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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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

西南民族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

娴熟驾驭课程内 熟练 容,运用自如,注 程度(0.2) 重引入学科前沿知

讲授内容不熟 悉,照搬书本, 讲解生硬甚至 讲解错误

概念原理 准确简练,思路清

概念不清,逻辑
阐述与剖 晰,逻辑严密,具有

混乱
析(0.1) 创新性

重点突出,化解难
重点与难
重点不明确,难
点,深入浅出,通俗
点(0.1)
点未能化解
易懂
语言
表述不准确,辞
准确、生动、流畅
表达(0.1)
不达意



积极采用启发式、讨

论式教学,善于激励
教与学互
填鸭式讲授,方
学生,促进学生主动
动(0.1)
法不得当
思考,形成教与学的
良性互动

课堂状态 讲课精神饱满,课
课堂秩序混乱,

及授课效 堂组织管理好,注
教学效果差,学

果整体印 重学生创新能力的
为人师表,教书育 人,严格要求,教 风良好
5. 学校认定。教务处负责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 督促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情况,及时处理、协调评价工作 中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负责对参评“课程—教师”初步等级进行审 核,组织校级教学督导重点审核优秀、不合格等级,抽查合格等级, 并将结果报校长办公会。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课程—教师”的综合评价结果认定为不 合格:
(1)发生与该门课程相关的Ⅱ级教学事故 1 次及以上,或Ⅲ级教 学事故 2 次及以上;
(2)不履行教师职责,不完成教学单位分配的教学任务。 五、评价结果的奖励与处理 1.“课程—教师”的综合评价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布。 2.教学质量认定为优秀的课程,课时费上浮 20%,该门课程任

关于转专业学生所修课程学分认定的通知

关于转专业学生所修课程学分认定的通知

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关于转专业学生所修课程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
为更好地做好转专业工作,现将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学分的认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前所修课程的认定
(一)学院内转专业
学院内转专业学生所修的通识课程(包括通识必修和通识选修)、文理基础课程的学分保持不变,均可认定为转入专业后的学分。

原所修的部分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与转入后专业课程相关相近时,可认定为相应学分。

其它课程一律认定为通识选修课程。

(二)跨学院转专业
跨学院转专业学生所修课程除通识课程(包括通识必修和通识选修)可认定为转入专业的学分外,其它课程(包括文理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原则上均认定为通识选修课程。

部分特殊课程认定规则如下:
1、相关相近课程可按照“以高换低、以难代易”的原则认定。

如计科、电信学院学生转入生科、化环、经济、管理学院后所修“高等数学Ⅰ”可替换其转入学院所需修读的“高等数学Ⅱ或Ⅲ”;
2、同一学科大类的专业参照学院内转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旅历学院的旅游管理、计科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学生转入管理学院后,文理基础课、相关相近的专业课程均可认定为转入后专业的学分。

二、变更程序
转专业学生填写《西南民族大学转专业学生课程性质转换申请表》(见附件),转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附学院审核后的书面成绩单一份,由学院汇总后于9月13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老校区701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西南民族大学转专业学生课程性质转换申请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

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一、系统简介西南民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是为本校师生提供教务管理服务的在线平台。

该系统集成了课程管理、成绩管理、考试安排、选课等功能,旨在提高教务管理效率,方便师生查询和办理相关事务。

通过该系统,师生可以方便地获取教务信息,实现教务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

二、系统功能1. 课程管理:系统提供课程查询、课程安排、课程评价等功能,方便师生了解课程信息,进行课程选择和评价。

2. 成绩管理:系统提供成绩查询、成绩录入、成绩统计等功能,方便师生查看和办理成绩相关事务。

3. 考试安排:系统提供考试查询、考试安排、考试报名等功能,方便师生了解考试信息,进行考试报名和安排。

4. 选课管理:系统提供选课查询、选课报名、选课结果查询等功能,方便师生进行选课操作和查询选课结果。

5. 教务公告:系统提供教务公告发布和查询功能,方便师生了解教务相关通知和公告。

三、用户注册与登录1. 学生注册与登录:学生可以通过学号和密码进行注册和登录,进入系统后可以查看个人信息、选课、查询成绩等。

2. 教师注册与登录:教师可以通过工号和密码进行注册和登录,进入系统后可以查看课程安排、录入成绩、发布考试安排等。

四、课程管理1. 课程查询:学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课程信息,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时间、课程地点等。

