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物业公司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及流程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及流程标题:物业装修管理规定及流程引言概述:物业装修管理规定及流程是指在物业管理中对于业主进行装修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合理的装修管理规定和流程有助于保障物业的整体环境和安全,同时也能有效地维护业主的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物业装修管理规定及流程的相关内容。
一、装修管理规定1.1 装修准入规定- 业主需提供装修申请表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房产证等。
- 装修申请需经物业审批通过方可进行施工。
- 禁止在装修中使用违法材料或超标材料。
1.2 施工规范- 施工时间限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避免影响其他业主的生活。
- 施工过程中需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避免造成噪音和污染。
- 施工人员需佩戴工作证,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1.3 装修验收标准- 装修完工后需经过物业验收,确保装修符合规定标准。
- 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 如发现装修存在质量问题,需及时整改并重新验收。
二、装修管理流程2.1 提交装修申请- 业主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提交给物业管理处。
- 物业管理处审核申请表和证件,决定是否批准装修申请。
2.2 签订装修协议- 物业与业主签订装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协议中包括施工时间、施工规范、装修材料等内容。
2.3 施工监督- 物业管理处对装修施工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符合规定标准。
- 如发现施工存在问题,及时通知业主整改。
三、装修管理注意事项3.1 安全防范- 施工过程中需注意安全防范,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 使用电器设备需符合安全规定,避免电路故障引发火灾。
3.2 环保意识- 选择环保材料进行装修,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 合理利用资源,避免浪费。
3.3 社区协调- 在施工期间需与邻居协调,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 如有需要,可提前告知邻居施工时间和施工内容。
四、装修管理效果评估4.1 装修管理成效- 通过装修管理规定和流程的执行,评估装修管理的效果。
- 观察装修后的整体环境和安全状况,评估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物业公司装修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公司装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的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管理的各类房产装修工程,包括住宅、商铺、写字楼等。
第三条物业公司应当依法经营,做好装修管理工作,维护业主利益。
第四条物业公司承接装修工程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装修管理制度,确保物业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由物业公司制定,由负责装修管理的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装修准备阶段第七条业主提出装修需求时,应当向物业公司提交装修申请书,并支付装修管理费。
第八条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对业主装修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装修准备工作。
第九条物业公司应当组织业主进行装修需求调查,了解业主的装修需求和意见。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当对业主提交的装修方案进行审核,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装修。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当规范业主选择的装修公司,选择有资质和信誉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工程。
第三章装修施工阶段第十二条装修公司应当严格遵守规定和标准进行装修工程,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装修公司应当制定工程施工方案,并向物业公司报备,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装修公司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保障装修工人的安全。
第十五条装修公司应当按时交付装修工程,并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装修公司应当对装修工程进行保修,确保装修质量。
第四章装修管理第十七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装修管理档案,做好装修工程的记录和资料管理。
第十八条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对装修公司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九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装修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对装修工程的质量监控,确保业主利益不受损害。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对物业设施的保护,防止装修工程对物业设施造成损坏。
第二十二条业主应当遵守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配合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工作。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三篇)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装修管理,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居民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物业装修管理适用于小区住户进行房屋装修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物业装修管理应当坚持科学、民主、公开、便利的原则,促进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物业装修管理应当注重环保、安全、经济、实用、美观的原则,遵循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
第五条物业装修管理应当坚持科学、先进技术,提倡绿色、环保、低碳、节能的装修理念。
第二章:装修申请第六条居民进行装修工作前,应当书面向物业公司提出装修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七条装修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装修设计方案、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施工合同等。
第八条物业公司接到装修申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给予批复。
第九条物业公司审核装修申请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装修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物业公司审核不通过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书面意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可以复议的权利。
第三章:装修施工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设计方案和有关规范进行,不得擅自修改和变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施工人员和相应的施工设备,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安全措施,并报备物业公司。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小区环境的污染和影响。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与邻近住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协商解决可能引起纠纷的问题。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和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
第四章:装修监督第十九条物业公司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装修工程现场监督,确保装修工作按照设计方案进行。
