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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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房地产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房地产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 2 1 适用范围 22 招标、议标及直委的界定 23 招标原则 24 招标业务分类 25 招标层级分类 26 供方管理 3 二招标管理 41 招标(采购)计划 42 招标决议小组 43 招标参与部门4 4 招标文件 45 入围单位 56 发标 57 开标 58 评标、定标 69 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 7 三集中采购 8 1 定义 82 参与部门的职责 83 实施 84 供应商的评价 8 四议标 91 可以进行议标的业务类别 92 审批流程 93 操作要点 94 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 9 五直接委托 101 可以进行直接委托的业务类别2 审批流程 103 操作要点 104 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 10 六供方库 11 1 管理部门 11 2 使用 113 供方的履约评估 114 供方的年度评审和更新 115 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12 七招标(采购)管理处惩细则 13 1 总则 13 2处罚罚则 1310 1一总则 1 适用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项目系统各类招标(采购)工作的权责划分和操作流程,但规划设计类招标(采购)管理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应执行规划设计相关管理制度。

1.2本制度不适用于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开发间接费(含物业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板块价格核定工作。

以上工作参见集团《土地、营销、管理及财务费用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1.3本制度适用于所属项目售楼处(展示中心)土建工程、机电工程、装修工程、配饰工程及设备采购的价格核定及结算工作;集团、区域公司及项目公司办公区(室)装修及配套家俱项目。

2 招标、议标及直委的界定2.1招标方式适用于:单项大于30万元的经济合同原则上必须采用招标方式确定;2.2议标方式适用于:金额小于(含)30万元可采用3家以上实力、规模、产品档次类似的企业比价议标;合同外新增加的项目并与在施项目关联紧密,可与该合同单位议标;政府或行业垄断项目;突发事件及其他特殊原因。

房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公司招标活动,提高招标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标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四条招标范围:1. 公司各类建设项目所需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服务等相关工程;2. 公司内部管理、办公、生活设施等所需货物和服务采购;3. 公司授权的其他招标项目。

第五条招标方式:1. 公开招标: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接受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2. 邀请招标:适用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数量较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招标人可邀请3家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单位参与;3.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较为复杂、投标单位较少或者招标时间紧迫的项目;4.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且其他供应商不能提供完全替代的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六条招标前的准备工作:1. 招标部门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2. 招标部门应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招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项目需求;3. 招标部门应确定招标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七条招标公告和邀请:1. 招标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内容、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2. 邀请招标时,招标人应向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发出邀请书,邀请书内容应与招标公告一致。

第八条投标:1.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2.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方案、业绩证明、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3. 投标单位应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得有虚假陈述或误导性信息。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本的目的是规范和统一企业的招投标管理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和透明,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1.2 合用范围本合用于企业内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招标、招标文件编制、投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应包含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概述、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标书格式和技术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开标和评标程序等内容。

2.2 招标文件的编制流程招标文件编制应按照统一的流程进行,包括需求确认、编制招标文件、内部审查、法律审查、领导审批等环节,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完整和合规。

第三章: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合法资质等基本要求。

3.2 投标人的排除情形在一定情况下,企业可以对某些投标人进行排除,如存在违法行为、丧失信用、被国家机关认定为不宜承担招投标活动等情况。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准备和提交4.1 投标文件的准备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准备,包括技术方案、商业报价、资格证明、标书封面等内容。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按照开标时间和地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进行封存和标识。

第五章:开标和评标5.1 开标程序开标程序包括验标、录入招标文件、招标报价开启、标书评审等环节,应确保开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5.2 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确保评标结果的合理、准确和公正。

第六章:中标和合同签订6.1 中标结果的公示中标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以提醒投标人和相关利益方了解评标结果。

6.2 合同谈判和签订中标人和企业应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确保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符合法律规定和业务需求。

第七章:违规行为与处理7.1 违规行为的认定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投标人或者企业,应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认定,确保有据可依。

房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某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督,维护公司利益、确保产品质量、控制开发成本、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服务,开发项目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及物品采购,营销、策划、广告的委托代理等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外包活动,以及公司经营所需的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引进竞争机制,对投标方的社会信誉、技术管理水平、价格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优选社会信誉高、技术管理水平高、价格最低合作单位。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招投标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等组成,是公司招投标活动的领导机构,全面领导招投标系统的工作。

