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依法执教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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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依法执教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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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你对依法执教的认识

中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大国,法制化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目标之一。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健全,国家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高度民主的法制轨道。为确保教育对当代社会发展的有利支撑,依法办教、依法执教、依法保教已成为当代世界教育发展的一大趋势。特别是改革开放的今天,依法执教有其特殊的意义,不仅具有职业道德的意义,是教育自身得以有序化、规范化发展的内在需求。从教育发展和自身运行来看,教育的发展及其教育自身运行的规范化和有序化,已成为现代教育的基本特点和趋势。

众所周知,所谓依法执教,就是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制化的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几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是指导我们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章程和依据,还有《国旗法》、《交通法》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等等。简言之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其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另一方面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让大家更好地去理解这个含义,我再此简单地阐述一下:第一,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悖,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施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

德规范》。新师德倡导:德为立师之本,无德便无以为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体要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每位教师只有以此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才能逐步树立自己的德望,只有以此来诫勉,才能无愧于“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光荣称号。除此之外,教师不能总是“常有理”,教师并不能“总是对的”,教师更不能把“好心”当成“办错事”的借口。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同样也是要受到惩处的。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授予教师可以凌驾于学生之上的权力。总而言之,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既要与法律法规相符合,又要经得起道德良心的检验。

第二,教师要善于应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教师除了享有《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以外,《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都明文规定了教师应该享有的权利并强调“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受“师道尊严”传统观念的束缚,碍于情面,教师很少能够鼓足勇气主动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动辄得咎,身心受侵,或忍辱负重,或忍气吞声。当今的社会是法制社会,人们的法制观念普遍增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而又离得很近很近。善于应用法律武器来维权,这既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新时期转变观念的一项实实在在的内容,但却常常被人们所忽视。

教师所享有的社会权利、尤其是专业权利的多少,不仅反映国家和社会对教师职业的重视与保护程度,而且直接影响到教师在社会民众及

学生心目中的威望与地位。因此,以法律手段确立、保障教师的权利,是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的必要措施。所以,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展教育法制化工作,相继制定或者完善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广大教师依法执教提供了法律保障。

依法执教的要求是:第一,要依法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第二,要依法贯彻落实教育教学的各项法律和法规;第三,要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执教在规范教师教育行为的同时,也教育了教师自己。也就是说,只要教师们按照法律办事,自己的合法权益才会得到充分的保证,这是教师实施教育工作的重要保障。

因此为了更好地在实际生活中实践依法执教,教师还必须把握好依法执教的途径和方法。

1、依法执教的途径

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教书育人,依法执教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1)在"教书"实践中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的方针和政

策。

教师的依法执教,主要是通过每位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来体现,通过教师的具体教育教学行为的依法性和合法性来体现。国家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大量的规章、制度、守则等,教师只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照

其行事,依法执教的目标就能达到。

2)在"育人"的实践过程中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其相关的法律法

规。

教师"育人"的途径和方式很多,有教书育,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还可通过与学生交心谈心,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进行家访;对学生进行操行等级评定;教师平时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示范;一个小的表扬与批评等等。教师是通过多种渠道和一系列的育人行为来把党和国家关于育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机地融入自己的育人活动中。

2、依法执教的方法

方法是达到目的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依法执教具有法定的强制性。教师要做到依法执教,必须把握以下方法。

1)教师要知法守法。教师要努力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教师依教的法律和法规,深刻认识它的强制性;在教书实践中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的方针和政策;《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基本任务。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守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要求。同时,教师应执行学校制定的具体计划,履行教师聘任合同中约定的教育教学职责,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质量。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对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对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基本要求。因此,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教师的基本义务。

2)教师既要依法管理学生,依法管理教学,依法管理自己的言行,又要大力宣传法律,要认真、踏实地做到依法管教、依法行教、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强化依法执教的宣传力度,强化全社会的“依法执教”意识。《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这就要求教师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并组织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教师的职责不仅是教书,更重要的是育人。教师在遵纪守法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维护法纪。教师应当结合自己教育教学的业务特点,把政治思想教育与法纪教育贯穿在教育教学活动之中;教育学生不仅守法而且还要维护护法律的权威。所以,"依法执教"要强化宣传和舆论,让人人都知道教师职业道德有这样一个重要的规范和标准。

3)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用我们满腔的热情和希望去面对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去面对各种各样的学生,即使有困难、有挫折、有失败、有失望,但是我们不气馁、不放弃。当我们真的把学生作为朋友、孩子,就会觉得一次次严厉的批评比不上一次推心置腹的促膝长谈;一次次的勃然大怒比不上一次心平气和的晓之以理;一次,两次,可能还会有失败、有失望。但是十次、百次呢?我想不会再有了!以热情和希望加方式与方法,我们终将赢得最后的胜利!使学生素质全面得以提高。

总而言之,依法执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新发展,是新时期教育事业发

展的潮流和需要。它反映了现代社会教育有主观的人治到走向法制的必然趋势。因此,依法执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改革步伐的形势要求下,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育工作者一定要主动更新观念,努力适应新形势,认真履行《教师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同时也要将学习到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自觉运用到自己的生活、工作中。在教育教学中,要以教育法律法规为准绳,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充分贯彻“依法执教”的精神,按照“以人为本”的教育精神,充分尊重学生,多站在学生的角度考虑教育问题、实施教学。在生活中务必依法律已,依法办事,教师应该是知法、懂法、守法的楷模。依据法律,在适当的时候采取恰当的教育手段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因为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播者和建设者,担负起培养具有公民意识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所以教师要教育学生学法和执法,从而真正地做到了“教”与“学”的和谐统一,让“依法执教”真正落到实处。

