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南民族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集下载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结合《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实现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国家"本科教学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完善以问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深化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构建大学生创业训练教育体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

第三条实施原则:兴趣驱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团队合作、求实创新、培养能力。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科研院、社会科学处、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组员。

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宏观管理,包括制定政策、协调资源、组织评审、监督实施过程、管理经费、验收成果、实施奖励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院成立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小组成员由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室、学生工作的领导和部分工作人员担任。

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负责本学院计划项目的具体实施与管理,包括组织项目申报、管理项目实施、提供实验条件、验收项目结果、管理经费、项目安全管理等工作。

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制度

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制度

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制度一、学生创新创业基本情况1. 创新创业团队构成:包括学生团队和教师指导团队。

2. 创新创业项目类型:包括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社会服务等领域。

3. 创新创业项目阶段:包括项目创意、项目策划、项目实施、项目运营等。

4. 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包括资金支持、场地支持、技术支持、政策支持等。

二、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制度1. 组织架构(1)成立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2)设立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申报、评审、实施、运营等具体工作。

(3)各学院设立创新创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2. 创新创业项目申报(1)项目申报时间:每学期开学初和学期中。

(2)项目申报条件:学生团队应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项目具有实际可行性。

(3)项目申报流程:项目团队填写《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经学院审核后,提交至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公室。

3. 创新创业项目评审(1)评审专家:由校内教师、校外企业家、行业专家组成。

(2)评审标准:项目创新性、可行性、实用性、社会效益等。

(3)评审程序: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公示→项目立项。

4. 创新创业项目实施(1)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

(2)项目实施要求:项目团队应按照项目计划执行,定期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汇报项目进展。

(3)项目实施支持: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供资金、场地、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5. 创新创业项目运营(1)项目运营周期: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

(2)项目运营要求:项目团队应持续关注项目运营,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

(3)项目运营支持: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供政策、市场、法律等方面的支持。

6. 重点事项约定(1)项目团队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合规经营。

(2)项目团队应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3)项目团队应定期向学院和项目管理办公室汇报项目进展,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关于对西南民族大学20xx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关于对西南民族大学20xx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关于对西南民族大学20xx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关于对西南民族高校20xx年同学创新创业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各同学创新分中心:为充分把握“大创方案”各项目的进度和阶段成果,进一步推动我校同学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学校拟对20xx年同学创新创业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开展1.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创新分中心负责组织开展,9月29日前务必将本单位中期检查方案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

2.各同学创新分中心应要求各级别项目负责人在“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立项项目管理”页面,将项目进度、经费使用、中期成果等相关内容录入高校生创新创业活动项目管理系统,并在系统中申请中期检查。

3.分中心应通知项目指导老师准时填写已录入项目的中期审查意见。

4.各创新分中心须在规定时段内组织国家级、省级项目的中期答辩工作,教务处将派员参与或随机抽查。

5.中期检查结束后,请各分中心撰写《同学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1/ 3查自评报告》(见附件2)。

自评报告中需包括学科竞赛的开展状况。

6.要求各创新分中心打印本单位国家级、省级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后附各项目中期成果材料复印件,分项目用文件袋装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

随报送材料还须附本单位20xx年国家级、省级项目一览表。

7.校级项目相关材料由各单位自行检查、存档。

二、时间及相关要求1.系统中期检查开通时段:20xx年9月24日-20xx年10月18日(http://211.83.241.251/StuExpbook/)(项目负责人申请中期检查、指导老师审核务必在此时段申请中期检查)2.填报指南请参见西南民族高校高校生创新创业活动管理系统同学指导书中的“二、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和“三、申请中期检查”(见附件1)3.各创新分中心审查时间:20xx年10月15日——10月18日三、材料报送时间1. 《同学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自评报告》以及国家级、省级项目规定上报材料,请于20xx年10月21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纸质文档(签章)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

