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一节 近视的处方原则精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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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治近视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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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治近视处方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这是我们收集的治疗近视眼的中药处方,所有处方均来自学术期刊,适合永久收藏,具体使用方法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小川博士”或者加微信“chuanboshi”(1)口眼干燥综合症方方剂组成:柴胡10g,枳壳10g,赤芍、白芍各10g,甘草6g,云茯苓10g,陈皮10g,苏梗10g,当归10g,郁金10g。

(2)知柏地黄汤加减方剂组成:知母10g,丹皮10g,赤芍10g,黄柏12g,山茱萸12g,生地15g,泽泻15g,茯苓15g。

(3)甘露饮加减方剂组成:生地9g,熟地9g,石斛9g,天冬12g,麦冬12g,黄芩9g,菌陈9g,枳壳9g,枇杷叶24g,甘草6g。

(4)甘露饮加减方方剂组成:黄芩10g,银花15g,连翘15g,生熟地各10g,天麦冬各6g,白蒺藜10g,蝉蜕6g,甘草6g。

(5)治青少年近视眼方方剂组成:熟地、生地、枸杞子、菊花各400g,五味子、车前子、茯苓各300g,知母200g,党参167g,黄柏133g。

(6)驻景丸加减方方剂组成:枸杞、菟丝子、楮实子、茺蔚子、木瓜、白芍各15g,三七5g 冲服,香附、五味子各10g,甘草6g,车前子12g,松节30g。

(7)近视1号方方剂组成:党参,茯苓,石菖蒲,远志,当归,楮实子,女贞子,首乌,黄芪,枸杞子,菟丝子,石决明。

(8)加味定志丸-治近视方剂组成:白人参50g,炙远志20g,石菖蒲30g,益智仁20g,茯神30g,枸杞50g,桑椹30g,楮实子30g,女贞子30g,枣仁30g,石决明50g,三七20g。

(9)疴明眼丸方剂组成:生地20g,川芎15g,丹参20g,人参15g,萸肉10g,当归10g,白术20g,丹皮10g,石斛15g,桂枝5g,熟附子15g,菖蒲10g,远志10g,五味子15g,青葙子20g,决明子15g,枸杞子20g,蝉蜕10g,泽泻5g,桃仁10g,红花15g,肉苁蓉15g,夜明砂10g,枣仁20g,枳壳10g,炙草5g。

配镜处方原则2 (2)

配镜处方原则2 (2)
中高度近视,可酌情分二次矫正;
一般采用最低度数达到最好矫正视力为标准;
成人初次戴镜,以能适应,无症状为主。 清晰、舒适、持久为主;
高度近视患者视远可以戴全矫正眼镜,视近用的眼 镜度数应减去1/3全矫眼镜度数;应根据病人的 年龄、职业、用眼习惯及以前的处方,决定最 后处方;
45岁以上老视者,视近时眼镜度数应减去老视的度数。
高度近视患者:要注意兼顾清晰度和舒适度, 第一副眼镜我们可考虑部分矫正,待其适应后 再予以全部矫正。
举例:男性29岁,戴镜多年,目前眼镜为2年前外院所配,度数为: OD-8.25D,OS-8.75D,自述戴镜看远不清半年.
裸眼远视力:OD:0.06,OS:0.06 戴镜远视力:OD:1.0,OS:1.0 裸眼近视力: OD:0.6/25cm,OS: 0.6/25cm 戴镜近视力: OD:1.0/25cm,OS: 1.0/25cm
复发托吡卡胺散瞳后检影:OD:-9.25DS 1.0, OS:-9.50DS 1.0
复验时主觉验光结果: OD:-9.25DS 1.0, OS:-9.50DS 1.0
举例:男性8岁,初次就诊,自述看黑板板书模糊1年,无其他不适.
裸眼远视力:OD:0.2,OS:0.2 裸眼近视力: OD:1.0/25cm,OS: 1.0/25cm
阿托品眼膏散瞳后检影:OD:-1.25DS 1.0, OS:-1.25DS 1.0
复验时主觉验光结果: OD:-1.25DS 1.0, OS:-1.25DS 1.0
戴镜下遮盖试验结果:近正位,远2△外隐斜 戴镜下融合范围:远BI正常 BO正常
近BI正常 BO正常 戴镜下NRA/PRA:+2.50D/-3.25D
诊断:近视ou; 处理:配镜:OU:-1.25DS 瞳距55mm

