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镜处方原则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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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第九章 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第九章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验光和配镜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验光技术人员须正确测定被检眼的屈光状态、屈光不正的性质和程度,然后在验光取得数据的基础上,各依近视眼、远视眼、散光眼、老视眼眼镜处方的确定原则,结合被检者年龄、职业、用镜要求、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为其确定适宜的眼镜处方。

验光结果决不等于眼镜处方。

当然处方完成后,还需有完善的加工与调整,并指导被检者有关眼镜的配戴方法才能最后完成屈光不正的矫正。

然毋庸置疑,开具正确的处方是其中的一重要关键环节。

(一)关于远视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由于远视眼与调节密切联系,一些患有远视的青少年其远视可为调节作用所代偿,视力仍可正常,也可以不出现任何症状,所以并不是所有远视者都要戴镜。

应根据年龄、远近视力情况、远视程度、视疲劳症状及眼位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而定。

年龄16岁以下者:调节力强,隐性远视和显性远视在总远视中密度不同,常需作睫状肌麻痹验光(或云雾法)以求得总屈光度。

目前对无斜视儿童常用2%后马托品溶液(Homatropine)散瞳(每隔10分钟两眼各滴一次,共滴4~6次,滴药完毕后两眼休息一小时,待睫状肌麻痹较充分后验光)。

一周后小瞳复查试镜,再开具处方配镜。

6~7岁以下儿童如无视疲劳症状,远近视力正常、查有轻度远视属生理性远视范畴,不必配镜。

16岁以下少儿一旦出现视疲劳症状,即使轻度远视也应配镜矫正。

低于+3.00D者,配镜度数可较检查结果低1/3,以适应睫状肌张力。

并可在近距离阅读情况下戴用,以消除视疲劳。

超过+3.00者,应以显性远视度+1/4隐性远视度作为眼镜处方的度数,并经常戴用。

高度远视如戴镜不适应,初配时可稍减低远视度,但为防止调节性内科视和弱视发生,应于短期内逐增镜度至充分矫正。

青年及成年人:随年龄增长,调节力逐渐减低,隐性远视逐渐变为显性。

一般系作不散瞳验光。

如远近视力正常,而又无任何不适感,不配戴矫正眼镜。

如有视疲劳症状可在看近时戴用,以消除不适。

医学验光配镜处方原则

医学验光配镜处方原则

医学验光配镜处方原则
医学验光时,当用综合验光仪检查完所需要的项目后,需按以下处方原则对被检者进行最后的验光处方确定:①隐内斜与调节强的近视患者,处方验光度低,远视患者处方验光度高。

②隐外斜与调节弱的近视患者.处方验光度高,远视患者处方验光度低。

③集合功能差的远视患者,瞳距略放小,使视轴落在矫正镜片光学中心,利用凸透镜的三棱镜效用,使物像向鼻侧移位。

④测定驭眼单视功能时,需判断出主视眼为右眼,还是左眼,应使配戴矫正镜片前后的主视眼一致。

⑤使用综合验光仪中的红绿二色试验、偏振片或棱镜分离等方法,使戴矫正镜片的双眼调节处于平衡状态。

验光处方原则专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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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散光配镜标准
• 混合散光等效球镜度可能为正、为零或为负,在进行处方时候 要区分对待 :
• 等效球镜度为负:不可降低正镜度 • 等效球镜度为零:不可混降合低散正光配镜镜度标准 • 等效球镜度为正:可考虑降低正镜度,最多降低量为等效球镜
度,但普通不宜降低超出等效球镜度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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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光处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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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验配处方普通性标准
• MPMVA(降低调整) • 双眼平衡 • 依据眼位情况调整 • 依据生理性远视和弱视进行调整 • 主视眼优先矫正标准 • 依据年纪、职业、个人兴趣及个人对视力需求进行个
性化调整 • 排除原发或并发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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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远视眼配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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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低视力配镜标准
1、配镜屈光矫正 2、助视器 3、远用,望远镜 4、近用,放大镜
验光处方原则专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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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眼球震颤矫正标准
1、促进视力 2、三棱镜消防代偿头位 3、弱视治疗 4、手术
验光处方原则专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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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光处方原则专家讲座Fra bibliotek第14页后,及时手术。
验光处方原则专家讲座
第9页
1、生理性改变 2、1/2AMP 3、年纪公式 4、个体差异 5、双光或渐进多焦
(七)老视眼配镜标准
验光处方原则专家讲座
第10页
(八)弱视配镜标准
1、充分矫正,坚持戴镜。 2、双眼远视,全矫,暂不考虑矫正视力。 3、屈光参差性弱视,充分屈光矫正、弱视治
疗,并对好眼进行遮盖;斜视性弱视形觉剥 夺性弱视先手术,再行屈光矫正和弱视治疗。