2. 课程安排:教师可以在系统中进行课程安排,包括课程时间、课程地点、课程内容等。

3. 课程评价:学生可以在系统中对课程进行评价,包括课程质量、教师教学等。

五、成绩管理1. 成绩查询:学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自己的成绩,包括课程成绩、总成绩等。

2. 成绩录入:教师可以在系统中录入学生的成绩,包括平时成绩、考试成绩等。

3. 成绩统计:系统可以统计学生的成绩情况,包括平均分、及格率等。

六、考试安排1. 考试查询:学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考试安排,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等。

2. 考试报名:学生可以在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包括选择考试科目、填写报名信息等。

藏学学院课程实习顺利完成 - 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

藏学学院课程实习顺利完成 - 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

西南民族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教学简报Briefing for Teaching(总第605期)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中心)主办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结合专业突出特色铸造品牌——“藏族文化和谐之旅”大型学术与文化活动“藏族文化和谐之旅”大型学术与文化活动是西南民族大学藏学学院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加强民族文化交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结合特色,紧扣专业,以学术讲座、教师授课技能比赛、学生创新竞赛、博士生论坛、藏族锅庄文化比赛等一系列活动为主要载体,展现藏文化和谐本质,营造高品位学术文化氛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一项大型的学术与文化活动。

活动充分发挥教书育人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融入课堂、融入党团组织生活和校园文化活动中,让民族团结的观念入脑、入心,使该活动成为学院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一块重要阵地。

一、高度重视、打造活动品牌藏学学院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学院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2009年,根据学校党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五讲五做五风尚”主题活动的决定暨实施方案》(校党发【2009】36号)文件精神,藏学学院结合自身专业特色与学科优势,在学校领导的直接关心与关怀下,为扎实、有效、持久地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学院全体上下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并卓有成效地开展了“藏族文化和谐之旅”大型学术与文化系列活动。

近几年来,学院以“藏族文化和谐之旅”活动为载体,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多方位、广泛地开展了师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扎实有效地推进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学院、学校的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深化内涵发展、开展学术活动为进一步深化活动内涵,提升学术品味,围绕“请专家进校,与学者面对面”主题,学院先后邀请了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教授、西南民族大学党委书记罗布江村教授、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降边嘉措研究员、中国藏学中心格勒研究员、藏学家多识教授、因明学家剧宗林教授、著名藏族作家益西泽仁、藏族历史学家陈庆英研究员、四川大学石硕教授、西藏社会科学院藏族历史学家巴桑旺堆研究员、梵语专家堪本教师、青海民族大学桑杰教授、法国巴黎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噶尔梅·桑木丹研究员、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Guillaume JACQUES(向柏霖)等国内外知名藏学专家举办21场大型学术讲座。

关于2010-2011-2学期办理自修(含重修)及课程性质变更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0-2011-2学期办理自修(含重修)及课程性质变更问题的通知

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关于办理2010-2011-2学期自修(含重修)、课程性质及学分变更的通知各教学单位:现将学生有关自修(含重修)、课程学分替换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自修(含重修)1.自修条件:毕业年级(2005级、2006级、2007级)的学生,因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于本学期未开出等原因不能参加课堂学习,而且通过自学能达到该课程教学要求,可申请自修。

自修学分原则上不超过6分或2门课程。

选修性质的课程(含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或者本学期已开出的必修课程,均不得申请自修。

2.组织管理:符合自修条件的学生须于开学第2周之内填写《未开课自修申请表》(附件1),交到开课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处。

各教学单位初审、填写《汇总表》后,于开学第3周之内报送教务处终审。

各单位应对每门课程安排指导教师,负责辅导答疑。

凡经批准自修某门课程的学生,应主动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按时完成作业,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

二、课程性质及学分变更1.各年级学生应严格执行培养方案(修读指南),多修学分不得随意变更。

2.由于培养方案中课程异动等原因,导致学生成绩表上课程性质以及学分与培养方案(修读指南)不一致时,学生可提出课程性质及学分变更申请。

学生须在开学第2周之内填写《课程性质及学分替换申请表》(附件3),经教学单位初审,将《申请表》收齐后报教务处终审(逾期不再受理)。

经教务处批准后,各单位方可变更课程性质及学分。

自修、课程学分替换等事宜,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话:85708566、85522263),教务处不受理学生个人申请。

