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物资标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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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物资管理办法(最新修订)[1]

仓储物资管理办法(最新修订)[1]

1 目的确保各种物资在入库、储存、出库、交付等过程中符合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应于外购物资(AB库,C库物资),半成品、成品物资的入库、储存、出库、调拨以及转运活动的管理。

3 职责3.1仓库主管科长负责协调以确保本办法的正常运行。

3.2仓库主管组长负责所有物资仓库的管理工作,编制及修订各项管理细则及制度,组织库区库管员强化物资的周转管理和储存质量管理,并加强所属员工的绩效考核等工作以确保生产与销售活动的顺畅。

3.3库管员负责对所辖区域的管理细则及制度实施,加强入库报检、现场管理、先进先出,安全环保以及转运调配等管理工作,以确保账物相符(按损失额的20%考核)、库存有效性(质量损失额的80%考核)、库存物资周转的有效性。

4管理内容4.1物资计划管理所有物资的入库均需有批准后的月计划或调整计划(含临时计划)。

4.1.1外购物资的计划:运营管理部统一汇编相关部门编制的各项月度计划或临时计划以上报批准后传达至各执行部门。

生产科负责原辅材料、C类及办公用品物资计划的编制;设备科负责备品备件、外协件计划的初步编制。

4.1.2产成品的入库生产科编制的入库单。

4.1.3所有经批准后的计划必须发放到相关主管科室,仓库凭计划和采购订单或合同、产成品入库办理物资的接收。

4.1.5仓库每月末根据各仓库的状态编制其月报表,并对各相关采购部门之采购计划的执行状况进行统计以便计划编制单位考核其完成率。

4.2报检管理所有入库的物资除经批准如免检物资表外,其余均需报检。

4.2.1外购物资到公司后,一般存放在仓库的待检区域。

库管员应于2小时内进行报检作业,库管员凭供货清单原件一式两份(或随货同行原件)、月采购计划或临时计划、合同、实物等手续核对无误后,签收供货清单返采购人员一份,同时填写《物资报检单》申请报检。

手续不齐全的,及时通知采购相关部门补全,超过两天仍未补齐手续的,仓库不负责保管货物。

4.2.2特殊情况,如面积、体积、重量较大,短时间内使用的物资,到货时可以不入仓库,经库管员会同相关部门(包括使用部门),核对数量后安排存放在使用部门或其它区域并作好物资临时移交手续。

库存物资管理办法

库存物资管理办法

库存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资仓储管理~确保库存物资数量准确、保管完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库存物资的管理。

第二章库房及货区设臵第三条物资仓库分为封闭库、料棚、料场~按类别编号管理~确保标识明显、循规有序。

1、仓库编号规则:仓库类别代号,1位,+同类别仓库编号,2位,封闭库:1 料棚:2 料场:3同类别仓库编号:00-99按顺序编写。

第四条按照存放物资的属性及质量状态~结合各单位特点~在仓库内设臵待验收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备料区。

1、待验收区设臵在固定区域内~一般情况下设臵一个待验收区。

用黄色划线或涂色进行标识。

2、合格品区应按照物资属性有规则的划分货区。

3、不合格品区设臵在待验收区一侧~用红色划线或涂色进行标识。

14、备料区设臵在库管工的责任区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臵可移动备料区~用备料标识区分。

第三章垛码摆放方法和要求第五条物资需按其属性分区、分类、定位保管~库管工接收物资后~及时归位垛码~确保苫垫标准~垛码整齐。

第六条苫垫:物资堆垛必须下垫~防止地面潮气侵蚀~根据地理环境、季节气候和物资的理化性能~料场垫垛要高出地面300至500毫米~库房和料棚一般垫高200至300毫米。

存放在料场的物资~为防雨、雪、露水、日光的侵蚀照射~除下垫外还必须加以苫盖。

苫盖时垛顶必须平整并适当起脊~以免积水渗入垛内。

苫盖材料不能苫盖到地面~以免妨碍垛底通风。

第七条垛码:按物资的理化性能、结构形状、包装状态及仓储设施等条件选择垛码方法。

1、垛码必须遵循货垛的“五距”原则~即保证留有一定的墙距、柱距、顶距、垛距、灯距。

货垛不能依墙靠柱~相互间不能挤扎太紧~不能与屋顶和照明设备相连无间。

1.1墙距:留出墙距~能起到防止墙壁潮气对物资的影响~便于开关窗户~通风散潮~检点货物~进行消防工作和防止货垛挤靠墙壁而影响仓库建筑安全等作用。

墙距一般规定为封闭库房0.5-1米,料棚、料场0.8-3米。

物资入库、贮存和防护管理办法

物资入库、贮存和防护管理办法

物资入库、贮存和防护管理办法1目的:保证物资在规定的保管存放期内和规定的保管存放条件下不产生变质、损坏,并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2范围:适用于与生产相关的所有物资的收发、贮存、账目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不适用汽、煤的贮存管理。