第六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职责:(一)监督、管理、指导、检查公司的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二)定期召开招标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三)组织制订和修订公司招投标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四)审批或会签招标结果;(五)裁定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争议;(六)协调处理招标部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事项;(七)必要时参与重大项目商务谈判;(八)调解公司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裁决有疑议的中标结果;(九)检查并依照本制度处置违反招标投标的行为。

第七条招投标部门的工作职责:(一)股份公司由各职能中心进行相关专业的招投标管控工作,其主要的职责是:1、根据股份公司经营战略,确定招标采购的职能战略,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2、负责各专业的战略合作、集团化采购工作;3、开展定期和专项业务巡查,协助、监督和指导子公司的招投标工作;4、定期收集全国招投标项目的市场价格信息,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现代房地产企业项目工程管理措施及实施细则

现代房地产企业项目工程管理措施及实施细则

现代房地产企业项目工程管理措施及实施细则一、管理措施1.完善项目工程管理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权限,配备专业的工程管理人员。

2.制定项目管理计划: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计划,包括工作任务、时间计划、资金预算等内容。

3.严格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公开招标,确保项目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4.加强项目工程监督检查: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组织,加强对施工过程和质量的监管,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5.建立项目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项目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的共享和流通。

二、实施细则1.项目前期准备(1)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分析,评估项目的风险和收益。

(2)项目立项程序:按照规定程序,完成项目立项手续,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和审批。

(4)项目团队组建:根据项目的需要,组建专业的项目团队,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检验等人员。

2.项目实施阶段(1)施工过程管理:根据项目的施工计划,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质量监管措施:建立质量监管制度,对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的质量监督和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3)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4)进度管理措施: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进展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5)成本控制措施:建立成本控制制度,对项目的预算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项目成本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1)竣工验收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手续,确保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使用标准。

(2)质量验收措施:对项目进行质量验收,包括验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确保项目的质量符合要求。

