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避碰规则》有关航行的规定及船舶驾驶操作
精选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英

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FORPREVENTING COLLISIONS AT SEA,1972(第 1- 19 条)第一章总则Part A –General第一条Rule 1适用范围Application1本规则条款适用于公海和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所有水域中的所有船舶。
(a)These Rules shall apply to all vessels upon the high seas and in allwaters connected therewith navigable by seagoing vessels.2本规则条款不阻挡有关主管机关为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任何港外锚地、江河、湖泊或内陆水道所拟定的特别规定的推行。
这种特别规定,应尽可能吻合本规则条款。
(b)Nothing in these Rules shall interfere in the operation of special rules made by an appropriate authority for roadsteads, harbors, rivers, lakes or inland waterways connected with the high seas and navigable by seagoing vessels. Such special rules shall conform as closely as possible to these Rules.3.本规则条款不阻挡各国政府为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所拟定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笛号,也许为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所拟定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或号型的任何特别规定的推行。
这些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笛号,应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本规则其他条则所规定的任何号灯、号型或信号。
船舶安全操作及应急处理

船舶安全标准与规范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规定了船舶构造、设备、安 全措施等方面的最低要求,以确保船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保持稳定和安 全。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COLREG规则)规定了船舶在海上航行时应遵 守的避碰规则,以减少海难事故的发生。
《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FSS规则)规定了船舶消防设备和系统的设 计、建造、检验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船舶在发生火灾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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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应急处理
总结词
迅速、准确、果断应对
详细描述
当船舶发生碰撞时,船员应立即报告船长,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人员疏散和救援。船长应迅速判断碰撞位置和程 度,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船舶沉没或侧翻。同时,船员应协助乘客疏散到安全区域,并确保所有人员的安全。如 果碰撞导致船舶进水或破损,应立即进行堵漏和排水工作,以保持船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机械与设备安全
定期维护保养
对船舶机械和设备进行定 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 运转。
检查与维修
对船舶机械和设备进行定 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 修,防止带病运行。
安全防护措施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如设置防护栏、防护罩 等,防止人员误操作或机 械伤害。
02
船舶应急处理
火灾应急处理
总结词
迅速、冷静、科学应对
船舶安全操作及应急处理
汇报人: 2024-01-03
目录
• 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 船舶应急处理 • 船舶安全检查与维护 • 船舶事故案例分析 • 船舶安全法规与标准
01
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航行安全
航行前检查
01
确保船舶设备、导航系统、通讯设备等正常工作,检查船体、
1972年的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是为了确保船舶在海上航行时的安全和顺畅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份规定便是1972年颁布的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下面我们将逐一介绍1972年的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内容和重要性。
1. 制定背景1972年的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是由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并颁布的。
国际海事组织是一个致力于维护国际海上安全和防止海洋污染的国际组织,其成员国几乎覆盖了全球所有海域。
2. 规则内容1972年的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避碰原则:规定了在海上遇到其他船舶时应该如何行驶和通行的基本原则。
- 航行规则:详细说明了不同情况下船舶应该如何遵守航行规则,如遇到对面航行的船舶、遇到交叉航行的船舶等。
