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批复
《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概要

《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概要
佚名
【期刊名称】《建筑与文化》
【年(卷),期】2009(000)012
【摘要】内容简介《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以2005年《连云港东部地区发展战略规划》为基础,于2007年2月6日经省建设厅同意后正式修编,经过前期调研、专题研究、纲要编制、审查论证、成果报批等五个阶段,于2009年5月15日获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
【总页数】8页(P40-4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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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21•【字号】连政发[2008]68号•【施行日期】2008.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的通知(连政发[2008]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连云港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一日连云港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为进一步推进技术标准战略,提升我市产业、企业和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加快工业新型化、经济国际化、城市现代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我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一)重要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技术标准作为沟通国际贸易和国际间经济合作的重要技术基础,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发展贸易、保护民族产业、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技术进步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手段。
当前,我市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有利于发展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国际竞争力为目标,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研制力度,全力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力争到2010年,基本把我市建成标准化意识强、发展环境好、标准研制水平高、自主创新能力强、专业人才充足、标准化贡献率显著提升的城市。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企业主体原则。
企业是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主体。
要积极引导企业强化标准意识,积极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不断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
鼓励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链重点骨干企业形成技术标准联盟,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研制力度,尽快形成优势产业技术标准。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6〕153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正文:----------------------------------------------------------------------------------------------------------------------------------------------------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6〕1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连云港市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6日连云港市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合理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和结构,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环境保护,落实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连云港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特进行连云港市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划定。
第二条划定原则1.依据法规、合理划定: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连云港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边界划定。
2.多规协调、综合划定:边界的划定与连云港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连云港市总体规划、连云港市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相协调。
3.以人为本、控保结合:边界的划定既要合理确定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有效防止饮用水源和河流水体污染,又要以人为本,保证我市菜篮子工程顺利实施,保障农产品供应。
第三条划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5.《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6.《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5〕175号)7.《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8.《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9.《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10.《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连政发〔2016〕69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09•【字号】连政办发[2008]118号•【施行日期】2008.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连政办发〔2008〕1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和监察部《关于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监发[2008]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落实宏观调控,加强规划管理(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性。
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年度用地安排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
(二)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
