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自然人股东兑现机制框架方案讨论稿-舜宇光学科技

合集下载

华彩-舜宇项目—舜宇集团股权期权激励办法

华彩-舜宇项目—舜宇集团股权期权激励办法

舜集字〔2003〕40号关于印发《12集团有限公司期权期股激励办法》的通知各子公司、集团公司各中心(室):《12集团有限公司期权期股激励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第十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2集团有限公司12集团有限公司期权期股激励办法(2003年12月20日集团公司第十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12集团的核心竞争力,激励优秀员工与企业结成紧密的、长期的利益共同体,形成一个良性的人力资本投入产出机制,建立一个人力资本和货币资本相结合的、符合现代经济特征的产权制度和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12集团“做强、做大、走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期权”是指激励对象采用与集团公司签定合约的形式,按照预先确定的价格、数量、时间到期后购买公司股票的一种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选择全部、部分、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期股”是指激励对象采用与集团公司签定合约的形式,按照预先确定的价格、数量、时间到期后必须购买的股票。

合约一经签定,激励对象即拥有分红权。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激励对象”是指对集团资源有主要支配权或对集团经营决策和业绩有重大影响的职业经理人和技术创新者。

具体激励对象是:集团人才评价办法中获得“12人才精英奖”的员工;经集团公司总裁特批的、符合合同约定的、经过试用期考核评价合格的引进人才;各子公司根据本公司人才评价实施细则评定的业绩突出的员工;其他需要激励的。

上述对象由集团公司人才评价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上款所述激励对象中,集团公司及控股的子公司的内部董事、监事、正副总裁(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管人员采用期股的激励形式。

其余人员可以选择期权或期股的激励形式。

第六条激励原则:1、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以激励为主的原则。

2、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相结合,以长期利益为主的原则。

3、业绩与岗位相结合,以业绩为主的原则。

4、优惠与有偿购买相结合,以有偿购买为主的原则。

舜宇光科集团薪酬管理制度(14号)

舜宇光科集团薪酬管理制度(14号)

文件名称薪酬管理制度文号舜宇光科〔2008〕 14号页码1/15* * * * * 修订履历 * * * * *次数修订内容页次日期修订承认签名/ 日期批准审核编制发行部门行政总务部首次发行日期2008-2-27 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文件名称薪酬管理制度文号舜宇光科〔2008〕 14号页码2/151 总则1.1 引言根据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舜宇光学科技”)发展现状和人力资源管理策略框架,按照“适应市场环境,体现人才价值,发挥激励作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舜宇光学科技薪酬管理工作,以保障性与激励性相结合的薪酬分配制度为核心,建立兼顾内部公平性和市场竞争性的薪资体系,努力实现员工在薪酬分配上的“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风险与回报一致、业绩与收益一致”的目标,促进舜宇光学科技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管理制度作为纲领性文件,为舜宇光学科技薪酬管理提供全面的准则和依据。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舜宇光学科技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市场营销、研发技术、生产制造、职能序列岗位的非定额员工。

定额员工和一线操作工的薪酬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地区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实际和特点另行制订实施办法。

1.3 薪酬支付理念1.3.1 为岗位付薪:体现岗位所承担责任与贡献的差别,实现以岗位价值定薪,合理拉开薪资差距;1.3.2 为能力付薪:体现因个人能力、资历不同而产生的工作成果差异,实现合理的同岗不同酬;1.3.3 为绩效付薪:根据个人实际创造绩效的优劣决定每个任职者的变动收入额度;1.4 薪酬管理原则1.4.1 战略导向性原则:与舜宇光学科技发展阶段相适应,体现舜宇光学科技的价值取向和企业文化,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1.4.2 外部竞争性原则:公司的整体薪酬水平在同行业、同地域具有竞争性,并定期根据市场薪酬水平进行调整;1.4.3内部公平性原则:基于科学的岗位分析和岗位评估体系,对各岗位的相对价值进行正确、客观、全面的衡量和判断,以保证薪资的内部公平性;1.4.4 总体平衡性原则:针对舜宇光学科技,构建统一的岗位价值体系和薪资设计框架体系,并在框架范围内允许有一定的差异性和灵活性;1.4.5 绩效导向原则:将员工绩效表现与其变动收入直接挂钩,通过绩效评估实现责任风险与收益对等的激励原则,做到真正的绩效导向;1.4.6 经济性原则:充分考虑舜宇光学科技的人工成本,使公司经营绩效与人力总成本保持适当平衡;1.4.7 保密性原则:依据薪资制度公开、个人薪资保密的原则,让员工充分了解公司的薪资政策、薪资体系。

