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备考——处处有玄机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答案

2017年司法考试卷⼆试题及答案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落下帷幕,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位考⽣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店铺司法考试栏⽬为⼤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卷⼆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对⼴⼤考⽣有所帮助。
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站的更新。
2017年司法考试卷⼆试题及答案 1.根据《刑法》第⼀百⼀⼗⼀条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员⾮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构成犯罪。
司法解释将其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
这⼀解释属于下列何种解释? A.补正解释 B.当然解释 C.反对解释 D.缩⼩解释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刑法解释。
刑法解释⽅法分为两⼤类,即⽂理解释与论理解释。
论理解释主要有以下⼏种:扩⼤解释、缩⼩解释、当然解释、反对解释和补正解释。
所谓的补正解释是指在刑法⽂字发⽣错误时,统观刑法全⽂加以补正,以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法。
例如,认为《刑法》第63条中的“以下”不包括本数,则是补正解释。
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某⼀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范围之内。
例如《刑法》第201条规定,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次⾏政处罚⼜偷税的”,构成偷税罪,认为因偷税被给予三次、四次⾏政处罚⼜偷税的构成偷税罪,则是当然解释。
反对解释是指根据刑法条⽂的正⾯表述,推导其反⾯含义的解释⽅法。
《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缓在缓期执⾏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年期满后,减为⽆期徒刑。
据此,缓期执⾏期间没有满1年的不得减为⽆期徒刑,此即反对解释。
缩⼩解释,即刑法条⽂的字⾯通常含义⽐刑法的真实含义⼴,于是限制字⾯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
《刑法》第111条规定的“情报”限定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就是缩⼩解释,答案D是正确的。
2017年司法考试——谨慎备战方能成功

2017年司法考试——谨慎备战方能成功2017年司法考试即将来临,在此与各位朋友分享几点备考的心得,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一、把握规律任何一个成熟的考试、一个持续不断的考试,累积若干年后都会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
司法考试的命题规律是非常明显的。
纵观历年司法考试命题的规律,我们不难发现其主要集中表现为三点:重者恒重。
即重要的知识点永远都是重要的。
在司法考试的考查范围中,不同学科之间分量不同;同一学科之内不同知识点之间,重要性也是不同。
准备司法考试,必须分清考点的主次,抓主要矛盾。
这一规律在某一年的个别学科上,可能会出现一些差异,但若以3、5年为阶段,这一规律在每一个学科上都可谓是第一规律。
新增必考。
新增加的考点一般都会在当年考察,即使当年不考,也会在接下来的年份予以考察。
因此,对新增考点必须重视。
但需要指出的是,新增考点的考察都相对简单,能够明白立法意旨并简单运用即可,甚至,很多时候都是该知识点的简单记忆考查。
在这里,新增的考点也是考生成绩提高的增长点。
综合考查。
是指不同学科之间,或同一学科不同知识点之间的综合运用。
这一规律首先体现在多项与不定项选择题上,尤其体现在案例分析上。
在此处,我想提醒考生必须重视案例分析。
二、谨慎备战很多人在备考司考的过程中不加约束、随意行事,重复着前人的错误,严重影响了复习效率,甚至落得功败垂成。
小弟提醒大家,司考备战过程中务必严谨认真、谨慎行事!切不可因小失大!一定要将一下几个“毛病”拒之门外。
1、盲目复习:法本、非法本都容易犯无计划、急躁冒进的毛病,实为备考之一大“恶习”。
有的考生没有复习计划,复习随意性较大,缺乏系统性。
还有考生面对众多的资料、教材无所适从,追求大而全,什么资料都想看,却什么都看不细。
我当时就听从朋友的建议,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全程旗舰班,跟着辅导班按部就班地进行复习,既保证了复习的广度,也保证了复习的深度,同时,也节省了大量的时间。
特别指出的是,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视频都是有同步字幕的,我在网上找了其他的辅导班,都没有这个功能,感觉很适合我,帮我省了不少事呢。
