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微生物学会章程
上海微生物学会 协议书6篇

上海微生物学会协议书6篇篇1乙方:________(个人/单位)一、引言本协议旨在明确上海微生物学会(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个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和权利义务。
乙方自愿申请加入上海微生物学会,并同意遵守学会的章程和规定。
甲方同意乙方的申请,并愿意为乙方的学术研究和职业发展提供支持。
二、合作内容1. 学术研究:甲方将与乙方在微生物学领域开展学术研究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申报、学术交流、科研合作等方面。
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的科研项目,并在研究成果中注明甲方单位的贡献。
2. 学术交流:甲方将定期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会议、科研论坛等,乙方应积极参与并踊跃发言,为学术交流活动做出贡献。
同时,乙方也可申请在甲方平台上举办个人或团队的学术交流活动。
3. 科研合作:甲方将与乙方在科研领域开展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合作、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
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的科研合作活动,并在合作中注重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
4. 成果分享:乙方在学术研究、学术交流、科研合作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应优先向甲方提交,甲方将协助乙方进行成果的宣传和推广。
三、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审批结果决定是否与乙方建立合作关系。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合作表现,并根据表现情况对合作关系进行调整或终止。
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学术成果进行宣传和推广。
2. 甲方义务: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学术支持和资源保障,包括科研项目经费、学术交流平台、科研合作机会等。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学术成果进行宣传和推广,提高乙方的学术影响力和知名度。
3. 乙方权利:乙方有权在甲方的平台上开展学术研究、学术交流、科研合作等活动。
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学术支持和资源保障。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学术成果进行宣传和推广。
4. 乙方义务: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与甲方的合作项目和活动。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的学术研究、学术交流、科研合作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作为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的团体会员,您将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 参与学术交流:作为团体会员,您有权参加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组织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会议、研讨会、讲座等,与同行专家学者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
2. 获取学术资源:作为团体会员,您有权获得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提供的学术资源,如学术期刊、研究报告、学术数据库等,以便您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的科研进展和学术成果。
3. 参与学术评审:作为团体会员,您有机会参与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组织的学术评审工作,包括论文评审、项目评审等,为学术质量的保障和提升做出贡献。
4. 推动学科发展:作为团体会员,您可以通过参与学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推动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科的发展,参与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
义务:
1. 遵守学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您需要遵守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学会的声誉和形象,积极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2. 完善会费缴纳:作为团体会员,您需要按照规定及时缴纳会费,支持学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3. 积极参与学术活动:作为团体会员,您被鼓励积极参与学会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包括学术交流、研究合作等,为学科的发展和繁荣做出贡献。
4. 提供学术支持:作为团体会员,您可以通过提供学术资源、分享研究成果等方式,为学会的学术研究和教育培训提供支持和帮助。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可能会根据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的章程和规定有所不同,您可以查阅相关的文件或向学会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2020年中国微生物学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学术活动计划表

2020年中国微生物学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学术活动计划表活动名称主办/协办单位时间人数地点联系方式12020年全国休克与脓毒症学术大会中国微生物学会微生物毒素专业委员会3月13~15H800广东广州刘志锋137********2生物安全培训班中国微生物学会微生物生物安全专业委员会3月150北京贾晓娟186********3第三届全国医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青年论坛中国微生物学会医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专业委员会4月100湖北十堰胡启文189********4微生物肥料标准技术标准与生态环保优质品牌培训班中国微生物学会农业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4月60北京马鸣超Mamingchao@5中国微生物学会微生物生物安全专业委员会第五届学术研讨会中国微生物学会微生物生物安全专业委员会5月22~24日200杭州贾晓娟186********6第一届微生物技术蓝谷峰会中国微生物学会普通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5月300山东青岛王明饪180********7第八届地质微生物学学术研讨会中国微生物学会地质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6月12-14[|5(X)北京侯卫国182********8第11届传染病防控基础研究与应用技术研讨会中国微生物学会分析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6月80()待定梁明修135********9酿造学术年会中国微生物学会酿造分会6月150北京霍军生135********10中国微生物学会兽医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2020年学术论坛中国微生物学会兽医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6月2(X)河南郑州朱良全1367391894@11《中国微生物学会第八届全国农业微生物研究及产业化研讨会》暨《第十七届全国杀虫微生物学术研讨会》中国微生物学会农业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7月20()广东广州杨凯yangkai@12第六届昆虫及微生物转化有机废弃物研究与工业化研讨会中国微生物学会农业