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机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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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制度改革》课件

《中国行政制度改革》课件

事业单位改革: 推进政事分开, 强化公益属性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简化审批流程,提 高审批效率
职能调整
政府职能转变: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政府机构改革:精简机构,提高效率 政府职能下放:将部分职能下放给市场和社会 政府职能整合:加强跨部门、跨领域的协调合作
人员编制和薪酬制度改革
薪酬制度改革:绩效导向, 激励创新
未来行政制度改革的保障 措施和政策支持
第七章
结论和建议
研究结论
行政制度改革是必要的
改革需要从多方面入手
改革需要注重实效性
改革需要不断推进和完善
对未来研究的建议
进一步深化行政制度改革
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 优化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行政人员素质和能力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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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中 革国
背行
景政



革中 的国
目行
标政
和制
原度
则改

职革中 能的国
调组行
整织政
架制
构度
和改

时革中 间的国
表实行
施政
步制
骤度
和改

未革中 来的国
展效行
望果政
评制
估度
和改

结 论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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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国行政制度改革背 行政制度存在的问题和 挑战
国内外环境对行政制度改革 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的行政制度改 革历程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推进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牡政办发〔2016〕9号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推进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牡政办发〔2016〕9号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推进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推进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牡政办发〔201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推进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15日牡丹江市推进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 35号)精神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4〕9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改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通过民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推进,形成机构养老规范有序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全面推进、候鸟式异地旅居养老初具规模、“医养结合”全面覆盖、相关老年产品较为丰富的城乡整体推进格局。

二、目标任务(一)深入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城市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保持全覆盖,其中80%的城市社区建有日间照料室,100%的城市社区设有活动室并保证有效使用;推进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0%的农村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20%的农村社区建有日间照料室。

支持日间照料室改建为提供“日托”和“短托”服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全力推进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市本级各类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现无缝对接服务,各城区积极引导本辖区养老机构开设“护理站”或“医务室”;各县(市)养老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现签约合作,至少有一所“医养结合”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

民政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17•【文号】民办函〔2017〕293号•【施行日期】2017.10.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福利综合规定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的通知民办函〔2017〕2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关于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要求,依据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部门《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发改综合〔2016〕832号)、《民政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的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6〕15号)规定,根据地方申报情况,确定北京市朝阳区第二社会福利中心等116家单位为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

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做好养老机构管办分离工作。

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明确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政府原则上不再通过直接运营养老机构方式面向社会老人提供服务。

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民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的养老设施、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逐步以公建民营等方式委托社会力量参与运营。

农村敬老院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要始终坚持为城乡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的基本性质,强化“保基本、托底线”的功能定位,强化托底保障职责,优先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

二、坚持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原则。

一是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确定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资产清查和评估,清查和评估前应当先向主管民政部门或举办方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立项后组织实施。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29•【字号】株办〔2015〕25号•【施行日期】2015.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株办〔2015〕25号中共荷塘区委、荷塘区人民政府:《荷塘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由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后,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29日荷塘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荷塘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与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相衔接,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严控人员编制,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1.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理顺条块关系与职责关系,突出政府履职重点,更加注重公共服务。

2.因地制宜推进改革。

在搞好上下衔接对应的同时,积极探索符合荷塘区特点的改革路子,紧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其他相关改革,鼓励探索创新,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因地制宜、统筹协调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3.依法依规加强管理。

按照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解决机构设置不规范、行政职能体外循环、权责不一致和政企、政事、政资不分等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明确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明确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明确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22•【字号】新政办(2015)80号•【施行日期】2015.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明确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新政办(2015)8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发〔2014〕16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用3至5年时间完成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任务复杂艰巨,需要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分批实施、逐步推进。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明确《意见》任务分工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2015年完成的任务(共32项)(一)做好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取消和下放一批投资审批项目、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事项、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相应加强监督管理。

(市编办会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二)对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以及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或借实施行政许可变相收费的,进行纠正。