第六章验光配镜处方原则 Microsoft Word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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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验光配镜处方原则第一节近视眼镜处方准则一、近视眼及处方特点:近视眼是外界平行光线进入眼球后,焦点落在视网膜之前的一种情况。

这段差距是不可能通过眼自身的调节作用来弥补的。

因此配镜的目的就是用镜片的屈光能力来弥补这段差距。

二、在近视镜处方时,要充分注意睫状肌调节痉挛的存在。

要知道调节痉挛不仅见于青少年也见于成年人,不仅见于轻度近视,也见于高度近视,因此要特别注意防止度数偏高。

三、从未戴过眼镜或一次增加度数较多者要注意睫状肌调节力不足。

要注意查近视力,防止看近困难。

四、青少年学生根据不同情况配0.8—1.0的视力的最低度数。

五、为了减轻调节负担,减轻近视度数发展,青少年学生在不同距离,宜配戴不同度数的眼镜,或者配戴渐进镜。

六、成年人配近视镜,若是近距离工作较多的人,度数应略低一点。

七、高度近视配镜应强调主觉验光,如果视力出入不大,应尽量取低一点,或者先按近视力选择度数。

八、、-8.0D以上的高度近视一般都有较明显的眼底病变存在,常常不能矫正到正常视力(加小孔镜可鉴别)九、高度近视可以取由低到高逐步到位的方法。

十、青少年学生裸眼视力不到0.6者最好经常配戴。

十一、外隐斜的近视度数可以略高一点。

如果是显性外斜视可以试行超强度矫正,一般可增加1D-5D 平均2.5D。

十二、近视镜矫正的一般原则1.浅度近视(AC/A偏低)完全矫正。

2.近视十集合过强(AC/A偏高)低度矫正。

3.近视十集合不足(AC/A偏低)完全矫正。

4.近视十外隐斜(AC/A偏低)强度矫正5.近视十外斜视(AC/A偏低)超强度矫正。

十三、青少年学生近视配镜处方应过5关。

1.一减:减-0.25D2.二加:加-1.5D3.三平:平衡双眼视力4.四问:“问”眼胀否,能否看近。

5.五走:走路时有无不适。

第二节远视眼镜处方准则一、远视眼及处方特点远视眼是外界平行光线进入眼球后焦点落在视网膜后面的一种情况。

它的特点是可以动用眼自身的调节功能把焦点向前移位。

眼镜处方原则课件

眼镜处方原则课件

1.儿童屈光不正配镜原则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
远视眼
外斜视眼镜 处方原则
对远视眼伴有外斜的患儿,+3.00屈光度以内者一般 可不戴镜。
超过+3.00屈光度以上者,尽可能少给,一般以戴最
低度数而达到最好视力为原则处方配镜?????。
有时还可考虑对+1.50屈光度以内的外斜视患儿,适 当戴用低度负球眼镜,同时配合正位视训练,这样既有 利于视力的提高,更重要的还可以加强调节与辐辏功能, 有利于眼位的恢复。
近视眼
内斜视眼镜 处方原则
为减少调节和辐辏,对近视眼同时伴有内斜视者,应 在原扩瞳验光基础上,适当减少负球镜片,以最低度数
达到最佳视力为原则处方配镜?????。
对年龄较小的儿童还可同时配合滴睫状肌麻痹剂以提 高视力为主,待视力矫正后,如眼位仍不能恢复,则可 手术矫正眼位。
科大医院
青年人远视程度高者,应取其最好矫正视力的最高度数 。由于睫状肌长期调节,肌肉变得肥厚,短时期内不可能 全部松弛下来,患者往往不能接受矫镜片,应逐渐矫正, 戴镜一个时期后,将度数逐渐增加,最终将远视全部矫正 。
