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有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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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标准与技术导则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标准与技术导则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标准与技术导则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标准与技术导则是《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具体技术要求及标准,其核心是深入推进“建设共同体,服务好家园”的理念,实施“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全面拓展”,推动小区落实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小区管理水平,改善优化小区整体环境。

具体来讲,根据住建部及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管理办法及技术导则的规定,小区整治应当重视安全整治,即做好“安全防护、安全救援”,保证小区安全防范,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安全要求,实现安全服务于民。

另外,要求小区整改、维护时重点关注居民生活质量,以标准化整治、节能改造等措施改善小区环境和设施,改善绿、廊、照明等设施,提升小区质量及整体形象;对小区内的水电等管道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运行;要求小区内结构校核、室内装饰及景观项目整治,营造封闭安全良好的小区环境;小区管理设施要求健全、现代化,可以满足居民生活服务要求及物业管理需要。

总之,《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标准与技术导则》旨在根据居民需求,做好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改善居民居住质量,帮助小区落实规范化管理,提升小区整体形象,推动我国城市化进程,有效提高居民的安全及生活质量。

设计大兴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

设计大兴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

大兴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开展的进一步推进,许多老旧小区出现了各种问题,如房屋老化、设施陈旧以及环境脏乱等。

为了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形象,大兴区方案对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改造。

本文将介绍大兴老旧小区改造的施工方案。

目标大兴老旧小区改造的目标是通过改善房屋质量、更新设施设备以及优化环境,提升居民的居住品质,改善社区环境,实现城市更新。

工程范围大兴老旧小区改造的工程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房屋维修与改造:对老化、损坏的房屋进行维修,包括外墙、屋顶、门窗等的修复和更新。

同时,对房屋的排水、电气、供暖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高住户的生活质量。

2.公共设施更新:包括社区中的公园、停车场、运动场等公共设施的更新和改良。

为了提升居民的娱乐和休闲环境,还将增加一些儿童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

3.环境整治:清理小区周围的垃圾和杂草,修剪花草树木,改善小区的环境和景观。

还将建设排水系统和绿化带,改善小区的居住环境。

施工步骤大兴老旧小区改造的施工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前期准备:对改造范围内的房屋和设施进行评估和测量,确定需要维修和改造的内容。

同时进行资源的调配,包括人力、材料和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2.房屋维修与改造:按照评估的结果,对房屋进行逐一维修和改造。

包括修补损坏的墙面、屋顶、门窗,更新排水、电气、供暖设备等。

3.公共设施更新:根据规划方案,对公共设施进行更新和改良。

包括公园的绿化、停车场的重新划线和标识、运动场的设备更新等。

4.环境整治:清理小区周边的垃圾和杂草,修剪花草树木,改善景观。

同时建设排水系统和绿化带,改善小区的居住环境。

5.竣工验收:施工完成后,对整个改造工程进行验收。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未达标的局部进行返工,直到符合相关标准。

6.后期维护:完成验收后,进行相应的后期维护工作,确保改造效果的持久性。

改造效益通过大兴老旧小区改造,将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效益:1.居住环境改善:房屋维修和设施更新将提升居民的居住品质,改善房屋平安性和舒适性。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5.12•【字号】海政发〔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21年5月12日海淀区“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落实市政府相关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本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首都功能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快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以“疏解、整治、促提升”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综合治理,补短板、强功能,全面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质量,逐步健全物业管理制度,着力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态环境,为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创造良好的条件。

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之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市区属城镇老旧小区整治任务,对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中央在京企业的老旧小区,做好服务协调,同步推进。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一)整治范围2000年底之前建成的小区,主要包括:1990年以前建成、尚未完成抗震节能改造的小区;1990年以后建成、住宅楼房性能或节能效果未达到民用建筑节能标准50%的小区;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含单栋住宅楼)。

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30_1

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30_1

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30_1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一、背景分析北京市老旧小区面临着设施老化、管理薄弱、环境陈旧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

因此,北京市需要加大力度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改革目标1. 提高老旧小区的设施设备水平,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2. 提升老旧小区管理水平,改善管理服务;3. 改善老旧小区的环境,增强城市的整体美观;4. 保护老旧小区的历史文化价值。

