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归档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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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院病历归档管理制度

医院出院病历归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出院病历管理,确保病历资料完整、准确、及时归档,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出院病历的归档管理。

第三条出院病历归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性:出院病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归档。

2. 完整性:归档病历应包括所有相关资料,确保病历内容完整。

3. 准确性:病历内容应真实、准确、规范。

4. 安全性:病历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泄露。

第二章归档范围与时间第四条出院病历归档范围:1. 患者住院期间的所有医疗文书,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检验报告、影像学资料等。

2. 患者出院小结、出院诊断证明、病情告知书等。

第五条出院病历归档时间:1. 患者出院后3日内,由病区负责将出院病历提交病案室。

2. 死亡病历应在患者死亡后7日内完成归档。

第三章归档流程第六条病区归档流程:1. 患者出院后,病区负责整理病历资料,确保病历完整、准确。

2. 病区指定专人负责将出院病历提交病案室,并填写病历归档登记表。

3. 病案室接收出院病历后,对病历进行审核,确保病历完整、准确。

第七条病案室归档流程:1. 病案室接收出院病历后,对病历进行登记、编号、分类、归档。

2. 病案室定期对出院病历进行整理、归档,确保病历归档及时、准确。

3. 病案室对归档的病历进行保密,防止病历资料泄露。

第四章病历保管与借阅第八条病历保管:1. 病历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泄露。

2. 病历保管期限不少于30年。

第九条病历借阅:1. 病历借阅需经病案室负责人批准。

2. 借阅者应持正式印章,并填写借阅登记表。

3. 借阅病历应尽快归还,最长借阅期限不超过5天。

第五章病历质量管理第十条病历质量检查:1. 病案室定期对出院病历进行质量检查,确保病历内容真实、准确、规范。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病区,并要求整改。

第十一条病历质量评估:1. 病案室定期对出院病历进行质量评估,对病历质量进行量化评价。

病历记录和归档管理制度

病历记录和归档管理制度

病历记录和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病历记录和归档工作,确保医疗信息安全、准确和可追溯,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卫生主管部门文件和医院相关政策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医务人员对患者病历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二章病历记录管理第三条病历规范1.全部患者来院就诊均需开具电子或纸质病历,依照规定填写主述、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佑襄助检查、初步诊断、治疗看法等内容。

2.签署病历的医务人员须个人签名或使用电子签名,并注明签名时间。

3.病历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语言简练明确,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

4.依据患者就诊情况,病历记录可附上相关医学影像、试验室检查结果等资料。

第四条电子病历1.医院将使用可追溯、安全、稳定的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病历记录工作。

2.医务人员须经过系统操作培训,娴熟掌握电子病历系统的使用方法。

第五条纸质病历1.对于纸质病历,医务人员应使用规定的病历本进行书写。

2.病历书写应使用黑色或蓝色钢笔,不得使用红色笔或铅笔。

3.纸质病历记录完成后需及时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病历归档管理第六条病历归档责任1.医院设立病历归档管理部门,负责病历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病历归档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病历整理1.病历归档管理部门应将纸质病历按患者姓名、病历号、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

2.对于电子病历,应按患者姓名、病历号、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并建立相应的电子归档。

第八条病历归档标识1.对于纸质病历,应在封面上标注患者姓名、病历号、时间等紧要信息。

2.对于电子病历,应设置相应的病历文件夹,并标明患者姓名、病历号、时间等信息。

第九条病历保管1.纸质病历应存放在专用的文件柜或存档柜中,确保密封性和防潮、防火、防虫等措施。

2.电子病历应进行定期备份,并储存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或存储设备中,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医院病历归档管理制度

医院病历归档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病历归档工作,确保病历资料完整、准确、及时地归档,提高病历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门、急诊、住院病历的归档工作。

三、归档要求1. 病历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

2. 病历资料应当按照门、急诊、住院等不同类型分别归档。

3. 病历归档应当及时,住院病历应在患者出院后7个工作日内归档;门、急诊病历应在患者就诊当日归档。

4. 病历归档时,应当对病历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5. 病历归档后,不得随意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四、归档流程1. 门、急诊病历归档流程:(1)医师完成病历书写后,将病历资料交由护士进行核对。

