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驾驶台规则须知
船舶驾驶室与机舱联系制度

船舶驾驶室与机舱联系制度一、接到开航令,应立即将开航时间通知轮机长。
开航时间如有变化,船长应及时通知更正。
二、开航前一小时,驾驶台、机舱值班人员到位,驾驶台值班人员通知机舱做好开航前准备工作,使各种设备处于适航状态。
三、主机车钟令联系制度:1、驾驶台值班人员摇车钟到“备车”位置,机舱回车钟到“备车”位置,机舱进行备车。
2、主机备车完毕,机舱摇车钟到“停车”位置,驾驶台回复车钟到“停车“位置,此状态下主机随时可用。
3、用车完毕,驾驶台摇车钟到“完车”位置,机舱复车钟到“完车”位置。
4、催车令使用须知当主机车速没有给出车钟位置相应的车速时,驾驶台通知机舱,机舱则尽快给出车钟位置相应的车速。
5、主机使用车速规定主机各种车速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在紧急情况下,船长为了船舶的安全有权超越此规定。
6、船舶如进出港口、通过浅窄水道、滩漕、船闸、大桥、危险水域、抛锚等,驾驶台通知机舱,增加值班人员。
7、当主机发生故障不能执行航行指令而需改车速或停车时,应先电话通知驾驶台,并征得驾驶台的同意,方能改动车速或停车。
8、应急操舵联系:当需应急操舵时,值班轮机员应在舵机房和驾驶台保持联系。
四、安全与防污染1、轮机部如需调换发电机、并车或暂停车,应事先通知驾驶台,取得驾驶台同意。
驾驶台在条件允许时应予以同意。
2、驾驶部要在烟囟上工作,应事先与轮机部联系。
3、在应急应变情况下,值班轮机员应立即执行驾驶台发出的指令,及时提供所要求的水、气、汽、电等。
4、机舱除专用炉水柜的水可直接使用外,如需动用其他水柜,须征得大副同意。
排、灌、移驳压载水或淡水,须经大副或值班驾驶员同意。
各燃油舱之间的移驳,应事先征得大副的同意。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船舶安全管理规定(一) 驾驶部航行值班规定1、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集中精神,在任何情况下,没有正式人员接替,不得离开岗位,确保安全航行。
2、值班人员不得在操作时擅自离岗位或看阅书报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驾驶台操作人员应衣着整齐,不准赤背只穿内裤或穿拖鞋值班(4(驾驶部人员要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做到勤了望、勤联系、勤探水、勤检查。
5、出航前及出抗时禁止饮酒;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驾驶。
6、清楚而洋细地填写航行日记((二)驾驶部停泊值班规定1、为保证船舶在停泊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停泊时必须指定足够的自守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2、船舶停泊留守人员必须以随时能开航执行任务为原则。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4、船舶进厂修理,随船工作人员白天必须在船上工作,晚上安排值班人员不得少2人。
5、船舶所在港口悬挂台风信号一号风球时,在船人员不得离船外宿,已完船人员获悉后立即回船参加防台,随时做好防洪和完成其他特殊任务的准备。
6、停泊值班人同必须做到。
(l)提高警惕,禁止闲杂人员上船,经常到船舶四周巡视,检查锚链、系统、信号、照明等是否正常。
(2)了望船舶四周,注意气象、水位、水流、风向等增况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雾季中途停泊或锚泊在能见度不良的地方时,要按章鸣放雾号。
(4) 做好防毒、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5) 做好停航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记录。
(三)航行中轮机部值班规定1、航行值班时,轮机部必须有轮机长或轮机人员负责当班。
2、应服从值班驾驶员的指挥,及时准确地执行驾驶员的命令。
3、加强巡回检查,做到勤听、自看、勤模、勤嗅,经常检查并正确调整使用中的机电设备,保证其转速、压力、温度、电压、电流、油量及水量等工作参数正常。
4、迅速地排除机电设备的故障,当无法排除时,应立即请技十人员指导解决。
内河驾驶台操作规章制度

内河驾驶台操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内河驾驶台操作,提高船舶操纵安全性,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驾驶员管理1. 驾驶台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航海培训和资格证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2. 驾驶员需具备一定驾驶船舶的经验,熟悉各类内河船舶的操纵技术。
3.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状态,不得饮酒、吸烟或者服用影响操纵的药物。
第三章船舶安全1. 驾驶员在操作船舶时,需全神贯注,严禁使用手机、听音乐或其他影响操纵的行为。
2. 驾驶员需随时关注船舶周围的环境变化,并保持船舶与其他船只的安全距离。
3. 驾驶员需熟悉各种紧急情况处理方法,包括火灾、泄漏等危险情况的应急措施。
第四章通航规则1. 驾驶员需严格遵守内河通航规定,不得擅自变换航道或者超速行驶。