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健全,国家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高度民主的法制轨道。在教育领域,主要体现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对教师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也是树立高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众所周知,‘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其含义有二,一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守法,即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尊重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不歧视后进生。学生是未成年人,是受教育者,就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问题。尤其是我们在面对差生或所谓的“问题学生”时,更应当选择积极的角色进入学生的心灵中去,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制订措施,并建立平等、民主、融洽的师生关系,同时还要有耐心,做好“学生的问题会反复、反弹”的心理准备,再次帮助他改正缺点。众所周知,改正缺点、养成好习惯绝不是一蹴而就的,有的是在经过多次反复之后才能改正的,特别是对十几岁的初中孩子来说,更是如此。如果我们选择消极角色,采取高压政策,动辄对学生发火、甚至打骂,这不仅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学生的心灵,而且你自己也在埋怨、指责、愤怒中受到更大的损害。当学生下一次有不良表现时,你仍未找到解决办法,除了埋怨、指责、愤怒之外依然别无它法,而与此同时,你已经给学生的心理蒙上了一层阴影,进而对你所做的一切都产生反感。接下来,

就陷入了恶性循环的教育旋涡,有的教师为此而采取了违法的手段。这样的事例不是没有发生过在我们的教育系统中。比如,有学生上课开小差,有的老师就罚抄课文;有学生上课不遵守纪律,有的被罚站,有的被赶出教室,有的就被用一些语言在同学面前进行挖苦嘲讽。仔细回想我站在这三尺讲台上的时间里,也有着一些不够合适的行为。

教师违法,法律上的后果自不必说,在教育实践中也与教师自己的初衷背道而驰。这不,学生说教师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他们的心灵”,师生矛盾进一步激化,学生和学校的对立情绪加深。这是教育的失败,是学生的不幸,是教师的悲哀。然而,如果我们心中有了法律意识,树立“依法执教”的理念,尊重学生,这种情况就自然而然的避免了。从而会加深师生间的感情。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工作者的核心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这在另一个层面上要求我们要依法执教,给学生树立良好的形象。也就是学校要教育教师以身示范,为人师表,以模范行为影响社会,教育学生。教师作为教育者,理当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才能教育好学生,使他们成为知法、守法公民。这也是我们教育工作的基本立足点。

另一方面,“依法执教”在规范我们教育行为的同时,也教育了我们自己。也就是说,只要我们按照法律办事,自己的合法权益才会得到充分的保证,这是我们实施教育工作的重要保障。

育人是教师的天职。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改革步伐的形势要求下,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育工作者要主动更新观念,履行《教师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此,我们要从点滴做起,平日的教学管理中充分贯彻“依法执教”的精神,结合我校的“以人为本”的教育方针,充分尊重学生,多站在学生的角度考虑教育问题、实施教学。依据法律,在适当的时候采取恰当的教育手段。从素质教育入手,不单以考试成绩优劣评判学生,重在特长与爱好,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培养“四有”新人做出自己的贡献。

依法执教,以德育人学习心得

依法执教,以德育人 蚌埠市第一实验学校谢静 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健全,国家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高度民主的法制轨道。在教育领域,主要体现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对教师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也是树立高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众所周知,‘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其含义有二,一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那怎样才能做到?依法执教,以德育人?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学好教育法规是前提。 教育法律、法规,是规范教师行为的准则,是指导教师育人的纲领,是依法治教的前提和依据。《教师法》第八条明文规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是每个教师应履行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也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我经常学习各种教育法律、法规,经常收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等相关栏目,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和职业道德意识,增强依法执教的观念和能力。 二、知法守法,为人师表是关键。 学生是未成年人,是受教育者,就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问题。尤其是我们在面对所谓的?问题学生?时,更应当选择积极的角色进入学生的心灵中去,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制订措施,并建立平等、民主、融洽的师生关系,同时还要有耐心,做好?学生的问题会反复、反弹?的心理预备,再次帮助他改正缺点。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

