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光处方原则
第九章 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第九章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验光和配镜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验光技术人员须正确测定被检眼的屈光状态、屈光不正的性质和程度,然后在验光取得数据的基础上,各依近视眼、远视眼、散光眼、老视眼眼镜处方的确定原则,结合被检者年龄、职业、用镜要求、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为其确定适宜的眼镜处方。
验光结果决不等于眼镜处方。
当然处方完成后,还需有完善的加工与调整,并指导被检者有关眼镜的配戴方法才能最后完成屈光不正的矫正。
然毋庸置疑,开具正确的处方是其中的一重要关键环节。
(一)关于远视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由于远视眼与调节密切联系,一些患有远视的青少年其远视可为调节作用所代偿,视力仍可正常,也可以不出现任何症状,所以并不是所有远视者都要戴镜。
应根据年龄、远近视力情况、远视程度、视疲劳症状及眼位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而定。
年龄16岁以下者:调节力强,隐性远视和显性远视在总远视中密度不同,常需作睫状肌麻痹验光(或云雾法)以求得总屈光度。
目前对无斜视儿童常用2%后马托品溶液(Homatropine)散瞳(每隔10分钟两眼各滴一次,共滴4~6次,滴药完毕后两眼休息一小时,待睫状肌麻痹较充分后验光)。
一周后小瞳复查试镜,再开具处方配镜。
6~7岁以下儿童如无视疲劳症状,远近视力正常、查有轻度远视属生理性远视范畴,不必配镜。
16岁以下少儿一旦出现视疲劳症状,即使轻度远视也应配镜矫正。
低于+3.00D者,配镜度数可较检查结果低1/3,以适应睫状肌张力。
并可在近距离阅读情况下戴用,以消除视疲劳。
超过+3.00者,应以显性远视度+1/4隐性远视度作为眼镜处方的度数,并经常戴用。
高度远视如戴镜不适应,初配时可稍减低远视度,但为防止调节性内科视和弱视发生,应于短期内逐增镜度至充分矫正。
青年及成年人:随年龄增长,调节力逐渐减低,隐性远视逐渐变为显性。
一般系作不散瞳验光。
如远近视力正常,而又无任何不适感,不配戴矫正眼镜。
如有视疲劳症状可在看近时戴用,以消除不适。
第六章验光配镜处方原则 Microsoft Word 文档

第六章验光配镜处方原则第一节近视眼镜处方准则一、近视眼及处方特点:近视眼是外界平行光线进入眼球后,焦点落在视网膜之前的一种情况。
这段差距是不可能通过眼自身的调节作用来弥补的。
因此配镜的目的就是用镜片的屈光能力来弥补这段差距。
二、在近视镜处方时,要充分注意睫状肌调节痉挛的存在。
要知道调节痉挛不仅见于青少年也见于成年人,不仅见于轻度近视,也见于高度近视,因此要特别注意防止度数偏高。
三、从未戴过眼镜或一次增加度数较多者要注意睫状肌调节力不足。
要注意查近视力,防止看近困难。
四、青少年学生根据不同情况配0.8—1.0的视力的最低度数。
五、为了减轻调节负担,减轻近视度数发展,青少年学生在不同距离,宜配戴不同度数的眼镜,或者配戴渐进镜。
六、成年人配近视镜,若是近距离工作较多的人,度数应略低一点。
七、高度近视配镜应强调主觉验光,如果视力出入不大,应尽量取低一点,或者先按近视力选择度数。
八、、-8.0D以上的高度近视一般都有较明显的眼底病变存在,常常不能矫正到正常视力(加小孔镜可鉴别)九、高度近视可以取由低到高逐步到位的方法。
十、青少年学生裸眼视力不到0.6者最好经常配戴。
