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评价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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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教师督导评估活动中应注意的几问题

浅析教师督导评估活动中应注意的几问题

浅析教师督导评估活动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辛本亮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我国教育督导评估实践和理论得到了飞速发展。

针对教师的督导评估作为教育督导评估中的一个分支,同样产生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果。

从教育评价发展的趋势以及目前教师督导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来看,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教师督导评估目的——为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改进而进行督导评估活动从教育督导评估发展的历史来看,有两种目的截然不同的督导评估,一种是以鉴定甄别为目的的终结性督导评估,一种是以改进完善为目的的督导评估。

早期的教育督导评估注重终结性督导评估,督导评估主要用来证明、选拔。

现代教育督导评估更注重形成性督导评估,督导评估主要用来促进工作的改善。

随着教师督导评估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形成性督导评估的重要性和优越性。

形成性督导评估能够使教师的教育教学信息得到及时反馈,使教师能够及时强化或调控、矫正教育教学行为,学生和教师都能从中受益。

英国、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过去由于受教师工会的干预,教师评价无法进行。

近年来,由于人们关注教育质量和提高教师素质的呼声,有些国家已开始实行教师评价,例如英国、加拿大等国家。

加拿大教师督导评估的目的在于肯定成绩,明确努力方向,引导被督导评估教师完善和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督导评估结果好坏,不与教师的工资待遇挂钩,更与奖惩无关。

英国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推行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

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是一种新型的、面向未来的教师评价制度。

它没有将教师评价制度作为奖励和惩罚的机制,评价的目的是在没有奖惩的条件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从而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它是一种形成性评价制度。

①在我国,随着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教师素质的关键性地位和作用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客观上需要更有效的教师督导评估。

而从我国教师督导评估总的情况来看,很多教师对教师督导评估存在惧怕甚至抵触情绪。

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应注意的101个细节

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应注意的101个细节

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应注意的101个细节一、教师礼仪方面1.要娴熟教师礼仪:教师不仅要有学问,更应该有良好的教养,处处事事都要举止得体、礼仪合度、文明高雅。

2.注意个人卫生,上班前应梳理头发,整理衣服,穿着大方得体。

3.上班宜不化妆或化淡妆,不浓妆艳抹,不佩戴夸张的首饰。

4.不随地吐痰,不随意丢弃杂物,不随处吸烟(尤其注意不要在学生集中活动的场所抽烟)。

5.在讲台上站姿挺拔,端正稳重,舒展大方,精力充沛,积极向上。

6.教师坐姿优雅、稳重、自信、大方,应保持上身挺直,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后伸。

7.在课堂上行走步伐稳健、自信、从容、刚劲;上下楼梯遵循右行的原则,不得跑步上下楼梯;在通道、走廊行走时要放轻脚步,走右侧的中间位置。

8.尽可能抽时间和学生平等交谈或交流,交谈时应讲究礼貌,耐心倾听,不随意打断或插话;语气、表情、目光、姿势都要表现出尊重学生,忌眼神漂浮不定,忌斜视和漠视对方。

9.教师在课堂上手势应恰当适时,简洁准确;不要指点他人、敲击讲桌、玩弄粉笔和衣扣,对话时忌指手画脚、手势过大。

10.热情接待、主动问候来访家长,与家长交谈时,要面带亲切的笑容,以平等的身份与家长交流,认真倾听家长的意见和叙述,尊重家长。

11.参加校内外庆典仪式和集会,应仪容整洁、服饰得体、遵守时间。

12.参加会议要虚心听取别人发言,不随意打断别人,并随时对发言作出适当反应,精彩处要鼓掌。

13.升国旗时要立正、脱帽、行注目礼,在校外其他场合遇到升国旗和奏国歌时,也应该驻足、肃立、行注目礼。

14.在有禁止录音、录像、拍照、吸烟、使用通讯工具标志的场所,应遵守规定;在有学生集体参加的上述场所,更应该守规。

15.上班时,师生或同事见面时应互相问好,问候时要热情、真诚。

16.当学生向老师问好时,一定要有回敬的表示。

17.在校内任何场所谈话,以使对方听清楚且不影响他人工作为宜,不应大声谈笑。

18.接受家长或其他客人名片时,必须起身使用双手,并要认真看一遍,不要将对方的名片遗忘在座位上,或存放时不注意落在地上。

小学教育评价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评价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评价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门关于小学教育的相关规定,提高小学教育质量,加强教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包括小学教育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结果的应用等方面。