大学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推动创新人才培养,保证创新创业项目顺利开展和长足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旨在鼓励和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强调以激发创新创业兴趣为导向,以训练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为目标,引导学生在实践探索中体验创新,砥砺创业能力,形成良好的校创新创业文化氛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为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顺利实施,由学校就业指导处(“双创办”)负责全面统筹、督导和考核工作,各学院具体实施本部门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推进、经费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项目立项及实施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第四条双创办、学院要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上好创新创业课程,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培养。

双创办、学院要做好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和储备。

鼓励职能处室积极参与项目立项。

就业处推荐参加创新创业省级项目,每年获奖不少于3项。

第三章项目的申报要求第五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团队成员一般应为本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学生人数不少于3人、不多于10人,指导教师不少于2人(至少一名专业导师和一名创业导师)、不多于5人。

通过师生自愿结合组成项目团队,共同推选确定第一指导教师及项目团队负责人(学生)。

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

第六条申请立项的范围包括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教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社会服务项目、文化创意项目、公益创业项目、非遗传承项目、健康扶贫项目等。

鼓励项目团队认真学习结合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要求,推出符合学校专业特色的、能够紧密切合当前时代发展热点课题的、具有良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

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

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

中南民族大学文件民大发〔2014〕17号关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现将《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2.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3.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中南民族大学2014年3月6日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学分是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就读于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5个创新创业学分,其中创新学分3个,创业学分2个。

第三条学生获得的创新创业学分作为评优评先、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认定范围第四条创新创业学分分为创新活动和创业活动两个模块,认定范围包括以下类别:(一)创新活动模块1.学科竞赛:指由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权威机构组织的学科竞赛,以及由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

2.科研训练:指参加各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与技改项目以及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等。

3.科研成果:指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被省级以上学术会议收录的论文。

4.知识产权:指获得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

5.技能证书:指获得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以及经职业技能考核获得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6.人文素养:指参加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企业实习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义务教育、社区服务活动等)、学术讲座,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获得相关成果等。

7.文体活动:指参加院级以上的文化(演讲、辩论、音乐、书法、摄影等)和体育比赛活动。

上述创新模块的1-5项,每位学生至少完成1.5个学分。

(二)创业活动模块1.创业竞赛:指参加国际、国内创业类竞赛活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创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体系,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顺利、规范实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其中:(一)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采取自主申报、分级立项、规范管理的方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有保障的项目。

第二章项目申报第四条大创计划主要面向本科一至三年级学生,四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近年来,大学生创新创业成为高校日益重视和推崇的一个重要领域。

为了有效管理和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健康发展,学校需要制定一套创新创业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政策倡导、培养支持、资源整合及评估激励等方面,探讨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

一、政策倡导政策倡导是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基础。

学校应当制定明确的政策,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

例如,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创新创业奖学金,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鼓励教师参与创业项目,为学生提供项目指导和资源整合。

此外,学校还应着力打造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

二、培养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需要一定的培养和支持。

学校可以开设相关的创新创业课程,教授学生创业技巧和管理知识,提高其创业能力。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与创业导师的联系,邀请成功创业者来校交流经验。

此外,学校还可以组织创新创业讲座、比赛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三、资源整合大学生创新创业需要充足的资源支持。

学校可以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学生提供办公场所、设备设施等资源支持。

与此同时,学校还应与社会资源进行整合,例如与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创业机会;与投资机构合作,为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通过资源整合,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成功率。

四、评估激励大学生创新创业需要有效的评估和激励机制。

学校可以设立创新创业项目评审委员会,评估学生的创业项目,为优秀项目提供资金奖励和辅导支持。

此外,学校还可以与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机会,鼓励学生创新创业。

通过评估和激励,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

在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的过程中,还需要解决一些问题。

五、监管与风险防控学校在推行创新创业管理办法时,需要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学校可以设立创新创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创新创业活动的进行。

同时,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创新创业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六、与传统学科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不应仅限于某个特定学科的学生。