十一、外隐斜的近视度数可以略高一点。
如果是显性外斜视可以试行超强度矫正,一般可增加1D-5D 平均2.5D。
十二、近视镜矫正的一般原则1.浅度近视(AC/A偏低)完全矫正。
2.近视十集合过强(AC/A偏高)低度矫正。
3.近视十集合不足(AC/A偏低)完全矫正。
4.近视十外隐斜(AC/A偏低)强度矫正5.近视十外斜视(AC/A偏低)超强度矫正。
十三、青少年学生近视配镜处方应过5关。
1.一减:减-0.25D2.二加:加-1.5D3.三平:平衡双眼视力4.四问:“问”眼胀否,能否看近。
5.五走:走路时有无不适。
第二节远视眼镜处方准则一、远视眼及处方特点远视眼是外界平行光线进入眼球后焦点落在视网膜后面的一种情况。
它的特点是可以动用眼自身的调节功能把焦点向前移位。
医学验光配镜处方原则

医学验光配镜处方原则
医学验光时,当用综合验光仪检查完所需要的项目后,需按以下处方原则对被检者进行最后的验光处方确定:①隐内斜与调节强的近视患者,处方验光度低,远视患者处方验光度高。
②隐外斜与调节弱的近视患者.处方验光度高,远视患者处方验光度低。
③集合功能差的远视患者,瞳距略放小,使视轴落在矫正镜片光学中心,利用凸透镜的三棱镜效用,使物像向鼻侧移位。
④测定驭眼单视功能时,需判断出主视眼为右眼,还是左眼,应使配戴矫正镜片前后的主视眼一致。
⑤使用综合验光仪中的红绿二色试验、偏振片或棱镜分离等方法,使戴矫正镜片的双眼调节处于平衡状态。
验光处方原则范文

验光处方原则范文验光(refraction)是指通过对眼睛进行各种光学测试来确定眼镜的度数。
验光处方是验光师根据测试结果为视力不良或有其他视觉问题的人制定的一份文件,该文件详细说明了需要配戴的眼镜的度数和其他特殊要求。
验光处方原则是制定这些处方时所遵循的一套准则和规范,以确保验光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验光处方原则:1.全面而系统的测试:验光师应使用多种测试方法和工具,包括视力检查、干眼测试、眼球运动测试、眼压检测等,以全面评估受检者的视力和眼健康状况。
2.精确的度数测量:度数是决定矫正眼镜度数的关键因素。
验光师应确保使用准确和精密的度数测量设备,如自动折射计和计算机辅助验光系统,以减少测试误差。
3.个性化的眼镜设计:验光师应根据个体的需要和要求,为每个人设计和定制适合其矫正需求的眼镜。
这包括考虑到受检者的年龄、职业、生活方式、视觉要求等因素,以提供最佳的视觉效果和舒适度。
4.综合性的处方:多数人的视力问题并不仅仅是度数不正常,还可能包括散光、老花等其他因素。
验光师应根据测试结果综合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处方来解决所有视觉问题,以提供最佳的矫正效果。
5.特殊要求的处理:有些人可能有特殊的视觉要求,如需要配戴渐进多焦点镜片、防辐射镜片或者是其他特殊的镜片设计。
验光师应根据受检者的需要和建议,为其提供相应的特殊要求的处理方案。
6.配镜跟踪和调整:验光师应定期进行配镜跟踪和调整,以确保配戴的眼镜一直保持适合受检者的度数和效果。
这包括定期的视力检查和镜片调节,以随着时间的推移适应视力变化。
7.教育和沟通:验光师应与受检者进行充分的教育和沟通,解释验光结果和处方,并提供正确的佩戴和护理指导。
这有助于受检者更好地理解他们的视觉问题和矫正需求,并正确使用和保养他们的眼镜。
总体而言,验光处方原则旨在确保通过准确的测试和合理的处方,提供最佳的视力矫正效果和舒适度。
这需要验光师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并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则,以确保每个人都可以获得适合他们个体需求的眼镜。
验光处方原则(验光技术课件)

近视的处方确定
