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项目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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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项目技术要求

1 项目需求描述

★项目工期要求:第一阶段: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完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定制开发、测试和部署,完成人口基础信息库和法人基础信息库所有数据表的建立,实现两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间的数据交换共享,实现系统的所有功能。第二阶段: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35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涉及单位的前置机部署,实现项目涉及单位的系统接入共享平台,完成实有人口(自然人)、法人基础信息库的建设(包括数据初次共享、比对、入库等)。第三阶段: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36个自然日内,进入上线试运行和应用扩展阶段,上线试运行阶段为期150个自然日。第四阶段:在上线试运行和应用扩展阶段完成后,系统无重大技术故障并且系统运行稳定,经第三方软件测试后,组织项目验收。自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一年(12个月)的免费运维升级服务。

1.1项目背景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2006]2号文《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指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主线,是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取得实效的关键。目前珠海市将开展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形成全市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统一的数据共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基础信息库,为全市各政府部门实现业务协同提供统一平台。

200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试行办法》(粤府办〔2008〕64号),用以“规范和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支持业务协同,避免重复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确要求“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初步确定了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活动中的职责。

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09)38号),提出“实施电子政务畅通工程,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建设全省及各市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中心和协同办公平台,率先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府网上协同办公”的目标。

2010年,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了《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地市建设指导方案》(征求意见稿)(粤经信电政函[2010]2111号),以指导各地级市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进全省跨地区、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珠海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将以该指导方案为指引,充分考虑与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对接。

珠海市建成了以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及网络交换中心为核心的政务外网网络,包括市府大院外网、市行政服务中心局域网以及连接三个行政区和院外单位的城域网络。政务外网向上连接省级外网,向下连接到区,形成一个省——市——区三级外网网络平台。它主要运行政府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和非涉密的内部办公、公文传输、数据交换、资源共享等业务,为全市各部门、各区开展电子政务提供服务和保障。目前,珠海市电子政务外网已经实现了170多个单位接入,为建设全市层面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了网络保障。

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关键在于数据,数据来源于各业务部门。目前,珠海市各业务部门现有系统已经积累了大量的数据资源。当前阶段,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应用是信息化建设的大势所趋,例如行政审批、企业信息共享、综合治税等等。这些应用的建设都不是单个部门、单个系统能完成的,都依赖于各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现状描述

2009年,珠海市开展了政府信息资源建设与共享情况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已建成的主要业务数据库或信息资源四十多个,涉及部门有教育局、质监局、卫生局、工商局、住规建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城管局、交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等。

目前,各部门内部和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方式主要靠手工录入、纸质打印传递、文件导出导入、介质拷贝等等方式。现阶段,各部门系统之间的对接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和框架,部门与部门之间无法实现大批量的数据交换和实时传递,对接多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实现数据交换,无法形成单点接入多方共享的高效传输,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数据无法合理的交换使用,各部门系统的数据源也分布不均,无法形成一个统一合理的共享源头,大大降低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增加各部门的使用成本。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对市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社保、交通等众多部门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情况调查结果分析后,发现各部门对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需求十分迫切。例如,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希望从其他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获取包括工商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

息,机关和事业单位设置信息等数据,便于及时掌握法人的动态变化,方便社保和劳动部门的管理;市国税局希望从工商部门获取工商登记信息,从海关部门获取海关电子口岸信息,从地税部门获取所辖纳税人信息,从商业银行获取纳税人银行帐户信息,从供水供电部门获取工业企业生产用电用水信息,通过信息共享以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的水平,促进征管效能的提高。

在实际工作中,一项工作或审批流程往往需要多个政府部门和机关单位信息系统中的业务数据协同处理才能完成,各业务部门对其他部门的信息资源具有强烈的共享需求。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跨部门的专项应用和业务协同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以企业基础信息共享为例,工商、地税、国税、质监等部门存在着难以相互共享获取各自信息的问题。许多政府部门业务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提供部门内的企业信息,但是由于这些部门之间并没有一套很好的政务信息共享、同步更新的机制,从而给这些部门对企业的管理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影响了工作效率。

1.2建设目标

珠海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总体建设目标是: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成实有人口(自然人)、法人基础信息库,实现试点单位的数据共享交换。

加强联合监管,促进业务协同,建立信息共享交换的技术规范,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利用;支持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应用,支持计生民政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应用,支持综合治税等其他重要应用的工作开展;实现上与省级共享平台对接,下与区级共享平台延伸的功能,使信息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按照珠海市现有的安全保障体系,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数据安全策略和应用安全策略。主要包括数据传输安全、数据存储安全和严格的权限管理,保障数据完整性、保密性和不可否认性,建立数据备份机制。提供安全的信息发布和审核,提供对用户操作的日志记录和审计。

1.3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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