舜宇光学科技

舜宇光学科技

的支持和政策优惠
事光学镜头的研发和生产
交所上市,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
• 光学科技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具
• 1990年代,舜宇光学科技进入手
和竞争力
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机镜头市场,成为国内领先的手机
• 2012年,舜宇光学科技成为全球
• 创始人对光学产业的热爱和执着
镜头供应商
最大的手机镜头供应商,市场份额
追求
• 客户需求多样化,对光学产品的性能和品质要求不断提高
技术创新能力挑战
• 光学科技领域技术更新迅速,需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 国际竞争对手的技术优势,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竞争压力
舜宇光学科技在技术创新中面临的挑战
技术突破难度加大
• 随着光学科技的发展,技术突破的难度不断加大
• 高性能光学产品的研发需要更多的技术积累和研发投入
• 在汽车电子领域,舜宇光学科技的市场份额逐年提升,位居全球前列
竞争优势
• 技术创新能力强,拥有众多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
• 产品质量稳定,通过了国际和国内多家知名企业的认证
• 生产规模大,拥有先进的自动化生产线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 市场渠道广泛,与全球多家知名手机厂商、安防监控企业和汽车电子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
倒车摄像头、环视摄像头

• 为汽车电子企业提供定
制化的光学解决方案,满
足客户需求
04
舜宇光学科技的未来发展规划与战略愿景
舜宇光学科技在技术创新方面的规划与目标
技术创新规划
技术创新目标
•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 成为全球光学科技领域的技术创新领导者
•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华彩-舜宇项目—舜宇集团母子公司管控体系框架(最终稿)

华彩-舜宇项目—舜宇集团母子公司管控体系框架(最终稿)

舜宇集团母子公司管控体系框架服务单位: 上海华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零零四年二月目录舜宇集团母子公司管控体系框架..................... 错误!未定义书签。

名词释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舜宇集团母子公司管控模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设计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舜宇集团的基本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集团组织结构的组成.........................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集团子公司的设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治理关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集团公司董事会治理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治理关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人事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舜宇集团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功能与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舜宇集团母子公司管控路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舜宇集团议事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舜宇集团母子公司职能定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舜宇集团母子公司控制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舜宇集团母子公司业务管理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舜宇光学管理制度现状范文

舜宇光学管理制度现状范文

舜宇光学管理制度现状范文舜宇光学是一家以眼镜行业为主的企业,拥有自己独特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的运行规范,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从组织结构、决策层次、职权划分、激励机制等方面,对舜宇光学的管理制度进行现状分析。

一、组织结构舜宇光学的组织结构以部门为基础,分为市场部、生产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各个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部门之间通过上下级关系和横向合作来推进工作。

同时,舜宇光学还设立了中层管理团队和岗位骨干,负责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并提供决策依据。

二、决策层次舜宇光学的决策层次分为战略决策层、中层管理层和基层执行层。

战略决策层主要由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企业发展的战略方向。

中层管理层作为实施层,根据高层的决策进行具体的管理工作和落实。

基层执行层则是负责日常工作的员工,根据中层的指示进行实际操作。

三、职权划分舜宇光学的职权划分明确,具体到岗位层面。

不同部门的负责人拥有相应的决策权和执行权。

例如,市场部负责人负责制定市场营销策略和推广计划,生产部负责人负责生产安排和质量控制。

同时,舜宇光学注重团队合作和沟通,通过协商和会议来解决一些重大问题,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四、激励机制舜宇光学的激励机制主要包括薪酬激励和绩效考核两个方面。

薪酬激励通过工资、奖金、福利等形式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绩效考核则通过定期评估和考核,根据员工工作表现来进行奖惩和晋升。

