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酸桂哌齐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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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酸桂哌齐特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疗效观察

马来酸桂哌齐特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疗效观察
发 生
c ie o v n in lt e a y te t n ru ev d c n e t a h rp ;ra me tg o p o c n p zd la e t ame t I r v f — i e a i e ma e t r t n . mp o e e i e c c n G we e c mp rd b f r n f a y a d EC r o a e eo e a d a- tr t ame t a d c a g s b o d r e lg . e r t n n h n e l o h oo y e
不稳 定 型 心 绞 痛 的 临 床 疗 效 。 方 法 :2 10 例 不稳 定型 心 绞 痛 患 者 随 机 分 为 治 疗 组
内传导阻滞改 善者 ; ③无效 : 心电 图或活
动平板运动试 验基本 与治疗 前无变 化或
加重 。
效作用 , 同时具备扩张血管及钙通道阻滞
剂的双重 作用 。我科 采用 马来 酸桂 哌齐 特治 疗 U P患 者 5 A 8例 , 其效 果满 意 , 现
集率 、 血小板黏 附率等 , 对控 制不 稳定 心
绞痛发作及减 少或 避免心 肌梗死 的发 生
2 张 晓霞 , 韩培红. 马来酸桂 哌齐特药理作 用 及临床应用研究. 国药房 ,0 7 l (6) 中 20 ,8 2 :
2 0, 06
有较好疗效 , 且具 有安 全 、 良反 应少等 不
t n swi n tb e a g n e tNs i t t u sa l n i a p c o . e h Ke o d n p zd l t ; n t l n y W r sCie a i ema ee u sa ea — b

马来酸桂哌齐特联合腺苷钴胺治疗糖尿病下肢神经病变的疗效观察

马来酸桂哌齐特联合腺苷钴胺治疗糖尿病下肢神经病变的疗效观察
马来酸桂哌齐特联合腺苷钴胺
治疗糖尿病下肢神经病变的疗
效观察
汇报人:文小库
2023-11-30
CONTENTS
• 引言 • 患者与方法 • 实验结果 • 结论与讨论 • 参考文献
01
引言
研究背景与意义
随着糖尿病患者的数量不 断增加,糖尿病下肢神经 病变(DLNP)的发病率 也日益升高,严重影响患 者的生命质量和预后。

05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1
马来酸桂哌齐特联合腺苷钴胺治 疗糖尿病下肢神经病变的临床效 果观察,中华医学杂志,2018,
98(10):721-727。
参考文献2
马来酸桂哌齐特与腺苷钴胺联合 治疗糖尿病下肢神经病变的疗效 及对血清炎症因子的影响,中国 新药与临床杂志,2019,38(5
):321-327。
研究的局限性与展望
本研究纳入的样本量较小,可能 存在一定的偏倚,需要进一步扩 大样本量以验证联合治疗的效果

本研究未对患者的长期疗效进行 观察,未来可以进一步探讨联合 治疗的长期效果及对患者生活质
量的影响。
针对不同病因所致的糖尿病下肢 神经病变,可以进一步探讨联合 治疗的适用范围及治疗效果的差
异。
结论与讨论
结论
01
马来酸桂哌齐特联合腺苷钴胺治 疗糖尿病下肢神经病变能够显著 改善患者的症状和神经传导速度 ,提高生活质量。
02
联合治疗的安全性较高,不良反 应轻微,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与其他研究的比较
本研究的结果与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结 果基本一致,证实了联合治疗的有效 性和安全性。
与单纯使用马来酸桂哌齐特或腺苷钴 胺治疗相比,联合治疗能够更好地改 善患者的症状和神经传导速度。

马来酸桂哌齐特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临床观察

马来酸桂哌齐特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临床观察

马来酸桂哌齐特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临床观察目的观察马来酸桂哌齐特对不稳定心绞痛的临床疗效。

