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19•【字号】成办发〔2022〕28号•【施行日期】2022.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2〕28号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19日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工作要求,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增强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一)织密城市社区服务网络。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点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骨干网,加快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到2025年,全市每个街道及有条件的镇至少建成运营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5%以上,有条件的居住区按照5分钟生活圈设立养老服务站点。
[市民政局、市委社治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二)推动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
建设县有养护型敬老院、镇有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有互助式养老服务站点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2022年,每个区(市)县至少建有1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敬老院。
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至少设置1个互助式养老服务站点。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15•【字号】淮政发〔2014〕181号•【施行日期】2014.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14〕1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39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统筹发展养老事业和产业,使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主体,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和产品,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使养老服务业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到80%、40%;——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覆盖全市,以县(区)为单位全面建成虚拟养老院;——养老床位总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0张,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70%以上;——养老护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全市养老服务业提供5万个以上就业岗位。
二、主要任务(一)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立以社区为纽带,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广泛参与,市场资源、公共资源、公益力量充分整合,满足各类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17•【字号】丹政办发〔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1号)要求,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结合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一)保障设施场地。
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2020年7月起,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不低于地上新建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做到“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已建成居住区按不低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百户的标准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标的,要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由各县(市)区政府在2022年底前补足。
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缓建、缩建、停建、不建的,在整改到位之前,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2020年底前,所有已交付产权人的养老服务设施由县级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含经济区管委会,下同)〕(二)织密服务网络。
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2021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中心或居家养老服务站,2021年底前达到80个以上。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3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3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养老服务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扩大有效服务供给(一)扩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
在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
大力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养老服务组织。
支持设立“家庭照护床位”。
2022年年底前,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每个县(市、区)培育发展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不少于4家。
(二)扩大长期照护服务供给。
重点支持发展为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
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普及家庭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
2020年6月底前,按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认定标准(DB37/T3587-2019),开展护理型床位认定统计工作。
2022年年底前,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床位总数的55%以上。
(三)扩大农村养老服务供给。
按照“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老人用得上、服务可持续”原则,大力发展互助式农村养老。
加强农村幸福院分类管理。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养老周转房,打造兼备集中居住和公共服务功能的新型农村幸福院。
支持敬老院运营主体发挥辐射作用,连锁托管运营农村幸福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康复产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康复产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02•【字号】闽政〔2017〕23 号•【施行日期】2017.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康复产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7〕23 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康复产业包括康复医疗、养老、健康保险等服务业和康复辅助器具、康复医疗器械生产等制造业。
发展康复产业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医疗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引导新消费、发展新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加快发展康复服务业、康复制造业,实现2020年我省康复产业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目标,现提出以下措施:一、健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一)加快康复机构建设。
“十三五”期间,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95%(中医医院90%)设置康复医学科,每个设区市建立1~2家康复服务示范中心,5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康复治疗室。
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康复治疗室纳入“十三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程,加强标准化建设,推进基层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各地财政可利用奖励引导、资本金注入、应用示范补助等方式,支持非营利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建设,以及具有良好示范效应、较强公共服务性质的康复辅助器具项目。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发展中高端康复服务,在福州、厦门、泉州等沿海发达地区打造中高端康复医疗服务集聚区。
责任单位:省卫计委、财政厅、发改委、科技厅、人社厅、民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二)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31•【字号】自府办发〔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级有关单位:《自贡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31日自贡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为做好新时期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坚持“守住底线、立足长远、科学规划、统筹城乡、市场配置”的原则,围绕布局科学化、定位功能化、运作市场化、管理项目化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社会及家庭关系,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丰富服务载体、强化产业培育,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增进老年人福祉,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到2022年,力争将自贡打造为成渝地区养老服务城乡一体发展高地。
