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

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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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

(2011年版)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肿瘤性疾病诊疗行为,提高我国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改善对肿瘤患者的医疗服务,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制定本标准。

一、科室基本标准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肿瘤专科医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肿瘤科、疼痛科或者晚期肿瘤治疗、临终关怀相关科室。

(一)肿瘤科。

1.三级肿瘤专科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

(1)开展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床位不少于30张,年收治中晚期肿瘤患者800例次以上,能够为肿瘤患者提供规范化疼痛治疗;

(2)具有独立设置的肿瘤科门诊,能够为癌痛患者提供门诊服务,年开展癌痛治疗240例或1500例次以上;

(3)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肿瘤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4)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每年培训5名以上癌痛治疗医师、6名以上癌痛治疗护士的能力。

2.二级肿瘤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

(1)开展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床位不少于20张,年收治晚期肿瘤患者400例次以上,能够为肿瘤患者提供规范化疼痛治疗;

(2)具有独立设置的肿瘤科门诊,能够为癌痛患者提供门诊服务,年开展癌痛治疗150例或900例次以上;

(3)技术水平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级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4)具有培训同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经验和能力。

(二)疼痛科。

开展疼痛科临床诊疗工作2年以上,设置疼痛科门诊。

1.三级医院疼痛科门诊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治疗等工作,每年开展癌痛治疗150例

或1000例次以上;或者疼痛科每年收治癌痛患者50例以上;具有年培训3名以上癌痛治疗医师、4名以上癌痛治疗护士的能力。

2.二级医院疼痛科门诊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治疗等工作,每年开展癌痛治疗80例或500例次;具有培训同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经验和能力。

(三)其他晚期肿瘤治疗及临终关怀相关科室参照上述标准。

二、人员基本标准

(一)三级医院至少有5名医护人员专职负责癌痛评估与治疗工作,其中至少有2名医师、3名护士。

(二)二级医院至少有3名医护人员专职负责癌痛评估与治疗工作,其中至少有1名医师、2名护士。

(三)医师

1.有5年以上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经验,或2年以上疼痛科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熟练掌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范性文件;熟练掌握癌痛患者全面疼痛评估方法;熟练掌握各种止痛药物的特性、使用方法以及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患者疼痛评估和治疗工作。

(四)护士

1.有3年以上肿瘤科护理工作经验,或2年以上疼痛科护理工作经验,具有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熟练掌握肿瘤科、疼痛科护理技能,掌握疼痛评分和疼痛护理操作流程,能够协助医师对患者进行癌痛全面评估和治疗。

3.能够配合医师做好癌痛患者治疗相关宣教工作。

三、科室基本管理标准

(一)建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规范化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完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改进工作机制,优化管理流程,保障患者方便、足量、合理使用止痛药物,满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需求。

(二)建立健全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制度。

1.建立癌痛动态评估机制。癌痛患者入院后,医师及护士在8小时内完成对患者的全面疼痛评估,并动态评估疼痛程度、性质变化,观察爆发性疼痛发作情况,疼痛减轻或加重相关因素及不良反应等,并予相应处理;病程记录应体现对疼痛的评估和处理,有疼痛护理单,病床旁有疼痛评分脸谱图;能够根据患者病情变化适时调整癌痛治疗方案。对癌痛患者动态评估率不低于90%。

2.落实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履行病情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知情同意的权利。实施癌痛规范化治疗前,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开展癌痛治疗的目的、风险、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预防措施。

3.实施癌痛个体化治疗。根据《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WHO三阶梯止痛原则、NCCN成人癌痛指南和癌痛治疗规范,准确评估患者病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因病施治。治疗有效率不低于75%。

4.建立癌痛规范化诊疗流程。建立癌痛患者疼痛评估和治疗流程,合理选择治疗方案。癌痛患者规范化诊疗率不低于80%。

5.建立疑难复杂癌痛患者会诊制度。建立会诊机制,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能够组织肿瘤科、疼痛科、药剂科等有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制定适宜的诊疗方案。

6.建立癌痛患者随访制度。对接受癌痛规范化治疗的患者进行定期随访、癌痛评估并记录,保障患者得到持续、合理、有效的癌痛治疗。出院癌痛患者随访率不低于70%,门诊癌痛患者疼痛评估率不低于95%。

(三)建立健全医护人员培训制度。

1.建立医护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组织肿瘤治疗相关医护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癌痛规范化治疗培训。三级医院每年培训医护和药学人员300人次以上;二级医院培训100人次以上。

