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中心区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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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批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黔府函[2014]111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6.15
【实施日期】2014.06.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批复
(黔府函〔2014〕111号)
贵安新区管委会: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恳请批准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请示》(黔贵安管呈〔2014〕9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规划期限、定位职能、发展规模、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和各项专业规划、技术经济指标,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规划范围。

贵安新区规划范围包括清镇市红枫湖镇以及百花社区、红新社区、新岭社区、红塔社区、巢凤社区,花溪区石板镇、党武镇、湖潮乡、麦坪镇,平坝县鼓
楼街道办事处、安平街道办事处、夏云镇、天龙镇、 ***镇、羊昌乡、高峰镇、马场镇、乐平镇、十字乡,西秀区蔡官镇、七眼桥镇、大西桥镇、旧州镇、刘官乡、黄腊乡,规划总面积1795平方公里。

(二)规划年限。

近期:2013年至2020年;远期:2021年至2030年。

(三)发展规模。

到2020年,贵安新区城镇人口达到90万人左右,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94.5平方公里左右;到2030年,贵安新区城镇人口达到。

贵安新区中心区规划文本汇总.

贵安新区中心区规划文本汇总.

贵安新区中心区城市设计暨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贵安新区中心区城市设计暨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和管理贵安新区中心区的规划、开发与建设,更好地落实《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20)》和《贵安新区中心区城市设计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规划内容,特制定本规划文本。

文本中下划线部分条款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条本文本适用范围为《贵安新区中心区城市设计暨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划定的规划范围内的规划、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

自本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文本和图则的规定,并应符合国家、贵州省、贵安新区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在规划范围内开展的下层次规划也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要求。

第三条本文本涉及的规划范围为东至规划湖林支线铁路,西至贵昆高铁线,北抵杉木村、汪庄村,南至贵昆铁路,规划范围总面积约43.30平方公里。

第四条规划依据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GB50180-93);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7.《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09);8.《贵州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暂行办法》(2009);9.《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0.《贵安新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初稿)》(2013年);11.《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2007年);12.《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8号);13.《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14.《黔中经济区核心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11年);15.《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16.其他相关的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等。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5-2025年)任务分工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5-2025年)任务分工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5-2025年)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7.13•【字号】黔府办函[2015]119号•【施行日期】2015.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5-2025年)任务分工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19号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5-2025年)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7月13日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5-2025年)任务分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批复》(国函〔2015〕2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通知》(发改西部〔2015〕388号)精神,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工作任务分工。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铁路建设。

1.加快建成沪昆客专,规划建设黔桂铁路增建二线、南昆铁路扩能改造、黄桶至百色国家铁路。

争取贵阳-南宁客运专线、黔江-贵阳-河口出境铁路,毕节-水城-兴义、都匀-凯里-黔江、兴义-百色、兴义-独山-永州等铁路纳入相关专项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省铁建办牵头,省铁路投资公司配合)(二)公路建设。

2.加快建设贵阳-惠水-罗甸-乐业-百色-靖西-龙邦(口岸)、纳雍-晴隆、都匀-惠水-安顺等国家高速公路;推进三都-独山-南丹、三都-荔波-独山-南丹高速公路尽快实施;实施兴义-隆林、独山-南丹-凤山、独山-荔波-南丹、凯里-三都-荔波、黎平-靖州、盘县-普安、兴义-兴仁-紫云-惠水、盘县-兴义-安龙-册亨、西林-兴义、册亨-望谟-罗甸-平塘-独山-荔波等普通国省道升级改造;争取黄桶-望谟-乐业、榕江-佳荣-河池、兴义-丘北-河口、贞丰-安龙、黄果树-贞丰-册亨-旧州-富宁、榕江-环江-河池、独山-荔波-环江-忻城、榕江-剑河、盘县-普安-兴义-贞丰-望谟等公路纳入相关专项规划。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28•【字号】黔府函〔2016〕233号•【施行日期】2016.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6〕233号安顺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呈请批准安顺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的请示》(安府呈〔2016〕1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安顺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的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贵州省城市工作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质量,统筹做好安顺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全面建设一个天蓝、水清、山绿、城乡美的绿色安顺。

二、关于安顺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原则同意安顺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市域发展目标、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职能分工、城镇空间结构布局、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综合防灾规划和空间管制规划。

(一)实施该规划时,要进一步强化安顺市中心城区作为市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加快发展镇宁、关岭、紫云等县域中心城市,有重点地发展主要交通沿线小城镇。