(3)安全验收措施:对项目进行安全验收,包括安全验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确保项目的安全达到要求。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集团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招投标工作原则: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杜绝暗箱操作.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第三条由预算部负责地产公司所有招标活动的组织工作,采购部、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总工办、财务部、销售策划部等根据实际需要参与招标管理活动.第二章招标系统组织职能第四条职能:1、董事会:公司招标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公司内一切招标事项的终决权,指导及监督招标工作系统内各执行单位的工作.2、集团领导:包括:财务经理、财务总监、集团企业管理部及主管领导.负责招标计划的审核、招标文件的审查、投标单位考察结果的审核,参与开标、评标、议标、定标会议并拥有审查决策权.3、集团审计部:公司招标工作的监督机构,确保公司内所有招标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展开.4、预算部:作为招标工作组织部门,负责编制招标计划、发标、接标及资料归集整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公司各项招标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通过发标、截标、开标、评标、议标、定标等系列工作,选定价低质优的中标单位.统筹、协调、督促各技术部门进行招标前的方案确定和招标中的技术考查、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5、总工、设备总工:技术总协调,负责相关专业技术方案的优化及把关、解决技术争议问题.6、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招标立项报批、设计和审核招标设计方案、投标队伍技术考查和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第五条定标抉择权:对各招标项目,在按照招标程序操作后,根据公司招标、评标、定标原则,将初步定标结果报总经理审核,并逐级报集团领导、董事长审批.第三章招标系统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第一节工作目标第六条招标系统的工作目标是,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为宗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公平公正、合理竞争的原则下,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实现公司的成本控制管理目标,而精心选择优秀的施工合作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第七条招标系统工作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保密的工作态度,做到招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第八条加大力度,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信息,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投标价格竞争力.第九条集中整体资源,最大限度采取集中招标降低成本.招标立项时,尽量采用集中招标,能集中招标的项目(工程),决不允许分项招标.第十条坚决杜绝恶意低价竞标事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第二节各技术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工程部工作职责:1、负责在上一年的12月10日前向公司预算部提供第二年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进度计划,材料、设备采购使用计划.2、负责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0日)前向公司预算部提供下一季度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采购使用计划修正表.修正表必须是合理的,要满足招标方案编制时间、招标工作时间和合理的生产周期时间.3、根据现场的实际施工进度,及时提出施工队伍及材料设备的最迟进场时间.4、在招标过程中,积极协助对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评定工作.5、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已中标的单位因质量问题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工程部应立即申报预算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第十二条总工办工作职责:1、负责审定专业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2、负责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质量要求、验收办法、设备技术参数、配件品牌等技术条款的编制.3、在招标过程中,参与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招标文件会签.负责委派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技术解答工作,积极协助预算部对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及现场勘察工作,并根据答疑出具招标方案或施工图的变更通知单.4、负责在招标文件(合同)会签过程中审核合同中有关技术指标、质量要求、验收办法、合同附件设备技术参数、配件品牌等.5、负责邀请有关行业专家、高水平人员参与公司高难度招标工作.第十三条规划设计部工作职责:1、必须在上一年的年底(12月10日)前根据生产进度计划编制年度设计计划;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2日)前根据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设计修正计划.计划中要注明设计方案或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会审确认时间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预算部和设计单位.2、负责园建、绿化、雕塑、园林设施、儿童游戏设施等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设计施工图的设计或委托设计工作,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图会审和优化审定工作.3、负责计划外招标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的设计或委托设计工作,并将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报总工办审批.4、必须在招标计划要求的招标工作开始7天前,向预算部提供本部门负责项目的已会审优化盖章的设计方案或设计施工图.所提供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必须具备施工条件(有招标范围、深化设计图、施工大样图、主材样板等),满足投标报价的需要,两个以上方案必须是有可比性的.5、在招标过程中,负责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技术解答工作,积极协助预算部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及现场勘察工作,负责根据答疑出具招标方案或设计变更通知单.6、参与设计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开标评标工作.第十四条预算部工作职责:1、预算部必须在上一年的年底(12月25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各项目的生产进度计划编制年度招标计划;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5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各项目的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招标修正计划报总经理及集团领导审批.计划中要注明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编制完成时间、会签审批时间、招标时间、合理工期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集团和公司有关责任部门.每季度的修正招标计划必须是合理的,要满足招标方案编制时间、招标工作时间和合理的生产周期时间等.2、收集整理国家对于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3、负责起草项目招标文件框架,编制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合同条款并报工程部、材料采购部、财务部、总工和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会签.4、对于需要编制标底的招标项目负责编制标底,并送交总工、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5、在招标过程中负责组织进行对投标单位考查并编写考察报告.6、负责组织技术标、经济标的开标、评标、议标、定标工作,并出具详细的书面报告.7、负责草拟合同文本,报工程部、材料采购部、财务部、总工、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审批.8、参与所有集中招标项目合同会签、商谈及修改.第十五条采购部工作职责:1、每季度末(3、6、9、12月的22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的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预算部.2、广泛接触市场,负责收集有关材料、设备市场价格及供求信息,供预算部参考.3、参与材料、设备招标文件的会签,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4、在招标过程中负责委派专业人员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开标评标工作.5、参加技术标、经济标的开标、评标、议标、定标工作.第十六条财务部工作职责:1、对招标工作全过程提供财务服务.2、负责收取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押金,并开出收据.3、负责在招标合同会签过程中审核合同中有关工程造价、付款方式等.4、负责向投标单位退还保证金、押金,并收回开出的收据.5、全程参与招标、开标、议标、定标过程,并提供专业意见.第四章招标类别和合理工期第一节招标类别的划分第十七条集中招标:1、大宗建筑材料的采购:如土建材料、装饰材料、园林设施、金属制品、市政材料、给排水材料、电气材料、暖通材料、家用电器及其它零星材料等;2、各类设备采购安装:如外电设备、空调设备、电梯、游泳池设备、消防设备、冷却塔设备、康体设施、儿童游戏设施、智能化设备、水处理设备等;3、其他工程:如地质勘察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外电施工工程、交通划线工程等;4、单项招标:园林建筑、雕塑、会所装修、会所家具制安、会所灯饰制安、油烟污水处理、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中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5、设计招标第二节招标各项目合理工作日要求第十八条建筑材料采购1、通用标准材料:15—30天.2、特定材料:30天—60天.第十九条大型设备采购、安装1、电梯:中速梯生产周期3.5个月,安装周期45天;高速梯生产周期6.5个月,安装周期60天.2、冷水机组、冷却塔:30—60天.第二十条园林配套设施制安1、雕塑工程:根据雕塑大小30天—120天.2、小区儿童游乐设施制安:70天.3、园林灯具:20—30天.4、小区指示牌制作:15—20天.5、园林建筑工程:工程总价1000万元以上4个月,1000万元以内2—3个月.6、道路车库交通划线工程:施工工期30天,完工验收45天.7、康体设施:羽毛球场40天、网球场50天、运动场跑道50天、篮球场15天、乒乓球场10天.第二十一条其他工程项目:视工程量及各专业要求而定.第二十二条特急项目1、特急招标项目程序:由预算部在项目审批表上写明原因,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应在审批表上注明“特急”和签名确认.特急项目,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领导及董事长审批.