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物业管理业主公约

物业管理业主公约一、引言物业管理业主公约是为了维护小区内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业主之间的和谐关系,确保小区内的安全、安宁和有序,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约定。
本公约适合于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和住户,旨在建立一个共同遵守的规范。
二、小区管理权责1. 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小区绿化、清洁、安全、维修等事务。
2. 物业公司应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建议和意见,并向业主报告小区管理情况。
3. 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维修请求,确保小区内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业主权利和义务1. 业主有权享受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池、健身房、停车位等。
2. 业主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用于小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3. 业主有义务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和公约,不得进行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4. 业主有权参预小区的管理和决策,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通过业主大会表达自己的观点。
5. 业主有义务保持小区的卫生和环境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四、小区安全管理1. 业主应加强对自己住宅的安全意识,确保门窗的锁好、燃气设备的安全使用等。
2. 业主应密切关注小区的安全情况,如发现可疑人员或者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物业公司报告。
3. 物业公司应加强对小区的安全巡查,确保小区内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正常运行。
4. 业主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乱拉乱接电缆,不得私自改装、拆除小区的安全设施。
五、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1. 业主可以自由使用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但需注意使用的时间和方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使用。
2. 使用公共设施时,应注意设施的保养和维护,不得故意损坏设施。
3. 使用公共设施时,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六、纠纷解决机制1. 业主之间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商议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物业公司申请调解。
2. 物业公司应成立纠纷调解小组,负责处理业主之间的纠纷,确保公正、公平。
3. 如经调解仍无法解决纠纷,业主可向相关法律机构提起诉讼。
物业管理公约

物业管理公约本公约旨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促进社区和谐与发展。
所有住户和物业管理方需遵守以下原则:第一条:卫生与环境1. 凡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丢入指定的垃圾桶,并做好分类。
2. 禁止在公共区域乱丢垃圾、倒排污水,特殊物品如电子垃圾、废旧家电应交由物业公司处理。
3. 禁止在小区内进行露天烧烤、甩鞭炮等行为,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和社区整洁。
第二条:停车与交通1. 居民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位,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将私家车辆无故停放在公共场所。
2. 禁止在社区内超速行驶、恶意竞速,确保行车安全。
3. 孩童必须在家长或监护人的指导下出行,禁止在社区内骑车、滑板等危险行为。
第三条:安全与保障1. 居民需保持社区大门的安全关闭,不得随意开启大门,确保居民的安全与个人财产的安全。
2. 强烈建议住户安装安防设备,如闭路电视、门禁系统等,确保社区安全。
3. 禁止私拉乱接电缆、电线,避免电路故障与安全隐患。
第四条:公共设施与公共秩序1. 居民应自觉维护公共设施的完好与卫生,不得故意损坏公共设施。
2. 严禁在公共场所乱涂乱写、乱丢杂物,共同营造整洁、文明的社区环境。
3. 物业公司应按时对公共场所进行清洁卫生和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第五条:邻里关系与社区活动1. 居民应友善相待,共同维系和谐的邻里关系。
2. 物业公司可组织各类社区活动、讲座等,鼓励居民积极参与,促进社区文化建设。
第六条:违约与处理1. 若住户违反本公约规定,物业公司有权采取警告、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理。
2. 住户如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有意见,可以书面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3. 对于严重违反公约以及多次违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如限制部分权益或解除服务合同。
第七条:生效与解释1. 本公约自居民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可重新商议。
2. 本公约解释权归物业公司所有。
请各位居民和物业管理方共同遵守本公约,共同努力,共建美好社区。
附:居民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为促进商品房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供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遵守。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公约适用于北京市各类商品房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业主,包括住宅小区、商务楼宇、工业园区等各种类型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管理目标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根据居民居住、工作、生活等需求,依据规划、设计、法律法规等要求,全面、细致、规范、高效地开展物业管理服务,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居住、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三条服务内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根据业主需求和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开展以下服务:1.物业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2.公共设施和场地的管理和维护,包括道路、绿化带、广场、停车场等场地的维护;3.环境卫生的保洁和垃圾处理;4.消防安全的管理,对建筑物内外的各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5.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对物业设施、环境等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6.称重计量、费用计算、收取、催缴等工作;7.物业管理工作记录和资料管理等。
第四条服务标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和北京市的地方标准,采取统一、规范的管理标准,确保服务质量,放弃追求简便和省事的便利。
第五条服务承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承诺,提供质量安全、高效便捷的物业管理服务,并承诺:1.维护物业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设施高效、安全、可靠;2.管理公共区域、设施,确保公共物品常态、整洁、有序;3.按规定时限内完成业主的服务要求,满足业主的实际需求;4.按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商品房物业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法定职责。
第六条纠纷解决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通过协商和调解等方式解决业主与企业间的纠纷,确保纠纷及时妥善解决。
在协商和调解不能解决的情况下,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业主可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

