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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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产管理制度(3篇)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3篇)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公司所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程序。

它的目的是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防止资产损失和滥用的发生。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产分类: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分类,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便于管理和核算。

2. 资产登记和盘点:对公司所有资产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资产的数量和状况与记录一致。

3. 资产使用规定:明确公司资产的使用权限和范围,规定资产的借用和归还程序,制定资产使用的责任和义务。

4. 资产维护和保养:规定公司资产的维护和保养要求,制定定期检查和维修计划,保持资产的正常运转和良好状态。

5. 资产报废和处置:规定资产报废的条件和程序,制定资产处置的规定,确保资产的合理处置和回收利用。

6. 资产保险和安全:规定公司资产的保险要求和程序,制定资产的安全保护措施,预防盗窃和损失。

7. 资产管理责任: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资产管理的监督和考核措施,确保资产管理的有效运行。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公司利益和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二)公司资产管理制度一、概述公司资产是公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稳定运营,制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资产的使用、保管和处置,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高效和合法运作。

二、资产管理责任1. 公司董事会负有资产管理的最高决策权和责任,定期审查和批准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2. 公司管理层负有资产管理的具体责任,包括制定和修改资产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定期检查资产状况等。

3.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本部门的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和运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资产使用1. 资产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业务需要,不得超出授权范围。

2. 资产的使用应注意节约和合理使用,避免浪费和滥用。

3. 借出资产必须经过授权,并有相应的借出记录和归还手续。

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篇】

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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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七)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

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质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及卡片;2、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3、对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人,并订立相关的使用、交接,丢失、损坏赔偿规定。

第四条固定资产核算部门的职责:1、财务部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财务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分类账,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2、财务部门协助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至少每年一次),做到账实相符。

3、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转移、调拨:固定资产增加应办理的相关手续。

1、外购增加的固定资产。

应由供应部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对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交接,并编制固定资产交接入库凭证。

财务部门根据供货单位发票及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成本等及固定资产验收交接入库凭证,登记入账,并根据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签章的领料单,登记固定资产账册及登记簿。

2、自营建造增加的固定资产。

由管理和使用该固定资产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自营完工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交接。

财务部门根据验收交接凭证,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登记固定资产账册和登记簿。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产的管理,防范资产风险,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资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的采购、使用、维护、处置等全过程。

第四条资产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并注重配备专门的资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公司内所有员工都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有违反或者规避本制度的行为。

第二章资产的分类和管理责任第七条公司的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第八条固定资产主要指公司购置的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设备、房屋等。

第九条流动资产主要指公司的现金、存款、存货、应收账款等。

第十条公司内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采购计划、资产维护计划等。

第十二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和清查,并定期进行资产盘点。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部门有权对公司内各部门和人员的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各部门和人员负责自己所使用的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按规定归还或处置资产。

第三章资产采购和验收第十五条资产采购应当按照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和程序进行。

第十六条资产采购需提前编制资产采购计划,并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资产采购计划应当详细列明所需采购的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

第十八条资产采购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采购物品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等。

第十九条资产采购到货后,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账并上架使用。

第二十条验收不合格的资产应当及时退回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负责修复或更换。

第二十一条资产采购合同和验收单据应当归档保存,并记录在资产管理系统中。

第四章资产使用和维护第二十二条所有的公司资产应当根据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并注意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二十三条资产使用人员负责对所使用的资产进行正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公司资产应该怎样管理制度

公司资产应该怎样管理制度

公司资产应该怎样管理制度我们需要明确公司资产管理的目标。

这些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确保资产的安全、维护资产的价值、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合理配置资产以及规避相关的风险。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公司需要制定一系列具体的管理政策和程序。

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构建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范本:一、资产分类与登记公司应将所有资产进行详细分类,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并建立一套完整的资产登记系统。

每项资产的信息应包括其获取方式、成本、使用状态、位置、责任人等关键信息,以便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

二、资产采购与验收对于新购置的资产,公司应制定严格的采购流程和验收标准。

采购前需进行市场调研和成本效益分析,确保采购决策的合理性。

验收时,应有专门的团队负责检查资产的数量、质量和性能,确保其符合要求。

三、资产使用与维护公司应规定资产的使用规范和维护计划,确保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性能和寿命。

定期的维护和检修可以预防资产故障,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同时,应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资产管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四、资产盘点与评估定期的资产盘点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它有助于及时发现资产的损耗、遗失或贬值情况。

通过盘点,公司可以对资产的实际状况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并据此进行资产的重估和价值调整。

