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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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制度与管理

加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制度与管理

加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制度与管理1. 前言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本医院订立了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涉及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医务人员以及患者。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科学和规范使用,为患者供应安全、高效的诊疗服务,并保护公众免受抗菌药物欠妥使用所带来的风险。

3.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责任1.医院管理层负责订立和监督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各科室负责人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对本科室内抗菌药物使用进行监督和引导,确保合理使用。

3.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各科室的合理用药工作,并依据临床需要及时进行抗菌药物库存管理和采购计划。

4. 抗菌药物使用准则1.全体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从国家、地方和本医院的抗菌药物使用准则,严禁滥用抗菌药物。

2.患者诊疗过程中使用抗菌药物必需经过临床合理使用评估,并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种类、剂量和给药途径。

3.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将患者的病情、治疗计划和用药情况等记录在病历中,并定期进行疗效评估和药物调整。

4.患者出院后,应供应认真的药物使用说明,并告知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紧要性。

5. 抗菌药物使用审批1.全部抗菌药物的使用均需要经过医务人员的审批,包含口服和外用的抗菌药物。

2.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包含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

3.在急诊情况下,紧急使用抗菌药物的审批可以由值班医生进行,但需在24小时内报备至质控科。

6. 国家抗菌药物监测和报告1.医院将乐观参加国家抗菌药物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报告相关数据和信息。

2.医务人员应当及时上报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含使用种类、剂量、疗程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7. 抗菌药物培训和教育1.医院将定期组织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和教育活动,包含抗菌药物知识普及、合理用药宣传等。

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1、各科室依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微生物实验室、药学部至少每季度向全院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及时总结、通报医院常见病原菌对抗菌药物的耐药情况,为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应用信息,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3、药学部有计划地进行抗菌药物知识的培训工作。

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权。

4、临床医师应提高临床微生物标本的送检率,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5、严格执行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6、护士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反应,配合医师做好各种标本的留取工作。

7、开展医院多重耐药菌监测工作,微生物实验室一经发现MRSA、VRE等多重耐药菌,要及时报告临床科室及感染管理科,临床科室应立即隔离患者,落实感染防控措施。

8、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5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5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的发生,并保障患者的安全和用药效果。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

二、基本原则1.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应仅在确诊为细菌感染或高度疑似细菌感染的情况下使用。

遵循药物敏感性和抗菌药物谱的原则,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2. 临床指南:医院应制定并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南,包括抗菌药物选择、剂量、用药时长等内容。

医务人员应熟悉并遵守相关指南。

3. 多学科团队合作:抗菌药物的使用应由多学科团队共同决策,包括感染科、药剂科和微生物学科等。

4. 监测和报告: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监测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并定期报告给相关部门。

5. 教育培训:医院应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水平。

三、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措施1. 药物管理(1)医院应制定并实施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明确抗菌药物的开具、购买、保存和使用等流程,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管理。

(2)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前需经过严格的临床审核,并填写完整的开药记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抗菌药物名称、剂量、用药时长等。

(3)医院设立抗菌药物委员会或类似机构,负责审查和监督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提出改善建议,并定期组织教育培训。

2. 监测和报告(1)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收集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包括抗菌药物的种类、使用率、抗菌药物使用指标等,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

(2)医院应设立药物敏感性监测实验室,定期监测耐药菌株的发生情况,并及时将结果通报给临床科室。

(3)医院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收集、记录并报告抗菌药物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

3. 教育培训(1)医院应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使用相关的培训活动。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保护公众健康,减少抗药性的发生和传播,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店、养殖场等使用抗菌药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原则:1. 合理使用: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正确使用抗菌药物,遵循医学指导原则和临床实践指南。

2. 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和实施抗菌药物使用审核制度,药店、养殖场等单位应严格遵守抗菌药物销售管理规定。

3. 监测和评估: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了解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和效果。

第四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措施:1. 建立抗菌药物治疗和预防指南,推广临床路径和抗菌药物预防应用方案。

2. 设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核委员会,负责审核抗菌药物的使用申请,并监督使用过程。

3. 加强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意识。

4.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分析和报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第五条药店和养殖场抗菌药物销售管理措施:1. 对于药店,应取得抗菌药物销售许可证,严格按照规定销售抗菌药物,不得超范围销售抗菌药物。

2. 对于养殖场等单位,应制定抗菌药物使用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抗菌药物。

3. 药店和养殖场应建立抗菌药物销售和使用记录,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1. 对于医疗机构、药店等单位,发现违反规定销售、使用抗菌药物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并撤销相关许可证。

