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细则

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细则一、引言作为一家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是我们的核心业务之一、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应为客户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
本文将详细阐述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工作细则,以确保工作流程的顺利进行。
二、定义和职责2.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和解答客户提出的法律问题;撰写和审核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法律事务谈判等。
三、工作流程1.客户需求确定阶段:律师应与客户沟通,了解其法律需求,并确定服务内容、期限和费用等事项。
2.法律问题分析阶段:律师应全面收集与客户需求相关的事实和证据,并对其法律问题进行细致分析,为客户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
3.解答和建议阶段:律师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解答客户提出的法律问题,并根据需要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和对策。
4.文件审阅和撰写阶段:律师应在客户需要的情况下,审阅、撰写和修改法律文件,以确保其合规和有效性。
5.项目跟踪和汇报阶段:律师应定期与客户沟通,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向客户汇报工作成果。
6.合规和法律风险管理阶段:律师应帮助客户建立健全的合规制度,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排查,并提供相应的合规建议。
四、工作准则1.保持专业素养:律师应不断学习和更新法律知识,提高专业素养,以确保为客户提供准确、及时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2.保守客户信息:律师应严守职业道德和保密义务,对客户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应保持绝对保密。
3.诚实和谨慎:律师应以诚实、谨慎的态度对待客户,保证其法律意见和建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独立和客观:律师应保持独立和客观的立场,不受任何外部压力干扰,为客户提供中立的法律服务。
5.团队合作:律师应与同事合作,共同解决问题,实现工作目标。
五、专业发展和培训1.律师应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保持专业素养和能力的更新与提升。
2.律师事务所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机会给予律师进行专业发展和培训,如分配时间和经费等。
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XXX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敬启者:XXX的充分信任和支持,考虑委托XXX担任贵公司的法律顾问,为贵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我们承诺本所律师能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此,我们向贵公司对本所的基本情况、为贵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内容、收费方式进行介绍,供贵公司参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我们拟定如下法律服务方案,供贵公司参考,如贵公司有其它建议,我们将与贵公司协商后进行调整。
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主要内容和范围(一)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审查通过调查了解登记公示的公司要素(包括股东、注册资本、公司名称、公司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和投资交易中的公司要素(包括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净资产、管理当局及员工)以及审查公司治理结构的两大有形载体,一是成文的治理规则,主要包括章程、三会(即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规则和一般管理制度,二是公司机关,包括权力机关、决策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机构和监事会,设计及完善公司股权框架和组织架构,完善公司章程和规则,预防内部股权争议,提高公司运营管理的风险防范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及公司运营管理的效率,避免内耗。
(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及审查一方面适应公司生产和办理的现实需要,协助贵公司建立合同办理制度、劳动人事制度、产品质量办理制度、商业秘密保守制度等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对公司已有的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生产办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流程、公司其它办理规定等进行审查、清理,加以完善,,使贵公司在各项制度内容上避免相互冲突或遗漏,在批准和发布程序上保持统一性和合法有效。
(三)公司商务交易流程和对外债权管理通过对公司商务交易流程审查,包括审查购销合同、采购单据、交货凭证、对账单、结算凭证、产品验收、退货凭证、产品说明书、产品包装、产品广告、公司外部销售流程说明、公司内部人员的销售、采购事项的流程处理及授权、签收流程等,针对贵公司在商业交易中如何规范交易,防范交易风险;如何签订商业合同,规范商业行为;如何保全、收集商业交易中的凭证;协助贵公司制定完善的交易制度、流程,培养从事商业交易人员的风险意识,将商业风险降低至最低。
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一、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职责是:为聘请方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代为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聘请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解答法律咨询,就聘请方业务上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2.应聘请单位的要求草拟、审查或修改法律事务文书、法律文件;
3.参与涉外的或标的较大的,或条款复杂的经济合同谈判,及其它重大商务谈判;
4.为聘请单位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5.聘请单位对外发生纠纷和诉讼,作为代理人,参与纠纷的调解,仲裁或参加诉讼活动;
6.参与聘方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
7.其它需要法律顾问处理的事项。
三、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原则上每年签一次合同。
四、聘请法律顾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规定以下内容:
1.法律顾问的工作任务;
2.法律顾问履行各项职责的不同权限和义务;
3.聘方应承担的义务和物质保证;
4.工作时间和方式;
5.付酬方式等;
6.其他双方认为应规定在合同中的事项。
五、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年度期间届满后,应向本所及顾问单位各提交一份“法律顾问年度合作总结报告”,由本所办公室审核后通过走访、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了解顾问单位的反馈信息。
六、律师担任顾问单位年度最后两个月酬金须待办公室得到前条所指较为满意的反馈信息后才能领取。
如顾问单位对律师的年度顾问工作极为不满的,经本所调查、了解后,再行处理。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1. 背景
为了保障公司法律事务的顺利开展,制定本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2. 法律顾问的职责