2. 评价原则1. 发展性原则: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道德品质。

2. 客观性原则:评价要客观公正,避免主观臆断,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

3. 激励性原则:通过评价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鼓励学生自主研究,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 参与性原则:鼓励学生、家长、教师共同参与评价,形成多元化的评价体系。

3. 评价内容1.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学业成绩、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

2. 教师教学评价: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研究等方面。

3. 班级管理评价:包括班级建设、学生管理、教育教学成果、家校合作等方面。

4. 评价方法1.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观察、谈话、问卷调查、作品展示、成长记录等方式进行。

2. 教师教学评价:采用课堂教学评价、学生学业成绩分析、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等方式进行。

3. 班级管理评价:采用班级建设状况调查、学生满意度调查、家校合作情况调查等方式进行。

5. 评价程序1. 制定评价方案:根据教育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评价方案。

2. 实施评价:按照评价方案进行评价,确保评价过程的公正、公平。

3. 评价结果反馈: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评价对象,鼓励优点,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4. 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奖学金、教师职称评定、班级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6.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为小学教育评价管理制度的初步草案,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希望这份制度能对提高我国小学教育质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小学素质教育评价标准制度范本

小学素质教育评价标准制度范本

小学素质教育评价标准制度范本目录1. 前言2. 教师评价标准3. 学生评价标准4. 家长评价标准5. 学校评价标准6. 总结7. 参考文献1. 前言小学素质教育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阶段,为了更好地评价小学教育质量,制定一套科学准确的评价标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教师、学生、家长和学校四个方面提出评价标准,并借鉴相关研究成果,力求构建全面客观的小学素质教育评价体系。

2. 教师评价标准2.1 教学能力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与能力,并能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创设情境,采用恰当的教学策略和方法,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2.2 德育能力教师应注重品德和道德修养的培养,关注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能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社会责任感。

2.3 教育创新能力教师应具备积极的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能够在教学中创造性地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和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创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4 师德师风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尊重学生,严守纪律,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注重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做到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3. 学生评价标准3.1 学业水平学生应根据学科的学习目标和要求,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表现出良好的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

3.2 素质发展学生应在学习过程中培养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注重思维能力、创新意识、合作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

3.3 个性发展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发展个性潜能,在学习和生活中表现出积极向上的态度和主动参与的精神。

3.4 社会责任学生应关注社会问题和时事热点,具备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社会实践活动,体现公民意识和社会关系的建立。

4. 家长评价标准4.1 家庭教育家长应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和行为规范,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提供适当的教育资源和支持,与学校共同教育孩子。

4.2 家庭环境家长应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培养良好的家风和家庭氛围,关注孩子的情感需求,注重家庭教育的沟通和亲子关系的建立。

中小学教育评价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中小学教育评价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中小学教育评价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介】作者单位:陕西教育学院教育系西安710061区分,指出了目前中小学教育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改进中小学教育评价工作。

教育评价从广义来说是用系统的方法收集和分析信息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对教育的社会价值作出判断,对其改善和发展给以指导的过程;从狭义来说是根据教育目标对学生通过教育产生的行为变化所作的价值判断,是为改善和优化教育提供依据的过程。

它在教学管理及教学工作中的作用是把教育成果性的信息返回给教育系统的始发点,从而来调整教育决策,改进和指导教育工作。

我国教育评价制度已开始建立,原国家教委于1990 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及1991年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督导与评估暂行规定》两个文件标志着我国教育评价制度的确立。

多年来,我国教育评价的研究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了更好的发挥教育评价的作用,笔者认为,在中小学教育评价工作中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应避免重教育评价的鉴定性而轻教育评价的目的性教育评价的鉴定性是指教育评价具有对教育活动结果的鉴定作用,通过鉴定结果来判断被评对象到达既定教育目标的程度。