(2)护士核对无误后,将病历资料整理归档。

(3)归档的病历资料由护士长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 住院病历归档流程:(1)医师完成病历书写后,将病历资料交由护士进行核对。

(2)护士核对无误后,将病历资料整理归档。

(3)病区负责将归档的病历资料送至病案室。

(4)病案室对归档的病历资料进行审核、登记、归档。

五、归档保管1. 归档的病历资料应当由病案室专人负责保管。

2. 病案室应当设立病历资料库,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完整。

3. 病案室应当定期对病历资料进行整理、清点,确保病历资料的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六、借阅与复印1. 病历资料的借阅与复印,应当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2. 借阅病历资料,应当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目的、期限。

3. 借阅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归还病历资料。

七、监督与考核1.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病历归档管理制度,对病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

2. 医院应当定期对病历归档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3. 医院应当将病历归档工作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四篇)

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四篇)

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院病历的归档管理工作,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医疗机构和病患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出院病历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历归档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规范、便捷、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出院病历归档管理主要包括病历的整理、整编、鉴定、归档、借阅和销毁等环节。

第二章病历的整理、整编和鉴定第五条出院病历要从取得时开始入库登记,建立病历档案。

第六条病历整理要求按照时间顺序,将病历材料按病例号、病患姓名等顺序进行分类、整理。

第七条病历整编要求根据病历内容,将病历材料依次编排,确保病历的顺序和完整性。

第八条出院病历需要经过鉴定,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鉴定结果应签名并注明日期。

第三章病历的归档和借阅第九条病历归档采取电子存储和纸质存储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条病历归档必须建立完整的档案目录和索引,以便查找和管理。

第十一条病历归档要分类存放,按照科室、病种或其他相关分类进行归档。

第十二条病历归档要做好标识工作,包括病历归档编码、文件编号、文件名称等。

第十三条病历归档应设立专门的存储库房,要求环境保持整洁、干燥、无潮湿、避免阳光直射。

第十四条病历归档应制定存储管理制度,明确存储周期和存储要求。

第十五条病历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借阅,但必须遵循保密原则。

第十六条病历借阅申请必须经过核实,确认借阅目的和时限。

第十七条病历借阅记录要做好登记和归档,以便查阅和追溯。

第四章病历的销毁第十八条病历销毁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和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病历销毁必须经过审批,并按照审批的结果执行。

第二十条病历销毁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防止病历泄露。

第二十一条病历销毁记录要做好登记和归档,以便查阅和追溯。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出院病历归档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出院病历归档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规定的执行和病历的安全。

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

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

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院病历的归档管理工作,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医疗机构和病患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出院病历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历归档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规范、便捷、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出院病历归档管理主要包括病历的整理、整编、鉴定、归档、借阅和销毁等环节。

第二章病历的整理、整编和鉴定第五条出院病历要从取得时开始入库登记,建立病历档案。

第六条病历整理要求按照时间顺序,将病历材料按病例号、病患姓名等顺序进行分类、整理。

第七条病历整编要求根据病历内容,将病历材料依次编排,确保病历的顺序和完整性。

第八条出院病历需要经过鉴定,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鉴定结果应签名并注明日期。

第三章病历的归档和借阅第九条病历归档采取电子存储和纸质存储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条病历归档必须建立完整的档案目录和索引,以便查找和管理。

第十一条病历归档要分类存放,按照科室、病种或其他相关分类进行归档。

第十二条病历归档要做好标识工作,包括病历归档编码、文件编号、文件名称等。

第十三条病历归档应设立专门的存储库房,要求环境保持整洁、干燥、无潮湿、避免阳光直射。

第十四条病历归档应制定存储管理制度,明确存储周期和存储要求。

第十五条病历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借阅,但必须遵循保密原则。

第十六条病历借阅申请必须经过核实,确认借阅目的和时限。

第十七条病历借阅记录要做好登记和归档,以便查阅和追溯。

第四章病历的销毁第十八条病历销毁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和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病历销毁必须经过审批,并按照审批的结果执行。