方法选择确诊为不稳定心绞痛住院患者64例,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32例和对照组32例,对照组给予治疗冠心病常规药物,治疗组在给予对照组常规药物基础上,同时加用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静脉滴注,疗程14天,治疗终止后观察心绞痛缓解情况,分析心电图ST-T改变。

结果治疗组在心绞痛缓解情况方面,有效率87.5%,在心电图ST-T改善情况方面, 有效率90.6%,,两组与对照组比较,均为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马来酸桂哌齐特可有效缓解心绞痛症状,改善心肌缺血。

标签:不稳定型心绞痛;马来酸桂哌齐特;心电图不稳定心绞痛介于稳定性心绞痛和心肌梗塞之间,临床上易发展为心肌梗死或猝死。

马来酸桂哌齐特有扩张冠状动脉,改善供血作用,可有效治疗心绞痛,本文对64例老年不稳定心绞痛患者应用马来酸桂哌齐特,临床疗效较好,现报告如下一资料与方法1.1资料选自2013年9月-2014年3月间住院老年患者64例,按照ACC/AHA2000制订的诊断标准,均明确诊断为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

64例患者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32例,其中男性20例,女性12例,年龄53-72岁,平均60.8±5.6岁。

对照组32例,其中男性18例,女性14例,年龄54-76岁,平均62.7±6.2岁。

排除标准:急性心机梗死,严重心肺功能不全、严重肝肾疾病,既往对本制剂有过敏史及严重出血倾向的患者。

两组患者的年龄,性别,主要临床症状,心绞痛发作次数,心电图ST-T改变经统计学处理均无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1.2方法对照组给予治疗冠心病常规药物:硝酸酯类,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他汀类,ACEI;治疗组在给予对照组常规药物基础上,同时用马来酸桂哌齐特(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H20020125)240毫升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ml静脉滴注,1次/d,疗程14天。

马来酸桂哌齐特治疗脑梗死临床观察

马来酸桂哌齐特治疗脑梗死临床观察

( 北京昌平沙河 医院,北京 12 0 ) 0 2 6
【 关键 词】 马来 酸桂 哌 齐特 ;脑梗 死
中 图分 类号 :R4 73
文献标 识码 :B
文章 编号 :1 7— 14 (0 1 4 08 — 2 6 1 89 2 1 )0 — 0 8 0
马来酸桂 哌齐特作为治疗 脑梗死广泛 应用的一种药 物 ,其疗效成 为临床医师密切 关注 的问题 。现将北京 昌平沙河 医院应用马来酸桂 哌 齐特治疗 脑梗 死的临床疗效观察结果总结如下 。 1资料 与方 法 1 . 1一般 资料
有创伤小 ,操作 简单 ,迅速起效止痛 ,局麻下操作对患者生理平衡 影响
小;扩张后骨水泥注入迅速固化 ,可 以即刻稳定骨折 ,恢复椎体承重功 能,恢复脊柱 生理 曲度 ,缓解疼痛 ,聚合反应可产生短时高温 ,灭活部 分神经未梢,也可起到止痛作用 。早 日 恢复 日 常生活。 本手术采用球 囊扩张椎体成 形骨水泥注入 治疗骨质疏松性 胸腰椎
性 脊椎 压缩 性骨 折 [ . J 中国骨 与关 节损 伤杂 志, 0, () 4 . ] 2 5 07: 0 0 2 4
[] 田 云虎 , 亚 , 连 芹等 . 体 成 形术 中骨水 泥 量 对椎 体 机械 性 5 刘 邵 椎 能的实 验研 究 [ 冲 国骨 与 关节损 伤杂 志, 0, () 2 . J 】 2 5 05: 8 0 2 3 [] 赵 必增 , 连顺 , 6 贾 李家 顺等 . 体 成形 术及 其 进展 [】 椎 J. 关节 损 骨与 伤 杂志 , 0 , () 7 . 2 11 6: 0 0 6 4
1. . 1纳入标 准 1
1 . 2方法
对照组给 予血塞通4 0 ,溶 于20 的葡 萄糖或生理 盐水 中, 0mg 5mL 静 脉滴 注 ,l: ,同时给 予 E服尼莫地 平2m ,3 d O/ d l 0 g 次/,肠溶阿司 匹 林 lO g 次/,疗程为 1一。治疗组 给予马来酸 桂哌齐特30 g O m ,1 d 4d 2m , 溶于50 L 0m 的葡萄糖或生理 盐水 中,静脉滴 注,1 d 次/,同时 口服肠溶 阿司匹林 lO g 次/,疗程为 1d Om ,1 d 4。