一般屈光不正的处方原则及处方常见错误分析

一般屈光不正的处方原则及处方常见错误分析

⼀般屈光不正的处⽅原则及处⽅常见错误分析⼀般屈光不正的处⽅原则及处⽅常见错误分析屈光不正是⼀类常见的眼球屈光缺陷性疾病。

通常有三种:近视、远视和散光。

本⽂介绍⼀般屈光不正的处⽅原则及处⽅常见错误分析。

1、处⽅原则 1.1⼀般性原则 1.1.1 MPMVA原则:即最佳视⼒的最⼤正镜化原则 1.1.2双眼平衡原则:确保双眼平衡或主导眼清晰原则 1.1.3 双眼调节等量同步原则 1.1.4调节、集合功能协调⼀致原则 双眼的调节不等量、不同步可能会造成屈光参差、 单眼弱视等,调节和集合的异常可能会引起视疲劳、 近距离阅读不能持久、注意⼒不能集中。

在配镜处⽅ 时,应根据个体的年龄、调节和集合的状况,或改变 球镜,或给予下加,或附加三棱镜,或建议视觉训练。

1.2按照屈光不正分类的处⽅原则 1.2.1近视眼的处⽅原则 1.2.1.1假性近视 假性近视不需要配镜。

假性近视散瞳后,近视消 失或减少,其消失或减少的屈光部分不能处⽅配镜, 可以选择: a.散瞳:3次/周。

b.调节功能训练:可以使⽤双⾯镜联合视⼒卡, 配合字母表训练。

1.2.1.2真性近视 真性近视必须通过及时配镜来矫正视⼒。

a.轴性近视:是由于眼轴过长⽽引起的近视,建议配戴RGP为主。

轴性近视尤其是青少年轴性⾼度近视,戴框架眼镜时,视⽹膜周边部会产⽣像散,这种远视性离焦会使巩膜出现适应性增长,使眼轴加长、近视增长。

配戴RGP,使外界物体在视⽹膜上的成像品质提⾼,可以保持更持久清晰的像。

正是利⽤RGP在眼底产⽣的清晰持久的物像,抑制了巩膜适应性增长,控制了眼轴的增长,从⽽控制近视的发展。

b.曲率性近视:是由于⾓膜或晶体前表⾯曲率过陡⽽引起的近视。

⾓膜的曲率过陡可通过配戴RGP减缓⾓膜形态发⽣改变从⽽控制近视的快速发展。

c.调节因素: ①调节超前引起的假性近视,⼀般不建议配戴眼镜,以视觉训练或散瞳为主。

②调节超前引起的真性近视,⼀般建议配戴渐进多焦点眼镜,辅以视觉训练或散瞳。

近视防控处方2

近视防控处方2

预防近视的饮食原则:
1、每天吃半斤绿叶菜,经常吃红黄色蔬菜水果,以提供充足的胡萝卜素、叶黄素和其他抗氧化物质,延缓眼部的老化。

2、每天一杯牛奶或酸奶,提供充足钙质,提高眼部肌肉的弹性,延缓近视加深的过程。

3、经常吃点新鲜的坚果,最好是没有炒过的核桃、榛子、瓜子、花生等,提供维生素E和锌。

锌可帮助维持暗光下的视力,维生素E可改善眼部微循环。

4、多吃富含维生素和矿物质的食物,如豆类、瘦肉、蘑菇、蛋类、动物肝脏等。

可以营养眼球,维持眼部能量代谢,帮助眼睛提高抗疲劳能力,减少眼球胀痛感,减轻怕光流泪的症状,养活眼部血丝。

促进眼睛粘膜细胞的修复,减轻干涩感。

5、可以适当食用枸杞、红枣、桂圆、龙眼等食物。

这些食物都是护眼的良好选择。

6、多吃带有天然颜色(非添加色素)的食物,如红色、橙色、黄色、绿色、紫色、黑色等颜色的食物。

如主食类:黄玉米、小米、大黄米等黄色粮食,含有叶黄素、玉米黄素和胡萝卜素;紫米、黑米、红米、红豆、黑豆等,含有花青素。

水果类:关注蓝莓、黑加化、覆盘子、樱桃、桑葚、草莓等红紫蓝色水果,富含花青素和维生素C;芒果、木瓜、柑橘等,含有胡萝卜素和维生素C。

蔬菜类:关注菠菜、油菜、小白菜等各种深绿色叶菜,还有紫红色的蔬菜如紫甘蓝、红苋菜、紫菜苔等,他们含有大量叶黄素、胡萝卜素和维生素C。

7、经常吃些有一定硬度的食物,增加咀嚼力频率与力度,可促进视力的发育。