五、资产处置与报废对于不再使用或已经损坏无法修复的资产,公司应制定合理的处置流程。

这包括资产的报废、出售、转让或其他形式的处理。

处置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六、风险管理与内控公司应建立一套风险管理机制,识别和评估资产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防范风险、保障资产安全的关键。

七、信息系统的支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利用专业的资产管理软件来支持资产管理工作已成为趋势。

信息系统可以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实现资产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快速查询。

集团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制度(5篇)

集团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制度(5篇)

集团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制度1、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直属集团资产经营管理工作,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集团公司净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集团的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____实施和解释。

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编制第四条集团公司、直属集团生产经营计划编制的原则:(一)充分考虑国内、国际经济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并以此制定战略和计划;(二)充分考虑集团公司及直属集团的地缘、资源、资本、资产优势和条件;(三)充分考虑集团公司及直属集团实际情况,做到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四)充分预测当年原材料、产品市场价格、成本构成和费用等变化及其他增、减利因素;(五)立足于资产的不断增值和优化,迅速提高资产的创利能力,增强集团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集团公司、直属集团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主要包括产品品种、产量、质量及质量合格率、主要消耗指标和费用指标、单位成本及总成本、销售价格、销售收入、实现利润、上缴投资回报等内容。

第六条集团公司、直属集团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审批程序:(一)直属集团经营班子拟订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报董事会审定,董事会将审定后的生产经营计划报集团公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对各直属集团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进行初审并汇总后,报集团公司行政工作会议审定;(三)经行政工作会议审定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报集团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并批准;(四)集团公司以文件将业经董事局会议审议并批准的计划下发并执行。

三、统计报表第七条集团公司、直属集团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并设置专(兼)职统计人员,定期、准确上报统计报表。

第八条统计报表要符合《____统计法》的规定。

第九条集团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各单列企业,直接向集团公司上报统计报表。

第十条集团公司内部,按集团公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要求的统计报表格式填报;需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的统计报表,按____统计部门规定的格式填报。

(一篇就够)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一篇就够)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完整版一、总则1.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

二、固定资产管理1.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有形资产,如房屋、设备、车辆等。

2.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遵循公司预算管理和采购管理制度,经过审批后进行采购。

3.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4.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5.固定资产的处置应经过评估和审批,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三、无形资产管理1.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商誉等无形的资产。

2.无形资产的取得应经过评估和审批,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3.无形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4.无形资产的更新和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5.无形资产的处置应经过评估和审批,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四、流动资产管理1.流动资产是指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存货、应收账款等短期资产。

2.流动资产的购置应遵循公司预算管理和采购管理制度,经过审批后进行采购。

3.流动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4.流动资产的盘点和清查应定期进行,确保资产的真实和准确。

5.流动资产的处置应经过审批,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五、监督与考核1.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资产管理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2.公司应对资产管理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调整。

3.公司应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确保资产管理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级部门、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权责明确、责任到人;(三)账实相符、定期盘点;(四)节约使用、合理配置。

二、资产管理组织体系第四条公司成立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的总体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子公司应设立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子公司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资产分类及管理第七条公司资产分为以下类别:(一)固定资产;(二)流动资产;(三)无形资产;(四)长期投资。

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一)购置、调拨、报废等事项,需经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二)固定资产实行账卡管理,确保账实相符;(三)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需加强维护保养,延长使用寿命;(四)固定资产报废时,需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第九条流动资产管理:(一)流动资产购置、调拨、报废等事项,需经资产管理办公室批准;(二)流动资产实行账卡管理,确保账实相符;(三)流动资产使用过程中,需加强盘点和清查,防止丢失、损毁。

第十条无形资产管理:(一)无形资产购置、转让、报废等事项,需经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二)无形资产实行台账管理,确保账实相符;(三)无形资产使用过程中,需加强保密和防范侵权。

第十一条长期投资管理:(一)长期投资购置、转让、报废等事项,需经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二)长期投资实行账卡管理,确保账实相符;(三)长期投资使用过程中,需加强监管,确保投资收益。

四、资产盘点及评估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资产盘点发现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公司决策依据。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资产管理行为,保护公司资产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等。

三、定义1. 资产:指公司拥有的一切可以为公司创造经济利益的有形或无形财产。

2. 资产管理:指对公司资产的监管、使用、保护和处置等活动。

四、资产管理责任1.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全面规划、组织和监督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管理、登记、盘点和处置等工作。

3. 公司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遵守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并对自身使用的资产负有保护和维护责任。

五、资产管理制度1. 资产登记(1)公司应建立统一的资产管理登记制度,对所有公司资产进行登记。

(2)登记内容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

(3)资产登记应及时更新,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资产使用(1)公司员工在使用公司资产时,应按照规定用途和使用方式进行使用。