2017司法考试考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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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日本国宪法( '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 等!但并不绝对" 故 )错误" 美国是典型 的成文宪法国家!但其宪法渊源不仅包括宪法典! 也包 括宪法惯例" 故 *错误" 英国的宪法是不成文宪法! 也是柔性宪法!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 同" 故 &正确" !!% & ' 解析 最高法院的规定意味着法院裁判案 件不得直接适用宪法! 即依据宪法作出裁判" 故 &正 确" 但并不是说裁判文书中不得出现宪法条文! 因为 宪法条文可以在说理部分予以引用! 阐述其体现的原 则和精神%更不是说宪法对裁判文书不具有约束力! 因 为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裁判文书当然 不得与宪法相冲突" 故 ( *错误" 该规定是针对法院 裁判的规范!效力不及于当事人" 故 )错误" !+% & ' 解析 ' 民族区域自治法 ( 第 #" 条规定+ #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 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都有保持或者改革 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故 (正确" 第 +# 条第 # 款 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规定! 可以开展对外经 济贸易活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 故 )正确" 第 !" 条规定+# 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 决 定&命令和指示! 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 方 实 际 情 况 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 变通执行 或者停止执行% 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 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 可知! 自治地方变通执行或停 止执行权需上级国家机关批准" 故 &错误" !,% * ' 解析 ' 香港基本法( 第 #0 条第 + 款规定+ #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 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 遇 有 涉 及 国 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 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 等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 上述文件对法 院 有 约 束 力" 行政长官在发出证明文件前! 须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 证明书"$ 故 (错误" 第 ,0 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 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 政区的整体利益! 可在三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 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 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或按本法 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 -" 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 区行政长官如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或立法 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 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 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 行政长官在解散立法会前! 须征询行政 会 议 的 意 见" 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 故 )
2017年司法考试多选题解题技巧【5】

2017年司法考试多选题解题技巧【5】6.因果倒置法命题者在因果关系的选择题中,将原因和结果倒置,以混淆视线,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准确和透彻理解现实生活中各种现象之间、现象与本质之间固有的因果联系。
启示:解这类题,一要注意是因果型试题,还是果因型试题;二要注意题干和题肢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如果是因果型的试题要注意题干和题肢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题肢是不是题干所述原因的原因。
如果是果因型试题尤其要注意检查题肢所述原因是不是同义反复,有没有因果倒置。
7.同义反复法这种手法通常是在果因型,或者题干有“说明”、“表明”之类的选择题中,设置重复题干意思的题肢,考生如不仔细辨析,就会错选。
