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中药房规章制度等汇总
中药房工作制度及流程

中药房工作制度及流程一、中药房工作制度1.工作时间制度中药房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七天,每天从早上8点开始,到晚上9点结束。
工作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值班制度中药房需要保持24小时开放,所以需要进行轮班制度。
每个工作人员需根据事先制定的班表轮流值班,且每位员工每周不得超过5次的连续夜班。
3.服装着装制度4.环境卫生制度中药房要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清洁工作,包括清扫地面、擦拭柜台、消毒中药研磨器具等。
定期对中药房进行大扫除,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5.药品管理制度6.客户服务制度7.报销制度中药房要建立完善的报销制度,包括收取报销凭证、办理医保报销手续、提供发票等。
要确保报销工作的规范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中药房工作流程1.接待客户2.核对处方工作人员需认真核对客户的医生处方,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药品配制根据客户的处方,工作人员按照一定比例、方法将药材进行配制,并按照客户所需的剂量包装。
4.药品出库配制好的药品经过严格检查后,由工作人员出库并交给客户,同时要审核客户的身份和处方原件,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使用合理性。
5.药品管理工作人员需要定期检查库存药品的保存情况,整理分类药材,并及时补充库存。
6.处理投诉如果客户对药品质量或服务有意见或投诉,工作人员需要耐心听取并及时处理,保证客户的合法权益。
7.维护工作环境工作人员需要定期做好中药房的清洁工作,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干净,并做好药材和工具的消毒。
8.完善工作记录工作人员需要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包括客户的用药情况、药品的配制情况、库存情况等,以备后续管理参考。
以上为中药房的工作制度及流程,通过合理的制度和流程,能够提高中药房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证客户的用药安全和满意度。
中药房规章制度

中药房规章制度
第一条中药房的管理。
1. 中药房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中药的采购、储存、销售和管理工作。
2. 中药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确保中药的质量和安全。
3. 中药房应当定期对库存中药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第二条中药的采购和储存。
1. 中药房应当选择正规的药材供应商进行采购,确保药材的来源和质量。
2. 中药房应当对采购的中药进行验收和入库,确保药材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3. 中药房应当对储存的中药进行分类、标注和保管,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易于管理。
第三条中药的销售和管理。
1. 中药房应当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进行中药的销售,不得擅自变更或替换药材。
2. 中药房应当建立健全的销售记录和档案,确保药品的使用情况和流向可追溯。
3. 中药房应当加强对中药的管理和监督,防止中药的滥用和误用。
第四条中药房的卫生和安全。
1. 中药房应当定期对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卫生和安全。
2. 中药房应当对中药的过期药品进行清理和处理,防止过期药品对患者造成伤害。
3. 中药房应当加强对中药的质量和安全监控,确保患者用药的
安全和有效。
以上就是中药房的规章制度,中药房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并不断加强对中药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中药的质量和安全。
中药房员工规章制度

中药房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南方中医药大学附属中药房(以下简称“中药房”)作为南方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的重要部门,是承担药品供应和管理等工作的重要单位。
为规范中药房员工的行为,保障中药房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药房员工应当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做到守纪律、守规矩、守规范,积极地配合医院领导的工作,服从医院的管理和调度,为维护中药房的良好形象和顺利运作而努力工作。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中药房内的所有员工,包括内勤和外勤人员。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中药房员工应当按照医院的规定,完成好本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请假,不得玩忽职守、擅离职守。
第五条中药房员工应当认真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确保药品供应及时、准确。
不得拖延工作进度,造成严重后果。
第六条中药房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不得擅自私放药品、擅自调换药品或私自处理退药等行为。
第七条中药房员工应当保护医院及患者的隐私信息,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资料,不得利用患者信息谋取私利。
第八条中药房员工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吸烟、吃零食等不良习惯。
第九条中药房员工应当尊重领导,服从领导的指挥,不得对领导指示无理拒绝或有异议,不得对领导进行人身攻击或侮辱。
第十条中药房员工应当遵守医院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药品的保管和使用,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岗位责任第十一条中药房内勤人员负责保管药品的进货、出库、盘点等工作,应当做到准确无误,不得出现漏盘差错、药品错放等情况。
第十二条中药房外勤人员负责送药上门,应当准时送达,不得误送、漏送或延误送药。
第十三条中药房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医院开展各项工作活动,如健康讲座、义诊活动等,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十四条中药房员工应当尽职尽责,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配合医院进行调查和处理,不得藏匿问题,造成不良后果。
