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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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5.培训与发展: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五、待遇与保障
1.课时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支付兼职教师课时费。
2.社会保险:学校为兼职教师购买社会保险。
3.工作保障: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学
六、解聘与续聘
1.解聘:兼职教师在合同期内,如出现以下情况,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教学质量低下,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
(3)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承担教学工作。
2.续聘: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聘用合同。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本办法相应条款作相应调整。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聘用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所教授课程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5.非在校全日制学生,且不影响本职工作。
三、聘用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教务处在学校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发布兼职教师招聘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教务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与试讲: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试讲。
4.聘用:根据面试和试讲结果,教务处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领导审批。
5.签订合同: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兼职教师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校企合作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广州市技师学院企业技师班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适合技师教学的兼职教师队伍,对我院贯彻“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方针,实现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稳定教学秩序、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明确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和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必须具有所承担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三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企业技术人员或者其他社会人员,专业对口,熟悉技师教学特点。

3、遵守学院的各项管理及规定。

二、兼职教师聘用程序1、兼职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应与学院专业设置相适应,以重实践能力、经验为原则。

2、各项目负责人应在每学期末将新学期拟聘兼职教师报校企办审核,并递教务处备案。

兼职教师的人选应在每学期开学前三周内确定;3、兼职教师的人选由各项目负责人提名,经教务处审批后聘用。

各项目负责人和校企办应根据当学期的教学情况对兼职教师资格及其聘请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者须填写《广州市技师学院外聘教师登记表》,送教务处备案;三、兼职教师的管理1、兼职教师的聘任期限视课程及授课情况而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聘任期限。

2、教务处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兼职教师会议,统一学院教学原则、要求;同时,由有关系、专业明确新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及具体教学要求。

3、各项目负责人或校企办要经常听课、听取学生对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并负责督促和检查兼职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情况。

4、校企办负责对兼职教师工作量统计。

课酬与午餐补贴等由教务处核发;负责兼职教师的期中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其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5、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并填写调课单,经校企办批准后方可执行。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考核办法
一、兼职教师聘用办法
1. 兼职教师聘用的条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2. 兼职教师聘用的程序:教育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公开招聘兼职教师,通过简历筛选、面试和考核等环节确定最终的聘用人选。

3. 兼职教师聘用的合同:教育机构与兼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明确聘用期限、工作内容和报酬等相关事项。

二、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1. 兼职教师工作安排:教育机构根据教学需求,合理安排兼职教师的教学计划和工作时间,并向其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支持。

2. 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监督:教育机构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3. 兼职教师工资待遇:教育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兼职
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职业发展机会。

4. 兼职教师纪律要求:教育机构要求兼职教师遵守教育教学纪律,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5. 兼职教师绩效考核:教育机构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教学效果和工作表现,对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奖励和激励,
对表现不佳的兼职教师进行必要的纠正和处理。

三、兼职教师管理的意义
1. 兼职教师能够为教育机构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
量和水平。

2. 兼职教师管理的规范化可以确保兼职教师的教学活动符合法
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要求。

3. 兼职教师管理的科学化可以促进兼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
造性,提高教学效果。

4. 兼职教师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可以维护教育机构的声誉和形象,增强社会对教育机构的信任。

教务处关于企业兼职教师授课管理办法(2016年度修订版)

教务处关于企业兼职教师授课管理办法(2016年度修订版)

教务处关于企业兼职教师授课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版)为支持校企合作,共同开展卓越工程师培养,东南大学鼓励和支持各院(系)从企业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我校兼职教师讲授本科生课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实习环节等。

为规范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校企共建课程企业兼职教师的聘请1.各院(系)、教学单位根据专业综合改革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做好年度企业兼职教师的聘请计划,企业兼职教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精神,并符合学校有关部门的规定。

2. 原则上各院(系)、教学单位应于每学期结束前,填写下一学期《东南大学企业兼职教师授课申请表》(附件1),院系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教务处审核,经批准后填写《东南大学____年度校企共建课程酬金预算计划表》(附件2)。

学校拟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兼职人员酬金支付。

二、兼职教师授课的管理与考核1. 校企共建课程必须是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开发建设的课程,企业专家授课在8学时以上。

课程的开设须符合东南大学课程设置的有关规定,符合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具备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等基本教学资源。

2. 聘请兼职教师的院系应为来校授课的兼职老师配备校内协助教师。

兼职教师需认真拟订授课计划,严格执行课程安排,组织课堂教学、和校内协助教师一起完成答疑、作业批阅、课程考核、教学资料归档等教学环节的工作,参与所在二级学院组织的教研活动。

3.兼职教师授课期间,聘请单位须关心兼职教师的教学情况,选派相关课程专家对课程进度、内容、效果等进行检查,并填写《听课记录表》(附件3);同时组织听课学生对课程进行评价,并将合理的意见反馈给兼职教师,确保兼职教师授课质量。