2. 对于医务人员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由医疗机构进行内部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内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药物使用效果,降低耐药菌的产生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院内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率,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性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第一条医院内抗菌药物的开具与使用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并经医院审批通过,具备相应的权限。

第二条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分为以下三级:1.一级权限:医院科室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具备一级权限,可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并使用。

2.二级权限:医院全科医生具备二级权限,可开具抗菌药物口服处方。

3.三级权限:其他医务人员不得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需向具备一级权限的医师申请使用。

第三条医院将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审核,对各科室使用抗菌药物的数量、种类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和提升。

第三章抗菌药物配送与存储第一条医院抗菌药物需统一由药品库房进行配送,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条医院药品库房应建立相应的抗菌药物存储区域,保证药品的存储温度、湿度等符合要求,并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的进货、验收、登记、使用和报废等流程规范,确保药物的使用和管理符合规定。

第四章抗菌药物使用指南第一条医院应订立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包含常用疾病的抗菌药物选择原则、用药剂量和疗程等内容,并及时更新。

第二条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的意识和水平。

第三条医院应设立抗菌药物使用评审委员会,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监督和评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矫正和处理。

第四条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依照临床诊疗指南和使用指南的规定,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合理用药,避开滥用和过度使用。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控体系,及时收集、分析和报告有关抗菌药物使用的数据,为科学决策供应依据。

第五章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与惩罚第一条对于违抵抗菌药物使用规定的医务人员,医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相应的惩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抗菌药物管理(5篇)

抗菌药物管理(5篇)

抗菌药物管理(5篇)第一篇:抗菌药物管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一)抗菌药物的应用及管理1、医院药剂科及院感染科负责抗感染药物应用率的监测统计,并定期向全院公布。

2、负责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指导、咨询工作。

3、检验科和药剂科定期(每年1~2次)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4、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合理选用药物。

5、护士应根据各种抗感染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配合医师做好治疗。

6、医师在临床使用抗菌药物与本原则有冲突时,应在病程日志上注明原因。

7、药剂科对于细菌耐药性高的抗生素有权提出暂停使用的建议。

8、药剂科负责全院医护人员的有关知识的培训。

9、患者需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高一级抗生素时,需由上级医师签字方可使用。

(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指导原则尽管有越来越多的强有力的抗生素问世,感染依然是治疗面临的重大难题之一,合理化、规范化利用抗生素,对延缓耐药细菌快速增长,延长抗生素的有效使用期限,减少术后并发症,肠道菌群失调及双重感染等有着深远的意义,在这一点上医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特规定以下原则:1、病毒性疾病不使用抗菌药物。

2、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其他可疑感染指征者,不宜使用抗菌药物。

病情严重且细菌感染可能性大者,可针对性地选用抗菌药物,但要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在此期间要密切注意病情变化,一旦明确为非细菌性感染应立即停用抗菌药物。

3、凡细菌感染的病例,应尽可能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多次按操作规程采集标本(血、痰、尿、脓、咽拭子等)进行体外药敏试验,根据细菌学结果,必须结合临床,选用敏感性抗菌药物或对原来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必要的调整。

4、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有更严格的指征。

一般适用于一种扰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包括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等)、混合感染、难治性感染、二重感染以及需长期用药而细菌又容易产生耐药的病例,以两联为宜。

抗菌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抗菌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抗菌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文抗菌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抗菌药,防止抗菌药滥用和耐药菌株的增加,保护人类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店、药品生产企业以及其他从事抗菌药销售、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抗菌药的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抗菌药使用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抗菌药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

第四条国家鼓励加强抗菌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和药物耐药现象。

第五条国家对抗菌药的生产、销售、使用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级监管责任制度和协调机制,确保抗菌药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鼓励医疗机构建立医院药物治疗委员会,制定具体的抗菌药使用指南,并指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抗菌药。

第二章抗菌药销售管理第七条抗菌药销售企业应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许可,并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确保抗菌药的安全、合理销售。

第八条抗菌药销售企业应建立药品销售台账,对销售抗菌药的品种、数量、销售对象等进行记录和保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抗菌药销售企业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抗菌药品。

对违规销售抗菌药的企业,将依法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第十条抗菌药的销售应由持有药执证的专业人员直接操作,确保抗菌药的销售符合医疗需要和合理用药原则。

