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管理

合集下载

国家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要求

国家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要求

国家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使用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噪声、振动等有毒有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明确责任、职责和管理要求。

用人单位应加强对职业危害的评估,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制定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二、实施职业健康监护。

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监护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诊断和个体防护、健康监测等内容。

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制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监测,确保工作环境符合职业健康标准。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加强职业病诊断和个体防护,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并定期进行体检和健康监测。

三、加强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

用人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

首先,用人单位应通过工程控制措施,对职业危害源进行隔离、封闭、降噪等处理,减少危害因素对员工的暴露。

其次,用人单位应加强管理措施,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正确使用、管理和维护个体防护设备。

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加强职业危害监测,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暴露水平,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防护措施。

四、加强职业病危害宣传教育。

用人单位应开展职业病危害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用人单位应制定职业健康教育计划,包括培训、宣传和教育活动等内容,并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开展职业病防护知识宣传,向员工普及职业病的危害、预防和防护知识,提高员工职业健康保护意识。

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报告制度。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用人单位发现职业病或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护和处理。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及时报告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改进和效果,并对职业病危害进行事故调查和事故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措施。

国家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要求

国家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要求

国家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要求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是国家针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要求和规范,旨在保护和促进劳动者的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以下将从政策法规、职业健康监护、健康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国家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的要求进行详细解读。

一、政策法规国家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工作具有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支持,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条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的基本法律,明确了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的职业健康标准和技术规范落实职业健康监护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的发生。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条例》对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预防等方面进行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明确了监督管理的职责和要求。

二、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是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根据国家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对职业病危害程度较高的岗位实施职业健康监护,包括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劳动者健康监测等。

1. 体检:用人单位应定期为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体检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职业病病史询问和职业病相关检查等,旨在早期发现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的影响,进行及时的干预和治疗。

2.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应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包括空气质量、噪声、辐射、化学物质等。

有关部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监测系统,监测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接触时间等指标,以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3. 劳动者健康监测:用人单位应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监测,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监测、职业病健康监测等。

通过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情况,及时发现职业病病征和病例,采取相应的防护和控制措施。

三、健康监督管理健康监督管理是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的有效手段。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3篇)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3篇)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矿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强加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1、凡进入我公司上岗的新员工,人力资源科必须组织到卫生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

不得擅自到未经医疗批准的单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2、新员工上岗体检,必须要有专人陪同到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并在体检表上贴上体检者的照片,以确保体检的真实性。

3、不得安排未经上岗体检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职业。

4、公司在岗人员体检的周期规定为一年,如果员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

5、对体检后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其复查及医学观察。

6、体检后,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由企管部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如有与职业无关的疾病,负责体检的部门,也应将检查结果如实及时告知本人,以便进行治疗。

7、人力资源科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好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遗失。

8、通风科应根据作业场所的粉尘分布情况,建立卫生工艺流程图,并准确的确定卫生监测点。

9、作业场所粉尘、噪声、有害气体等的监测周期为半个月,特殊情况随时监测。

10、对粉尘、噪声、有害气体超标的工序,由安全科在超标处设立职业危害警示牌,警示牌上应标明标准值和超标的情况,预防措施等。

11、后勤中心要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监督使用,并做到准确发放和指导正确使用,以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2)是指为保护职工健康,预防职业病和职业危害,建立的一套全面、有序的健康监护体制和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包括以下要素:1.健康监测: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监测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情况,及时发现职业病和职业危害因素暴露。

2.职业健康档案: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记录职工的健康状况和劳动环境暴露情况,作为监测和评估职业健康的依据,以及诊断职业病的参考。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职业健康的监护与管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本单位制定本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二、监护范围本单位所有员工均受到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的约束,无论是在办公室工作还是在生产现场工作,都需要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监护对象所有员工均为职业健康监护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办公人员等各类人员。

四、监护内容1. 定期体检:所有员工每年需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包括体格检查、生理功能检查以及职业病筛查等项目。

2. 职业危害评估:定期对工作岗位进行职业危害评估,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避免对员工造成职业危害。

3. 职业危害防护:根据职业危害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提供必要的培训等。

4. 职业健康教育: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职业健康的认识和重视度,促进员工形成良好的职业健康行为。

五、监护责任1. 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对职业健康监护负有直接责任,应当认真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得到有效监护。

2. 监护责任人:各部门应当设置专门的职业健康监护责任人,负责协助上级领导做好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 员工责任:员工应当配合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按照规定接受体检,遵守职业健康教育要求,自觉做好职业危害防护。