浅谈依法执教

浅谈依法执教 ——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有感 自己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培训读本后,对于教师应该怎样依法执教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第一条就是爱国守法。其中“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就给我们教师提出了依法执教的理论根据。 “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即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近年来,教师体罚学生,给学生、家长、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不断见诸报端。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伤害了学生的健康心灵,而且使教师自己也在埋怨、指责、愤怒中受到伤害。而且还使得师生关系紧张。严重影响、破坏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教育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我想,如果我们的老师都能知法、守法,树立良好的师德,给学生更多的关爱,师生之间的关系就一定会融洽、和谐的。 “学生”,顾名思义,学习生的东西,这是是一个成长的的过程,这个过程具有可塑性,他们这个年龄不犯点错误,可以说不正常。重要的是他们犯了错误之后,我们教育工作者怎样来教育管理的问题。我们在教育惩罚的时候就应该恪守教育法律法规的底线,不能过度。一、正确引导教育 记得自己刚毕业担任班主任工作时,夏天来临,学校强调学生不准私自下河塘堰游泳。我也在班上不住地强调。班上有几个男生却在午自习时候邀约出去游泳。他们回来后,我叫他们来办公室。先是让他们设想如果今天有人游泳淹死了,现在我们在做什么、死者的父母在做什么、学校在做什么。 几分钟后,学生描述了很多场景:死者父母痛哭涕零、学校忙于应付上面的调查、自己心惊胆战、班主任老师自责疏于管理……几个学生逐渐认识到了事情的危险性,认识到了由于自己的不遵守制度,给别人带来的不良影响。随后我又给他们一些开导、建议。最后几个学生接受了惩罚——做清洁三天。 事后我想,如果我当时就一顿臭骂,或者几耳光,再加上强行惩罚做清洁。几个学生心理上也不会接受,可能还会适得其反。因为他们没有认识到自己错了,错在什么地方。这样对他们成长没有好处。后来的发展证明了我当时的做法非常奏效。学生们再也没有私自去游泳了。 二、换位思考 四川宜宾县柳嘉镇下山村小学1990年被四川省委宣传部和四川省教育委员会命名为“德育先进单位”,当时的校长张玲芳老师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张老师做学生思想工作很有一套。她在学生工作中非常注重换位思考。学生小彭,曾两次留级,有小偷小摸行为,动不动就打架。家长对他丧失了信心。但张老师分析后认为:小彭自尊心很强,打架多是自尊心受到伤害时发生;尽管成绩差,但每次作业都坚持完成;他热爱劳动,能吃苦,这些是他身上的闪光点。张老师抓住这些教育他如何从父母严厉的教诲中理解长辈对自己的良苦用心;如何从老师的严格要求中领会老师的殷切期望;如何从与同学的交往中看到自己的不足。张老师还及时把他的进步告诉家长,介绍给同学,使他感到成长的快乐,渐渐地他成为了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张老师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示范。试想,如果就小彭的现状,可能很多教师都会讨厌,责骂,或者听之任之。没有张老师的换位思考,耐心教导,后果可想而知。 三、以慈母心对待学生 老师批评、惩罚学生,大多是为了学生好,为了纠正学生的不规范行为。可是在批评惩罚学生时,往往会出现个别差异所带来的顶撞,逆反或是不接受的情况。这样便有可能出现教师粗暴的对学生实施更强制、更强烈的惩罚,导致惩罚过度。但如果教师一直把学生当成自己

学习依法执教廉洁从教心得体会

学习依法执教廉洁从教心得体会 从社会经济生活不断发展变化,作为教师无不深感从教环境的变异,但“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对教师职业的崇敬之心却从没有改变过,因为我深感教师职业所赋予的神圣使命一一教书育人,不需豪言壮语,只需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努力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廉洁从教,从心底读懂“一滴,就可以改变本色”的现实意义。廉洁从教,应成为新时代高尚师魂的精神堤坝。一、用师爱诠释廉洁从教“如果没有教师对孩子的爱, 就没有教育,这爱可以点燃孩子心中的希望,并且会照亮他们的人生。”对于我们教师来说,“爱”源于高尚的师德, “爱”意味着无私的奉献。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一 个教师只有热爱学生,才会依法执教,无微不至地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才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竭尽全力地去教育学生;才会自觉自愿地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更好地做到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老师的身正,在德育中尤为重要。其身不正,何以为师? 正执教,严谨自律。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做到公正执教,这是廉洁从教的基础。教师决不能因学生性别、智能、家庭状况、学生家长等差异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情感模式。教师从教的公正性,充分反映

了教师人格的崇高性。尤其体现在对待后进生转化问题,我们一要有爱心,二要有信心,三要有耐心。只要我们用爱心、宽容、理解、人文关怀去善待孩子的每一点错误,适时表扬、鼓励,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相信每一个孩子都是会取得成功的。“天地君亲师”教师是人之楷模,必须为人师表。作为教师除了热爱教育,热爱孩子外更应该有清正廉洁的生活作风。从“居安思危,戒折以俭”魏征廉政史话的故事中让我读懂了:保持廉洁自律、坚守高尚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保持教育公正。教师是文明的使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作为“授业解惑”之人,更应为人师表,以自己的高尚人格、模范行为来感染、影响并规范学生。教师只有完善自身素质,才能让学生从高尚的人格魅力中吸取有益的营养。以生为本,关爱孩子。教育应遵循“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关爱学生。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从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廉洁从教,服务学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体会到从教的意义,感受到从教的幸福,才能真正得到学生的爱戴,在孩子心中树立光辉的师表形象。同时我们也要在学生的心田播撒一粒廉洁的种子,并让这颗种子在孩子的心间生根发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百草荣枯,四季轮回,谈化的是名利,不变的是教育者那份追求。我也坚信“只有能够激发

浅谈对于依法执教的心得体会

浅谈对于依法执教的心得体会 何梅 教书育人被誉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而教师也被大家尊喻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从某种程度上说,学生其实就是老师的孩子,需要得到老师像父母一样关爱和教育。而我也十分有幸的成为了这最光辉的职业中的一员,这让我感到非常的荣幸,因此,我认为,作为一名教师来讲依法执教应当是义不容辞的。 首先,“依法执教”就是要求教师要按照法律规定去履行教师的职责,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合理的教育,保障学生的权利不受侵害,此外还要学会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在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实施细则》,因此,这对于我们从教时间尚短的我们来讲还需要多多的学习,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保障学生以及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从内心真正的做到爱孩子,这样,才能让我们从内向外的为孩子们播种爱的种子,为他们撑起一片信任的蓝天,在教育的过程中,要尊重孩子的想法与创意、要爱护他们、并且经常要以孩子的角度思考问题,不要轻易的用“责备”的语气去打消孩子的积极性,在处理事情的时候,要把

握一个度,因为法律是不可逾越的,而孩子的心是脆弱的,也是我们不能够轻易去伤害的。 最后,要将依法执教真正的融入到自己的工作中,而不是将法律的各项条例背的滚瓜烂熟,这样也只是形式主义而已,起不到任何作用,只有懂法,心中有法,才会真正的做到依法执教。 要记住,我们是教师,孩子的眼睛都是明亮的,他们也有分辨是非的感觉,所以,一定不要忽视法律以及良心的谴责去伤害任何一个孩子!