加快“贵阳—安顺”城镇空间一体化步伐,加强中心城市、贵安新区、小城镇、产业园区间的有机联系与空间整合。

将乡村经济与城市发展有机结合,加快培育都市旅游与农副产品加工业,实现城乡融合。

(二)要按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统筹安排市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市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及供水、供电、通讯、防灾等基础设施体系,尽快形成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明确、发展协调的市域城镇体系。

贵安新区总体方案(含规划图)

贵安新区总体方案(含规划图)

贵州贵安新区总体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8号)精神,为积极稳妥扎实推进贵安新区建设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设立贵安新区的重要意义贵安新区地处贵州省贵阳、安顺两市之间,区域范围涉及贵阳市花溪区、清镇市和安顺市平坝县、西秀区的20个乡镇。

贵安新区区位优势明显、地势相对平坦、人文生态环境良好、发展潜力较大。

(一)建设贵安新区有利于支撑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探索欠发达地区后发赶超新路径。

贵安新区地处黔中经济区核心地带,是西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

建设贵安新区,有利于发挥区位优势突出、交通干线汇集、产业基础较强、能源资源富集的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优化聚集,提升贵州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有利于推动贵阳安顺同城化,拓展新的区域经济增长空间,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实现跨越,为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建设贵安新区有利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贵阳城市空间容量趋于饱和,城市发展受到较大制约,贵安新区是贵州可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

建设贵安新区,有利于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有利于科学开发低丘缓坡,提高荒山荒坡和劣质农用地利用水平,更加有效地保护基本农田;有利于统筹推进城乡用地等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探索符合西南地区特点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三)建设贵安新区有利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

贵州生态景观良好,但喀斯特地貌分布广、生态基础脆弱,同时,贵州的生态环境对长江、珠江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具有重要影响。

建设贵安新区,有利于按照主体功能区划要求,调整优化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的空间匹配关系,实现国土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有利于总结和推广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经验,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规则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74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规则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74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规则的通知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规则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7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城乡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15日贵州省城乡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规则为扎实抓好全省城乡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0〕2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贵州省行政辖区范围内,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城)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适用于本规则。

贵安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参照省人民政府审批的设区市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程序执行,因贵安新区未设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省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程序。

跨市(州)行政区域的城镇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指定规划组织编制机关负责编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市(州)行政区域范围内,跨县(市、区、特区)行政区域的城镇规划,如涉及省人民政府审批总体规划的县(市、特区),由市(州)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其他不涉及的由市(州)人民政府审批。

市(州)人民政府审批的县城总体规划,其修改认定、审查报批工作要求,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参照本规则执行。

贵安新区规划图

贵安新区规划图贵安新区是贵州省贵阳市市域副中心,目前已制定了多个规划图,其中一个主要的规划图是贵安新区总体规划图。

以下是该规划图的相关内容:贵安新区地处贵州省贵阳市南部,总面积为1380平方公里。

该规划图突出了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生态保护与开发示范区两个重点区域。

主要发展目标是打造成为国家级城市副中心、现代化的城市发展样板区和生态园林城区。

规划图中明确了贵安新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思路。

首先,要大力发展现代产业。

重点发展高新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

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和总部经济发展区,吸引大量的高科技企业和总部机构入驻。

其次,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图中提出要建设“山清、水绿、空气好”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建设大面积的绿地和公园,提升城市的环境质量。

再次,要改善城市基础设施。

规划图中明确了要加大对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提升城市的交通运输和公共服务水平。

此外,规划图还提出了要培养人才、加强文教资源建设、发展旅游业等发展思路。

根据规划图,贵安新区将分为多个功能区。

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新区的东南部,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

生态保护与开发示范区位于新区的西北部,主要发展生态旅游和生态农业产业。

中心城区位于新区的中部,是商务和文化的核心区域。

新区还将建设多个居住区、教育区、科研区、医疗区等。

总体规划图中列出了新区的发展目标和时间节点。

2025年之前,贵安新区要初步建成现代化的城市副中心和生态园林城区,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和配套设施。

2035年之前,贵安新区要成为国家级城市副中心和现代化城市发展样板区,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有较大提升。

总的来说,贵安新区规划图的制定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为新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贵安新区将以高新科技产业和生态保护与开发为重点发展方向,力争在未来几十年内成为贵州省贵阳市的核心发展区域。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批后公布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批后公布《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批后公布《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于2017 年 12 ⽉ 5 ⽇获国务院批准实施,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第⼀章总则⼀、编制⽬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纲领性⽂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贵阳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国家出台若⼲⽀持贵州发展的重⼤政策和战略措施,⾯对新的发展形势,贵阳市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进⼊快速发展时期,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发⽣重⼤变化。