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7月200武汉或长沙张吉斌zhangjb@13第四届全国病毒学青年学者学术研讨会中国微生物学会病毒学专业委员会8月300山东烟台吴莹159********14第十一届中国临床微生物学大会暨《医学参考报》微生物学与免疫学论坛中国微生物学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9月500陕西西安张展0574-********15第四届全国真菌感染与宿主免疫学术研讨会中国微生物学会真菌学专业委员会9月200浙江嘉兴卫凤莲180********16人兽共患病学术交流会中国微生物学会人兽共患病原学专业委员会9月200湖南湘潭蒋毅135********续表序u活动名称主办/协办单位时间人数地点联系方式172020年中国微生物学会学术年会中国微生物学会10月23~27日1000四川成都杨海花王旭010-********18第十二届全国微生物资源学术暨国家菌种资源库运行服务研讨会中国微生物学会微牛•物资源专业委员会10月500浙江杭州张瑞福010-********19第二届国际布鲁氏菌病学术研讨会中国微生物学会兽医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10月100北京朱良全1367391894@20第二十三次全国环境微生物学学术研讨会中国微生物学会环境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10或11月600天津马挺139********21第四届合成微生物学与生物制造学术研讨会中国微生物学会分子微生物学与生物工程专业委员会11月300广东广州刘建忠020-********22中日韩酶工程会议中国微生物学会酶工程专业委员会11月200DaeguKorea欧阳浩淼010-********23微生物肥料质检技术标准与产业发展培训班中国微生物学会农业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11月60北京马鸣超Maming(*h ao@24黄酒研究进展中国微牛•物学会赧造分会11月50北京霍军生135********25第八届全国微生物基因组学学术研讨会中国微生物学会农业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11~12月200武汉孙明m98sun@26第十五届全国芽胞杆菌青年工作者学术研讨会中国微生物学会农业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11〜12月200武汉孙明ni98sun@27微生物基因组培训班中国微生物学会农业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11~12月100武汉孙明tn98sun@28匸业发酵过程优化控制年会中国微生物学会生化过程模型与控制委员会11~12月20()泉州或上海夏建业137********29第四届姑苏医学论坛——创烧伤休克与脓带症等学术会议中国微生物学会微牛-物莓素专业委员会12月18~20H200江苏苏州吴瑶134********302020年生物制品年会中国微生物学会生物制品专业委员会待定2000待定毛群颖1881(X)5405931全国医学病毒学术研讨会中国微生物学会病毒学专业委员会待定1000上海吴莹159********32全国昆虫病毒学学术研讨会中国微生物学会病毒学专业委员会待定300广东广州吴莹159********33生物信息学培训班中国微生物学会病毒学专业委员会待定50山东泰安吴莹159********。
中华微生物学和免疫学杂志 格式要求

《中华微生物学和免疫学杂志》是我国领先的微生物学和免疫学领域的期刊,为广大读者提供了丰富、深入和前沿的学术研究成果。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深入探讨,并共享一些个人观点和理解。
1. 了解《中华微生物学和免疫学杂志》:《中华微生物学和免疫学杂志》是一本由我国微生物学会主办的综合性学术期刊,涵盖了微生物学、免疫学、病原微生物、微生物发育与生理等多个领域。
该期刊致力于发表原创性研究论文、评论、学术研讨和科技动态等内容,为国内外科研人员提供了一个共享最新科研成果和学术观点的评台。
2. 期刊的深度与广度:《中华微生物学和免疫学杂志》在微生物学和免疫学领域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仅包括基础研究和理论探讨,还包括临床应用和转化医学等前沿领域。
期刊的深度则体现在对研究问题的深入剖析和对相关理论的探讨,为读者提供了全面、深入和前沿的学术信息。
3. 个人观点和理解:从个人的角度来看,《中华微生物学和免疫学杂志》作为一本学术期刊,对于推动微生物学和免疫学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该期刊,学术界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的科研成果和研究动态,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学科的发展和进步。
4. 总结与回顾:通过本文对《中华微生物学和免疫学杂志》的介绍和分析,我们对该期刊的深度和广度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它不仅促进了学术界的交流与合作,也对学科的进步与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相信在未来,该期刊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微生物学和免疫学领域的发展贡献力量。
结语:通过本文的撰写,我对《中华微生物学和免疫学杂志》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从个人角度共享了一些观点和理解。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您更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这一主题。
(注:本文为虚构内容,旨在演示文章写作过程。
)《中华微生物学和免疫学杂志》作为我国领先的微生物学和免疫学领域的期刊,其影响力和学术质量不言而喻。
在丰富多彩的学术研究成果中,研究者们对微生物和免疫系统的探索从未停止,不断有新的发现和突破。
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会章.doc

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章程(经2017年9月27日第16次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通过)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本会章程.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学会名称为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英译名为Chinese Society for Cell Biology,简称CSCB。
第二条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是由细胞生物学工作者和有关单位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是党联系细胞生物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细胞生物学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主要活动范围在中国境内。
第三条学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
团结广大科技工作者,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共同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为繁荣我国的科学技术事业,为促进科技战线出成果,出人才,为加速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
第四条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协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会的住所在上海市岳阳路320号,邮编200031。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学会的业务范围,主要围绕细胞生物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范围内开展以下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一、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探讨和科学考察活动。
二、编辑出版《Journal of Molecular Cell Biology》、《中国细胞生物学学报》、《Cell Research》、《Cell Discovery》及其他公开发行的专业性和科普性书籍及细胞生物学学术领域内的中外文期刊。