基本原则: ➢选用最低度数的负透镜使被检者获得最佳的矫正
视力(MPMVA) ➢选择适当度数负透镜(凹透镜) ➢不同年龄阶段近视被检者配镜处方有所不同
近视的处方确定
假性近视眼:解除调节痉挛,不需要配镜。 真性近视眼:真性近视一但影响视力(影响学习和工作),一般应予
5、中老年(40岁以上) 逐渐出现老视,视近困难,适应能力下降,调节
能力下降;隐性远视逐渐暴露 (1)给予合适阅读附加镜,验配双光镜或渐变焦
远视的处方确定
• 戴镜方式 (1)一般全天配戴,缓解调节紧张的需求,减低视疲劳 (2)儿童长期佩戴,防止弱视和斜视的发生 (3)视近方有症状者,需要考虑验配近用眼镜或抗疲劳眼镜
远视的处方确定
1、婴幼儿时期(0-3岁) (1)大多数人出生时都是远视眼 (2)使用睫状肌麻痹剂散瞳验光,高度远视部分矫正;中、
低度远视可能为生理性远视范畴,不予配镜;有内斜视或 弱视可能,以足矫优先,仍需注意正视化影响
2、学龄前儿童(3-6岁) 配镜目的:预防和治疗弱视 (1)睫状肌麻痹剂散瞳验光 (2)小于+3.00DS的远视,无需矫正 (3)伴高AC/A,造成内斜视,足矫 (4)中高度远视不存在双眼视异常,可适当欠矫
屈光参差处方原则
青少年配镜原则
• 在适应的情况下,应最大限度地矫正其屈光参差,以便获得最好的双眼视觉。
• 不能马上适应者,首先查出主视眼,完全矫正主视眼的屈光不正,并以此为基 础,以次眼配合主眼融像,在被检者能够适应基础上,尽量提高完全矫正度, 以增加矫正眼的视力。
成年人屈光参差矫正
• 无自觉症状,视物无困难,仍可保持双眼视者可不配镜。 • 如为交替注视,可不配镜。 • 如有视力模糊,视疲劳现象则应配镜,可根据被检者的适应情况决定参差程度。 • 老年人以自觉可接受的参差为准,进行矫正。
眼镜处方的规范书写

眼镜处方的规范书写!验光处方和配镜处方,是验光配镜的最终结论和处理方法。
从严格意义上讲,虽然验光处方并不一定等于配镜处方,但其规范的书写方式应该是一样的。
一、处方内容:处方内容包含眼别(左眼、右眼);瞳距(远用、近用);球镜度(近视度数、远视度数);柱镜度(正柱镜、负柱镜)、轴位;棱镜(用于矫正斜视);基底(棱镜底的朝向);和下加光(近用加光)及视力(裸眼视力、矫正视力)等内容,常用的处方一般只涉及前五项。
二、常用的处方符号:右眼、左眼分别常用R、L表示;瞳距用PD表示,RPD表示右眼单侧瞳距,LPD表示左眼单侧瞳距;球镜度用DS表示;柱镜度用DC表示;柱镜轴位用X表示;棱镜用△表示,基底同时有基底向内、外、上、下四种表示方法,具体为:B1(内)、BO(外)、BU(上)、BD(下),下加光用ADD表示,视力用V表示。
三、远用处方和近用处方:远用处方是指看远用的眼镜处方,常用于40岁以下的人远近兼用的眼镜处方,配镜时主要体现在远用瞳距和光心上移;近用处方一般指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出现老视以后用于看近的处方(读书、写字等),近用处方一般按近用瞳距配镜,在远用处方上加上下加光,眼镜制做时光心下移。
四、处方的书写方式:处方一般又分为单光处方和球柱联合处方。
一般来说,单光处方只有一种书写方式,而复光联合处方可写成三种形式,以下举例说明:(一)单光处方:R:-3.00DS, L:-1.00DS(近视眼)或:R:+3.00DS, L:+1.00DS(近视或老花)R:-1.00DC×180, L:-1.50DC×180(单性散光)(二)球柱联合处方:a :R:-3.00DS-1.00DC×180 L:-2.00DS-1.50DC×180这是一个复性近视散光眼的处方,它可以根据行业中的“翻方”原则改写成另两种形式:(1)R:-4.00DS+1.00DC×90 L:-3.50DS+1.50DC×90(2)-3.00DC×90/-4.00DC×180; L:-2.00DC×90/-3.50DC×180 b:R:+2.00DC-4.00DC×180 