2.编制医护人员癌痛规范化治疗手册。按照癌痛有关诊疗规范要求,印制癌痛规范化治疗医师操作手册和护理手册,并保证癌痛治疗相关医护人员人手一册。

(四)建立患者宣教制度。

1.建立癌痛患者宣教制度。定期举办癌痛患者宣教讲座(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科普培训,发放患者宣教手册,对患者以及其家属开展癌痛治疗相关知识宣教。

2.设有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活动公示、疼痛治疗知识教育宣传栏,每季度更新宣教内容。

四、其他要求

医院院长和科室主任协调有关科室做好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工作。

(一)医务部门。

指定专人负责“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定期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重点检查医师癌痛治疗情况、死亡病例原因分析、医疗安全保障情况、患者治疗后生存质量、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等。

(二)药剂科。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完备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和流程。

2.能够按照 WHO三阶梯止痛原则要求提供必要的药品;提供至少3个品种阿片类止痛药物,以及纳洛酮等阿片类药物中毒解救药物,并能够按照处方调配药品,指导临床合理使用。

3.定期对癌痛治疗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动态分析,为临床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提供指导。

4.至少有1名临床药师负责癌痛药物用药指导。临床药师有1年以上临床药师工作经验。

(三)麻醉科。

开展麻醉科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配备有与麻醉科业务相适应的麻醉、监护与急救设备;三级医院每年独立开展全身麻醉800例以上、神经阻滞麻醉1500例以上;二级医院每年独立开展全身麻醉300例以上、神经阻滞麻醉800例以上。

癌痛规范化治疗流程癌痛示范病房相关制度文档版

一、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医师人员培训制度 1、接诊癌痛患者的医师基本要求: 1有 5 年以上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接受过系统的癌痛规范化治疗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3熟练掌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范性文件 4熟练掌握癌痛患者全面疼痛评估方法: 5熟练掌握各种止痛药物的特性、使用方法以及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6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患者疼痛评估和治疗工作,并能对下级医生的癌痛治疗进行纠正和指导。 2、在符合癌痛患者接诊要求的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癌痛治疗的住院医师要求:1 每年至少接受 1 次癌痛规范化治疗培训的继续教育课程培训,每次培训时间需要在 2 学时以上; 2住院医师在接受完整的规范化癌痛治疗培训后要求获得培训合格证; 3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范性文件: 4熟悉癌痛患者全面疼痛评估方法。 5熟练掌握各种止痛药物的特性、使用方法以及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3、无痛病房医师培训制度 1肿瘤专科要求每年至少开展 1 次癌痛相关培训,培训内容涉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用药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则法规的学习和癌痛发病机理、癌痛评估、癌痛规范化治疗、阿片类药物副反应的处理、难治件癌痛的诊疗规范等内容: 2每次培训安排主治以上的高年资医师授课,授课学时数作为教学考核内容指

标之一 3每次培训内容参加人员需登记在册,纳入院内培训学分记录并作为年终考核指标之一: 4每季度进行不定期的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围绕癌痛规范化诊疗,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考核指标之一。

癌痛病房标准

附件1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科室基本标准适用范围标准 肿瘤科三级肿瘤 专科医院 和三级综 合医院 开展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 床位数>30张 年收治中晚期肿瘤患者800例次以上 独立设置肿瘤科门诊,年开展癌痛诊治240例 或1500例次以上 达到三级医院肿瘤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 在本省(区、市)三级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每年能够培养5名以上具有癌痛诊疗能力的医 师,6名以上具有癌痛护理能力的护士 二级肿瘤 专科医院 和二级综 合医院 开展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 床位数>20张 年收治中晚期肿瘤患者400例次以上 独立设置肿瘤科门诊,年开展癌痛治疗150例 或900例次以上 技术水平在同级别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具有培训同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经验和能力 疼痛科三级 医院 开展疼痛科临床诊疗工作2年以上 每年开展癌痛治疗150例或1000例次以上,或 每年收治癌痛患者50例以上 具有每年培训3名以上癌痛治疗医师、4名以 上癌痛治疗护士的能力 二级 医院 开展疼痛科临床诊疗工作2年以上 每年开展癌痛治疗80例或500例次以上 具有培训同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经验和能力