第二十条居民可以要求物业公司给予装修工程现场监督,并可以提出整改要求。
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三篇)

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装饰装修管理,维护小区环境和居民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小区内的住宅楼和商业楼的装饰装修。
第三条小区业主进行装饰装修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定、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内装饰装修的监督、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居民装饰装修应当注重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安全施工、合理布局、合理搭配和美观实用。
第六条居民在装饰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施工方案、设计图纸和相关材料等。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居民在装饰装修前进行工程验收,并提供相应的验收材料。
第八条居民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应遵守施工时间、垃圾处理、施工安全等相关规定。
第二章装饰装修申请第九条居民在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表、施工方案、设计图纸和相关材料等。
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收到居民的装饰装修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书面回复居民是否同意。
第十一条居民进行装饰装修的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装饰装修的目的和内容;(二)装饰装修的时间计划;(三)施工方案、设计图纸和相关材料等;(四)保证居民的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措施。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审核居民的装饰装修申请时,应当考虑小区整体利益和居民权益,不得影响小区环境和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在审核居民的装饰装修申请时,应当建立居民装饰装修档案,记录审核的结果。
第三章施工安全与质量控制第十四条居民在进行装饰装修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规定和标准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五条居民进行装饰装修的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保障工人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六条在进行装饰装修时,应注意防火、防水、防雷等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居民进行装饰装修时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材料和产品,保证装修质量。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随时对装饰装修施工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定。
物业对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对装修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装修是指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对房屋进行改造、修缮或者装饰的行为。
为了保证小区内的装修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确保业主的利益和小区的整体形象,物业公司需要制定一套装修管理规定。
二、装修前的准备工作1. 申请手续:业主在进行装修前,需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装修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
2. 装修保证金:业主在申请装修时,需缴纳一定金额的装修保证金,用于保证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3. 装修合同:业主与装修公司需签订装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期、工程质量、施工费用等。
三、装修工程的管理要求1. 施工时间:装修施工时间应在小区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以避免对邻居的生活造成干扰。
2. 施工人员:装修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证书和资质,且需佩戴有效的身份证明。
3. 施工噪音: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控制噪音,避免对邻居造成困扰。
尽量选择低噪音的施工设备和材料。
4. 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网、安全帽、安全绳等。
5. 施工垃圾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理,严禁乱倒乱丢。
物业公司将指定垃圾采集点进行统一处理。
四、装修材料的选择与使用1. 环保材料:业主在进行装修时,应尽量选择环保材料,避免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材料,以保护居民的健康。
2. 装修材料的质量: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物业公司将定期抽查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确保质量合格。
3. 消防安全:装修过程中,应注意选择阻燃材料,确保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
五、装修验收与维修责任1. 装修验收:装修工程竣工后,业主需向物业公司申请验收。
物业公司将派专人进行验收,确保装修工程符合相关要求。
2. 维修责任:装修工程竣工后一定期限内,如浮现质量问题,装修公司需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
六、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1. 未经申请擅自施工:对于擅自进行装修施工的业主,物业公司有权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并要求其住手施工。
碧桂园物业关于装修指引的温馨提示

碧桂园物业关于装修指引的温馨提示尊敬的业户:您好!为了保障装修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工作井然有序,使每一户业主都能够顺利入住和安心生活;同时也为了给小区住户提供一个安全、清洁舒适宁静的生活空间,望广大业主和施工人员自觉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违章装修。
守装修管理法宝—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下注意事项请您知悉。
巳J L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成卫生间、厨房阳台能改为厨房吗?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
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者其他地方。
6、《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7、《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
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8、《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碧桂园住户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1.目的1.1.为保障业主的权益和保证房屋的安全。
2.适用范围2.1.适用于碧桂园凤凰城苑区3.碧桂园住户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3.1.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碧桂园凤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管理处(以下简称分公司管理处)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3.2.如进行室外装饰装修工程,须有完善的施工方案,并征得四邻同意,在分公司管理处申报登记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超越本指引许可范围的,须签定四邻协议并经分公司管理处加具意见后,报区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3.所有单位的装饰装修均以不影响园区的整体规划和美观、不影响他人为原则。
装修人必须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及共用部位的使用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3.4.禁止改变原有用地的使用性质和改变房屋原有的建筑风貌、建筑密度、容积率、高度、层数等。