因为咀嚼力可增加面部肌肉包括眼肌的力量,使之具有调节晶状体的能力,避免近视眼的发生。

比较适合的硬质食物有:胡萝卜、水果、甘蓝、动物骨、豆类等。

近视眼配镜处方原则

近视眼配镜处方原则

近视眼配镜处方原则配镜处方原则是验光师最需要掌握的技能知识,光验得再准确,如果背离了配镜原则,那么验配的眼镜也是不合格的,戴起来不舒服甚至是有害的。

所以本博近期将就常见的配镜原则结合一些常见的错误处方做分析。

其中多数原则参考了中山眼科中心杨智宽教授主编的《临床视光学》一书。

各种屈光不正的处方的一般规律是:MPMVA(减少调节)双眼平衡根据眼位情况调整(外隐斜足矫、过矫;内隐斜欠矫)根据视觉发育的正视化规律(生理性远视)进行调整原则主视眼优先矫正的原则根据年龄、职业、个人爱好及个人对视力的需求进行个性化调整推荐产品排除原发或并发眼病所有的屈光矫正都应该首先在这些原则下进行的。

本文先介绍近视眼的配镜处方原则。

近视眼的配镜处方原则如下:假性近视眼:解除调节痉挛,不需要配镜,可以使用双面镜、字母表训练,扩瞳孔治疗真性近视眼:应及时配镜纠正视网膜离焦,最佳矫正视力的最低负镜度进行矫正(MPMVA)高度近视眼初次配镜常不能接受全部矫正,可分期分批矫正。

有条件的可选RGP。

可同时做调节训练(双面镜、字母表)对于-3.00D以上近视合并老视的患者,无论是看远看近,均应该进行矫正,可以配多焦点或双光眼镜。

由于近视矫正是以远视力矫正为基础的,如果近视眼镜用于长期看近的话,会造成看近时的眼睛的调节负荷增加,因此,对于需要长期看近的中度以上的近视眼要适量欠矫正。

高度近视眼最好选择高折射率镜片,小镜框以减轻眼镜重量。

-1.00D以下的小屈光度近视,若裸眼视力比矫正视力低三行以上,应考虑配镜同时进行调节训练。

Flipper(双面镜)训练可以帮助初发近视眼的青少年获得更有效、更快速、更持久的调节,减轻视觉疲劳感,以减缓近视发展的速度。

不管配不配镜,小屈光度近视都应该做调节训练,可以防控近视。

验配师日常工作应该按上述原则处理近视眼。

处方原则

处方原则

近视的处方原则最低负镜度数的最佳矫正视力近视眼看近物是不用或少用调节的,所以调节少于集合,当戴矫正眼镜后,无论看近物和远物都要使用调节,而且调节与集合之间的关系由分开运用恢复到正常或接近正常联合运用。

正视眼的调节和辐辏存在着相互平行的关系,即视近物时调节增加。

辐辏也相应增加。

但伴有屈光不正时,调节与辐辏间失去了正常的相互平衡的协调关系。

远视者,视近时需加强调节,就会产生过量的辐辏,过量的辐辏,就可能导致内斜;近视者由于不需要或很少需要调节,就会产生辐辏不足,从而可能导致外斜。

那么,青少年配镜有哪些原则?具体介绍如下:青少年初次配戴眼镜者 -2.50DS的不要完全矫正,应在半年内分次矫正。

青少年中、高度近视患者,除配有近用眼镜外,最好是再配一副度数较低的眼镜专作近用,这样可以减轻眼睛的调节负担。

高度近视患者,一般不必全部矫正,要根据患者的舒适程度,可以适当降低-1.00DS至-2.50DS屈光度。

特别是老年高度患者,能满足生活需要用眼视力就可以了。

1、0-2岁,一定要用强力睫状肌麻痹,处中底一般不建议配镜,若高度,则部分矫正2、3-6岁,小于-1.50D要观察,此阶段配镜处方目的是预防和治疗弱视3、6-18岁,不过矫基本原则4、19-40岁,突然加深要注意应激,病症等5、40-60岁,出现视近困难,看远屈光力若患者感觉良好且没有太大变化基本不变,患者眼晶状体皮质开始出现明显老化和浑浊,糖尿病,血糖浓度在,心脏病等都要注意近视眼的配镜应是以最小的度数达到最好的矫正视力,这是很重要的原则。

