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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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县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县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县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12•【字号】饶县府办发〔2016〕49号•【施行日期】2016.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综合规定正文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县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县府办发〔2016〕49号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上饶县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12日上饶县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切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赣发〔2015〕21号)文件精神,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工作,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贯切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以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以“共谋发展、共享成果、共建和谐”为目标,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大局,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建立“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形成劳动关系双方“互利、互爱、双赢”的良好局面。

二、目标任务不断扩大劳动合同签订覆盖面,确保2016年末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以上。

力争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努力,我县规模以上企业及工业园区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现全覆盖;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现基本覆盖;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完善;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发展;职工休息休假等制度有效落实。

三、基本内容(一)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无违约现象发生,依法实施集体合同制度。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府办字〔2020〕27号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府办字〔2020〕27号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28日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全市乡镇(街道)赋权工作,确保赋权事项领得到、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赣府发〔2020〕1号)、《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抓紧推动乡镇(街道)赋权工作落实的通知》(赣政务明电〔2020〕10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办字〔2019〕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赋权原则1.应领尽领。

各乡镇(街道)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方面98项权限,提出具体认领事项清单。

原则上,全市经济发达镇和经济重点镇赋权事项应领尽领,其他乡镇(街道)根据工作实际及便民服务需要统筹领取赋权事项。

对确因条件不具备无法承接或承接后难以保障正常运转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暂不领取。

2.应赋尽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各乡镇(街道)提出的认领事项清单,将相关事项全部依法赋予各乡镇(街道)实施,部分事项如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赋权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09•【字号】饶府办字〔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饶府办字〔2020〕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试验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上饶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9日上饶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抓好发展改革稳定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上饶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全省“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项目为大、项目为王”理念,通过在全市开展“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实现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和攻坚突破,发挥项目对投资增长的引领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项目建设再提速2020年全市计划实施608个市重大项目,总投资6602.1亿元,年计划投资1636.3亿元,比2019年增长4.8%。

其中,省重点建设项目37个,年计划投资279.2亿元,比2019年增长4.3%;省大中型项目318个,年计划投资917.2亿元,比2019年增长8.9%。

着力转型升级,实现产业项目攻坚再提速。

工业方面,围绕“两光一车”,以“5020”产业项目为抓手,重点推进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新能源智能化汽车综合试验场、普瑞美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钜能生产POE胶膜、瑞旭年精深加工铝型材及生产电缆线、兴南阳极铜生产、巴顿多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海伟紧固件等重大产业项目。

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上饶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上饶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上饶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14•【字号】饶县府办发〔2016〕44号•【施行日期】2016.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上饶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饶县府办发〔2016〕44号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2016年上饶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14日2016年上饶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强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公开要点(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进一步完善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上饶县)进行集中发XXX更新,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

加大县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牵头责任单位:县编委办、“三单一网”办公室)2.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江西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在行政执法领域普遍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监管机制,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及查处情况。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上饶市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上饶市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上饶市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4.19•【字号】•【施行日期】2007.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上饶市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推进上饶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九日关于推进上饶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筑节能是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建设部贯彻实施意见(建科[2006]23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24号)要求,落实省政府提出的节能降耗和抓好一百个建筑节能工地的目标,根据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实施〈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科[2001]239号)、《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121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现就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思路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完善机构,稳妥有序地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在建筑物的围护结构中,采取隔热保温等节能措施和选用节能型建筑设备,改善建筑物室内热环境,减少建筑设备能耗,达到降低能耗、节约能源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成立“上饶市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具体工作。

各县(市、区)及工业园区要依照本意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人员,制定制度,负责本辖区内建筑节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0年创建依法用地模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0年创建依法用地模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0年创建依法用地模范县市区和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赣府厅字[2010]102号【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0.06.21【实施日期】2010.06.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0年创建依法用地模范县市区和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0〕102号2010年6月21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不断增强和保障发展的能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从今年起,在全省开展创建依法用地模范县市区和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市区活动。