特此通知附件1. 《自修(含重修)申请表》2. 《课程性质及学分替换申请表》3. 《汇总表》教务处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学生重修或者补修课程时间冲突的处理办法

关于学生重修或者补修课程时间冲突的处理办法

关于学生重修或者补修课程时间冲突的处理办法
关于学生重修或者补修课程时间冲突的处理办法
学生在重修或者补修课程时,由于上课时间冲突无法选上的课程,建议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待选课程与已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时,系统提示时间冲突,学生可选择“冲突选课”(建筑学专业部分设计类课程除外);
2、只有重修课程才允许学生进行“冲突选课”。

3、学生进行“冲突选课”时,每周至少要保证有一个时间点可以正常上课,且申请“冲突选课”的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0学分以内(或者3门课程);
4、学生“冲突选课”的课程,必须完成教师指定的作业或者任务后,方能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学分。

5、无论重修课程还是补修课程。

只要学生达到学校课程免听条件(上一学年取得的总学分达到50学分,绩点达到3.0),均可以申请免听(政治课、军事课、实验课、体育课、实践环节不得免听)。

6、免听课程的总学分同样控制在10学分以内(或者3门课程),免听课程的学习要求见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7、学生申请“免听课程”及“冲突选课”的时间均只在开学初的第三轮选课阶段进行。

8、“免听课程”的学分费按学校规定收取,“冲突选课”的学分费按正常选课的标准收取。

城建学院深入开展四川卓越工程师项目创新-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

城建学院深入开展四川卓越工程师项目创新-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

西南民族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教学简报Briefing for Teaching(总第748期)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中心)主办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城建学院深入开展四川省卓越工程师项目创新工作城建学院城市规划、建筑学专业卓越工程师项目自获准立项以来,在学校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中心的直接指导下,城建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城市规划、建筑学专业卓越人才培养体系工作的要求和目标,在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材建设、多媒体教学、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改革与创新,全面推进整合专业课程内容、重构核心课程体系、落实企业培养计划等方面的工作进度。

城建学院根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目标、任务,陆续邀请四川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王强先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四川国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顾承伟先生(一级注册建筑师)、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成都分院总经理张友国先生(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副总经理龚朝晖女士(一级注册建筑师)等省内知名建筑、规划设计师到校给本科生授课。

设计师们利用其长期从事建筑、城乡规划设计实践的丰富经验,立足实际向学生传授实用的规划技术,为学生带来相关行业的最新信息,帮助学生拓宽视野,提高专业技能。

城建学院利用卓越工程师项目平台,从设计单位的实践项目中选取课程设计题目来检验学生对专业技术的掌握能力,切实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同学们真题真做,认真操作模拟项目,分小组完成实地踏勘、座谈、基础资料收集、各阶段方案及成果汇报等过程,使人才培养更具实践性和应用性,提高学生在实际工作中的适应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交流的能力。

城建学院卓越工程师项目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强化专业实践环节,全方位加大与企业合作培养力度,使行业企业深度参与高校人才培养过程。

按照行业标准培养工程人才,加强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以快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城建学院举行建筑设计系列课程综合改革研讨会 - 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

城建学院举行建筑设计系列课程综合改革研讨会  - 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

西南民族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教学简报Briefing for Teaching(总第714期)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中心)主办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城建学院举行建筑设计系列课程综合改革研讨会近日,城建学院建筑设计系列课程综合改革研讨会在武侯校区行政楼409会议室举行。

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舒波教授、熊瑛副教授、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成都分院的副总经理张友国、首席建筑师龚朝晖等四位专家应邀专程参会。

教学质量管理中心主任李超教授应邀出席会议,城建学院党政领导、建筑系部分教师及各年级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城建学院副院长麦贤敏博士主持。

会上,李超主任从教学质量管理中心角度对我校的设计类课程提出了建议,未来的课程建设须顺应国际趋势,在平衡传统课程面授模式与现代化视频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合理加入视频公开课的设计内涵。

城建学院建筑学教研室各年级组组长分别介绍了我院建筑学1-4年级专业课设计概况。

在各位老师介绍完毕后,四位专家就建筑学专业的课程改革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龚朝晖建筑师提出了学校在教学中应注重学生在技术、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三方面培养的建议;熊瑛副教授认为在课程设计中应合理平衡视频公开课与建筑学专业课需要面授的特征之间的冲突,同时专业课教学中,应将生活体验与设计教学结合;张友国副总经理也表示,我校应利用民族建筑理论研究方面的优势,突显自身特色,同时在教学中应加入对相关规范的解读与应用;舒波教授强调了毕业设计的重要性,提出建筑学专业在课程设计中应突显学校特色、注重教学体系与实践课程结合的建议。

