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关于网上受理2020级学生转专业申请的通知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文件

第二条 在以下控制指标范围内,学院根据教学资源确定各专业(大类)每次可转 入学生人数,并提前公布。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文件
嘉院南湖〔2016〕16 号 ───────────────────────────────
关于印发《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转专业(大类)管理办法》 的通知
学院各系、各部门: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转专业(大类)管理办法》已经学院党
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转专业(大类)管理办法》(嘉院南湖
(三)各专业降级(临床医学、护理学、日语、英语降二级)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 数均控制在各专业初始学生人数 10%以内。
第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大类):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 (二)已有转专业(大类)的学生; (三)专升本、中职班学生; (四)因各种原因在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五)招生录取时有明确专业限制的学生不得转入受限专业。 第四条 转专业(大类)工作程序:
〔2015〕26 号)同时废止。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 2016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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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转专业(大类)管理办法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 〔2012〕165 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 通知》(浙教电传〔2014〕173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增加学生的专业选择自主权,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积极性,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教育部关于同意嘉兴学院南湖学院转设为嘉兴南湖学院的函

教育部关于同意嘉兴学院南湖学院转设为嘉兴南湖学院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12.18•【文号】教发函〔2020〕112号•【施行日期】2020.12.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同意嘉兴学院南湖学院转设为嘉兴南湖学院的函教发函〔2020〕1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将嘉兴学院南湖学院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的函》(浙政函〔2020〕8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嘉兴学院南湖学院转设申报校名的函》(浙教厅函〔2020〕11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嘉兴学院南湖学院转设为嘉兴南湖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33013291;同时撤销嘉兴学院南湖学院的建制。
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嘉兴南湖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负责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四、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改善和优化学科专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治理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教育部2020年12月18日。
嘉兴学院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暂行规定

嘉兴学院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学分制,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个性化教学,因材施教,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现针对学生学籍异动等原因引起课程和学分要求的变化,根据《嘉兴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申请条件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是指因学生学籍异动(转专业、南湖学院转入嘉兴学院、升留级等)、“专升本”、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国内外学生交流培养项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等原因引起的课程和学分的变化,需要通过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的方式,来保证学习方式变化之后的人才培养继续实施,使学生能顺利达到相应专业毕业条件。
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要在保证学生专业知识体系完整性的前提下,尽量以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学分替代即将学习的课程学分,保证专业知识能力体系的相对完整,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课程替代。
1.课程名称、课程内容、课程学分、课程性质、课程考核方式相同的课程可以相互替代。
2.课程名称、课程内容和课程考核方式相同的课程,学分高的课程可以替代学分低的课程,必修课程可以替代选修课程。
3.课程名称相同、课程性质相同但已修课程学分低于替代课程教学要求1个学分(含)以内,若已修课程绩点≧2.7(课程成绩≧75分),则可进行课程替代。
4.原则上选修课程不能替代必修课程,学分少的课程不能替代学分多的课程。
课程内容相近但课程名称不同的替代,需经课程所在教学单位认定,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替代。
申请该类别替代时,须同时报送任课教师的有关证明材料。
5.修读“辅修和双学位”者,其主修专业课程可以替换辅修专业课程,反向不可替代。
6.公共选修课可以按照学生已修读课程的类别进行替代。
7.其他经学校认定可以替代的课程。
第二条国内外交流学生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国内外学生交流培养项目,时间在1学期以上的,原则上可以用交流培养期间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学分替换在本校相应的应修课程学分。
国内交流生进行学分替代时要求总学分数基本相当,并应保证学位课程和专业主干课以相同或相近的课程替代。
转专业流程图

(审核合格) 接收学院将审核合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主页予 以公布,向各学院下发学籍变动通知单(小学期第四周)
(审核不合格)
学生在新教务系统、 教务处主页 中查询终审情况
各学院进行学籍及成绩等材料的接转并对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进行确认
新学期开学注册报到时,转专业学生到原学院领取学籍变动审批单, 持审批单到接收学院注 册报到,并到相关书院处公布转专业通知。接收学院制定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报教务处(第 7 周周二)
教务处在主页公布各专业的计划接收人数(第 7 周周 5)
各学院面向学生开展咨询:1、公布咨询安排、审核原则及应补修的课程
2、专人、网站、电话咨询 3、书面材料(第 8-9 周)
学生在所在新教务系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第 11 周周 1 前)
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第 12 周周 1)
接收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合格名单报教务处(第 14 周周 5) 教务处审核后名单予以公布, 学生在新教务系统及教务处主页查询 (第 15 周 5 周)
学生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分别对初审合格学生进行终审(小学期期间)
2020级本科新生转专业报名流程图