为加快适应新常态下城市发展⽅式转型,积极应对新型城镇化下城乡规划管理⼯作提升的要求,进⼀步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对《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进⾏修订。

⼆、指导思想全⾯贯彻党的⼗⼋⼤和⼗⼋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五⼤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省城市⼯作会议精神,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新跨越主基调,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独具特⾊的现代化城市。

三、规划年限本次修订期限⾄ 2020 年。

四、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市域:即贵阳市⾏政区划范围,含南明区、云岩区、⽩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湖区、清镇市、修⽂县、开阳县、息烽县;总⾯积 8034 平⽅公⾥。

中⼼城区:东起⼩碧乡、永乐乡、东风镇,西⾄朱昌镇、⾦华镇、久安乡、⽯板镇,南起党武乡、孟关乡,北⾄麦架镇、沙⽂镇、都拉乡;总⾯积 1244 平⽅公⾥。

城市规划区:东起南明区永乐乡,西⾄清镇市红枫湖镇,南起花溪区青岩镇,北⾄修⽂县龙场镇、扎佐镇;含南明区、云岩区、⽩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湖区及清镇市青龙办事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和修⽂县龙场镇、扎佐镇;总⾯积 3121 平⽅公⾥。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31•【字号】筑府办函〔2021〕33号•【施行日期】202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33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5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2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推进贵阳贵安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暨“强省会”工作大会和全省新型工业化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大会、贵阳贵安新型工业化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全力提升工业集群集聚发展水平,将开发区打造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主阵地和主战场。

到2025年,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等3个开发区达到千亿级规模,贵州乌当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清镇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修文经济技术开发区、观山湖区现代制造工业园区等4个开发区达到五百亿级规模,其余开发区达到百亿级以上;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比重均达到90%左右。

二、主要任务(一)科学推进开发区规划布局。

1. 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

突出开发区产业特别是工业发展的首要功能,原则上开发区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除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外)比重达到70%。

新区、新城的总体交通设计(贵安新区案例)


