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要求
电梯型式试验规程

附件1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适用产品目录2.进口各种型式电梯或部件的代码,使用本目录所属型式电梯或部件的代码。
—1—附件2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电梯配置与参数变更表—2—附件3电梯型式试验细则目录纳入《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适用产品目录》的各型式电梯、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实施型式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以及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必须按照下表所列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发布的相应型式试验细则的规定进行。
—3—附件4:型式试验合格证No. TX ××××-×××-××××××制造单位名称及地址:产品名称(设备型式):型号规格:产品配置(见附件)型式试验报告编号:本证所阐述的结论覆盖以下型号规格产品(产品配置不变):经型式试验,确认该产品符合《电梯型式试验规则》规定。
(公章)发证日期年月日(型式试验机构名称)注:1.本证是对所明确覆盖范围内设备型式的确认,仅对样机本身试验时的合格与否负责;—4—2.证书持有者有责任保证产品符合标准规定和保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
—5—附注:电梯型式试验合格证的标记和编号说明一、电梯型式试验合格证的标记和编号为:TX ××××-×××-××××××二、标记和编号说明1.“TX”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标记。
2.型式试验标记后面的4位“××××”为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设备代码,具体代码详见《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适用产品目录》。
3.设备代码后的3位“×××”为型式试验机构核准编号中的流水编号,用以表示各型式试验机构代码,具体分别为: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003;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026;深圳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所—023;广东省特种设备监测中心—031。
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

附件U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要求U1 适用范围本附件适用于曳引与强制驱动式电梯、液压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其它类型电梯(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
U2 引用标准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21240-2007 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26465—2011 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25194-2010 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XXXXX-201X 防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16899-201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U 10058-2009 电梯技术条件。
GB/U 10059-2009 电梯试验方法。
GB/U 10060—2011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U 24479-2009 火灾情况下的电梯特性。
U3 名词术语U3.1 垂直电梯指曳引与强制驱动式电梯、液压驱动电梯、其它类型电梯(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
U3.2 调速方式控制电梯运行速度的电力拖动方式,例如:交流变频调速、交流调压调速、交流变极调速、直流调压调速、交流星-三角调速、电液比例调速、多极开关调速、容积调速等。
U3.3 启动方式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从停止状态启动到正常运行状态的操作方式,例如:手动启动、自动启动、自动再启动等。
U3.4 控制方式电梯控制系统操纵电梯的启动、停止和方向,以响应来自操作装置的信号,例如:按钮控制、信号控制和集选控制(包括单台控制、并联控制和群控控制)等。
U3.5 通讯方式电梯主控制装置与指令按钮、召唤按钮以及楼层显示器的信号传输的方式,例如:串行通讯、并行通讯等。
U3.6 速度反馈装置将电梯的运行速度反馈到调速器以实现速度控制的装置,例如旋转编码器、测速发电机等。
U3.7 位置信号反馈装置将电梯轿厢位置信号反馈到控制装置的装置,例如:旋转编码器、选层器等。
U3.8 自动救援操作(停电自动平层)装置当电梯遇到紧急状况时,应急救援装置自动启动,在满足电梯安全运行的条件下,当电梯轿厢处于平层区时能自动打开所处层门和轿门;当电梯轿厢处于非平层区时能驱动曳引机,将轿厢向上或向下移动到邻近平层区,打开该层门和轿门,安全放出乘客。
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2012稿)