信息提交 (9月3日12点截止)
信息提交 (9月3日12点截止)
公示报名名单 (9月3日15点)源自招办审核一志愿未通过或未参加测试
组织测试 (9月3日至5日)
未通过 招办审核二志愿
通过
公示选拔通过名单 (9月6日12点)
未通过 原专业学习
通过
通过
公示转专业通过名单 (9月7日12点)
转专业类型结束
2020级本科新生转专业报名流程图
根据各地本科批次录取进程 招办分批公布转专业资格名单
考生进行 网站注册
转入专业 志愿选择
填报一志愿、二 志愿
是
否
一志愿是否为
中欧专业
注: 1.最多填报两个志愿,一志愿为必填 项,二志愿为选填项。 2.一志愿、二志愿专业不得相同。 3.由于中欧校内选拔含有测试环节, 因此凡有意报名中欧校内选拔者须在 一志愿中填报。 4.如考生未参加一志愿选拔测试,一 志愿作废。招生办审核该考生二志愿 专业资格。如未填报二志愿,将在原 专业就读。 5.如考生不符合一志愿专业身体条件 要求,且未填报二志愿,则将在原专 业就读。 6.如新生转入试点班选拔对应专业, 将自动获取试点班类型选拔入围资 格。
关于嘉兴学院转专业