第十五条中药房员工应当注重自我保护,做好个人卫生防护,避免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中药房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中药房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中药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一条中药房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1. 提供中药咨询服务,解答患者疑问,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2. 根据医生开具的中药处方,准确、及时地配制中药;3. 对配制好的中药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合格;4. 保持中药房的贮存环境清洁,定期消毒;5. 管理中药的采购和库存,及时补充药品并防止药品过期;6. 监督患者用药情况,指导患者正确服药;7. 对患者的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提供给医生参考。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一条中药房的职责分工如下:1. 中药妆剂师:负责中药的制剂和配方,确保药品的质量和规范;2. 中药管理员:负责中药的采购和库存管理,确保药品的供应和质量;3. 医药咨询师:负责为患者提供中药咨询服务,解答患者疑问。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一条中药房的工作流程如下:1. 收到医生开具的中药处方后,中药妆剂师根据处方要求准备所需的中药材和药品;2. 中药妆剂师按照处方要求进行中药制剂,并进行质量检查;3. 中药管理员在系统中登记配方和出库信息,并及时补充库存;4. 医药咨询师提供中药咨询服务,解答患者疑问,并记录详细的咨询内容;5. 患者凭处方单到中药房领取药品,中药管理员核对药品和处方信息,向患者进行用法用量的指导。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一条中药房工作纪律如下:1. 工作时间:中药房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30-17:30,中午12:00-13:00休息;2. 出勤纪律:中药房的工作人员应准时到岗,不得早退或迟到;3. 着装规范:中药房的工作人员应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不得穿戴过于暴露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服装;4. 服务态度:中药房的工作人员应热情、友好地对患者提供服务,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5. 保密纪律:中药房的工作人员应严守患者信息的保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六章质量控制第一条中药房应采用药品管理系统,实现对药品的全程追溯和质量控制。
中药房规章制度册子

中药房规章制度册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药房的经营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中药房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中药房应当依法依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四条中药房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积极服务,做到诚信经营,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中药房应当严格遵循医疗器械和药品管理法规,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中药房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药房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中药房要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和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来源和质量。
第八条中药房应当建立患者档案管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确保患者信息安全。
第九条中药房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药品进行检验,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条中药房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理工作,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中药房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执业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且定期进行年检。
第十二条中药房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合格的中医药师和药剂师,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和服务。
第十三条中药房不得违法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第十四条中药房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收银和账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安全。
第十五条中药房应当建立药品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和盘点。
第十六条中药房应当做好药品储存和保管工作,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中药房应当建立顾客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投诉并进行改进。
第十八条中药房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员工遵守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中药房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二十条中药房应当在专业药师指导下进行药品配送,确保用药准确合理。
第二十一条中药房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采购渠道和来源。
第二十二条中药房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做好药品的分类、禁忌和保管。
第二十三条中药房应当加强对过期药品的处理和清理工作,不得销售和使用过期药品。
中药房规章制度下载

中药房规章制度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药房是指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中成药的药品销售场所。
中药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营,保证销售的药品质量安全。
第二条中药房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政策要求,加强自律管理,维护中药行业形象。