此外,舜宇光学还注重培训和发展,提供各类培训机会和职业发展通道,激励员工不断学习和提升能力。

五、现状分析舜宇光学的管理制度在整体上比较完善,组织结构合理,决策层次清晰,职权划分明确,激励机制健全。

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首先,在组织结构方面,舜宇光学的部门之间合作还不够紧密,协调机制有待完善。

各个部门之间信息流动不够畅通,导致工作协作和效率不高。

应该加强跨部门合作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在决策层次方面,舜宇光学的决策过程还不够透明和民主。

华彩-舜宇项目—舜宇集团组织架构重点研讨项目

华彩-舜宇项目—舜宇集团组织架构重点研讨项目

股东会
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
战略投资 委员会
人力资源 委员会
总裁
财务管理 委员会
审计委员 会
副总裁
集团公司 办公室
财务管理 中心
审计中心
战略与投资 管理中心
人力资源 管理中心
工程技术 中心
营销管理 中心
2
光学、仪器和科技三个子公司组织结构主要变化
1、三个子公司统一设立营销副总经理和技术副总经理,分别主管营销和研发工作,条件
不具备的,可暂时空缺,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物色合适的人选担任; 2、子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生产副总经理,需报集团总裁批准; 3、三个子公司统一增设采购管理部和品质管理部; 4、三个子公司的职能部门职能和名称全部一致; 5、审计部可暂时不设; 6、职能部门设立以后,如暂时无法招聘合适人选,建议不由总经理兼任,可先设相应副
职,正职暂却,待有合格人选再补上。
3
舜宇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重组方案
主要变化
•规范子公司治理结构 •设营销副总和技术副总各一名,分别主管营销和技术工作 • 总经理可根据生产的需要设立生产副总,需报集团总裁审批
股东大会
监事会 董事会 证券法 务部 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 副总经理
•原四个事业部分别改称“制造部”
人 力 资 源 部
财 务 管 理 部
营 销 管 理 部
产 品 研 发 部
品 质 管 理 部
采 购 管 理 部
光 学 镜 头 制 造 部
光 学 平 面 制 造 部
特 种 光 学 制 造 部
光 电 信 息 制 造 部
注:子公司上市后,可依证监 会的上市公司治理指引,在董 事会下设人力资源委员会、战 略投资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和 审计委员会,在此不注明

舜宇光科集团薪酬管理制度(14号)

舜宇光科集团薪酬管理制度(14号)

6/15
9
2.6 薪资各构成部分的计算
员工年度现金总收入= 基本工资总额+岗位津贴总额+加班工资总额+个人绩效奖金总额
员工年度固定现金收入=基本工资总额+岗位津贴总额
员工月度固定工资 =员工年度现金总收入 × 固定工资部分所占比例÷12 个月
员工个人绩效奖金基数 =年度现金总收入×员工个人绩效奖金部分所占比例
另外从员工发展的角度来看,即使在岗位级别不变的情况下,随着知识、能力、经验的不断积累,
其所创造的工作成果对公司的贡献也会发生变化.考虑到企业管理岗位晋升的局限性和突出个人
能力差异的必要性,因此在每个岗位级别的薪资政策线上,需设计薪资等级幅宽,以识别并激励
优秀员工,体现相同岗位等级下任职者的不同价值。
(1)绩效奖金基数并非员工最终获得的绩效奖金数额,还需要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进行上下变动来
确定实际应发放额。
(2)绩效奖金采用组织与个人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各岗位的绩效奖金与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相关.
具体计算方法参见《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3。3 绩效考核的周期
本制度所涉及的各层级员工的绩效考核周期根据激励频度、力度以及考核实施成本予以确定,具体
的工作,责任感、成就感、个人成长、个人价值的实现,获得的友谊和关怀、舒适的工作环境、便
利的条件等.
舜宇光学科技除向员工提供必要的经济性报酬之外,还将竭力为员工创造条件,满足其非经济性报
酬方面的需求。
1.6 员工总薪酬构成
员工总薪酬即获得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性报酬,由以下部分构成:
员工总薪酬=固定工资+变动工资+福利,其中:
文件名称 薪酬管理制度
1 1
2
岗位年度现金总收入结构