而教育评价的目的性是指通过教育评价来改进教育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由于我国对教育评价的研究起步较晚,在评价理论与技术上大多参照国外的经验,对教育评价的目的性认识不够充分,因此,在中小学教育评价中有时会出现重教育评价的鉴定性而轻教育评价的目的性的倾向。

例如,某区用指标系统对所辖20所中学的教学质量进行定量评价,最后按评出的分数将被评学校分出优、良、中、合格、差。

到此,往往就认为评价工作已经结束了,评价的双方似乎更关心学校处在哪一个等级上,而对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不去深究,这实际上就是一种重教育评价的鉴定性而轻教育评价的目的性的倾向。

教育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被评者改进工作,鉴定只是评价工作的第一步。

评者通过鉴定判断被评者达以目标的程度,并给以恰当的指导,以促进其改进工作;被评者也只有通过评者的鉴定才能确切了解自己与评价目标的差异,以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

学校教育质量评价规定

学校教育质量评价规定

学校教育质量评价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质量评价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社会议题。

学校教育质量评价规定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指标对学校的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的制度。

教育质量评价规定对于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二、确定评价标准体系学校教育质量评价规定首先需要确定评价标准体系。

评价标准体系应包含多个方面,如教学质量、教师水平、学生综合素养等。

评价标准的制定应综合考虑学校特点、国家教育政策和社会需求等多个因素。

三、建立综合评价机制学校教育质量评价规定应建立综合评价机制,既要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注重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等综合素养。

此外,教学成果应得到相应的肯定和奖励,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参与评价的主体学校教育质量评价规定应明确参与评价的主体,包括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等。

学校应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需求,为改进教育质量提供依据。

五、多样化评价方法学校教育质量评价规定应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法,既要有定量评价,如学生的考试成绩,又要有定性评价,如课堂观察和实验报告等。

评价方法应与评价目标相匹配,不应过度强调单一的考试结果。

六、建立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学校教育质量评价规定应建立评价结果公示制度,使评价结果对外透明。

评价结果的公示应便于家长和社会监督,提供科学的信息给学生和家长选择合适的学校。

七、教育质量评价与师资培训相结合学校教育质量评价规定应与师资培训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育意识和教学能力。

评价结果可以为教师提供改进的方向和重点,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八、注重教育质量评价的矫正作用学校教育质量评价规定应注重评价的矫正作用,强调通过评价结果指导改进教育质量。

及时发现并纠正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九、加强评价结果的底稿和分析学校教育质量评价规定应加强评价结果的底稿和分析,为决策者提供科学的依据。

通过对评价结果的深度分析,可以更好地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小教学质量评价制度(3篇)

二小教学质量评价制度(3篇)

二小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是指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对学校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和监督的一整套制度和规章。

该制度旨在确保教学工作的公正、科学、客观,全面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激励教师不断创新和进步。

具体来说,二小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定期评估:学校设立定期的教学评估机制,将教师的教学工作纳入评估范围。

评估可以包括课堂观察、学生评价、同行评议等多种形式,旨在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

2. 评价指标:制定明确的评价指标,如教学效果、教学能力、教师形象等方面,明确教师需要达到的标准。

评价指标应该与教学目标相对应,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实用性。

3. 评价机构:学校应设立专门的评价机构或委员会,由专业人员对教学评价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和判断。

评价机构可以由专任教师、校领导和教育专家组成,确保评价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4. 激励机制:对于评价结果良好的教师,学校可以给予奖励和荣誉,如表彰、奖金等。

同时,对于评价结果较差的教师,学校应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培训计划,帮助其提高教学能力。

5. 反馈机制:评价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以便其了解自己的不足之处并进行改进。

同时,学校也可以通过评价结果来进行教师培训和管理,提高整体教学质量。

总之,二小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是一个科学、公正、客观的机制,旨在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小教学质量评价制度(二)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是衡量学校教学水平和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推动学校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