各县区对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每年不得超过一次,调整幅度不得超过所属乡镇面积的30%;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规划;所有进入各类园区的工业项目,确定用地选址和项目准入前,须征求国土部门意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严格执行年度用地计划,不得突破用地计划,未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安排用地;属政府重大项目的,须经市政府同意调整计划后,方可办理有关规划用地手续。
(三)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瞻性。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城市快速道路布局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城市快速道路布局规
划(2015-2030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8.22
•【字号】连政复〔2017〕24号
•【施行日期】2017.08.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城市快速道路布局规划(2015-2030年)
的批复
连政复〔2017〕24号
市交通局、规划局:
你局联合上报的《关于审批<连云港市城市快速道路布局规划(2015-2030年)>的请示》(连交〔2017〕128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连云港市城市快速道路布局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确定的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海州、高新、开发、连云、赣榆、徐圩港区、赣榆港区7个组团。
三、原则同意《规划》中确定的快速道路类型、布局规划方案和中心城区快速
路节点布局。
四、你局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规划实施。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2日。
连云港市功能分区和城市空间结构规划

连云港市功能分区与城市空间结构规划2008-2030年新一轮的连云港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分为市域、都市发展区、中心城区及南翼三大层次。
此轮总体规划确定连云港为我国沿海中部沟通东西、连接南北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国际性的港口工业城市,现代化的滨海旅游城市。
城市职能为沟通东西、连接南北的重要节点与区域中心城市;我国中部沿海的国际性干线大港;江苏省乃至国家级临港产业基地;山海相拥、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开放创新、和谐发展的生态宜居城市。
一、规划城市功能分区1. 城市功能分区布局:“一心三极”。
“一心”即滨海新城,“三极”分别为新海城区、南翼新城和赣榆新城。
滨海新城:包括滨海核心区和连云城区,为本规划重点培育的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区。
规划主要承担行政办公、商业贸易、商务流通、文化娱乐、旅游接待等综合服务中心职能,以及连云区的区级中心职能。
同时,滨海新城也是高标准建设的现代化特色滨海社区。
新海城区:主要承担市级高等教育职能,以及行政办公、商贸服务、文化体育、生活居住等职能,成为配套比较完善、生态环境优美、历史文化淳厚、城市尺度宜人的城区。
南翼新城:依托徐圩港区重点打造的江苏省乃至国际级临港产业基地,主要承担为南翼港区及临港工业园区综合配套服务的职能,远景进一步拓展成为产业实力雄厚、配套设施完善的临港新城。
赣榆新城:承担都市发展区北翼的中心服务职能,重点发展区级行政办公、商贸服务、文化体育、生活居住等功能,形成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具有较高水准的复合型城区。
滨海新城:包括滨海核心区和连云城区,为本规划重点培育的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区。
规划主要承担行政办公、商业贸易、商务流通、文化娱乐、旅游接待等综合服务中心职能,以及连云区的区级中心职能。
同时,滨海新城也是高标准建设的现代化特色滨海社区。
新海城区:主要承担市级高等教育职能,以及行政办公、商贸服务、文化体育、生活居住等职能,成为配套比较完善、生态环境优美、历史文化淳厚、城市尺度宜人的城区。
连云港市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

连云港市实施《xx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1.1为保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xx规划,实现xx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城乡规划条例》、《xxxx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等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专业技术标准,并结合连云港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1.2本细则是与省《技术规定》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在连云港市xx规划区内进行xx规划编制和xx规划管理,均须执行省《技术规定》和本细则。
详细规划编制、xx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也应符合本规定。
1.3连云港市xx规划区范围按《连云港市xx总体规划(2008~2030)》内容确定,旧区包括:xxxx范围为xxxx、xxxx、解放xx、xxxx、人民路以及xxxx相围合的区域,面积约2.2平方公里;xxxx范围为玉带xx以南、xx以东、东风路以北、花园路以西的区域,以及玉带xx以北、xxxx以南、幸福路以西至铁路东侧的区域,面积约3.9平方公里;xxxx范围为xxxx以南、xx以东、xx以北、海棠路以西的区域,面积约1.5平方公里。
xx是指xx规划区范围内旧区以外的其它范围。
xx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xx道、管线等适用本细则。
xx规划区内乡镇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xx土地使用管理2.1 城市用地分类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与xx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共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水域),可以计入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xx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2-连云港市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连云港东区日照分析管理办法

连云港市规划局东区分局日照分析管理办法(2010年版)连云港市规划局东区分局连云港市规划局东区分局日照分析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以下简称《规范》)、《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以下简称《省规》)、《》中有关建筑或场地的日照规划管理要求,结合东部城区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拟建高层建筑(群)对其周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或场地的日照影响分析,拟建多(低)层建筑和中高层住宅与周边建筑间距按日照系数要求进行控制,但拟建多(低)层建筑和中高层住宅位于本办法所确定的日照影响范围内的,应当进行日照计算分析。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日照分析为《省规》3.1.6条中的日照计算分析,指相关专业技术部门利用计算机采用分析软件,在特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拟建高层建筑群内部的日照情况或高层建筑(群)对北侧(含东北侧、西北侧)原有建筑或已规划批准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日照分析结果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方案、核准建施总图、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检验认可)时的依据之一。