舜宇自然人股东兑现机制框架方案讨论稿

舜宇自然人股东兑现机制框架方案讨论稿

舜宇自然人股东兑现机制框架方案本文所称之舜宇自然人股东(或称现有股东)为①舜宇集团公司(境内,以下称集团公司)的工商登记股东及其背后的委托人②舜基有限公司(境外,以下称舜基)的舜宇雇员信托项下受益人、以及舜光有限公司(境外,以下称舜光)的股东,共427人。

现为实现舜宇自然人股东对其所拥有的在集团公司、舜基、舜光的股份或信托受益权份额, 以下合称股份合法有序地兑现,特制订本机制。

一、舜宇自然人股东所拥有的股份情况(根据发展战略不时调整)(一)集团公司(二)舜基有限公司、舜光有限公司二、股份兑现之原则本方案所称之“兑现”是指舜宇自然人股东通过股份转让、股份回购等方式出让股份,并取得现金收益。

股份兑现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控股原则1、股东对集团公司股份的兑现,须保证兑现后现有股东保持对集团公司的控股权。

2、股东对舜光、舜基股份的兑现,须保证兑现后现有股东对舜光、舜基的控股权,并保证通过舜光、舜基对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权。

(二)合法原则1、股东对集团公司股份的兑现,其兑现过程的相关规定、程序与方式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股东对舜光、舜基股份的兑现,其兑现过程的相关规定、程序与方式须符合舜光、舜基注册地、开曼群岛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平性原则1、股东能公平地获得与兑现其股份有关的信息。

2、股东在兑现股份的过程中都获得公平对待。

(四)量入为出的原则1、集团公司、舜光、舜基每年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须根据其当年的现金存量及兼顾其未来发展后劲确定。

2、集团公司每年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底限为其上年度末经审计可分配利润的20%―40%,具体比例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确定,超出底限部分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在每年3月底之前确定并向全体股东公告。

年度中,集团公司董事会可以酌情再次增加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额,并向全体股东公告。

