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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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行业中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中医行业中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中医行业中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中医药是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理论体系,被世界广泛应用和认可。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中医行业中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中医药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中医药知识产权是指与中医药相关的技术、文献、药方等在法律上享有的专有权益。

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中医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中医药知识产权可以帮助中医药企业保护自身的研发成果,确保其得到合法的回报和竞争优势。

其次,知识产权保护能够促进中医药的创新和发展,鼓励医药科研人员进行更多的研究和实践。

最后,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打击侵权行为,减少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提升中医药的声誉和形象。

二、当前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然而,目前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一些问题。

首先,中医药知识的传统口传手授特点使得知识产权的确权和保护变得困难。

中医药的研究与应用主要是通过师承和传统经典来传播的,这种传统方式难以形成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其次,中医药的文献资料非常广泛,且多为古籍,版权保护困难。

很多中医药文献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遗产,难以明确的归属作者和知识产权所有人。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存在侵权行为,盗用中医药知识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给中医行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三、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相关部门应加快立法进程,出台专门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并明确知识产权的界定、保护范围和维权机制,为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2.积极推动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加强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借助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升中医药知识产权在国际上的声誉和地位。

同时,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国际化推广。

3.培育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人才。

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目前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对策【最新】

目前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对策【最新】

目前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对策一、目前存在的问题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1)个人申请量多,科研院所及企业申请量少(2)科研成果重视发表论文,而忽视申报专利(3)生产厂家在产品质量标准公布后才申报专利导致的问题:知识产权流失,尤其是向国外流失,由于申请日之前的公开而丧失新颖性或创造性2.保护方式单一很少有厂家对同一产品进行多种方式的保护,而各种保护方式有各自的优势3.中药专利申请多为复方制剂(1)保护范围小(2)侵权判定困难(3)后续新剂型的研发空间小(4)不利于走向世界4.专利申请要求的保护范围窄5.代理比例低(1)撰写水平低(2)不善于充分合理地利用专利申请程序(3)对审查意见的应对不利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运用水平(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1.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收益权:对市场的排他性占有识别性标记权:引起关注,提高信誉2.时代的发展使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必然趋势加入WTO,全球经济一体化科研生产中的合作日益广泛,人员流动日益活跃生产社会化3.药品注册和科研管理中日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药品注册管理办法》11-13,70-72,76-78《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专门的机构或人员,专门的经费(二)熟练掌握知识产权保护的策略1.知识产权的种类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以专利保护为主导,捍卫中药核心技术;以商标保护为形象,树立中医药的国际品牌;以商业秘密保护为点缀,保护中医药特殊技巧。

2.申请的时机专利法的先申请原则技术成熟程度充分享有保护期(三)搞好科研设计,提高专利申请的技术含量1.全面了解相关领域现有技术的水平及发展趋势常用数据库专利德温特(WPI)中国专利数据库国外期刊CA 生物学文摘国内期刊药学文摘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另外:各级药品质量标准、书籍2.选择正确的研发方向新颖性创造性市场前景3.不断完善科研设计充分体现技术方案的创造性和可实现性探索多种技术方案和优选技术方案拓展研究领域发掘研究深度(四)中药专利申请的种类和研发途径产品专利:组合物部位提取物有效成分剂型方法专利:提取、制剂、加工用途专利:研发途径:改变和优选三、提高专利申请的撰写水平技术方案的发明点,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期望的保护范围申请文件:提出请求保护的范围及支持这种请求的证据和理由权利要求书:确定保护范围,在说明书记载范围的基础上概括出合理的范围,要有尽可能多的从属权利要求保证权利的稳定性。