现将省国土资源厅制订的《2010年全省创建依法用地模范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2010年全省创建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10年全省创建依法用地模范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省国土资源厅)为促进依法合理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经研究并同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依法用地模范县市区活动。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土地法律法规和中央一系列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方针政策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情国策,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各级政府及其领导干部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自觉性,正确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保增长与保红线的关系,积极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创新土地管理机制,大力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严格依法管理土地,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建立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为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继续依法依规管好地、用好地、造好地,依法依规支持合法用地,坚决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用地”等重要批示精神,着力从宣传、管理、执法等方面下功夫,力求通过创建依法用地模范县市区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尤其是县乡两级政府及开发区领导干部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意识和自觉性,促使全社会形成良好的依法管地、依法用地氛围,土地管理和利用更加规范有序,依法用地效果突出,违法用地明显减少,逐步建立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节地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饶府发〔2019〕12号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节地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饶府发〔2019〕12号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节地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正文:----------------------------------------------------------------------------------------------------------------------------------------------------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节地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饶府发〔2019〕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节地增效”行动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9〕5号),结合上饶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要求(一)全面推进企业“亩产论英雄”改革主要目标:2019年在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丰区、德兴市和信州区开展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试点,为全市范围内铺开积累经验、提供示范;2020年,全市全面推行。

着力建立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分类分档、信息公开的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市、县、园区三级联动的企业“亩产效益”大数据管理平台,设立企业体检档案,实施制造业、生产性服务重点行业“亩产效益”领跑计划,研究建立企业用地、用电、用水、用气、排污、信贷、科技、人力等资源要素供给的差别化政策体系。

具体任务:1.组织开展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

市工信局牵头组织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按照“积极稳妥、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原则,2019年启动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丰区、德兴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开展生产性服务重点行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按照“积极稳妥、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原则,2019年启动信州区规模以上金融服务、工业设计、交通运输和仓储、邮政快递等4个生产性服务重点行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人民政府2024
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6.25
•【字号】饶府办字〔2024〕36号
•【施行日期】2024.06.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
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上饶市委关于转发〈上饶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饶发〔2023〕6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上饶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立法项目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上饶市立法条例》《上饶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成立起草小组,充实人员力量,认真组织开展起草、调研、征求意见、论证等工作,切实提高起草工作质量,确保按时按质向市政府提交立法法规草案送审稿。

市司法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审查修改工作,确保市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按期完成。

附件:上饶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附件
上饶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
(二)重点调研项目(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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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10•【字号】饶县府办发〔2015〕28号•【施行日期】2015.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上饶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县府办发〔2015〕28号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上饶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10日上饶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建立健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府厅字〔2015〕2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以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为核心,发挥国土资源管理正能量,以评促建,树立新型资源观和资源管理观,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水平,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一)创建成果目标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确保我县达到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考核办法中规定的达标标准,争创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全县1-2个创新亮点通过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评选。

(二)节约集约目标通过创建活动,摸清我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相应优化方案及落实措施,促使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和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明显下降;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业开发秩序明显好转,矿业经济转型升级。

(三)监管执法目标进一步加强全县土地矿产执法检查,将土地矿产违规违法行为立案率和结案率考核指标值落实到土地矿产资源节约集约指标标准体系。

(四)宣传目标扩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宣传,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快形成全社会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共识。

三、工作任务(一)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努力提高用地效率一是坚持节约集约优先。

鼓励企业挖掘内部用地潜力,对符合产业政策且容积率、亩产值高的企业,实行优先保障用地,切实转变企业用地观念。

二是积极消化历年“批而未供”土地。

按照全县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专项清理活动要求,切实加大力度,努力消化一批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

前三年供地率和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省定标准。

三是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

积极推进城区工业用地“退二进三”,调整工业用地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向内部挖潜要土地,大力实施低效厂房改造,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

根据产业优势、合理布局的原则,引导零星工业用地向园区集聚。

加大低效用地盘活力度,创新园区转型升级建设机制。

根据园区挖潜节地现状,通过对产业用地收回(购)等方式盘活一批低效用地,加快土地资源的整合利用。

(二)加快土地整治进度,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水平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农民居住向中心镇、中心村集中,实现用地节约、布局优化、要素集聚的目标,切实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水平;积极稳妥做好项目区房屋征收工作,按照整治方案抓好复垦工程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整治改造任务。