科大医院
2.成年人文屈档仅光供不参考正,不的能作配为科镜学依原据则,请屈光不正配镜原则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
远视眼
内斜视眼镜 处方原则
戴镜3月-6个月,眼位完全矫正,说明内斜视就是调节 性的。 若眼位部分矫正,则为部分调节性的。剩余的内斜视应 辅以其它方法进行治疗,如双光眼镜、手术矫正等。 戴镜6个月以上,眼位毫无变化者,说明这种内斜视不 是调节因素引起的,应建议患儿尽早用手术方法矫正眼位 ,如若手术、必须等视力上升后进行。

近视眼配镜处方原则

近视眼配镜处方原则

近视眼配镜处方原则配镜处方原则是验光师最需要掌握的技能知识,光验得再准确,如果背离了配镜原则,那么验配的眼镜也是不合格的,戴起来不舒服甚至是有害的。

所以本博近期将就常见的配镜原则结合一些常见的错误处方做分析。

其中多数原则参考了中山眼科中心杨智宽教授主编的《临床视光学》一书。

各种屈光不正的处方的一般规律是:MPMVA(减少调节)双眼平衡根据眼位情况调整(外隐斜足矫、过矫;内隐斜欠矫)根据视觉发育的正视化规律(生理性远视)进行调整原则主视眼优先矫正的原则根据年龄、职业、个人爱好及个人对视力的需求进行个性化调整推荐产品排除原发或并发眼病所有的屈光矫正都应该首先在这些原则下进行的。

本文先介绍近视眼的配镜处方原则。

近视眼的配镜处方原则如下:假性近视眼:解除调节痉挛,不需要配镜,可以使用双面镜、字母表训练,扩瞳孔治疗真性近视眼:应及时配镜纠正视网膜离焦,最佳矫正视力的最低负镜度进行矫正(MPMVA)高度近视眼初次配镜常不能接受全部矫正,可分期分批矫正。

有条件的可选RGP。

可同时做调节训练(双面镜、字母表)对于-3.00D以上近视合并老视的患者,无论是看远看近,均应该进行矫正,可以配多焦点或双光眼镜。

由于近视矫正是以远视力矫正为基础的,如果近视眼镜用于长期看近的话,会造成看近时的眼睛的调节负荷增加,因此,对于需要长期看近的中度以上的近视眼要适量欠矫正。

高度近视眼最好选择高折射率镜片,小镜框以减轻眼镜重量。

-1.00D以下的小屈光度近视,若裸眼视力比矫正视力低三行以上,应考虑配镜同时进行调节训练。

Flipper(双面镜)训练可以帮助初发近视眼的青少年获得更有效、更快速、更持久的调节,减轻视觉疲劳感,以减缓近视发展的速度。

不管配不配镜,小屈光度近视都应该做调节训练,可以防控近视。

验配师日常工作应该按上述原则处理近视眼。

浅谈高度散光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浅谈高度散光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浅谈高度散光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高度散光眼是一种屈光不正的眼睛疾病,通常伴随着视力模糊和眼睛疲劳等症状。

配镜是常用的矫正方法之一,下面将浅谈高度散光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第一,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

在确定高度散光眼的配镜处方之前,医生首先需要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包括散光度数、轴向、瞳孔大小等。