第三条中药房应当经营合格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不得在经营过程中购进、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第四条中药房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合理规划药品陈列、存储和销售区域,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性。
第五条中药房应当严格执行执业药师管理制度,聘用合格的执业药师进行药品销售咨询和服务。
第六条中药房应当建立药品购进、检验、销售记录,确保能够追溯药品来源和销售情况。
第二章中药材管理第七条中药房应当按照国家药典和相关规定对采购的中药材进行检验、鉴定和保存,保证中药材质量。
第八条中药房应当建立中药材质量档案,记录中药材来源、贮存情况、检验结果等信息,确保可追溯。
第九条中药房应当建立中药材检验室,配备专业的检验设备和人员,对进货的中药材进行必要的检验。
第十条中药房应当制定中药材定期检验计划,定期对库存的中药材进行检验、鉴定,确保中药材质量稳定。
第十一条中药房应当遵守中药材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不得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中药材。
第十二条中药房应当建立中药材保质期管理制度,定期清查、更新过期中药材,确保中药材新鲜有效。
第三章中药饮片管理第十三条中药房应当依法合规采购中药饮片,确保进货渠道合法合规,注明厂家生产地址和批号。
第十四条中药房应当对进货的中药饮片进行检验、审核,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中药房应当对中药饮片进行分类、标识,方便顾客选购和使用。
第十六条中药房应当建立中药饮片保质期管理制度,及时更新、清查过期中药饮片,避免销售失效产品。
第十七条中药房应当建立中药饮片贮存区域划分管理制度,不同规格、种类的中药饮片应当分开存放,避免混淆。
第十八条中药房应当建立中药饮片销售记录,确保可以追溯中药饮片来源和销售情况。
中药房科室规章制度范本(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药房科室的管理,确保中药质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中药房科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中药师、中药士、药品保管员等。
第三条中药房科室应遵循“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根本,以安全为保障”的原则,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供应、调配、储存、养护等各个环节的规范操作。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四条药品采购1. 中药房科室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按照医院规定的采购流程,向药品供应商采购药品。
2. 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药品供应商。
第五条药品验收1. 药品到货后,中药房科室应立即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
2. 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数量、包装、标签等。
3. 验收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妥善处理。
第六条药品储存1. 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储存要求,分类、分架、分垛存放。
2. 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
3. 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置醒目标志,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七条药品养护1. 中药房科室应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确保药品质量。
2. 养护内容包括检查药品外观、包装、标签、有效期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养护过程中,应做好记录,确保药品养护工作可追溯。
第三章药品调配第八条药品调配1. 中药房科室应严格按照处方进行药品调配,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调配人员应熟悉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等,确保调配准确。
3. 调配过程中,如发现处方不合理或药品配伍禁忌,应立即与处方医师沟通,必要时可拒绝调配。
第九条药品包装1. 调配完成的药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包装,确保药品安全、卫生。
2.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药品包装材料标准,不得使用破损、污染、不合格的包装材料。
中药房规章制度

中药房规章制度
一、中药房的管理范围。
1. 中药房的管理范围包括中药材的采购、储存、配制和销售。
二、中药材的采购。
1. 中药材的采购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采购的中药材符合质量标准。
2. 中药材的采购应当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确保中药材的质量和安全。
三、中药材的储存。
1. 中药材应当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环境中,避免受潮、发霉和受到其他污染。
2. 中药材应当按照不同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储存,保证中药材的质量和安全。
四、中药的配制。
1. 中药的配制应当由具有中药配制资质的人员进行,遵循中药配方和配制工艺,确保中药的质量和疗效。
2. 中药的配制过程中应当遵循严格的卫生和消毒规定,保证中药的卫生和安全。
五、中药的销售。
1. 中药的销售应当由持有中药经营许可证的药师进行,确保中药的合法销售和使用。
2. 中药的销售应当遵循医师处方,不得擅自销售处方中药。
六、中药房的安全管理。
1. 中药房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中药房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2. 中药房应当定期进行中药材和中药的检查和清点,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七、违规处理。
1. 对违反中药房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经营等处罚。
八、附则。
1. 中药房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中药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 中药房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中药房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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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房规章制度篇一:中药房工作制度一、中药房收到处方后,对处方中各项内容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