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的效果及药理

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的效果及药理

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的效果及药理目的分析对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予以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治疗的临床疗效以及药理等。

方法选取本院在2014年7月~2015年7月所收治的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100例作为临床对象,随机分成对照组、观察组。

所有患者予以抗凝剂以及他汀类药物,对照组予以硝酸甘油,观察组予以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治疗,观察与比较临床疗效。

结果观察组中有效率明显比对照组高,不良反应产生率明显比对照组低。

经统计學分析,存在着P<0.05的显著差异。

结论对于不稳定型心绞痛临床患者予以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治疗,获取了显著的临床疗效,将治疗的总有效率显著提升,将不良反应产生率显著降低,可以在临床上进行广泛推广。

标签: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不稳定型;心绞痛;效果;药理不稳定型心绞痛在临床上是一种常见类心血管疾病,其冠状动脉产生可钙化或粥样硬化。

通常伴有不稳定的血压以及情绪,该病情很难得以控制,若是不能及时实施治疗,极易产生心肌梗死临床病症,具有较高的致死率及致残率,因此心脑血管疾病在临床上的重点是实施防控。

在急救中予以硝酸甘油,能够长时间用药,并产生用药依从性[1]。

本院选取在2014年7月~2015年7月所收治的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100例作为临床对象,予以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治疗,获取较为显著的疗效,具体结果如下所述。

1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选取本院在2014年7月~2015年7月所收治的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100例作为临床对象,随机分成对照组、观察组,每组各50例。

所有患者皆是在知情的状况下参与本次研究,且已经签署了知情同意书。

在对照组中有28例为男性、22例为女性,年龄集中在45~71岁,平均年龄约(60.1±1.5)岁,病程在2~6年,平均病程(2.7±0.6)年,发作次数为4~9次/d,平均发作次数为(6.0±1.0)次/d,发作时间为2~18min/次,平均发作时间为(12.2±1.8)min/次,其中12例并发出高血压,16例并发出糖尿病,7例并发出高脂血症;在观察组中有31例为男性、19例为女性,年龄集中在47~69岁,平均年龄约(57.1±1.3)岁,病程在2~7年,平均病程(3.3±0.6)年,发作次数为3~8次/d,平均发作次数为(5.2±1.2)次/d,发作时间为3~21min/次,平均发作时间为(14.2±2.5)min/次,其中14例并发出高血压,14例并发出糖尿病,4例并发出高脂血症。