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一)基本要求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承接项目,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 管理人员和专业操作人员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 有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 服务人员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热情,文明用语。
6 公开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
7 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依法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8 设置意见箱,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公开的物业管理服务意见征集,并将提出的意见与解决情况公示。
9 每年1次对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情况制定维修和管理计划,上报委托方并组织实施。
10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随时保证预案的实施。
11小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共信息栏,配合街道、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益性宣传。
12冬季、雨季以及重大节假日进行安全检查。
(二)房屋管理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保证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非因小修不及时进行修缮而发生的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向委托方提出报告与建议,按有关规定办理。
3 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 定期巡视房屋共用部位的楼地面、墙面、顶棚等,发现破损及时修补。
5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每年进行1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6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告知和劝阻,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小区物业管理公约

小区物业管理公约1. 引言小区物业管理公约是为了规范小区内的物业管理行为,维护小区居民的安全和舒适生活而制定的。
本公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和居民,旨在促进良好的社区氛围和公共秩序。
2. 小区入住与退出管理规定2.1 入住管理•业主或住户在入住小区前,需向物业管理处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材料。
•物业管理处将对入住者进行登记并分配相应的住房单位。
•入住后,业主或住户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证件和住房产权过户手续。
2.2 退出管理•业主或住户在决定退出小区前,需提前通知物业管理处,并办理相关手续。
•退出时,业主或住户应确保住房状态良好,并清空个人物品。
•物业管理处将在住户退出后进行房屋检查并办理移交手续。
3. 小区公共设施管理规定3.1 停车管理•小区设立专门的停车位,并根据业主和住户的车辆数量进行合理分配。
•业主和住户需严格按照停车区域划定停放车辆,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物业管理处将对停车区域进行定期巡视和维护,确保停车秩序的正常进行。
3.2 绿化管理•小区内设有公共绿地和花坛,业主和居民应共同保护和维护好这些绿化空间。
•不得随意乱扔垃圾或破坏绿化景观,如有发现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处报告。
•物业管理处将定期进行绿地和花坛的修剪和养护工作。
3.3 安全管理•小区设有安全卫士,负责小区的安全巡逻和监控工作。
•业主和住户应保持警惕,发现可疑情况时及时报警或向安全卫士报告。
•物业管理处将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 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4.1 垃圾分类•小区实行垃圾分类制度,业主和住户需按照规定将垃圾分类投放。
•各单元设有垃圾分类储存容器和收集点,业主和住户应配合物业管理处进行分类投放。
•物业管理处将定期进行垃圾分类指导和收集工作。
4.2 清洁卫生•业主和住户应定期清扫自己住房周边的公共区域,保持整洁。
•物业管理处将负责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如走廊、楼道和公共设施等。
•如有发现脏乱现象,业主和住户应立即通知物业管理处进行处理。
北京青年城一期物业管理公约