这些信息对于确保配镜处方的准确性非常重要。

第二,细致测量患者的视力。

为了配制合适的镜片,医生需要细致测量患者的视力。

这包括远视力和近视力的测量,以及散光的程度和轴向的测量。

只有准确测量了这些指标,才能确定合适的镜片度数和轴向。

选择合适的镜片设计。

针对高度散光眼患者,医生在配镜时需要选择合适的镜片设计。

一般来说,高度散光眼患者需要使用特殊设计的镜片,如渐进多焦点镜片或者非球面镜片,以满足患者不同距离的视觉需求。

第四,注意配镜的稳定性。

由于高度散光眼患者的视力问题比较复杂,所以配镜处方的稳定性也非常重要。

在确定处方时,医生需要考虑到患者的年龄、用眼习惯等因素,选择能保持较长时间稳定的镜片度数和轴向。

第五,定期复查和调整。

对于高度散光眼患者,定期复查和调整配镜处方是必不可少的。

由于散光度数和轴向有可能发生变化,医生需要定期测量患者的视力和散光度数,及时调整配镜处方。

高度散光眼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包括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细致测量患者的视力、选择合适的镜片设计、注意配镜的稳定性和定期复查和调整。

只有在满足这些原则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合适的配镜方案,帮助患者改善视力问题,提高生活质量。

第九章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第九章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

第九章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是指根据患者的视力情况、眼球结构和生活需求等因素,确定最适合患者的眼镜镜片度数和类型。

以下是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的详细介绍。

首先,准确测量屈光度。

屈光度是指眼球对光的折射能力,通常用度数表示。

通过屈光度的测量,可以确定患者的屈光状态,即是远视、近视还是散光。

测量屈光度的常用方法包括自动折射计、贝尔架试镜法和自动屈光计等。

其次,考虑患者的目标视力需求。

不同人的目标视力需求可能有所不同,例如有些人工作需要长时间近距离看书或电脑,而有些人则需要远距离看清楚路标和交通信号。

根据不同的目标视力需求,可以选择不同的眼镜镜片。

再次,考虑患者的眼球结构。

眼球结构是指角膜曲率、眼轴长度和瞳孔大小等因素。

根据眼球结构的不同,可以调整眼镜镜片的曲率和适合度,以确保镜片与眼球的贴合度和视觉效果。

另外,考虑患者的视觉状况和视觉特点。

有些人可能有斜视、弱视或老花眼等视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在配镜处方中予以考虑。

针对不同的视觉问题,可以选择特殊类型的眼镜镜片或进行眼科治疗。

还有,考虑患者的使用舒适度和适应期。

患者在戴眼镜时应该感到舒适而不会有不适感,镜片度数不能过大或过小。

此外,由于患者可能需要适应新的度数,所以应给予适当的适应期,以免导致不适感和视觉疲劳。

最后,定期复查和调整。

患者的视力和眼球结构可能会随着时间改变,因此应定期进行复查和调整配镜处方,以保证患者获得最佳的视觉效果和眼球健康。

综上所述,配镜处方的确定原则包括准确测量屈光度、考虑患者的目标视力需求、眼球结构、视觉状况和特点、使用舒适度和适应期,以及定期复查和调整。

根据这些原则,可以确保患者得到最适合他们的眼镜镜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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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光的主要目的是为患者提供一个配镜处方,该处方为戴镜者提供良好的矫正视力,使之有舒适的视觉,并能满足持久的阅读等日常生活工作需求,而不会对眼睛造成任何损害。

任何配镜的处方原则,都应紧紧围绕这个配镜目标展开。

规范的验光获得的是患者准确的验光度数,但由于个体对视力的要求和感觉的差异很大,因此准确的验光度数并不一定是患者最合适的配镜处方。

验光师在给予配镜处方时,并没有一个完全固定的公式可以遵循:有了准确验光度数后,还要考虑患者的年龄、视力需求、职业特点、戴镜情况、戴镜目的、双眼视功能及眼位情况等,结合患者的各个因素分析和平衡,有时甚至是牺牲患者的最佳矫正视力,而最终是根据其配镜目的和要求,给每一位患者提供一个个体化、个性化的配镜处方。