(三)加大矿山整治力度,推进矿业经济转型升级严格遵循矿产资源规划,严控矿业权设置。

合理安排矿山开发布局,加大矿山资源整合力度,努力提高我县矿业发展的科技含量、资源利用率及安全系数,提升整体矿业企业质量,实现资源、生态、经济及社会效益相统一。

(四)加强用地批后监管,严格查处闲置用地对全县各类建设用地逐宗调查分析,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采取对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的企业进行约谈、发《限期动工通知书》等措施,督促企业按时开发建设。

对因政府等原因影响开工的,通过签订补充合同,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或安排临时用地、协议有偿收回、置换等方式分类处置。

对由于企业自身原因闲置超过二年以上的,坚决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依法供地,确保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内容(一)启动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织讨论模范县创建活动职责分工。

(二)制定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

(三)开展调研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踏勘等方式,对我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所涉及的土地资源指标、矿产资源指标及综合性指标的相关资料以及创建活动过程中的相关会议材料和宣传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摸清我县土地及矿产资源利用现状及潜力等情况,为下一步指标测评奠定基础。

(四)指标测评按照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和考核办法进行自评,摸清我县土地及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下一步考核申报(创优考核)奠定基础。

自评合格后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审后,将初审结果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参加“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评选。

(五)总结分析全面总结我县在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面的经验和存在问题,探索符合区域特色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新机制及新方法,突出特色,提出节约集约利用建议。

(六)建章立制结合我县实际,合理制定此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有效保障模范县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七)开展宣传制定宣传方案,以宣传展板、宣传片、刊登文章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宣传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工作。

(八)编制材料按照部、省、市创建活动具体要求,编写并提交申报材料,组织整理汇报材料,完成项目的相关介绍、经验交流、评审、总结陈述等工作。

(九)活动评审按照模范县创建活动达标和创优的具体要求,积极报审,参加评选。

五、工作步骤创建活动安排在2015年2月15日到2015年6月底,分启动、推进、考核三个阶段开展。

(一)启动阶段(2015年2月15日至2015年3月15日)。

对创建活动进行统筹安排、整体谋划,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各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推进阶段(2015年3月15日至2015年4月15日)。

各镇(乡、街道)和县发改、国土资源、规划、统计等单位进行前期调研,起草出台《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管理制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围绕创建活动工作方案,集中力量推进,做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按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指标标准体系,逐项落实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具体措施,确保达到部、省、市创建活动考核要求。

(三)考核阶段(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6月底)全面总结我县在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形成的新机制、取得的新成效。

根据上级考核部门安排,认真参加创优考核工作,积极组织申报材料。

按照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和考核办法,各镇(乡、街道)和单位先进行自评。

自评合格后,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参加“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评选。

六、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是贯彻落实国土资源基本国策的长远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转方式调结构的现实要求。

各镇(乡、街道)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把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成立工作机构,组建创建活动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科学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与干部考核挂钩,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举措,探索创新。

在创建活动过程中,要大胆实践、突出特色,亮标杆、亮差距、亮问题、亮措施,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难点问题,加快落实“转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闲置土地处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促进全县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要建立公告制度,将开展创建活动的指标标准体系、操作程序和动态管理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告;要建立督导制度,对达不到创建活动指标要求的矿山企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达标;对符合创建活动指标要求的要加强监管,提高创建水平。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要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制定宣传重点,开展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重要进展、典型经验等宣传报道,引导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扩大创建活动影响力。

各镇(乡、街道)和县发改、国土资源、规划、统计等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跟踪进展情况,并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稳步推进,及时总结。

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总结,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奠定基础。

附件:上饶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附件上饶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长:熊孙魁县政府县长副组长:吴云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明福县政府副县长成员:卢绍文县发改委主任杨佳发县审计局局长林忠县财政局局长金富华县工信委主任周胜县商务局局长何敏县建设局局长郭耀才县规划局局长谢军山城南新区党工委书记蒋加龙灵山景区党工委书记童上军茶亭工业园管委会主任徐晓东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主任孔晓平县国税局局长何丽莉县地税局局长徐居定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徐居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顾自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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