附件2 安徽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申请表 医院信息医院名称级别类别医院地址邮编负责项目院领导职务手机号码 医务部门项目负责人职务手机号码 申报科室信息科室名称 □肿瘤化疗科 □疼痛科 □其他(请注明) 科室负 责人 手机号码 项目负 责人 手机号码 项目开展时间病房床位数 医师 副高及以上:人; 中级:人;初级:人进修人员 数量 医师/2013年护士 副高及以上:人; 中级:人;初级:人 护士/2013年科室住院患者人次/2013年 住院收治中晚期 肿瘤患者 人次/2013年科室门诊量人次/2013年 门诊癌痛患者 诊疗量 人次/2013年 申报科室癌痛治疗医师姓名职务职称执业证书号码 开始从事癌痛治疗时间 (年/月/日) 申报科室癌痛护士姓名职务职称执业证书号码 开始从事癌痛护理时间 (年/月/日) 近三年培训项目项目来源名称编号承担/参加国家级(或省级) 医学继续 教育项目 其他 其他 近 3 年发表论文情况 医疗篇 护理篇 科研篇

癌痛规范化诊疗规范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 (2011年版) 一、概述 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的症状之一,严重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初诊癌症患者疼痛发生率约为25%;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60%-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癌症疼痛(以下简称癌痛)如果得不到缓解,患者将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患者的焦虑、抑郁、乏力、失眠、食欲减退等症状,严重影响患者日常活动、自理能力、交往能力及整体生活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癌痛诊疗行为,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提高医疗机构癌痛诊疗水平,改善癌症患者生活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二、癌痛病因、机制及分类 (一)癌痛病因。癌痛的原因多样,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1.肿瘤相关性疼痛:因肿瘤直接侵犯压迫局部组织,肿瘤转移累及骨等组织所致。 2.抗肿瘤治疗相关性疼痛:常见于手术、创伤性检查操作、放射治疗,以及细胞毒化疗药物治疗后产生。 3.非肿瘤因素性疼痛:包括其他合并症、并发症等非肿瘤因素所致的疼痛。 (二)癌痛机制与分类。 1.疼痛按病理生理学机制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伤害感受性疼痛及神经病理性疼痛。 (1)伤害感受性疼痛是因有害刺激作用于躯体或脏器组织,使该结构受损而导致的疼痛。伤害感受性疼痛与实际发生的组织损伤或潜在的损伤相关,是机体对损伤所表现出的生理性痛觉神经信息传导与应答的过程。伤害感受性疼痛包括躯体痛和内脏痛。躯体性疼痛常表现为钝痛、锐痛或者压迫性疼痛。内脏痛通常表现为定位不够准确的弥漫性疼痛和绞痛。 (2)神经病理性疼痛是由于外周神经或中枢神经受损,

痛觉传递神经纤维或疼痛中枢产生异常神经冲动所致。神经病理性疼痛常被表现为刺痛、烧灼样痛、放电样痛、枪击样疼痛、麻木痛、麻刺痛、枪击样疼痛。幻觉痛、中枢性坠、胀痛,常合并自发性疼痛、触诱发痛、痛觉过敏和痛觉超敏。治疗后慢性疼痛也属于神经病理性疼痛。 2.疼痛按发病持续时间分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癌症疼痛大多表现为慢性疼痛。与急性疼痛相比较,慢性疼痛持续时间长,病因不明确,疼痛程度与组织损伤程度可呈分离现象,可伴有痛觉过敏、异常疼痛、常规止痛治疗疗效不佳等特点。慢性疼痛与急性疼痛的发生机制既有共性也有差异。慢性疼痛的发生,除伤害感受性疼痛的基本传导调制过程外,还可表现出不同于急性疼痛的神经病理性疼痛机制,如伤害感受器过度兴奋、受损神经异位电活动、痛觉传导中枢机制敏感性过度增强、离子通道和受体表达异常、中枢神经系统重构等。 三、癌痛评估

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方案

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 活动方案

-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立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提高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改进医疗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国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提高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改进肿瘤患者的生存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二、活动目标 利用3年时间,经过开展“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立活动,至底,在全国范围内创立150个“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以下简称“示范病房”),其中三级医院示范病房100个,地市级二级和县级二级医院示范病房50个。经过示范病房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中国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加强麻醉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管理,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 三、活动范围 全国二级以上医院。 四、组织管理 卫生部医政司负责“示范病房”创立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主