88km²,重点设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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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核心区城市骨架路网规划
兴安大道 西纵线
百马大道
金马大道
快速路:两纵两横
两纵:西纵线、东纵线 两横:贵安大道、贵黄路
天河潭大道
京安大道
贵安大道
结构性主干路:四纵八横
四纵:兴安大道、百马大道、金马
大道、湖磊路
八横:黔中大道、茶园大道、安康 大道、京安大道、天河潭大道、贵 红路、金枫路、金清路
宏观:一体化地区 马场控规
中观:直管区
微观: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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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模型构建与分区——传统模型(宏观) 确定基调:模型构建与交通特征分区——传统宏观规划模型 交通模型与分区——传统模型
成网设计,稳定红线
协调“线-线”之间相互关系:线形成网优化, 设施成网布局,渠化设计成网设计; 稳定红线,支撑控规: 成片提供红线,明确道 路设施用地范围,便于稳定地块出让条件。
路段停车实施布局 路段停车布局
完成工作(2014.12-2015.04)
同济医院片区、湖潮片区、马场中心区 涉及18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93.7公里道路
六、指向明确的成果表达
24Leabharlann 4交通模型与分区——传统模型 确定基调:模型构建与交通特征分区——模型重构
总规方案
重构模型的必要性
道路网络:控规深化对路网的优化; 城市用地:用地形态、性质和组团功能的调整。 人口岗位:居住人口、就业岗位的重新分布。
中心区控规
交通模型层次(传统模型部分)
以一体化地区为背景,把控直管区宏观出行强度; 重新计算交通小区PA/OD;重新标定用地出行/吸 引系数、道路通行能力、行驶速度等参数。 深化微观仿真模型,指导节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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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中心区城市设计暨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第十三条规划用地构成 规划各类用地的规模与比例参见“附表一:中心区城乡用地指标一览表” 和“附表二:
中心区建设用地指标一览表”。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性质
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执行,并根据发展需求提出商住混合用地,商住混合用地面积按照 3:7 进行计算。地块性质一般划分至中类,个别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划分至小类。 第十五条土地使用兼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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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中心区城市设计暨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4. 十区为贵安中央活力区、休闲游憩商业区、月亮湖生态文化区、行政文化办公区、 商贸中心区、综合物流区、高端制造产业区、创意研发服务区、生态低碳宜居区、 湖潮湿地生态区。
5. 多节点为多个城市景观节点,包括指中心区、区域中心、交通枢纽地区、城市出入 口、历史文化街区及地段、重要开敞空间。
第五条 规划的主要原则为: 1. 衔接相关规划,统筹协调。深化、细化、优化《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20)》 及相关上位规划和城市近期提出的发展战略举措,衔接相关规划,将中心区的发 展融入贵阳—安顺一体化开发建设之中,引领贵安新区建设,实现区域的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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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中心区城市设计暨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第二章 定位与规模
第八条 中心区目标定位为“跨越发展新高地,生态文明新中心”。其内涵为: 1. 功能内涵是以金融商务、信息服务、科教研发、高端居住与生态旅游功能为主,展 现贵安新区“外向型、高端化、民生示范”的核心价值;构建“实现跨越发展, 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体现生态示范,国际一流高端创新新中心”。 2. 形象内涵是复合完善型国际生态新都 ,体现“现代、高效、智能、喧闹繁华”国 际标准,传承“传统、和谐、宜人、清新悠然”的地域特色。
9. 湖潮湿地生态区为 ZG 单元,用地面积约 2.68 平方公里,以湖潮湿地公园为中心, 布局湿地生态功能区,包括湿地风光游览、科普教育、民俗景观展示、城市居住 等功能。
10. 生态低碳宜居区——为 ZI 单元、ZJ 单元和 ZK 单元,用地面积约 6.7 平方公里, 结合松林景观,布局大规模的居住用地,包括小型商业、混合办公、城市居住及 配套等功能。
第二条 本文本适用范围为《贵安新区中心区城市设计暨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 划)划定的规划范围内的规划、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自本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 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文本和图则的规定,并 应符合国家、贵州省、贵安新区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在规划范围内开展的下 层次规划也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要求。
4. 工业用地面积约 2.53 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7.27%,主要分布在中心区 东侧,呈带状分布,从有利于形成产业链和规模效应角度出发,根据产业布局确 定新兴产业、战略产业和研发用地的布局。
5. 物流仓储用地面积约 0.86 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7.27%,集中于规划范 围东北部,结合铁路货运廊道布局。
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约 2.70 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7.75%,大 型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强调可达性和规模效应,基础公共设施用地与轨道站点和人 口分布结合,强调服务的均好性。
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约 2.53 平方公里(包括 BR 混合用地内 30%的用地) ,占 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7.29%,布局强调与水系绿地景观、重要轴线和重要交通节点的 有机融合。
第九条 中心区核心功能为: 1. 体现充实提升型功能的高端城市服务功能包括省级文化集群、行政文化办公、都市 商业购物、综合仓储物流、区域交通枢纽,实现高端服务功能集聚,打造新区发 展引擎。 2. 体现填补特色型功能的国际文化交往与消费功能包括民族文博荟萃、国际会议、特 色展演、文化集会、大型主题公园、游憩时尚消费、旅游度假服务等,打造高端 多元的国际文化交往与消费,成就新区特色的引领与示范。 3. 体现跨越创新型功能的区域产业研发与服务功能包括文化创意产业、金融商务贸 易、生态免税商业 、区域研发孵化基地,体现高端区域产业研发与服务功能的集 聚,成为跨越创新高地。
7. 高端制造产业区为 ZH 单元,用地面积约 5.06 平方公里,支撑“一区两园”联动发 展的格局,布局以特色工程机械等为代表的高端制造产业集聚区,包括工业及相 关产业服务等功能。
8. 创意研发服务区为 ZL 单元,用地面积约 3.60 平方公里,结合麦坪镇,布局创意研 发服务中心,包括企业创新总部、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研发中试、配套研 发等知识生产功能。