启示:解这类题,要注意将题肢和题干逐一比较,舍去不属于题干的原因的题肢,如果是最佳选择题,只能选出最符合题干要求的一个题肢。
8.以偏概全法在这类题目中,命题者设计的题肢,常以局部代替全部,以部分代替整体,以一种情形代替所有情形。
启示:考生在解答这类题目时,要运用辩证思维的方式对各个题肢进行全面分析,将观点片面性、绝对化的题肢舍去。
9.添枝加叶法命题者在题干或题肢中增加一些修饰、限制成分,使观点趋向绝对化。
启示:答这类题,考生首先要抓住题干或题肢中的主干成分,然后再对那些修饰、限制成分反复琢磨,看其是否和原来观点一致,若不一致,则必须舍去。
对题中出现的“所有” “任何”、“一定”、“都”等字词一定要慎重推敲。
10.似是而非法这类题目一般以相关、相似、相近或相反的知识组成干扰题肢,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解和辨析能力。
启示:解答这类题目一定要根据所学理论和题干的规定性,对相关题肢逐一辨析,谨防被似是而非的题肢所干扰。
11.答非所问法在这类题目中,命题者有意识设置一些说法正确,但和题干无关的题肢作干扰。
考生如果不对照题干,仔细辨析,就会误选。
启示:解答这类试题,只能选择那些和题干之间存在联系,且意思一致的题肢。
对那些和题干无关的题肢,不论其本身的说法多么正确也不能选。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及答案解析-理论法学-璐璐老师

理论法学: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二、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答案】D2.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健全透明预算制度。
修改后的《预算法》规定,经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也应向社会公开。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答案】D璐璐点评:立法并非总滞后于改革措施,可以顶层设计,做到立法先行。
3.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答案】D璐璐点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并不能取代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其均是决策程序的重要内容。
4.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
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D.梁某要求派出所出具已明令不再出具的证明,其法治意识不强【答案】B5.某法院在网络、微信等平台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其履行义务,不少失信被执行人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主动找到法院配合执行。
2017年司法考试过关的重要砝码——卷一

2017年司法考试过关的重要砝码——卷一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迈步走来。
很多朋友已经开始了备考工作。
大家对待卷一的态度却是大相径庭。
很多人认为司法考试第一卷知识点多,门类复杂,让人无从下手,如同“鸡肋”,不少考生甚至有畏难心理。
有人却认为卷一理论性内容少,考查深度有限,容易取分,可以为司法考试过关增添重要的砝码。
在谁都无法回避的情况下,如何提高卷一的得分便成为大家共同的问题。
下面我就结合自己的备考经验,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卷一提分秘笈,希望能对备考2017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一、宪法——准确记忆法条除稍显简单的宪法原理之外,考核点还包括具体的宪法性法律,如《立法法》、《选举法》等。
从历届试题看,对法条精确度要求较高,时效性较强。
建议考生掌握宪法修正案、选举方案、立法程序、法律位阶等方面的内容。
独角兽网校的陈胜老师讲的特别详细,听完之后感觉宪法不再那么枯燥了,呵呵!在听陈老师讲解的时候,配合着视频底下的同步字幕,遇到听的不是特别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看字幕,省事更方便,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法理学——精学教材不少考生感到法理教材较难理解,试题难以琢磨。
建议考生先学好教材,把握基本概念、原理以及法律的基本理念和价值。
法理学是以法律整体和部分及其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考生不妨将法理学分为对法律的内部视角和对法律的外部视角。
内部视角包括法的现象、本质、价值和特征;外部视角包括法与社会的关联、以及法律职业和法律思维等等。
做题时,考生要尝试理解题目考核视角和考核的知识点,做题前要分析,做题后要总结。
当初听了独角兽网校VIP协议班杨帆老师的课感觉不错。
大家不妨听听,也许会让你重新认识法理学,呵呵!三、国际法——优先掌握理论和制度国际法考查内容大都围绕国家所形成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制度,包括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对外关系等内容,主要是原则性和理论性问题。
这部分内容多而杂。
对没学习过的考生而言,有一定困难,大家要学好理论性内容,加深记忆和理解。
2017年司法考试备考——处处有玄机
2017年司法考试备考——处处有玄机毫不夸张地说,司法考试处处有玄机。