2.1 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2.2 审查合同和文件,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利益;
2.3 参与公司各类法律诉讼和仲裁事务,代表公司进行法律代理;
2.4 监测法律环境的变化,及时提供法律风险预警和应对策略。
3. 法律顾问的工作流程
3.1 公司内部部门需要法律咨询时,向法律顾问提出书面请求;
3.2 法律顾问收到请求后,进行初步评估,并约定咨询时间;
3.3 法律顾问与请求部门进行详细沟通,获取相关资料;
3.4 法律顾问分析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5 请求部门根据法律顾问的意见,进行决策和行动。
4. 法律顾问的保密义务
4.1 法律顾问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
4.2 法律顾问应遵守保密协议,对知悉的公司内部信息妥善保密;
4.3 法律顾问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公司的商业秘密谋取个人利益。
5. 其他事项
5.1 法律顾问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风险状况;
5.2 法律顾问应不断研究和更新法律知识,提升专业能力;
5.3 公司应给予法律顾问必要的支持,包括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信息。
以上为公司制定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日期: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
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精选五篇]
![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精选五篇]](https://img.taocdn.com/s3/m/1b66d58db1717fd5360cba1aa8114431b90d8e94.png)
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精选五篇]第一篇: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对法律事务的管理,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降低信访、拆迁等行政活动中的各类风险,切实维护政府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办公室负责法律顾问的组织联络,为法律顾问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
对本局涉法案件,提请法律顾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需要委托法律顾问代理案件的,直接由法律顾问代表我局办理有关委托手续。
第三条法律顾问由我局外聘法律专家、律师和法律事务人员组成。
所聘法律顾问,应当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律师、司法、仲裁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具体人选由办公室提出建议,局党委会审定。
第四条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为各股室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
2、根据需要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函件等法律事务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我局处理各类纠纷,与相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代理诉讼、仲裁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等。
4、根据需要办理或协助办理有关非诉讼(仲裁)法律事务。
5、根据需要对我局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协助我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6、协助我局处理原国企集体破产、改制企业遗留问题;7、接受我局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第五条我局各股室相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文字或口头的方式随时(当面或电话)向法律顾问提出法律咨询要求,法律顾问提供的解答、咨询意见或法律信息仅供咨询人参考。
第六条法律顾问办理任何法律事务须在我局授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越权处理。
法律顾问的任何审查意见均为参考意见,有关人员应当认真考虑,如认为不妥或不符合实际情况,可以不予采纳,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共同探讨。
第七条法律顾问可因履行职责之需要享有下列权利:1、应邀参加有关会议,了解情况,主动提供咨询意见。
2、调阅、复制有关关联性档案资料。
3、要求有关人员如实反映情况,无保留地提供相关背景、技术、往来函件等资料。
【学习资料】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doc

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保障我所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保证服务质量,并使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律师受聘担任法律顾问时,应对聘方资信进行初步调查后再缔结法律顾问合同,调查内容包括:1.聘方为法人、其他组织时应调查:1)是否依法成立,是否合法存续;2)该法人目前的基本状况;3)证照上所核准的经营范围;4)实际上的主营业务范围;5)聘请法律顾问的基本目的及要求。
2.聘方为自然人时应调查:1)国籍及居住地;2)职业及其他自然状况;3)聘请法律顾问的基本目的及要求。
第三条法律顾问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主要条款;1.聘方及受聘方的名称(姓名)、住所、通讯方式;2.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工作方式、履行职责的权限;3.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姓名、执业证号;4.聘期起止时间;5.聘方为保证法律顾问职责的履行提供的必要工作条件和物质保障;6.顾问律师应有的知情权;7.法律顾问费的支付方法;8.合同的变更和解除;9.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10.违约责任;11.解决争议的办法;第四条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方式及范围:1.咨询;2.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意见书、律师函;3.参与重大商务谈判;4.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和规章制度;5.代办登记注册等法律事务;6.法制宣传、教育、培训;7.提供有关法律信息;8.经特别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参与调解纠纷。
第五条 1.法律顾问的报酬,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受律师事务所指派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不得直接从聘请人处收取任何报酬。
2.律师事务所与聘请人应在法律顾问合同中约定法律顾问报酬的标准及计算依据。
可以选择固定报酬制或计时报酬制,计时报酬制可选择按年、季、月、日、时收费。
3.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减免条件均应在法律顾问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法律顾问之后,应及时指派执业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三篇)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是一个组织或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法律顾问的工作和职责。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法律顾问的工作能够高效、专业地进行,为组织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 职责和权限: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包括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和审核法律文件、参与法律事务的谈判和解决等。