处方内容如有不妥或错误时,须经开方医生更正并重新签名后,方可调配。
司药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
二、调配中药处方必须准确称量,称量不得估计抓药。
方中药物如有缺少或代用,应在征得处方医师同意并签名后方可配方。
三、方剂中如有需先煎、后下、另煎、溶化、冲服等药材,必须单包并注明;需临时炮制的药材,应按处方要求进行加工。
四、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拒绝调配。
急症处方应优先调配。
五、处方调配完毕,工作人员应再次对照处方进行检查,无误签名后方可发出,发药时应将用药方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向病人作详细说明。
六、对毒性药品、贵重药品应专柜加锁、专人专帐管理,不得与普通药混放。
做到逐日销存统计,每月清查一次,帐物相符。
七、保持室内整洁,药品、药物放置有序,司药用具应经常擦洗,研钵、捣药罐用毕立即擦净,若调配毒性药品后应彻底洗净。
药柜斗应经常清理,杜绝串斗、虫蛀、药品变质、不洁等现象。
八、由库房领进药品时,应认真检查,对伪品、虫蛀、变质或未按规定进行加工炮制的药品,不得领进装斗。
九、对差错事故,应及时登记并汇报药房负责人或门诊部主任处理。
重大差错事故应及时汇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十、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中药房。
中药库房管理制度一、购买药品要根据治疗需要和缺货登记,由药房人员编制购药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后执行。
二、购进药品,由药库人员根据原始单据填写入库单,药库保管及时验收入库。
三、验收时如发现药品与原始单据的数量、规格、质量不符时应立即查明更正或退换。
四、药库应按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库内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虫蛀、霉坏变质。
五、药库门窗要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烟火,其他非公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六、贵重药品及毒剧药品,要设专柜保管。
七、按药品性质分类,建立库房帐,一般一年盘存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各种出入凭证,应分类保管备查。
八、科室向库房领取药品,应按规定提前一天送领货单(特殊情况除外)。
九、领取药品应按实发数量详细交点,如有不符要立即更正。
否则由经手人负责。
十、库房不得凭处方直接发药(急救、特殊情况除外),如因特殊发药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十一、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整齐、清洁。
煎药室工作制度一、煎药人员收到药剂,应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服药时间,剂数及煎法,经核对无误后,在服药本上签收,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调剂人员联系。
二、煎药时应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做到一剂一煎,保证煎药质量。
对先煎,后下,冲服,烊化,包煎等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必须按规定特殊处理。
三、药剂用具,容器应清洁干净,每煎完一剂后,应清洗容器,内服,外用药容器应严格区分。
四、药剂煎好后,必须检查药壶和装药瓶签姓名是否相符,无误者方可由护士或病员领取并签名,药渣应保存24小时备查。
五、煎药室要注意安全,保持清洁卫生,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煎药室。
六、对门诊病人,新入院病人或急重病人的药剂,应即领,即煎,即送(取)。
七、煎药室应有收、发药记录,煎药记录以及差错事故记录。
中药加工炮制工作制度1、中药加工炮制工作必须由熟悉中药知识,并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人员担任。
饮片炮制要严格按照《中国药典》、《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中规定工艺进行操作,保证药品质量。
2、炮制室应备有炮制饮片所需的工具和辅料,辅料比例和质量应符合标准,不得擅自更改。
3、各种药料首先要进行净选处理,拣出伪劣品种、杂物、非药用部位等。
4、需要软化的药物应根据气候和药材质地、性质、大小分别采用水洗、湿润等方法并掌握软化时间,防止药汁流失等,应及时切制干燥。
5、炒制饮片要掌握火候,炒要均匀,蜜灸不粘手,籽、果类药要炒到爆裂并有香味;蒸煮煅要透;炒炭要存性,严禁用煤渣煅药。
6、炒炭药要注意灭火星,摊冷后隔日入库防止火灾。
7、操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工作衣帽,防止不洁物污染药品,炮制室保持清洁卫生,炮制用具应擦洗干净。
药物炮制后要及时记录。
篇二:中药房工作制度为了保证中药房工作质量,提高中药房工作效率,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药房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起全心全意为广大病员服务的正确思想,工作认真细致,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保证工作质量。
二、调配人员根据处方进行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三、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品、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药品理性,对临床诊断。
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
对有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及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配方人员不得随意涂改医生处方。
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四、配方时要仔细审核处方,认真按照中药饮片操作规程进行调配。
中药配方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调配,称量准确,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贵重药材要逐剂称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特殊用法的应另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五、中药饮片、配方颗粒核对、发药应认真执行校对制度和差错登记制度及“三核对”发药规定,确保病人用药安全。
