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房改房、集资房、使用权房的区别
住房类型的分类标准

住房类型分类标准住房类型是指根据住房的建筑结构、用途、产权类型和房屋来源等因素进行分类的方式。
以下是住房类型分类标准的详细内容:1.建筑结构1.1. 钢筋混凝土结构:指住房的建筑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或框架剪力墙结构。
这种结构具有较高的抗震性能和承载能力,通常用于高层住宅和公寓。
1.2. 砖混结构:指住房的建筑主体采用砖墙或砖柱、钢筋混凝土楼板的结构形式。
这种结构在城市和农村地区较为常见,适用于多层住宅和低层住宅。
1.3. 木质结构:指住房的建筑主体采用木材为主要材料,通常用于农村地区的低层住宅和别墅。
1.4. 其他结构:包括钢结构、竹结构等其他特殊结构形式,这些结构在某些特殊场合下使用。
2.用途2.1. 住宅:指用于居住的房屋,包括公寓、别墅、宿舍等。
2.2. 商业用房:指用于商业活动的房屋,包括店铺、餐厅、办公室等。
2.3. 工业用房:指用于工业生产的房屋,包括厂房、仓库等。
2.4. 其他用途:包括文化、教育、医疗等特殊用途的房屋。
3.产权类型3.1. 商品房: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屋,拥有独立的产权证。
3.2. 经济适用房: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建设的房屋,价格相对较低,产权属于政府或单位所有。
3.3. 保障性住房:指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住房保障,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等。
3.4. 农村宅基地房:指农村居民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或家庭所有。
4.房屋来源4.1. 购买所得:指通过购买获得的房屋,包括商品房、二手房等。
4.2. 租赁所得:指通过租赁获得的房屋,包括长期租赁、短期租赁等。
4.3. 继承所得:指通过继承获得的房屋。
商品房、经适房、房改房三种房子的区别是什么

商品房、经适房、房改房三种房子的区别是什么目前居民手中所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书基本上有三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这三种产权证书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的保护和规范。
但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有着一定的区分:一、商品房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包括四个部分:房屋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拥有全部的这四项权利,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由的转让、出租或赠与,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限制和干涉,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购买人除税费外不需要交其他的费用。
二、经济适用房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三、房改房房改房产权证基本可分为两种:按成本价购买的产权证(下简称成本价)和按标准价购买的产权证(下简称标准价)。
成本价的产权证说明该房屋的使用、占有、处置的权利全部归产权人所有,不需经过原产权单位同意就可处置,但该房屋不能办理赠与,在收益权上受到一定的限制。
按照现行的规定,成本价的产权人可选择两种收益方式:1.直接上市进行交易,由购买人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
按照这种方式的话,房屋售价每平方米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产权人要和原产权单位进行收益分成,具体是每平方米在4000至5000元的部分,80%归个人所有,20%归原产权单位所有;每平方米5000元以上的部分,50%归个人,50%归原产权单位。
2.产权人先将成本价房变为商品房然后再上市交易,具体操作是由评估部门对房屋进行评估,然后按照市场评估价的3%到房管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再凭补交手续到房管局权属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7类住房情形说明

7类住房情形说明
1、房改房:指个人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
具体可参考房地产权证相关注记或购房协议等相关材料。
2、解困房:指符合条件的困难户家庭按照住房解困政策购买的住
房。
具体可参考房地产权证相关注记或购房协议等相关材料。
3、集资建房:指个人参与单位内部集资建房取得的住房。
具体可
参考房地产权证相关注记或建房协议、购房协议、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4、经济适用住房:指符合条件家庭按照国家、地方或部队经济适
用住房政策购买的住房。
具体可参考房地产权证相关注记或购房协议等相关材料。
5、安居房:指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政府安居工程政策购买的住房。
具体可参考房地产权证相关注记或购房协议等相关材料。
6、公租房(含租住公房):指政府或单位按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
租赁给干部职工的居住用房。
房屋类型包括政府或单位以成本或低于成本价租赁给干部职工的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单位存量公房、单位公寓以及其他政府或单位拥有产权或分配使用权的居住用房。
具体可参考房地产权证相关注记或购房协议等相关材料。
7、其他:指婚姻续存期内夫妻一方因故返售房改房的情形,以及
本人或配偶以高于成本价承租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居住用房情形。
集资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是什么.doc