2. 驾驶员需遵守规定的船舶交通规则,避让遇到的其他船只。
3. 驾驶员需保持船舶航速稳定,避免频繁变换速度导致船体晃动。
第五章作业安全1. 驾驶员在进行装卸货等作业时,需与作业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操作安全顺利。
2. 驾驶员需提前做好装卸货计划,保证船舶停靠、起航过程安全。
3. 驾驶员需确保船舶货物固定牢靠,避免发生货物滑动或坠落的危险。
第六章紧急情况处理1. 驾驶员发现船舶出现故障、泄漏等紧急情况时,需立即通知船东、船长并采取相应措施。
2. 驾驶员需熟悉紧急操纵程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处理,保障船舶和人员安全。
第七章违规处理1. 驾驶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
2. 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规定,严禁隐瞒船舶异常情况或者个人行为造成的事故。
第八章审核与制度完善1. 公司应定期组织内河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强操作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
2. 驾驶员在日常操纵中发现现有规章制度存在不合理或者不完善的地方,应及时向管理部门反馈,共同完善规章制度。
以上规章制度由公司制定,经公司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并正式实施,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船员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追究责任。
船舶驾驶台常规命令

船舶驾驶台常规命令1船舶驾驶台常规命令中船长的内容1.1 对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有绝对的权力,并负有全部责任。
1.2 应保证值班驾驶员熟练使用船舶的航行和安全设备,充分熟悉船舶的操纵能力和限制,以承担在海上独立操作的责任。
1.3 在承担船舶的航行操纵责任前或将航行操纵责任交给值班驾驶员时,应予以明确告知。
1.4 应组织驾驶台瞭望值班,并根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及修正案的规定,保证驾驶台组成航行值班人员(包括其本人)得到足够的休息时间。
1.5 应根据情况发布常规命令和特殊指令。
1.6 应考虑在困难情况下或特殊情况时驾驶台的值班安排,保证驾驶台有足够的值班人员。
1.7 应保证所有驾驶台值班人员得到恰当的手动操纵船舶的训练,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2船舶驾驶台常规命令中值班驾驶员的内容2.1 值班驾驶员是船长的代表,其首要责任是确保船舶的航行安全,应始终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港口规章及特殊水域的特别规定。
2.2 值班驾驶员任何时候均应使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视觉、听觉和电子仪器(雷达、ARPA、AIS、VHF),以保证正规有效地瞭望。
2.3 值班驾驶员应始终执行船长的常规命令和特殊指令。
2.4 值班驾驶员应保证在值班期间对获悉或发生地所有与船舶航行安全有关的每一信息进行处置和更新,并通知驾驶台值班人员。
2.5 值班驾驶员应执行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SMS)的规定。
2.6 值班驾驶员应经常检查和确认:2.6.1 手动操舵或自动舵按船舶正确的航向行驶;2.6.2 陀螺罗经和标准罗经的误差;2.6.3 核对标准罗经和陀螺罗经的误差,罗经复示器与主罗经的同步;2.6.4 每班至少转换试验手操舵和自动舵一次;2.6.5 号灯、号型以及其他航行设备;2.6.6 GMDSS设备工况和操作功能;2.6.7 AIS设备工况及静态数据、航行数据;2.6.8 无人机舱(UMS)控制装置、报警和指示仪。
船舶驾驶部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驾驶部航行值班制度1、船长1.1、船舶进出起讫港,靠离泊位,系解浮筒,抛起锚,编解队,过船闸、大桥(未在航道中建立桥墩的除外)、险要航段、滩漕,进出黄埔江亲自指挥操作。
1.2、天气恶劣或情况复杂时,根据驾驶员的要求船长必须到驾驶台引航或监航。
1.3、应经常观察掌握船舶航行情况,遇特殊情况及规定由船长引航或监航的航段,应进驾驶室协助或接替操作。
2、大副2.1、严格执行各航段引航分工规定,属于船长引航或监航航段,提前通知并主动请船长接替工作。
2.2、遇特殊情况或威协航行安全时,应积极采取应变安全措施,并立即报告船长,船长未发出接替操作指令,不得放弃履行本岗位职责。
船长亲自操作后,仍应主动协助,不得擅离驾驶室。
2.3、上级批准学习人员操作,必须监航,并对其操作安全负责。
2.4、靠离码头,系解浮筒,抛起锚及通过船闸时,根据船长指令在船首指挥,帮拖和助拖时到现场指挥操作。
2.5、督促值班人员严格履行值班职责,对值班记录负管理责任。
3、二三副3.1、协助船长、大副担负引航和驾驶操作的辅助工作,在船长、大副指导下学习一般航道的引航。
3.2、负责了望,按船长、大副指令掌握车速变动,主动采取防浪损措施。
3.3、负责滩漕、船闸、大桥和船舶发生险情时执舵。
3.4、负责记载航行日志和其它航行记录。
3.5、靠离码头,系解浮筒,抛起锚及通过船闸时,在船尾负责指挥。
起讫港或船舶遇险,救助时,三副应在驾驶室协助船长指挥。