- 标志和信号:规定了船舶在海上应当使用的标志和信号,以便在遇到其他船舶时能够及时做出正确的应对。
- 风险规避:强调了船舶在海上航行时应当始终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发生的风险来做出决策和行动。
3. 重要性1972年的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对于海上航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避碰规则明确了船舶在不同情况下应当采取的行动,有利于减少船舶之间的碰撞事故,保障了船员和船舶的安全。
避碰规则提供了统一的标志和信号,有利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船舶在海上进行协调和通行。
避碰规则强调了风险规避的重要性,使船舶在遭遇不同情况时能够始终保持警惕和注意,避免可能的事故发生。
4. 实际应用1972年的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遵守。
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船舶都应当遵守这些规则,并且船员也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以确保他们能够正确理解并严格执行这些规定。
国际海事组织还定期对避碰规则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海上环境和技术条件。
5. 结语1972年的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是国际海事领域中一项重要的法规和标准,对于维护海上航行安全和顺畅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船舶和船员都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海上航行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英版)

船舶在海上相遇时,应首先观察对方船舶的航向 、速度和距离,然后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避让措 施。如果对方船舶存在危险,应立即采取行动, 如改变航向或减速,以避免碰撞。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是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国际公 约,旨在规范船舶在海上的避让行为,确保海上 交通安全。这些规则包括船舶在相遇时应如何行 动、如何使用信号等具体规定。
船舶在狭窄水道中应保持谨慎,遵守相应的航行规则,确 保安全通过。
规则的英文版本 Introduction
总结词
规定船舶接近或追越军舰、渔船、从事渔业作业船只或 护航船只时的义务。
详细描述
船舶在接近或追越军舰、渔船、从事渔业作业船只或护 航船只时应特别小心,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
规则的英文版本 Introduction
规则的英文版本 Introduction
总结词
规定船舶在相遇时的基本义务。
详细描述
船舶在相遇时应互相保持警戒,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安全航行,避免碰撞。
规则的英文版本 Introduction
总结词
针对会遇或追越情况下的船舶义务进行 规定。
VS
详细描述
船舶在会遇或追越时应遵守相应的航行规 则,确保安全通过。
狭窄水道是指航道狭窄、弯曲或障碍物较多的水域,如海峡、河口等。在这些水 域中,船舶的航行安全受到较大威胁,因此需要特别谨慎。此时,船舶应遵守相 关规则和指示,如保持安全航速、避免会船等,以确保安全通过狭窄水道。
船舶在狭窄水道中的行动
使用导航设备:在狭窄水道中,船舶应使用导航设备进行定 位和导航。
狭窄水道中航行难度较大,因此需要使用导航设备进行定位 和导航。这些设备包括GPS、雷达、AIS等,可以帮助船舶精 确掌握自身位置和周围环境信息,以便及时采取避让措施。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第15号关于《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2001年修正案生效的通知国际海事组织于2001年11月29日以第A.910(22)号大会决议通过了一项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修正案,根据该大会决议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第VI条第4款的规定,该修正案将通过默认接受程序于2003年11月29日生效。
我国是《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的当事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以后,没有对其内容提出过异议。
因此,该修正案将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现将该修正案公告,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3年9月28日 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经2001修正案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1.本规则条款适用于在公海和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船舶。
2.本规则条款不妨碍有关主管机关为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任何港外锚地、港口、江河、湖泊或内陆水道所制订的特殊规定的实施。
这种特殊规定,应尽可能符合本规则条款。
3.本规则条款不妨碍各国政府为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所制定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号笛,或者为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所制定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的任何特殊规定的实施。
这些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笛号,应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本规则其他条文所规定的任何号灯、号型或信号。
4.为实施本规则,本组织可以采纳分道通航制。