关于西南民族大学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培育项目立项的通知

关于西南民族大学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培育项目立项的通知

关于西南民族大学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培育项目立项的通知第一篇:关于西南民族大学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培育项目立项的通知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关于西南民族大学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培育项目立项的通知各单位:为了推动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创新创业活动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锻炼学生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中的重要作用,在各学生创新分中心申报、推荐的基础上,《方便米饭品质影响因素及其风味改进的研究》等137个项目获批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培育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南民族大学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培育项目一览表教务处(学生创新中心)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二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知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309号)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计划目标通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计划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型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与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型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发〔2013〕43号关于印发《西南民族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西南民族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附件:《西南民族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管理办法》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主题词:学生创新管理办法印发通知西南民族大学学校办公室2013年7月11日印发西南民族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文件精神,促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同时加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西南民族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由学科竞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组成。

学科竞赛分为素质拓展竞赛和作品竞赛两类,“大创计划”分为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三类。

第三条西南民族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本着“突出重点,谨慎引新、学科均衡、与时俱进”的指导思想,遵循“兴趣引导、项目驱动、自主参与、重在过程”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由学生创新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重点资助在相关学科领域影响力大、我校具有传统优势的学科竞赛和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大创计划”研究项目。

第四条《西南民族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管理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作为成员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及全校教师。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西南民族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审计办、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处、科技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与设备供应处、校团委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创新中心,各教学单位成立学生创新分中心。

第七条西南民族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研究、制定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审定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年度(学期)工作重点和内容,负责研究和解决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学生创新中心负责全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专家组评审、验收并具体指导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负责将“大创计划”国家级项目开展情况定期上报教育部。

第三章项目申报第九条项目申报原则:学科竞赛及“大创计划”项目采取自主选题、自愿申报的原则。

第十条项目申报范围及条件:1.以各学生创新分中心为单位统一申报;申请者要求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学科竞赛、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创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2.学科竞赛项目应依托各学生创新分中心申报,参赛学生不限年级。

3.“大创计划”项目申报条件:(1)项目团队由项目负责人、核心成员和预备成员组成,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二至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核心成员不限年级,预备成员由低年级学生担任,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2)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者可以是本科生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本科生团队。

(3)项目团队组成应兼顾梯队建设和专业搭配。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时间:学科竞赛项目实施时间根据赛制确定,“大创计划”项目运行时间为1-3年。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制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

学科竞赛项目负责人由教师担任,“大创计划”项目负责人由一名项目团队成员担任。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整体安排及实施。

第四章项目评审与立项第十三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项目立项原则:创新、实用和可行。

由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项目应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研究时效,并能充分利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和创业实践基地开展学科竞赛赛前培训和项目研究、实践。

第十四条评审步骤:1.各学生创新分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评选后,上报学生创新中心。

2.学生创新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组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项目立项名单和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推荐名单。

第十五条立项及项目推荐:校级立项项目及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推荐名单报西南民族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校级立项名单,国家级、省部级推荐立项项目报上级部门。

第五章项目过程管理第十六条各创新分中心在学生创新中心的指导下,负责项目培训、参赛、项目研究、经费使用等过程管理。

学科竞赛项目由各创新分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大创计划”项目在老师指导下由各项目团队自主运行。

第十七条学校每年组织对各创新分中心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年度检查。

第十八条安全措施与安全教育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生创新中心、各创新分中心和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进入实验室等科研场所应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范,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2.学生应严格遵守外出安全制度。

因参赛或研究需要离校24小时以上者,应征得指导教师和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书面同意,参赛应有指导老师随队,外出调研时注意人身安全,必要时购买人身保险。

3.学生外出参赛或调研,项目所属教学单位应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十九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应由项目负责人在中期评审检查前提出申请并填写项目信息变更申请表,经各创新分中心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创新中心备案:1.变更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2.改变项目研究内容或主要成果形式;3.由于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题或中止项目研究。

