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润分配的管理制度(doc 3页)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新三板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新三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原则,保护股东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司的利润最大化。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有员工,以及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其他相关方。
第二章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政策第四条利润分配以公司当年审计利润为基础,根据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和市场规范进行合理分配。
第五条公司的利润分配采取盈余公积金、公益公积金、基本建设基金、税金、分红等方式。
第六条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遵守税收政策和股东协议等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地进行分配。
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灵活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利润分配的程序和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利润分配的程序和流程。
第九条利润分配的程序应当包括审计、报经董事会决策、出具报告、执行、披露和监督等环节。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利润分配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利润分配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相关文件和资料,以便随时展示和审计。
第四章利润分配的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利润分配风险管理机制,识别、评估和控制分配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根据市场的变化和股东的需求,对利润分配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管理方案。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利润分配风险事件的报告和处置机制,确保风险事件能够及时控制和处置。
第五章利润分配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利润分配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利润分配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利润分配制度,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利润分配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和监管部门公布利润分配情况,接受社会和股东的监督。
xx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DOC2

xx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 及时准确的提供财务信息,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其他附表, 财务报告分为年报、季报、月报三种, 其报表种类、格式、内容均按上交所规定填报, 在季末、半年和年度终了, 公司还需要按照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规定, 向社会公布当期财务报告, 并将财务报告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供股东查阅。
第四条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为了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做的解释。
第五条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编写要情况具体、分析深入、结论公正、措施得力。
其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编制方法的变更;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股本及其变动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表报出前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六条财务报告按照与上交所约定的时间上报。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 包括公司各直属单位、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管理职责(一)负责起草、修改并颁布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二)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三)负责财务报表的汇总、审核, 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及时;(四)负责组织对公司财务指标进行分析与评估, 为公司的相关决策提供支持, 并为规划、绩效考核等工作的进行提供事实依据;(五)负责对财务报告进行全面分析, 并上报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财务报告的构成第九条财务报告按报送的对象不同分为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和对内报送的财务报告。
企业会计规章制度

企业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规章制度精选十六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公司应当依法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审查验证。
以下是作者整理的企业会计规章制度精选十六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会计规章制度篇1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企业会计规章制度篇2一、为了规范保险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本(18篇通用)

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本(18篇通用)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篇1为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民主理财,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财政、财务、税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负责搞好财务工作。
二、坚持一支笔审批,切实履行财务人员的工作职权。
出纳和会计有权拒绝白纸条入账和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收未经经手人签字和领导审批的票据。
财务人员应主动当好村民委员会的参谋,经常分析财务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三、不得以白纸条作库存现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将村集体现金以个人名义借贷,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员会借支现金。
四、村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审核会计的财务收支单据,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印鉴的单据,会计不得入账。
五、财务人员应如实提供财务发生情况,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和审计核查。
六、加强民主监督,实行民主理财,财务人员要做到财务相符、帐物相符、账账相符,账目日清月结,按季公布,年度清理审计。
财务收支情况须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立卷归档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篇2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和规范街道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两条线及非税收入的管理,依法建帐,独立核算。
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帐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三、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监督所辖单位及部门的财务收支状况,强化会计核算及监督职能。
四、协助所辖单位及部门制定收支预算,分期编报、汇总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分析资金运营状况,提出改善建议。
五、按《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会计帐务,记载应及时、清晰、准确,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六、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所附资料,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按规定处理,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公司管理人员分红制度

公司管理人员分红制度上市公司分红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活动获得回报的一个重要途径。
对于分红制度要做好怎样的管理呢?下面就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
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
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
一般来说,来源于企业利润的分红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比较常见的股东按股份应分配的利润,叫红利。
股东包括企业和个人。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而企业分配给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另一种是企业在向劳动者支付了工资之后,再将一定比例的利润或超额利润向劳动者进行分配,叫劳动分红。
劳动分红形式上类似于奖金,但是与奖金有着本质的差别,奖金是企业支付给劳动者个人超额劳动的报酬,在企业的成本中体现,而劳动分红是源于劳动要素收益的分配,以劳动者群体为对象,在企业的利润中进行分配。
纳税人针对分红性质不同应该注意不同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方法。
并非分红所得都要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税。
由于分红存在着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型,个人所得税法也针对不同的两种分红形式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计税方式。
常见的红利收入是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纳税人一次取得属于数月的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一般应将全部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同当月份的工资、薪金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股份分配管理制度