5.凡经有关政府确定,某种特殊结构或用途的船舶,如不能完全遵守本规则任何一条关于号灯或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置和特性的规定时,则应遵守其政府在号灯或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置和特性方面为之另行确定的尽可能符合本规则条款要求的规定。
第二条责任1.本规则条款并不免除任何船舶或其所有人、船长或船员由于遵守本规则条款的任何疏忽,或者按海员通常做法或当时特殊情况所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而产生的各种后果的责任。
错题

“根据本章各条规定求采取避免碰撞的任何行动,如当时环境许可,应是积极地并应及早地进行和运用良好船艺”,该款规定(第八条1款)适用于( D )。
Ⅰ.对遇局面中的两艘机动船;Ⅱ.互见中的让路船;不适用于直航船;Ⅲ.能见度不良中两艘不互见的船舶。
A.Ⅰ
B.Ⅱ,Ⅲ
C.Ⅰ,Ⅱ
D.Ⅰ~Ⅲ
有关避免碰撞的行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构成对遇局面的条件是( A )。
①互见中;②两船的航向相反或接近相反;③致有构成碰撞危险;④两艘同为机动船;⑤一船位于另一船的正前方或接近正前方。
A.①~⑤
B.①~④
C.①②④
D.②~④
互见中,两艘机动船处于航向交叉相互驶近势态,{{在形成碰撞危险前}},有他船位于本船左舷的船舶( A )。
此外,对于《规则》条款并未明确规定避让责任关系的,如三艘或者三艘以上船舶相遇同时致有构成碰撞危险的情况下,或者当两艘从事捕鱼的船舶、两艘失去控制的船舶、两艘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相遇致有构成碰撞危险时,一艘失去控制的船舶与一艘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相遇致有构成碰撞危险时,这些情况均属于特殊情况,每一船舶均负有同等的避碰责任和义务,每一船舶应按照《规则》第二条规定的精神并运用良好的船艺采取行动,以避免碰撞。在采取行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A.Ⅰ,Ⅲ
B.Ⅱ,Ⅲ
C.Ⅱ,Ⅳ
D.Ⅰ,Ⅳ
船舶之间的责任条款规定的船舶之间的责任是( B )。
A.相同种类船舶之间的责任
B.不同种类船舶之间的责任
C.避让操纵行为的能力相同船舶之间的责任
D.操纵不便的船舶的责任
船舶之间的责任条款未作规定的船舶之间的责任是( C )。
197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器。
则条款的要求进行操纵,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
6."失去控制的船舶"一词,指由于某种异常情况,不能按本规
7."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一词,指由于工作性质,使其
按本规则条款的要求进行操纵的能力受到限制,因而不能给他船
第五条
了望
每一船在任何时候都应使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
情况的一切有效手段保持正规的降望,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
出充分的估计。
第六条
安全航速
每一船在任何时候都应以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采取适当而
有效的避碰行动, 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以内把船停
一船通过或安全通过的船舶 不解除这一责任,且当采取行动时,
政府。
第五条
修 订 会 议
l.本组织可以召开会议修订本公约或本规则,或修订二者。
2.经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缔约方请求,本组织应召开缔约方会
议,以修订本公约或本规则,或修订二者。
第六条
本规则的修正
1.任一缔约方对本规则所提的任何修正案,经其请求后,应
在本组织中予以审议。
6.秘书长应将按本条所作的任何请求和通知以及修正案的
生效日期,通知所有缔约方和本组织会员。
第七条
退出
l.任何缔约方,在本公约对其生效满五年后,可随时退出本
公约。
2.退出本公约应向本组织交存相应的文件。秘书长应将所收
到的退出文件及该文件的交存日期通知所有其他缔约方。
3.退出应在交存文件一年后或该文件中规定的更长期限后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一、引言
二、内容
1、法律框架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规定了船舶驾驶者所需遵守的一系列法律,旨在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致准则。
根据该规则,船舶应遵守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规定,并依照该公约的约定维护航行的安
全和秩序。
2、船舶警示
根据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船舶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及驾驶员
应有效地观察和理解周围环境以及船只的状况,如果船舶能够及时发出警
示信号,有利于按照国际条约,船舶减小造成事故的可能性。
3、国际货物海运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规定,在国际货物海运中,船舶应该及时
报告所有紧急情况及危害其他船舶的信息,并及时给予另一艘船舶安全警告,防止发生撞船事故。
船舶在海上作业期间,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及时发出和接收有关海域及船只信息,作出积极的措施,以确保海上安全。
4、避让非电子通信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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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避碰规则》有关航行的规定及船舶驾驶操作
作者:李文虎
作者单位:深圳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海务处
1.会议论文李楚刚能见度不良下航行安全对船舶驾驶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2005
本文从船舶驾驶人员综合素质的角度出发,通过导致海难事故发生的原因,探讨了能见度不良条件下航行安全对驾驶员综合素质的要求.
2.期刊论文周建武.闵小飞三峡近坝河段江海直达船舶驾驶技术与航行安全-中国水运(上半月)2009(2)
本文结合三峡水库蓄水后近坝河段通航环境的变化情况,分析江海直达船舶航经三峡近坝关键河段的驾驶操作技术,并提出江海直达船舶在三峡近坝河段航行安全的核心要领.