教师依法执教心得体会XX

教师依法执教心得体会XX 教师依法执教心得体会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师依法执教心得体会XX 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职责。教师是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是实施义务教育、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义务教育阶段是人生的启蒙教育阶段,是人生成长、发展的知识和思想基础,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担负的责任对学生的成长意义重大。教师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对被教育者有传授知识、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教师的言行对学生应起到示范作用。义务教育是儿童、少年接受学校教育的起点。也是终身教育的重要基础,教师的思想品德、为人和风范对学生的品德、行为、心理有着直接的、重要的影响。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把以人为本作为立法的基本宗旨。实施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培养目标。这些重大制度创新必将为21世纪我国全面普及九年义务制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义务教育是国家强制实行的有规定年限的教育制度,义

务教育最终是要靠学校来实施的,学校的教育是靠教师进行的。所以教师在义务教育实施中起着重要的、关键性的作用。因此,作为一名教师,依法执教对我们有着非常重要意义。 通过对教育法的学习,使我深深的感受到,依法执教对教育教学具有重要意义。教师的工作是教书育人,儿童、少年是民族的未来和国家的希望。教师对他们的健康成长承担着重要责任,通过对相关法律的学习之后,我认识到教师应该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包括有缺陷和缺点的学生,不得根据自己的好恶评价、歧视学生,教师也不得因学生家庭或者个人条件给予特殊的偏爱和照顾。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要保障每个学生平等参与的机会,并给予公正的评价。教师还应当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的潜能,使每个学生都能努力学习,充分发展,健康、快乐地成长。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努力工作,锐意进取,与时俱进,开创义务教育工作新局面,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自己的贡献。 教师依法执教心得体会XX 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健全,国家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高度民主的法制轨道。在教育领域,主要体现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对教师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

浅谈对法律和法学的认识

浅谈对法律和法学的认识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浅谈对法律和法学的认识 浅谈对法律和法学的认识 摘要:法律是受国家保障的、调整人类共同生活的和通过解决人类矛盾的普遍规范的概括。法学是以解释性的阐述和批判为目的,通过解释和辩论对法律就行的研究。从它们的概念可知,法律与法学不能划等号,它们之间有很大不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将法律和法学的概念区别开来,以便我们更好的研究法律、应用法律和适用法律。 关键词:法律;法学;区别联系 法律是人类共同生活的必然产物,它以正义的存在为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其实施。法律亦是一种社会规范,即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它要求我们每个人都遵守,一旦违反法律,就会得到相应的惩罚。由于法律观念的淡薄,很多人不能正确认识法律、意识不到法律的作用,认为法律只与司法工作人员、律师、犯罪行为人、受害人等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以及触犯法律和因别人触犯法律而遭受损害的人有关,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需要法律。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法律具有普遍性,它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我们去超市买瓶水这样一个简单的行为也是一种法律行为。离开法律,整个社会将无法运行。 法律不同于道德,也不同于风俗。它不靠个人良心来保证其实施,也不因社会的关注而改变其性质,它是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之大,人们的行为也是千奇百怪,不是每一种行为都受法律的约束的,它们需要受道德或是风俗的规范,而有一些行为,仅靠道德或风俗又是不能制止的,我们必须依靠法律来强制实施。因此,我认为法律、道德与社会风俗共同制约着人们的行为。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当一定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道德风俗,这些行为已不能被人们所容忍,人们需要一些特殊的规范来满足他们的需求和愿望,于是就产生了法律。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我认为法律起源于社会风俗和道德规范,

2019教师依法治教学习心得体会5篇

2019教师依法治教学习心得体会5篇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精选教师依法治教学习心得体会 (一) 在这个文件中,明确指出此次师德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与方法、具体要求等。其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中,号召广大教师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三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区区一段话,却更加夯实了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在“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一段话中“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公平对待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印象中这是教材教法中的语句,已经形成法律条文,我们可以再相应的框架内依法执教。 接着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虽然这些法律法规以前都学习过,但每一遍学习都有新的收获和感受,在这里很有必要重温《教师法》中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

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这些义务是我们教师工作分内之事,做起来要义不容辞,而且不应该有额外的要求 参考教师依法治教学习心得体会 (二) 发展教育是振兴中华的必由之路,科教兴国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依法治教,必须有法可依。我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存在着漏洞和盲点,使我国的教育面临更多的情况、更新的问题。教育法规的不完善使得我国的教育改革和依法治教进程发展缓慢,学校治学以及在学校教育管理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的解决还缺少应有的依据。而《依法治教的暂行规定》为我们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了方向。 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实质上就是教育的竞争。“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这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一条必由之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确立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我国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使我国的教育事业的发