三、改革措施1. 资金支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多方筹资机制。

2. 立法保障:制定相关法规,明确政府和物业公司在改造中的职责和权益,为改造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3. 集中整治:将老旧小区改造列为重要工作,提高改造力度,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改造效果。

4. 引入专业机构:聘请专业公司进行老旧小区的设施设备检修和更新,确保改造工程质量。

5. 健全管理措施:加强物业公司的培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的小区管理机制。

6. 环境改善:加大对老旧小区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提升整体环境美观度。

7. 文化保护:对老旧小区中的历史文化建筑进行保护和修复,并加强对历史文化的宣传和教育。

四、实施步骤1. 制定改造计划:根据老旧小区情况制定改造计划,明确改造目标和工程范围。

2. 筹备资金:整合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多方资金用于改造工作。

3. 立法保障:制定相关法规并公布实施,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

4. 开展改造工作:逐步推进改造工作,先从设施设备改造入手,然后改善管理和环境。

5. 加强管理: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强化监督和考核,确保改造效果的持久性。

6. 文化保护:进行历史文化建筑的修缮和保护,丰富小区的文化内涵。

五、预期效果1. 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社区环境,增加居民的幸福感。

2. 增强社区的整体美观度,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

3. 推动社区经济发展,促进社区功能的提升。

4.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首都功能核心区利用简易楼腾退建设绿地或公益性设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首都功能核心区利用简易楼腾退建设绿地或公益性设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首都功能核心区利用简易楼腾退建设绿地或公益性设施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25•【字号】京发改规〔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首都功能核心区利用简易楼腾退建设绿地或公益性设施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发改规〔2021〕7号各相关单位: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加快推进简易楼腾退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依据《关于推动减量发展若干激励政策措施》(京发改〔2019〕1863号)和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相关法规,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首都功能核心区利用简易楼腾退建设绿地或公益性设施的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8月25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首都功能核心区利用简易楼腾退建设绿地或公益性设施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加快推进简易楼腾退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依据《关于推动减量发展若干激励政策措施》(京发改〔2019〕1863号)和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首都功能核心区范围内利用简易楼腾退建设绿地或公益性设施的项目。

简易楼指上世纪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中期建设的低标准住宅楼,多为砖混结构,房屋未进行抗震设防,其设计使用寿命一般为20年,没有专用厨房和卫生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简易楼腾退项目指对经市、区房屋管理部门认定的简易楼开展腾退搬迁,腾退后空间用于建设绿地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公益性设施的项目。

第四条项目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项目应当符合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关于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的汇报

关于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的汇报

关于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的汇报一、项目背景与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老旧小区存在的问题逐渐凸显。

这些小区大多建设于上个世纪,由于年久失修、设施老化、设计落后,给居民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为了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政府决定对这些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改造。

改造的主要目标是:提升小区环境质量,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居民的居住体验。

二、改造内容与方法本次改造的内容主要包括:修缮房屋结构、更新供水供电供暖等基础设施、增加绿化空间、建设活动设施等。

为确保改造的效果可持续,我们采取了以下方法:1.调查与评估:对小区进行全面的调查与评估,了解居民的实际需求和生活状况。

2.方案设计与优化: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改造方案,并不断优化。

3.居民参与:鼓励居民参与到改造过程中,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项目管理:采用项目管理的方法,确保改造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三、实施进展与成效自改造工程启动以来,已完成XX%的小区改造工作。

目前,基础设施的更新和绿化空间的增加已基本完成,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居民的满意度有了显著提高,对政府的改造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居民反馈与评价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居民对改造工程表示满意。

他们认为小区的环境变得更加优美,生活设施更加齐全。

同时,居民们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如增加停车位、加强物业管理等。

五、存在问题与挑战尽管改造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

一是部分老旧房屋的结构问题较为严重,需要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二是部分居民对改造过程中的噪音和尘土表示不满,需要加强施工管理;三是部分小区的停车位紧张,需要进一步规划。

六、未来计划与展望针对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我们制定了以下计划: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引进更先进的技术手段;二是加强施工管理,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三是进一步规划停车位和其他活动设施的建设。

展望未来,我们希望通过持续的努力,使北京市的老旧小区真正成为居民生活的温馨家园。

房山棚户区改造的方案

房山棚户区改造的方案

房山棚户区改造的方案一、背景介绍房山区位于北京市的南部,是北京市面积最大的一个区,也是北京市的主要农业区。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棚户区问题也日益突出。