选型计算和使用说明等 ⑶ 缓冲器的选型计算 ⑷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选型计算 ⑸ 驱动主机的选型计算(功率、输出转矩、速度和主轴负荷) 型号、摩擦面的尺寸和表面状态(冷拔、机加工),导轨润滑 的要求,导轨强度和变形计算 曳引条件的计算,曳引轮、滑轮或卷筒的节圆直径与钢丝绳 直径的比值计算,平衡系数的计算
审查井道结构布置图及土建设计说明文件,确认每个层门地坎下部井道前壁(即 层门护脚板或牛腿)的尺寸和强度规定是否符合 GB 7588§5.4.3 的要求。 F2.2.6 井道照明
审查井道结构、尺寸布置图及土建设计说明文件,确认井道照明设计要求是否符 合 GB 7588§5.9 的规定。
-5-
F2.3 井道内防护设计文件
控制柜安装位置 紧急操作装置安装位置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
驱动方式 悬挂比 驱动主机布置方式和位置 测试操作装置安装位置
F2 技术文件审查
F2.1 机房、机器设备室及滑轮间尺寸布置图、通风和照明设计图
F2.1.1 机房、机器设备室及滑轮间总体要求 审查机房、机器设备室及滑轮间尺寸布置图及设计说明资料,是否满足 GB 7588
§6.1 的要求。 F2.1.2 通道
审查机房、机器设备室及滑轮间尺寸布置图及设计说明资料,确认进入机房或滑 轮间通道的设计是否满足 GB 7588§6.2 的要求。 F2.1.3 机房、机器设备室及滑轮间的强度和地面
审查机房、机器设备室及滑轮间尺寸布置图及设计说明资料,确认机房或滑轮间 的强度和地面的设计是否满足 GB 7588§6.3.1 和§6.4.1 的要求。 F2.1.4 机房及机器设备室安全空间和维修空间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以下是电梯型式试验的主要规则和要求:1.试验前准备:在进行试验之前,必须对待测电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各个部件和系统的正常工作,并消除可能的故障和安全隐患。
2.型式试验标准:电梯型式试验需要遵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要求,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和规定。
3.试验项目:电梯型式试验包括多项测试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载荷能力测试、速度测试、制动测试、门操作测试、紧急救援测试等。
4.试验设备:为了进行电梯型式试验,需要相应的试验设备,如负载装置、速度计、力传感器、门操作检测器等。
这些设备应符合相关的精度和准确性要求。
5.试验环境条件:电梯型式试验需要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如温度、湿度、空气质量等。
试验环境条件应符合相关标准,并能够保证试验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6.试验过程:电梯型式试验需要按照预定的测试程序进行,并记录试验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和数据。
试验过程应由专业的测试人员进行,并确保其安全和可靠。
7.试验结果评估:完成电梯型式试验后,需要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
根据试验结果,制造商可以确定电梯是否符合要求,运营商可以决定是否接受该型号的电梯。
8.试验报告:完成电梯型式试验后,应编制相应的试验报告,其中包括试验目的、试验方法、试验过程、试验结果等内容。
试验报告应保存在归档中,以备将来参考。
9.监督和认证:电梯型式试验通常由相关的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和认证。
监管部门会对电梯型式试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估和认可。
总之,电梯型式试验是确保电梯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
通过遵守相关规则和要求,进行标准化的电梯型式试验,可以确保电梯的性能和可靠性,保障乘客的安全。
TSG T7007—2016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附件-杂物电梯型式试验要求

TSG T7007—201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梯每完成一个全过程运行为一次,即启动-运行-停止; (3)试验期间,杂物电梯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保养,不允许带故障运
行; (4)以额定载重量和额定速度进行上行试验的次数应当不少于 2500 次;除正常维
护保养和故障恢复时间之外试验应当连续进行,10000 次试验应当在 30 日内完成; (5)运行期间故障次数应当不超过 5 次,每次故障修复时间应当不超过 1 小时。
K6.2 杂物电梯运行控制
K6.2.1 正常运行控制 应当符合 GB 25194 中 14.2.1.1 的规定。 K6.2.2 门未关闭和未锁紧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防沉降控制 应当符合 GB 25194 中 14.2.1.2 和 14.2.1.3 的规定。 K6.2.3 优先权控制 应当符合 GB 25194 中 14.2.3 的规定。 K6.2.4 紧急操作 应当符合 GB 25194 中 12.2.4 或者 12.3.9 的规定。
K5.6 悬挂装置
悬挂钢丝绳的型号、直径、根数、破断载荷,悬挂链条的型号规格、节距和破 断载荷,悬挂系统端接方式和张力平衡的安装或者设计图。
K5.7 轿厢和门系统
轿厢内部尺寸图,轿厢护脚板的安装和尺寸图,自动搭接地坎的安装和尺寸 图,轿门型式和开门净尺寸,层门型式、开门方式和净尺寸,开锁区域的尺寸说明 图示,门系统剪切危险的防护设计文件,门导向装置结构,层门、轿门地坎设计及 安装,门板悬挂装置和导向装置简图,层门门锁装置的结构和安装示意图。