4.为更大范围内发挥校企共建课程的作用,兼职教师授课课程建议进行录像,供教师观摩及后续学生学习。

院(系)需在上课前一周内向教务处教务科借用可录播教室(目前九龙湖、四牌楼校区均具备录播条件),并联系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贾生龙老师、吴海军老师,联系电话52090361)进行指导后,可自行录播。

2020年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2020年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从企业和兄弟高等院校聘请兼职教师,实行专兼结合,改善我院师资队伍结构,是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

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适应高职高专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以满足专业教学改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为出发点,校企合作、优中选优、强化培训、加强管理、共同提高、互利互惠,努力建设一支敬业奉献、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懂得教学、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通过努力,使全系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占全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20%以上。

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1.校企合作,共同培养。

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是产学合作的要求,也是校企双赢的工作,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校企双方相互配合,共同努力。

2.优中选优,重在培训。

坚持选择企业骨干能手和院校优秀教师作为兼职教师,同时又要认识到生产管理与教学的不同,我系区别于兄弟院校英语系的办学特点等,必须对兼职教师进行适当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3.教学需要,用其所长。

对兼职教师并不要求其具有本校教师的全部素质,只要在某一专业领域或学科具有较高造诣或能胜任单一实习实训指导工作,都将用其所长。

4.教学相长,共同提高。

参与我系的教学必须要求兼职教师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5.加强管理,严格考核。

加强管理,严格考核是稳当我系的教学秩序,顺利实施教学,确保高职人才培养质量和规格实现的需要。

三、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运作与管理1.遴选(1)英语系根据教学需要,对兼职教师的需求情况及能力素质规格提出具体要求,报呈学校主管部门和产学合作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教学需要、用其所长的原则,人力资源部门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师及岗位骨干中初步筛选;由学校教务处会同系部考察,向学院推荐确定,并报主管部门和产学合作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由学院聘任为兼职教师。

(2)从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聘请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学科有一定学术造诣和影响。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四篇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四篇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四篇篇一: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相应职称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

3、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服从学院的教学管理,遵守学校教师的管理规定。

5、身体健康。

6、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

二、兼职教师职责1、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三份),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系(部)主任批准后由教务处、系(部)或教研室和本人各执一份。

2、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撰写好教案。

教案内容应包括每次上课的时间、授课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教学过程安排情况及作业布置等。

3、着装整洁、大方,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前两分钟进入教学场所,中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及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课下多与学生交流,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并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

5、按本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作业,在学生上交作业后、下次上课前完成作业的批改、评定和成绩记载,并作好讲评。

6、认真指导学生搞好预习、复习,根据需要参加有关课程的命题、阅卷和指导毕业设计(作业)、答辩工作。

7、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企业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企业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中卫职业技术学校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提高与行业企业共同打造一支校内外专兼结合、双师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学团队,结合我校建设全国示范性职业技术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一)聘任对象兼职教师的聘请对象主要是厂矿、企业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技师、高级技师和中高级管理人员;实习基地的指导教师或相关企事业单位管理、技术人员等.(二)聘任条件被聘请为兼职教师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2.专业课教师要求来自行业企业生产一线(一般应有5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证书,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熟悉企业工作程序,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

实训指导教师要求取得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独特专长的能工巧匠。

4。

基础课教师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一年以上教学或工程实践经历。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男性65岁以下、女性60岁以下。

二、主要工作内容1.参加专业教学团队,按照教学计划承担紧缺课程或开设新课程的教学任务,参加教学活动,开展教学研讨.授课方式可以是集中授课也可以是分散授课.2.在校企合作企业指导学生专业技能训练和顶岗实习,或在校外实训基地指导学生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

3.来学校作学术报告、讲座,指导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开展学术交流、教学研讨等活动.三、聘任兼职教师数量1。

在示范院校建设期内,各专业每年外聘兼职教师人数应不低于示范院校建设方案中确定的数量。

2。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各专业外聘兼职教师与专任专业教师比例要逐步达到1∶2。

3.逐步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达到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

四、聘任程序1.根据教学工作需要聘请兼职教师的学科部可依据本办法在每学期末向学校教务科提交《中卫职业技术学校聘请兼职教师申请表》,并附拟聘人基本情况(包括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