换言之,验光度数(屈光不正度数)完全相同的不同患者,结合各个因素之后,要根据不同的需求,分别给出能够满足配镜目的、合乎个体需求、不尽相同度数的眼镜处方。

合格的验光师应当能够熟悉不同年龄阶段屈光不正的特点,掌握不同屈光状态矫正的侧重点,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对配镜的影响。

只有充分掌握上述的知识点,才能够为患者提供理想的配镜处方。

以下章节中讲述处方原则,大家学习的重点是其总体的基本原则特点、注意事项及对特殊患者应该注意到的问题,从而根据每个个体的实际病情和需求开具处方。

第一节近视的处方原则一、近视处方的基本原则选用最低度数的负透镜使患者获得最佳的矫正视力。

一般情况下遵循的原则是:①轻度近视,一次性完全矫正;②中度近视,可酌情分二次矫正;③一般采用最低度数达到最好矫正视力为标准;④成人初次戴镜,以适应,无症状为主。

清晰、舒适、持久为主;⑤高度近视患者视远可以戴全矫正眼镜,视近用的眼镜度数应减去1/3全矫眼镜度数;应根据病人的年龄、职业、用眼习惯及以前的处方,决定最后处方;⑥ 45岁以上老视者,视近时眼镜度数应减去老视的度数。

二、不同的年龄阶段配镜处方不同:㈠婴幼儿时期(0~3岁)1.强力的睫状肌麻痹剂进行屈光检查;2.≤6个月或中、低度近视先观察一段时间;3.高度近视,部分矫正。

㈡学龄前儿童(3~6岁)1.睫状肌麻痹验光后给予适当矫正;2.<-1.50D的近视,可观察为主。

3.配镜目的:预防和治疗弱视。

㈢学龄期、青春期(6~18岁)1.近视最高发、屈光变化最快速的时期;2.完全矫正、避免过矫、定期(半年)复诊、排除眼病;3.一般增加0.50D~0.75D/年,如加深过快,可考虑配RGP或OK镜;4.应通过规范验光或使用睫状肌麻痹剂排除假性近视。

㈣青年(19~40岁)1.度数相对稳定;2.配镜时尽量接近原处方;3.近视突然加深,要考虑短时间内高强度用眼造成调节痉挛。

㈤中年(40~60岁)1.出现老视,应同时关注近视力的矫正;2.度数稳定;3.适应力差,应在“舒适度”与“矫正视力”之间平衡。

㈥老年(>60岁)1.屈光不正度可能会发生改变;2.晶状体密度变化;3.血糖浓度变化。

三、假性近视㈠临床表现1.使用睫状肌麻痹剂前后裸眼视力不同,检影时影动不稳定;2.有短时间高强度用眼史;3.MEM检查有调节超前;4.NRA检查值偏低(正常值:NRA +2.00D±0.50D,PRA -2.37D ±1.00D)。

㈡临床处理:1.注意用眼卫生;2.解除环境因素;3.适当使用药物;4.必要时加用视近眼镜。

四、强调应注意的问题:(一) 儿童配镜应注意的问题:1.首先排除真、假近视。

2.近视眼患者远视力下降的程度如何,是决定是否配戴矫正眼镜的关键,以防止弱视的形成。

(中高度近视眼不矫正易发生弱视)3.注意儿童眼位,有外斜,配足量近视眼镜矫正,如有内斜,应配低度眼镜矫正。

(二) 有水平方向眼肌平衡障碍的近视眼配镜问题:1.斜视患者,双眼已无融像功能,但配戴近视矫正眼镜对眼睛仍有好处。

⑴外斜者,引起相应的调节,有助于眼位改正,使外斜程度减轻;⑵戴凹透镜,物像缩小,斜视程度变小,可增加美观。

2.隐斜患者,如看远,看近隐斜程度不同,适当调整眼镜度数,常对症状有帮助,一般和AC/A值有很大关系,AC/A值高者,效果更大。

(三) 高度病理性近视眼的配镜:屈光不正在-8.00D以上的高度近视眼,都有明显的眼底病变存在。

有时可伴有眼球震颤。

这类病理性近视眼是一种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性疾病,这种眼多不能矫正。

足度矫正眼镜,常常只能是使视力达到0.2~0.3,因而不必给以足度矫正眼镜,而给配较低度矫正眼镜,戴低度矫正眼镜看远不比足度矫正差多少,对看近时大为方便,如病人已习惯裸眼看书,则可不给戴眼镜。