第二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减少学科竞赛资助经费直至不资助,或撤销项目立项,中止项目实施和研究,并视具体情况减少项目所属创新分中心下一年度“大创计划”申报项目的数额。

1.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2.未经申请批准,擅自做出重大变更或无故中止的项目;3.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4.阶段检查不合格、整改后仍然不合格;5.违反财务管理制度;6.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且不改者;7.获准独立完成项目的学生,未完成研究即由我校转出,或者休学、停学。

第六章项目经费管理第二十一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参与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或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模拟企业运行、参与企业实践或采用前期成果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奖励经费不从项目经费中支出,由校内专项经费拨付。

第二十二条项目经费的使用原则:项目经费应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教育部对“大创计划”国家级项目的相关文件规定使用,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条件和协作条件,讲求资金的使用效益。

经费使用应接受上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学科竞赛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赛前培训、指导以及比赛产生的差旅费;“大创计划”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调研差旅费、实验费、资料费、耗材费、设备费、邮寄费、论文版面费、成果鉴定费、专利申请费、文献检索费等必要开支;创业实践项目经费还可开支创业启动费等。

1.调研差旅费:指为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调研所发生的费用和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2.实验费:指研究、开发项目带料外加工或因本单位不具备条件而委托外单位协作进行试验、加工、测试、计算、分析等发生的费用;3.资料费: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所发生的书刊、资料、计算机软件、复印、印刷、邮寄、文献资料检索的费用,以及科技论文发表的版面费等;4.耗材费: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实验所需的动(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水、电、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如试剂、药品、纸张、软盘、色带等)、零配件的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杂包装费用;5.设备费:指研究、开发项目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研究项目的样品、样机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输、包装、装卸和零星土建的费用。

其中从国外引进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的购置费包括海关关税和运输保险费用;6.成果鉴定费:指在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时所发生的技术咨询、资料审查等费用;7.专利申请费:向国家专利机关申请专利权产生的申请费、审查费等相关费用;8.创业启动费: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费用、按公司正式报表发放员工薪酬;9.其他费用:与项目研究、开发直接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四条经费报销及其他要求:经费报销按照计划财务处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程序参照“大创计划”经费报销程序及要求(附件3)执行。

第二十五条项目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原则上在项目年度总结和中期检查时进行。

项目经费检查和评估的结果,作为调整项目预算、项目结题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项目完成后,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结题报告时应提供项目财务决算报告,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第二十七条中止、撤销的项目经费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项目结题验收第二十八条学科竞赛每年结题一次;已完成的“大创计划”项目提出结题验收申请,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验收。

“大创计划”国家级项目结题验收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第二十九条项目结题验收应提交的支撑材料:1.学科竞赛结题支撑材料:(1)学科竞赛项目结题报告一份;(2)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大创计划”结题支撑材料:(1)创新训练项目:“大创计划”项目申请表、“大创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或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著作、软件、成型系统、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类记录本及数据统计、调查问卷、调研报告、教师指导方案;(2)创业训练项目:“大创计划”项目申请表、“大创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各类记录本及数据统计、调查问卷、调研报告、企业管理章程、财务报表、教师指导方案;(3)创业实践项目:“大创计划”项目申请表、“大创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各类记录本及数据统计、调查问卷、调研报告、教师指导方案、企业管理章程、财务报表、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相关支撑材料。

第三十条申请结题项目成果材料的要求:1.总结报告:要求1.5千字以上,内容涵盖研究计划的制订情况;研究方向的调整情况;研究过程中财务执行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资料整理、项目记录情况;撰写调研报告、论文的情况等;2.研究报告:要求3千字以上。

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及推广应用价值。

若研究报告为项目唯一成果形式,则要求在5千字以上;3.商业计划书:要求7千字以上。

内容包括:产品与服务、市场分析、商业模式、战略规划与管理、运作、财务与风险等部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