以下是一个关于二小教学质量评价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二小作为一个城市的基础教育学校,一直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并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是学校发展的需求。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建立评价教学质量的指标体系,制定评价标准,加强评价流程,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推动学校教学改革发展。

中小学课堂评价标准

中小学课堂评价标准

中小学课堂评价标准中小学课堂评价是对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客观评价的重要手段,它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中小学课堂评价标准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学质量两个方面,分别介绍中小学课堂评价标准。

一、学生学习情况评价标准。

1. 学习态度。

学生学习态度是评价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指标之一,良好的学习态度包括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乐于发言、课后复习等。

评价学生学习态度时,需要考察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包括是否专心听讲、是否积极回答问题、是否乐于与同学讨论等。

2. 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是评价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等都是评价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参考。

评价学生学习成绩时,需要综合考虑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表现等因素,客观评价学生的学习水平和学习态度。

3. 学习能力。

学习能力是评价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指标之一,包括学生的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等。

评价学生学习能力时,需要考察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包括是否能够独立思考、是否能够合理分析问题、是否能够提出新颖见解等。

二、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1. 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是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包括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前沿性等。

评价教学内容时,需要考察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材料的选择、教学方法的灵活运用等。

2. 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包括教学方法的多样性、灵活性、针对性等。

评价教学方法时,需要考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表现,包括是否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是否能够因材施教、是否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等。

3. 教学效果。

教学效果是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的学习态度等。

评价教学效果时,需要考察学生的学习情况、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的学习态度等,客观评价教学的实际效果。

综上所述,中小学课堂评价标准既需要从学生学习情况的角度进行评价,也需要从教学质量的角度进行评价,只有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学质量,才能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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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评价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陕西教育学院教育系区分,指出了目前中小学教育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改进中小学教育评价工作。

教育评价从广义来说是用系统的方法收集和分析信息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对教育的社会价值作出判断,对其改善和发展给以指导的过程;从狭义来说是根据教育目标对学生通过教育产生的行为变化所作的价值判断,是为改善和优化教育提供依据的过程。

它在教学管理及教学工作中的作用是把教育成果性的信息返回给教育系统的始发点,从而来调整教育决策,改进和指导教育工作。

我国教育评价制度已开始建立,原国家教委于1990 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及1991年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督导与评估暂行规定》两个文件标志着我国教育评价制度的确立。

多年来,我国教育评价的研究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了更好的发挥教育评价的作用,笔者认为,在中小学教育评价工作中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应避免重教育评价的鉴定性而轻教育评价的目的性教育评价的鉴定性是指教育评价具有对教育活动结果的鉴定作用,通过鉴定结果来判断被评对象到达既定教育目标的程度。

而教育评价的目的性是指通过教育评价来改进教育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由于我国对教育评价的研究起步较晚,在评价理论与技术上大多参照国外的经验,对教育评价的目的性认识不够充分,因此,在中小学教育评价中有时会出现重教育评价的鉴定性而轻教育评价的目的性的倾向。

例如,某区用指标系统对所辖20所中学的教学质量进行定量评价,最后按评出的分数将被评学校分出优、良、中、合格、差。

到此,往往就认为评价工作已经结束了,评价的双方似乎更关心学校处在哪一个等级上,而对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不去深究,这实际上就是一种重教育评价的鉴定性而轻教育评价的目的性的倾向。

教育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被评者改进工作,鉴定只是评价工作的第一步。

评者通过鉴定判断被评者达以目标的程度,并给以恰当的指导,以促进其改进工作;被评者也只有通过评者的鉴定才能确切了解自己与评价目标的差异,以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

在评价过程中鉴定是必不可少的,但鉴定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要通过这样的评价过程帮助被评者改进工作。

这就要求评价工作首先应为被评者分析诊断问题,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为被评者改进工作寻求正确的途径、方法和手段;其次是应该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即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对被评者进行第二次评价,检查其实际改进的情况,再进行必要的指导,使教育评价成为一个系统工程,这才从根本上体现了重教育评价的目的性。