目前,房山区还存在大量的棚户区,这些区域存在着住房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环境污染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形象。

为改善房山区的棚户区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房山棚户区改造的方案,力求为解决该问题提供全面的思路和措施。

二、方案的目标1. 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2. 优化房山区的城市布局,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

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供更好的教育、医疗、交通等基本服务。

4. 推动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就业岗位的增加。

三、方案的内容1. 改善住房条件首先,改善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是改造的重点。

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 修缮老旧房屋,加固房屋结构,提高抗震能力。

- 建设新的安居房,提供更加宽敞舒适的住房。

- 促使棚户区居民通过市场化方式购买经济适用房,推动住房产权和使用权的合法化。

-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提供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帮助居民解决住房问题。

2. 完善基础设施为了提升棚户区的基础设施水平,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造:- 改善供水、供电、供热等基础设施的配套能力。

- 完善道路交通网络,优化交通流动,缓解交通拥堵。

- 建设公园、广场、绿化带等公共设施,提供更多休闲娱乐场所。

-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率。

3. 提供公共服务设施针对棚户区居民的教育、医疗、养老等需求,需要完善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 建设更多学校和幼儿园,提高学生入学率和教育质量。

- 建设社区医疗中心和卫生站,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

- 建设养老院和社区活动中心,提供老年人的养老和娱乐服务。

- 提供更多的社会公益岗位,为有就业需求的居民提供就业机会。

四、方案的实施1.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07•【字号】•【施行日期】2021.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级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代章)2021年5月7日(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55598258)2021年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老旧小区改造是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工作,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发展工程,同时也是实施“双循环”战略、创新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开展好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全市列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计划确保实现400个小区、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600个小区、建筑面积2300万平方米。

(二)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开工确保实现300个小区、建筑面积11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400个小区、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

(三)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完工确保实现100个小区、建筑面积4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150个小区、建筑面积600万平方米。

(四)加强协调配合,力争已列入中央和国家本级综合整治计划的211个项目全面开工。

(五)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根据居民意愿以市场化方式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

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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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北京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有新方法20XX北京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有新方法近几年,北京一直在努力建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市场体系。

而“低端有保障”,一直是更多的棚改项目、更前置的住房配套、更全面的综合改造。

今年计划完成128项棚改市重大项目办副主任郝小兵介绍,去年年初,本市定下了3.5万户棚户区改造的目标,到年底已是超额完成。

今年,这个数字继续增加,计划完成128项棚户区改造实施项目,覆盖16个区、共计3.6万户居民。

其中,涉及城六区居民共3万户,10个远郊区居民计6000户。

“和去年在叫法上略有不同,我们把棚改项目分成了实施项目和前期项目,这128个全部为实施项目,今年就得完成。

”郝小兵介绍,目前,这128个项目已经进入准备阶段,预计春节之后就可以陆续启动。

除此之外,还会有若干个前期项目,一旦具备实施条件,也可以转为实施项目。

郝小兵提到,今年的棚改项目将试点“异地平衡”模式,将中心城区的一个棚改项目和城六区外的某个棚改项目“打包”、“捆绑”,由一个实施主体同时操作,并作为一个项目来进行立项与规划。

“中心城区由于用地的限制,在做减法的时候,往往面临亏损的难题,加大了棚改推进的难度。

通过异地平衡,来实现项目总体不赔钱。

”而对于居民来说,涉及的棚改项目有了“异地平衡”,一次规划、一次立项,则意味着效率的提高,居民能更快地住上房子。

至于是回迁还是外迁,由居民自由选择。

“我们已经选择了朝阳庵作为异地平衡的试点项目。

”4万套安置房对接东西城郝小兵还介绍,今年本市也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房山、大兴、顺义和昌平四个区,已分别确立了1万套安置房的建设计划,4万套安置房将直接对接东西城的棚改项目。

“安置房的建设将同步于、乃至先于棚改项目启动,这种前置将成为常态。

”郝小兵告诉记者,这将大大缩短棚改后居民等着搬进新房的时间,而与4万套安置房相配套的医疗、教育等基础配套设施,也会先期开工。

老旧小区改造将增车位、引物业“十二五”期间,本市共完成了6562万平方米市属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惠及1678个小区、1.37万栋楼、81.9万户居民,超额完成任务。