3职责3.1供应部承担物资贮存管理业务工作,并对其保管的物资质量负责。

3.2仓库保管员应有必要的贮存知识,对其所保管的物资性能有一定了解,对其所保管的物资的质量和数量负责。

3.3 财务部负责对各仓库账目或相关报表进行指导、监督和审查,并组织物资盘点,做好各项监督工作。

4程序:4.1收、发工作4.1.1物资入库保管员必须首先清点数量,验明质量后填写《物质收发卡》,因某种原因没来得及验明质量的物资入库后,应做好标识,执行《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4.1.2物资出库发放时,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不超出规定的贮存时间应保持入库前原始质量状态,不应有磕碰、损伤、挤压、变形、破损等。

4.1.3物资出库发放时,对发出物资以标签进行标识。

4.1.4物资出库应有交接手续(领料单)。

并附有交接数量、品名、材料编号、规格记录。

应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4.2库存物资的质量复验。

4.2.1保管员应积极配合质量检验人员对库存物资的检验工作。

4.2.2对库存物资的质量复验不合格后,应加盖不合格标记。

4.2.3超期贮存的高分子化工制品等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如须使用,应经技术中心、质检部复验,并技术、质量副总批准后方可使用。

4.3贮存4.3.1保管员应按时清点所保管的库存物资,清楚库存物资的数量、到货期和生产厂家,不允许越期、超期贮存。

4.3.2物资贮存应摆放整齐,不允许交叉、倒置,易燃、易爆、易破碎物资应单独贮存。

4.3.3物资的贮存区域应有标志,执行《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4.3.4物资贮存应严格执行帐、卡、物一致。

4.4贮存的质量责任。

4.4.1经验收合格的物质,贮存后发现表面质量缺陷,由仓库保管员负责。

工厂仓库的标识管理制度

工厂仓库的标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工厂仓库的管理,确保仓库物资的有序存放、快速查找和安全使用,提高仓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仓库的管理,包括原材料仓库、半成品仓库、成品仓库、备品备件仓库等。

三、管理原则1. 标识清晰原则:所有仓库物资必须进行统一标识,标识内容应完整、准确、清晰。

2. 分类管理原则:根据物资的性质、用途和存放要求,对仓库物资进行分类管理。

3. 责任到人原则:明确仓库管理人员职责,确保物资管理的责任到人。

4.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仓库物资存放安全,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四、标识管理内容1. 标识类型- 物资名称标识:包括物资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型号、规格等。

- 物资数量标识:包括物资的实际数量、计量单位等。

- 物资存放位置标识:包括货架号、层号、排号等。

- 物资状态标识:包括物资的新旧程度、质量状况等。

- 物资入库时间标识:记录物资的入库时间,便于追溯。

2. 标识制作- 标识材料:采用耐磨损、耐腐蚀、易于识别的材料,如反光膜、塑料标签等。

- 标识尺寸:根据货架和物资的特点,确定标识的尺寸,确保标识在货架上的可视性。

- 标识颜色:采用国际通用的颜色标准,如红色代表警告、黄色代表注意、绿色代表安全等。

3. 标识更新- 定期检查标识的完好性,发现破损或脱落及时更换。

- 物资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标识内容。

- 仓库布局调整时,重新标识物资存放位置。

五、仓库物资分类1. 原材料- 按材质分类:如金属、塑料、木材等。

- 按用途分类:如结构材料、装饰材料、辅助材料等。

2. 半成品- 按生产工序分类:如毛坯、半加工品、成品等。

- 按产品类别分类:如电子元器件、机械部件、包装材料等。

3. 成品- 按产品类别分类:如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等。

- 按销售区域分类:如国内销售、出口等。

4. 备品备件- 按设备类别分类:如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自动化设备等。

- 按使用频率分类:如常用备件、备用备件等。

仓库标识标准化管理制度

仓库标识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仓库标识管理,提高仓库管理水平,确保物资存储安全、便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及其相关区域,包括原材料库、成品库、半成品库、辅料库等。