强调教育评价的目的性并不否定其鉴定性。

事实上,没有鉴定的评价是不存在的。

但我们不能认为教育评价就是鉴定、证明、分等,而忽视对如何改进工作的指导,这样会使教育评价误入歧途,无法真正发挥教育评价的作用。

早期的教育评价主要局限在学生学业成绩与课程评价领域,采用的模式是泰勒的行为目标模式,教育评价是为了选拔适合教育的儿童,这就决定了其必然是一种重视结果鉴定的评价,即强调教育评价的鉴定性。

现代教育评价的范围更广泛,涉及到学生、教师、教育管理及教育政策制定的方方面面,评价模式多样化,注重教育评价的反馈功能,更强调教育评价的目的性。

正如斯塔弗尔比姆1983 年在其所著“方案评价的CIPP模式”一文中指出的那样:“评价最重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PROVE),而是为了改进(IMPROVE)”①。

从世界范围讲,教育评价已从早期强调教育评价鉴定性向现代强调教育评价的目的性发展。

我国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直到70年代末才开始教育评价的研究与实践,又由于当时我国人才严重匮乏,致使一段时期内教育评价主要为选拔人才服务,客观上造成了重教育评价的鉴定性轻教育评价目的性的倾向。

之后,随着改革开放,国外一些新的评价理论被逐渐的介绍到我国,加之经济建设对人才需要趋于多样化,因此,人们逐渐认识到,在中小学教育评价中只强调教育评价的鉴定性是远远不够的,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更应重视教育评价的目的性。

如果我们的评价观念还停留在过去的选拔人才观中,就无法适应整个世界教育发展的大趋势,也与我国新时期的教育方针不相一致。

二、应避免重总结性评价轻形成性评价总结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是按照各自不同的功能来划分的。

总结性评价,从广义来说是对教育方案、计划、课程主体效益的评价,是对于方案等有效性的全面评价;从狭义来说是在一门学科、部分学科或在整个教学内容结束之后,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的全面评价。

形成性评价,从广义来说是指一项新的教育方案、计划、课程等在编制过程当中和实施期间为获得修改完善所进行的系统性评价,是为促进它们的形成而进行的评价;从狭义来说是将行进性测验用于教学中,为获得改进教学和学习的反馈信息使学生达到掌握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性评价。

通俗地讲,是对未达到掌握程度的学生为了促进其掌握而进行的评价。

总结性评价针对的是教育活动的结果,重在鉴定;形成性评价针对的是教育活动的过程,重在改进。

历史上首先提出形成性评价概念并对总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加以区分的是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斯克里文(SCRIVEN·M)。

1967年,斯克里文在其所著的《评价方法论》一文中指出:“就术语而言,我认为新名词比比皆是,层出不穷,为了避免产生不确切的词义,我提议用‘形成性’和‘总结性’的字眼来界说不同作用的评价②,并提出“与总结性评价相比,形成性评价更重要”③。

我国是在1980年以后才正式接触到这一术语的,由于时间短和认识上的局限性,许多教育工作者并不熟悉形成性评价,以至于在中小学教育评价中存在着重总结性评价轻形成性评价的倾向。

例如,期末考试,很多学校考完了,评分结束也就意味着一个学期工作结束了,很少有人把试卷发给学生,针对问题进行讲评,以弥补教学中的不足,这实际上就是一种重总结性评价轻形成性评价的倾向。

总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在一项活动后所进行的评价,目的在于对这一活动的结果进行评价和鉴定;后者是在一项活动的过程当中进行的评价,目的是为了获取反馈信息,及时调节和改进工作。

在中小学教学中,总结性评价的功能在于给学生评定成绩,通常是在一个阶段的教学结束后进行。

例如,升级考试、毕业考试就是典型的总结性评价,其只具有鉴定作用,而无形成作用;形成性评价的功能在于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调节、改进教学工作,通常是在一个单元、一章、一节的教学之后进行,如小测验等。

但对于期中和期末考试则应同时具有这两种性质不同的评价。

如在期末考试之后,能够针对问题讲评,以改进今后的教学,那么,我们就认为这样的评价同时具有鉴定与改进的作用。

正如斯克里文所说的那样,总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没有基本逻辑和方法论上的差别,他甚至认为对同一个评价者来说,在一个需要者看来可以是形成性的,而另一个看来却是总结性的。