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与对策

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与对策
在遵循国际是互相联系密切结合的应当逐步建立起专利保护为主导商标保护为知识产权通行法律和中国知识产权现有法律的基本理念原则和基础形象商业秘密保护为点缀行政保护为补充等多种手段并用的有中国性制度的前提下对中医药这极其特殊而重要的保护对象量身定特色综合性民族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使我国的民族医药真正走向些特殊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其中包含对相关法律条文做出解现代化
法获得的物质 不得授予专利, 但是其制备方法发明和医疗器械发明可
中医药学重视整体观和辨 证论治 , 理论建构 、 其 临床 思维 、 诊疗 方
以申请专利。而 1 2 专利 法修订时 , 9 年 9 删除 了对 药品和用 化学方法 法和用药强调思辩性 , 实证性方面存在不足 , 而导致其很难像其 而在 从 获得 的物质 授予 专利权 的规定 , 不 所以 , 中医药领域的中医诊疗法和 他自然科学一样适应现代的知识产权 法规体系 。因此 , 于中医药 学 对 中医药物或药品发明均可申请 专利保护。此外 , 自然界提取 并具有 而言 , 从 其知识产权的保护有着天然的难点 , 也可以说 是“ 先天不足 ” 。 应用价值的天然 物质也 可以得 到产品 专利保护 , 如银杏 叶提取 物等。 专利申请阶段的实 质审查 首先要 求所申请 的专利 技术 具有 专利 因此在专利法领域 , 对中医药领域发明人 申请专利的权利是有保障的。 “ 三性 , 即新颖性 、 创造性、 实用性。由于中医药 学自身具有一定的模 在商标领域 , 我国商标法不仅提供了充分的保护 , 而且还对药品使 糊性 , 其专业术语 和对药物功效的描述也多有歧义和略显晦涩 , 加之在 用注册商标提 出了明确的要求 , 即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而且 , 几千年发展过程中积淀下来 的浩如烟海的文 献 , 导致其在与 已有技术 商标法赋予 了中医药企业以商标续展 的权 利 , 对于经营历 史悠久 的比 比较时 , 不太容易判断新颖性。对于创造性的判断 , 专利法规定是与现 如老字号 等中医药店 , 企业不仅可以对字号加 以续展 , 还可以对药 品的 有技术比较“ 有实质性特点与 显著性进步 。此定义本来 就比较模糊 , 名祢申请注册 , 并通过续展 , 享有该药品名称 的永久独立 使用权 , 取 如果审查员对 中医药学不能够 深入 理解 , 获 那么就 很难 对有关 专利 作出 商标带来 的经济效益。另外 , 根据《 商标法》 中医药企业可以注册联 合 有 “ , 创造性 的判断。对中医药专利 “ 实用性 的判断同样也比较困难。 商标和防御商标 , 一方面扩 大自己名牌药 品的保护范 围, 另一方面 , 防 中医药学的辨证论治讲究的是 因人 、 因地、 因时等的不同 , 而诊断、 治疗 止他人假冒 、 毁誉名牌 。 方法各异 , 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区别对待。不 同的人即使是同一种疾 在 商业秘密领域 , 只要中医药符合 商业秘密保 护的四个 条件 就 可 病 , 由于时间、 地点等条件 的不 同, 可能治疗 方法完 全不 同 , 中医学谓 之

中药行业的药物知识产权保护与运营

中药行业的药物知识产权保护与运营

中药行业的药物知识产权保护与运营随着全球对中医药的认可度不断提高,中药行业正面临着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的重大挑战。

本文将探讨中药行业在保护和运营药物知识产权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应对策略。

一、中药行业的知识产权现状中药作为我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药物知识和经验。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中药行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诸多困难。

比如,很多中草药的药方和配方并未纳入专利保护范围,导致其易于被他人模仿和复制。

二、中药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挑战1.资料收集与整理难度大中药的药方和配方通常是由中医师积累多年的经验和知识得出的,而这些经验和知识大多未被系统地整理和记录下来。

这就给中药企业面临挑战,如何准确收集和整理这些药物的知识产权,以确保其独立性和合法性。

2.鉴定与检测技术滞后中药制造涉及到复杂的制程和成分,而传统的鉴别和检测技术往往难以准确判断中药材的质量和成分。

这为中药制造商的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困扰,因为如果无法准确判定中药材的质量和成分,就很难证明自己的产品与他人的产品有所区别。

三、中药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1.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步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应加大对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培养,同时鼓励创新和研发,提高中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提升鉴定与检测技术中药行业应积极引进先进的鉴定与检测技术,提高中药材的质量和成分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这样一来,中药企业可以通过科技手段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确保产品的独特性和质量。

3.加强中药知识产权运营中药企业应积极将药物知识产权运营纳入核心战略,注重知识产权的整理、申请和管理。

通过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知识产权评估、许可和转让等活动,将中药的知识产权运营最大化,提高中药企业的竞争力。

四、中药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案例1.桂枝汤案例桂枝汤是中国传统药物中常用的方剂之一,由于其独特的治疗效果备受国内外医学界的关注。

中医药专利保护情况汇报

中医药专利保护情况汇报

中医药专利保护情况汇报中医药是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随着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对中医药专利保护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本文将对当前中医药专利保护的情况进行汇报,以期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专利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首先,当前中医药专利保护的现状并不容乐观。

