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检验作业标准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 4715-93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代替GB4715-84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hest sensitive point type fire detectors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的根据散射光、透射光原理(光电感烟)和电离原理(离子感烟)工作的探测器。
其他环境中安装的、根据其他原理工作的探测器,除特殊技术要求应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本标准。
2 引用标准GB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GB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GB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GB 2423.1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c:接触点和连接件的二氧化硫试验方法GB 6113 电磁干扰测量仪3 技术要求3.1当被监视区域发生火灾,其烟参数达到预定值时,探测器应输出火灾报警信号,同时启动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或起同等作用的共他显示器,显示信号应予保持,直至手动复原为止。
3.2 探测器应装配网眼最大尺寸不大于1mm的网织品或采取其他预防昆虫进入的措施。
3.3 探测器应耐受住本标准第4章所规定的各项试验,并满足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4 试验方法4.1 试验的一般要求4.1.1 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是型式试验,探测器试验按附录A 规定进行。
4.1.2 可复位探测器按附录A规定试验。
不可复位探测器按附录B规定试验。
4.1.3 探测器在试验前均需进行外观检查,符合下述要求时,方可进行试验:a、表面无腐蚀、涂覆层剥落、起泡现象,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b、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结构无松动。
火灾报警设备现场检查判定规则

点型感烟探测器一、检查项目、技术要求和不合格情况按下表的规定。
二、检查方法1.确认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正确连接并接通电源,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用加烟器向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施加烟气,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显示状态和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2.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观察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三、检验器具加烟器:能够向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施加试验烟或气溶胶。
注:试验烟可由蚊香、棉绳、香烟等材料阴燃产生。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一、检查项目、技术要求和不合格情况按下表的规定。
二、检查方法1.确认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正确连接并接通电源,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用热风机向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感温元件加热,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显示状态和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2.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观察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三、检验器具热风机:能产生使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报警的热气流。
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动作温度一般在54℃~78℃范围内,进行试验时,气流温度应大于80℃。
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一、检查项目、技术要求和不合格情况按下表的规定。
二、检查方法1.确认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并接通电源,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将火焰光源(如打火机、蜡烛,火焰高度4cm左右)置于距离探测器正前方1m处,静止或抖动,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显示状态和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也可利用生产厂商提供的现场测试光源按其技术要求进行检查。
2.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观察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三、检验器具打火机或蜡烛;秒表:测量范围为0s~60s。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一、检查项目、技术要求和不合格情况按下表的规定。
二、检查方法1.确认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并接通电源,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将火焰光源(如打火机、蜡烛)置于距离探测器正前方1m处,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显示状态和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是一种常用的火灾探测设备,其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发出警报,起到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的作用。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如下:技术要求:1. 灵敏度: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具备良好的灵敏度,能够在火源出现时迅速发出警报。
2. 误报率: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具备低的误报率,避免因烟雾、蒸汽、灰尘等非火灾原因而发出虚假警报。
3. 可靠性: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具备高可靠性,能够长期稳定地工作,并在需要时可及时进行自检。
4. 防拆功能: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具备良好的防拆功能,一旦遭到人为破坏或拆解,能够立即发出警报。
5. 抗电磁干扰能力: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具备较强的抗电磁干扰能力,能够正常工作且不受外界干扰影响。
6. 适应环境: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适应各种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和气压等。
试验方法:1. 灵敏度测试:在标准测试条件下放置火源,观察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触发时间,记录并比对与标准规定的灵敏度要求。
2. 误报率测试:在各种非火灾条件下,如产生烟雾、蒸汽或灰尘等,观察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是否会发出虚假警报,并记录虚假警报的次数和原因。