(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办等有关部门负责。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三)修订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市编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2015年6月底前完成新组建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2015年9月底前完成其他部门的“三定”规定修订工作),梳理行政职权,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09•【字号】池办秘〔2016〕78号•【施行日期】2016.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池办秘〔2016〕78号江南产业集中区工委、管委,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工委、管委,市直各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9日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人社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池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4〕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市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编外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编外聘用人员,是指服务于用人单位,在核定聘用员额内,以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形式聘用,从事专业技术、辅助管理和必要的后勤服务工作人员。

编外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

第四条严格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范存量,严控增量。

原则上,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的公共服务事项,不再聘用编外人员。

第五条坚持依法聘用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当事双方合法权益;坚持统一管理原则,统一核定聘用员额,统一聘用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关于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及有关情况的说明.doc

关于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及有关情况的说明.doc

关于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及有关情况的说明——2016年10月21日在监利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上县财政局负责人 xxx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现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的方案(草案)说明如下,请予审议。

2016年4月26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批准2016年全县财政收入预算为117000万元,支出预算为389690万元,其中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013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5245万元,支出预算为55245万元。

会后,因六个方面的原因,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发生变化:一是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省财政根据中央调整增值税、原营业税与地方的分享比例,重新核定县市返还和上解基数。

我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由年初的88000万元调整为80190万元,调减7810万元。

二是省财政厅根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省级转贷额度,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额22700万元,按照相关规定,债转贷资金应纳入县级预算管理,需在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支出中作相应调整。

三是省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我县存量债务债券99420万元。

四是兑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政策,当年需增加预算支出3995万元。

五是在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规定及体制改革等原因,需增加县本级预算支出9083万元。

六是截止9月底,省下达具有特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列县级专项预算支出45854万元。

上述六个方面引起的收支变化,根据《预算法》、《监督法》以及相关规定和要求,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调整2016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具体情况如下:一、2016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草案(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贷额度的通知》(鄂财预发[2016]27号)和荆州市财政局《关于转贷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洪湖拆围资金)的通知》(荆财预字[2016]331号)中明确的使用范围和重点,转贷给我县的22700万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精准扶贫及灾后重建县级配套资金3698万元。

2016新编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启动组成部门拟调整至27个

2016新编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启动组成部门拟调整至27个

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启动组成部门拟调整至27个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孙承斌、张宗堂、邹声文)新时期以来的第6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拉开帷幕。

根据11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将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1日下午3时将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这次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

具体内容包括:——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加强能源管理机构。

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

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

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组建交通运输部。

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组建环境保护部。

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不再保留建设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国务院机构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强调,到2020年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专家普遍认为,国务院这轮机构改革是在以往改革基础上的继续和深化,体现了积极稳妥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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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机构改革方案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篇一:2016薪资改革方案(草案)薪酬改革方案( 草案)批准:审核:编制:人力行政部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薪酬改革方案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公司现状,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薪资待遇一、试用期员工待遇:1、新进员工试用期为2--3个月,不合格者可延长1个月试用时间,待遇按试用期标准结算,如再无法通过考核则予以试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2、新进管理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且应承担工作中应尽的责任。

3、5日(含)以前新进的职员按一个月工龄计算,超过5日的则当月不计算工龄。

4、试用期转正流程(见升迁培训流程)。

二、正式员工待遇:1、本薪资制度遵照《劳动合同法》的原则,以“按劳分配”的方式并根据职责轻重、技能要求等制定各种工资等级。

2、薪资结构:(见下表)3、正式员工薪资:职员薪资=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社保+工龄+全勤+学历及技能津贴+生日礼金+其它)注:以上待遇结构图根据岗位选择薪资结构4、公司薪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统一发放上月度工资,以银行卡转账形式发放,如遇节假日顺延。

5、主管级(含)以上人员不享有全勤奖。

第二节薪资待遇构成薪资构成:职员薪资=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社保+工龄+全勤+学历及技能津贴+生日礼金+其它)一、薪资构成说明1、基本薪资: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广州市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月(公司的基本工资等同于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公司同时调整)。