要职责是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名单见附件);确定“示范病房”创立和审核标准;指定机构具体负责“示范病房”创立活动;组织对“示范病房”申请单位进行审核;审定“示范病房”名单;对创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等。 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主要负责为创立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拟订“示范病房”创立和审核标准;协助制订癌痛规范化诊疗相关技术文件,编写相关培训教材并组织培训;协助对“示范病房”申请单位进行技术审核和指导,分析工作相关信息等。 受卫生部医政司委托,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希思科临床肿瘤学研究基金会)负责“示范病房”创立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协助组建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协助制订“示范病房”创立和审核标准;印制癌痛规范治疗相关培训教材并组织培训;协助组织对“示范病房”申请单位进行技术审核和指导;开展相关工作信息分析评估等。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医院“示范病房”创立相关工作。 五、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示范病房”创立活动重点在于进一步规范对肿瘤患者诊疗行为,加强医院的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提高麻醉和精神药品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提升医务人员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提高患者

-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2011版)[1]

附件: 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 (2011年版)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肿瘤性疾病诊疗行为,提高我国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改善对肿瘤患者的医疗服务,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制定本标准。 一、科室基本标准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肿瘤专科医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肿瘤科、疼痛科或者晚期肿瘤治疗、临终关怀相关科室。 (一)肿瘤科。 1.三级肿瘤专科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 (1)开展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床位不少于30张,年收治中晚期肿瘤患者800例次以上,能够为肿瘤患者提供规范化疼痛治疗; (2)具有独立设置的肿瘤科门诊,能够为癌痛患者提供门诊服务,年开展癌痛治疗240例或1500例次以上; (3)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肿瘤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4)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每年培训5名以上癌痛治疗医师、6名以上癌痛治疗护士的能力。 2.二级肿瘤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 (1)开展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床位不少于20张,年收治晚期肿瘤患者400例次以上,能够为肿瘤患者提供规范化疼痛治疗; (2)具有独立设置的肿瘤科门诊,能够为癌痛患者提供门诊服务,年开展癌痛治疗150例或900例次以上; (3)技术水平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级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4)具有培训同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经验和能力。 (二)疼痛科。 开展疼痛科临床诊疗工作2年以上,设置疼痛科门诊。 1.三级医院疼痛科门诊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治疗等工作,每年开展癌痛治疗150例

或1000例次以上;或者疼痛科每年收治癌痛患者50例以上;具有年培训3名以上癌痛治疗医师、4名以上癌痛治疗护士的能力。 2.二级医院疼痛科门诊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治疗等工作,每年开展癌痛治疗80例或500例次;具有培训同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经验和能力。 (三)其他晚期肿瘤治疗及临终关怀相关科室参照上述标准。 二、人员基本标准 (一)三级医院至少有5名医护人员专职负责癌痛评估与治疗工作,其中至少有2名医师、3名护士。 (二)二级医院至少有3名医护人员专职负责癌痛评估与治疗工作,其中至少有1名医师、2名护士。 (三)医师 1.有5年以上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经验,或2年以上疼痛科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熟练掌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范性文件;熟练掌握癌痛患者全面疼痛评估方法;熟练掌握各种止痛药物的特性、使用方法以及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患者疼痛评估和治疗工作。 (四)护士 1.有3年以上肿瘤科护理工作经验,或2年以上疼痛科护理工作经验,具有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熟练掌握肿瘤科、疼痛科护理技能,掌握疼痛评分和疼痛护理操作流程,能够协助医师对患者进行癌痛全面评估和治疗。 3.能够配合医师做好癌痛患者治疗相关宣教工作。 三、科室基本管理标准 (一)建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规范化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完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改进工作机制,优化管理流程,保障患者方便、足量、合理使用止痛药物,满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需求。 (二)建立健全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制度。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的建立与实施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的建立与实施 癌痛是造成癌症晚期患者主要痛苦的原因之一,对患者的抗癌治疗和生存质量起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本文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肿瘤科建立和实施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的癌痛护理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在创建过程中重视医护人员的培训和制订编写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疼痛评估-实施镇痛-健康教育-观察记录-随访”的流程进行实施。建立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后,规范了护士对疼痛处理的流程,提升了护理人员正确处理疼痛的能力,有效促进了患者的治疗和康复,提高了患者的满意度,为我院无痛病房的全面实施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Abstract] Cancer pain is one of the major pain in patients with advanced cancer,which seriously affect the patient′s quality of life and anticancer therapy.The establishment of demonstration ward of the standardized treatment of cancer pain and implementation of cancer pain nursing work in department of oncology of the Fifth Hospital affiliated to Guangzhou Medical University were introduced detailly in this paper.Nurse training and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creating were attacted importance in the process,and the process accordance with the pain assessment,implementation of analgesia,health education,observation records and follow-up was strictly implemented.After establishing demonstration ward of the standardized treatment of cancer pain,the process of nurses treating the cancer pain was regulated,the ability of the nursing staffs to deal with cancer pain was enhanced,the treatment and rehabilitation of patients was effectively promoted,and the patient satisfaction was improved.This work played a good exemplary role for the full implementation of painless ward in our hospital. [Key words] Cancer pain;Standardized treatment;Demonstration ward;Nursing 癌性疼痛(简称癌痛)一般是指由肿瘤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疼痛,是造成癌症晚期患者主要痛苦的原因之一,对患者的抗癌治疗和生存质量起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当肿瘤侵犯或压迫神经、神经干、神经根或神经丛,侵犯骨骼或骨膜、五脏六腑、大脑和脊髓,侵犯或堵塞脉管系统,引起局部炎症、溃疡甚至坏死等情况下均可导致最痛苦和难以忍受的疼痛[1-2]。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全世界每天至少有550万癌症患者遭受疼痛的折磨,50%的中期癌症患者伴有疼痛,晚期癌症患者中70%~90%会经历疼痛,其中30%~45%为严重疼痛[3-4]。据WHO最新报告,2012年全球有1400万例癌症病例,预计到2030年这一数字将达到2200万,新发病率数字将增加70%,而我国每年新发癌症病例约337万,死亡约211万,因此,非常有必要开展癌痛的治疗[5-6]。为进一步加强我国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提高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原卫生部办公厅于2011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7]。2012年中日友好医院疼痛科、广东省人民医院肿瘤内一科、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内科等67家单位成为第一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起到了重要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目前,各省市均已制订了“癌痛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 (2011年版)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肿瘤性疾病诊疗行为,提高我国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改善对肿瘤患者的医疗服务,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制定本标准。 一、科室基本标准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肿瘤专科医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肿瘤科、疼痛科或者晚期肿瘤治疗、临终关怀相关科室。 (一)肿瘤科。 1.三级肿瘤专科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 (1)开展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床位不少于30张,年收治中晚期肿瘤患者800例次以上,能够为肿瘤患者提供规范化疼痛治疗; (2)具有独立设置的肿瘤科门诊,能够为癌痛患者提供门诊服务,年开展癌痛治疗240例或1500例次以上; (3)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肿瘤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4)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每年培训5名以上癌痛治疗医师、6名以上癌痛治疗护士的能力。 2.二级肿瘤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 (1)开展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床位不少于20张,