马来酸桂哌齐特临床应用_哈斯其木格

马来酸桂哌齐特临床应用_哈斯其木格

·145·
足,减 少了胎盘 胎膜残 留,缩短了 产程,减 少了软 产 道 裂 伤 ,从 而 减 少 了 对 母 体 的 损 伤 ,这 种 方 法 值得推广于临床。
[参考文献 ] [ 1 ] 马玉艳. 中期妊娠引产的适应证及方法选择 [ J] . 中国实用妇科
与产科杂志,2002,18( 5) : 259. [ 2 ] 刘晓嫒. 米非司酮终止中期妊娠 [ J ] . 实用妇产科杂志,2006,22
马来酸桂哌齐特为新一代哌嗪类钙离子通道阻 滞剂,通过阻止 Ca2 + 进入血管平滑肌细胞内,使血 管平滑肌松弛,脑血管、冠状血管和外周血管扩张, 从而缓解血管痉挛,降低血管阻力,增加血流量。马 来酸桂哌齐特能增强腺苷和环磷腺苷的作用,降低 氧耗,保护细胞功能。它还能提高红细胞的柔韧性和 变形性,提高其通过细小血管的能力,降低血液粘稠 度,改善微循环。日本东京大学医学院等75家机构采 用随机双盲对照法观察511例脑血管功能失调病人, 治疗组( 马来酸桂哌齐特) 260例,对照组( 脑益嗪组) 251例,均为口服给药,治疗2个月,治疗组与对照组 的总有效率有显著差异 [ 2 ]。大量的临床应用资料显 示,马来酸桂哌齐特治疗急性脑梗塞,对症状、神经 功能缺损、日常生活能力方面均有改善,未发现明显
作者简介: 哈斯其木格 ( 1962 - ) ,女,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人,主管药 师,中专,从事药剂科药品调剂工作。
毒副作用,对血压、脉搏基本没有影响。 2 临床应用适应症
①脑血管疾病: 脑动脉硬化、一过性脑缺血、脑 血栓、脑栓塞、脑出血及脑外伤后遗症。②心血管疾 病: 冠心病、心绞痛,与相关药物配合治疗心肌梗塞。 ③外周血管疾病: 下肢动脉粥样硬化症、血栓闭塞性 脉管炎、动脉炎、雷诺氏病等。④眼底血管性疾病、缺 血所致耳蜗前庭功能失调、突发性耳聋、耳鸣。⑤糖 尿病引起的微循环障碍。 3 讨论

临床常用药物及注意事项

临床常用药物及注意事项

结论:马来酸桂哌齐特有利于高血压性 脑出血水 肿和 血肿 的吸收,改 善脑出血的预后 。
中风与神经疾病杂志,2007(8))
马来酸桂哌齐特治疗高血压性脑出血临床疗效及安 全性观察
结论 :马来酸桂哌齐特可促进高血压性脑出血水肿和血肿吸收,改善神经 功能缺损及病残程度,不良反应 出现少 ,安全性较好
中风与神经疾病 杂志 ,2009,25(3)
马来酸桂哌齐特禁忌
1、脑内出血后止血不完全者(止血困难的人)。 2、白细胞减少者。 3、服用本品造成白血球减少史的患者。 4、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临床配伍
建议按说明书配伍
一次1支320mg,稀释于10%葡萄糖或生理盐水500ml中,静脉滴注,速 度为100ml/h,一日一次。
出血性脑 卒中
颅脑外 伤
不稳定 心绞痛
桡动脉 痉挛
糖尿病 周围神 经病变
雷诺氏 病
突发性 耳聋
神经内科
神经外科
老年科
心血管内科
急诊科
内分泌科
风湿免疫科
五管科
桂哌齐特临床应用科室多,适应症广
出血性和缺血性卒中模拟图
缺血性卒中治疗
目前缺血性卒中的治疗药物
溶栓 (rt-pa) 建立侧支循环
建立侧支循环 建立侧支循环 抗血小板聚集 (Plavix) 抗血小板聚集
马来酸桂哌齐特治疗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效果 观察
结论:马来酸桂哌齐特能较好地改善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引起的脑血管痉挛, 增加血流量,保护脑神经,促进神经功能恢复。
河南医学研究,2015,8
马来酸桂哌齐特在颅脑损伤患者的治疗效果 观察
结论 :急性 颅脑 损伤早 期应 用 马 来酸桂哌齐特可增加病 变区的脑 血流 ,改善微循环 ,改善颅脑损 伤患者的预后。

马来酸桂哌齐特联用甲钴胺治疗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疗效

马来酸桂哌齐特联用甲钴胺治疗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疗效

马来酸桂哌齐特联用甲钴胺治疗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疗效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简介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是糖尿病患者经常出现的并发症之一,主要表现为感觉异常、运动障碍和自主神经功能障碍等。

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的发生率随糖尿病病程和控制水平的不同而不同。

据统计,糖尿病患者中有约30%到50%发生周围神经病变。

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的症状和病程千差万别,严重者会影响生活质量并且导致残疾。