虽然中医药在临床应用和药物研发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在专利保护方面却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方面,中医药的疗效机制多为多成分、多靶点的复杂系统,难以完全符合传统的专利申请要求;另一方面,中医药的研究和开发过程中存在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专利布局不足等问题,导致中医药专利申请数量相对较少,专利布局不够合理。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中医药的创新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其次,针对中医药专利保护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

首先,加强了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了中医药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专利布局能力;其次,鼓励中医药企业加大对中医药创新的投入,提高中医药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再次,完善中医药专利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促进中医药专利的有效保护和运用。

这些举措有助于改善中医药专利保护的现状,推动中医药的创新发展。

最后,展望未来,中医药专利保护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机遇。

一方面,随着国际上对中医药的认可度不断提高,中医药的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有望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中医药的创新发展离不开专利保护的支持,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中医药专利保护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为中医药的创新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综上所述,当前中医药专利保护的情况存在一定的不足,但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

展望未来,中医药专利保护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机遇,我们有信心通过不懈的努力,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专利保护工作,推动中医药的创新发展。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中医药从业人员共同努力,为中医药专利保护事业贡献力量,让中医药在国际舞台上展现出更加光彩夺目的风采。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概述说明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概述说明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概述说明1. 引言1.1 概述中医药作为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范围内都享有广泛影响和认可。

随着全球医疗需求的增加,中医药产业也日益壮大。

然而,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却面临着许多问题,这直接威胁到了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和市场发展。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内容分为六个部分。

引言部分介绍文章的背景和目的,从整体上概述了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和对策。

第二部分将重点分析现阶段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问题,包括历史背景、法律法规不完善以及盗版和侵权问题。

第三部分将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中医发展的重要性,涉及促进传承与创新、维护形象与声誉以及保障市场秩序和健康发展等方面。

第四部分会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进行详细分析,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建设进展情况、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以及成就和不足的总结评价。

在第五部分,将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以及提升中医药行业自身保护意识和能力等。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对已提出的对策与建议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

1.3 目的本文的目标是全面了解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通过深入剖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探索其对于中医发展的重要性,我们可以为相关政策制定者、企业家和从业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推动中医药行业健康、持续地发展。

2.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2.1 历史背景:在中国传统医学中,中医药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际交流的加强,中医药面临着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历史上,中医药知识往往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给后代,并没有进行系统的记录和保护,这导致了许多中医秘方和独特治疗方法无法被有效地保护。

2.2 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尽管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于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但整体上来说还存在不完善之处。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对策研究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对策研究摘要:随着中医药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和应用广泛性的增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本论文采用定量分析方法,结合SWOT分析框架,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引言中医药作为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然而,随着中医药对全球健康产业的巨大贡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出发,探讨相关的对策。

2.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分析2.1 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框架的建设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和措施。

例如《中医药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旨在保护中医药的知识产权。

然而,这些法律和的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2.2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中药复方的保护问题;2)药材资源的保护问题;3)中医药文化的保护问题。

3. 定量分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问题为了更好地了解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问题,本研究选择定量分析方法来研究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通过收集相关数据,并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可以得出一些关键问题的数量化结果。

4. SWOT分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机遇与威胁本研究使用SWOT分析方法,分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机遇和威胁。

在机遇方面,中医药走向国际市场,增强了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在威胁方面,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仍然存在,并且难以调查和打击。

5. 建立模型以优化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为了更好地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本研究建立了一个模型,以优化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该模型综合考虑了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手段等多个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6. 结论本研究通过定量分析、SWOT分析和建立模型等方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对策

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对策

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对策作者:白洋来源:《法制与社会》2020年第30期关键词中药 知识产权 专利权 商标权 商业秘密一、保护中药知识产权的目的和必要性(一)中药保护的发展现状以《本草纲目》为典型代表的中药知识体系在古代早已形成,一个验方往往凝结了众多医师或几代医师的心血和努力。

但这一特点也造成了该验方归属权难以辨明的弊端,也是这一弊端间接地导致了目前中药难以形成体系化的知识产权保护。

至今为止我国中药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第一,生产中药的厂家众多,并且往往相互仿制。

以六味地黄丸为例,生产此药的厂家就有仲景、君山、九芝堂、同仁堂等数十家,十分不利于药物配方的推陈出新。

第二,许多中医大夫依据自身知识经验并在长期的实地验证下会形成很多卓有成效的验方,但因其仅仅适用于个人行医的范围,即使公开也有可能因没有得到权威验证而不被承认,以至于渐渐消亡。