第三条仓库标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标识应能清晰、准确反映物资属性,确保安全存储和操作。

2. 系统性:标识体系应完整,分类明确,便于查询和管理。

3. 规范性:标识制作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4. 经济性:标识设计应合理,避免浪费。

第二章标识分类第四条仓库标识分为以下几类:1. 物资标识: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 区域标识:包括仓库区域名称、分区标识、通道标识等。

3. 货架标识:包括货架名称、编号、承重限重、存放物资种类等。

4. 安全标识:包括消防设施、应急通道、禁止事项等。

第三章标识制作与安装第五条标识制作应符合以下要求:1. 标识材料应选用耐用、防水、耐腐蚀、易识别的材质。

2. 标识字体应清晰、规范,颜色对比鲜明。

3. 标识尺寸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实际需要。

第六条标识安装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装位置应明显,便于查看。

2. 标识应与物资或区域相对应,确保准确无误。

3. 标识安装应牢固,防止脱落或损坏。

第四章标识维护与管理第七条标识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1. 清洁:定期清洁标识,保持标识清晰可辨。

2. 更新:及时更新标识信息,确保标识内容准确。

3. 修复:发现标识损坏或脱落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八条标识管理应建立以下制度:1. 标识制作、安装、维护记录制度。

2. 标识损坏、丢失报告制度。

3. 标识更新、更换审批制度。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九条对在标识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的个人或集体,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仓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仓库管理制度标牌

仓库管理制度标牌

仓库管理制度标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仓库管理工作,加强对仓库管理人员的管理,提高仓库管理效率,保障仓库物资的安全和完整,特制定本标牌。

第二条本标牌适用于所有仓库,涉及仓储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

第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并遵守本标牌规定,做到守法、守规、守纪律、守秩序,加强对仓库物资的保管和管理。

第二章仓库管理规定第四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方可从事仓库管理工作。

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仓库出入库登记、清点、统计等工作。

第七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货物装卸、搬运、堆放等作业,保证货物不受损坏。

第八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对库房进行定期巡检,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仓库环境整洁、安全。

第九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清点库存,做好物资的整理和分类,确保库存信息真实准确。

第十条仓库管理人员在处理仓库物资时,应当细心、谨慎、勤奋,杜绝违规操作、浪费、损坏等行为。

第十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私自调拨、挪用、盗窃仓库物资。

第十二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仓库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维护,及时报修处理故障。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当保密工作信息,不得泄露仓库物资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仓库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并严格执行《仓库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仓库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掌握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知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十六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仓库的消防设施、报警器材等安全设施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等特种物资的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值班交接,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向下一班次传达必要信息,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仓库日常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打瞌睡、聊天打闹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仓库物料(资)状态标识使用管理规程

仓库物料(资)状态标识使用管理规程
2.6.2各库区的状态色夹均一般摆放在同批号或同规格该品种包装的最上层的包装表面显眼处。
2.6.3如单行码放高于一米五以上的物料、成品、状态标志挂在摆放在该物料、成品的正前方显眼处。
2.6.4如多行码放的物料、成品的状态色夹则摆放在该批物料、成品中间部位的正前方显眼处。
责任:仓管员、仓库负责人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规程:
1仓库物料(资)状态标识的组成
1.1仓库的物料(资)状态标识分别由状态表示状态牌(即物料/成品库位卡)注以指示状态并配以色夹组成,具体见“状态标志管理制度”。
1.2“物料库位卡”为仓库储存的物料的状态标记,配以绿、红、黄色夹,分别表示合格、不合格、待验的成品。
题目:仓库物料(资)状态标识使用管理规程
编码:GMPC-CC-014
制订:
日期:
审核: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日期:
批准:
日期:
生效日期:
颁发部门:仓储部
分发部门:品管部、生产部
目的:建立仓库物料(资)状态标识使用管理规程,正确使用于各类物料、防之差错发生。
适用范围:原料、辅料、内外包装材料、劳保用品、化学试剂、玻璃仪器、五金配件等物资状态标识的使用管理。
2.3库位卡的填写要求
2.4物料和成品一旦使用或出库完毕,负责保护管该类物料的仓管员妥善保管“物料库位卡”和“成品库位卡”,并按品种、批号分类保管,作为凭证保存。
2.5各种状态色牌由负责保管该类物料的仓管员专门保管,保存在其他人无法取用之处。
2.6状态标识的放置
2.6.1库存的物料、成品按批号摆放库位卡和各种物料的状态色夹,库存的五金、试剂、劳保用品等按品种、规格摆放库位卡。
1.3“成品库位卡”为仓库储存的成品的状态标记,配以绿、红、黄色夹,分别表示合格、不合格、待验的成品。