股份分配管理制度一、概述股份分配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制定的关于利润分配和股息发放的管理制度,其目的是规范和落实股东权益,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股份分配管理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利润分配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
公司应当将利润分配的方式、标准等信息进行公开,并及时向股东披露相关信息,确保股东对利润分配的过程和结果有充分的了解。
2.合理平等原则。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进行合理的利润分配,保证股东在利润分配中的权益平等。
3.盈利优先原则。
公司应当优先保证股东在盈利中获得合理的回报,保障股东的投资权益。
4.合法合规原则。
公司在利润分配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各种手段损害股东的利益。
三、股息发放规定1.公司应当根据盈利情况、资本结构和发展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股息发放的方式和标准,确保股东能够享有合理的股息。
2.公司应当尊重股东的意愿,鼓励股东选择自动再投资股息,以支持公司的发展。
3.公司应当提供便捷的股息发放方式,确保股东能够及时领取股息。
四、利润留存与再投资1.公司在利润分配中应当首先保留一定的利润作为再投资,支持公司的发展和扩大经营规模。
2.公司应当合理确定再投资的方向和方式,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
3.公司应当以高效的管理手段和风险控制机制,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再投资取得稳定的收益。
五、利润分配的程序1.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利润分配程序,明确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流程,保障利润分配的公平公正。
2.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成立利润分配委员会,负责审核利润分配的方案和决策。
3.公司应当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讨论和决策前,充分听取股东的意见,确保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六、违反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处罚1.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违反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确保执行人员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中牟利。
《小企业会计制度》(doc 94页).doc

《小企业会计制度》目录小企业会计制度一、总说明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四、会计报表格式五、会计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一: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一、流动资产二、长期投资三、固定资产四、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五、流动负债六、长期负债七、所有者权益八、成本和费用九、收入十、利润和利润分配附录二:其他相关法规(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小企业会计制度一、总说明(一) 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三) 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国企利润核控、分析、分配管理制度

国企利润核控、分析、分配管理制度1 总则1.1 利润是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质量的重要指标。
企业产品销量的增加、销售价格的上升、产品质量的改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产品成本的降低等都会在利润上得到反映。
1.2 利润总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现全部盈亏的总额,是企业最终的财务成果,是衡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成效的尺度。
1.3 利润分析及分配的基本任务,就是检查利润计划的执行情况,研究利润增减的各项因素,开展利润预测,挖掘内部潜力,提高利润总额,统筹利润分配,增强企业实业。
2 利润总额的构成项目及核算方法2.1 公司利润总额的构成用下列公式表示:利润总额=营业总额+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2.1.1 营业利润由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构成。
主营业务利润等于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再减去主营业务收入负担的税金后的余额。
其他业务利润等于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的差额。
其他业务支出包括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费用以及由其他业务负担的税金。
主营业务利润与其他业务利润之和减去期间费用为营业利润。
2.1.2 投资净收益是指公司投资收益与投资损失相抵后的净额。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款高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
投资损失包括对外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以及长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等。
2.1.3 补贴收入指公司所收到的各种形式的税费返还。
2.1.4 营业外收支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收支。
营业外收人包括固定资产盘盈,罚款收入,处理固定资产收益,因债权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技校经费支出,非常损失、捐赠、罚款支出、粮物调基金,防洪保安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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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三章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
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五)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六)支付股东股利。
第九条公司使用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经过董事会批准。
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公司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必须按董事会批准的数额转
账。
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公司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公司发展规划和近几年的盈利状况制订适当的股利政策,根据股利政策进行利润分配。
第十条股利政策应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02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