编辑出版、公开或内部发行的专业会议摘要、论文汇编及细胞生物学领域内的音像制品。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6.03•【文号】农办牧〔2021〕26号•【施行日期】2021.06.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畜牧业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农办牧〔202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各相关研究所,有关高校、科研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充分发挥相关领域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我部决定成立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专家委员会,归口我部畜牧兽医局管理,并制定了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专家委员会章程,遴选确定了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专家委员会工作。
附件:1.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专家委员会章程2.第一届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1年6月3日附件1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专家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委员会在农业农村部领导下依法开展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工作,为国家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
第三条委员会由农业农村部负责组建、管理、指导与监督。
第四条委员会坚持科学、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依法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所长担任;副主任委员3名,委员若干名,均由农业农村部聘任。
中国微生物学会-全国微生物分会-信息汇总

13 生化过程模型化与控制专业委员会 14 环境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 15 干扰素与细胞因子专业委员会
16 酿造分会
17 微生物毒素专业委员会 18 海洋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 19 微生物资源专业委员会 20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 21 微生物生物安全专业委员会
22 地质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
组织
重要程度
现代微生物学学科已包括许多分支学科。从应用角度来分,主要是工业微生物学、农业微
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和环境微生物学等。基础微生物学是它们的基础,主要包括微生物
3
分类学、微生物生理学、微生物遗传学、微生物生态学和分子微生物学等分支学科
工业微生物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科研、教育及情报信息
3
农业微生物与土壤质量、微生物与养分循环利用、微生物功能基因组与蛋白质组学、微生
4
广泛交流和探讨微生物生物安全领域的各项问题;研究、探索生物安全的新技术、新装备
以及实现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对涉及的生物因子以及研究方案进行审 查和风险评估;普及生物安全知识,帮助公众了解微生物生物安全的常识和理念;提高公
3
众的生物安全意识以及应对微生物生物危害的防范和自救能力
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联合地球科学部、化学科学部和信息科学
主 任:焦炳华 副主任:张玉忠 鞠建华 迟乃玉 肖亚中 刘小宇 名誉主任:姜瑞波 主 任:张瑞福 副主任:阮志勇 余利岩 邵宗泽 周宇光 顾金刚 程 池
主 任:谷海瀛 副主任:李若瑜 胡继红 吴丽娟
主 任:刘文军 副主任:李劲松 刘 翟 谢景欣 袁志明 翟培军 周继勇
顾 问:焦念志 主 任:董海良 副主任:黄 力 张玉忠 王风平 鲁安怀 陆现彩
cumsa标准

cumsa标准
CUMSA全称是中国微生物学会,是我国微生物学领域的一个权威学术组织。
该组织成立于1964年,旨在促进微生物学的研究与发展,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为我国微生物学领域的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一个学术平台。
关于CUMSA标准,我会为您提供以下几个方面:
1.微生物学分类与命名:CUMSA遵循国际微生物学命名规范,对微生物进行分类与命名。
2.微生物学方法与技术:CUMSA推广微生物学方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包括微生物培养、鉴定、生理生化试验、分子生物学技术等。
3.微生物制品质量控制:CUMSA关注微生物制品的质量控制,包括疫苗、抗生素、生物制品等。
4.微生物安全性评价:CUMSA关注微生物安全性评价,包括生物安全等级的划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微生物毒素及病原微生物的防控等。
5.微生物资源保藏与管理:CUMSA参与微生物资源的保藏与管理,包括菌株、生物制品、微生物毒素等。
6.微生物学教育与培训:CUMSA关注微生物学教育与培训,推广微生物学知识,提高微生物学人才的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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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微生物学会章程(2011年10月23日经中国微生物学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经民政部12月审核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学会的名称:中国微生物学会(英文译名为 CHINESE SOCIETY FOR MICROBIOLOGY,英文缩写是CSM)。
第二条中国微生物学会是由微生物学科学技术工作者及有关单位自愿结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是中国科协的组成部分, 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微生物学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国微生物学科学技术的力量。
第三条本学会的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贯彻民主办会的精神,充分发扬民主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
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积极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团结广大微生物学科技工作者,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为加速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学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学会围绕微生物学的学科范围从事以下业务活动:•一、开展微生物学国内外学术交流,促进民间国际技术合作,促进微生物学发展;二、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三、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国家科技政策、科技发展战略、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四、举荐人才,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表彰、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科技工作者;五、开展科学论证和科学咨询,提出政策建议,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科技成果评价、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科技文献和标准的编审,编辑、出版、发行微生物学科类科技书刊;六、开展对本会会员和广大微生物学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七、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其他事业和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学会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单位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本学会章程;二、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三、个人会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农艺师、主治医师等以上技术职务或职称及相当上述学术水平者;(二)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从事本学科工作三年以上,或自学成才并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相当学术水平,以及获得硕士学位以上者;(三)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具有一定学历的微生物学界的管理人员,企业人士。
