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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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六政〔2017〕58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六政〔2017〕58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六政〔2017〕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六安各单位:《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22日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构建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实施以下政策。

一、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1.支持新建项目。

实际总投资(不含土地价款,下同)3000万元及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按照《六安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实际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且引领带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市、县(区)联合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2.配套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

对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的奖励资金,市、县(区)财政按照省奖励金额1:1配套,其中,市与区按4:6分摊,市与县按3:7分摊。

3.支持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

对首次列入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的,补助资金最高1000万元,县(区)财政要按照1:1给予资金配套。

补助资金采用后补助方式支持基地内重大项目建设、新产品研发和关键技术产业化、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及新工艺示范应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建设等。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19•【字号】六政办〔2017〕28号•【施行日期】2017.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六政办〔2017〕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5月19日六安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吸引和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团队)在我市创新创业,规范科技团队扶持资金管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5〕40号)、《六安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六政办〔2016〕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科技团队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我市主导产业关联度高、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的科技成果或高新技术产品,在六安注册落户的市内外人才团队。

第三条市财政安排市级科技团队扶持资金,在县区政府(管委)先行投入支持的基础上,通过出资参股方式扶持。

第四条申请市扶持资金的科技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科技团队创办的公司注册成立3年以内;(二)科技团队占其创办公司的股份不低于20%;(三)科技团队及其他股东现金出资不低于各级政府扶持资金的50%;(四)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并能在自公司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五)科技团队核心成员应在3名(含3名)以上,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丰富的管理经验,在新创办的公司里均持有相应的股份,3年内不得脱离公司或出让所持有的股份。

农业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417号(农业水利226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业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417号(农业水利226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业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417号(农业水利226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9.15•【文号】•【施行日期】2017.09.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417号(农业水利226号)提案答复的函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和鼓励年轻人返乡下乡就业创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收悉。

经商教育部、民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支持和鼓励年轻人返乡下乡就业创业机制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以下简称国办《意见》),农业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推动政策落实,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是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出了更为系统、更为全面、针对性更强的政策支持,从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地用电、创业培训、社会保障、技术支持和创业园区等八个方面推动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现有的各项涉农政策也都向返乡下乡人员延伸和覆盖,支持对象不仅包括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还有企业主、归国留学人员和城镇人员,这样有利于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的关系,进一步拓展资金、技术、人才流向农村的渠道。

二是按照国办《意见》要求,农业部发挥牵头作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建立了农村创业创新推进协调机制,各部委之间加强工作交流和经验推广,推动省一级建立推进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合力,让政策真正落地见效。

三是农业部牵头实施推进农民创业创新行动计划;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实施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联合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联合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实施现代农村青年农场主计划。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六政[2005]25号【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发布日期】2005.07.08【实施日期】2005.07.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六政〔2005〕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是在新形势下切实解决“三农”问题,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先进科技的需求,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一项创举。

去年以来,我市各地开展的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及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广大科技特派员的共同努力下,进展顺利,发展态势良好。

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

为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内涵,探索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机制和新模式,现将《六安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七月八日六安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施意见为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探索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机制和新模式,根据国家科技部、人事部《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2004〕54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的若干意见》(皖发〔2005〕3号)的要求,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第二次党代会和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围绕优势特色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着力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

通过鼓励、支持和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到基层创业,把先进、适用技术直接导入农业生产第一线,逐步形成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为依托,以各类专家、科技人员为主体,以广大的乡土人才为基础的基层科技创新服务网络,构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体系,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全面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实施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7〕3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实施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7〕3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实施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7〕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月23日六安市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意见》(六发〔2016〕44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2016〕38号)精神,发挥六安区域优势,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激发大学生创造活力,促进大学生就业,鼓励吸引大学生在我市创业创新,提出如下办法:一、吸引就业,为六安经济发展、老区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1.建立大学生吸纳引进机制。

加大对本科及以上大学生的引进、储备力度。

从2017年开始,对毕业五年内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民营企业或市、县区所属国有企业稳定就业的,已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和20000元住房补贴,分2年补贴到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2.鼓励初创企业吸纳大学生。

对于初创企业新录用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企业实际招用人数给予1500元/人的岗位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分3年到位,每年不超过7000元。

落实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大学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促进大学生到小微企业就业。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6〕12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6〕12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6〕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六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5月3日六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等基本得到治理,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宜居村庄、特色景观旅游名村。

(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群众主体。

各县区要统筹协调,把科学编制规划作为前提,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组织农民群众全过程积极参与,主动投身到美好家园的建设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融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各县区要充分尊重当地乡情、村情,根据各村的资源禀赋、风俗传统等方面差异,实施有针对性的“一村一策”建设方法,坚持分类指导、分类实施。

根据平原、山区、丘陵、城郊实际,因地制宜,保持皖西乡村风情和田园风光,注意保护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要突出以人为本、注重生态建设,突出地域特色。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09•【字号】六政办〔2017〕38号•【施行日期】2017.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六政办〔2017〕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7〕19号)精神,鼓励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激发农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六安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立足我市优良生态环境和特色产业优势,整合创业创新资源,积极构筑创业平台,努力拓宽创业渠道和创新领域,鼓励动员返乡下乡人员到广阔农村投资兴业,带动一方经济发展。

通过政策引导、要素集聚、载体搭建、产业培育和优化服务,到2020年,全市重点打造12个左右省级以上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扶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2万人,新增各类创业创新主体1万家左右,带动就业10万人以上。

二、突出发展重点(一)培育经营主体。

以农民工、大学生、农村知识青年、退役士兵、农技人员等为重点,通过降低创业门槛和风险,全面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项政策措施,激发他们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热情,加快建设一支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每年新增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500家左右,吸纳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领域150亿元以上。