日照分析应采用住建部或江苏省住建厅鉴定通过的分析软件。
第四条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或场地及其相应的日照标准:(一)一般住宅建筑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二)老年人居住建筑、医院病房楼、休(疗)养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三)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按冬至日3小时的日照分析结果划定。
(四)中小学(含高中)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主要朝向的所有窗户均应满足此日照标准。
(五)职工(单身)宿舍、学生宿舍按照一般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控制。
(六)旧城区内新建住宅建筑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1小时的日照标准,旧城区内原有建筑按照上述(-)-(五)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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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空间布局形成由海湾内的连云港主港区、南翼的徐圩和灌河港区、北翼的赣榆和前三岛港区共同组成的“一体两翼”总体格局。
连云港区:充分发挥深水港资源优势,加快深水航道和大型专业化矿石、煤炭等泊位建设,以集装箱和大宗物资运输为重点,大力发展综合物流,使其成为以物资转运、商贸流通为主的核心港区,提升并巩固其区域性枢纽港口地位,为苏北和陇海铁路沿线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三、市域城镇规划
1、空间布局规划:
规划确定连云港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为“两轴一心”。其中,“两轴”为沿海城镇发展轴和沿东陇海城镇发展轴,“一心”为连云港中心城区。
沿海城镇发展轴:北起柘汪镇,南到燕尾港-堆沟港镇,包括海头镇、赣榆县城、南翼新城(板桥-徐圩地区)等城镇节点,是依托连云港滨海港口、土地、交通、景观等优势资源、以临港产业为重点的市域南北向新兴发展轴线。
南翼徐圩港区:以临港工业港区功能为主,逐步兼顾部分公用货物运输功能。预留远期发展大宗散货、集装箱等货物转运的功能。
南翼灌河港区:以中小泊位为主,发展小批量散杂矿建材料、化工原盐等运输通用港区。
北翼赣榆港区:近期以港区后方的临港工业为重点的临港工业港区,逐步兼顾部分公用货物运输功能。预留远期发展散货、集装箱等货物转运的功能
南翼新城:依托徐圩港区重点打造的江苏省乃至国际级临港产业基地,主要承担为南翼港区及临港工业园区综合配套服务的职能,远景进一步拓展成为产业实力雄厚、配套设施完善的临港新城。
赣榆新城:承担都市发展区北翼的中心服务职能,重点发展区级行政办公、商贸服务、文化体育、生活居住等功能,形成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具有较高水准的复合型城区。
五、规划用地规模
现状连云港中心城区及南翼城市建设用地共126.15平方公里。
2012年连云港中心城区及南翼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0平方公里以内。
2030年连云港中心城区及南翼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40平方公里以内,平均每年约增加5平方公里。
六、规划人口规模
现状连云港中心城区及南翼人口共80.9万人。
2012年连云港中心城区及南翼规划人口总规模控制在130万人以内,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31平方米/人以内。
2030年连云港中心城区及南翼规划人口总规模控制在200万人以内,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20平方米/人以内。
七、规划城市功能分区
1.城市功能分区布局:“一心三极”。
“一心”即滨海新城,“三极”分别为新海城区、南翼新城和赣榆新城。
规划预测:连云港市域总人口2012年达到480万,2030年达到620万人;
城市化率2012年达到52%,2030年达到75%;
市域城镇人口2012年达到250万,2030年达到465万。
3、市域城镇规模等级规划:
市域城镇形成“一级城市-二级城市–重点镇-一般镇”4个规模等级:
一级城市1个:即连云港中心城区以及南翼新城(板桥-徐圩地区)。南翼新城为本规划重点培育的区域经济增长极。二级城市4个:包括赣榆县城青口镇、东海县城牛山镇、灌云县城伊山镇、灌南县城新安镇。重点镇7个:包括赣榆县的海头镇、柘汪镇,东海县的白塔镇、温泉镇,灌云县的杨集镇,灌南县的汤沟镇,以及灌云和灌南联合发展的燕尾港镇-堆沟港镇[1]。一般镇37个。
4、市域城镇职能分工规划
发挥市域各城镇的特色优势,2030年形成“一级城市-二级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的职能分工体系。其中,南翼新城是江苏省沿海开发的支点和突破口。
规划以南翼徐圩港区为支撑发展成为以钢铁、石化、能源、船舶机械制造、仓储物流等临港产业为主的多功能创新型临港工业新城。成为江苏省乃至国家级的临港重工业基地与循环经济示范区。
四、规划城市性质
规划确定城市性质为我国沿海中部沟通东西、连接南北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国际性的港口工业城市,现代化的滨海旅游城市。城市职能为:
1.沟通东西、连接南北的重要结点与区域中心城市。
2.我国中部沿海的国际性干线大港。
3.江苏省乃至国家级临港产业基地。
4.山海相拥、环境优美城市。
沿东陇海城镇发展轴:东起连云港中心城区,西沿陇海铁路和连徐高速公路经白塔镇、东海县城,向新沂、徐州方向延伸的市域东西向传统发展轴线。
沿海城镇发展轴和沿东陇海城镇发展轴的交汇点即连云港中心城区。由新海城区、连云城区和海滨新区组成,承担市级行
政、商业、文化、旅游等功能,体现高品质、现代化城市形象。
2、市域总人口与城市化率预测:
滨海新城:包括滨海核心区和连云城区,为本规划重点培育的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区。规划主要承担行政办公、商业贸易、商务流通、文化娱乐、旅游接待等综合服务中心职能,以及连云区的区级中心职能。同时,滨海新城也是高标准建设的现代化特色滨海社区。
新海城区:主要承担市级高等教育职能,以及行政办公、商贸服务、文化体育、生活居住等职能,成为配套比较完善、生态环境优美、历史文化淳厚、城市尺度宜人的城区。
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批复
一、规划区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市域、都市发展区、中心城区三大层次。市域:即连云港地市行政辖区,包括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含开发区),以及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和灌南县,总面积7500(前三岛和大部分海域面积未计入)平方公里。
都市发展区:主要由连云港市区(含新浦、海州、连云以及南翼地区)和赣榆县东部滨海地区(含赣榆新城、海头、柘汪等地区)组成,总面积为1806.32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包括中心城区在内的连云港市区行政辖区(含2007年底行政区划调整后纳入市区的浦南镇和岗埠农场),以及灌云县善后河以北地区、白塔埠机场控制区和市区东部近海部分浅海域。总面积约为1644平方公里。
二、规划年限
规划期限为2008-2030。其中,近期为2008-2012年,远期为2013-2030年,远景展望2030年以后。
北翼前三岛港区:以石油运输为主、主要为大型石化产业发展服务,形成大型石化专用港区。
3.产业功能分区布局:“一纵一横”。
重点打造临港工业,改善提升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形成“蓝色”产业带与“绿色”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