货品标识管理规定,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标识管理办法

货品标识管理规定,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标识管理办法

标识管理规定1、目的为防止不同类型、不同状态的产品混淆,避免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并确保需要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不合格品、物料、量具及生产设备的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3、职责权限3.1质检部负责发布产成品包装标识的说明及具体要求;负责组织产品质量缺陷时的调查。

3.2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各车间完成检验状态标识的设计、制作,并对各车间的标识工作进行监控。

3.3各车间负责本车间生产过程中的一般性标识的投用和管理;负责各类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及不合格品标识按要求投用和监控。

3. 4质检部、生产管理部,均可对标识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工作程序和要求4.1标识分类4.1.1 标识分为物料标识及状态标识两大类。

4. 1.2物料标识用于明确物料属性,如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次等。

5. 1.3状态标识用于明确物料检验状态,如待检、合格、不合格等。

4. 1.4物料标识与状态标识,依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或独立标识。

4.2标识方法及要求1. 2.1标识方法有张贴标识卡、悬挂标识牌、库存台账记录、外包装印刷或手写等多种型式。

4. 2.2产成品包装标识作为关键性标识,由各车间按照质保部要求的产成品生产要求统一执行。

5. 2.3检验状态标识作为关键性标识,由生产管理部统一要求,各车间按照规定的样式实施。

6. 2.4其余一般性标识,可由各车间自行组织设计和投用。

7. 2.5凡需要书写的标识,需注意用笔的选择,确保可重复利用,确保字迹工整、清晰、醒目;标识内容无歧义。

8. 2.6凡需要张贴的标识,需选择适宜的张贴材料或张贴方法,确保张贴牢固,持久耐用;不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而失效。

9. 2.7各类标识的设计和投用,应考虑物料垛放时的情况,确保物料垛放后,标识仍可在外部明显观察(不要求单一包装均可观察)。

4.3新购原材料标识4.3. 1原材料到厂后,仓储车间负责将其置于待检区,对于本身未作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原材料,必须确认物料名称、规格型号等关键信息,并做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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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制度文件:采购
编码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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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外传。

文件修改记录
目录
1.目的 (1)
2.范围 (1)
3.定义 (1)
4.职责 (1)
5.相关文件 (1)
6.总要求 (1)
7.过程描述 (2)
8.记录 (6)
9.附件 (6)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各项目设备、材料现场管理,便于仓储设备、材料的定位和查询,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库区及设备、材料的现场标识管理。

3 定义

4 职责
4.1项目储运物管部
4.1.1 负责库区标识及仓储设备、材料的标识管理。

5 相关文件
5.1上游文件
《EPC项目物资仓储管理程序》
5.2下游文件

5.3引用文件

5.4参考文件

6总要求
6.1现场物资标识是区别各类不同物资、同类不同规格物资及表示物资检验状态的唯一标志。

6.2标识要清楚、醒目。

标识内容要子目齐全。

标签、标牌要放置在通道及物资前方的明显位置。

6.3对不同厂家同型号规格的物资或同厂家同型号规格但进货日期不同的物资都要分别堆放、分别标识。

6.4物资验收后应及时标识,未经验收标识的物资不准发放使用。

6.5有复检要求的物资,需经复检合格、标识清楚后方可发放。

7.过程描述
7.1库区标识
7.1.1首先根据货物的检验状态对库区进行功能划分,主要分为合格区、待检区、不合格区等,并设相应标识牌,所有仓储物资均严格按照对应库区存放。

7.1.2为了方便仓库管理,库区可按照英文字母等方式有序分部排列;在划分排时,同一库区内应统一的方向设置排,库区内每一排上库位编号均统一从一个方向按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如A7-10表示A库区第7排第10号库位。