二、重点任务(一)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
1.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效提升行动。
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重要内容,结合全市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统筹推进社区配备助行设备和老旧小区增设电梯,鼓励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推动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探索社会化服务方式,培育品牌化市场供给主体。
整合社区各类资源,丰富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试点建设,探索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机制,进一步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
中国及部分省市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相关政策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

中国及部分省市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相关政策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
康复辅助器具主要是指为改善残疾人功能状况而采用适配的或专门设计的任何产品、器具、设备等
中国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相关政策
显示,近些年来,为了促进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的发展,中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1年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发展健康促进类康复辅助器具。
加快人工智能、脑科学、虚拟现实、可穿戴等新技术在健康促进类康复辅助器具中的集成应用。
发展外骨骼康复训练、认知障碍评估和训练、沟通训练、失禁康复训练、运动肌力和平衡训练、老年能力评估和日常活动训练等康复辅助器具。
中国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相关政策
部分省市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相关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的发展,比如湖北省发布的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发展老年康复辅具服务。
推进养老服务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衔接融合,在有条件的社区、养老机构设立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点和展示间,建立一批康复辅助器具体验点和配置服务点,构建集功能障碍人群需求、评估、适配、辅具供应、训练、使用、反馈等全流程式康复辅具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康复服务水平。
部分省市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相关政策。
2023年我国及部分省市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相关政策 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

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是社会健康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 残疾人康复和融合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 发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速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快速发展。
1. 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现状
目前,我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拥有了一定的产业基础和技 术实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加速发展
Accelerated development of rehabilitation assistive device industry
FROM:Benson 2023/9/20
目录
01 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发展现状 02 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市场需求 03 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发展趋势
十三五规划加强康复辅助器具供给,促进行业 发展
(1)《“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提出要加强康复辅助器具的供给,这为康复辅助 器具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受政策扶持
康复辅助器具行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1.康复辅助器具行业政策支持与挑战
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在中国的迅速发展得到了政策的强力支持。近年来,国家及部分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加快康复辅 助器具行业的发展,推动康复辅助器具服务的质量提升。这些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为行业发展 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为了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行业,我国及部分省市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例如,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十四五” 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中,提出了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的要求,旨在满足老年人的康复 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2.康复辅助器具行业蓬勃发展,政策助推产业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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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促进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水平,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促进重点培育企业快速发展(一)每年筛选一批成长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和新型医疗器械重点企业,对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动态管理,鼓励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每年培育5-10个重点企业和实施10个带动性强的示范项目,并安排不低于10%的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相关的产业化配套资金。
(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二)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广,技术水平高,规模效益好的康复辅助器具和新型医疗器械企业快速成长。
对康复医疗器械企业取得三类医疗器械临床批件,进入临床试验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的康复医疗器械,每项给予200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三类医疗器械证书且在本市落地生产结算的,给予研发企业300万元支持。
对获得二类医疗器械证书且在本市落地生产结算的,给予研发企业50万元支持。
对获得中国工业大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等奖项的企业申请省奖励资金。
(市食药监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三)优先保障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重点企业煤电油气运等各类生产要素,落实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企业同价政策。
重点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所需新增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重点保障。
(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行政审批局)(四)加大各类融资平台、担保联盟、再担保公司对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企业支持力度。
支持企业通过引进民间投资、外来投资、项目合作等形式扩大融资规模,加大直接融资力度。
(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五)对符合条件的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和机构,落实支持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六)对符合条件要求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技术改造、工业转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通过彩票公益金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予以支持。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七)支持创建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鼓励行业权威机构和龙头企业设立研发中心等国家、省级或市级科技创新基地。