(四) 单眼近视和对抗性屈光参差眼的配镜:1.一眼为近视,一眼为正视,配镜原则:⑴病人无不适症状,可不配眼镜,此类患者已习惯用正视眼视远,近视眼视近;⑵黄斑中心凹注视功能左右眼均在,左右眼交替分别用于视远、视近、不必配镜;⑶有视疲劳症状,考虑配镜;⑷年龄因素:有的学者认为幼儿不配矫正眼镜会致弱视,因而认为≤5岁儿童单眼近视需配镜。

6-7岁以后,如近视眼视力能矫正正常,就不易形成弱视,故亦可不配镜;⑸近视眼的度数不太深,戴矫正眼镜后,双眼视像大小差距不太大而能适应,尽量配矫正眼镜,以求获得双眼单视功能;⑹可考虑配隐形眼镜,以减少双眼视像大小不等。

2.两眼对抗性屈光参差,一眼为近视,一眼为远视。

配镜原则如下:⑴有症状;⑵一般远视眼看远,近视眼看近,如远视眼看远视力下降,就速配镜;⑶年龄因素;⑷不戴眼镜时双眼融像功能如何?⑸注意视像大小不等症,考虑应用等像眼镜。

(五) 近视不可过度矫正。

最佳矫正视力的最低负镜片度数(MPMVA)观点: 视网膜的模糊视像会使近视发生发展(六) 假性近视配镜问题:对于假性近视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训练:1.加强视觉卫生2.眼保健操3.视近时戴+1.50D眼镜4.加强体育锻炼、营养等5.临睡前滴用低浓度的扩瞳剂6.必要时,散瞳验光配镜,以解决工作及日常生活需要,必要时试着去掉眼镜。

(七) 近视与老视:1. -4.00D以下近视眼,阅读或近距离工作时,去掉矫正眼镜裸眼视物,以近视代替调节力;2.近视患者看书时,可把眼镜向鼻尖移位,以减少所需调节;(八) 糖尿病性近视和缩瞳剂引起近视的配镜问题:两都近视都是可以恢复的。

应在病情治愈后或病情稳定后验光配镜。

(九) 大面积镜片的视近矫正眼镜:1.重量、厚度和边缘情况:影响美观;2.注意镜片光学移心与瞳距关系。

(一) 远视眼镜处方的确定原则由于远视跟与调节密切关连,一些患有远视的青少年其远视可为调节作用所代偿,视力仍可正常,也可以不出现任何症状,所以屈光检查出的远视患者并非均需戴镜。

远视眼的配镜要依据患者年龄的大小、远近视力情况、远视度的高低、有无视疲劳症状、有无眼位偏斜、健康条件及职业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

针对各种不同情况,分别相应处理。

1.没有斜视出现时如无视疲劳症状,远视力正常,近视力也正常(或略下降),散瞳检影验光低于十3.OODs的轻度远视患者可不必矫正。

如一旦出现有视疲劳症状,则应一律配镜,但具体原则依年龄、视力而定。

(1)年龄16岁以下者远视力正常,近视力也正常(或略下降),应行散瞳检影验光,三星期后小瞳复验。

如超过十3.00D或有远散,其配镜度数球镜值应从散瞳检影验光结果酌情减去O.5—2D(6岁以下儿童可减1.O一2.0D,7—16岁少儿可酌减O.5—1.0D),以适应睫状肌张力,散光度数一般不减。