(2)禁止将公司资产借、租、赠他人使用,禁止进行非法买卖或转让等行为。

3. 资产保护(1)公司员工在使用资产时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2)员工应定期对所使用的资产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3)对于易丢失或易损坏的资产,应加强保护措施,例如安装报警器、加装防护罩等。

4. 资产处置(1)公司资产管理员应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发现无效、过期或闲置的资产应及时报废或重新分配。

(2)公司对资产的处置应建立相应的流程,明确审批程序和责任人。

(3)对于需要报废的资产,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 资产报告(1)公司应定期编制资产报告,包括资产种类、数量、使用状况、价值等信息。

(2)资产报告应提交给公司领导层,以供决策参考和资产管理评估。

六、违纪违法处罚1. 对于违反资产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

2. 对于涉及违法行为的员工,公司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公司资产的管理制度

公司资产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资产的管理,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有效利用,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特订立本公司资产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机构和全体员工。

二、资产管理责任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确立并贯彻公司资产管理方针,订立相关规定,为公司资产管理工作供应必需的资源和支持。

2.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资产管理负责,确保资产安全和使用的经济效益。

3.全体员工应加强对公司资产的保护意识,正确使用和管理公司资产。

三、资产管理流程1.资产采购管理–在进行资产采购前,需要订立认真的采购计划,包含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算等,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资产采购应通过公开招标、比价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采购,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资产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法规,确保采购资金的合法合规。

–采购的资产需做好登记、验收和入账工作,确保资产的准确记录和使用需求的满足。

2.资产领用管理–员工领用公司资产时,应填写领用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资产领用应按需领取,不得超出工作需要的范围。

–领用的资产应做好责任人登记和资产标识,并进行定期的盘点和更新。

3.资产使用管理–公司资产应依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不得私自转借、转让或用于违法活动。

–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对资产的保管和维护,保持资产的完好状态。

–对于易损耗和高价值的资产,应订立维护和保养计划,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和修理。

–对于长期闲置或报废的资产,应依据公司规定及时报废、处理或调配。

4.资产盘点管理–公司将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对各部门的资产进行清查和核对。

–盘点工作由特地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应乐观搭配供应所需的资料和帮助。

–盘点结果应及时报告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并采取必需的矫正措施。

5.资产报损与报废管理–显现资产损坏、丢失或无法修复的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依照公司规定进行报损。

–报损的资产应做好登记和处理程序,并妥当保管相关证明料子。

–被报废的资产应依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确保环境和员工的安全。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范本(5篇)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____元以上(含____元),或使用年限____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下(不含____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____年以下。

第四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并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物资采供部或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人员和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办理,领用人必须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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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完善资产运作程序,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实物和无形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和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资产的价值管理,经营(使用)单位负责实物资产管理和技术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资产管理安全性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全资及控股子、分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集团公司参股企业可比照执行。

所属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制度的规定,规范对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定本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五条集团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目录和分类折旧率依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和改扩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按集团公司下达的专项工程投资计划执行。

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审定的预算执行,不得突破预算。

确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须报集团公司审批。

各单位固定资产购建、技改、修理应根据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程序,对限额以上的项目实行招标。

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第七条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毁损、盘亏及待报废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申请处置。

第三章流动资产管理第八条流动资产管理: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和其他各种债权、存货等。

(一)货币资产管理应严格按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和集团公司有关资金管理的办法执行。

严格现金保管制度,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各种有价证券。

交易性金融资产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所属企业购买和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报集团公司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所属企业应当制定应收票据管理办法,加强应收票据的收、付、承兑和贴现管理。

(四)所属企业要对应收账款等各种债权形成建立严格的批准程序和债权管理制度。

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并建立债权清理制度和账龄分析监督制度,按财务制度的规定计提坏帐准备、上报和核销坏账损失,防范和降低呆坏账风险。

(五)所属企业应加强对存货的计价、采购、验收保管和定额管理。

存货库存必须合理、适度,存货保管部门和财务等部门应当定期稽核和盘点,保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

(六)所属企业原则上不得将资产进行抵押,确需抵押须经集团公司审批。

第四章长期投资管理第九条长期投资管理包括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的管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统一制定投资管理办法,规范投资行为、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果。

项目投资实行统一决策、分级管理,即集团公司负责集中决策,所属企业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履行对外投资职能。

第十一条所属企业投资必须严格遵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风险评估、决策立项、资产投出和持有、收益回笼、投资处置和监督检查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对外投资涉及到实物资产转移的,应当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履行好相关报批手续。