3. 可靠性测试:在长时间工作条件下,观察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并进行定期的自检测试,记录测试结果。
4. 防拆功能测试:对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进行人为破坏或拆解,观察是否能够立即发出警报,并记录警报触发时间。
5. 抗电磁干扰能力测试:在不同电磁干扰环境下,观察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是否正常工作,并记录测试结果。
6. 适应环境测试:将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置于极端环境条件下,如高温、低温、高湿度或高气压环境,观察其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并记录测试结果。
通过以上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可以对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性能进行全面的评估,确保其能够准确、可靠地探测火灾,并及时发出警报,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是一种常用的火灾探测设备,对于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感温感烟探测器检定规程

感温感烟探测器检定规程1、点型感烟探测器检测(1)采用发烟装置向探测器施放烟气,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
(2)消除探测器内及周围烟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观察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复位前后的变化情况。
2、点型感温探测器检测(1)可复位点型感温探测器,使用温度不低于54℃的热源加热,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移开加热源,手动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复位前后的变化情况。
(2)不可复位点型感温探测器,采用线路模拟的方式试验。
3、线型感温探测器检测(1)可恢复型线型感温探测器,在距离终端盒0.3m以外的部位,使用55℃-145℃的热源加热,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
(2)不可恢复型线型感温探测器,采用线路模拟的方式试验。
4、手动报警按钮检测(1)触发按钮,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和按钮的报警确认灯。
(2)先复位手动按钮,后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按钮的报警确认灯。
5、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检测(1)触发自检键,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
(2)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
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进行断路故障报警及火警优先功能、二次报警功能检测。
(3)模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断路故障,查看故障显示。
(4)断路故障报警期间,采用发烟装置或温度不低于54℃的热源,先后向同一回路中两个探测器施放烟气或加热,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报警部位显示及记录。
每个探测器检测后,只消音,不复位。
(5)用万用表测量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联动输出信号。
(6)系统复位,恢复到正常警戒状态。
6、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设备检测(1)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
(2)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
(3)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核对消防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功能和逻辑控制程序。
报警控制器、点型感烟、感温探测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复验要求

报警控制器、点型感烟、感温探测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复验要求一、—般要求1 、产品维修保养后经检验合格,方可再次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产品经维修保养接入系统后,应按本章规定进行接入复检,检査结果应符合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复检项目检査不合格时,应再次进行维修保养或报废。
3 、接入复检应由承担维修保养的企业和产品使用或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共同进行。
4 、接入复检应做好记录,复检记录表应由参与复检的人员签字,火灾探测报警产品接入复检记录表的格式参见附录B。
二、火灾报警控制器5.2.1 检査前应断开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与所有回路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显示盘等均应保持连接。
5.2.2 按GB4717规定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査并记录:a)检査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b)使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检査控制器是否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査控制器是否在1min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査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c)检査消音和复位功能;d)使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检査控制器是否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e)检査屏蔽功能;f)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査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g)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10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査控制器的负载功能;h)检査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i)检査控制器特有的其他功能。
三、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检査火灾探测器是否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四、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在不可恢复的探测器上模拟火灾和故障,检査探测器能否发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号。