比如戴150度或戴200度同样矫正视力达到1.0,则应选择150度。

验光时矫正视力达到1.0即可,不要为追求矫正视力非达到1.5而无限制增加度数。

远视的处方原则最高正镜度数的最佳矫正远视力效果远视患者的配镜原则:中高度远视,即大于300度以上者,此类儿童,远近视力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大部分有视力疲劳症状。

可分阶段配镜。

验光处方原则

验光处方原则

混合散光的配镜原则
混合散光的配镜原则
• 混合散光的等效球镜度可能为正、为零或为负,在进行处方的
时候要区别对待 :
• 等效球镜度为负:不可降低正镜度
• 等效球镜度为零:不可降低正镜度 混合散光的配镜原则
• 等效球镜度为正:可考虑降低正镜度,最多降低的量为等效球 镜度,但一般不宜降低超过等效球镜度的一半
(四)屈光参差的配镜原则
1、视力、双眼视、不等像三方的因素。 2、双眼视应尽量全矫,无双眼视平衡扩大视野。 3、屈光参差较高,高度数眼分批、分期增加,保证双 眼视。 4、屈光参差较高,单眼视力差,年龄小于10岁,应全 矫,并做遮盖;年龄大于10岁,可完全矫正好眼,差 眼只做平衡。 5、特殊情况可单眼视。
(九)低视力的配镜原则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配镜屈光矫正 2、助视器 3、远用,望远镜 4、近用,放大镜
(十)眼球震颤的矫正原则
1、增进视力 2、三棱镜消防代偿头位 3、弱视治疗 4、手术
(二)近视眼的配镜原则
1、假性近视无需配镜。 2、真性近视切忌过矫。 3、双眼平衡,主视眼清晰。 4、高度近视分批矫正。 5、近视合并老视,多焦或双光。 6、高度近视高折镜片、小镜框。
(三)散光眼的配镜原则
1、低度散光如不影响视力,可不矫正。 2、1~3D散光,以患者能接受的量来确定。 3、高度散光,球柱等值规则。 4、逆规或斜轴散光,应需全矫。 5、不规则散光,角膜接触镜。 6、原镜散光轴位与现在正确散光轴位的改变。
验光处方原则
验配处方的一般性原则
• • • • • • MPMVA(减少调节) 双眼平衡 根据眼位情况调整 根据生理性远视和弱视进行调整 主视眼优先矫正的原则 根据年龄、职业、个人爱好及个人对视力的需求进行 个性化调整 • 排除原发或并发眼病