TSG T7007—2016
附件 K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杂物电梯型式试验要求
K1 适用范围 本附件适用于杂物电梯的型式试验。
电梯型式试验规程

附件1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适用产品目录注:1.特殊类型电梯或部件的代码,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其《型式试验细则》时另行确定;2.进口各种型式电梯或部件的代码,使用本目录所属型式电梯或部件的代码。
—1—附件2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电梯配置与参数变更表—2—附件3电梯型式试验细则目录纳入《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适用产品目录》的各型式电梯、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实施型式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以及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必须按照下表所列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发布的相应型式试验细则的规定进行。
—3—附件4:型式试验合格证No. TX ××××-×××-××××××制造单位名称及地址:产品名称(设备型式):型号规格:产品配置(见附件)型式试验报告编号:本证所阐述的结论覆盖以下型号规格产品(产品配置不变):经型式试验,确认该产品符合《电梯型式试验规则》规定。
(公章)发证日期年月日(型式试验机构名称)注:1.本证是对所明确覆盖范围内设备型式的确认,仅对样机本身试验时的合格与否负责;2.证书持有者有责任保证产品符合标准规定和保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
—4—附注:电梯型式试验合格证的标记和编号说明一、电梯型式试验合格证的标记和编号为:TX ××××-×××-××××××二、标记和编号说明1.“TX”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标记。
2.型式试验标记后面的4位“××××”为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设备代码,具体代码详见《电梯型式试验规则适用产品目录》。
3.设备代码后的3位“×××”为型式试验机构核准编号中的流水编号,用以表示各型式试验机构代码,具体分别为: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003;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026;深圳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所—023;广东省特种设备监测中心—031。
电梯整机型式试验细则

电梯整机型式试验细则1.试验目的和要求电梯整机型式试验的目的是评价电梯的设计、制造和安全运行性能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电梯的安全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试验要求电梯能正常运行,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同时要满足人体工程学和环保要求。
2.试验项目(1)承受额定载荷运行试验:将额定载荷分别均匀分布在电梯各层上,检测电梯运行是否平稳,制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2)平层精度试验:在每层开门口进行静止试验,检测电梯是否能准确停在每层门口位置。
(3)门机与轿门试验:测试电梯门机和轿门的打开和关闭速度,以及闭合状态下的力矩和刚度。
(4)紧急救援系统试验:测试电梯的紧急救援装置是否能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安全救援。
(5)电梯运行试验:测试电梯的运行速度、加速度、减速度等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6)电气性能试验:测试电梯电气系统的功能性,包括故障自诊断、显示屏幕的正常运行等。
3.试验注意事项在进行电梯整机型式试验时,需注意以下事项:(1)试验过程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试验细则进行操作。
(2)在试验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监控试验和记录试验数据,以保证试验过程的准确性。
(3)试验设备和仪器应符合国家标准,能够保证试验数据的可信度。
(4)在试验前应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保电梯及相关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5)试验期间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并进行详细检查和修理,直到问题解决后方可继续试验。
(6)试验结束后,应进行试验结果的处理和分析,得出最终的试验结论。
4.试验报告和验收根据试验结果,编制电梯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包括试验方案、试验数据、试验结果和分析等内容。
试验报告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写,并经有关单位审核和验收,以确认电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以上就是电梯整机型式试验的细则,通过进行综合性能的验证和测试,可以确保电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从而保障用户安全出行。