温和”的特性逐渐被世界各国人民关注。

就使得很多海外企天然”“第三,中药以其“绿色”“业将目光投入到了中国的医药市场。

以日韩为代表,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将我国210个经典古方批准为医疗用药,汉方制剂的销量每年都在以10%左右的速度递增。

同时,韩国对我国中药古方的研究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早已展开。

国内中药市场经常会受到舶来药品的冲击。

(二)中药知识产权概念中医药知识产权就是知识产权在中医药领域内的应用。

但具体什么是中药知识产权,目前仍没有一个统一确定的概念对其加以定义。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定义,“传统医药”只是在民族发展的过程当中综合了信念、经验、文化传统等形成的知识理论体系和实践经验的总结。

并将其运用于保障身体健康、预防治疗疾病等方面。

因此将中医药纳入了传统医药的范畴。

目前已有国家把“传统知识”列为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之内,例如安第斯组织。

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第12专题中定义: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中所规定可以直接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专利,及无法直接利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实现保护的中医药知识权利都称之为中医药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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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探讨摘要随着传统中医药在现代市场竞争中经济价值的逐渐增大,国际社会对中医药资源的抢占和掠夺日趋激烈。

我国作为中医药的起源国与传统强国急需制定和完善有效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对传统中医药进行保护,以免其继续流失和不正当使用。

本文从分析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出发,剖析了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传统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一、问题由来中医药以其承载的厚重文化底蕴和显著的疗效,越来越为世界广大人民群众所了解和接受。

中医药走向世界、影响世界,为全人类服务,已成为历史发展的潮流。

与化学药物和生物技术药物相比,中医药具有风险小、副作用小、周期短、成本低的显著优势。

随着中医药产业国际化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还不够完善,加上人们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以及保护手段比较单一、封闭等原因,而使我国正在逐渐丧失中医药方面的优势。

而与此同时,由于国外对中医药产业的认识不断上升加上外国政府及企业对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大力推动,对我国中医药资源进行了掠夺和抢占,造成了我国中医药资源的大量丧失。

如今我国中医药产业面临着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新的挑战,实现中药产业的现代化、国际化,提升我国中药产业整体竞争力和发展水平,是当前我国中医药产业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

为此,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知识产权制度,构建合理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于增强我国中医药方面的自主创新力,规范我国中医药市场秩序,增强我国中医药行业的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随着中医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以及人们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不断上升,国家根据现实需要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逐渐形成了我国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目前,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通常采用以下几种保护方法:一是专利保护;二是行政保护;三是商业秘密保护;四是商标权保护。

(一)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专利制度对发明创造和技术进步具有很好的激励和推动作用,也具有公开和调节作用。

专利保护是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我国于1985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对药品的制备方法发明和医疗器械发明授予专利权;1992年9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首次将医药领域的中医诊疗法和中医药物发明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2009年,我国再次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使我国专利授权范围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要求基本一致;专利法的修改使我国药品保护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但是,有统计资料表明,2003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共计56769件,其中国际专利申请数为1165件,仅占2%;而中药领域的国际专利申请仅占国内专利申请的0.6%,这说明我国中医药在国外市场所占份额比较低,缺乏竞争力,应加快其发展以适应全球化的大潮流。

目前,全国1万多家医药企业的专利申请数量约为19.68万件,多数中药企业还没有申请专利,因此应加强在中医药领域的专利申请,这不仅有利于引进国外新药专利技术,更重要的是可以促进和保护我国药物的自主研制与开发,保护传统中医药知识的外流,有利于我国医药科技事业的发展。

(二)中医药的行政保护目前我国对中医药的行政保护,主要体现在药品管理方面,包括新药行政保护和中药品种保护两种方式。

在新药行政保护方面,与《药品管理法》配套的有《新药审批办法》和《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

新药行政保护的条件比专利保护条件要宽松,在保护期内,未经新药证书所有者的许可,不得仿制新药,也不再受理同一品种药品的评审申请,但已受理的可以继续评审。

1992年,国务院颁布了《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该条例对中药品种的保护的范围、内容以及途径制定了详细和完善规定。

其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我国中药品种走向优质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

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规定:重大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转让、对外交流,中外合作研究中医药技术,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批准,以防止重大中医药资源流失。

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中医药科研成果,确需转让、对外交流的,应当符合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这些具体立法规定,对发展中医药和加强和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利支持,完善了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

(三)中医药的商业秘密保护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

”中药生产工艺复杂、技术性强,配方密方多种多样,从产品很难应用反向工程倒推出中药的配方和生产工艺,因此从中药领域的技术特征来看,商业秘密保护将是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很有效的一种方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120家中成药重点企业及其401个重要中成药品种的调查中,企业对占61.8%的中药品种均采取了秘密保护措施。