第十一条抗菌药的销售企业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抗菌药知识培训,提高其对抗菌药的认识和正确使用能力。

第十二条抗菌药销售企业应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对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进行及时记录和报告,并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医疗机构抗菌药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院药物治疗委员会,由临床、药学、微生物学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监督抗菌药使用指南。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要建立抗菌药使用信息系统,对抗菌药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实现抗菌药的追溯和监控。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保证患者合理用药的前提,也是抗菌药物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保障。

2.避免滥用和不当使用抗菌药物,是减少细菌耐药性发展的关键。

3.抗菌药物应用必须严格遵循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实施全程监控。

二、管理原则1.分类管理:将抗菌药物分为特殊级、限制级和非限制级三个级别,根据药物的特点和临床应用需要,设置不同的管理和使用限制。

2.临床应用指南:建立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南,明确各种疾病的合理用药原则和药物选择方案。

3.科学培训:为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的科学知识和临床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其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能力。

4.全程监控: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全程信息化监控系统,对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5.定期评估:定期评估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三、具体管理措施1.抗菌药物使用审批:限制级和特殊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药师审批,并在患者用药记录中进行详细的说明。

2.临床应用指南的实施:医院必须建立临床应用指南,并由专业组织进行审核和发布,医务人员必须按照指南进行抗菌药物的使用。

3.药物选择和应用的监测:通过电子医疗系统建立抗菌药物的选择和应用的监测机制,实时记录医务人员的用药情况。

4.多学科联合会诊:对于复杂病例和疑难病例,建议进行多学科联合会诊,共同确定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

5.抗生素限制使用:医院设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委员会,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限制,并设定每月和每年的使用量限制。

6.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医院设立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中心,定期对已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耐药性监测,并及时发布结果。

7.持续教育和培训:医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应用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用药水平和科学素养。

8.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向患者和公众普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知识,提高对抗菌药物滥用和不当使用的意识。

四、管理评估1.定期对医院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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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抗感染药物是临床应用范围广,品种繁多的一大类药物。

为有效控制感染,防止人体内菌群失调,减少患者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同时减轻患者的负担。

根据《浙江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试行)》并结合我院特点,制订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管理措施。

一、抗感染药物使用的管理
1、每三个月一次统计分析全院金额排名前五位的抗菌药物及科室分布、用量,随时掌握任何异常使用情况;
2、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微生物科(室) 每三个月一次公布全院及某些重点科室(如ICU、血液科、呼吸科等)前五位的病原微生物排名及耐药情况,帮助临床选择经验用药方案;
3、门诊处方抗感染药以单用为主,原则上不超过三天量,最多不超过7日(抗结核药物除外)。

严格控制多药联用。

5、对使用、更改、停用抗感染药物均要求在病历上有详细的分析记录。

6、提倡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采集标本作病原学检查,力求做到有样必采。

二、抗感染药物的分线标准及管理措施
(一) 抗感染药物分线标准
1、第一线药物:抗菌谱相对较窄、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货源充足的抗菌药物,依临床需要使用。

2、第二线药物:抗菌谱较广、疗效好但不良反应较明显或价格较贵的药物,例如第三代头孢菌素等,应控制使用。

3、第三线药物:疗效独特但毒性较大、价格昂贵、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例如万古霉素、第四代头孢菌素、碳青霉烯类、两性霉素B、恶唑烷酮类等,应严格控制使用。

(二) 抗感染药物分线使用管理措施
1、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二线药物治疗时,有药敏结果证实;或应由高级职称医师签名,无高级职称医师的科室须由科室主任签名或有感染专科医生会诊记录。

2、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三线药物治疗时,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科主任签名或有感染专科医生会诊记录,或有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意见。

3、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一线以上药物进行治疗,并根据培养及药敏结果及时进行调整。

(1)感染病情严重者如:①败血症、脓毒血症(Sepsis)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②接受抗肿瘤化学疗法;③接受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④血WBC<1X10’/L或中性粒细胞<0.5X10’/L;⑤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发热者;⑥艾滋病;⑦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者;⑧老年患者。

4、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三种以上抗感染药物联合治疗时,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科主任签名或有感染专科医生会诊记录,或有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意见。

三、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原则
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包括内科系统非手术预防用药和外科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需充分考虑感染发生的可能性、预防用药的效果、耐药菌的产生、二重感染的发生、药物不良反应、药物价格以及患者的易感性等多种因素,再决定是否应用。