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21.0总则1.1为确定招投标项目范围,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南海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及《南海市能兴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规程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3任何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或降低招投标活动.1.4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1.5任何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2.0招投标管理机构及职责2.1招投标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固定成员一般由主管总助、财务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等担任.根据招投标项目的性质,招投标小组组长可决定邀请2名以下熟悉该项目的专业人员作为招投标小组的临时成员.招投标小组成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的单数.2.2招投标小组根据《南海市能兴发展集团公司投标管理制度》中所设置的权限内均具有如下工作职责:a)决定招标方式、方案;b)决定被邀请投标的单位;c)审批招标文件;d)评定中标单位.e)通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派员列席有关招投标会议.f)编写招投标工作情况报告,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备案.2.3招投标工作,以经营部为招投标工作主办部门.2.4招投标主办单位开展工作,每项工作至少应有2人同时参加.招投标主办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a)进行招投标前期调查.b)提议招标方式和方案.c)提议被邀请投标的单位.d)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样板.e)进行发标、收标、开标等工作.f)提出有关改进招标工作的建议.g)在定标后7天内向上一级监督部门和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提交有关招标工作情况的详细报告.3.0招标工作一般程序3.1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3.1.1公开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3.1.2邀请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3.1.3议标,由招标单位对少数几家投标单位分别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3.1.4应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五家(特殊行业和业务经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同意不得少于三家),以五至十家为宜;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3.1.5采取议标方式的必须向房地产事业部和稽查考核部书面说明理由.3.2招标前期工作3.2.1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3.2.1.1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3.2.1.2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经营部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3.2.1.3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3.2.1.4经营部编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一并编制招标项目标底,作为评标的直接依据.标底的编写应当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参照国家规定的枝术、经济标准及定额进行编制.一个投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经审定后,在开标前不得泄露.3.2.2经营部提前1个星期向招标小组提交招标文件、合同、并提议招标方式和说明理由.3.2.3招标小组在收到有关资料2天后,通过会议或直接书面确认等方式确定招标方式,并审议招标文件,审定招标标底.3.2.4经营部把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3.2.5经营部对拟邀请投标或议标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并向招投标小组推荐邀请设标或议标的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并对其工程业绩、施工能力等方面进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查勘项目现场.3.3开展招标工作3.3.1经营部按招投标小组的决定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书.3.3.2接受投标申请书,并选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3.3.3召开招标会议,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并介绍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要求,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任何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任何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3.3.4预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3.3.5招标文件发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实际需要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4收标、开标工作3.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经营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经营部.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经营部应当拒收.3.4.2投标截止时间一到,经营部应会同上级监督人员,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一起进行开标.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3.4.3开标时,由投标人和上级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经营部当众拆封,宣读和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3.4.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密封或者在封口处没有按照规定盖章和签名的、未按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编制的,以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该投标文件均无效.3.4.6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营部应提议重新组织招标.3.4.7开标结束后,经营部应编写《招投标情况汇报》,作为评标、定标的参考资料.汇报内容包括:a)招标工作进展情况.b)投标单位情况和投标文件内容的简介.c)投标文件比较及综合评价.3.5评标、定标工作3.5.1《招投标情况汇报》应在评标、定标会议之前至少1个星期提交招投标小组.会议时间由招投标小组组长确定.各招投标小组成员应在收到有关招标资料2天内对招标资料进行审阅.3.5.2评标、定标会议由招投标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到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会议.评标、定标会议必须有由上级单位派出的监督人员参加.3.5.3参加评标、定标会议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各成员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5.4经营部人员汇报完招标工作情况后,必须离场.3.5.5参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每人1票,可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票过半数方可定标;反对票和弃权票总数达到半数或以上,不能定标,须由经营部重新开展招标工作.3.5.6中标人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3.5.7经营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5.8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负责根据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记录会议决议等内容,并由与会人员签名.会议记录应全面反映各成员的评审意见.4.0投标保证金4.1招标文件中必须注明此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保证金是否收取及收取的标准或数量,由招投标小组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确定.原则上投标保证金的定额标准为不低于该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的1‰.4.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单位应当同时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落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定标工作结束之日起7天内退回;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签订合同时退回.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支付双倍保证金.5.0罚则5.1违反本制度规定,不按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导致招标流于形式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2违反本制度规定,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3违反本制度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4违反本制度规定,在中标单位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5参加招标工作的成员有意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接受投标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的,没收其收受的财物,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6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固定成员,取消其招投标小组成员资格;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临时成员,以后不得进入招投标小组.5.7经营部不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拖延或浪费时间,造成招标工作时间紧迫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5.8对招标活动负有监督职责的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者,给予行政处分.5.9对招标工作中有犯罪嫌疑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3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管理,确保合理的工程投资,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降低开发成本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益,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监理等的招标活动。