在教学中如何做到依法执教资料讲解

在教学中如何做到依 法执教

教学中如何做到依法执教 1、掌握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 我国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方方面面的法律法规很多,而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并不多,屈指可数只有七部法律。它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你一定要对这些法律有所了解,因为其中有许多权利、义务的规定是与你密切相关的。此外,还有两部法律与当教师的你有关系,也要引起你的关注,这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当然,这决不意味着对其他法律法规的无知与漠视。 2、认真履行教师聘约,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作为教师的你刚刚走上工作岗位,首先要解决的是初步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站稳三尺讲台,顺利完成教学工作的问题。在这一过程中新教师要注意,教育教学权是我们教师必须具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也是我们必须完成的一项法定义务。 3、课堂言论自由有度 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但并不意味着每一个人可以不负责任的发表言论,对教师来讲更是如此。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重任,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法要求教师要承担“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要“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这意味着教师的课堂语言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向学生传递的信息

要有利于学生的思想品德的发展,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素质。不能向学生灌输那些封建腐朽、没落的东西,不能过多地向学生宣讲当今社会灰色的阴暗面,不能进行宗教宣传,否则的话,你不仅超出了你所拥有的言论自由权的界限,而且超出了你作为教师这一职业所应具有的道德规范,违背了你应履行的教师教书育人的义务。 4、批评教育学生有“法” 学生有犯错误的权利,你有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利。学生是需要严格要求的,犯了错误就应该批评教育甚至是严厉地批评教育,不能放任不管或者迁就忍让。但在批评教育学生的时候,要遵循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你的批评和教育都要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和爱的基础上,不能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不能侮辱学生,否则的话,引起不良后果,你有推缷不掉的责任。 5、慎用惩罚 虽然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和教师认为对犯错误的学生可以施以惩罚这种教育方法,社会舆论对这个问题也越来越持支持、理解的态度,但我们对待惩罚还应十分慎重。因为惩罚是把双刃剑,运用得法,会成为学生良性转变的转折点;运用不好,会加剧师生间的对抗,引起师生关系的破裂。因此惩罚作为一种高难度的教育手段,需要使用者具有丰富的教育法知识、教育学知识和心理学知识,了解学生的性格特点,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因人而异,因材施“罚”。必须让学生认识到惩罚手段实际寄寓了教师的爱心、善意与尊重。切记惩罚的目的是教育,不能为了惩罚而惩罚,不要把惩罚变成你发泄愤怒的方式。

依法从教心得体会

篇一:《依法从教学习体会》 依法从教学习体会 近来,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法制学习,增强了教师的法制意识,了解了法律常识,更懂得了一些法律法规,使我们受益非浅。 多年从教的我,今天才真正认识到依法从教的重要意义。身为教师,通过再次学习《教师法》,更深理解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努力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依据是不违法。教育教学法规,不违法的基础是学法、懂法到守法。针对我们教师就依法从教,在法律的权限内才体现什么是本职工作,即我们教师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例如学生课外作业的问题,《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就有明确规定,对小学高年级的学生课外作业量不得超过1小时,这就要求我们教师不得布置过多的课外作业,从而达到给学生减负的目的。这也要求教师在布置作业时,要精选题目,不搞题海战术,用最少的作业练习、巩固,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应用,对学生来说既减轻了学业负担,又提高了学习效率,真是事半功倍。 再如《教师法》中就明文规定,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人非圣贤,孰能无惑。何况小学生呢,作为教师就应该允许学生犯错误,更应允许学生改正错误。人们常说,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现在,倡导母爱式教育,对学生关爱、呵护而不溺爱,这样用爱来教育、感化学生,因为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况且,今天的小学生是我们伟大祖国明天的接班人,现在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手段对待祖国的花朵,他们的身心会健康发展吗?国家未来的接班人从小就受到这样的摧残,作为教师的我们于心何忍呢? 总之,通过学习,认识上有了更大的提高,身为教师,必须真正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教书育人,每位教师都应该学好用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今天的法制社会里,教师若不学法、守法,依法从教,就妄为“人民教师”。 篇二:《教师依法从教心得体会》 依法从教学习体会 近来,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法制学习,增强了教师的法制意识,了解了法律常识,更 懂得了一些法律法规,使我们受益非浅。 多年从教的我,今天才真正认识到依法从教的重要意义。身为教师,通过再次学