事实上,中小学教师差不多都会自觉不自觉的使用形成性评价,在每一单元的教学之后进行小测验来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以便调整教学策略,然而有时由于教师过于强调分数的作用,如让家长签字、为学生排名次等等,致使家长和学生都将注意力集中到分数上,从而削弱了形成性评价的作用。

由于早期的评价大都是总结性的,又由于其是一种事后的评价,对于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改进几乎无能为力,所以,从改进工作的角度来讲,应当更重视形成性评价。

在中小学教育评价中总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都是必不可少的类型。

形成性评价作为现代教育评价的发展趋势之一,被介绍到我国的时间较短,加之受泰勒模式的影响,人们对总结性评价的认识远远超过了对形成性评价的认识,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教育工作中,应从改进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观念出发,克服这种重总结性评价轻形成性评价的思想。

从世界教育发展和我国教育改革的大趋势来看,也应将形成性评价放在重要地位上。

三、应避免重指标系统的评价形式轻概括性问题的评价形式指标系统和概括性问题是教育评价的两种形式。

教育评价作为一个价值判断过程,是以最初设定的目标为基准去判断被评者是否达到了目标,但由于目标是一个笼统抽象、弹性较大的概念且可操作性较差,用目标直接去衡量被评者是很难得出科学结论的。

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是一个总目标,用其去评价学校的工作质量,很难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因此,在评价中就要采用具体的指标系统或概括性的评价方式。

指标是目标在某一方面的规定,是具体的、可测量的、行为化和可操作的,只有系统而又紧密联系的一群指标才能反映全部目标。

指标系统就是这样一群指标,它是以目标的本质属性为核心的、相互密切联系的、权重分配合理的、系统化的指标群。

例如对教师业务素质的评价④,就可采用指标系统评价形式,将教师业务素质作为总目标,然后分解成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并赋予合适的权重(见附表):附表教师业务素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附图{图}概括性问题是指教育工作中急需解决的、不很具体的、不易测量的那些评价问题。

例如,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评价,就可采用概括性问题评价形式,可以提出以下问题:1.领导班子素质结构如何?在提高其素质水平及结构合理性方面做了哪些努力,效果如何?2.校长负责制下管理工作做得如何?教职工满意程度如何?3. 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如何?教职工积极性发挥得如何?影响他们积极性发挥的因素有哪些?等等。

指标系统是一种定量评价方式,概括性问题则是一种定性评价方式。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有质和量两个方面,且两者是辩证统一的。

因此,对教育活动的评价也离不开质和量两个方面。

目前一提到评价,人们多半只想到用指标系统去评,而很少想到或根本不知道可以用概括性问题来评,这是一种片面的认识。

为了更好地认识这两种评价形式,我们可以从其优缺点来看他们各自的特征。

指标系统评价形式的优点是:1. 可以全面反映被评者的共性,具有可比性;2.可测性比较好,是经过行为化、具体化的指标;3.信度比较高,偶然因素较少;4.比较容易进行定量处理、易获得实际评判。

其缺点是:1.针对性较差,难以反映被评者的个性;2.效度较低,因为从目标转化为各级指标时,末级指标与总目标往往要发生改变、转移、不一致;3.对于改进工作作用不太大;4.指标系统难以编制。

因为指标系统的设计要经过评审专家的多轮筛选、试用才能确定,是一项费时、费力、费钱的工作。

概括性问题的评价形式其优点是:1.能反映社会多元价值的要求;2.针对性较强,能反映被评者的个性;3.对改进工作的作用较大;4.效度较高,不需要经目标向指标的转化;5.容易编制。

其缺点是:1.可比性较差,反映个性较多共性较少;2.信度较低,偶然误差较大。

3.可测性较差;4.不易进行定量处理;5.不易获得综合评判。

从以上比较看,指标系统和概括性问题这两种评价形式都不是十全十美,他们都有各自的优越性和局限性,两者不能够互相取代,却可以相互补充,取长补短,可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互相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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