2. 工作流程:规定法律顾问的工作流程和程序,包括接受咨询的方式、处理咨询的流程、法律顾问与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协作方式等。
3. 机构设置:确定法律顾问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包括设立专门的法律顾问部门或聘请外部律师事务所等。
4. 保密和合规:确保法律顾问在工作中遵守保密义务,不泄露组织的机密信息,同时合规地开展工作,遵守相关法律和道德规范。
5. 培训和发展:规划和组织法律顾问的培训和发展计划,提升其专业素养和能力,跟进法律法规的变化。
6. 绩效评估:制定法律顾问的绩效评估标准和程序,对其工作进行定期评估,确定合理的激励和奖惩措施。
7. 内部沟通:建立法律顾问与其他部门和人员的沟通机制,加强协作和信息共享,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帮助组织更好地利用法律资源,规避法律风险,合规运营,并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和法律事务处理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法律顾问职位,聘请专业律师担任,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和法律风险防控工作。
第三条法律顾问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客户商业秘密,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具体的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包括法律顾问的聘用、考核、培训等。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法律顾问。
第二章法律顾问职责第六条法律顾问主要职责包括:1. 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参与各类合同、协议的起草和审查工作;2. 参与公司各类法律事务处理,包括诉讼、仲裁等;3.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法律评估工作,提供风险控制建议;4. 负责法律风险预警和合规审核,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法律风险;5. 参与公司法律培训和法律文书的撰写工作。
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第一条为促进和保障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保证法律服务工作质量,并使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所内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常年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聘请,由本所指派一名或一名以上执业律师为聘方提供常年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第三条常年法律顾问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统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并统一收费。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在指派律师从事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时,尽力满足聘方的指名要求,同时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具体人员构成、律师工作量、律师综合素质进行合理的分配,尽量做到人尽其材。
第五条律师到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从事法律顾问工作时,必须对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同时对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需要律师服务的各项事宜进行充分的调查,在此基础上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情况报告。
第六条顾问律师应依法律顾问合同的规定或聘方的授权委托履行义务,提供法律服务,不得超越委托权限;第七条顾问律师不得从事与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事务,不得利用担任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法律顾问的便利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得利用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代理他人办理法律事务。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法律咨询;2.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律师确认书等法律文件;3.参予重大商务谈判;4.起草、审查、修改合同章程和规章制度;5.代办登记注册等法律事务;6.法制宣传、教育、培训;7.提供有关法律信息;8.经特别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参与调解纠纷;9.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担任顾问的律师应当为聘方建立服务工作日志,原则上作到一事一记。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要定期听取顾问律师的工作汇报、定期到聘方征求意见、检查考核服务质量、帮助总结工作,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受指派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因故不能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时,受聘律师事务所应当与聘方协商另行指派顾问律师,以保证法律顾问工作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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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聘请法律顾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规定以下内容:
1.法律顾问的工作任务;
2.法律顾问履行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职责的不同权限和义务;
3.聘方应承担的义务和物质保证;
4.工作时间和方式;
5.付酬方式等;
6.其他双方认为应规定在合同中的事项。
五、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年度期间届满后,应向本所及顾问单位各提交一份“法律顾问年度合作总结报告”,由本所办公室审核后通过走访、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了解顾问单位的反馈信息。
六、律师担任顾问单位年度最后两个月酬金须待办公室得到前条所指较为满意的反馈信息后才能领取。如顾问单位对律师的年度顾问工作极为不满的,经本所调查、了解后,再行处理。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一、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职责是:为聘请方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代为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聘请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解答法律咨询,就聘请方业务上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2.应聘请单位的要求草拟、审查或修改法律事务文书、法律文件;
3.参与涉外的或标的较大的,或条款复杂的经济合同谈判,及其它重大商务谈判;
4.为聘请单位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5.聘请单位对外发生纠纷和诉讼,作为代理人,参与纠纷的调解,仲裁或参加诉讼活动;
6.参与聘方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
7.其它需要法律顾问处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