4、舵工4.1、服从船长、驾驶员指令正确操舵,当二三副执舵时,代理二三副值班工作。
4.2、按规定显示灯号、信号、悬挂型号、旗号,正确使用助航和通讯设备,按时收听天气预报。
4.3、负责记载航行日志和其他航行记录。
4.4、担负其他航行辅助工作,完成船长、驾驶员交待的工作。
5、值班要求5.1、值班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岗位,谨慎操作,严格执行《内河避碰规则》、《内河船舶驾驶员值班规则》、《加强驾驶室业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约法三章》等安全航行规章制度。
船舶驾驶台规章制度

船舶驾驶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船舶驾驶台操作,保障船舶安全,充分发挥人员作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船舶航行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船舶驾驶台是船舶操纵的核心部位,是指挥船舶航行的“指挥塔”,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章执行。
第四条船舶驾驶台作业人员应当熟悉船舶各项仪表的使用方法和性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五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和健康证明,且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六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应当认真遵守船舶驾驶台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第七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果断处理,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第二章船舶驾驶台作业规定第八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应当对船舶仪表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查,确保设备齐全正常,操作程序清晰明确。
第九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在值班期间应保持精神集中,不得私自离岗,应随时关注船舶动态,及时调整船舶航行方向。
第十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应随时与船舶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共同保障船舶安全航行。
第十一条船舶驾驶台作业期间应保持通风良好,操作台面整洁,设备摆放有序,确保操作环境整洁。
第十二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工作服装和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个人安全。
第十三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应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负责地完成船舶驾驶工作,保障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对于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的失职行为或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船舶驾驶台安全管理第十五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不得将注意力分散到其他事物上,确保全神贯注地操作船舶。
第十六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应熟悉船舶各项操作手册,对船舶运行情况进行及时的监控和调整。
第十七条在突发情况下,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应冷静应对,切实掌握驾驶船舶的技术,确保及时有效的处置。
第十八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修养,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提高技术水平,以应对复杂多变的航行环境。
驾驶台规则

驾驶台规则
1、驾驶台是船舶的指挥中心,除船舶领导和当值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2、驾驶台值班人员必须严肃认真,集中精力工作,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嬉笑闲谈、高声喧哗或收听广播,以致妨碍指挥操作,不得在驾驶台用餐和睡眠。
3、驾驶台值班人员应穿着整齐,不得穿背心、内裤、拖鞋。
应做到着装整洁,仪容端正。
4、驾驶台必须经常保持内外整洁,窗要明亮,桌、柜、四壁地板要干净,禁止随地吐痰和丢弃杂物。
6、驾驶台各种仪器,仪表、设备有专人维护管理;航海文件、通告、图表、资料等有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擅自翻动。