马来酸桂哌齐特简介马来酸桂哌齐特是目前临床上治疗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的一种常用药物,可以有效缓解或消除周围神经病变的症状。

该药物属于5-HT3受体拮抗剂,通过抑制5-HT3受体的激活,发挥镇静、止呕、止吐等作用。

在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治疗中,马来酸桂哌齐特主要通过减轻神经痛和恶心呕吐症状来发挥作用。

甲钴胺简介甲钴胺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B12衍生物,主要用于各种类型的贫血治疗,可以促进红细胞和神经组织的正常分化和发育,同时也具有增强免疫力的作用。

在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治疗中,甲钴胺可以改善神经细胞的功能并促进神经再生。

马来酸桂哌齐特联合甲钴胺治疗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的疗效马来酸桂哌齐特和甲钴胺联合治疗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的疗效已经在多项临床研究中得到证实。

一项回顾性研究收集了75例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患者的数据,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治疗组在传统治疗基础上口服马来酸桂哌齐特和甲钴胺,而对照组只进行传统治疗。

治疗持续12周以后,治疗组的肢体感觉异常、疼痛和恶心呕吐等症状均得到显著改善,且常规神经电生理检查也有所改善。

相比之下,对照组的症状缓解效果不如治疗组显著。

另外一项研究同样得出了相似的结论。

该研究将80例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治疗组口服马来酸桂哌齐特和甲钴胺,对照组只进行传统治疗。