年收治晚期

肿瘤患者400例次以上,能够为肿瘤患者提供规范化疼痛治疗; (2)具有独立设置的肿瘤科门诊,能够为癌痛患者提供门诊服务,年开展癌痛治疗150例或900例次以上; (3)技术水平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级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4)具有培训同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经验和能力。 (二)疼痛科。 开展疼痛科临床诊疗工作2年以上,设置疼痛科门诊。 1.三级医院疼痛科门诊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治疗等工作,每年开展癌痛治疗150例或1000例次以上;或者疼痛科每年收治癌痛患者50例以上;具有年培训3名以上癌痛治疗医师、4名以上癌痛治疗护士的能力。 2.二级医院疼痛科门诊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治疗等工作,每年开展癌痛治疗80例或500例次;具有培训同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经验和能力。 (三)其他晚期肿瘤治疗及临终关怀相关科室参照上述标准。 二、人员基本标准 (一)三级医院至少有5名医护人员专职负责癌痛评估与治疗工作,其中至少有2名医师、3名护士。 (二)二级医院至少有3名医护人员专职负责癌痛评估与治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解读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解读 癌痛治疗是姑息治疗中非常重要的内容,癌症初诊患者疼痛发生率约25%,晚期患者发生率高达70%~90%。目前国内对癌痛治疗的临床实践存在诸多不甚规范之处,很多问题需要完善和解决。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改善肿瘤患者生活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卫生部医政司发起了到2013 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创建150 个“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活动,CSCO 推动活动的实施。目前,该活动已全面启动并备受关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执行标准也为大家所期盼,本文从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背景、意义及重点和如何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背景 我国癌痛治疗工作开展有较长历史,1990 年,我国首次在广州与世界卫生组织共同组织全国性专题会议,开始推行世界卫生组织癌症三阶梯止痛治疗原则。1991 年,我国卫生部颁布《关于在我国开展癌症患者三阶梯止痛治疗工作的通知》。2002 年,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强阿片类药物治疗慢性非癌痛使用指南》及《癌症患者申办麻醉药品专用卡的规定》。2007 年,卫生部颁布《处方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规定为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麻醉药品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可处方15 日量。