每个细节都可能决定成败。
很多考生所不以为然的选择题,便有很多细节需要我们注意。
绝非简单蒙猜一下都有25%的成功几率〔单项选择题而言〕那么简单。
下面小弟就跟大家聊一聊司法考试的解题之道。
一、客观题〔一〕答题顺序一般我们主张考生从头答起,这样也表达了考试的规律,即先易后难的出题思路,但是现在考试人员往往在开头给你出一两个难题,对于这种题目要采用排除法,选出一个适宜或者说自己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因为刚开始答的是单项选择题,因此,答案也较容易得出正确地答案。
另外,从时间安排上,要掌握先紧后松的答题策略,再改变答题顺序,也有人主张从尾做起。
这是对每一大项〔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等〕而言。
“考试最重要的是心理〞,由于大多数的应试者都是按常规从头到尾答题,故出题者会把难题放在开头或者中间,使考生的心理在开始立即崩溃,刚培养的自信心理就被冲垮了。
而我从尾到头答题反而觉得挺轻松。
因为就算难题在后面,我都有了心理准备,越往前就越觉得心情舒畅。
但是这种方法,要和平时的训练结合在一起,否那么,如果临场突然采用,势必会适得其反。
〔二〕灵活标记做题时可以用铅笔直接在题目试卷上作各种标记。
因为这些题目试卷〔不是答题卡〕考场收回后只是放在本省,不上交司法部,故不用担忧在试卷上写东西有什么后果〔答题卡上当然不行了!〕。
如使用排除法可把某些选项直接排除,就可以达一大的“×〞以示根本不用考虑,这样复查时省却不必要的时间。
这个方法可是跟独角兽网校的老师学的噢!朋友们可要试一下哈!〔三〕做题速度速度应该在平时已经练好,不要在考场上慢条斯理的太认真作答,因小失大。
不要在不认识的题目上浪费时间,超过时间应立即挑选,并在题目上做好标记,回头复查时再仔细思考。
经常在回头时,我会发现在试卷的其它地方有直接或间接的答案,令你有意外惊喜。
〔四〕留神陷阱司法考试选择题有12个常见陷阱,很容易误导考生,大家一定要倍加小心!1.张冠李戴法。
2017年司法考试备考必须讲究一定的谋略
2017年司法考试备考必须讲究一定的谋略谋略,是古老而永恒和话题。
它源于战争、政治斗争,又关乎人类生活生存的点滴。
谋是针对眼前问题思考出来的对策、解决方案;略,则是针对长远问题思考出来的对策和解决方案。
谋略简单的讲就是:通过对眼前和长远的问题,思考而制定的解决对策和方案。
要想在竞争日趋白热化的国家司法考试中脱颖而出,就必须讲究一定的谋略。
下面就跟备战2017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聊一聊司考备考的谋略。
谋略之一: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必败。
司法考试绝不仅仅是拼智力、拼体力,非智力性因素在司法考试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必胜的信念,是整个司法考试过程中的一盏指路明灯,有了这个强大精神支柱,以后的许多困难都不在话下。
所以,首先要树立通过司法考试的必胜信心,以“不考则已,一考必中”的昂扬斗志,投入到司法考试复习当中去。
当然,无论下多么大的功夫,最终结果也不会令人满意。
这时候,我们可以向宋代名相王安石先生学习,“尽吾志而力不达,无悔矣”。
谋略之二:时间诚可贵不要以为复习时间越多越好,用时过久容易把人的精力拖垮,以致精疲力尽,累倒在司法考试的战场上。
那么,准备司法考试的时间成本预算是多少呢?一般说来,如果考生没有法律专业基础,应当拿出半年到一年的时间集中复习。
对于那些科班出身的考生而言,考前集中两三个月也就差不多了。
当然,考虑到个人的智力、精力等相关因素,时间上可以适当调整。
个人认为,独角兽网校老师所说的800小时应该算是底线了,呵呵!谋略之三:循序渐进,稳扎稳打关于复习顺序,对初学者来讲,最好遵循循序渐进的规律。
如应当先复习实体法,后复习程序法;先复习国内法,再复习国际法。
一般可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复习:法理学、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
司法考试的15门科目是一个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体系,按照一定顺序通读一遍,以便有个整体把握。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精品)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一、(本题22分)材料一: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
……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材料二:新华社北京2017年5月3日电:总书记3日上午来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
指出,我们有我们的历史文化,有我们的体制机制,有我们的国情,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
问题:请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结合自己对中华法文化中“天理、国法、人情”的理解,谈谈在现实社会的司法、执法实践中,一些影响性裁判、处罚决定公布后,有的深获广大公众认同,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有的则与社会公众较普遍的认识有相当距离,甚至截然相反判断的原因和看法。
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少于500字。
二、(本题22分)案情:甲生意上亏钱,乙欠下赌债,二人合谋干一件“靠谱”的事情以摆脱困境。
甲按分工找到丙,骗丙使其相信钱某欠债不还,丙答应控制钱某的小孩以逼钱某还债,否则不放人。
丙按照甲所给线索将钱某的小孩骗到自己的住处看管起来,电告甲控制了钱某的小孩,甲通知乙行动。