7.1.3室内仓库用黄色的油漆划出所有的区域和排位,并标出排位号。

划线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

划线的宽度为3-5CM;室外物资堆放场可撒灰线划分区域,划线宽度为5-10CM。

7.1.4库区标识牌长:50cm,宽:40cm,底色采用白色,字体为72号红色宋体加粗,设在区域边界,朝外侧,树立高度统一为1.5米、样式必须统一。

室内库区标识牌可使用硬纸板,室外库区标识牌可使用铁质牌。

7.2境内采购材料标识
7.2.1室外存储材料的标识
7.2.1.1标识牌规格,长:30cm,宽:20cm,底色采用白色(具体尺寸允许有差异,但每个项目现场必须统一)。

标识牌由各项目按此规定自行制作,所用材料可采用塑料板、薄钢板、多层板等。

7.2.1.2标识牌内容
●订单号
●物资名称
●供货商
●规格型号
●数量
●卸车日期
●检验状态
●保管人
字体为48号黑色宋体加粗。

(见附件9.1)
7.2.1.3标识牌的各项内容采用红色记号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

.
7.2.1.4标识牌应置于所标识物资正前方的醒目位置;标识牌树立高度统一为1米。

7.2.1.5在到货的当天完成标识牌的制作和放置并在在物资信息台账上登记。

7.2.1.6标识牌对应库区、数量或检验状态发生变化时应在当天更换新标识牌并在在物资信息台账上更新。

7.2.2室内货架存储材料的标识
7.2.2.1室内仓库应专门规划货架存储区域,货架按排编号,每层货位采用库区-排数-货架号-层数来标识定位。

7.2.2.2货架存储的材料采用悬挂标签的方式,每个标签对应该货位上的同一种型号和批次的材料。

标签上材料的库位采用库区-排数-货架号-层数-序号的方式标识定位。

7.2.2.3标签采用硬纸片制作,尺寸30*40mm,内容采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填写内容后放入透明塑料罩内悬挂在对应材料上。

如材料位置或数量有变化,从塑料罩里取出旧标签更换填制的新标签。

7.2.2.4货物存放到货架的当天及时制作悬挂标签并在在物资信息台账上登记。

7.2.2.5标识牌对应库区、数量或检验状态发生变化时应在当天更换新标识牌并在在物资信息台账上更新。

7.3境外进口设备、材料的标识
7.3.1常规到货的境外进口设备、材料的标识
7.3.1.1境外采购设备、材料到货后,由物资接收人负责在接收的同时对物资箱件进行二次标识。

7.3.1.2标识牌采用A4纸打印,字体为48号黑色宋体加粗,填写标识内容后过塑(见附件6.2)。

7.3.1.3标识内容
●船次
●箱件号
●机组号
●物资名称
●卸货日期(按日、月、年,如12/07/2013):
●保管人
●检验状态
标识内容清晰、规范、一目了然。

7.3.1.4过塑后的标识牌通过粘贴或悬挂的方式固定在物资箱件外侧醒目位置,以便查看,标识点至少一处。

7.3.1.5对进行二次倒运的箱件。

倒运人负责对标识牌进行重新填制更换,倒运的当天在箱件上更换新标识牌同时在物资信息台账上进行更新。

7.3.2到货时唛头缺失的境外设备、材料箱件的标识方法
7.3.2.1到货时唛头缺失的设备箱件卸车后须与其他设备分开,存放到待检库区。

该类箱件二次标识内容如下:
●标识箱件号(须注明“待核实”)
●物资名称(注明“待核实”)
●发票号(参考清关信息提供的船次发票信息)
●船次(参考清关信息提供的船次信息)
●运输单据号
●卸货日期
●库位
●卸货人
7.3.2.2项目储运物管部负责在卸车后2天内联系储运物管部、运输分包方、项目工程部等对到货时无唛头的箱件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重新参照7.3.1进行二次标识。

7.3.3开箱验收后的境外采购设备、材料的标识
7.3.3.1 开箱验收后仍在恢复包装后的原箱件内储存的物资,原包装上标识信息不变,根据开箱结果修改检验状态。

7.3.3.2开箱验收后,箱内物资取出入库或上货架保管的设备/材料,可参照7.2.2采用标签的标识方式,标识牌模板见附件9.3。

7.3.3.3标识内容
●物资名称
●船次
●箱件号
●机组号
●卸货日期(按日、月、年,如12/07/2013):
●数量
●保管人:
●检验状态
标识内容清晰、规范、一目了然。

7.4 化学危险品的标识按照MSDS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编号并合理标识,具体执行《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8 记录Record

9 附件
附件9.1 境内材料标识牌
附件9.2 境外设备/材料箱件标识牌
附件9.3 境外设备/材料部件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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