3、舜光、舜基每年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底限为其上年度从上市公司分得股利的50%,超出底限部分由舜光股东、舜宇集团员工海外信托保护人以特别决议案(四分之三通过,一人一票)形式在每年3月底之前确定并向全体股东公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4
3.1舜光、舜基、舜旭作为一个整体向其股东回购股份,回购结束后,舜旭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保持不变,但未申请回购的股东所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增厚。
3.2
3.3回购价格与回购申请日前3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收盘股价的算术平均值挂钩。
3.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
3、股东在兑现股份的过程中都获得公平对待。
4、
(七)量入为出的原则
(八)
1、集团公司、舜光、舜基每年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须根据其当年的现金存量及兼顾其未来发展后劲确定。
2、
3、集团公司每年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底限为其上年度末经审计可分配利润的20%―40%,具体比例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确定,超出底限部分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在每年3月底之前确定并向全体股东公告。年度中,集团公司董事会可以酌情再次增加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额,并向全体股东公告。
4、
5、舜光、舜基每年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底限为其上年度从上市公司分得股利的50%,超出底限部分由舜光股东、舜宇集团员工海外信托保护人以特别决议案(四分之三通过,一人一票)形式在每年3月底之前确定并向全体股东公告。年度中,舜光股东、保护人可以酌情再次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增加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额,并向全体股东公告。
一、舜宇自然人股东所拥有的股份情况(根据发展战略不时调整)
二、
(一)集团公司
(二)
委托协议
100%
95%
100%
100%
(三)舜基有限公司、舜光有限公司
(四)
(五)
信托协议
100%100%
7.68% 92.32%
42.15%(421,460,060股)
100%
100%100%100%55%100%65%
1.4
1.5上述转让须遵守“镜像原则”,即当事人在转(受)让舜光、舜基的股份时,须转(受)让相同数量的在集团公司的股份。
1.6
2.1舜光、舜基透过舜旭出售上市公司的股份,所得款按受益人在舜光、舜基的股份比例分配。
2.2
2.3何时且以何种方式出售上市公司股份由舜光股东及舜基的保护人以特别决议案(四分之三以上通过,一人一票)方式决定。
4、
(三)合法原则
(四)
1、股东对集团公司股份的兑现,其兑现过程的相关规定、程序与方式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3、股东对舜光、舜基股份的兑现,其兑现过程的相关规定、程序与方式须符合舜光、舜基注册地、开曼群岛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五)公平性原则
(六)
1、股东能公平地获得与兑现其股份有关的信息。
2.6
2.7鉴于镜像原则,申请人实际被回购的股份数由舜光、舜基回购机制所录得的股份数决定且两者在数量上保持一致。
2.8
2.9回购金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申请人可以在回购申请日后30个工作日内取得回购金额。
2.10
2.11回购申请日以后年度(含申请日当年)所派发的红利,申请人不再享受,未回购部分股份则继续享受分红。
三、股份兑现的方式
(一)集团公司
1.1现有的427人之间相互转让股份,转让价格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但转让手续须符合集团公司根据本框架方案制订的转让程序。
1.2
1.3在不违背“控股原则”及符合“合法原则”的前提下,股东可以向现有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机构出让股份,转让价格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但转让手续须符合集团公司根据本框架方案制订的转让程序。
舜宇自然人股东兑现机制框架方案
本文所称之舜宇自然人股东(或称现有股东)为①舜宇集团公司(境内,以下称集团公司)的工商登记股东及其背后的委托人②舜基有限公司(境外,以下称舜基)的舜宇雇员信托项下受益人、以及舜光有限公司(境外,以下称舜光)的股东,共427人。现为实现舜宇自然人股东对其所拥有的在集团公司、舜基、舜光的股份或信托受益权份额,以下合称股份合法有序地兑现,特制订本机制。
63.37%59.09%
三、股份兑现之原则
四、
本方案所称之“兑现”是指舜宇自然人股东通过股份转让、股份回购等方式出让股份,并取得现金收益。股份兑现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控股原则
(二)
1、股东对集团公司股份的兑现,须保证兑现后现有股东保持对集团公司的控股权。
2、
3、股东对舜光、舜基股份的兑现,须保证兑现后现有股东对舜光、舜基的控股权,并保证通过舜光、舜基对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权。
3.2
(二)舜光、舜基有限公司
1.1舜基有限公司现有的426名受益人之间相互转让股份或受益人在舜光及舜基之间转让股份,转让价格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但转让手续须符合舜光、舜基根据本框架方案制订的转让程序。
1.2
1.3在不违背“控股原则”及符合“合法原则”的前提下,股东可以向现有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机构出让股份,转让价格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但转让手续须经符合舜光、舜基根据本框架方案制订的转让程序。
1.4
1.5上述转让须遵守“镜像原则”,即当事人在转(受)让集团公司的股份时,须转(受)让相同数量的在舜光、舜基的股份。
1.6
2.1集团公司向其股东回购股份。
2.2
2.3回购价格上限为回购申请日上一年度的集团公司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
2.4
2.5回购申请日为每年度4月份(含该月)至11月(含该月)中每个月的第一个周五(为法定休假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12
2.13回购结束后,被回购的股份被依法注销,未申请回购的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集团公司股份比例增厚。
2.14
3.1根据《舜宇集团公司期权期股激励办法》舜集字[2003]40号文签署《舜宇集团公司期权期股协议书》的当事人,在其所获之期权期股已经到期且已行权后,方可参与上述兑现机制。在行权或满足行权条件前,当事人按《舜宇集团公司期权期股激励办法》之相关规定全部或部分丧失行权资格的,应对其持有的舜宇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做出调减。
6、
(九)尊重历史的原则
(十)
1、集团公司、舜光、舜基目前的股权结构是历史形成的,股东兑现过程必须尊重现有股东的权益。
2、
3、股东兑现后所形成的新的股权结构,须有助于形成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机构。
4、
(六)镜像原则
股东在选择以股份转让、股份回购方式实现兑现时,必须采用镜像机制。即申请人申请兑现在集团公司的股份时,必须同时申请兑现同样数量的在舜光、舜基的股份数或信托受益权份额数,以下合称为股份数,反之亦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