浅谈对法学专业学习的认识和体会

浅谈对法学专业学习的认识和体会 法学院法学111班 1102100024 孙斯雅 很久很久以前,久到我已经忘记了具体是什么时候,从那个时候起,一颗想要成为一个律师,在法庭内外替人伸张正义,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的理想的种子,在我心里面扎下了根,它的根越扎越深,于是乎这颗种子逐渐发芽并且茁壮成长,并且越来越大。为此在高中文理分科时,与父母进行了长期斗争,执着地选择了文科。高中三年,经历了高考的洗礼之后,仍然没有忘记心中的理想,所以在高考之后填志愿的时候,与父母商量之后,毫不犹豫地填报了广州大学的法学系,向着那个理想进发。虽然开始的时候,父母认为女孩子不应该学习这样的学科,但是通过我与他们进行沟通和谈话,父母对我的选择表示理解并且转而支持我的选择,这让我感觉到了满满的幸福感。 经过这些小插曲,我进入了广州大学。刚进入大学校园,周围的事物都是那么陌生,陌生到令人害怕的境界,支持我坚持下去的是我对法学的那份热爱,虽然这个时候的我对法学这个专业也不是那么了解,只是上学之前通过询问家人朋友、上网查询等方式去尽量了解法学专业。 通过一段时间的适应,逐渐习惯了离开家庭父母的庇护港,自己一个人在外学习生活的日子。而且经过将近一个学期的法学专业的学习,特别是法学专业导论这么课程的学习,逐渐对法学专业有了基本的认识,也从学习法律的过程中受益颇多。 建立好的法理逻辑,对你一生都有巨大的帮助,用法律专业角度来分析问题,处理问题,你会发现你有别的专业无法比拟的优势。理性和逻辑性还有规范性,这是你不论是否从事法律专业的工作都非常有用的能力。一个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如果他确实有真正认认真真地学习法学,掌握一些基本的法理,他在阐释任何问题的时候都会非常有逻辑性和条理性,这在学习工作、求职面试的时候都是非常有好处的。这种底蕴不是其他专业所能够比拟的,它既不像哲学系的那般刻板、又不像中文系那般的过分矫情。 翻看历史,迄今为止的数位美国总统都与法律有着密切的关联,他们中有的出自哈佛、耶鲁等著名法学院,有的曾经从事过律师工作。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就出身美国著名的哈佛大学法学院,是一位法学博士,并且长年担任民权律师,有“穷人的代理人”的美誉。有美国学者计算了一下,自美国独立以来至今,一共44任总统中有27位都有法律背景。不仅仅是美国,香港、台湾、澳门等的政坛无不充斥着法学专业毕业的精英,他们从事的都不是法学专业的工作,却都有着各自独特的魅力。如陈水扁演讲时充满的煽动力,马英九儒雅的洞察力,这些都与他们所接受的法学专业的教育和法理基础是分不开。 法律是一种信仰。我们当中可能有的人选择法学专业的初衷也许是幼稚的,但是持之以恒地学习法律则需要深深的信仰。每一部法典的诞生背后,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每一部法律的产生,都与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相联系。我们本科期间的专业学习,不仅仅是掌握法条的涵义,更要理解法典背后的故事。 法理学是法律的智慧,也是一种法学的艺术,它会告诉你什么是法律,而人们眼中的法律又是什么。法律是人类历史的微缩,它与我们同在,从摇篮到坟墓,法律思想史则是这面审视人类发展的镜子。民法学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它让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不可抗力,在不可抗力下我们不用负任何责任。刑法学是揭示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门学科,凡杀人放火,奸淫掳掠之事通通归刑法所管。

依法执教心得体会精选范文5篇

依法执教心得体会精选范文5篇依法执教心得体会1 教师是个神圣的职业,是我向往已久的职业,但是在这样神圣的职业的背后蕴含着的是许多需要教师遵守的职责与义务。刚刚走出校门的我们便踏入了社会这个大熔炉,怀着梦想我来到了河北九幼,在这里开始了我的新的历程。其中“依法执教”是我在进入教师这个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课。 依法执教是作为教师的我们必须承担的责任,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职责。教师是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是实施义务教育、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幼儿教育阶段是人生的启蒙阶段,是人生成长、发展的知识和思想基础,从事幼儿园教育的教师担负的责任对学生的成长意义重大。教师对被教育者有传授知识、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教师的言行对孩子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特别是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更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因为对于幼儿来讲,老师是最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在幼儿的心中的地位是高于家长的。我的言行决定着孩子的未来。 通过这次的学习,我明白了教师要依法执教,尊重学生的基本权利。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地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地遵守并践行“依法执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就是我们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答应的范围内进行,教师要

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教师既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也要不断的提升自身的思想素质。以园工作计划为目标,认真贯彻《纲要》精神,认真学习方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园里举行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严格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并践行“依法执教”的方针,做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做一名幼儿喜欢家长满意的好教师。 依法执教心得体会2 在这个文件中,明确指出此次师德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与方法、具体要求等。其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中,号召广大教师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三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区区一段话,却更加夯实了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在“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一段话中“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公平对待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印象中这是教材教法中的语句,已经形成法律条文,我们可以再相应的框架内依法执教。 接着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虽然这些法律法规以前都学习过,但每一遍学习都有新的收获和感受,在这里很有必要重温《教师法》中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你对依法执教的认识

你对依法执教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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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你对依法执教的认识 中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大国,法制化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目标之一。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健全,国家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高度民主的法制轨道。为确保教育对当代社会发展的有利支撑,依法办教、依法执教、依法保教已成为当代世界教育发展的一大趋势。特别是改革开放的今天,依法执教有其特殊的意义,不仅具有职业道德的意义,是教育自身得以有序化、规范化发展的内在需求。从教育发展和自身运行来看,教育的发展及其教育自身运行的规范化和有序化,已成为现代教育的基本特点和趋势。 众所周知,所谓依法执教,就是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制化的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几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是指导我们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章程和依据,还有《国旗法》、《交通法》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等等。简言之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其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另一方面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让大家更好地去理解这个含义,我再此简单地阐述一下:第一,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悖,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施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