试验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同时关注试验安全,及时处理试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校稿)2016-07-01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校稿)2016-07-0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7—2016前言2004年以来,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的有关要求,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及相关电梯整机、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细则的起草工作。
至2011年,基本形成了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及相关细则的草案。
根据安全监察工作思路调整以及将规则与细则合并等新要求,2011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检院下达了《电梯型式试验规则》起草任务书。
中国特检院接到任务后,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并在上海市召开了首次工作会议。
之后,起草组召开了多次工作会议,于2014年9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4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14〕32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14年11月,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根据审议意见和典型事故案例,起草组又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对送审稿进行了修改,于2015年11月形成报批稿。
2016年6月6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明确了电梯型式试验的总体原则、程序和要求,电梯整机、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内容、方法和要求等,为规范电梯型式试验工作,提高电梯型式试验工作质量提供了依据。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马培忠周春明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朱昌明张晓峰冯宏景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刘锡奎张怀继陈桂洲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罗志群佘昆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李赵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温爱民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何新民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鲁国雄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张晓松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蒋灏东南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马凌云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李宁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彭力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7—2016此外,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王衡、李新龙、冯云、耿建,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刘东洋、邢箭、丘彬、李灌辉,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张捷、李楚锋,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王学斌,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沈勇、鄂立军,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杨跃存,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陈路阳等同志参加了本规则的编写和研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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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U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要求U1 适用范围本附件适用于曳引与强制驱动式电梯、液压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其它类型电梯(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