集资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是什么转让集资房的条件有哪些1、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集资建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交易后,即具有商品房的性质,可以自由交易和转让。
2、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对于这种情况下,因为集资房是单位与个人共有,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况且自《物权法》实施后,不动产是登记主义,集资房登记有共有人的情况,因此第三人在购买集资房时是可以知道单位是共有人的,因此不适用善意取得,再者购买人未经共有人的同意,也过户不成。
因此,对于单位员工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房转让协议应是无效的或部分无效的,若出卖人将相关款项补齐之后,就可以获得完全产权进行转让。
购买集资房需要注意什么1、集资房多为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
政府部门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即便是在政府规定的红线范围内,集资房项目也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报建程序;同时,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
2、集资房无正规楼书。
集资房楼书多是一纸宣传单,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传单采取沿街散发形式。
3、集资房无正规预售合同。
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联合印制的,并非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4、集资房房产证多由村委会自行印制。
在看房时,售搂员会告诉购房者签了合同后,发楼房使用证,但事实上,这个证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自行印制的,并无法律效力。
5、集资房多未补交地价。
售楼员也表示,他们是先建房后办报建手续,日后购房者补交地价后,即可办理房产证。
6、集资房遇拆迁有风险。
售楼员一般会告诉购房者,他们的楼盘永远不会拆迁等。
7、集资房价格便宜但不能办按揭。
集资房一般单价每平方米2000多元,南山集资房价格较宝安稍高,大多要3000元/平方米,但与深圳去年均价568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售房)的商品房相比——至今年1月份,均价升至5934/平方米,集资房价格比商品房低一半;但是,集资房不能办理按揭贷款。
房屋产权的分类

房屋产权的分类
一、房屋产权分类:
商品房、成本价住房、标准价住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使用权、
二、房屋产权解释:
1、商品房:是指房屋由开发商建设出售的,买受人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可以自由对该房屋进行买卖、出租。
2、成本价住房:成本价房屋是房改售房的一种政策性规定,职工以成本价购买房屋后职工拥有房屋的全部产权,职工再次上市出售,必须征得售房单位的同意。
3、标准价住房:标准价房屋是房改售房的一种政策性规定,国家或国有企业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时,职工占有一部分产权,单位占有一部分产权,一般是职工占有百分之94的产权,单位占有百分之6的产权,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被称之为标准价房屋。
4、经济适用房: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
5、房改房: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有关城镇住房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6、使用权:使用权是指由国家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以规定租金标准租给居民的公有房。
三、什么是大产权?什么又是小产权?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
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
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按经济形态划分的9类住宅

按经济形态划分的9类住宅1.商品房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资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
它不同于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所供给的福利性住宅,是纯粹商品化的住宅。
商品房的销售由市场决定其价格。
2.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1.商品房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资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
它不同于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所供给的福利性住宅,是纯粹商品化的住宅。
商品房的销售由市场决定其价格。
2.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随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
它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
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经济实用房。
经济适用房包括安居房、解困房。
3.微利房微利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修建的用于公开向社会让利出售获取微利的普通商品房。
4.安居房安居房是指实施国家"安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经济适用房一类),是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营利性住房。
5.解困房解困房,是指在实施安居工程之前或δ实施安居工程的城镇,政府为解决当地住房特困户的困难而专门修建的住房。
它只售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和无房户。
6.房改房房改房,是指按照单λ分房原则,已经分配的执行国家规定的房改标准出售的住房。
7.集资房是指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λ全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λ、个人三者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办法。
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房改房和经济适⽤房的区别
为了保障我国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户问题,我国政府推出了保障住房制度,保障性房屋有很多,⽽经济适⽤房就是其中之⼀,是给具有⼀定经济能⼒的住房困难⼈群购买的,那么房改房和经济适⽤房的区别?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房改房和经济适⽤房有哪些区别
房改房与经济适⽤房的区别有两个⽅⾯,⼀个是房屋的产权不同,另⼀个是房屋出售后的收益权不同。
《经济适⽤住房管理办法》
第⼆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向城市低收⼊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经济适⽤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
经济适⽤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
经济适⽤住房的建设、供应、使⽤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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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性质分类

房屋性质分类请用ctrl+F搜索你想要查找的关键字词房屋:一般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工作、生活、学习、娱乐和储藏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场所。
但根据某些地方的生活习惯,可供人们常年居住的窑洞、竹楼等也应包括在内。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房改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
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
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微利房:亦称微利商品房,指由各级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以低于市场价格和租金、高于福利房价格和租金,用于解决部分企业职工住房困难和社会住房特困户的房屋。
平价房:是根据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以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解决对象,通过配售形式供应、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
其建房土地由政府划拨,配售对象及配售价格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解困房:是指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中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门修建的住房。
再上市房:是指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首次上市出售的房屋。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花园式住宅:也叫西式洋房或小洋楼,也称花园别墅。
带有花园草坪和车库的独院式平房或二、三层小楼,建筑密度很低,内部居住功能完备,装修豪华,并富有变化,一般为高收入者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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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房改房
集资房、使用权房的区别
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实行保本微利原则。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有特定对象,是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等。
2004年建设部、国家发改委[2004]77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也规定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审核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
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实行的是供给制,所以,商品房是80年代以后才在中国出现的。
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另外,从法律角
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房改房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
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
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
属于部分产权。
集资房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
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
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使用权房
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
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
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