这些法规和管理办法的出台,保证了我们的癌症病人能得到更有效、更好的癌痛控制。 但我国癌痛治疗现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多数地区癌痛治疗处于普及阶段;止痛治疗不充分现象仍然非常普遍;临床医师对止痛药物认知仍然不足,缺乏足够的使用经验;逐步开始重视个体化治疗,但缺乏可供参考的循证医学证据。这些都是我们需要重视和推动的工作。 影响疼痛治疗的障碍,包括来自患者及家属(缺乏癌痛治疗知识、阿片”成瘾”恐惧、缺少社会及心理支持)、医护人员(忽视疼痛治疗、癌痛规范化治疗知识不足、阿片”成瘾”恐惧)、药品供应及管理部门(阿片类镇痛药合理用药知识不足、阿片”成瘾”恐惧、阿片类镇痛药管制过严,供应不足)的障碍因素,仍然没有解决。 如何联合各方面力量来推动癌痛规范化治疗?如何消除影响疼痛治疗的障碍?如何普及癌痛知识和提高癌痛诊治研究水平?如何让更多的患者了解更多的疼痛相关知识?我们需要搭建一个平台,这就是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的大背景和出发点。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意义及重点

-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

附件: 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 (2011年版)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肿瘤性疾病诊疗行为,提高我国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改善对肿瘤患者的医疗服务,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制定本标准。 一、科室基本标准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肿瘤专科医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肿瘤科、疼痛科或者晚期肿瘤治疗、临终关怀相关科室。 (一)肿瘤科。 1?三级肿瘤专科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 (1)开展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床位不少于30张,年收治中晚期肿瘤患者800例次以上,能够为肿瘤患者提供规范化疼痛治疗; (2)具有独立设置的肿瘤科门诊,能够为癌痛患者提供门诊服务,年开展癌痛治疗240例或1500例次以上; (3)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肿瘤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4)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每年培训5名以上癌痛治疗医师、6名以上癌痛治疗护士的能力。 2.二级肿瘤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 (1)开展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床位不少于20张,年收治晚期肿瘤患者400例次以上,能够为肿瘤患者提供规范化疼痛治疗; (2)具有独立设置的肿瘤科门诊,能够为癌痛患者提供门诊服务,年开展癌痛治疗150例或900例次以上; (3)技术水平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级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4)具有培训同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经验和能力。 (二)疼痛科。 开展疼痛科临床诊疗工作2年以上,设置疼痛科门诊。 1?三级医院疼痛科门诊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治疗等工作,每年开展癌痛治疗150例或1000例次以上;或者疼痛科每年收治癌痛患者50例以上;具有年培训3名以上癌痛治疗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最终版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建立管理规范为进一步加强我国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提高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保障肿瘤患者合法权益,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控制病人的疼痛,更大程度地体现对患者的人文关怀,更广泛地传播规范化疼痛治疗理念。由卫生部牵头在全国范围启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经过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讨论,制定如下标准: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1、三级甲等医院,有肿瘤科且床位不少于40张; 2、地级以及县级市医院,有肿瘤科床位不少于20张。 3、“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项目介绍背板 4、疼痛知识教育宣传栏 5、疼痛评估要求设施:病床边的疼痛脸谱图、病历中附上疼痛护理单、医生对疼痛的程度和性质等正确全面地疼痛评估要在病程记录中体现,同时使用疼痛治疗记录单。 6、患者宣教单页 7、癌痛规范化治疗医生操作手册 8、癌痛规范化治疗护理操作手册 二、人员基本要求: 建立癌痛治疗的标准化团队,业务院长全权负责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在本院的推进,相关药师全力配合建设,科主任担当负责人,科室设定疼痛责任医师、疼痛责任护士对科室疼痛治疗进行全面管理

和监督,促进全科癌痛管理规范化发展。 (一)医院医疗管理人员 1、熟悉国家关于癌痛治疗及麻醉药品的方针政策,并主动积极地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2、业务院长或医务科牵头负责此项目,重视止痛工作,使所属单位的癌症止痛工作常态化; (二)科主任 1、科主任必须重视癌痛的评估、综合治疗和护理,全面管理科室的止痛工作。 2、以病房硬件设施、病历中对疼痛的处理、业务学习、患者教育的实施情况为依据来评估科室的重视度。 3、每月组织科室医护人员学习癌痛处理相关知识(每年不少于12课时)。 4、指导与督促示范病房各项工作的执行。 5、科主任承担与院方协调配备癌痛患者止痛药物。 (三)全科医生 1、科室指派一位主治医师以上的骨干医师担任疼痛医生,全面负责科室的癌痛治疗工作。 2、疼痛病人入院后,进行全面疼痛评估与治疗,并在病程记录单与疼痛治疗单中体现。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其中重度疼痛患者1小时评估一次,中度疼痛患者6小时评估一次,尽可能在24小时之内控制疼痛。