U2 引用标准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21240-2007 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26465—2011 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25194-2010 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XXXXX-201X 防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16899-201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U 10058-2009 电梯技术条件。
GB/U 10059-2009 电梯试验方法。
GB/U 10060—2011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U 24479-2009 火灾情况下的电梯特性。
U3 名词术语U3.1 垂直电梯指曳引与强制驱动式电梯、液压驱动电梯、其它类型电梯(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
U3.2 调速方式控制电梯运行速度的电力拖动方式,例如:交流变频调速、交流调压调速、交流变极调速、直流调压调速、交流星-三角调速、电液比例调速、多极开关调速、容积调速等。
U3.3 启动方式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从停止状态启动到正常运行状态的操作方式,例如:手动启动、自动启动、自动再启动等。
U3.4 控制方式电梯控制系统操纵电梯的启动、停止和方向,以响应来自操作装置的信号,例如:按钮控制、信号控制和集选控制(包括单台控制、并联控制和群控控制)等。
U3.5 通讯方式电梯主控制装置与指令按钮、召唤按钮以及楼层显示器的信号传输的方式,例如:串行通讯、并行通讯等。
U3.6 速度反馈装置将电梯的运行速度反馈到调速器以实现速度控制的装置,例如旋转编码器、测速发电机等。
U3.7 位置信号反馈装置将电梯轿厢位置信号反馈到控制装置的装置,例如:旋转编码器、选层器等。
U3.8 自动救援操作(停电自动平层)装置当电梯遇到紧急状况时,应急救援装置自动启动,在满足电梯安全运行的条件下,当电梯轿厢处于平层区时能自动打开所处层门和轿门;当电梯轿厢处于非平层区时能驱动曳引机,将轿厢向上或向下移动到邻近平层区,打开该层门和轿门,安全放出乘客。
U3.9 能量回馈节能装置将电梯处于能量再生状态时产生的直流电变换成符合电网质量要求的交流电后馈入电网的装置。
U4 一般要求U4.1 样品要求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为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一台调试完毕、能够正常工作的电梯控制柜及相关的电线电缆、开关、按钮等作为型式试验样品。
为完成型式试验,申请单位还应提供一台/套与该样品相匹配的电梯驱动装置(曳引机、泵站、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等),并且整个控制与拖动系统已经通过型式试验申请单位的自检。
型式试验应在控制柜试验台或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上进行。
U4.2 型式试验所需技术资料和文件型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需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交相应的型式试验技术文件资料,并且进行审查。
U4.2.1 适用范围说明(1) 适用的电梯设备类别(曳引与强制驱动式电梯、液压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其它类别电梯);(2) 适用的电梯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强制驱动载货电梯、液压乘客电梯、液压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3) 适用电梯的额定速度范围(用垂直电梯控制柜);(4) 适用电梯的曳引机额定功率范围(仅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控制柜);(5) 适用电梯的液压泵站满负荷工作压力范围(仅液压驱动电梯控制柜);(6) 特殊工作环境(如室外型、防爆型)适用情况及措施说明。
U4.2.2 计算资料控制柜部件选型设计计算,包括:(1) 调速器选型计算(如果有);(2) 接触器选型计算;(3) 变压器选型计算。
U4.2.3 相关技术文件(1) 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电气元件代号说明;(2)运行控制功能说明,如电梯采用减行程缓冲器时对电梯驱动主机正常减速的监控说明、对门开着情况下的平层和再平层控制、检修运行控制、紧急电动运行控制、对接操作运行控制、消防员电梯优先召回阶段和消防服务阶段的功能说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运行自启动控制说明、防止非操纵逆转说明;(3) 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如果有);(4) 电磁兼容性试验证明文件(如果有);(5) 自动救援操作(停电自动平层)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的检验报告(如有设置);(6) 紧急和测试操作装置说明(如有设置);(7) 消防员操作模式说明(如有设置);(8) 调速装置、控制装置产品合格证、说明书;(9) 接触器、继电接触器、继电器的类型证明文件;(10) 安全触点开关的额定绝缘电压和外壳防护等级的证明文件(如果有);(11) 针对安全电路故障防护的说明(如果有);(12) 针对电气故障防护的说明(如果有);(13) 配置火灾报警探测系统(如有)的电梯的说明(如果有);(14) 可靠性试验方案和报告;(15) 特殊工作环境(如室外型、防爆型)适用情况及措施说明(如果有)。