招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低价等因素选择。

公司相关部门或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严禁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方或将项目肢解分包。

第二章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活动的领导机构,对总经理负责,行使以下主要职责:确定招标方式、审定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确定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其他合同形式、确定投标单位、确定评标专家组人数及其成员(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评定中标单位。

工程部及综合部是各项业务招标工作的主办部门,主要职责或招标工作程序如下:协助代理机构发招标邀请或公告、资格预审、协助并审核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协助并审核编制标底或工程量清单、协助代理机构组织标前会、答疑及现场勘察、协助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决标、办理有关中标手续、招标备案。

第三章招标前期准备工作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为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小组成员至少包括总经理、工程部、财务部、综合部及销售部负责人等。

在招标前期准备工作中,需要划分工程项目标段、确定公司招标投标企业资质、对投标企业的委托编制项目工程量与投标企业商定其他相确定造价工、招标形式、确定项目、确定评标办法、确定项目工、发布招标公告、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出售招标文件、投标企业现场踏勘、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送达、投开标、评标、评标并将评标结果提交公司领导定标、发出中标通知、拟订合同、报公司审定、签订合同,最后进入项目施工实施阶段。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投标效率及安全性,现制定本招投标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投标工作。

三、招投标流程1. 编制招标文件项目需走招标流程的,由业务部门经过初步评估确定招标范围、标的及条件等,编制招标文件,交付招标经理审核。

2. 招标文件审核招标经理收到招标文件后,根据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认,包括招标方式、标的、招标范围、招标条件、评标指标、投标保证金要求等内容,并将审核结果予以记录。

3. 发布招标公告审核通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经理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明确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提交要求、投标文件内容等要求。

4. 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逐一准备各项文件,并尽早、妥善地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经理进行审核。

5. 投标文件汇总招标经理收到所有的投标文件后,进行汇总并确认投标人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将结果反馈给业务部门。

6. 开标开标前,应组织专门会议进行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开标过程应符合公正、公平的原则。

开标结果应逐项记录及确认,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向业务部门反馈推荐意见及投标人反馈意见。

7. 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应设置专门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方案及投标人的情况,依据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及打分,评审过程中不得选择晚自习,评审结果应通过公示方式向社会公布。

8. 中标、流标业务部门根据评标工作的结果,决定企业是否中标、流标,同时应及时通知所有投标人。

四、招投标文件内容1. 招标范围明确招标的范围及条件。

2. 投标保证金要求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及截止时间。

3. 标的要求明确标的要求及内容。

4. 投标文件要求明确投标文件的要求。

5. 评标要求明确评标标准及具体评分标准。

五、其他事项1.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应采用电子文档方式,确保其完整性及查看性。

2.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一旦确认中标后,应按照要求及时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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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实施细则1总则1.1本实施细则依据《招投标管理制度》制订,是结合当代集团(以下简称“集团” 下属各房地产子公司的实际工作对《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进一步细化。

1.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各房地产子公司在项目开发中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涉及到与项目实施有关的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监理、专业分包和材料设备采购,以及合同签订、档案管理等多个环节。

1.3集团各房地产子公司要严格遵照执行,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积累, 对本细则予以完善和改进。

1.4本实施细则根据《集团授权管理制度》和《集团授权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分为子公司职责授权内和子公司职责授权外。

1.5招标工作按照不同的招标对象分为规划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总包招标、专业分包招标、材料设备招标和工程监理招标。

1.6招标工作的组织机构由集团“五个三”工程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五个三”委员会和各子公司五个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

