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外国人永久居留新政策
外国人永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到我国工作、学习、生活。
为了吸引外国人才,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我国制定了外国人永居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外国人永居的定义、申请条件、程序、权利与义务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外国人永居的定义外国人永居,是指在我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批准取得我国永久居留资格,享有与我国公民同等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的一种身份。
三、外国人永居的申请条件1. 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满五年,且每年居住时间不少于180天;2. 具有稳定职业或者投资,能够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贡献;3. 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记录;4. 无犯罪记录;5. 具有与我国公民同等的生活保障能力;6. 经公安部批准的其他条件。
四、外国人永居的申请程序1. 提交申请:外国人需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永居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查:公安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组织面试。
3. 公示:公安机关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
4. 核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安机关予以核准。
5. 颁发证件:公安机关为核准的外国人颁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五、外国人永居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 享有与我国公民同等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权利;2. 享有在我国境内自由迁徙、居住、工作、学习等权利;3. 享有在我国境内依法从事商业、文化、艺术等活动等权利;4. 享有依法申请护照、签证等权利。
(二)义务1. 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2. 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我国民族风俗习惯;3. 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4. 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5. 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六、外国人永居的法律责任1. 违反外国人永居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依法撤销其永居资格;2. 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 对外国人永居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结语外国人永居法律规定是我国对外开放、吸引外国人才的重要举措。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全文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全文《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全文《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共29条,分别对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资格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取消资格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国务院2003年12月13日批准,公安部、外交部第74号令2004年8月15日发布)第一条为规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第三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
第四条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
第五条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第六条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条件

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条件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条件(上)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是一个相对较为复杂的程序,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方可申请并取得永久居留证。
以下是关于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条件的详细解析。
首先,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有合法有效的外国护照、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固定住所以及稳定的经济收入等。
此外,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贡献,对于中国的经济、科技、文化、社会事务等有重要贡献或者特殊技能和才能。
其次,除了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申请人还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
例如,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资料,包括照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等。
同时,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关的教育和工作经历,以证明自己的学历和专业技能。
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财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证明、税单、工资单等证明自己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住所证明,例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证明自己有固定住所。
最后,申请人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以证明自己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此外,申请人还需支付相应的申请费用,并按照相关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递交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并接受相关的面试和审查。
根据个人情况的不同,申请人的审查时间和程序也可能有所不同。
最后,申请人需要在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应的签证手续并领取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持有有效的永久居留证,申请人可以合法在中国居住和工作,享受与中国公民相似的待遇和权益。
总的来说,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条件相对比较复杂,需要申请人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此外,申请人还需支付相应的费用并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查。
如果申请人能够满足相关条件并按照要求进行申请,就有机会取得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并在中国拥有稳定和合法的居住权益。
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条件(下)在中国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
2019外国人永久居留新政策

2019年8月起新政正式实施,外籍人才可享办理签证及永居的便利!2019-08-09 09:52公安部7月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复制促进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2019年8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外籍人才可享办理签证和永久居留便利,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扩大,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对象范围放宽。
国家移民管理局外国人管理司司长陈斌通报,2015年以来,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先后在上海、北京、福建、广东等16个省市国家批准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新区实施一大批服务外国人入出境、外籍人才在华停居留便利政策措施,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果,进一步推动了开放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迄今为止,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外籍企业家、投资者、外籍技术管理人员等外国人签发签证、居留许可13.3万人次。
陈斌介绍,国家移民管理局对目前仅适用于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的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进行了认真全面评估和深入调研论证,决定将其中鼓励、支持、便利外籍人才、外国优秀青年和外籍华人来华在华创新创业、投资兴业、学习工作的移民与出入境政策推广复制,并于2019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前几日,芜湖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出入境发布了新政,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竞争力,该窗口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12项服务外国人入出境、外籍人才在华停居留便利政策措施,为企业引进外籍技术、管理人才,吸引外国人来华创新创业,提供政策支持保障。
12项新政都有哪些呢?01: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管理部门推荐,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02: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六倍,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工资性年收入标准的20%,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管理制度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管理制度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规定的居留许
可类别之一。
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可以
申请办理永久居留证。
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证的条件包括:1、连续在华合法居留满5年;2、稳定就业;3、有合法稳定住所;4、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社会
保险;5、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6、有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形。
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有效护照和签证;2、申请表;3、个人简历;4、证明连续在华居留5年的材料;5、住所证明;6、工作证明;7、财务证明等。
申请永久居留证需要在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提交申请。
出入
境管理部门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会对其进行
面试,并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办理永久居留证。
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证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外国人在中国的居
留行为,便于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外国人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可以吸
引更多的外国人来华发展,为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8月起,外籍华人申请“中国绿卡”条件放宽

龙源期刊网
8月起,外籍华人申请“中国绿卡”条件放宽作者:
来源:《华人时刊》2019年第09期
8月1日,12条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复制。
政策涵盖扩大外国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对象范围、拓宽外国人才引进对象范围、提高外国人服务管理水平等四方面。
其中最令人关注的是第3條,为外籍华人“专属条款”。
规定:
在中国工作的外籍华人,具有博士学历或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
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证被外界称之为“中国绿卡”,此次推广的政策放宽了外籍华人申请“中国绿卡”的门槛,将方便华人回到祖籍国生活工作。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2020-02-19【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2003年12月13日国务院批准,2004年8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令第74号发布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第三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
第四条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
第五条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第六条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5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第七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2019年4月1日起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