乙给钱某打电话:“你的儿子在我们手上,赶快交50万元赎人,否则撕票!”钱某看了一眼身旁的儿子,回了句:“骗子!”便挂断电话,不再理睬。
乙感觉异常,将情况告诉甲。
甲来到丙处发现这个孩子不是钱某的小孩而是赵某的小孩,但没有告诉丙,只是嘱咐丙看好小孩,并从小孩口中套出其父赵某的电话号码。
甲与乙商定转而勒索赵某的钱财。
第二天,小孩哭闹不止要离开,丙恐被人发觉,用手捂住小孩口、鼻,然后用胶带捆绑其双手并将嘴缠住,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
甲得知后与乙商定放弃勒索赵某财物,由乙和丙处理尸体。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
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
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
乙的行为违背民法的下列哪一基本原则?A.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C.平等原则D.诚信原则【答案】D2.肖特有音乐天赋,16岁便不再上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肖特成长过程中,多有长辈馈赠:7岁时受赠口琴1个,9岁时受赠钢琴1架,15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1把。
对肖特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效力的判断,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C.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答案】B3.齐某扮成建筑工人模样,在工地旁摆放一尊廉价购得的旧蟾蜍石雕,冒充新挖出文物等待买主。
甲曾以5000元从齐某处买过一尊同款石雕,发现被骗后正在和齐某交涉时,乙过来询问。
甲有意让乙也上当,以便要回被骗款项,未等齐某开口便对乙说:“我之前从他这买了一个貔貅,转手就赚了,这个你不要我就要了。
”乙信以为真,以5000元买下石雕。
关于所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可向甲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B.乙可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C.甲不得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D.乙的撤销权自购买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则消灭【答案】B4.甲公司开发的系列楼盘由乙公司负责安装电梯设备。
乙公司完工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甲公司一直未支付工程款,乙公司也未催要。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乙公司组织工人到甲公司讨要。
因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甲公司新录用的法务小王,擅自以公司名义签署了同意履行付款义务的承诺函,工人们才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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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备考——处处有玄机
毫不夸张地说,司法考试处处有玄机。
每个细节都可能决定成败。
很多考生所不以为然的选择题,便有很多细节需要我们注意。
绝非简单蒙猜一下都有25%的成功几率(单选题而言)那么简单。
下面小弟就跟大家聊一聊司法考试的解题之道。
一、客观题
(一)答题顺序
一般我们主张考生从头答起,这样也体现了考试的规律,即先易后难的出题思路,但是现在考试人员往往在开头给你出一两个难题,对于这种题目要采用排除法,选出一个合适或者说自己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因为刚开始答的是单选题,因此,答案也较容易得出正确地答案。
另外,从时间安排上,要掌握先紧后松的答题策略,再改变答题顺序,也有人主张从尾做起。
这是对每一大项(单选题、多项选择等)而言。
“考试最重要的是心理”,由于大多数的应试者都是按常规从头到尾答题,故出题者会把难题放在开头或者中间,使考生的心理在开始立即崩溃,刚培养的自信心理就被冲垮了。
而我从尾到头答题反而觉得挺轻松。
因为就算难题在后面,我都有了心理准备,越往前就越觉得心情舒畅。
但是这种方法,要和平时的训练结合在一起,否则,如果临场突然采用,势必会适得其反。
(二)灵活标记
做题时可以用铅笔直接在题目试卷上作各种标记。
因为这些题目试卷(不是答题卡)考场收回后只是放在本省,不上交司法部,故不用担心在试卷上写东西有什么后果(答题卡上当然不行了!)。
如使用排除法可把某些选项直接排除,就可以达一大的“×”以示根本不用考虑,这样复查时省却不必要的时间。
这个方法可是跟独角兽网校的老师学的噢!朋友们可要试一下哈!
(三)做题速度
速度应该在平时已经练好,不要在考场上慢条斯理的太认真作答,因小失大。
不要在不认识的题目上浪费时间,超过时间应立即挑选,并在题目上做好标记,回头复查时再仔细思考。
经常在回头时,我会发现在试卷的其它地方有直接或间接的答案,令你有意外惊喜。
(四)当心陷阱
司法考试选择题有12个常见陷阱,很容易误导考生,大家一定要倍加小心!
1.张冠李戴法。
这类题目往往以相关的知识或相近的时事作干扰题肢,考生如果记忆模糊,就会失误。
2.鱼目混珠法。
试题通常以相近、相似、易混的知识作干扰题肢,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记能力。
