重法地法》:为加强中央集权对重要地区罪犯论以重罚,重要地区称为重法地,适用的处罚称为重法地法五.典当契约先问亲邻:先东南再西北输钱印契:契约过割赋税:赋税也由买主承担原主离业六.行政组织1.二府:中书门下,枢密院2.三司:盐铁司,度支司,户部司七.司法机构1.大理寺2.刑部:审判3.审刑院:复核[宋初]4.御史台:监察八.诉讼审判制度1.大案奏裁2.鞫谳分司:审(鞫)与判(谳)分离3.翻异别推:犯人翻供应更换审判官审理,不超过三次4.务限:农忙停止民事诉讼,与农事无关的案件可以审理5.理雪:申诉,三年内,不得越级第九章辽,金,西夏,元一.辽:《咸雍重修条制》二.金:《泰和律义》三.西夏:《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第一部少数民族文字印行的法典四.元立法思想1.循旧礼,重纲常2.行汉法,借鉴汉朝法律制度3.保存蒙古旧制,民族分治五.立法概况1. 约孙:蒙古部落习惯法2.《大扎撒》:蒙古部落成文法3.《条画五章》:蒙古国建立后第一次立法4.《至元新格》:元朝建立后第一部成文法5.《大元通制》:元朝最系统完整的法律,法规和判例的汇编,成文法与判例法的结合:综合政书以行政六部作为法规分类的标准,开明清法律六部分篇先河六.其他制度1.入赘(独子不入赘,军户长子不入赘)①养老女婿:有女无子②年限女婿:男方贫困,一定时间劳作,期满携妻回本家③出舍女婿④归宗女婿2.刑罚:以7威尾数十一等笞杖刑3.定罪量刑:蒙汉异法,蒙汉异罚4.契约制度:先问亲邻,经官给据,签押文契,印契税契,过割赋税七.司法机关1.大宗正府:审理蒙古人色目人2.刑部:司法审判司法行政3.宣政院:僧侣案件4.达路花赤:监临官第十章明朝一.立法思想1.刑乱国用重典2.礼法结合,明刑弼教申明亭:基层司法组织,本里百姓推选正直里甲老人主持,张榜公布过错人行为,调解轻微诉讼,以“申明教化”二.立法活动1.(雏形)《洪武七年律》,《洪武二十二年律》,《洪武三十年律》意义:①律法经历逐步完善前后相继的过程②展示立法者高超技术,体现在编制体例上ⅰ.仿《元典章》行政六部分类,开创古代刑事法典编制体例一大变化ⅱ.仿《宋刑统》篇下分门,便于寻检条文ⅲ.条文简练ⅳ.图文并茂,有实用性ⅴ.律例并举,创一代刑事法典编制体例先河2.《大明令》: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以“令”为名的法典3. 《大诰》:朱元璋,由典型案例,重刑法令,对臣民的训诫组成,目的是严刑峻法,重典治国①规定许多法外酷刑②设置新罪名和禁令③大诰量刑重夏粮违限不纳:《大明律》杖100,《大诰》凌迟④重典治吏色彩鲜明4. 《问刑条例》附于《大明律》后,称为《大明律集解附例》三.其他制度充军:军人犯罪,发往环境恶劣充当军户参加屯种埋藏物归属:先占原则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1.轻其所轻触犯礼教户婚田土的轻微犯罪明律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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