浅谈对职场法律的认识及收获

浅谈对职场法律的认识及收获 作为一名在校大三学生,我们即将告别丰富单纯的大学生活,走出校园,步入社会。走进工作岗位,步入职场,是我们每一个大学生所需要经历的至关重要的第一步。成功转换角色,轻松适应新环境是步入职场的关键。而掌握法律常识,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职场成功的必备条件。 对于一名应届毕业生来讲,要想做到熟知职场法律,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实在是难于上青天。而学校及老师为便于大学生求职维权,特开设职场法律课程。通过这学期的课程学习,范悦老师真实形象的案例讲授剖析,我受益匪浅。 对于课程的学习内容大致如下: 1.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签订 1.1 就业协议书的定义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学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为了确定录用或就业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俗称三方协议)它是合同的一种形式,但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是转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果不签订该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城市。 洽谈成功后,一定要和他们签订具有法律效用的书面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对双方权、责、利等有所规定;对一些远期承诺,也应写进合同中,合同可办理公正手续;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时,要注意条款的设置,切勿签订“霸王条款”。 1.2 劳动合同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于本法。”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在法律上确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 1.3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教师依法执教心得体会

教师依法执教心得体会 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职责。教师是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是实施义务教育、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义务教育阶段是人生的启蒙教育阶段,是人生成长、发展的知识和思想基础,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担负的责任对学生的成长意义重大。教师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对被教育者有传授知识、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教师的言行对学生应起到示范作用。义务教育是儿童、少年接受学校教育的起点。也是终身教育的重要基础,教师的思想品德、为人和风范对学生的品德、行为、心理有着直接的、重要的影响。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把以人为本作为立法的基本宗旨。实施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培养目标。这些重大制度创新必将为21世纪我国全面普及九年义务制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义务教育是国家强制实行的有规定年限的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最终是要靠学校来实施的,学校的教育是靠教师进行的。所以教师在义务教育实施中起着重要的、关键性的作用。因此,作为一名教师,依法执教对我们有着非常重要意义。

通过对教育法的学习,使我深深的感受到,依法执教对教育教学具有重要意义。教师的工作是教书育人,儿童、少年是民族的未来和国家的希望。教师对他们的健康成长承担着重要责任,通过对相关法律的学习之后,我认识到教师应该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包括有缺陷和缺点的学生,不得根据自己的好恶评价、歧视学生,教师也不得因学生家庭或者个人条件给予特殊的偏爱和照顾。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要保障每个学生平等参与的机会,并给予公正的评价。教师还应当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的潜能,使每个学生都能努力学习,充分发展,健康、快乐地成长。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努力工作,锐意进取,与时俱进,开创义务教育工作新局面,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自己的贡献。 教师依法执教心得体会 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职责。教师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对被教育者有传授知识、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教师的言行对学生应起到示范作用。通过对相关法律的学习之后,我有以下几种体会: 一、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最基本的政治素质是爱岗敬业。

浅谈学校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

浅谈学校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机结合 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育教学工作,党建工作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思想理论依据和动力保障,是学校内涵特色发展的政治保障,保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因此党建工作必须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才能达到最终目的。但现在一提到学校党建工作,很多老师就认为这是党员的事情,好像与自己没啥关系。甚至有些党员同志思想上也产生了许多消极的模糊认识和误区,认为党建就是每次的开会、学习、抄笔记,有些学校也单纯就是通过党建来抓党建,部分党员也已经忘记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忘记了自己作为党员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发挥的作用。针对上述问题,我谈谈自己粗浅的认识: 一、学校的办学思想、方向要与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相结合 党建工作为学校整体工作创设良好的政治舆论氛围,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学校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对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学校依法治校,监督广大教师依法执教,保证学校办学理念、办学思想、办学方向、办学特色等方面应该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 二、广大教师的争先创优活动要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起来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是要体现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党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中,在师德规

范、课堂教学、教书育人等日常工作中要勇挑重担,要做到成绩突出,家长满意、学生爱戴。我校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员示范课”活动,要求党员教师全员参加,由各党小组分别安排上示范课,充分发挥党员骨干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党员教师引领教学改革潮流,提升业务素质;以党员的先进事迹来影响群众、感染群众、带动群众。在学校开展的评选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教改能手等活动中要充分考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设立党员先锋岗,让党员教师真正感觉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也让党员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三、学校校长负责制和党组织的民主监督作用结合起来 学校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学校发展规划、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基建项目、大额经费开支等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学校支委会研究决定,由校长负责实施。要把党组织的领导延伸和渗透到学校的各个领域,提高党建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影响力。 四、学校德育工作要与党建工作相结合 学校党组织要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的讲话,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校充分利用每周升国旗仪式,认真做好“国旗下讲话”和每周“模范班级”流动红旗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理想前途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结合每年庆祝“七一”建党节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如:专题报告会、主题班会、缅怀先烈扫墓活动、征文演讲比赛