配近视眼镜的处方原则

配近视眼镜的处方原则

配近视眼镜的处方原则一、配眼镜的基本原则:①近视眼:要求以最小屈光度,最好的矫正视力,配戴合适的眼镜。

(如患者在不使用调节情况下,使用-5.000D矫正视力是5.0使用调节试镜时用-4.500D矫正视力是5.0,一般用-4500D配镜为佳。

)以免矫正过度,(特别是近距离工作较多的患者)引起视物疲劳症状。

高度近视眼首次配镜时,患者接受不了全部矫正屈光度。

可适当减低屈光度,使之适应一段时间后,再予以增加。

②远视眼:一般以最高数,最佳视力为佳。

以便最大限度减少过度调节,而解除视疲劳症状。

如果儿童有远视并伴有内斜视症状的,必须配戴全部矫正眼镜。

③散光眼:轻度无症状的可不配镜。

如有视力下降,视物疲劳,无论症状多轻均应配制合适的眼镜。

高度散光和轴位偏斜时,患者不易接受时,可适当减低屈光度。

散光的一般原则是配戴全部矫正眼镜。

散光眼在试镜片时,一定要注意轴位的调整。

往往轴位差50就会影响矫正视力。

而解除不了,视疲劳症状。

④屈光参差:一般两眼屈光度相差不超过-4.00D者,可按以上原则配镜。

超过-4.00D,无复视现象患者能接受的可配镜。

有复视现象可适当减低较高眼屈光度,把较低眼屈光度配足。

如屈光参差较大,如白内障术后无晶体眼可配角膜接触镜给予矫正。

儿童有屈光参差的尽可能全部矫正。

以免影响视觉功能的正常发育。

二、配眼镜应该考虑的几个方面:①磨制镜片时凸面在前,凹面在后。

②柱镜应换算成正的,做在前面。

③经常戴用需经常移动头部工作的或有较大散光并且轴位是斜位的,可选用弧度较大的托力克镜片磨制。

因其重量轻,弯度大比较符合眼球生理,镜片各部距角膜比较一致,像差小。

④一般制镜要尽量使镜片内面弧度一致,或尽量减少到最低限度。

高度近视要尽量保持镜片前面一致。

⑤眼镜与眼球的距离。

原则上是镜片后面距角膜12毫米为宜。

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采用睫毛碰不到镜片为最近距离。

⑥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平视或往下看的时候较多,配眼镜往往以向颧骨倾斜50为佳,以利于工作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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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一节近视的处方原则第七章第一节近视的处方原则验光的主要目的是给患者提供一个配镜处方,该处方为戴镜者提供良好的矫正视力,使之拥有舒适的视觉,并能够进行持久的阅读,而不会对眼睛造成任何损害。

任何配镜的处方原则,都必须紧紧围绕这四个配镜目标展开。

经过规范的验光获得了患者准确的验光度数后,跟着就是开具配镜处方。

由于个体对视力的需求和感觉差异很大,准确的验光度数并不一定是患者最合适的配镜处方。

验光师在给予配镜处方时,并没有一个完全固定的公式可以遵循:有了准确验光度数,还要考虑患者的年龄、视力需求、职业特点、戴镜情况等因素,还要结合患者的病史、眼部健康情况、双眼视觉情况。

以患者准确的主客观验光结果为基础,结合各个因素进行分析和平衡,按照其配镜目的和要求,给每一个患者一个个体化、个性化的配镜处方。

换言之,验光度数(屈光不正度数)完全相同的患者,综合各个因素以后,要根据不同的需求,分别给出能够满足配镜目的、合乎个体需求,不尽相同度数的眼镜处方。

合格的验光师应当熟悉各个年龄阶段屈光不正的特点,掌握不同屈光状态矫正的侧重点,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对配镜的影响。

只有充分掌握上述的知识点,才能够为患者提供理想的配镜处方。

在开具配镜处方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和要求?本章将按近视、远视、散光和老视的大类,讨论各类的配镜处方原则,最后讨论一些特殊情况的配镜处方原则。

近视的处方原则青少年近视眼发病率的攀升已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而发病率最高的国家在亚洲。

很多青少年由于近视眼而影响到学习和生活,所以掌握好如何为近视眼患者开出正确、合理、科学的配镜处方甚为重要。

近视眼的配镜处方的基本原则是选用最低度数的负透镜使患者获得最佳的矫正视力。

矫正近视眼的常用方法是配戴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选择适当度数的负透镜(凹透镜),使镜片的后焦点位置与眼的远点位置一致,这样当平行光线经过凹透镜的折射后,会正好聚焦在视网膜黄斑区,达到矫正近视的目的。

但不同年龄阶段的近视患者,配镜处方的原则有所不同:1.婴幼儿时期(0~2岁)如果发现2岁以前的婴幼儿近视,一般建议先使用强力的睫状肌麻痹剂进行详细的屈光检查。

由于婴幼儿的眼球正视化发育还处在较强的活动期,确诊近视以后,通常的处理方法是观察一段时间,特别是小于6个月的婴儿。

文献报道其屈光度会发生很大的正视化趋势,即婴儿自身可能有一定能力降低其近视的度数(多数认为是通过角膜曲率的改变);另外,由于近视的患儿其看近视力较好,通常不影响其视觉系统发育,因此,如果不存在斜视,无高度近视,一般不建议在这一阶段为中、低度近视患儿开具配镜处方;如果是高度近视的患儿,则可采取部分矫正的配镜处方。

2.学龄前儿童(3~6岁)一般学龄前儿童近视发病率较低,眼球正视化过程也趋向结束,如发现患儿近视则很可能是由婴幼儿时期延续过来,在这一阶段,由于儿童对视力的要求越来越高,所以处方的原则是在应用睫状肌麻痹剂验光后给予适当的矫正,对于<-1.50 D的低度近视,仍可以观察为主。