2019年4月1日起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今年春节前夕,国家移民管理局宣布了一项重大的利好消息,即从2019年4月1日起,我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将全面实行“全国通办”。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推动出入境证件申领和管理服务的便利化,为民众出入境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措施,也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的开放便利出入境环境的构建。
一、政策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出入境需求不断增加。
尤其是针对港澳台地区的出入境需求,过去长时间以来都存在着繁琐的申领流程和地域限制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民众的出入境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便利程度,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从2019年4月1日起,启动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全国通办”政策。
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均可进行申领和咨询服务,从而有效打破了地域限制,让全国各地的民众能够享受到更加便捷的出入境服务。
二、政策内容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的公告》,实施“全国通办”政策的出入境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外国人居留许可证等。
从2019年4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出入境管理机构和服务点均能够受理相关出入境证件的申领和办理服务,并且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这意味着,不再受地域限制,全国任意一个出入境管理机构都可以为民众提供出入境证件的申领和办理服务。
三、政策意义“全国通办”政策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出入境证件的申领和管理服务效率。
过去,一些地区的出入境管理机构可能因为服务质量和效率等问题,导致民众申领出入境证件时遇到种种困难。
而“全国通办”政策的实施,将有效缓解地方服务压力,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民众提供更便捷、快捷的出入境证件服务。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我国出入境管理服务的便利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修订一事,这几天引发了不少讨论。
明确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条件、规范申请程序和流程、为永久居留外国人提供办事便利……2月27日,中国司法部发布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引发广泛关注,一些网友在社交媒体上表达了疑惑与不解,也有部分网友表达了担忧情绪。
条例总则讲,该条例是为了规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和管理。
从条例的描述来看,拿到“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相当于拿到“中国绿卡”,不仅能享有公积金、社保、义务教育等中国公民权利,甚至可以享受金融、外汇、医疗、电信等事务上的“便利”。
一石激起千层浪,条例一出就引起了强烈反响。
但罕见的是,这一次网友们都是清一色的反对。
外国人永久居留引热议
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权威解读!2020引进外国人政策最新消息
《条例》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很明确,引进国外高端人才。
不信的话,大家可以看看《条例》原文的这些申请条件,白纸黑字就在这。
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权威解读!2020引进外国人政策最新消息
《条例》中关于申请条件有十条,其中有六条针对外国高端人才,包括且不限于高学历、高收入、高水平运动员、杰出成就者、境内投资超过1000万的商人,这些都很好理解,毕竟没有人会拒绝使自己变得更富有强大的朋友。
但从第十七条起,网友们就坐不住了:
第十七条外国人有家庭团聚需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配偶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者永久居留外国人,婚后已在中国境内与配偶共同生活五年,且每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投靠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籍父母或者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外国籍父母;
可以看到,永久居留的准入门槛低到让人难以置信。
对于(一),只需要和一个中国公民结婚五年,就具备了申请资格。
直白地说,每一个中国人都可以成为外国人拿“中国绿卡”的中介。
(二)则是变相的双重国籍政策。
你可以这样理解,已经移民国外的中国血统孩子,在拥有他国国籍的同时,还能申请中国永久居留权,和国内居民争夺资源。
而第十九条更是完全没门槛:
第十九条外国人因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这里的正当理由并无明确解释,未来该如何界定?由谁界定?
很明显,永久居留权可以让绝大部分的外国人涌进中国,当中不排除有一些会钻空子,在享受社会建设成果的同时,还有凌驾于一般百姓超国民待遇。
这正是大多数人反对的根源,在资源分配上,国内本身就存在严重不均的问题,如今再大开国门引进这波“洋大人”,原有的分配矛盾将更加尖锐。
对于人才的引进
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各种经济实体纷纷出现,这些企业的出现,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冲击越来越强烈,其实竞争的实质也就是人才的竞争。
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家庭条件的提高,大学生的深造率越来越高。
一些知名大学的本科生,其出国留学的比率,已达到了30%以上。
目前,2019年官方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大学生每年出国留学的人数在54.45万左右,包括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
出国率高是好事,但是由于国外的引进人才政策,回国率低是面对的一大问题。
美国经济在20世纪腾飞,能够成为全球科技第一,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人才的引进。
爱因斯坦是众所周知的,由于种族原因被迫移民美国,带给美国的贡献也是不言而喻的。
苏联解体后,美国的过渡与腾飞计划,从苏联研究所、工厂中挖人,三年时间就从前苏联挖来了2.95万名科学家与工程师。
苏联解体时,乌克兰经济面临巨大困难,中国引进了乌克兰军工专家,中国军工科技迅速发展。
这是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条例》的颁布另一个方面就是针对中国人才引进计划。
面对现在世界多变的局势,我们必须随时做好准备,留住人才才是中国未来科技发展的根本所在。
附原文:
司法部就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司法部27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至2020年3月27日。
征求意见稿称,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管理,保障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征求意见稿明确,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是永久居留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身份证明。
永久居留外国人可以凭该证证明身份从事相关活动,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征求意见稿列举了外国人可以申请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几种情形。
例如,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取得国际公认杰出成就的外国人,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外国人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荐,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的外国人,如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区域引进并经主管部门推荐的急需紧缺人才等,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征求意见稿规定,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应当向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申请信息,提交本人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材料,按规定接受面谈,并留存指纹等人体识别信息。
永久居留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留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
征求意见稿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逐步推进永久居留身份证社会化应用,为永久居留外国人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外汇、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住宿登记、财产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等事务提供便利。
根据征求意见稿,永久居留外国人出入境时,可以从中国公民专用通道通行。
永久居留外国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购买自用、自住商品住房,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适龄永久居留外国人或随迁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中国接受义务教育,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