将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纳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相关财政以及新兴产业投资支持范围。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八)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研发机构,通过公开竞争方式,承接承担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科技项目,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
对在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产业化基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列入科技孵化器孵化对象,并由市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资金池给予创业支持。
(市科技局)(九)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将智能辅具、康复机器人、仿生义肢、“3D”打印技术、康复训练设备以及智慧康养数字化平台等作为重点支持的研发领域。
将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作为重点投资方向,创新投资模式,通过技术、产品转让、参股入股等方式,助推我市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投促局)(十)鼓励有条件的大企业(集团)按照产业布局规划建设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对引入园区内的内外资大企业、大项目,竣工后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适当奖励。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投促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十一)对在省级高新区和综合创新试点示范区落户的科技含量高、占领市场前沿的中高端康复医疗器械设备制造项目,优先列入市重大产业项目库,在土地、电力等要素资源和环保指标配置上给予重点倾斜。
(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十二)鼓励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重点企业与国内外重点院校、科研单位开展联合技术研发,共建研发平台。
鼓励企业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支持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加强产业产品设计创新。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十三)积极培育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的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符合条件的申报省级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市工信局)三、加强产品示范应用和市场开拓(十四)对列入“河北省创新及优势器械”目录的康复医疗器械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增补进入集中采购目录。
鼓励丰富工伤保险支付康复辅助器具的品种。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十五)实施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三区两园一平台一集群”布局。
鹿泉区依托重点企业建设集研发、定制、运营于一体的智慧健康养老运营服务平台,打造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建设智慧健康养老科技产业园区;井陉矿区加快建设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新示范园区,推动产业融合发展;高新区建设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集群,提高康复医疗器械的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鹿泉区政府、井径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十六)推进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建设,支持资源枯竭区域、老城(镇)区企业“腾笼换鸟”,新建康复辅助器具项目向产业聚集区和新型工业园区集中。
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集聚发展、服务网络建设、政产学研用模式创新、业态融合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打造成知名产业园区、前沿创新平台、知名企业品牌、优势特色产品和新型服务模式。
(市民政局、井径矿区政府)(十七)大力发展诊断治疗设备、功能障碍器具、康复健身器具、可穿戴式健康设备等专业化、智能化康复医疗设备产品,围绕打造产业链,补齐产业链短板,加快建立研发平台、展示平台及交易平台,引导产、学、研、用、配、管协同创新。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十八)将符合条件的高端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范围。
对应用示范效果好的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组织市内外康复机构人员参观学习和使用培训,扩大应用范围。
(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十九)加快项目落地和品种获批步伐,对企业申报创新康复医疗器械的予以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并协助做好与相关技术审评机构的对接服务工作。
支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重点品种,予以重点跟进和推动。
(市发改委、市食药监局)(二十)促进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快速融合,重点支持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及应用软件开发等新业态。
加快生产设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发展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发展移动康复医疗、健康云服务等新业态。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二十一)对康复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参加符合条件的国内外博览会等各类展会提供服务和补助。
定期举办康复医疗器械产需对接会、博览会、展览会。
(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二十二)培育和规范消费市场,组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并积极争取列入省创新及优势器械目录。
筛选重点企业、重点培育产品与应用示范项目对接。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补贴等形式支持家庭和个人购买使用智慧康养等产品和服务。
(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二十三)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并购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支持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加强国际合作以及优势产品出口。
(市商务局)四、加强行业监管和精准服务(二十四)全面加强康复医疗器械注册、生产、流通、使用和广告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康复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立打假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市食药监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二十五)探索建立康复医疗器械“联合技术服务体系”,支持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服务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的紧密衔接,建立健全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网络和康复辅助器具服务保障体系。
(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二十六)健全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供需统计监测分析体系,建立以主要产品、生产企业、服务机构等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调查、行政记录和行业统计相结合的信息采集机制。
(市统计局、市民政局)五、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二十七)推动职业院校将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康复辅助器具应用与服务等康复相关知识纳入专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范围,扩大康复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加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市教育局)(二十八)鼓励企业引进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创新团队,培养一批行业高端人才。
加强职工培训,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举办职业培训和实习基地,培养高技能人才。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六、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二十九)凡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到有关部门申办的项目、资金、规划、审批等相关事项,采取“依法依规、主动沟通、积极协调、按时办结”的原则,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做到“一路绿灯、快速通行”,为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办事环境。
(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三十)持续推进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研究制定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配置服务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统一监管机制,进一步激发企业动力和市场活力。
(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食药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强化扶持,密切协作,促进我市养老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