3.会议论文王海清隘路相逢岂能玩命一搏2007
本文对船舶在狭窄航道的航行安全进行了探讨。
文章认为,当船舶进人此类航区前,应仔细查阅相关资料,了解礁岛、桥梁、电缆的分布。
潮时潮高、流向流速.沉船暗礁、激流浅滩。
灯台灯浮、陆标导标,通航动态报告制度。
船舶交会特殊规则等,杜绝盲目冒进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在狭窄水道内航行,应认真对照和执行航行预案,查验实施效果,根据所处环境调整安全措施,消除畏首畏尾举棋不定的心理,这样就能化不利为安全。
4.会议论文王逢辰我们的论文集-中国航海学会海洋船舶驾驶专业委员会论文集2008
学会是由研究某一个学科的人组织起来的学术团体,通过学术研究和实验,取得成果,推动本学科不断向前发展,为国家和人类谋福祉。
中国航海学会是1979年成立的。
成立初期,由于缺乏各种条件,并且需要摸索经验,专业委员会本着建立学会的宗旨,根究需要,自发地开展一些科研活动。
每年适时地进行学术交流,为航行安全和促进航海科技发展做了一些奠基工作。
本文分析了论文集和期刊的区别,并从论文作者看,处于第一线的航运企业的驾引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也踊跃撰文投稿,反映了航海技术界需要研讨会和论文集这样一个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5.会议论文黄新发雾中航行安全的探讨2007
船舶碰撞事故绝大部分发生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如何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关系到航行安全。
本文对雾中航行安全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建议。
6.学位论文奥拉弗船舶驾驶台上值班人与自动化的关系及其对航行安全的影响2010
本文研究船舶驾驶台上值班人与自动化的关系及其对航行安全的影响。
目的
是为了评价驾驶台值班人员与驾驶台自动化设备对海上交通事故的影响。
本文首先介绍一些重要的概念,如船舶的航行安全,船舶导航的技术,在船
舶驾驶台上的自动导航设备,事故理论,自动化和它们对于导航安全的角色和人
类的特性和错误。
然后集中在海上发生的船舶碰撞和搁浅事故,研究了碰撞和搁
浅的事故报告。
这些碰撞和搁浅的事故报告来源于不同的海事调查委员会。
研究
这些海事报告的目的是为了找出引起这些碰撞搁浅事故的反复发生原因,尤其是
关于船舶驾驶台值班人员和自动化方面。
后来,使用了故障树来分析这些引起碰
撞和搁浅的原因怎么能引起碰撞和搁浅的事故。
还使用了能用计算比率的公式来
算每个引起碰撞和搁浅基本原因的比例。
这些比例表示每个原因引起所研究的碰
撞或搁浅事故的比例。
接下来,对这些能引起碰撞和搁浅的基本原因进行了一些
定性分析。
最后,提出了一些解决船舶碰撞和搁浅事故的建议。
关键词:安全;交通事故;自动化;船员;航海;船舶碰撞;船舶搁浅
7.会议论文周立佳.刘永禄雾对航行安全影响的分析与对策1997
部分定量阐述了雾对航海的主要影响,总结提出保证雾航安全应该注意的若干问题。
最后通过一个雾航船舶碰撞的实例分析了经验教训。
8.会议论文李文虎掌握中国沿海航道情况 确保船舶航道航安全2007
本文对掌握中国沿海航道情况 确保船舶航道航安全问题进行了阐述。
文章围绕中国港口航道的基本情况、港口航道中航行前的准备、港白航道安全航行注意事项、江河航道安全航行等进行了阐述。
9.会议论文吴如松安全与人的意识2007
本文对船舶安全与人的意识进行了探讨。
文章围绕生产事故中人的因素比例、人们意识的变化影响“安全”的稳定、小隐患酿大事故、树企业安全文化等进行了阐述。
10.会议论文夏亚明浅谈海上船舶安全避让2007
本文对海上船舶安全避让进行了探讨。
文章围绕安全避让对驾驶人员提出的素质要求、安全避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在实际避让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等进行了阐述。
本文链接:/Conference_6525915.aspx
授权使用:山东交通学院(sdjtxyip),授权号:24390b5c-beb8-4b14-a8c1-9e6a00afa1ac
下载时间:201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