医院创建癌痛规范化示范病房实施方案

茂名市中医院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提高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改善对肿瘤患者的医疗服务,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根据《关于印发2011-2013年广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1〕47 号)要求,我院决定开展“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的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设立创建活动项目小组 组长:陈哲林副院长 副组长:曾江涛江庆华崔美莲张眉岸梁淑梅倪雪莉彭寿洲张孝华 组员:崔伟堂熊霸黄锡英朱政李万春黄秋光蔡翀 下设创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倪雪莉兼任,办公室成员为肿瘤科全体医护人员,负责创建活动。 创建活动项目小组工作职责为: 1、制定创建示范病房的工作管理制度,同时将相关制度纳入医院医疗

质量管理体系; 2、定期组织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定期检查癌痛治疗情况、死亡病例原因分析、医疗安全保障、患者治疗后生存质量、随访情况和病例质量等; 3、建立定期培训制度,组织小组成员及创建科室的相关医护人员熟练掌握创建活动的方案及相关要求,开展后每年至少一次癌痛规范化治疗培训; 4、印制癌痛规范化治疗培训手册,并保证癌痛治疗相关医护人员人手一册; 5、积极组织并配合各级评审工作。 (二)设立科室创建小组 组长:倪雪莉彭寿洲 副组长:熊霸黄锡英朱政李万春黄秋光 成员:冯活林赖超杨昌卫陈永强陈钊锦陈少梅谭秋宁钟云霞陈丽萍房丽丽凌健丹刘付红萍 罗戊华黄柳权谭俏红 科室创建小组工作职责为: 1、熟练掌握相关文件,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的《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进行疼痛的评估、护理及治疗工作; 2、临床药师负责癌痛药物用药指导,每周一至周五参加创建科室癌痛治疗患者早查房。定期对癌痛治疗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动态分析,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指导;

癌痛规范化病房申请材料大全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申报材料 目录 1:癌痛规范化治疗医护人员培训制度 2: 癌痛患者宣教制度 3:医院疼痛病人出院随访制度 4:医院阿片类药物镇痛治疗知情同意书 5:医院门诊疼痛管理制度 6:癌痛管理流程 7:医院疼痛病人会诊制度 8:知情同意制度 9:《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10:“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申报表

一:癌痛规范化治疗医护人员培训制度 1.建立病人住院信息登记档案,内容应包括:姓名、年龄、单 位、住址、联系电话,门诊诊断、住院治疗结果、出院诊断和随访情况等内容,填写人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及相关护士负责填写。 2.每月进行一次有关疼痛评估和镇痛滴定的业务学习,使科室 内所有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疼痛评估手段和镇痛药物滴定的办法。 3.每月进行一次镇痛相关的业务讲座,使科室内医生能熟练掌 握镇痛流程。 4.建立疑难癌痛患者病情讨论制度。 5.建立疑难癌痛患者会诊制度,由院内相关科室人员参加。 6.建立出院病人随访制度,由分管医师进行。 7.不定期派出科室医生参加院外的疼痛治疗相关的会议。 8.科主任应对住院医师的分管出院病人随访情况每月至少检 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应进行督促。 9.护士长对科室内进行的相关疼痛评估及记录、处理文书进行 定期查阅和梳理工作。 10.护理人员两个月进行一次疼痛护理业务学习。 11.科室医护人员统一参加每周一次的萌蒂疼痛学院空中课堂 讲座学习

二:癌痛患者宣教制度 健康教育是一项特殊的护理职能, 是整体护理规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逐步应用于癌症疼痛控制领域, 它能增长患者有关癌痛止痛知识, 减轻患者对药物疗法的担忧, 加强患者对治疗计划的顺应性, 既可减轻患者的痛苦, 又可减轻药物的副作用, 因此得以迅速推广。 宣教实施程序 一、对健康教育对象的评估 1 对癌痛特性的评估 1. 1 疼痛评估的原则首先应重视患者的主诉。疼痛是患者的主观感觉, 允许患者描述疼痛程度、性质, 了解患者对缓解疼痛的期望程度, 以及共同探讨缓解疼痛的方法, 有助于患者对疼痛的耐受, 也有助于医护人员收集到比较准确的资料,对治疗和护理有很大的指导作用。其次是要收集全面、详细的疼痛史, 包括疼痛发生时间、部位、程度、性质、持续时间、加重或减轻的因素、疼痛治疗史等,还可收集家属提供的信息。再次是要注意患者的心理及社会因素, 因为绝大多数癌痛患者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 应及时收集并作出评估。最后是要做好全面的体格检查, 这有助于找到引起疼痛的部位及原因。由于疼痛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应随时注意导致疼痛的新病因的出现。 1. 2 癌症疼痛程度评估的方法常用的有主诉疼痛分级法( VRS) ,