六、门诊应有药品请领制度,应遵守药品入中药房验收制度,发药应“先进先出”及仔细核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七、贵重、毒性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八、认真按时做好各种帐务及统计工作,执行药品调价、报损制度,努力降低成本,并做好处方保管工作。
九、中药房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及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十、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有下列情况除外:1、医院方面的原因。
2、该药确有质量问题。
3、患者对该药确有不良反应。
4、对特殊原因退回的药品,要认真鉴别是否可收回继续使用,对有疑虑或已经启封的药品,应报损,以对安全用药负责。
十一、中药房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脱岗,不得迟到早退,应注意个人仪表、工作态度并做好中药房卫生清洁工作。
十二、下班前关闭水、电、电脑等装置开关,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中药饮片调剂工作制度为了保证配发给患者和提供给煎药房的药剂准确无误、质量优良、使用合理,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中药配方人员工作时要严肃认真,精神集中。
根据医生处方配药,配方人员本人及其家属的处方应由其他人员调配。
二、中药配方人员必须按顺序取其处方,不得挑拣处方。
三、配方前要认真审查处方中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日期,药物名称,炮制规格、剂量、用法、配伍禁忌,医师签名,计价交费等,正确无误后,方可调配,如有疑问,必先找原处方医生询问清楚,有缺味时请原处方医生调换修改,配方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或代用,凡违反规定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配。
四、调剂人员配方时要按方配量,如无对应定量包装,可组合配量,使之准确。
周岁以下小儿用药和烈性药品或特殊剂量,须逐味、逐剂称量调配。
五、调配时必须按处方上打印的顺序取药。
六、凡调配矿石、贝壳、果实、种子类药品,均需打(杵)碎,配发“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均应按另包(无医嘱按规定另包)并装入另包袋,注明煎药方法。
七、核对人员应认真复核,查对处方有无漏配、错配,且剂量是否准确,确无错漏,签名后方可包装。
发药时应核对病人姓名,发票号等,并向病人说明煎服方法,剂量等注意事项。
八、有关特殊药品管理的品种应按各项规定办理。
调剂室四查十对制度为了加强窗口发药管理,杜绝差错事故,防范纠纷,制定本制度:一、四查:1查处方:检查处方的规范要求,不符的按医院处方管理制度执行。
2查药品:药品剂型外观、包装、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性状等,疑有质量问题不得发出并及时报告。
3查配伍禁忌:运用专业知识审方,提高合理用药。
4查用药合理性:检查诊断与选用的药品是否相符、用法用量是否合理。
二、十对:1对科别、姓名、年龄;2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3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4对临床诊断。
核对无误后按调剂操作规程交代发药。
三、本制度适用于调剂部门。
药物咨询管理制度为保证药物发挥最佳疗效的前提,能防止或减少药物毒副作用的发生,更有效地提高病人用药的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一、药物咨询由主管药师以上人员担任。
咨询对象包括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等。
二、药师在进行咨询工作时,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着装整齐、佩戴服务证;与患者交流中要注重礼仪,态度文雅、礼貌,语言得体、举止大方,表现出良好的药学专业素质。
三、药物咨询内容:1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剂型及含量。
2使用方法、剂量及疗程,适应症、禁忌症慎用症,孕妇、哺乳妇女、儿童、老年患者用药注意事项。
3药品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药品的贮存及效期。
4与用药有关的其他问题。
四、药师在接受药物咨询时要仔细倾听,做到有问必答,答有依据。
对患者及其家属要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力求清晰明了;对医务人员要使用专业术语,语言务必简洁、准确。
五、现场能予以答复的问题需即时回答;现场不能予以答复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话、短信或E-mail给予回答;如超过药师回答范畴的可建议通过医师、护士或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回答;尚未解决的问题需报上级部门研究解决。
六、咨询药师应及时记录咨询的内容,包括咨询者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咨询内容、回复内容等。
七、咨询工作中遇到药物不良反应时,应及时收集、整理并报告。
篇三:中药房管理制度药库管理制度1、根据本院医疗需要,编制药品购置计划,经科主任审查,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2、采购时应严格执行采购计划。
对质量有疑、虫蛀、霉烂、变质、失效、假药等,严禁采购、入库。
3、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或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写入库单,会同保管人员,共同对药品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合格无误,方可入库存。
验收人员须在单据上签字盖章,以示负责。
采购人员凭验收签字后的发票,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4、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注意药库室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光线等,防止虫蛀、鼠咬、发霉、泛油、变色、风化等。
药材仓库应定期熏仓。
药品应按其性质分类定位存放,标签醒目。
库房应保持整洁。
每季进行一次清库查点,合理报损,做到帐物相符。
5、毒性药品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
贵重药品应专人专柜加锁保管,严格执行领发手续,及时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6、领药时应提前编造领药单,保管员根据库存量填写出库单,并由领药人点数签字,一式三联作出库、记帐、领药凭证。
药库不得配发处方。
抢救病人急需配发时,应及时补办手续,不得凭处方记帐。
7、凡需加工炮制的药材,由加工炮制人员领出,按要求加工炮制后,重新入库。
入库前保管员对数量、质量进行验收,损耗应在规定限度内。
8、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药品实行数量统计、金额管理。
认真执行药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