如度数很高,可减l/4—1/3,在近距离阅读等情况下戴用,以消除视疲劳。

远视力下降,近视力也下降,常为度数较深的远视。

在充分麻痹睫状肌后作检影验光,三周后小瞳复验。

将所检测的总合性远视度数的2/3作为配镜度数,并应经常戴用。

儿童的远视都有随年龄的增长逐渐减轻的趋势,所以要定期每半年或一年验光一次,依具体情况渐渐减低度数,以防形成过度矫正,引起人工近视及诱发辐辏功能不足,甚至引起外斜。

(2)青年及成人远视力正常,近视力也正常(或略下降),其配镜目的是消除视疲劳,在看近时戴用。

配镜度数应以获正常视力的最强度正镜片为准。

远视力下降,近视力也下降,常是中、高度远视,应配镜常戴。

关于矫正镜片度数:如果验光是在未用睫状肌麻痹剂情况,一般仍以获最佳视力的最高正镜片度数为准。

但如果应用睫状肌麻痹剂,配镜原则是显性远视度数加上l1/4隐性远视度数。

不过成年人年龄跨度很大,年纪越轻,调节力越大,隐性远视越多;随着年龄增长,调节能力逐渐减小,其远视度渐向绝对性远视过渡。

看远尚好,看近易发生视疲劳,故需戴近用矫正眼镜。

老年人调节力完全消失,全部远视转为绝对性时,则看远看近都需借助眼镜。

上面所述是没有斜视的远视眼镜处方原则。

具体配镜时还需结合患者主觉,既要提高视力,又要感觉良好。

若不能接受时,则可减低度数即低度矫正,使之逐渐适应。

4.远视眼的验光配镜原则7岁以前的远视,除有斜视弱视可矫正外,一般不予矫正。

7—16岁患者,远视在+1.OOD以下者,看远不戴,若看近困难时才戴,否则看近也可不戴。

14岁以下儿童由于调节特强,所以必须散瞳验光,给镜度数应比验光值低0.5—1.OD。

儿童在发育期,应每年复查一次,根据情况可适当减小戴镜度数,以防过矫诱发眼睛变成外斜视。

对于成年人,虽有轻度远视,但无症状者可不戴眼镜,但有症状时应戴镜矫正,原则是在达到最好视力的镜片中,取最高度数镜片为配镜度数。

如果不是小瞳验光,而是散瞳验光时给镜度数应适当降低些。

对内斜视患者要充分矫正,旦要经.g-戴,不可间断。

远视眼的矫正原则为:如果眼位正.g-而无视力障碍时,可不配眼镜;若配镜时,一般只矫正显性远视,如果年龄大,由于调节力下降,显性和隐性远视都应矫正,眼镜度数应取达到最好视力时的最大度数,以防矫正不足。

若超过+3.OOD,远视力不佳或视远看近都有症状时,应经.g-戴,若只是视近不清,则只在视近时戴用即可。

一般45岁以后,看近眼镜应在远用眼镜度数基础上加上老花度数。

眼镜处方的规范书写验光处方和配镜处方,是验光配镜的最终结论和处理方法。

从严格意义上讲,虽然验光处方并不一定等于配镜处方,但其规范的书写方式应该是一样的。

一、处方内容:处方内容包含眼别(左眼、右眼);瞳距(远用、近用);球镜度(近视度数、远视度数);柱镜度(正柱镜、负柱镜)、轴位;棱镜(用于矫正斜视);基底(棱镜底的朝向);和下加光(近用加光)及视力(裸眼视力、矫正视力)等内容,常用的处方一般只涉及前五项。

二、常用的处方符号:右眼、左眼分别常用R、L表示;瞳距用PD表示,RPD表示右眼单侧瞳距,LPD 表示左眼单侧瞳距;球镜度用DS表示;柱镜度用DC表示;柱镜轴位用X表示;棱镜用△表示,基底同时有基底向内、外、上、下四种表示方法,具体为:B1(内)、BO(外)、BU(上)、BD(下),下加光用ADD表示,视力用V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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