2、岗位薪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岗位工作标准及岗位要求,在员工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圆满完成岗位工作任务,达到岗位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公司发放岗位工资。

因岗位责任、管理幅度、任务量、工作难度、工作环境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状况的不同和区别,岗位工资也会有所区别。

员工因脱岗、离岗或未能全面履行岗位责任,未能全面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未能达到岗位要求时,根据岗位标准经考核将酌情扣除直至全部扣除岗位工资。

尤其是管理人员不到位、出现失职、所属部门或人员出现问题等,均应酌情扣除岗位工资(岗位职责详见岗位说明书及绩效考核条款)。

3、绩效工资:对应员工的业绩和综合贡献。

绩,是成绩,业绩的意思;效,效率和效果。

绩效工资对应的是工作(业绩)数量和质量。

绩效工资发放将按照各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经考核最终确定绩效工资发放额度。

在考核中发现工作出现差错、工作效率低、工作效果差、工作质量达不到要求,任务不饱和等,将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数扣除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一般为工资总额的20-30%左右,根据员工的业绩达成率浮动。

4、社保金:员工社保购买必须在员工试用期合格转正后方可申请购买。

5、全勤奖:月内应出勤天数全勤,享有100元全勤奖随当月薪资一起发放。

当月有迟到、请假不享有全勤奖。

6、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是指员工为本公司服务满整年给予的奖励,满一年的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满两年的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以此类推,每满一年增加50元,至4年200元封顶。

员工在一年内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累计请假超过20天,取消工龄重新计算。

工龄工资随每月工资一起发放。

7、学历及技能津贴:获全日制大专毕业证的月补贴200元,自考、函授等获得大专毕业证的月补贴150元;获得本科毕业证并获得学位的月补贴300元,没获得学位的月补贴250元,自考、函授等获得本科毕业证并获得学位的月补贴250元,没获得学位的月补贴200元。

获得研究生毕业证及以上学历的月补贴350元。

获得技术职称证书或省级以上职能部门技能资格证书的月补贴30元,每增加职级一级加10元月补贴。

8、带薪年假:入职本公司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际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年度累计请假30天以上的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统一纳入每年春节假期连休,春节假期天数不够年休假天数的,多余年休假在当年内安排休完。

9、生日礼金:根据员工身份证上的资料,在员工生日的当月给予发放礼金100元;生日当月离职的及入职不满一个月生日的员工,不享有生日礼金。

10、季度标兵:奖金300元/人,有优化工作建议、有建设性工作提案,更好的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为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等;主管级及以下员工(必须量化或参照性),全公司不超过1/50比例,并符合下列条件:、在公司连续工作满3个月及以上的员工。

、当季度无任何考勤违纪行为(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缺勤、签卡)。

、工作质量良好、工作完成及时,无违规违纪记录。

、团结员工,服从安排,是全体员工学习的榜样。

11、年度优秀管理、员工奖:奖金参照《评选方案》,荣获荣誉证书一份,公司提供培训、参观学习的机会,每年最多3-5名并符合下列条件:、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所有员工及管理人员,年度请假总计7天以下。

、工作质量良好、工作完成及时,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忠诚公司,团结同事,严以律已,尽职尽责,责任心强。

、优秀管理:年度内不少于连续2个月无抱怨投诉,无任何重大事故发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在本职业务、技术、管理等方面为公司作出突出贡献。