个人会员是中国微生物学会的主体。
本会严格按照中国科协制定的个人会员登记号原则,对个人会员进行全国统一编号。
四、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我国友好,并愿意与本会联系、交往和合作的外籍科技工作者,经中国科协批准可吸纳为我会通讯会员。
五、单位会员:与微生物学专业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队伍,并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学术性团体。
本会与单位会员建立业务联系和互相支持关系。
第九条会员的入会程序是:一、个人会员经本会会员二人介绍,提交入会申请书;单位会员直接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由学会办公室根据入会条件审查入会申请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由学会办公室颁发会员证,并通报全体会员。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含通讯会员);二、积极参加本学会的活动;三、获得本学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退会自由。
单位会员除享有以上个人会员的权利外,可优惠取得学会的有关学术资料,可要求学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和请求学会协助举办培训班等。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学会决议;二、维护本学会的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学会所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向本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应坚持科学真理,遵守诚实客观原则,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和一切违反科学道德的研究活动。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学会的活动,经本会书面提示,仍不履行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严重违反本学会章程者,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取消会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学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领导本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理事应通过充分酝酿、民主协商,采用无记名等额或差额投票选举产生。
理事会规模不宜过大,理事人选应是学术上有成就、学风正派、能参加学会实际工作的科学家、专家和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以及热心和支持学会工作,并从事有关学科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
理事在任期间,因工作调离、变动或退休等原因,无法履行理事职责的,理事所在单位可向本会提出书面的理事变更或增补申请报告,经理事会批准后可予以变更或增补,届中变更的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理事会组成要体现老、中、青梯队结构。
理事会成员每届更新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
理事长原则上任期一届,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不得兼任中国科协所属其它学会理事长职务。
常务理事兼任职务不超过两个学会。
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七条理事会的职责是: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奖励和表彰事宜;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本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七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九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学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任职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2周岁且为专职;四、热心学会工作,工作作风民主,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本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本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二十四条理事长为本学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因特殊情况,受理事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由副理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本学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本学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二、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六条本学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七条本学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本学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八条本学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本学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本学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本学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本学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本学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一条对本学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天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三十二条本学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本学会终止动议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本学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三条本学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学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会徽第三十四条中国微生物学会会徽呈椭圆形,图案是由中国微生物学会英文缩写CSM组成,图案显示细胞内含物包容在一个椭圆形的微生物细胞中。
第三十五条中国微生物学会会徽可在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议会场悬挂,在出版物上印制,也可作为徽章佩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