治疗持续8周以后,治疗组的神经痛、恶心呕吐、肢体感觉异常等症状均得到有效改善,常规神经电生理检查也有所改善。

而对照组的症状改善效果较低。

总结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是糖尿病患者常见并发症之一,其治疗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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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另一方面,四环制药利用其在国内独家生产销售该药品的地 位,先后多次修订该药品的国家标准。
根据我国的药品注册管理制度,在药品监管部门已经对四环 制药生产的马来酸桂哌齐特颁布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其他制 药企业仿制该药品,其药品标准不得低于四环制药颁布的该 药品标准的最新版本。
由于药品标准的不断提高,从该药2002年上市到2015年3月, 马来酸桂哌齐特仍是国内的独家产品,且为四环制药的核心 品种。
“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Essential Patents,简称 SEP), 指实施某项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当专利被纳入标准之前, 专利许可费受到竞争的限制,即如果许可费率过高,被许可 人可自行研发可替代技术或寻求获得其他可替代技术的许可; 当专利被纳入标准之后,由于生产符合标准的产品必须实施 标准中所包含的专利技术,前述源于竞争的限制荡然无存, 专利权人则据此获得巨大的市场控制力,因而产生两个问题。
其中的确没有提及强制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而现行 法律规定及制定药品标准的国家标准组织并没有要求专利权 人在将其专利纳入国家标准之时,须向任何愿意实施该专利 的实施方做出公平、合理、无歧视的许可承诺。然而,以此 为由就认为齐鲁制药的“标准必要专利抗辩”不能成立,真的 合理吗?
所谓“公平、合理、无歧视”,即 FRAND(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是标准化组织(Standard-setting Organizations, SSOs)多年来的一项知识产权许可政策,通常 指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在许可过程中所遵守的“公平、合理、 无歧视”的许可义务。
国内主流观点曾认为强制性标准中的技术知识是一种公共资 源。
2005 年我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开发布的《国家标准涉及专 利的规定(暂行)》(征求意见稿)就秉承了这种认识。征 求意见稿第三条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应含有专利,推荐 性国家标准原则上不反对标准中含有专利”,由此完全否定 在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之中纳入专利技术。
齐鲁制药因欲制造与四环制药“克林澳”、“安捷利”同类的马 来酸桂哌齐特药品,向四环制药寻求相关专利实施许可,遭 到后者拒绝。齐鲁制药获得马来酸桂哌齐特原料药及注射液 制剂的生产批文后参加了 2015 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 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其生产的“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入 围集中采购名录。
2010年5月18日和2010年6月23日,齐鲁制药分别向山东省药 品监管部门提交马来酸桂哌齐特原料药及马来酸桂哌齐特注 射液的注册申报资料(6类),当时申报的药品标准不涉及 桂哌齐特氮氧化物,但齐鲁制药于2012年8月1日收到CFDA 关于桂哌齐特原料药和注射液的补充通知(批准文号为 CYHS1000462和CYHS1000620/621),要求对原料药和注射 液中氮氧化物杂质进行补充研究。最终,齐鲁制药于2015年 6月获批生产该药品时,根据药品注册管理的强制要求,统 一执行四环制药修订后形成的新版马来酸桂哌齐特药品标准。
在此期间,国家药物审评中心于2012年7月18日发布《马来 酸桂哌齐特及注射液仿制申请的评价原则》中说明:“马来 酸桂哌齐特存在潜在的安全性风险(粒细胞缺乏和白细胞减 少),分析其原因可能有以下两种:1.马来酸桂哌齐特本身 可能会导致以上安全性问题,……2.马来酸桂哌齐特本身不 会导致安全性问题,而是其中所含的杂质可能会导致安全性 问题。……马来酸桂哌齐特存在潜在的安全性风险,但目前 产生该风险的原因是制剂本身还是其中的杂质,尚不明晰, 而且该产品原批准的适应症过于宽泛,如果在审的马来酸桂 哌齐特注射液都按照普通的仿制药注射液免临床、批准上市, 则可能会放大该产品的风险。故,要求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 液的仿制药申请在药学研究充分的前提下进行临床研究。”
呼市中院认为:首先,专利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适用的范围 为“推荐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而本案所涉的四环制 药参与制订的标准系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 家药典委员会审定的关于药品的国家标准,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该标准系强制性标准,而不属于推荐性 标准。其次,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 任何一个申请注册药品的厂家(包括仿制药和新药)在向国 家药监局提交药品注册申请时,都必须提交对其他企业不构 成专利侵权的声明。齐鲁制药在就涉案马来酸桂哌齐特原料 药产品、注射液产品提交注册申请时,有义务对相关专利检 索以避免构成对他人专利权的侵犯。第三,现行法律规定及 制定药品标准的国家标准组织没有要求专利权人在将其专利 纳入国家标准之时,须向任何愿意实施该专利的实施方做出 公平、合理、无歧视的许可承诺。故而,齐鲁制药的“标准 必要专利抗辩”不能成立。
齐鲁制药的上述行为,引发了四环制药的起诉。
相关诉讼和无效案