(二)建设平台载体。

依托现有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农民创业园和特色产业村镇等载体,吸引各类农业投资者集中入驻开展创业创新。

依托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及时为创业创新农民提供市场行情、设施设备、项目指南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帮助解决技术人才和市场销路等方面的问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文字号】皖政办[2017]19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3.01【实施日期】2017.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1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整合创业创新资源,构筑创业载体平台,开展示范引领和创业主体培育,构建创业创新政策体系,全面激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热情,促进农村创业创新蔚然成风。

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主体培育工程,每年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10万人次。

到2020年,重点打造200个省级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扶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20万人,带动就业100万人以上。

二、突出发展重点(一)明确支持群体。

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管理经验、销售渠道的返乡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农村知识青年,退役军人,有意愿、有能力下乡的城镇科技人员及其他人员。

(二)突出发展领域。

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为目标,重点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林下经济、庭院经济等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烘干、贮藏、保鲜、分等分级、包装等农产品初加工和粮油、畜禽、果蔬、水产品、中药材、茶叶、林特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农资配送、耕地修复治理、病虫害防治、农机作业服务、农产品流通、农业废弃物处理、农业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养生养老、中央厨房、农村绿化美化、农村物业管理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森林旅游与康养、苗木花卉等其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基层创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基层创业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27•【字号】六政办[2007]69号•【施行日期】2007.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基层创业指导意见的通知(六政办〔2007〕6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叶集试验区管委会,人民银行六安中心支行、六安银监分局、农村信用社六安办事处、市科技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金融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基层创业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金融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基层创业指导意见(人民银行六安中心支行、六安银监分局、农村信用社六安办事处、市科技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六安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施意见》(六政[2005]2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金融与科技合作,加快农村科技成果转化,实现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科技带动“三农”发展,现提出金融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基层创业的指导意见。

一、树立责任意识,明确金融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基层创业重要意义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是六安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加快农村科技成果转化,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科技在转化过程中需要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因此,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明确金融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金融支持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工作,帮助一批有技术、有项目的科技特派员做大做强,真正做到“实体创业、服务农民”,实现“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领着农民赚”的目标。

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将金融支持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项目纳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畴,在严格执行国家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以分享科技成果转化带来的经济效益,实现多方共赢。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大学生创业创新工作分工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大学生创业创新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21•【字号】六政办秘〔2017〕22号•【施行日期】2017.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大学生创业创新工作分工的通知六政办秘〔2017〕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意见》(六发〔2016〕44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六安市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的实施办法》(六政办〔2017〕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为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及用人单位牵头和配合承担的任务落到实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工作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组织落实《意见》和《实施办法》,做到各项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力促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各项政策及时兑现。

二、责任分工具体见《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分工责任表》(附件1)和《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分工责任表》(附件2)。

三、工作要求(一)强化协调配合。

市政府成立落实《意见》和《实施办法》协调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兴香任协调小组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黄文应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任成员(附件3)。

市政府协调小组协调解决贯彻文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研究,跟踪了解发展动态,协调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

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推进人才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制定工作计划。

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要把完成《意见》和《实施办法》明确的牵头和配合工作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履行职责,精心安排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尽快拿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计划和办法,并于5月底前报市人才办和市人社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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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六政办[2017]38号
【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09
【实施日期】2017.06.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
意见
(六政办〔2017〕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7〕19号)精神,鼓励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激发农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六安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立足我市优良生态环境和特色产业优势,整合创业创新资源,积极构筑创业平台,努
力拓宽创业渠道和创新领域,鼓励动员返乡下乡人员到广阔农村投资兴业,带动一方经济发展。

通过政策引导、要素集聚、载体搭建、产业培育和优化服务,到2020年,全市重点打造12个左右省级以上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扶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2万人,新增各类创业创新主体1万家左右,带动就业10万人以上。

二、突出发展重点
(一)培育经营主体。

以农民工、大学生、农村知识青年、退役士兵、农技人员等为重点,通过降低创业门槛和风险,全面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项政策措施,激发他们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热情,加快建设一支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每年新增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500家左右,吸纳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领域150亿元以上。

(二)建设平台载体。

依托现有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农民创业园和特色产业村镇等载体,吸引各类农业投资者集中入驻开展创业创新。

依托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及时为创业创新农民提供市场行情、设施设备、项目指南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帮助解决技术人才和市场销路等方面的问题。

支持农村创业创新从业者依托网络平台发展电子商务。

依托各类农业投资贸易平台和展示展销会,全方位组织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创业创新项目洽谈、投资融资、市场推广、产品展销、技术交流、人才招聘等活动。

(三)确定重点内容。

鼓励返乡下乡人员科学规划种养业项目,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大力发展优质粮油、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引导发展牛、羊等草食牲畜、特色家禽、水产业、林特产业、林下经济等产业。

推动农产品加工提档升级,鼓励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开展产地清洗、筛选、分级、烘干、储藏、包装等商品化处理。

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以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节能环保、废弃物循环利用、森林康养、冷链物流、文化创意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四)创新发展方式。

鼓励返乡下乡人员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四代一管”等多种方式,创办领办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组建创业团队,成立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企业集团或产业联盟,通过发展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培育产权清晰、利益共享、机制灵活的创业创新共同体。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倡导农牧结合、产加销结合和农、工、商、旅、文、体、卫深度融合。

建立农村创新创业者与农户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领域的增值收益。

三、强化政策措施
(五)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一系列措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高便利化水平。

认真做好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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