六、监护机构为了更好地实施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本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负责具体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七、监护措施1. 定期检测职业接触的危害因素,分析监测结果并提出风险评估报告,为职业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2. 制定并实施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控计划,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危害源,减少员工受到的危害。

3. 提供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健康的认识,并要求员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具。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的行为,本单位将依据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的处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3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3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为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风险,建立和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一个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的简要内容:1. 监护范围: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作人员。

2. 工作环境评估: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和危险程度,对相关工作岗位进行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险因素。

3. 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身体检查、血液检测和职业病相关的特殊检查项目。

4. 职业病防护: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包括工作场所的通风、粉尘控制、防护设备的使用等。

5. 职业病规范:制定职业病防治相关的岗位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明确从业人员应遵守的职业病防护要求。

6. 培训和教育: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职业病危险因素和防护措施的认识。

7. 健康档案:建立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档案,记录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等。

8. 预警和报告:建立职业病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职业病疑似病例,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干预措施。

9. 部门合作: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共同推动企事业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工作。

以上仅为一个简要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的设计和实施还需要根据不同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是指在工作环境中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护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措施。

它的目的是维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益。

下面将从制度的目的、内容和实施过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目的:1. 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通过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定期体检等措施,及时发现职业病风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2. 预防职业病的发生:通过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可以定期接受职业病的专业培训,了解职业病的预防知识和防护方法,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根据您的要求,我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格式来写文章。

以下是正文: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第二章监护范围第三条职业健康监护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从事相应职业的要求。

2. 职业病防护: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职业病防护措施,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等。

3. 职业健康档案: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档案,记录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情况、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三章监护义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监护义务:1. 组织实施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从事相应职业的要求。

2. 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制定与执行: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职业病防护措施,采取必要的技术、工程、管理措施,控制和防治职业病。

3. 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教育: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建立职业健康档案: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档案,并保存至少30年。

档案内容应包括劳动者个人基本信息、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和职业健康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第六条依据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对于违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

同时,对于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和人身伤害,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对于违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依法采取下列处罚措施:1. 给予警告,责令改正;2. 罚款;3. 吊销或者暂扣有关许可证、执照。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范文职业健康是指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保持身心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和职业健康风险,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劳动保护水平的一种管理活动。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是指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机制,实施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活动的一系列制度。

下面是一个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的范文。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劳动保护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和职业健康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劳动保护水平。

第四条本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职业健康监测、职业健康评估、职业健康教育、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报告等。

第五条本制度的实施机构为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二章职业健康监测第六条公司将全面实施职业健康监测工作,确保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状况。

第七条公司将对从业人员进行入职职业健康体检,确保从业人员入职前身体状况符合相关岗位的职业健康要求。

第八条公司将对从业人员进行季度或年度的职业健康体检,及时掌握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状况。

第九条公司将对与特定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健康监测,确保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职业健康标准。

第三章职业健康评估第十条公司将对每个岗位进行职业健康评估,评估该岗位对从业人员健康的潜在风险。

第十一条公司将对特殊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健康评估,了解其健康状况是否受到潜在风险的影响。

第十二条公司将根据职业健康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和控制措施,确保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职业健康标准。

第四章职业健康教育第十三条公司将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四条公司将组织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预防能力。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是指在工作过程中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一系列措施。

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和促进工作场所安全与健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被制定出来。

本文将介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并分析其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背景和意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是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促进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办法。

它是基于职业病的预防和职业健康的保护原则制定的,旨在通过监护,对从事特定职业的职工进行健康评估、筛查和管理,提前发现和干预可能的职业健康问题,保护职工的权益。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实施的目的是减少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职工的工作能力和生产效率,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通过对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和职工健康状况的综合评估和监护,能够做到早诊断、早干预和早治疗,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和程度,为职工的健康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二、内容和要求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主要的内容和要求:1. 职业健康监护的范围和对象:适用于从事接触、暴露于有害物质或特定工作环境的职工,包括但不限于有毒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粉尘、噪声等工作环境的职业人群。

2. 职业健康监护的流程:包括职业健康评估、职业健康筛查和职业病诊断三个环节。

职业健康评估是对职工工作环境和健康状况的综合评估,职业健康筛查是通过一系列的医学检查来评估职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职业病诊断是通过医学诊断来确认职工是否患有职业病。

3. 监护机构和资质要求:监护工作由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负责,监护机构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包括从事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筛查的医疗机构、职业健康监测实验室等。

4. 监护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机构应建立完整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保障档案的安全和机密性。