依法执教_廉洁从教心得体会

依法执教以德树人 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职责。教师是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教师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对被教育者有传授知识、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教师的言行对学生应起到示范作用。义务教育是儿童、少年接受学校教育的起点,也是终身教育的重要基础,教师的思想品德、为人和风范对学生的品德、行为、心理有着直接的、重要的影响。 通过对教育法的学习,使我深深的感受到,依法执教对教育教学具有重要意义。教师的工作是教书育人,儿童、少年是民族的未来和国家的希望,教师对他们的健康成长承担着重要的责任。通过对相关法律的学习之后,我认识到教师应该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包括有缺陷或者缺点的学生,不得根据自己的好恶评价、歧视学生,教师也不得因学生家庭或者个人条件给予特殊的偏爱和照顾。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要保障每个学生平等参与的机会,并给予公正的评价。教师还应当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潜能,使每个学生都能努力学习,充分发展,健康、快乐地成长。 教师,是学生学习和效仿的榜样和楷模,身教重于言教,孔子曰:“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因此幽默风趣的谈吐,得体大方的着装,亲切热忱的态度,扎实渊博的知识,犹如和煦的阳光照射到学生的心灵上,使他们感到温暖、舒畅、轻松。融洽的师生关系可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从而产生对教师的信任感,尊敬感,即“亲其师,信其道”。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努力工作,锐意进取,与时俱进,开创义务教育工作新局面,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浅谈对儒家法律思想的认识

浅谈对儒家法律思想的认识 一、写在前面 与其说这是一篇论文,不如说是我自己上过这一学期的中国法律思想史课程之后的体会。上学期末选课的时候,由于实在不喜欢枯燥无味的逻辑学,所以选择了中国法律思想史。一个学期下来,我真的非常庆幸选了这门课程。这是我所喜欢的课堂,老师在讲台上侃侃而谈,没有考试的束缚,收获的不仅仅是知识,还有感悟。我们跟随着阿依古丽老师,越过历史的风尘,去领略中国古代思想史独特的魅力。其中,儒家的法律思想最让我印象深刻。 二、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及认识 儒家思想诞生于春秋时期,面对“礼崩乐坏”所造成的社会动荡不安以及人们行为的失范,一些赋有时代责任感的有识之士自觉地担当起探索新的治国之道的重任,孔子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怀着“天下无道”的忧患意识,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创立了儒家学派。儒家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 持续时间最久的一个学派,其发展经历了先秦儒家和秦汉以后作为封建正统学派的儒家这样两个阶段。先秦儒家只是诸子百家中的一个学术派别,主要包括春秋时期的孔子之儒、战国中期的孟子之儒以及战国后期的荀子之儒三大流派。 (一)孔子以“仁”为核心的法律思想 孔子的法律思想是以“仁”为核心,“仁”与“礼”相结合的法律观。“仁”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和出发点。最能表达孔子对仁的解释的含义是“仁者,爱人”。但是孔子的仁爱是有等差的。其等差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孔子的“爱人”有亲疏之分。从“亲亲”开始,由亲及疏,由近及远。第二,孔子的“爱人”有等级之分。等级不同,爱的内容就有所不同。同时,孔子还坚持礼是立法、司法的指导原则,主张纠正各种违反周礼所规定的等级名分现象;主张制礼作乐和出兵征战的权利由天子掌握;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互相包庇犯罪。此外,孔子还主张道德教化高于法律强制。这一主张强调道德感化的作用以刑罚辅助德,认为德教具有消灭犯罪的功能。孔子还强调了人治在立法司法中的表现,即应有圣贤治国立法,执政者应带头遵守礼法。 孔子虽然没有否定法律的作用,但是他更关注贵族,士人以上级别的阶级利益,这是儒家思想有等级的“仁爱”思想的体现,本来儒家的政治主张就是维护贵族阶级利益的。他将统治者个人、礼、德都置于“法”之上,构筑了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我认为“仁”固然重要,但是一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对“仁”的判断标准是由人制定的,“仁”的行为也是由人实施的,但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子,我们无法统一所有人的标准去评判“仁”的与否。而法律,是一个可以最大限度实现公平与正义的工具。我们可以把“仁”的思想纳入法律的体系之中,但决不能使其凌驾于法律之上。 对于我们如今的社会,依法治国更是必然选择的道路。对于孔子的思想,我们也应该批判地继承。在肯定法律的首要地位之后,践行“仁”的思想。 (二)孟子以“仁政”为中心的法律思想

谈谈中小学教师如何做到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执教

谈谈中小学教师如何做到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执教 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即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教师要讲法律。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教育教学要遵循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执教要把法定的职业规范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以法律为尺度,严格依照法律进行教师职业行为选择。 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后,对于教师应该怎样依法执教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第一条就是爱国守法。其中“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就给我们教师提出了依法执教的理论根据。 近年来,教师体罚学生,给学生、家长、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不断见诸报端。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伤害了学生的健康心灵,而且使教师自己也在埋怨、指责、愤怒中受到伤害。而且还使得师生关系紧张。严重影响、破坏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教育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我想,如果我们的老师都能知法、守法,树立良好的师德,给学生更多的关爱,师生之间的关系就一定会融洽、和谐的。 “学生”,顾名思义,学习生的东西,这是是一个成长的的过程,这个过程具有可塑性,他们这个年龄不犯点错误,可以说不正常。重要

的是他们犯了错误之后,我们教育工作者怎样来教育管理的问题。我们在教育惩罚的时候就应该恪守教育法律法规的底线,不能过度。 一、要依法执教,首先就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 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形成法制观念,具备依法执教能力,从而提高法律素养,是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基础与保证。在我国,关于教师职业的法律要求和对教师从教的法律保障,还处于逐步发展和完善之中。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这不仅是对教师职业性质的规定,同时是对教师职业理想作出的一种原则上的规定。教师职业责任是教师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应该承担的义务或责任。教师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 关心爱护全体同学,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根据《教师法》的规定,如果教师见到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时应该制止而没有制止,那么教师不仅要承担道义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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