关于嘉兴学院转专业为进一步推进学分制,充分贯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和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嘉兴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一、转专业的范围和条件第一条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1、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如第一学年累积平均学分绩点列专业前20%,符合相关专业转入条件,可申请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若第一、二两学年累积平均学分绩点列专业前20%,符合相关专业转入条件,可申请在同学科平台范围内转专业。
2、在某一专业上有明显专长的学生,已取得相应成果(如已出版专著、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且为第一作者或在十大学科、挑战杯等竞赛中获得省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得者),自入学起,学满一学期后可申请转专业,申请专业应为其特长专业。
3、对原就读专业不感兴趣的学生,累计不及格学分在18学分以内(公共基础课补考或重修后无不及格)的学生,可申请从申请者入学当年本校在浙江省高考录取平均成绩较高的专业转入高考录取平均成绩较低的专业。
4、在原就读专业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累计不及格学分在18学分至24学分内的学生,可申请降级转专业,也可申请转入本校专科专业或成教学院的相关专业学习。
第二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已进入第三学年后的学生。
2、已有转专业经历的学生。
3、已有转学经历或学校在招生时有明确限制专业的学生。
4、因各种原因而保留学籍的学生。
5、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出,其它类别的学生不得转入师范类和艺术类专业。
6、高中为文科的学生不得转入理、工、医类专业。
二、转专业的受理程序第三条为确保全校学生转专业的顺利进行,各学院所有专业原则上都必须接受学生的转专业申请,接受转专业学生的计划原则上在专业年级学生数的5%~10%的比例内确定。
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配置情况确定可接受转专业学生的专业、计划,并于每年6月向教务处报送《学院接受转专业学生计划表》(附件一)。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三篇)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不同学校的转专业政策和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个大致的概述。
请注意,具体的细节和要求可能需要根据不同学校的实际政策和规定进行确认。
1. 转专业的适用对象一般情况下,转专业的适用对象为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部分学校可能规定一定的学籍年限,例如一年以上或两年以上方可转专业。
2. 转专业的申请方式和时间大多数学校会在每学年的特定时间开放转专业申请,一般为秋季学期的开学前或者春季学期的期末。
具体的申请方式可能包括在线申请或者纸质申请,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3. 转专业的申请条件和要求不同学校对于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普遍要求:- 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学业成绩和学分要求。
- 部分学校可能对特定专业的转入设置了一定的门槛要求,例如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或者通过一定的考试。
- 学生需要通过申请评审,可能包括面试、考试、审查材料等环节。
- 部分学校可能对转入专业的名额有一定限制,例如每个专业每年限定转入的人数。
4. 转专业的申请材料一般来说,转专业的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转专业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原专业和申请专业的具体信息、转专业的原因等。
- 学业成绩单,包括已修读的课程和取得的成绩。
- 学分清单,列明已获得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情况。
- 推荐信,一般需要至少一封教师或导师的推荐信。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例如个人陈述、作品集等。
5. 转专业的评审和通知一般情况下,学校会对转专业申请进行评审,并根据申请的材料和面试等环节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评审一般由学校的相关部门或者专门的转专业委员会负责。
学校会在一定的时间内通知学生是否被录取转入目标专业。
6. 转专业后的学籍情况学生成功转入目标专业后,学校会重新处理学生的学籍情况,例如重新核定学分和学年级。
转入专业后,学生需要按照目标专业的培养要求进行学习,并满足相应的毕业要求。
7. 特殊情况的处理对于特殊情况的学生,例如双专业、辅修专业等,转专业的政策和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范文(三篇)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范文转专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转专业的程序和要求,保障学生转专业的公平和合法性,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转专业应符合《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第三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相应的转专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学业成绩、奖励处分等。
第四条学生转专业的审核和决定权属于学校,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第二章转专业申请流程第五条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递交转专业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第六条转专业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当前所在专业信息、拟转入专业信息、转专业理由陈述、学业成绩单、奖励处分等材料。
第七条学校转专业审核部门应对学生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并根据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进行初步筛选。
第八条经过初步筛选的学生将参加面试或笔试,以评估学生在拟转入专业中是否具备基本素质和能力。
第九条面试或笔试结束后,学校转专业审核部门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照规定的录取名额和标准进行排序。
第十条学校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转专业录取名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
第十一条学生若在转专业录取名单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转专业手续;学生若未能被录取,可申请参加下一学年的转专业。
第三章转专业要求和限制第十二条学生转专业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学生学业成绩良好,符合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要求。
(二)学生身体健康,符合拟转入专业的体能要求。
(三)学生品德端正,无违纪违规记录。
第十三条学生转专业应遵守以下限制:(一)拟转入专业人数已满,无空余名额。
(二)转专业人数已达到学校规定的上限。
(三)拟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与现有的专业课程冲突。
第十四条学生转专业一般不得超过一次,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以申请第二次。
第四章转专业的退出和转回原专业第十五条学生若转入专业后发现自己无法适应或不满意,可以申请退出转入专业,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学生转回原专业时,应满足原专业的转回规定和要求,并获得原专业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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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关于网上受理2020级学生转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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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关于网上受理2014级学生转专业申请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根据《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转专业(大类)管理办法》,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更好地激发和调动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15年6月20日-6月25日网上受理2014级学生转专业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2014级在校生;
二、申请资格:
1.文科高考生原则上不得转入理、工、医类专业;
2.临床医学、外语类专业由于培养的特殊要求,本学期接受学生降级转入;
3.无转专业(大类)经历的学生.
三、网上填报操作程序:
1.
学生登录地址:
2.输入用户名(8位一卡通号)、密码(一卡通密码)、及验证码(不区分大小写);
3.查看个人信息,查看专业计划;
4.申请转专业操作,首先必须在“学生基本信息页面”中,更新好联系电话(手机号或者短号)后方可进入“申请转专业”操作.
5.填报志愿(填报第一志愿或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完成后请先选择“保存”按钮保存.请仔细确认好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提交后将不可更改.
四、转专业(大类)工作程序
1.各专业可接收学生转专业(大类)计划人数表,详见附件1
2.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于6月20日-6月25日网上提交申请.
3.6月26日-6月27日,教学事务中心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汇总和审查.
4.6月28日-6月29日,如申请人数超过计划数,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对申请转专业(大类)学生进行学院考核.
5.6月30日教学事务管理中心汇总转专业(大类)学生名单并进行拟录取,提出初步方案报学院审批.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对拟同意转专业(大类)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由学院发文确定转专业(大类)学生名单,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办理相关学生的学籍变更手续.
6.降级转专业学生,按2015年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执行.
五、请各系、各班级及时通知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申请,过期不再受理;学生应做好与家长沟通,慎重填报志愿,转专业申请成功后不能更改和撤消.
附件:1、
2、
201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