“十三五”期间,老旧小区改造将怎么做?北京市住建委委员赵成介绍,从思路上,一是遵循以居民需求为主,愿意改造、想改造的老旧小区就可以先纳入改造。

二是将由过去的单项改造为主变为综合改造为主。

第三,在改造过程中按照社会契约的原则,由业主共同协商约定相关责任和义务。

“今年,我们将分别在东城选择两个、西城选择三个老旧小区,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各选择一个老旧小区,先行试点,通过试点来观察新举措的实际效果。

”什么是综合改造?赵成告诉记者,综合改造既包括对老楼本体的改造,比如抗震加固、节能改造、小区上下水改造,也包括对老楼楼外破损处的修复和小区环境的综合整治。

“特别是有条件的老旧小区,还要增设停车位,增加一些服务居民的配套公共设施,比如老年活动中心。

”同时,在建筑改造的同时,设定好后期物业管理,让老楼不会面临改后“失管”。

其中,已经有物业进驻的老旧小区,要经过业主共同决定,确定物业服务标准。

没有物业的老旧小区,有条件的,要引入专业的物业公司;条件欠缺的,最起码也有“准物业”来提供基础服务。

公租房门槛还将降低市住保办主任邹劲松则表示,今年,北京将进一步放宽公租房的准入门槛,提高家庭收入的准入标准以及货币补偿租赁的额度。

按照目前执行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本市城镇户籍家庭,还是外省市来京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收入标准门槛为: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附件: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XX〕6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及配租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

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及配租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和审核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

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第六条符合第四条第(一)项条件的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符合第四条第(二)项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符合第四条第(三)项条件的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七条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按照本市现行的保障性住房“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执行。

申请家庭住房、收入等情况的审核按照本市现行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执行。

审核及公示时限按现行廉租住房审核及公示时限执行。

第八条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原则为:家庭人口家庭构成配租套型1人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宿舍、单居或小套型2人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单居、小或中套型2人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中或大套型3人以上夫妻及子女中或大套型第九条对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家庭实行轮候配租制度。

轮候期间,申请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在家庭情况变动后60日内告知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经审核后,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并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调整配租方案。

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取消资格。

第十条申请家庭有原住房的,原住房为承租公房(包括直管、自管)的应当腾退,原住房由公房原产权单位或房屋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回;原住房为私房且已纳入棚户区等公益性项目房屋征收范围或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原住房由房屋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购。

具体收回、收购及补偿办法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第三章配租管理第十一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计划管理。

根据筹集房源情况,在每年12月制定下一年度本区县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分配计划,经区县政府批准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计划应在区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计划实施中遇调整的.,应在区县政府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及时调整公布信息。

第十二条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组织建设、筹集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向项目所在区县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配租;房源有剩余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调配给其他区县配租。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建设、收购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于全市统筹调配使用,优先满足项目所在区县配租需求。

第十三条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采用公开摇号、顺序选房方式进行,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摇号配租。

程序如下:(一)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应当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在房屋具备入住条件60天前编制配租和运营管理方案,经批准后,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区县政府网站上公布配租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房源位置、套数、户型面积、工期、租金标准、租赁管理、供应对象范围、登记时限、登记地点等。

家庭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意向登记。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中,选择符合廉租住房建设标准的房屋面向廉租家庭配租。

(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意向登记家庭备案时间顺序,按房源与家庭数量比不超过1:1.2确定参加摇号入围家庭名单。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围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进行复核,经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名单,在区县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优先配租;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优先配租。

(四)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结合本区县实际选择下列一种方式组织公开摇号配租。

1.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配租家庭范围后,按照优先家庭在前、普通家庭在后的顺序摇出家庭选房顺序号,家庭依据摇出的顺序号选房。

选房工作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监督下,由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配租家庭范围后,可结合配租住房套型,按照优先家庭在前、普通家庭在后的顺序分组对应不同套型的房屋,直接摇出家庭顺序号及所对应的房号。

家庭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后房屋空置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可根据最近一次摇号顺序号依次递补。

(五)申请家庭选房确认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申请家庭发放《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申请家庭凭配租通知单、身份证明与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签订《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其中需腾退原住房的家庭应先办理完原住房腾退手续。

第十四条社会单位建设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解决本单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的职工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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