3.5.在花园装饰装修活动中,下列行为属于违法:3.5.1.擅自扩大原有用地面积的;3.5.2.妨碍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的;3.5.3.侵占公共绿化用地的;3.5.4.危及四邻建(构)筑物安全和正常使用的。
4.别墅装饰装修指引4.1.所有的装饰装修工程均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且以不侵犯第三者合法权益为前提;4.2.装修材料及废料应放置于该物业内或指定存放处,并请及时清运,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公共场所、公共绿化用地;4.3.花园施工时要自行做好防水排水设施,不得破坏花园原有公共设施设备,施工时遇有少井及管道要留置活动检查口;4.4.在花园建造水池、鱼池、过滤池的深度最深不得超过1米,且池边与原有房屋主体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与原有围栏(墙)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5米;4.5.在花园建造泳池的深度最深不得超过1.6米,且池边与原有房屋主体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与原有围栏(墙)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5米;4.6.在花园建造亭的最高点不得高于3米(不超过首层层高),石山、假山、花架等造型物的最高点不得高于3米。
物业管理装修管理规定(3篇)

物业管理装修管理规定1.装修活动,不得破坏房屋外观,严禁改变房屋门、窗、阳台护栏,以及外立面墙砖、涂料颜色;2.严禁在承重墙上开凿门、窗孔洞,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严禁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墙上开孔和凿洞;3.严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严禁封闭观景阳台、生活阳台,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墙上安装雨蓬、防盗网、晾衣杆等;4.严禁随意在外墙上安装空调外机,空调外机应安装在房屋的预留位置或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上;5.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房屋外立面上安装广告牌及带有商用告示效应的标识;6.严禁侵占公共区域的通道、露台和屋面,严禁在公共区域的通道、露台和屋面乱搭乱建;7.严禁开挖地下室、打井。
损坏物业共有设施、设备及场地。
二、主体结构管理1.严禁改变物业使用性质;2.严禁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房屋基础,严禁在结构墙、柱、梁、板上钻孔凿槽。
如确须开孔凿槽,须征得物业服务企业同意。
4.严禁在非承重楼面砌砖体隔墙;5.严禁改变房屋使用功能,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成卫生间和厨房;6.吊顶龙骨及木地板龙骨固定支点钻孔,孔洞点阵不得≤600㎜,孔洞直径不得≥12㎜,孔洞深度不得≥50㎜;7.房屋装修如需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其施工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三、防水施工管理1.防水层应涂抹在结实、坚硬、表面光滑平整、干净、干燥的基层上,并按规范要求施工。
施工完成后,应作闭水试验,试验时间应不少于____小时,确认无渗漏现象后,方可后续施工;2.装修施工如对阳台、厨房和卫生间,有较大改变的和对原防水层有较大破坏的部位,二次防水施工时应作重点加强处理,确保无渗漏;3.卫生间、厨房、阳台未作闭水试验不得回填,并不得只在回填找平层上做防水层,因此方式存在严重的工艺技术缺陷和隐患;4.回填找平层水泥沙浆应有足够的强度,其水泥沙浆标号不得低于1∶2,水泥沙浆厚度应≥60㎜;5.卫生间地面防水必须全做,墙面防水最低点应≥300mm;若使用淋浴龙头,安装龙头的墙面防水层高度应≥1800mm,宽度是淋浴龙头左右各500mm,阴角临界墙宽度为1000mm,高度必须达到18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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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物业公司装修管理规定
为保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小区施工管理,保证建筑物的完好和安全,保持住宅区的美观和清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结合“爱家名邸”小区物业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房屋装修遵循先申请,后施工原则,具体报批程序如下:
1、业主与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物管处申报办理装修手续,装修负责人到该公司财务部交纳装修履约金。
2、业主与施工单位负责人持装修履约金的付款凭证到物管处详细、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交装修方案由物管处进行审批同意。
3、作为业主聘请的施工单位,需具有一定资质,并向物管部提供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施工许可证等复印件备案,以确保工程质量,方便后期开展工作,上述证件齐全方可入场施工。
4、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小区
二、装修管理要求:
(一)装修期限
业主应在规定时间(自验收接管2年)内对房屋进行装修。
对逾期不装修的房屋,装修过程中,室内出现的问题物管部不负责协调处理。
装修期限原则上控制在90天之内,如需延期,业主应提前向
物管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装修时间
装修施工应安排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内进行,星期六、星期日时间早9:00—12:00,下午14:00—18:00,以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如在装修前期,无业主入住时,装修时间也可适当延长(但须经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物管部将派管理人员对正在装修中的房屋进行不定期检查,装修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物管
三、业主装修管理:
(一)室内部分:
1、严禁拆改原房屋的墙、柱、梁、楼板、楼梯等主体结构部件,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顶棚进行表面装修。
2、不得凿除地面和房顶的水泥层,不得随意凿动卫生间地面,有防水层的不得破坏原有防水层。
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屋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乱接水管,乱改电路,若改动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3、严禁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严禁乱改动房屋原有门、窗。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楼面装修设计荷载不得大于150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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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封包和拆改水电路改管线及配套设施时,业主必须监督装修施工企业按规定重点部位(如:厨房、卫生间有存水湾处),必须
预留检查孔,(不小于30×30cm)并方便拆卸。
否则,物业在维修时发生的损坏由业主自负。
5、需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
五、装修履约金:(其装修垃圾清运费、管理费、楼道恢复费详见
装修管理协议)
2、装饰企业统一交纳1000.00元整。
3、装修押金的退还:装修登记完工3个月后符合条件给予退还。
六、违规责任
1、违反第一条有关规定除责令其限期恢复,扣除保证金外,
对装修业主(业主)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装修企业(对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下罚款。
2、违反第二条有关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装修企业(住户)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未按照第三条有关规定办理的一律处1000元以上5000元
以下罚款。
4、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
物管部有权视情
节严重程度给予扣除部分至全部押金的处理。
5、装修施工中有意或无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和他人财产物
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6、装修造成他人损失或公共财产损失由装修业主(住户)承担赔偿责任。
7、装修造成重大影响,严重影响使用安全或公众利益的报相关部门处理。
8、装修未经过批准就擅自进行装修的,物管公司有权进行纠正,并处500—1000元罚款。
七、违章处理:
根据情节轻重,管理处有权按下列方式处理。
1、责令停工;
2、停水、停电;
3、责令恢复原状;
4、延期退还装修履约金;
5、赔偿经济损失;
6、扣除装修履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