第十二条所属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或者财务状况严重恶化、资不抵债的,不得对外开展投资活动。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对投资项目实行跟踪监督管理,投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部门要及时做好投资项目的效益测算和分析评价工作,定期对投资项目开展价值测试和分析,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投资进度、经营状况、收益实现等情况,对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或处置建议。

第十四条所属企业的合并、分立、兼并、重组、重大资产置换、租赁等业务,应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五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管理第十五条无形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各单位根据生产需要购置无形资产应纳入预算管理。

(二)接受投资、联营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将评估价值或合同价格等资料上报集团公司审查。

(三)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应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十六条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及其他长期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列入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的开办费、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应报集团公司备案。

列入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的其他支出应报集团公司审批。

(二)所属企业应加强其他长期资产的管理,不得随意挂账。

第六章资产评估管理第十七条所属企业在发生体制改革、对外投资、合并分立、清算、股权比例变动、产权转让、资产拍卖、租赁、资产涉讼及其他影响国有权益等行为时,应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第十八条所属企业需进行资产评估时,应由资产占有或产权持有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集团公司审批。

办理资产评估项目立项需报送的材料包括:资产评估项目立项申请文件、产权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产负债表、拟聘请的中介机构的相关情况等资料。

第十九条所属企业在资产评估立项后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应将有关材料逐级报送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备案应提供的资料包括:资产占有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章资产处置管理第二十条资产处置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将其占有、使用的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类国有资产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原则进行,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第二十二条资产处置范围包括:1、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且可以依法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2、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3、各类设备设施;4、机动车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5、报废与核销资产;6、存货;7、债权资产;8、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等知识产权;9、其它依法可以转让的实物和无形资产。

上述资产不包括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对外销售的产品。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资产处置的审核、上报及监督管理,生产技术部门、工程管理部门、销售和物资供应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参与配合,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资产处置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检查。

第二十四条资产处置方式1、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经批准将所属的房屋及建筑物、土地、探矿权、采矿权、机动车、特种车辆、债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对外转让,应当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实物和无形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

2、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经批准将评估值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的机器设备、物品进行对外转让,应当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实物和无形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将评估值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机器设备、物品进行对外转让,由转让方根据转让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采用拍卖、竞投等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确需采用协议转让等其他处置方式的,必须按程序报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审定。

3、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经批准将资产在集团内部有偿调配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转让方和受让方应为集团公司或所属全资、绝对控股企业。

集团内部实施有偿调配,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的子企业的,转让价格可以资产评估或审计报告确认的资产价值为基准确定;转让方或受让方不属于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的子企业的,转让价格须以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资产价值为基准确定。

第二十五条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处置资产按申报当期处置金额(指评估价)计算,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由申报企业自行审批,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100万元以上的由各单位向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申报,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生产技术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销售及供应管理等部门审核、报总会计师审查后,对于100万元- 500万元(含500万元)以内的,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500万元- 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内的,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总经理批准;1000万元- 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内的,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定,董事长批准;超过2000万元的须报省国资委批准。

第二十六条资产处置程序1、申报和内部决策审议。

由所属企业的资产使用部门提出处置意见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生产技术部门、工程管理部门、销售和供应部门、监察审计等部门审核鉴定,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2、进行资产评估。

对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应当严格按照《省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及委托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选聘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报省国资委备案后,作为确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3、制定资产处置方案。

所属企业应当按照处置资产的实际情况,制定资产处置方案,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确定资产处置方式,资产处置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对受让方资格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等。

4、集团公司和省国资委审批。

对需要报集团公司审批的,所属企业应向集团公司提交资产处置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集团公司收到资产处置申请报告后,由财务部门组织对处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其中:生产技术部门应参与各类机器设备及探矿权、采矿权等处置资产的鉴定工作,并出具具体意见;工程管理部门应参与土地资源、房屋建筑物等处置资产的鉴定工作,并出具具体意见;销售部门应参与应收账款的鉴定工作,并出具具体意见;物资供应部门应参与材料等存货资产的鉴定工作,并出具具体意见;财务部门应参与机动车、其他应收款等处置资产的鉴定工作,并出具具体意见。

审核鉴定完成后报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审查,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出具集团公司批复文件予以批复处置。

需要报省国资委批准的,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办理相应报批手续。

5、结算交易资金。

所属企业应严格按照省国资委或集团公司审批确定的处置方式进行资产处置,确定受让方后应组织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资金结算和资产移交工作。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申报资产处置事项时,应根据资产处置的不同标的和方式提供包括但不限以下材料:(一)权属各单位书面请示;1.申请: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向本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提交处置资产申请;2.技术鉴定:资产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待处置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在“申请单”上签署意见,并报本单位负责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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