U4.3 配置和参数的变化说明U4.3.1同一系列的垂直电梯控制柜只须进行一个规格的型式试验,下列变化被认为是控制柜系列的变化,应分别进行型式试验:(1) 适用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额定速度和驱动主机的额定功率增大;(2) 适用液压式电梯的额定速度和液压泵站满负荷工作压力增大;(3) 调速方式(交流变极调速、交流调压调速、交流变频、直流调速、电液比例、多极开关、容积调速等)的改变;(4) 控制装置(可编程控制器、微机等)的改变;(5) 控制方式的改变,但集选控制可以覆盖信号控制;(6) 控制装置型号或制造商、调速装置型号或制造商改变;(7) 适用环境由室内型向室外型的改变;(8) 适用电梯的设备品种超出范围;(9) 增设紧急和测试操作装置;(10) 增设自动救援操作(停电自动平层)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11) 增设消防员操作模式;(12) 防爆型式改变;(13) 防爆等级提高。
U4.3.2 同一系列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控制柜只须进行一个规格的型式试验,下列变化被认为是控制柜系列的变化,应分别进行型式试验:(1) 调速方式(交流星-三角拖动、交流变频变压等)改变;(2) 启动方式(手动启动、自动启动、自动再启动等)改变;(3) 控制装置(可编程控制器、微机等)的改变;(4) 控制装置型号或制造商、调速装置型号或制造商改变;(5) 可编程电子安全系统型号或制造商改变;(6) 增设待机运行模式;(7) 适用环境由室内型向室外型的改变。
U4.4 产品配置表见表U-1和U-2。
表U-1 垂直电梯控制柜产品配置表U5 技术文件审查U5.1 计算资料审查(1) 变频器选型计算应正确;(2) 接触器选型计算应正确;(3) 导线选型计算应正确;(4) 变压器选型计算应正确。
U5.2 相关技术资料审查(1) 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电气元件代号与现场实物应一致;(2) 运行控制功能说明应正确齐全;(3) 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如果有)应与现场实物一致;(4) 电磁兼容性试验证明文件(如果有);(5) 调速装置、控制装置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应完整齐全;(6) 接触器、继电接触器、继电器的类型证明文件应与完整齐全;(7) 安全触点开关的额定绝缘电压和外壳防护等级的证明文件(如果有)应完整齐全;(8) 针对安全电路故障防护的说明(如果有)应完整齐全;(9) 针对电气故障防护的说明(如果有)应完整齐全;(10) 配置火灾报警探测系统(如有)的电梯,其关于火灾信号的输入方式、火灾报警系统和电梯控制系统之间的接口情况、电梯通过何种方式恢复到正常服务状态等设计说明资料;(11) 可靠性试验方案和报告应完整齐全。
U5.3 消防员电梯设计资料审查U5.3.1 消防员电梯能够正确运行的条件审查设计文件,分析高温、烟雾保护措施,确认消防电梯是否设计为在下列条件下是否能够正确运行:a) 当在0℃到65℃范围的环境温度工作时,电气/电子层站控制装置和指示器应能继续工作到建筑结构所要求的一个时间(例如2h),使消防员为了进行救援能发现电梯轿厢所在位置,比如轿厢被阻断的地方;b) 不在防火前室内的消防电梯的所有其它电气/电子元器件,设计应保证它们在0℃到40℃环境温度范围内能正确工作;c) 在井道和/或机房充满烟雾时,电梯控制的正确机能应至少确保建筑结构所要求的一个时间(例如2h)。
U5.3.2 并联或群控的影响审查电气原理图及技术说明,当处于消防员服务状态时,层站召唤控制或设置在消防电梯井道外的消防电梯控制系统其他部分的电气故障不应影响消防电梯的功能。
与消防电梯在同一群组中的其他任一台电梯的电气故障,都不应影响消防电梯的运行。
U5.3.2 轿厢和层站的控制装置的识别能力审查电气控制装置等电器件选型证明文件,确认轿厢和层站控制装置以及相关的控制系统,不应登记来自热、烟和水气影响所产生的错误信号。
U5.3.3 消防员控制下消防电梯的轿厢控制装置审查电气原理图及设计说明文件,在GB 26465§5.8.8的阶段2控制时,消防电梯的运行应依靠轿厢内的一整套按钮.其他的操作系统都应变成无效状态。
U5.4 特殊环境设计资料审查用于室外型或防爆环境时,对在室外、防爆、严重污染、高温、严寒、易燃以及高海拨(1000m以上)环境等特殊情况下使用的控制柜,根据使用条件,应采取下列措施并把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1) 结构的防锈措施;(2) 外壳防护等级;(3) 环境温度保护或保证措施;(4) 材料的选择;(5) 防积水措施;(6) 防污染措施;(7) 导线选择及布置;(8) 重要部件的防水或密封措施;(9) 漏电保护措施;(10)接触器及其它易产生火花的部件所采取的防爆措施、张贴的防爆标志;(11) 根据使用环境要求的其它措施。
U6 样品检查与试验U6.1 通用要求U6.1.1 电气设备及安装U6.1.1.1 主接触器的选择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的主接触器应为GB 14048.4—2003《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中规定的下列类型:(1)AC-3,用于交流电动机的接触器;(2)DC-3,用于直流电源的接触器。
此外,这些接触器应允许启动次数的10%为点动运行。
U6.1.1.2 继电接触器的选择由于承受功率的原因,必须使用继电接触器去操作主接触器时,这些继电接触器应为GB 14048.5—2008《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1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中规定的下列类型:(1)AC-15,用于控制交流电磁铁;(2)DC-13,用于控制直流电磁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