贵安新区中心区 城市设计暨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贵安新区中心区城市设计暨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和管理贵安新区中心区的规划、开发与建设,更好地落实《贵安新区 总体规划(2013-2020)》和《贵安新区中心区城市设计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 要规划内容,特制定本规划文本。文本中下划线部分条款为强制性内容。
水体、城市重要轴线和廊道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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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中心区城市设计暨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第十七条中心区用地开发强调混合和高效用地原则,商住混合用地为商业和居住的混合用 地,主要布局在中心区内较为各层级中心的周边区域。
第四章 居住用地规划控制
第十八条居住用地属性分类控制 规划区内居住用地分为商住混合用地内的居住用地(混合类)、用于地产开发的独立
第十二条规划十大特色功能区,各区由骨架性道路分割,主导功能明确,并配备完善的生 活服务功能。各区详细信息为:
1. 贵安中央活力区为 ZD 单元和 ZE 单元,用地面积约 5.31 平方公里,结合景观轴线, 布局贵安新区金融商务中心和商业中心,包括商务办公、大型商业、休闲娱乐、 城市居住等功能。
2. 休闲游憩商业区为 ZF 单元,用地面积约 3.61 平方公里,以生态景观为核心,布局 生态高端消费区,包括体育中心、松林公园、综合学校、保税商业预控等功能。
3. 月亮湖生态文化区为 ZA 单元,用地面积约 5.82 平方公里,以月亮湖景观为核心, 布局国际一流的生态文化区,包括城市公园、商务行政办公、文化体验、休闲娱 乐度假、民族文化交往、高端生态宜居和生态环境涵养等功能。
4. 行政文化办公区为 ZB 单元,用地面积约 4.55 平方公里,结合十字绿轴,布局贵安 新区行政文化中心,包括文化消费、商务办公、休闲娱乐、城市居住等功能。
6.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约 8.50 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25.22%。 7. 公用设施用地面积约 0.20 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0.59%,部分为中心区
服务的公用设施布局于中心区规划区范围以外。 8. 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约 7.91 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 22.74%,沿重要河道
第三条 本文本涉及的规划范围为东至规划湖林支线铁路,西至贵昆高铁线,北抵杉木村、 汪庄村,南至贵昆铁路,规划范围总面积约 43.30 平方公里。
第四条 规划依据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版(GB50180-93); 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6.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7. 《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09); 8. 《贵州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暂行办法》(2009); 9.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0. 《贵安新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初稿)》(2013 年); 11. 《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2007 年); 12. 《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8 号); 13. 《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年); 14. 《黔中经济区核心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11 年); 15. 《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 16. 其他相关的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等。
第十条 本规划规划范围总面积 43.30 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 34.76 平方公 里,中心区所在的贵安生态新城在贵安新区总规中规划居住人口规模 45 万人(包 括马场片区部分居住人口),中心区本次规划按照居住人口规模为 40 万人进行各 类设施的配套标准。
第三章 土地使用规划控制
第十一条本规划总体空间结构为“一轴、两带、两环、十区”。 1. 一轴为中央活力主轴。以商业商务、商贸展示、体育康体、文化旅游、休闲娱乐、 历史人文等功能为主,形成展现新区的特色文化和生态风光的主轴线。 2. 两带为城市景观绿廊、创意景观绿廊。重点展示休闲度假、山野旅游、时尚运动等 风貌特征。宜通过两侧建筑风貌与田园风光相互融合为主要展示内容,展示城市 的生态示范特质。 3. 两环为复合游憩景观功能环和特色风貌景观功能环。区内最具特质的带状景观风貌 空间,串各片功能区,是展示城市建设风貌和山水特色的重要载体。宜通过沿线 具有现代、时尚特色的建筑景观,展示丰富有致的城市空间形象。
5. 商贸中心区为 ZC 单元,用地面积约 3.79 平方公里,结合站前轴线,布局贵安新区 商贸中心,包括大型专业市场、商务办公、文化休闲、城市居住等功能。
6. 综合物流区为 ZM 单元,用地面积约 2.06 平方公里,结合湖林支线(新线)麦坪站, 布局综合物流中心,包括现代综合物流、仓储交通运输、产业服务等功能。
文本
展。统筹考虑中心区城市建设用地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关系,城市生态系 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协调共生,达到保护整体生态环境、保证可持续发展的 目标。 2. 构建完善体系,系统布局。在方案研究的基础上,突出城市建设布局的系统性,构 建产业配套与生活配套相结合的公共设施配套体系;结合城市功能与结构,建立 服务半径覆盖完整、生态结构合理的完善体系,为中心区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软 环境。 3. 引领省域示范,优化指标。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指标要求和 “具有生态文明 建设示范效应” 定位的建设指引,提高对城市绿地建设的要求,优化城市各项绿 地指标,以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人居城市为标准建设城市绿地。 4. 挖掘地方文化,突出特色。发掘城市在景观、文化、资源、环境、产业方面的特色, 根据城市的发展目标和现状条件,通过城市风貌设计引导,突出展示地域特征。 5. 弹性控制模式,体现可操作性。结合城市发展建设实际,提出可实现的目标,通过 近期建设引导、分区规划引导,采用功能结构多模式布局、用地和路网弹性控制、 指标上下限控制等弹性控制模式,使规划更具可操作性;就关键问题提出具有实 际指导意义的规划和建设对策,增强规划的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 6. 提升土地价值,保障建设时效性。分析论证开发条件,结合区域产业发展态势和基 础设施空间布局,最大程度挖掘土地价值的潜力,体现市场的时效性。 第六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图纸和规划管理单元图则)和规划说明 书组成,其中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法律效力,两个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七条 本规划的使用权和解释权属贵州省贵安新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任 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修改本规划。任何调整和变更必须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贵州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 制与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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