这一阶段患儿配镜处方的目的是预防和治疗弱视。

3.学龄期、青春期(6~18岁)这一年龄段是近视最高发、屈光变化最快速的时期。

大多数患者的近视都是在这一时期开始,而且其度数随着年龄的增长也不断地加深。

文献报道一般近视度数加深的过程要延续到青春期结束后才终止。

不少基础研究提示过矫或欠矫,均会导致近视进展,但尚无确凿的临床研究依据证实。

公认的处方的标准最低度数的负镜片,达到正常或(最好)的视力,不过矫。

特别注意这一年龄段的学生调节力相当强,所以验光的过程中,要尽量减少调节的影响,防止近视过矫。

总的来说,这一阶段的配镜处方原则是完全矫正、避免过矫,定期(一般半年一次)复诊、排除眼病(如青光眼)的可能。

通常患者的近视度数会有0.50 D~0.75 D/年的增加,如果加深的幅度或速度过快,则可以考虑配硬性透氧性角膜接触镜(RGP )镜片或OK镜,以控制近视的加深。

有些验光师认为近视的发展规律必然是从假性近视过渡到真性近视,但最近的一些科学研究结果并不支持这种观点。

实际上近视度数低的患者并不都是假性近视,验光师一定要通过规范的验光和/或使用睫状肌麻痹剂来排除假性近视的可能。

如确诊为真性近视,则必须慎重配镜,避免欠矫引起近视的过快加深。

在配戴方式上,推荐对低于3.00 D的近视患者可采取在看远时配戴,在看近时可以根据习惯或需要选择戴或不戴;对于高于3.00 D的患者一般要求经常配戴。

下面例1描述的就是一位第一次配镜的近视儿童的情况:[举例1](近视(儿童))一名9岁的女孩,初次就诊,主诉视远模糊一年余,主要是在学校时看不清黑板,无其他明显不适;父母亲均无近视,检查结果如下:裸眼远视力:OD:0.2 OS:0.2裸眼近视力:OD:1.0 OS:1.01%托品酰胺眼水睫状肌麻痹下检影结果:OD:-1.25 DS 1.0 OS:-1.25 DS 1.0复验时主觉验光结果:OD:-1.25 DS 1.0 OS:-1.25 DS 1.0戴镜下遮盖试验结果:远1△外隐斜近正位戴镜下融合范围检查:远 BI正常 BO正常近 BI正常 BO正常戴镜下近距离MEM检查:+0.25 DS戴镜下相对调节检查:PRA-3.25、NRA+2.50诊断:近视OU处理:配镜 OU-1.25 DS 1.0 瞳距:55 mm宣教:患者戴镜初期可能会出现视近困难及少许不适,预期会在短期内适应,半年后复诊、眼镜要求主要在视远时配戴,视近时可根据需要配戴。

注意点:根据患者的病史和检查结果(远视力差,近视力正常),可以明确诊断为单纯性近视。

患者是初次戴镜,加上在未戴镜前视近时很少使用调节,所以可能在配戴新的眼镜后,会出现暂时的不适(看物变小等)和视近困难(需要使用更多的调节),应该事先告诉患者以引起重视。

但这些是正常反应,且患者年龄小,调节力和适应力均很强,预期在短期内可以适应。

由于患者是首次配镜,坚持以最低的负透镜度数矫正到最佳视力的处方原则,即一定要注意避免过矫,即如果-1.25 DS 和-1.50 DS都是能看到1.0的视力,则必须选用-1.25 DS作为配镜处方。

4.青年(19~40岁)青年近视的特点是相对稳定,度数一般不发生太多的变动,所以成人近视患者的眼镜处方通常可以使用3~4年,而不需要经常更换。

由于成年人对新处方的适应能力会有所下降,因此在验光度数未发生显著变化前,不建议轻易对其眼镜处方做改动,以免导致戴镜舒适度的下降。

如果检查中发现成人近视出现突然加深的情况,要注意调节痉挛(假性近视)的可能,这类患者多有短时间内高强度用眼(比如考前突击复习等)的病史,并由此导致睫状肌发生痉挛而出现近视或近视加深;这时可以通过详细询问病史,检查患者调节功能来对“假性近视”做明确诊断(处理详见后面“近视过矫”部分)。