1.7对于引入造价咨询公司的项目,根据该公司与咨询公司的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由咨询公司全面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文件的起草、修订、发放、回标、议标、评标以及最终初具定标意见的各个过程。

2项目招投标策划2.1集团开发的项目在项目启动后均要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整体策划。

2.2项目策划由集团各房地产子公司总经理牵头,子公司相关部门参与,组成策划小组。

2.3项目策划书形成的过程中需要征求多方面的意见,根据各方意见对策划方案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2.4项目招标计划的编制和审核:2.4.1项目总体招标计划的编制由子公司“五个三”领导小组根据工程需要成立招投标专项小组负责,并经“五个三”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开始实施。

2.4.2项目实施中的阶段性招标计划由子公司预算部负责编制,并报“五个三”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开始实施。

2.5项目总体招标计划应包括: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监理、各专业分包和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计划安排。

2.5.1项目实施中的阶段性招标计划应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和不同的招标对象,分别制订各项招标的详细计划,其内容应包括:各项工作内容的计划安排、技术规范、工程数量及工程造价有关信息。

3规划设计招标3.1集团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按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招标。

3.2规划设计的招标形式分为邀请招标和议标两种形式,必要时可以进行社会公开招标。

3.3邀请参加投标的规划设计单位不应少于 3家,且需经”五个三”委员会根据工程需要成立的招投标专项小组讨论通过,并经考察和调研确认其为同行业中水平领先、服务优秀的单位,同时选择投标单位的过程要形成书面记录,以报告的形式报送集团“五个三”委员会存档。

3.4招标工作的组织工作由招投标专项小组负责,具体规划设计思路和概念的解释、沟通、设计进度的跟踪以及设计单位所需的各种文件资料、项目情况的提供、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均应依据集团项目设计有关规定由房地产子公司相关部门完成, ”五个三”领导小组应提供组织上、人员上的帮助,同时发挥监督职能。

3.5方案选择和评比工作按照集团项目设计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或相关专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并向“五个三”领导小组和总经理汇报,必要时可以请社会上的专家参与评比。

各方案的评价要形成书面报告,招标的各个环节过程记录,结论性文件报集团“五个三”委员会备案。

3.6规划设计招标工作不区分授权内和授权外均按照本细则规定实施。

4施工图设计招标4.1施工图设计招标是指在规划设计方案已确定,并经北京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批准后,进行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和安装设计的整体招标,通常对于一个单项工程来说,施工图的整体设计应由一家设计单位完成。

4.2施工图设计招标应当采用邀标和议标方式进行。

4.3施工图设计招标中要必须注重选择在业内口碑较好,有较好声誉和成功作品的设计单位和设计人。

4.4邀请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不应少于 3家,且需经子公司“五个三”领导小组讨论报子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并报集团“五个三”委员会备案, 特殊情况需报总裁同意。

此时投标入围的单位应是已在总体设计意图上与我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单位。

4.5投标入围单位确定后,由招投标专项小组向投标的设计单位提供该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各种规划设计参数和楼盘定位要求以及相关的特别要求等设计所需的全部信息资料。

4.6在以上信息提供后的 14个日历天内,由子公司”五个三”委员会的专项小组牵头组织,经营部、工程部和子公司、集团的有关领导参加的针对各家投标单位的答辩会,由设计投标单位对其初步设计思路进行阐述并对我方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答辩情况作为中标单位选择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的标准。

答疑会的内容要形成书面记录,以报告的形式报送集团“五个三”委员会备案。

4.7答辩会之后,形成初步委托设计意向,由”五个三”委员会的专项小组配合子公司经营部与设计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其中费用、设计文件的提供时间、图纸套数、设计文件载体以及设计深度、变更设计收费和出图时间、保密要求是谈判的重点,具体规定见《合同管理制度》。

4.8出于对某设计单位的信任而采取的不经招投标,直接委托设计的做法, 作为特例处理,须经集团公司董事长特批。

对国外设计单位的选择适用于此款。

4.9在有些情况下将规划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作为整体进行设计招标,其招标程序遵照“施工图设计招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4.10施工图设计招标工作不区分授权内和授权外均按照本细则规定实施。

4.11本细则只针对总承包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招标,专业分包需单独设计的由子公司”五个三”领导小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灵活选择设计单位。

5施工总包承包招标5.1施工总承包招标是指对于一个单项工程整体施工任务的招标,招标的对象应为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