研讨会上,学生代表也发表了自己对建筑学的认识与感受。

最后,城建学院领导对几位专家长期以来为我校建筑学专业课程体系改革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也感谢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对我院教学工作的大力支持。

并指出城建学院设计类课程教学中应从内容、手段、方法、实践和特色五方面进行突破,一方面注重知识结构的科学性,一方面注重素质化的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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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
运行【2018】18号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18-2019-1学期第一轮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2018-2019学年第1学期的课程已安排完毕,拟开始该学期的选课工作。

本学期选课结后,还有课程未选择完毕的同学,请在下学期开学后进行补选。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方式
选课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请学院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力量加强对学生的选课指导,选课应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开展。

6月25日前,各学院应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设定待选课程,检查和调整教学班的容量。

具体要求如下:
1.选课应慎重、严肃、认真负责,课程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必须参加修读和考核。

所有学生通过网址: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操作。

2.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文理基础课、双学位课程原则上按教学任务安排进行课表预置,学生不需要选择,各学院可根据教学实际进行微调。

3.专业选修课和通识选修课原则上供学生自由选择,不进行课表预置。

不需要学生选择的专业选修课由学院书面提出申请并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进行课表预置。

通识选修课采取按批次放量的方式供学生选课,以保证相对公平。

每学期全校性通识选修课每位同学最多能选择2门且同时受选课总学分限制,毕业班年级同学限选4门。

4.为方便转专业同学的后续课程修读,转入后所在专业所有课程对转专业同学全部放开自由选择,请转专业同学根据转入后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做好课程修读计划,合理安排选课。

5.对于分阶段课程,如现代汉语(上)、现代汉语(下)等有明
确先修要求的,必须先修读低段课程,才可选择修读高段课程,不能跨段修读。

6.若个别选修课程由于受到人数限制确实选不上的,同学可在待该门课程在其它学期开出时再行选择。

对于下学期没有开出的必修课程(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文理基础课),毕业班年级同学可选择自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选课时间
选课按学院分组分批次进行,从6月25日(第十八周星期一)中午12:30开始至6月28日(第十八周星期四)上午9:00结束。

所有学生在选课期间完成个性化课表的确定(含重修选课)。

本轮选课共分两段三批次进行,每批次一天。

具体安排如下: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严格根据安排批次登录选课系统选课,以提高选课质量和效率。

提醒同学不要在自己的非选课时段等候,以免无效占用系统资源。

三、选课地点
凡宿舍有电脑的学生建议直接在宿舍选课。

学生也可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地点选课,选课地点安排如下:
航空港校区: 图书馆新馆一楼电子阅览室
武侯校区: 预科教育学院机房
上述选课地点涉及的相关单位务必开放机房供学生选课,并安排工作人员值班,确保全校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

请校园网络管理
中心确保选课期间网络的畅通。

学生在上述选课地点无课的情况下可进入选课系统完成自己的选课,严禁占用电脑做与选课无关的事,否则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离开。

四、注意事项
1.凡未交清学费的学生不能参加本轮选课(如果选课当天缴费者,请拿缴费收据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办理选课权限开通手续,办理地点:航空港校区北区行政楼504办公室),确因困难无法交清学费的学生,由学院初审后报学生处终审,再由学生处提供已通过终审的学生名单给计划财务处和教务处,通过绿色通道,学校同意选课。

2.根据《西南民族大学关于选课学分与绩点关联的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08[4]号),实行选课学分上限与学分绩点挂钩。

3.教材选择只能在选课时间段进行调整,选课结束后不能再进行教材征订意愿的调整。

4.选课过程中请仔细检查拟选课程是否冲突、遗漏并注意保持选课密码的安全性。

对遗忘选课系统登录密码的学生请到各学院教学秘书处进行密码重置。

5.选课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同学们多与导师沟通。

选课操作中遇到技术问题,请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电话:85928001)。

学生若在修读体育项目时有疑问请直接与体育部联系(航空港校区电话:85700026,武侯校区电话:85522997)。

特此通知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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