北京青年城一期物业管理公约目录总则------------------------------------------1第一章物业差不多情形------------------------------2第二章公约中涉及各主体差不多情形------------------3第三章产权人的权益和义务------------------------4第四章产权人代表大会及物业治理委员会------------6第五章开发企业的权益和义务----------------------7第六章物业治理企业的权益和义务-----------------10第七章房屋使用、治理、修理的具体规定------------11第八章物业治理服务费与公共修理基金-------------14第九章违约责任---------------------------------15第十章附则-------------------------------------16北京新华联恒业房地产开发2002年11月06日总则为落实本小区的售后物业治理,明确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治理企业中的权益和义务,我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制定该物业治理公约,并提交北京市居住小区治理办公室核准,以确保公约具备必要的内容。
我公司作如下承诺:1、如因我公司制定过程中的不慎重导致本公约存在歧义、语义不清或违反有关法规政策,由我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2、我公司和物业治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治理托付合同与本公约内容不存在抵触。
3、我公司如将项目转让,将保证受让人承诺遵守本公约。
上述条款为本公约内容的组成部分,经北京市居住小区治理办公室核准之日起,我公司即遵从本公约内容。
北京新华联恒业房地产开发2002年11月06日为了加强北京青年城住宅小区的物业治理,明确各产权人的权益和义务,爱护全体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制造清洁优美的居住环境,依照国家有关物业治理的规定,本着统一治理、产权人及用户至上的宗旨,制订本公约,并与物业治理企业、产权人共同遵守。
《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
北京奥园《房屋使用、管理及维修公约》目录一、物业基本情况二、公约中涉及各主体基本情况三、产权人权利和义务四、产权人大会及物业管理委员会五、开发企业权利和义务六、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七、房屋使用、管理、维修的具体规定八、物业管理服务费与公共维修基金九、违约责任十、附则北京奥林匹克花园《房屋使用、管理及维修公约》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北京奥园座落位置: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物业四至:东至:北京市计算机工业学校和铁道部十六局、市十六中学、东坝乡政府等四家单位;西至:规划中的东五环南至:农民用房北至:东坝新村农民回迁房总建筑面积:239700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政府批文号:京计投资字表处理[2001]1459号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指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全体产权人所有并共同使用的部位及设施设备,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外墙面、屋顶、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垃圾通道、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照明灯具、楼梯间、电梯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二次供水系统、空调系统、化粪池、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计费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绿地、变配电系统、市政排水设施、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等。
第二章公约中涉及各主体基本情况一、开发企业名称:北京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石佛营东里105号邮编:100025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5000万元联系人:联系电话:6549转8二、产权人:指拥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经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全体产权人物业管理权益的法定组织。
四、物业管理企业1、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成立前,开发企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进行管理;管委会成立后,由管委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进行管理。
物业管理业主公约
物业管理业主公约一、背景介绍物业管理业主公约是指由物业管理公司与小区业主共同制定的一份管理规范和行为准则,旨在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本公约的制定是为了加强物业管理,促进业主之间的和谐关系,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二、公约内容1. 公共区域的使用- 业主应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和卫生,并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 业主在公共区域不得擅自堆放杂物,不得私自改变公共区域的用途。
- 业主应遵守公共区域的使用时间,不得在夜间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歇息。
2. 物业费的缴纳- 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费,不得拖欠物业费。
- 物业费的使用应公开透明,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向业主公示物业费的使用情况。
3. 住房装修和维修- 业主进行住房装修时,应事先向物业管理公司报备,遵守相关装修规定,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 业主在住房维修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由物业管理公司协调维修事宜。
4. 安全管理- 业主应遵守小区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改动燃气管道。
- 业主应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得将贵重物品放置在公共区域。
5. 社区活动-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组织社区活动,业主应积极参预,增进邻里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 业主在参预社区活动时应遵守公约,不得伤害他人利益或者造成不良影响。
6. 纠纷解决- 业主之间浮现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商议解决,如商议无果,可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调解。
- 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业主之间的纠纷。
三、公约执行1. 物业管理公司应全面负责公约的执行和监督,定期向业主公示公约执行情况。
2. 业主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自觉遵守公约的各项规定。
3. 对于违反公约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4. 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投诉反馈渠道,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
四、公约修订1. 公约的修订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经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2023版北京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2023版北京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为加强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凭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10)随意停放车辆;(11)聚众喧闹、嗓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北京市业主公约样书
北京市业主公约样书一、前言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住宅小区的数量不断增加,业主们的生活环境和权益保障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促进住宅小区的和谐发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北京市业主公约样书应运而生。
本公约旨在规范业主之间的行为,加强业主的自律,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生活环境。
二、业主权益1. 业主享有住宅产权,有权合法使用和处置自己的住宅。
2. 业主享有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但应按照规定使用,不得滥用或损坏。
3. 业主享有参与小区事务管理的权利,包括选举业主委员会、参与业主大会等。
4. 业主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小区的规划、管理、维修等相关信息。
5. 业主享有维修和改造自己住宅的权利,但应事先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
三、业主义务1. 业主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住宅小区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业主应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邻里关系,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3. 业主应自觉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或擅自改变公共设施。
4. 业主应积极参与小区事务管理,如参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共同决策和解决问题。
5. 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和维修基金,保证小区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四、小区管理1. 小区管理由业主委员会负责,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选举产生。
2. 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小区的重要事务。
3. 业主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小区的安全、卫生和环境质量。
4. 业主委员会应与物业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小区管理的改善。
五、纠纷解决1. 业主之间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2. 对于严重的纠纷,业主可依法向相关部门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
3. 业主委员会应积极介入纠纷解决,协助业主寻求合理的解决方式。
六、公约的修订1. 公约的修订应经过业主大会的讨论和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公约的修订应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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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
总则
为落实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的售后物业管理,明确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义务,我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制定_________公约,并提交_________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以确保公约具备必要内容。
我公司作如下承诺:
1.如因我公司制订过程中的不谨慎导致本公约内容存在歧义、语义不清或违反有关法规政策,由我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2.我公司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与本公约内容不存在抵触。
3.我公司如将项目转让,将保证受让人承诺遵守本公约。
上述条款为本公约内容的组成部分,经_________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之日起,我公司即应遵从本公约内容。
开发企业:_________(公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_________;座落_________;物业四至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_________,政府批文号_________。
二、列明共有部位(具体参考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等)和共有设施设备(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多个产权人共同拥有和使用的设施设备,应按实际情况列明。
)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第二章各主体基本情况
一、产权人指拥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物业管理企业
名称_________;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号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
备选内容:_________。
管理业绩:管理面积_________;是否获得过市优或国优称号等。
三、开发企业
名称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企业和选定和变更
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物业管理企业由开发企业选定。
公约核准后除以下情况外,开发企业不得变更物业管理企业。
1.该物业管理企业被取消北京市物业管理资质;
2.该企业注销;
3._________。
上述情况下变更物业管理企业,开发企业需将变更原因和选定的新物业管理企业等有关事项告知业主,没有50%以上反对意见的’方可与新物业管理企业签署正式合同。
并须到市小区办备案。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变更物业管理企业,开发企业需要求变更后的新物业管理企业承诺遵守本公约。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可按有关规定解聘和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般包括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机动车停放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内容。
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普通居住小区最低应达到政府规定的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最低标准;高档居住小区与其他非居住物业的服务标准由开发企业自定。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须向产权人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