5.2施工总承包招标分为资格预审阶段(其标书通常称为商务标和正式投标阶段(其标书通常由经济标和技术标组成两个阶段。

5.3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含一级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一级项目经理资质,并曾主持过获得市级以上优质奖项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5.4招标工作开展的前提:5.4.1已履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的项目审批程序。

5.4.2工程建设资金已得到落实。

5.4.3已有可以满足施工的设计文件和其他技术资料。

5.4.4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的其他条件。

5.5施工总承包招标由于涉及金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 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要求需进行正式招标,并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

5.6通常由于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等原因,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快速高效,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应委托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咨询公司进行此项工作,其工作内容应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编制、标底的编制、招标文件的发放、答疑会的召开以及为我方提供办理各项招标手续服务,并负有向我方提供政策咨询的义务。

5.7招标代理单位的选择由“五个三”委员会的招投标专项小组提出备选单位,并进行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的评价工作,以报告形式报送“五个三”委员会做最终决定。

应优先考虑曾经成功合作的代理单位。

5.8资格预审工作的开展:5.8.1资格预审是对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的一次筛选,通常称为商务标。

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工作应由集团“五个三”委员会负责组织,按照本次招标工程的特点,以及现阶段建筑市场的一般规律和作法,由子公司预算部负责编制,其内容必须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并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集团的利益。

5.8.2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应体现集团“五个三”工程的要求,应对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工程业绩、项目经理资质、规模相当或超过本次招标项目的同类工程经历、获奖情况、企业资信情况以及垫资能力等方面作明确的要求。

5.8.3资格预审文件初稿完成后, “五个三”委员会的招投标专项小组组织专题会议对其进行讨论,根据会上形成的意见,由子公司预算部进行修订,最终稿报“五个三”委员会审批通过。

5.8.4资格预审文件审批通过后 3日内,由“五个三”委员会指定子公司专人与标办有关部门联系招标信息发布事宜,完成招标公告的发布工作,具体事宜的办理可以委托代理公司。

5.8.5由代理公司负责组织资格预审文件的发放工作,回标时间应定在资审文件发放后 5个工作日内。

子公司预算部专人负责商务标收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约定的时间和封装要求对返回的商务标进行审查,超时递交或者封装不合要求、组成内容不全的标书均视为无效标书,则该单位自动失去参加正式投标的资格,对返回的商务标,按照回标单位建立台帐并登记,以便备查。

5.8.6由子公司预算部根据资审文件的要求,对返回商务标的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应从两个角度出发:5.8.6.1从标书对资审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核, 主要指标书中提供的企业资质、工程业绩、项目经理资质、同类工程经历、获奖情况等信息是否符合或达到资审文件中的要求。

5.8.6.2从标书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主要指对资审文件硬性要求的关键信息是否真实,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5.8.7商务标的审查应在 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由子公司预算部提供资格预审通过单位名单,并附审查结果的说明,对于被淘汰的投标人要说明被淘汰的原因,报送集团“五个三”委员会审核备案。

5.8.8根据商务标审查结果,委员会专项小组将负责组织对商务标入围单位的考察,考察的时间应不长于 10个工作日。

考察内容及目的:进一步核实投标单位提供的商务标信息的真伪,核查投标单位公司状况,清楚了解其公司体制、经营管理体制、生产流程、质量控制体系、项目管理体系, 以选择更适合本工程的投标单位。

5.8.8.1对投标单位基本情况的审查:核查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优质工程证书及其它各类证明文件; 核实投标单位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声誉和工程经历; 了解投标单位在施项目的工程数量规模情况, 听取与本次投标工程类似项目的情况介绍和经验总结。

5.8.8.2对投标单位在施工程的考察:通过对投标单位在施项目的实地考察, 了解投标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管理体系、控制体系在项目中的执行情况; 获取被考察项目的各方单位对投标单位的评价; 向其他业主、建筑师、工程监理考察投标单位及其项目部的施工能力, 质量控制, 工期控制水平, 履约能力, 资金实力及信誉状况; 了解投标单位与其他业主、工程监理、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协调及配合情况, 取得其对投标单位的综合评价。

5.8.8.3对投标单位已竣工项目的考察:根据投标单位推荐的已竣工项目, 选择与本工程类似的、近期完成或正在施工的工程进行考察, 了解投标单位的施工质量水平及质保期维修及后期服务情况,取得其他业主、建筑师、工程监理、物业管理公司对投标单位施工管理及施工质量的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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