3.偷梁换柱法。
这类题目通常是在题肢中偷换概念或转换论题,考生稍不注意就会误选。
4.正逆颠倒法:命题者在试卷的中间部分,一改正向思维的模式,插上一道逆向思维的试题,常常导致一些考生失误。
5.主次颠倒法:这类题目常将概念间的主次关系颠倒,粗略看来,题肢意思和题干非常吻合,其实是以非辩证性干扰辩证法。
6.因果倒置法:命题者在因果关系的选择题中,将原因和结果倒置,以混淆视线,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准确和透彻理解现实生活中各种现象之间、现象与本质之间固有的因果联系。
7.同义反复法:这种手法通常是在果因型,或者题干有“说明”、“表明”之类的选择题中,设置重复题干意思的题肢,考生如不仔细辨析,就会错选。
8.以偏概全法:在这类题目中,命题者设计的题肢,常以局部代替全部,以部分代替整体,以一种情形代替所有情形。
推荐大家每天看一看独角兽网校的司考地图,它用思维导图方式涵盖了15个部门法,涵盖了司法考试核心考点,按图索骥,一目了然!让考点不再孤
单,让考点成系统成体系!我把它挂在墙上,每天临睡前都瞅一瞅,梦中也司考,成为司考王国的主人;醒来之后,回忆司考地图王国城池城堡,如果忘记哪个城池城堡,可以立刻去司考地图上视察……
9.添枝加叶法:命题者在题干或题肢中增加一些修饰、限制成分,使观点趋向绝对化。
10.似是而非法:这类题目一般以相关、相似、相近或相反的知识组成干扰题肢,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解和辨析能力。
11.答非所问法:在这类题目中,命题者有意识设置一些说法正确,但和题干无关的题肢作干扰。
考生如果不对照题干,仔细辨析,就会误选。
12.舍本求末法:试题以现象或假象否定本质和规律,以细枝末节、无关紧要的东西来代替根本的、主要的东西。
以上介绍的仅是选择题中常见的十二种陷阱,有些特殊的方式就不一一例举。
更详细的分析可以去听独角兽网校协议班老师的讲解,个人感觉还是相当管用的。
在听老师讲解的时候,配合着视频底下的同步字幕,遇到听的不是特别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看字幕,省事更方便,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考生在平时的练习中一定要细心观察,反复体会,熟练掌握各类题目的解题技巧,努力提高解题的正确率。
(五)相信第一感觉
有些人的坏习惯是:复查时发现问题就随便立即更改,有的还改两三次,事后会发现自己弄巧反绌。
我以前也经常犯同样错误,但看过其它人的成功经验后,现在非常审慎了。
因为第一感觉(直觉)一般来说是比较正确的。
不到足够理由时不要随便推翻自己。
(六)得分策略
客观题部分现时司法考试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 单项选择:这是送分题,千万不要手软,一般要拿分85%以上。
2. 多项选择:这是一个大项。
答错一个即前功尽弃,故要求在75%左右。
3. 不定项选择:基础知识要掌握住,起码要拿到60%。
二、主观题
第四卷的主观性题目历来都十分低分,一般在40-50分之间。
卷中包括十一大题,很少有考生做得完。
经常有人说:“不知怎样进了考场,又不知怎样出了来”!你要设想改题者每一份卷只有十来分钟,不能很仔细地阅读,只能凭卷面印象,条理是否清楚打分。
而且每天要改几百份卷,面对各种文字,很容易就困倦,这时候决定你的命运就是卷面。
答题时候要注意:
(一)对于法理的论述题,应该针对题目中给定的材料,概括出其中的法理学原则,然后分析其中的原因,理论上的争论,问题的背景,以及能否解决这些问题。
如果你考虑好了解决措施,当然可以答上,如果你自己都没想好,那最好把你自己没想好的原因答上。
因为法律问题没有一个绝对的正确或错误,有些问题也没有一个定论,只要你能自圆其说就可以了。
(二)大家都知道,卷四以案例分析题为主,且分值要占到卷四总分值的三分之二以上,其地位可见一斑。
下面我们就从案例分析题的失分原因说起,同时找到相应的对策。
1.解题思路不清晰,分析不全面
分析题的题目,要求司法考试的考生对司法考试的试题进行全面分析,而没有像简析题一样通过问题来引导,因此,更增加了分析的难度。
面对这种考查综合能力的分析题来说,如果我们对试题分析不够全面,便会对题目中所涉及的一个关键性法律问题拿不准,而这一关键性问题又决定着其他问题的作答。
所以,对材料分析不够全面,是案例分析题常见的失分点。
就此问题,建议大家在看材料时标出关键词,然后分析其法律关系,最后结合上下进
行答题。
个人感觉在复习备考阶段形成清晰的解题思路是非常重要的。
我当初对于案例分析也没什么头绪,是听了独角兽网校VIP协议班几位老师的讲解之后才算开了窍。
2.答题口语化
在答司法考试中分析案例的时候,我们必须做到用书面语言答题,用法言法语答题。
如果,我们无法做到这点,即使对问题解释的再多,也不抵一句准确的法律语言,其肯定也不会得到高分。
因此,平时我们应当有意识的多加强这方面的练习,多做模仿。
3.卷面不够整洁
对于卷面问题,虽然不是答案对错问题,但却是得高分的致命点。
有些考生答题时不区分段落,卷面黑压压一片文字。
对于需要判大量试卷的老师来说,只要找到答案点便会给分,如果扫一遍看不到答案关键点的时候,肯定是不会逐句阅读的。
就算你写的再好,分析的再准确,也无法取得高分。
因此建议大家在分析完每一个法律关系之后,都要理清思路,分段进行解答。
保持卷面清洁,是试题答案一目了然。
4.做题速度过慢
有些考生答题速度过慢,使得有些试题根本就来不及看,就到交卷时间了。
很多考生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所以,我们在平时的练习中应当进行计时答题,锻炼自身的答题速度。
其实说白了,就是平日里“欠练”,如果在复习备考过程中亲自动笔练习练习,就不会再有这种眼高手低的状况出现了。
以上是自己作为一名司考过来人对于司法考试解题方法的几点看法,纯属个人经验,仅供参考。
千言万语归结为一句话:掌握方法,勤加练习!衷心祝愿参加2017年司考的朋友们来年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