要规范用药品种与给药方案,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或某些新品种以及耐药后果严重的药物作为预防用药。

(一)非手术感染的预防用药
1、是指尚未感染的非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应有相当或一定效果,如果不用药发生感染后果严重者。

2、抗菌药物不能长期预防一切可能发生的感染,只能在特定的应激状态或针对某些专门的病原菌进行短期有效的预防。

3、已明确为病毒感染者不应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4、通常针对一种或二种可能细菌的感染进行预防用药,不能盲目地选用广谱抗菌药,或多种药物联用预防多种细菌多部位感染。

5、一旦疑有感染存在,应送有关标本作病原学检查,并应尽快开始经验性治疗,病原学诊断明确后则应根据该病原菌的耐药特点和药敏试验结果调整用药方案,进行目标治疗。

6、常见非手术感染的预防用药指征及方法见附表2。

(二)外科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1、适应证:应用抗菌药物预防外科防手术部位感染(SSl)作用是肯定的,但并非所有手术都需要。

一般的I类即清洁切口,应注意严格的无菌技术及细致的手术操作,大多无需使用抗生素。

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具体适应证有:
(1)Ⅱ类(清洁一污染)切口及部分Ⅲ类(污染)切口手术,主要是进入消化道(从口咽部开始)、呼吸道、女性生殖道等的手术;
(2)使用人工材料或人工装置的手术,如心脏人工瓣膜置换术、人工血管移植术、人工关节置换术等;
(3)清洁大手术,手术时间长、创伤较大,或一旦发生感染后果严重者,如开颅手术、心脏和大血管手术、门体静脉分流术或断流术、脾切除术等;
(4)病人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营养不良等。

已有严重污染的多数Ⅲ类(污染)切口及Ⅳ类(污秽一感染)切口手术(如开放创伤、消化道穿孔等),应在手术前即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及术后继续应用,不列为预防性应用。

2.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方法
围手术期用药必须根据各类手术术中污染程度、手术创伤程度、最易引起手术部位感染(SSl)的病原菌、手术持续时间等因素,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1)给药方法:术前半小时(通常在麻醉诱导期)使用抗菌药物一次,静脉推注或快速滴注(20—30min内滴完),以保证在发生污染前血清和组织中的抗生素达到有效药物浓度(>MIC90),如手术超过3小时,术中追加一次(长半衰期抗生素头孢曲松不需追加剂量)。

术后可不再使用或仅使用24—72小时,原则上最多不超过72小时,延长用药并不能进一步降低SSI发生率。

(2)预防用抗生素的选择:根据各种手术发生SSI的常见病原菌、手术切口类别、病人有无易感因素等综合考虑。

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杀菌、价廉、安全性高的药物,尽可能避免多药联合使用。

通常选择头孢菌素,以第一、二代头孢为主,个别情况下可选用头孢曲松等第三代头孢,避免选用超广谱抗菌药物及喹诺酮类药物。

3.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注意事项
(1)必须重视无菌技术,不能期望以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替代严格的无菌操作。

做好消毒隔离、患者营养支持、环境消毒等。

(2)严格控制术前预防用药:术前预防用药原则上仅适用于术前有感染病灶的手术病人及结直肠术前肠道准备。

术前肠道准备应选择口服吸收少、肠道内药物浓度高、受肠内容物影响小、对致病菌及易移位的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真菌等有较强杀菌作用,同时对肠道微生态影响较小的药物,如新霉素、红霉素和制霉菌素等。

四、抗菌药物的联合用药原则
(一)可单一用抗菌药物时,不要联合用药。

(二)严格掌握联合用药的原则和指征,以期达到提高疗效、减少患者不良反应、减少细菌耐药性产生。

(三)联合应用一般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特殊情况下要加抗真菌药。

常采用繁殖期杀菌剂(p—内酰胺类、磷霉素、万古霉素等)与静止期杀菌剂(氨基糖苷类等)联合或p—内酰胺类与p—内酰胺酶抑制剂联合,以获协同抗菌作用。

联合用药适用于下列情况:
1.病原体不明的严重感染。

2.单一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混合感染。

3.单一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严重感染。

4.单一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耐药菌株感染,特别是医院感染。

5.联合用药的协同作用可使单一抗菌药物剂量减小,因而减少不良反应。

6.需长期用药并防止细菌产生耐药性,如结核病,强化期治疗时应采用四联、三联,巩固期以二联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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