四环制药分别在内蒙古和山东起诉了齐鲁制药,理由是齐鲁制药侵犯其 在马来酸桂哌齐特药品上享有的专利权。
齐鲁制药向专利复审委申请宣告四环制药持有的专利 ZL200910176994.1“桂哌齐特氮氧化物、其制备方法和用途”(“994”)、 ZL201110006357.7“一种安全性高的桂哌齐特药用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 其应用”(“357”)、ZL200810093966.9 “马来酸桂哌齐特晶型及其制备方 法”(“966”)以及 ZL200610103455.1“马来酸桂哌齐特改进的制备方法” (“455”)发明专利无效。后两者是在山东起诉涉及的专利,最终被宣告 全部无效,导致了济南中院作出一审裁定中止诉讼,由此在山东的诉讼 告一段落。然而,在内蒙古的诉讼涉及的994、 357专利却没有无效成功。 最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呼市中院”)于 2017 年 1 月作出(2015)呼民知初字第 00130 号判决,认定齐鲁制药公司构成专 利侵权并同时颁发禁令,判令其立即停止制造、使用涉案马来酸桂哌齐 特原料药;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涉案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立即 停止制造桂哌齐特氮氧化物、立即停止使用桂哌齐特氮氧化物作为对照 品。
上市情况
1974年,法国狄朗药厂在法国将该药推向市场,临床上主要用于脑血管 疾病的治疗。此后,该药在西班牙、意大利、日本和韩国上市。但自 1986年开始,马来酸桂哌齐特因安全性和有效性问题分别从西班牙、法 国和意大利撤市。1999年,日本药审机构提出,需要对包括马来酸桂哌 齐特在内的四种药物重新进行临床试验来证明其疗效。第一制药没有启 动重新临床研究,故该药自2000年起在日本也等同于退市。
销售情况
根据四环制药2015 年年报信息,心脑血管药物占该公司总收益的94.7%,核心产品克林澳 (2mL:80mg/支)、安捷利(10mL:320mg/支)销售额分别为 4.7 亿元、1.3 亿元,是临床 上治疗脑血管疾病的一线药物,尤其适用于脑动脉硬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血栓形成、 脑栓塞、脑出血后遗症和脑外伤后遗症。
由于当时只有四环制药一家上市产品,CDE的发文使得其他 仿制药企业的药品上市进程因此延缓。
两年半后,在四环制药并未提供临床研究结果,也未见其他 仿制药企业临床研究结果的前提下,2015年3月,福建金山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建金山)成为第二家获批该 药品的企业。随后,齐鲁制药的该品种也免临床获批上市。
专利挟持和专利许可费叠加,导致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成 本剧增,标准实施成本随之飙升。由于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在 许可方面拥有巨大的谈判能力,这种能力大部分并非源于其 专利技术自身的价值,而是源于整个产业的参与者前期已经 付出的不可恢复的总投资,因此当标准被制定出来后,如果 专利权人宣称其专利对于标准的适用是必不可少的,则该专 利即为标准必要专利,要受到 FRAND 许可承诺的限制。
然而,故事远远没有结束……
齐鲁制药向北必要专利相关诉讼 纠纷中的一个新套路。这还要从内蒙古呼市中院的判决说起。
被告齐鲁制药主张涉案专利属于标准必要专利,应当适用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即如果四环制药未尽 到“披露义务”和“公平、合理、无歧视”的许可义务,则不能 请求禁令救济。药品标准相关专利是否适用上述司法解释的 规定,是本案双方当事人重点讨论和法院重点审理的焦点问 题。
法国狄朗药厂的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商品名Vasodista)于1992年获 准进口中国,但后来未见进口品的销售或报道。四环制药是国内首家仿 制该药品的企业,于2002年4月获准生产销售马来酸桂哌齐特药品(包括 原料药和注射液)。作为首仿产品,四环制药生产的药品被药品监管部 门给予新药保护(4类),保护期至2008年4月结束。在新药保护期内, 药品监管部门不再批准其他制药企业仿制该药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中有如下规定:
推荐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明示所涉必要专利的信息, 专利权人、被诉侵权人协商该专利的实施许可条件时,专利 权人故意违反其在标准制定中承诺的公平、合理、无歧视的 许可义务,导致无法达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且被诉侵权人 在协商中无明显过错的,对于权利人请求停止标准实施行为 的主张,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但获批1年之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又在2016年6月 27日分别发函给北京市、福建省、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要求四环制药、福建金山和齐鲁制药于2018年6月30日 前完成本品上市后的临床研究工作,并提出补充申请上报总 局。逾期未完成临床研究的,一律停止本品生产销售。
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四环制药、福建金山、 齐鲁制药(招募中)、辽宁海思科、湖南一格。
部分相关专利
2008 年4月,四环制药享有的新药保护期届满后,陆续申请 了多项与该药品相关的专利,包括:(1)2009年9月29日提 出的专利号为ZL200910176994.1(“994”)、发明名称为“桂 哌齐特氮氧化物、其制备方法和用途”的发明专利;(2) 2009年11月13日提出的专利号为ZL201110006357.7(“357”)、 发明名称为“一种安全性高的桂哌齐特药用组合物及其制备 方法和其应用”的发明专利。此两项专利均要求享有2009年8 月17日的相同优先权。其中,357专利还在提出了专利号为 ZL200910180174X(“174”)的分案申请并获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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