由于这一年龄段的近视患者度数趋向稳定,除了配戴框架眼镜或角膜接触镜外,也可以考虑进行屈光手术治疗近视。

如果是高度近视,为了兼顾清晰度和舒适度的需要,有时需要对配镜度数和戴镜方式上做出一些调整,如以下例2。

[举例2](高度近视(成人))一名29岁的男性患者,主诉戴镜下视远模糊半年有余,主要是晚上看不清,无其他明显不适;已戴镜6年,现眼镜是两年前外院验配,眼镜度数为右眼- 8.25 DS,左眼-8.75 DS;父母亲均无近视,检查结果如下:裸眼远视力:OD:0.06 OS:0.05戴镜远视力:OD:0.6 OS:0.6裸眼近视力:OD:0. 6/25 cm OS:0.6/25 cm戴镜近视力:OD:1.0/25 cm OS:1.0/25 cm检影结果:OD:-9.25 DS OS:-9.50 DS复验时主觉验光结果:OD:-9.25 DS 1.0 OS:-9.50DS 1.0戴镜下遮盖试验结果:远3△外隐斜近5△外隐斜戴镜下融合范围检查:远 BI正常 BO正常近 BI正常 BO正常戴镜下近距离MEM检查:+0.50 DS戴镜下相对调节检查:PRA-4.25 NRA+2.50诊断:高度近视处理:配镜OD:-9.25 DS 1.0 OS:-9.50 DS 1.0宣教:患者一年后复诊,确定近视度数是否稳定。

要求全天配戴眼镜。

注意点:根据患者的病史和验光结果,可以明确诊断为高度近视,其双眼视检查正常。

由于患者已戴镜多年,两年未复诊,此次屈光度加深了-1.00 DS,要患者注意用眼,并定期复诊确定其屈光不正是否稳定。

高度近视患者的矫正视力常不一定能矫正到正常,其原因是眼底可能会出现一些变性,而且近视镜片本身的视物缩小特性也会导致矫正视力无法达到正常。

如果是由于前者原因引起的视力差,患者必须要找眼科医生检查和治疗;如果是后者,则可以考虑使用角膜接触镜矫正,因为角膜接触镜不会引起大的放大率的改变,或行角膜屈光手术治疗。

本例中的患者已戴镜多年,所以-1.00 D的加深应该不会引起太多适应的问题,而患者年龄已近30岁,预期日后近视加深的幅度和速度都会趋缓;但仍需注意用眼卫生,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用眼,半年复查一次为佳。

如果患者是首次配镜,则情况将会大不相同:预计患者将无法接受完全矫正。

解决方法是可先配一副较低度数的近视眼镜(例如-5.00 D),配戴一段时间后再逐渐加到完全矫正;也可直接配角膜接触镜矫正(足度),或行角膜屈光手术矫正。

5.中年(40~60岁)过了40岁后,原来戴镜的近视患者会逐渐出现视近困难的现象,这是出现了老视。

给这一年龄段患者开具配镜处方时,除了关注远视力,特别注意近视力的矫正,必要时给患者提供双光镜,或让患者在看近时摘下眼镜阅读,而其近视本身的度数,在这一阶段不会发生很大的改变。

如果遇到了一位高度近视眼而又是初次配眼镜(或视觉环境将发生巨大的变动),更要注意这一年龄段的患者的适应力差,所以在试戴新的配镜处方时,多数不能耐受足度矫正的镜片,处理方法是将矫正度数适当降低,待配戴低度数眼镜一段时间适应之后,再逐渐增加矫正度至充分矫正。

至于第一次应当降低多少,通过试戴,在“舒适度”与“矫正视力”之间做出一个折衷或者平衡的选择;或根据患者的自身要求来决定最终的配镜处方。

6.老年(>60岁)老年近视患者的屈光不正度通常会发生一些改变,主要原因是由于眼晶状体皮质开始出现明显老化和浑浊,密度会发生相应变化,进而带来晶状体屈光指数的改变,引起近视度数的增加或减少;另一种可能引起老年近视度数改变的原因是糖尿病,血糖浓度的变化同样会对晶状体的屈光指数产生影响,引发近视度的改变。

所以这一年龄段的近视患者可能会面临经常更换近视眼镜的烦恼。

7.近视过矫的患者临床上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患者已经配戴的近视眼镜的度数远高于其实际所需要的矫正度数,原因大多是因为患者自身调节力强,在以往验光时由于检查不规范,导致了近视过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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