监护档案包括职工的个人信息、工作历史、职业暴露情况、职业健康评估和筛查结果等。

三、实施方法和措施为有效实施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以下是一些实施方法和措施:1. 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对职业健康监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具诊断书。
职业病鉴定
• 市级鉴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 在接到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诊断机 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市 级鉴定在省卫生厅设立的市级鉴定专家库(B库) 中抽取专家进行;
• 苏州市级鉴定办事机构地址:十梓街369号二楼 210室 苏州市医学会,电话:65226177
上 25 岗
复 25 查
25 35 40 50 30 35 35 55
60 25 90 20
25 25 25 60 75 25 30 40 50 75
2016年1月21日苏州市立医院本部声导 抗检测结果:右耳为型,左耳为A型; 听觉多频稳态电位检测结果: 左耳500 10、100020、2000 35、4000 35; 右耳500 10、100015、2000 40、400035 。
• 病例五:女,1991年5月1日
• 职业接触史:

劳动者自2011年3月至2014年7月在某木业公司工作,
期间2011年3月至2012年9月任前台文员;2012年9月至
2014年7月任研发部文员,需间断到车间跟踪生产进度。
车间生产强化地板,将高密板和浸渍纸两种原料高温组合
成强化地板。2013年7月23日车间现场检测危害因素结果: 木粉尘3.723,超限倍数1.73;甲醛 0.137 3;噪声(8小 时等效声级)78.1(A);为排除高密板中粘合剂在加热过 程中是否可能有苯逸出,2014年8月21 日在强化车间热压
87.2 (A)、83.7 (A)。
• 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电测听检查发 现听阈值下降;
• 申请诊断后测听复查结果重复性差,曲线 无明显气骨导分离,听阈值及上岗前电测
右耳
500 1k 2k 3k 4k 6k 500 1k 2k 3k 4k 6k
瘀斑就诊,先后入住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苏大附一院,现在苏大附
一院住院治疗。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考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
癜”;苏大附一院以血小板减少待查收住入院,经进一步检查考虑
“再生障碍性贫血”。
• 诊断结论:无职业性苯中毒 • 注:使用苯类化学品,注意其中苯含量。
• 注重入职体检和在职体检,筛检职业禁忌 证。
综合分析
• 电测听检查示听阈较上岗前无显著改变。 主客观检查符合性差。综上分析,依据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考虑听阈 曲线随时间变化不符合职业性噪声聋特点, 主客观检查不吻合,不符合职业性噪声聋 的诊断。
• 诊断结论:

无职业性噪声聋
• 噪声岗位的确定:
• 8小时等效声级≥80;
• 巡检、无固定岗位人员的噪声接触强度如 何确定?
乙烯中毒(轻度);2.吸入性肺炎;3.流行性腮腺炎。公司方对第五
人民医院的诊断有异议,认为劳动者发病当时生产状态正常,无三氯
乙烯泄漏情况,职业中毒不能成立,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
• 实验室检查结果:
• 2015年7月9日检查结果:两侧少量胸 腔积液;脑实质未见明显异常。血常 规:白细胞11.5×109,中性粒细胞 8.87×109。血钾:3.49 。
• 诊断结论:

无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
• 病例二:女, 1973年12月3日生
• 职业接触史:

劳动者于2013年3月进入该公司工作。
2014年5月18日在工作过程中使用松香水清
洗器具,出现头晕、恶心。同岗位一同事
也出现类似症状。
• 临床表现:

2014年5月18日在工作过程中接触松香水,
出现头晕、恶心,当时未就诊,之后症状加重,
职业病诊断及鉴定程序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
职业病诊断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诊断及
职业病

业病分
鉴定管理办法 诊断标准 类 和目录
职业病的定义
• 职业病是指某一特异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的疾病。 国家还立法规定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 职业病具有下列5个特点: • 1.病因有特异性,在控制接触后可以控制或消除
晕倒,公司即派车送医,吴中人民医院10:10病历记录:发热伴咳嗽
,胸痛三天,头痛、头晕24小时,:T38.9℃,神清,咽红,诊断:
1、发热待查、肺部感染,2、低钾血症。随即要求转至苏州市第五
人民医院治疗,入院查体:T37.8℃,两下肺呼吸音稍低,余未见明
显阳性体征。经治疗好转,于7月28日出院,出院诊断:1.急性三氯

3. 长期居住地及体质。
• 讨论: • 工作有关疾病及法定职业病有什么区别? • 职业禁忌证及疑似职业病有什么区别? • 申请职业病诊断有期限要求吗?
• 诊断结论: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轻度中毒
• 病例四: 男,1981年10月24日生
• 职业接触史:

劳动者自2007年8月至今在某公司生
产线工作,2009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接
触噪声,有耳塞,每班工作8-11小时。
2011年12月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显
示:现场噪声强度为(.8h):85.2 (A)、
发病; • 2.病因大多可以检查,一般有接触水平(剂量-反
应)关系; • 3.在不同的接触人群中,常有不同的发病集丛; • 4.如能早期诊断,合理处理,预后较好; • 5.大多数职业病,目前缺乏特效治疗。
什么是工作有关疾病
广义地说,职业病也属于工作有关疾病,职 业病是指某一特异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的疾 病。但工作有关疾病则指多因素相关的疾 病,及工作有联系,但不能排除及非职业 因素也有关系。
• 工艺流程:按配比人工称取银粉、钨粉投 入混粉机,通过管道加入三氯乙烯混合均 匀后,加热至90℃蒸发掉三氯乙烯,蒸气 通过冷凝器冷却后收集,取出混粉至压片 机压坯(混粉中可能残留少量三氯乙烯), 操作岗位设有吸风罩。
• 临床表现:

2015年7月9日劳动者约7:40进入车间,8:20左右在车间突然
法定职业病种类
• 目前法定职业病有10大类132种: • 1.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 • 2. 职业性皮肤病(9种) • 3. 职业性眼病(3种) • 4.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 5. 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 • 6.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 7.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 8. 职业性传染病(5种) • 9. 职业性肿瘤(11种) • 10. 其他职业病(3种)
• 省级鉴定:当事人对市级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 接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级卫生行政 部门申请鉴定,鉴定在省卫生厅设立的省级鉴定 专家库(A库)中抽取专家进行,省级鉴定结论 为最终鉴定。
• 江苏省级鉴定办事机构地址:南京市江苏路172 号,江苏省预防医学会,电话:
• 《职业病诊断及鉴定管理办法》规定职业 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依据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 劳动者须有连续3年以上职业性噪声作业史, 并且在职业病体检的电测听检查后发现双 耳高频平均听阈≥40,为职业性噪声聋诊断 的前提条件 。
感音神经性耳聋的听力曲线
• 苏州诺艾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业务:生产车间噪声治理(咨询、设计;
维护、施工)
• 网址: • 邮箱:5577@126 • 联系人:刘建东 电话:
•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具有第1、2、8类职 业病诊断资质。
职业病诊断程序
• 职业健康体检发现疑似职业病; • 劳动者或单位凭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到诊断
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做相应的检查; • 诊断机构发函要求单位提供相关资料(职
业史、监护档案、现场检测资料等); • 诊断机构资料审核; • 资料符合要求,30日内组织专家讨论,出
• 病例三:男,1975年7月10日

2015年11月5日上午9:40左右,在
废水处理区发生化学反应,挥发大量疑似
硫化氢气体。该劳动者在附近吸入气体,
出现一过性昏迷,跌倒,即送医院急诊。
• 2015年11月5日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10:45病历记录:患 者40分钟前吸入硫化氢气体后出现一过性昏迷,跌倒,致 右侧眼角、颧部皮肤破损,醒后感头晕、恶心。:P:98 次/分,:128/67,神清,精神软,两肺呼吸音粗,余未 见异常。门诊随访,11月19日复诊记录未见阳性体征。
• 2016年8月14日14:43昆山市中医医院急诊 记录:患者1.5h前被人发现倒地,拨打120 后送入我院。: :测不出,R:0次/分,T: (高),面色青紫,口唇紫绀,双侧瞳孔 散大固定。经抢救无效死亡。
• 诊断结论:职业性重症中暑(热射病)
• 注:1.排除心血管意外;

2.上下班途中发生是否属于工伤?
• 分析不同程度接触频率及浓度的人员情况。
• 病例六:男 1972年10月14日 • 职业接触史:劳动者于2016年8月4日进入该公司从事裁
切工作。2016年8月14日劳动者8:00正常上班,下午 13:00 左右自觉身体不适,请假就医,在距离公司1公里左右处 晕倒在地,14:14被路人发现后报警,民警随即联系120送 昆山市中医医院急诊。劳动者工作的车间无热源,配置有 电风扇,查当天气温:24-34℃。 •
工序进行了苯的排除性检测,检测结果示苯浓度均低于检
出限。
• 临床表现:

2011年3月25日上岗前体检结果:所检项目未见异常(生化、血
常规均在正常范围);2013年4月18日在职体检结果:所检项目未见
明显异常(血小板分布宽度下降);2013年8月确诊患有“甲状腺功
能减退”,口服“优甲乐”维持治疗;2014年7月11日因四肢瘀点、
诊断机构的资质认定
• 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在批准资 质范围内从事诊断工作,须有三名以上具 有相应诊断资质的诊断医师集体诊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