对可恢复的探测器采用专用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办法检査其能否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在终端盒上模拟故障,检査探测器能否发出故障信号。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614.84:681.41:620.1GB4715——84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for point type smoke fire detectorg目录1技术要求2试验方法3标志附录A探测器试验纲要附录B响应阈值试验附录C通电试验附录D重复性试验附录E方位试验附录F一致性试验附录G电压波动试验附录H气流试验附录J高温试验附录K环境光线试验附录L振动试验附录M湿度试验附录N冲击试验附录O碰撞试验附录P腐蚀试验附录Q绝缘电阻试验附录R耐压试验附录S低温试验附录T火灾灵敏度试验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的根据散射光、透射光原理(光电感烟)和电离原理(离子感烟)工作的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
其他环境中安装的、根据其他原理工作的探测器,除特殊技术要求应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本标准。
1.技术要求1·1当被监视区域发生火灾,其烟参数达到预定值时,探测器应输出火灾报警信号,同时启动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或起同等作用的其他显示器。
1.2探测器灵敏度级别,应符合本标准第2.1条的规定。
1.3探测器在额定工作电压降低15%和升高10%的条件下应能可靠工作。
1.4探测器应能耐受住表1中规定的气候条件下的各项试验。
各项试验期间及试验后,性能应满足本标准第2章有关试验的要求。
表11.5探测器应能耐受住表2中所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
试验期间及试验后,性能应满足本标准第2章有关试验的要求。
表21.6探测器的所有接点和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在表3所列两种条件下测量时,应分别不小于表中相应的规定值。
表31.7探测器的所有接点和外壳间在正常大气条件下保持24h后,应能耐受住频率为50hz的交流电压历时60s的试验。
试验电压根据探测器额定工作电压按表4中的规定确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场检验内容与标准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查验
观察检验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查验内容:
1.查验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查验;
2.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控制、显示功能。查验方法: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GB16806)的有关要求进行查验。
7
区域显示器的功能检查
观察与查验
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的检查内容:
3)对线性可燃气体探测器除符合本节规定外,尚应将发射器发出的光全部遮挡,探测器相应的控制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10
消防电话查验
观察与查验
消防电话的查验:
1.消防电话的规格、信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查验2.消防电话的检查内容:
1)消防应急广播在消防控制室与所有消防电话、电话插孔之间互相呼叫与通话,总机应能显示每部分机或电话插孔的位置,呼叫铃音和通话语音应清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场检验内容与标准
序号
查验项目
查验方法
查验内容与要求
1
检验技术资料
观察核对查验
1.竣工验收报告;
2.竣工图;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2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检验
观察与检验
1.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规格、型号、容量、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验。
4)检查消音和复位功能。
5)检查高限报警或低、高两段的报警功能。
6)报警设定值的显示功能。
7)检查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检查方法: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4只的可燃气体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负载功能(要求主、备电源分别测试)。
8)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检验作业标准

序号
检验
内容
检验方法及要求
检验工装
及设备
全检
抽检
检验作业标准
外
观
检
查
1
表面质量
无腐蚀、涂覆层剥落和起泡等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无
√
—
2
紧固件
紧固部件、紧固螺钉无松动、紧固螺钉无缺失现象。
3
热敏电阻
热敏电阻无歪倒等现象。
4
指示灯
指示灯无裂痕、被遮挡等现象。
编号
WI-PZ-318/1.2
编码功能:按↓键、工装进入编码状态。工装对LA1400A编码、编为1,工装应显示编码成功。
报警功能:延时后工装进入监视状态。LA1400A白发红指示灯闪亮,用热风枪给探测器加热,探测器应能报火警,白发红指示灯应常亮;报火警后工装显示火警,随即结束测试。
现行修订状态
更改类型
数量
更改单号
更改人/日期
拟 制
审 核
批 准
会签栏
部门
签字
受控状态
生效日期
备注
—
第1页 共1页
功
能
检
验
5
工装准备
将底座跟前端检测工装(以下简称工装)连接起来,工装开机,按菜单键→按4键→按3键→按2键→按5键→按Esc键→按2→按1键→按Enter键、进入LA1400A自动检测状态。
前端检测工装1台、测试底座1个、热风枪1个
√
—
适用的产品
名称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型号
6
功能检测
静态电流:把LA1400A装在底座上,拨动极性切换开关,工装上电流计显示的电流为静态电流,都应小于0.5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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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验内容
检验方法及要求
检验工装
及设备
全检
抽检
检验作业标准
外
观
检
查
1
壳体表面质量
无腐蚀、涂覆层剥落和起泡等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无
√
—
2
紧固件
紧固部件、紧固螺钉无松动、紧固螺钉无缺失现象。
3
热敏电阻
热敏电阻无歪倒等现象;热敏电阻的高度应在4mm-6mm之间。
4
指示灯
指示灯无裂痕、被遮挡等现象。
编号
WI-PZ-331/1.0
功
能
检
验
5
工装准备
将100μA电流表工装的两组输入端子分别与稳压源的两组输出端子连接,稳压源的两组电压分别调为9V和30V。电流表工装输出端子与测试底座连接。
稳压源1台、电流表1个、测试底座1个、电吹风 1个
√
—
适用的产品
名称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型号
现行修订状态
更改类型
数量
√
—
编号
THA-WI-PZ-331/1.0
适用的产品
名称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型号
8
报警功能检验
把监视状态检测好的探测器安装在测试底座上,红色指示灯应周期性的闪亮;
用加烟工装给探测器加烟,探测器应能报火警:红色指示灯常亮,电流表显示在17mA-23mA;
拨动电流表工装上的电压选择转换开关,再用加烟工装给探测器加烟,探测器应能报火警:红色指示灯常亮,电流表显示在17mA-23mA;
更改单号
更改人/日期
6
监视状态检验
把待测试的探测器安装在测试底座上,电流表的指针随着探测器指示灯闪亮周期性跳变;
指针周期性的跳变之前,电流表的显示值应在18μA-22μA之间 ;
拨动电流表工装上的电压选择转换开关,指针周期性的跳变之前,电流表的显示值应在18μA-22μA之间。
拟 制
审 核
批 准
会签栏
现行修订状态
更改类型
数量
更改单号
更改人/日期
拟 制
审 核
批 准
会签栏
部门
签字
受控状态
生效日期
备注
—
第2页 共2页
部门
签字
受控状态
生效日期
备注
—
第1页 共2页
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内容
检验方法及要求
检验工装
及设备
全检
抽检
检验作业标准
功
能
mA电流表工装的的两组输入端子分别与稳压源的两组输出端子连接,稳压源的两组电压分别调为9V和30V。电流表工装输出端子与测试底座连接。
稳压源
1台、老化负载台1个、遥控器 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