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4.3考核。每学期末,教务处组织对兼职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工作量、教学态度等。
4.4考核结果处理。对考核不合格的兼职教师,予以解聘;对考核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权益保障
5.1兼职教师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的教学资源使用权。
5.2兼职教师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相关政策,享有课时费、交通补贴等福利待遇。
5.3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培训和学术交流机会。
5.4兼职教师在聘期内,享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六、违约责任
6.1兼职教师在聘期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2学校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兼职教师课时费等费用的,兼职教师有权要求学校支付,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本办法旨在规范我校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保障兼职教师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2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类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活动。
1.3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条件
2.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2.2具备所教授课程的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
3.4聘用。根据面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和试讲结果,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兼职教师聘用合同。
3.5报备。教务处将聘用兼职教师名单报学校领导审批,并进行公示。
四、管理与考核
4.1日常管理。兼职教师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教务处和所在教学单位的日常管理。
4.2教学质量监控。教务处和教学单位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七、其他
7.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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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企业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兼职教师的界定
企业兼职教师:企业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企业专家(不纳入院系部编制)。

二、聘用企业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
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技能型、工程型人才。

三、企业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企业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
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企业兼职教师应具有相当于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科研等任务;
5.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四、企业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学院有关课程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提供教学大纲、教案及其他教辅资料,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探索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学评教”成绩优良;
2.能为学生课程实训、阶段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提供具体而专业的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实训、实习和社会实践任务,鉴定学生的实践成果,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

五、聘期待遇
承担教学、实习(实践)工作的企业兼职教师,由聘用院系部按照实际课时发放报酬,经由教务、人事等部门核实后发放。

六、聘用程序
1.各院系部在学期结束前,提出下学期所需企业兼职教师人数、专业和条件要求,经教务处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同时附拟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的有关证书及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2)个人业绩等其它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2.在确定企业兼职教师(含外教)的人选时,需由院系部、人事处、教务处(聘请外教还须有外事办参加)联合针对该岗位的专业和编制等条件要求,组织考核、试讲等招聘环节,确定拟聘人选。

3.人事处将拟聘人选报学校研究审批,并与审批同意聘请的企业兼职教师签定《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聘用合同》。

七、企业兼职教师的管理
1.企业兼职教师由各聘用院系部负责具体的管理,各院系部要及时向企业兼职教师提供拟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同时要组织企业兼职教师学习学校教学环节的各项规章制度;
2.聘用院系部须将企业兼职教师的管理纳入学校统一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企业兼职教师应接受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科研等考核评价和检查;
3.企业兼职教师要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若违反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根据其性质给予批评教育、扣发课时酬金、解聘等处理;
4.每学期聘期结束,企业兼职教师要向聘用院系部递交工作总结,并填写《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工作情况考核表》,聘用院系部对受聘教师的工作效果做出全面评价,经教务处审核后,报人事处备案;
5.聘用院系部对企业兼职教师依据聘用合同实施管理,建立企业兼职教师档案,加强企业兼职教师管理。

八、聘用关系的变更和终止
1.聘用期满或安排的教学任务完成后,双方的聘用协议自动解除。

2.在聘用期内,企业兼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聘:
(1)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触犯国家刑律,或违反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的,以及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及相关证明,伪造个人简历等营私舞弊行为的;
(3)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影响恶劣不能为人师表的;
(4)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

如因教学事故造成学生伤害的,应追究其本人相应的责任;
(5)经考核,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

3.因个人理由提出不再聘用的,应提前30日向聘用院系部提出申请,并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1: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审批表
2: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
3: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工作情况考核表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审批表
院系部:

性别出生年月


职称专业


历、
毕业学校





联系电话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时

外聘原因
承担课程教学、课程实验
实习(实践)工作
(以上可选项,须填写具体课程名称)学术报告、讲座
其它工作
折合总教学课时数:学时
聘用院系
部推荐意见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2:
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甲方(聘用单位):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电气工程学院
乙方(受聘人):
乙方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根据我院人才培养制度改革的需要,为了建立并加强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队伍,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上工作,聘用期限为年(月),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具体任务由甲方安排,乙方在聘期内担任教师。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教师教学规范的有关要求组织教学,服从甲方教学管理;
四、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及规程,保质保量地完成聘期任务。

五、乙方由所在教学单位进行日常教学管理。

六、乙方在聘期内的待遇按《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由甲方按实际课时数支付授课报酬,不享受学校正式在编教师的福利待遇。

七、在聘期内,甲(乙)方、乙方如因特殊原因,要求解除聘约,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电气工程学院、受聘人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签订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3:
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工作情况考核表
年月至年月
姓名:职务:单位:
教学1.授课情况
授课时间讲授课程名称授课对象课时数
2.指导实习、实践等任务
年度学生专业授课对象数量
3.学术报告、专题讲座等
列出报告题目、报告时间和人员范围
科学研究1.科研项目
起止年月项目名称项目来源个人经费
(项目总经费)
排名
2.发表论文、著作
列出代表性论文(请注明作者、论文名称、发表刊物、发表时间、作者名次等)
学科
建设
院系部评价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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