可见,我国很多中医药企业都是采取了商业秘密保护方式来保护其知识产权的。

(四)中医药的商标权保护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药品品质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但中药作为特殊商品,普通购买者无法靠自己的能力分辨产品质量优劣,药品商标的知名度成为其选购的重要判断依据。

1982年我国开始实施《商标法》,1993年和2001年分别进行了两次修改。

根据1993年《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但是2002年国务院新颁布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商标法第六条所称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而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改《药品管理法》时,并没有对有关药品强制注册商标做出规定。

因此,根据现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药品目前无需进行商标的强制注册。

尽管药品不再必须进行商标注册,但是商标作为现代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对于企业创名牌、争效益、提高竞争力等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商标和商标权可以确保经营者享有这种无形资产利益,从而保持其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

因此,商标和商标权是中医药企业保护其市场信誉的重要工具,对药品进行商标权的保护仍是一种必要的选择。

三、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虽然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已经开始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但总体来看,尚存在较多问题,比如中医药产品专利申请量少,创新性不强,市场竞争力低下,所占市场份额低下,在国际国内市场上受到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

而给予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提高企业创新积极性,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的有效手段。

从目前国内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来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中医药的发源地在中国,它是几千年来我国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

从道理上讲,我国对其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

但由于我们对中药知识产权的问题研究不透,保护不力,致使许多中药知识财富流失或被占据。

例如典型的2001年的“金龙胶囊遭剽窃事件”,由于项目负责人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薄弱,致使该药业公司造成损失高达上十亿元人民币,实在令人惋惜。

此外,由于国内对中医药知识产权可能遭掠夺的严峻形势重视不够,外国的“中药”产业利用知识产权“武器”对我国大举围攻。

据统计,世界上除我国外,约有170多家公司和40多个国家的研究机构正在从事天然药物的新药研发。

在国际中草药市场上,日本和韩国占到了80%—90%的市场份额,而其原料的70%—80%来自我国,而我国所有的4000多种制剂所占的国际市场份额仅为3%—5%。

我国传统的中草药,由中国人研制开发并完善但却由外国公司取得专利保护的项目高达900多项。

在每年上百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贸易中,我国的医药企业不仅拿不到任何专利权使用费,而且还不能向申请了这些专利的国家出口产品,从而失掉了巨大的市场份额。

(二)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不健全近年来,我国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但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上还有不足,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还不健全。

比如,绝大多数中药新药是复方制剂,但我国专利法目前只能保护中药配方和配方剂量,对配方的用途、加减则未能有效保护,这样容易导致一些技术漏洞及存在保护死角。

2.我国现有的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来能与国际接轨。

许多传统中药配方在未有专利保护的情况下,出口是靠处方保密作为产权保护的手段。

但中药作为食品出口时,进口国一般要求在标签上标明成分,为了保密就出现包装上的标示与实际处方不符的情况,一些国家对进口中成药进行检测时,如发现标示成分与分析结果不符,就会被禁止人关。

3.部分企业和个人法制观念不强,对新药品法规还缺乏进一步的熟悉和应用。

在有一定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制约的情况下,实际仍然存在着有法不依p根据以上状况,对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和相关对策及建议探讨如下:(一)增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提高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我们必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把“知识产权”提高到人力、物力、财力之外的“第四经营资源”的高度,强调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和竞争武器的重要价值及其在开拓、占领国内外市场、保护竞争优势和发展后劲方面的积极作用,使企事业单位从研发战略、经营策略的高度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同时要加强知识产权制度的宣传,提高国内中医药企业和学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大家共同认识到只有靠知识产权的保护才能使得传统中医药知识不被竞争者窃取,才能使新技术不被剽窃,才能降低开发药品的投资风险,才能有效占领市场,回收投资并获得最大收益。

(二)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针对我国中医药领域无形资产流失的现状,除加强管理,宣传引导外,还应对我国现行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专门针对中医药知识建立适合我国国情且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以促进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此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多学科、多部门的合作,尤其应邀请中医药专家参与其中,使能够体现我国技术优势的中药领域的知识产权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三)培养中医药知识产权专门人才中医药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在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方面较其他学科存在着很大的不同,面临着更多的困难。

所以要根据我国中医药行业的自身发展趋势和社会对该类人才的潜在需求,培养以下几种知识产权类专门人才:一是培养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型人才,该类人才主要在高校或与法学有关的机构中从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二是培养中医药知识产权实务型人才,该类人才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实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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