L:+1.00DS-2.00DC×180这是一个混合散光的处方,它可以写成以下两种形式:(1)R:-2.00DS+4.00DC×90 L:-1.00DS+2.00DC×90(2)R:+2.00DC×90/-2.00DC×180; L:+1.00DC×90/-1.00DC×180 这个处方无论怎样转换,球镜和柱镜都不能变成相同符号,因此行业上称之为混合散光,混合散光在临床应用中应以规范的负柱镜形式书写和出现,即:R:+2.00DS-4.00DC×180 L:+1.00DS-2.00DC×180C:R:+5.50DS+0.50DC×70 L:+6.50DS+0.50DC×110这是一个复性远视散光的处方,它也可以写成以下两种形式:(1)R:+6.00DS-0.50DC×160; L:+7.00DS-0.50DC×20(2)R:+5.50DC×160/+6.00DC×70; L:+6.50DC×20/+7.00DC×110 其中处方(1),表面一看是一个混合散光的形式,但仔细推敲它是一个真正的复性远视散光处方,在验光配镜工作中,应以规范的初始形式出现,(1)和(2)只是理论上的另外两种形式罢了。
远视的处方原则

远视的处方原则
远视是指在调节放松状态下,平行光线经过眼的屈光系统后聚焦在视网膜之后。
远视的处方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睫状肌麻痹验光:对于初次验光或屈光度数变化较大的患者,睫状肌麻痹验光可以排除调节因素的影响,获得准确的屈光度数。
2. 最佳矫正视力:远视患者的矫正目标是获得最佳矫正视力。
验光师会根据患者的年龄、职业和用眼需求等因素,确定最佳矫正视力。
3. 合理欠矫:对于远视度数较低、视力正常且无症状的患者,可适当欠矫。
欠矫可以减轻视疲劳,提高舒适度。
但对于远视度数较高或有视疲劳症状的患者,应完全矫正。
4. 双眼平衡:在验光过程中,验光师会注意保持双眼的屈光度数平衡,以避免出现屈光参差。
5. 个性化处方:根据患者的年龄、职业、用眼需求等因素,验光师会为患者制定个性化的处方。
例如,对于儿童和青少年,处方可能需要考虑近视化的问题;对于老年人,处方可能需要考虑调节力下降的问题。
6. 定期复查:远视患者应定期复查,以了解屈光度数的变化,及时调整眼镜处方。
总之,远视的处方原则是在获得最佳矫正视力的前提下,考虑患者的年龄、职业、用眼需求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处方。
同时,患者应定期复查,以便及时调整眼镜处方。
验光处方原则分析

验光处方原则分析验光处方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临床工作,通过对患者眼睛的检查和测试,帮助医生判断患者是否存在视力问题,并提供最佳的眼镜或隐形眼镜处方。
验光处方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患者获得最佳的视觉质量,同时保护眼睛健康。
下面我们将对验光处方的原则进行详细的分析。
1.了解患者的病史和视觉需求:医生在进行眼睛检查前,应首先了解患者的病史和视觉需求,如是否有眼科疾病、手术史、使用眼镜或隐形眼镜的经验等。
这将有助于医生对患者的视力问题进行更准确的评估,并为患者提供更合适的处方。
2.对各种验光检查方法进行综合分析:验光检查包括测量正视力、屈光度、眼轴长度等。
医生应该对这些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以获得患者的眼球和视力状态的全面了解。
通过对检查结果的分析,医生可以确定患者是否存在近视、远视、散光等视力问题,从而为患者提供相应的处方。
3.根据患者的病情来选择合适的验光处方:根据患者的眼球和视力状态,医生要选择最合适的验光处方。
验光处方的主要内容包括球镜、柱镜、轴位、瞳孔距等指标。