未经公司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任意销毁或外借,各种航海图书资料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携带出驾驶台。
7、操舵罗经和标准罗经附近不可放置铁质或磁性物体,必要的航行用具和物品应限定地点放置整齐。
8、驾驶台无人值守时,应将可携带的贵重仪器和重要物品收藏柜内并加锁,驾驶台所有门窗均应闭锁,未经批准,不准外人参观,倘有外人参观或检修,应派有关人员陪同、配合。
9、值班驾驶员有责任维持驾驶台秩序,保持驾驶台清洁,严格执行本规则。
10、在每次航行或助泊任务完成后,值班驾驶员要安排人员对驾驶台卫生和使用过的设备进行一次清洁。
对使用和移动过的物品、资料进行整理和按规定位置存放好。
船舶管理4.船舶安全生产规章

4.1船舶安全生产规章 . 船舶安全生产规章
救生艇使用须知 用艇须经船长同意,港内用艇还应征得港口监督部门批准。 用艇须经船长同意,港内用艇还应征得港口监督部门批准。 除演习外,操艇人员由船长决定,非机动艇不少于7人,机动艇不 除演习外,操艇人员由船长决定,非机动艇不少于 人 少于5人 所有乘员必须穿救生衣。 少于 人。所有乘员必须穿救生衣。 放艇前,装好艇底塞,必须发动机器一次。首尾缆必须带好, 放艇前,装好艇底塞,必须发动机器一次。首尾缆必须带好,并派 专人看管。 专人看管。 航行中放艇,要在停车后余速不大时,才可放艇入水。 航行中放艇,要在停车后余速不大时,才可放艇入水。一般情况下 应放大船下风一舷的艇。解脱吊艇钩, 应放大船下风一舷的艇。解脱吊艇钩,应在艇身被波峰抬起前后吊 艇索都松驰时进行,尽可能做到前后同时脱钩,防止先脱前钩。 艇索都松驰时进行,尽可能做到前后同时脱钩,防止先脱前钩。 大副应根据本船吊艇架和动力装置的具体情况, 大副应根据本船吊艇架和动力装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救生艇起落操 作规程,由船长批准后张贴在救生艇附近并严格执行。 作规程,由船长批准后张贴在救生艇附近并严格执行。 救生艇在行驶中应保持与大船的联系,大船值班人员应加强了望, 救生艇在行驶中应保持与大船的联系,大船值班人员应加强了望, 注意救生艇动态,救生艇返回大船后应立即吊起,放尽积水( 注意救生艇动态,救生艇返回大船后应立即吊起,放尽积水(低温 时三管轮应放尽艇机冷却水),不准在水上过夜。 ),不准在水上过夜 时三管轮应放尽艇机冷却水),不准在水上过夜。 使用救生艇,应将艇号、使用原因及时间详细记入航海日志。 使用救生艇,应将艇号、使用安全生产规章
靠泊中 抵港后,船长应告知轮机长本船的预计动态,以便安排工作; 抵港后,船长应告知轮机长本船的预计动态,以便安排工作;机 舱若需检修影响动车的设备,轮机长应事先报告船长, 舱若需检修影响动车的设备,轮机长应事先报告船长,取得同意 后方可进行。 后方可进行。 值班驾驶员应将装卸货情况随时通知值班轮机员, 值班驾驶员应将装卸货情况随时通知值班轮机员,以保证安全供 在装卸重大件或特种危险品或使用重吊之前, 电;在装卸重大件或特种危险品或使用重吊之前,大副应通知轮 机长派人检查起货机,必要时还应派人值守。 机长派人检查起货机,必要时还应派人值守。 如因装卸作业造成船舶过度倾斜,影响机舱正常工作时, 如因装卸作业造成船舶过度倾斜,影响机舱正常工作时,轮机长 应通知大副或值班驾驶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应通知大副或值班驾驶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对船舶压载的调整,驾驶和轮机部门应建立起有效的联系制度, 对船舶压载的调整,驾驶和轮机部门应建立起有效的联系制度, 包括书面通知和相应的记录。 包括书面通知和相应的记录。 每次填装燃油前, 每次填装燃油前,轮机长应将本船的存油情况和计划填装的油舱 和各舱填装的数量告知大副,以便计算稳性、 和各舱填装的数量告知大副,以便计算稳性、水尺和调整吃水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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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台规则须知
1.目的
制定以下驾驶台规则,旨在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的所有船舶。
3.职责
各船船长及驾驶员负责本须知在该船的贯彻执行。
4.实施步骤
4.1驾驶台是船舶航行的指挥中心,航行中,除船长和当值人员外,其他人员如非工作必要,不得随意进入。
驾驶台值班人员应保持严肃、整洁,无论航行或停泊,无关人员不得任意进入,值班人员必须服装整齐。
4.2驾驶台当值人员必须严肃认真,集中精力工作,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嬉笑闲谈、高声喧哗或收听广播,以致妨碍指挥操作。
除船长和引水员外,任何人不得坐着值班,也不得在驾驶台用餐和睡眠。
4.3驾驶台内各种航行设备、助航仪器、航行图书、文件、资料、记录簿等必须严格管理,未
经船长或值班驾驶员同意,不准无关人员擅自翻阅。
图书文件、资料、记录簿由二副负责管理,未经船长同意,不得携离驾驶台。
4.4 航行中每天水手负责驾驶台内外清洁工作,进出港前,值班水手应进行驾驶室内外清洁,作好进出港的有关准备工作。
4.5 驾驶台不准堆放杂物、铁器、磁性物体等。
4.6 靠泊时,驾驶台必须关闭门窗并上锁,检修电航仪器时,值班驾驶员应在现场值班,并给予协助。
4.7本规则由船长或值班驾驶员督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