癌痛示范病房汇报材料

安徽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院徽 安徽省中医院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 汇 报 材 安徽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安徽省中医院 二〇一二年八月

一、医院简介 我院是安徽省规模最大的一所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成立于1959年。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承担着全省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的重要任务,是培养中医药临床人才的摇篮,是国家中药新药临床研究基地之一,是我省干部保健定点医疗机构。 医院占地面积6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编制床位1000张,实际开放床位1180张,全院职工1280人。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2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近5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00余人。设有临床一级、二级专业学科34个,医技科室11个,临床教研室15个,并下设曙光门诊部,拥有自然疗法中心、体检中心和名医堂等11个诊疗服务中心,开设52个专病特色门诊。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专病)5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5个,有8个临床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医院拥有先进的西门子超导型核磁共振(MRI)、多排螺旋CT、DSA、全身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透析机、钴60、高压氧舱、体外碎石机和脑彩

超(TCD)等先进的医疗设备。重点学科实验室设有基因诊断免疫学、高效液相、药理学、血液流变学、动物行为学测定等研究室,配备有PCR基因扩增仪、高效液相分析仪等实验设备。 医院实施“科教兴皖”战略。近年来,先后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研究课题60余项,年开展“三新”项目50余项,年承担临床教学16000课时。 医院拥有按照国家GMP标准建设的专业化制剂中心,洁净区净化级别达10万级。能够生产16种剂型100多种常用中药制剂,药品仓储符合国家GSP管理规范。 20XX年12月我院被正式批准成为国家中医临床基地建设单位;糖尿病为重点研究病种,同时建设约十万平方米基地大楼。我院将继续作为全省中医药实验技术、新药研究与开发、信息网络、中医药特色技术推广、中医药文化展示及传播平台发挥更大的优势。 我院在发展中医综合医院综合实力的同时,更努力发展我院特色优势:如发展富有内涵的新安医学传统、敢于创新的华佗精神、甘于奉献的一批名老中医及其传人、影响广泛的一批中医重点学专科、特色鲜明的中医药优势适宜技术、效果卓著的中药特色制

创建癌痛规范化示范病房实施方案

创建癌痛规范化示范病 房实施方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本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计划及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提高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改善对肿瘤患者的医疗服务,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根据《关于印发2011-2013年辽宁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决定开展“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的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设立创建活动项目小组 组长:陈志峰院长 副组长:金杰业务副院长 组员:李圣博(医务科长)、毛鑫(护理部主任)、张永刚(药械科科长)、董妍妍(麻醉科主任) 下设创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医务科长兼任负责创建活动。 创建活动项目小组工作职责为: 1、制定创建示范病房的工作管理制度,同时将相关制度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2、定期组织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定期检查癌痛治疗情况、死亡病例原因分析、医疗安全保障、患者治疗后生存质量、随访情况和病例质量等。

3、建立定期培训制度,组织小组成员及创建科室的相关医护人员熟练掌握创建活动的方案及相关要求,开展后每年至少一次癌痛规范化治疗培训。 4、印制癌痛规范化治疗培训手册,并保证癌痛治疗相关医护人员人手一册。 5、积极组织并配合各级评审工作。 (二)设立科室创建小组 组长:吕长军疼痛科主任 成员:许淑娟疼痛科护士长、唐晓明疼痛科主治医、张虎疼痛科医师 科室创建小组工作职责为: 1、熟练掌握相关文件,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的《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进行疼痛的评估、护理及治疗工作。 2、临床药师负责癌痛药物用药指导,每周一至周五参加创建科室癌痛治疗患者早查房。定期对癌痛治疗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动态分析,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指导。 3、建立会诊机制,疑难病历应申请创建办公室组织疼痛科、药剂科、麻醉科等有关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有记录。 4、落实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向患者及家属告知开展癌痛治疗的目的、风险、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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