球镜用于纠正近视或远视,柱镜用于纠正散光。
轴位和瞳孔距等指标可以帮助制造或选择最适合患者的镜片。
4.确保验光处方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医生在进行验光检查时应该保证按照标准程序进行,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同时,医生还应关注患者的眼球稳定性,以确保验光处方的稳定性。
当患者的眼球稳定性不好时,如存在慢性眼部疾病、屈光度改变较快等情况,医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策略,如延长处方复查周期、选择更稳定的验光方法等。
5.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医生应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解释验光结果,并让患者理解和接受处方的必要性。
医生还应根据患者的反馈和需求,对处方进行必要的调整。
充分沟通可以帮助患者了解自己的视力问题、手术风险、使用注意事项等,并增强治疗的合作性和依从性。
6.定期复查和调整处方:视力问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发生变化。
医生应建议患者定期进行复查,以及根据需要调整处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验光处方原则
近视眼配镜处方
原则(一)
1、假性近视眼:解除调节痉挛,不需要配镜
2、真性近视眼:应及时想镜纠正视网膜离焦
3、最佳矫正视力的最低负镜度进行矫正(MPMVA)
4、高度近视眼初次配镜常不能接受全部矫正,可分期分批矫正
原则(二)
1、对于-3.00D以上近视合并老视的患者,应对远近视力进行矫正
2、近视矫正为远视力矫正,若用于长期看近,会造成看近时眼睛调节负荷的增加,因此,超过3D的近视矫正应考虑适当降低近视时的负担。
可以使用双光镜、渐进多焦点镜或棱镜组合式透镜
二、远视眼配镜处方原则
1、考虑年龄因素,生理性远视不应配镜,为眼球正视化发育留下空间
2、最佳矫正视力的最高正度数(MPMVA)
3、有视觉疲劳症状的轻度远视也要矫正
4、内斜视者足矫配镜
5、弱视者足矫配镜
6、注意假性近视,调节明显者应充分麻痹睫状肌
7、远视眼镜应常戴
三、散光眼的配镜
原则(一)
1、轻度顺规模散光,如不影响视力、无视觉疲劳或视觉干扰症状可不矫正:伴有其中一种情况原则上应全矫正
2、-1.00~-3.0D散光,尽量全矫正,以患者能接受的多少来确定
3、高度散光,可根据球柱等值规则减低散光度数:将原柱镜度数的1/4加在球镜上作为新的球镜,原柱镜度数的1/2作为新的柱镜轴向不变
原则(二)
1、逆规或斜轴散光,对视力的影响较为明显,一般均需全矫正
2、不规则散光最好采用硬性角膜接触镜(RGP)来矫正
3、更换眼镜时,注意原有眼镜的散光轴位和度数:患者已习惯原有的错误的轴位和度数;新的正确的度数可带来明显的不适;采用折中的办法分期逐步改正
四、屈光参数的配镜原则
1、应兼顾视力、双眼视和双眼物像不等所带来的不适三方面的因素
2、有双眼视的,应尽量全矫正;无双眼视的,只需平衡以扩大视野
3、屈光参差较高时,高度数眼的全矫正,可能引起视觉干拢,应先降低度数,分次增加,并昼保证双眼视
4、屈光参差较高,单眼视力差:
---年龄小于10岁,应全矫正,并遮盖好眼(每天4小时):也可考虑激光手术后再配镜矫正
---年龄大于10岁,可完全矫正好眼,差眼只作平衡
5、特殊情况可进行单眼视觉(monovision)验配
五、斜视(隐视)的配镜
1、远视内斜或内隐斜:正镜足矫
2、近视外斜或外隐斜:负镜足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