12、年终奖、职能部门年终双薪、销售部门年终提成。

(记薪周期为公历每年1月-12月份)、所有在编满三个月以上并试用合格转正后的员工都有享受年终奖的权利。

、依据各部门及员工个人工作结果、出勤状况、在岗时间及制度执行等各项因素。

、公司利润越好,员工获得更多;个人工作业绩越好,个人奖金越多;工龄越长,奖金越多;岗位越高,奖金越多。

、以客观、公平、公正为原则发放年终奖金。

13、其他:其他包含记功、各种临时奖励等。

二、辅助部门薪资级别定义人力行政部、采购部、财务部、市场部、品管部、仓储部、电商部,统称为辅助部门。

辅助部门根椐岗位的技能含量、专业程度、文化程度不同,起始薪资级别不同;具体归类如下:1、公司职员职级分:员工级、专员级、主管级、经理级、总监级。

2、岗位定义:根椐岗位的技能含量、专业程度、文化程度不同,起始薪资级别不同(晋级详见晋升办法);具体如下:、清洁、厨工、仓库管理员、仓库文员、技术类学徒、行政前台、人事行政文员、各部门文员、采购助理、品质管理员为员工级别;、人事行政专员、培训专员、网络管理员、网络推广、美工、文案、出纳、会计、采购员、司机、仓库组长、管理储备干部为专员级别;、各部门主管、经理助理为主管级,薪资未达主管级标准者为---代理主管,行政级别为主管级;、各部门经理、总会计师、总监助理、营养师、培训讲师为经理级,薪资未达标准者为---见习经理,行政级别为经理级;、各部门、事业部、中心总监;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为总监级,薪资未达标准者为---见习总监,行政级别为总监级。

3、未定义的岗位根据面谈时所定薪资为准,各岗位根据技能及要求等因素定级。

篇二:2016年工资改革方案关于工资及社保发放办法的补充规定一、试用期工资:(基本工资1300元+管理考核)*实际出勤天数,全勤奖按公司规定执行。

试用期员工的效益工资各部门视员工能力酌情处理。

二、效益工资发放办法:收入*相应比例+与部门相关的所有提成①部门员工人数包括外部兼职人员、酒店内部协助人员临时工资,由部门在工资表中列示支付。

②部门效益工资在当月工资中分配完毕。

③部门对自己部门员工的奖励自行在效益工资及管理考核中发放,公司不另外奖励。

三、除足疗、保健等外部人员外,所有部门员工各项提成及保险从工资中发放。

为准确核算工资,当月工资在当月分配完毕。

四、社会保险发放办法:1、2016年3月1日之后入职的员工社保发放办法:①自2016年3月1日起入职的员工有保险单据的,满半年发放社保100元;满1年发放200元;满2年发放300元;满3年发放400元,满4年发放500元,500元封顶。

②自2016年3月1日起入职的员工无保险单据的,满半年发放社保补贴50元,满1年发放社保补贴100元;满2年发放社保补贴200 元;满3年发放社保补贴300元,满4年发放社保补贴400元,满5 年发放社保补贴500元,500元封顶。

2、2016年2月29日之前入职的老员工社保发放办法:①2016年2月29之前入职的老员工有保险单据的,无论工龄长短,原报销391元的调整为350元;原报销267元的调整为250元。

原报销585元的调整为500元;原报销569元的调整为500元。

增长时与工龄匹配,每满一年增长100元,500元封顶。

②2016年2月29之前入职的老员工无保险单据的,满半年发放社保补贴50元,满1年发放社保补贴100元;满2年发放社保补贴200 元;满3年发放社保补贴300元,满4年发放社保补贴400元,满5 年发放社保补贴500元,500元封顶。

3、凡在原单位已退休职工或年满55岁(含55岁)的女员工及60岁(含60岁)的男员工每年报销大病医保60元,不再享受以上社保政策。

特殊工种与国家规定保持一致。

退休职工每年补助60元大病医保。

4、离职员工如果重新再入职时,一律作为新员工入职,不再享受2016年3月份之前的社保政策,按照新的社保政策执行。

5、社保费用在工资中发放,每月部门负责人安排员工填写社保领用证明后交人事部。

五、本规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篇三:通河县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通河县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的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重点,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为关键点,着力抓好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构建有利于转型跨越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

二、总体目标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

坚持“盐城领先、苏北率先、全省争先”的总体定位,着力以改革的领先、实践的率先,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争先,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体制机制,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三、主要任务(一)加快培大育强市场主体(1)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支持各类创业主体平等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各个行业和领域。

推行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

工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均实行零收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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