第二十条病历销毁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防止病历泄露。

第二十一条病历销毁记录要做好登记和归档,以便查阅和追溯。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出院病历归档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出院病历归档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规定的执行和病历的安全。

医院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

医院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

医院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规范医院出院病历的归档管理工作,确保病历的完整性、保密性和易查性,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病历的归档管理工作。

三、病历归档流程1. 出院患者信息整理在患者出院之前,主治医生及时将患者的病历信息进行整理。

确保患者的基本信息、入院记录、诊断等内容齐全准确。

2. 质控审核由质控科的专职人员对出院病历进行审核,确保病历文字、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如有问题,及时与主治医生进行沟通,核实病历内容。

3. 病历编码根据国际通用的疾病和诊断编码标准,通过专业编码软件对病历进行编码。

确保病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并提供便于统计和分析的数据。

4. 病历整理将符合质控要求的病历进行整理。

按照病历号的顺序,依次进行归档。

确保病历的有序性和易查性。

5. 病历归档将整理好的病历归入病历室,按照年份和月份进行分类存放。

每份病历都应标明出院日期、病历号、患者姓名等关键信息,以方便查找和取用。

四、病历归档管理要求1. 安全保密医院出院病历涉及患者的个人隐私,各部门及人员需严格保守患者信息的秘密。

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复制或泄露病历内容。

2. 完整性和准确性病历归档必须保证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对于遗失、损坏或错误的病历,应及时核实和补充,确保病历记录的完整性。

3. 定期归档医院出院病历应定期进行归档,一般为每月一次。

由归档科的专职人员进行归档工作,并编制归档清单,清楚记录每个月的归档情况。

4. 病历保管病历室应具备良好的环境和设施,以确保病历的安全和保管。

定期对病历室进行清理和整理,保持整洁有序。

五、病历查阅和借阅1. 内部查阅医院内部相关部门和医务人员有权查阅病历,但必须履行查阅登记手续,确保病历的使用安全和合理。

2. 外部借阅对于外部人员的病历借阅,必须提供合法、正当的理由,并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外部人员借阅病历时应签订保密协议,确保病历的隐私安全。

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

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

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为促进医院病案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保障出院病历及时、完整地归档,保证各项医疗数据及时统计,更好地发挥病案的服务和利用功能,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病历实行七日归档制1、出院病人的完成纸质病历必须在病人出院后7个工作日内归入病案室。

出院日期以病案首页填写为准。

2、死亡病历要求7日内归档(必须完成死亡病历讨论并填写有关资料)。

3、存在医疗安全隐患的病历要求立即完善所有资料并且24小时内归档,患方要求复印、封存病历的按照我院复印、封存病历工作流程执行。

二、病历归档采取收、送结合的方式1、临床科室负责按时上交病历并及时归档。

2、病案管理员在接收病历时发现有缺页、缺项、填写不全和破损等问题,有权拒收,由病区完善后当日送交病案室,归档时间不得延迟。

3、病历归档过程中,临床科室与病案室应有书面交接记录。

三、病案室负责登记、归档和管理1、病案室及时对出院病历进行检查、核对、录入并上架入库。

2、归档病历上架时应保持整齐美观,按顺序排放,防止错位归档。

3、严格执行病历的借阅登记制度,及时催还外借病历。

四、病历未按时归档或遗失者,按照以下措施处罚;1、每本病历每迟交一日扣责任医生20元,科室主任5元,以此类推。

2、不合格病历由质控科或者病案室通知责任人到质控科或病案室完善,限制3个工作日,每超过一日扣罚50元,以此类推。

3、质控科负责检查每月出院人数和病历归档数,若发现病案室未报、漏报、错报,则处罚病案室10元/份。

4、遗失一份病历处罚相关责任人2000元,归档病历由病案室负责落实,运行病历由病区主任负责落实,如病历在交接中遗失,无法明确责任方时各处罚1000元。

之后由科室重新完成病历上交到病案室。

5、出院病历(除死亡病历、存在医疗安全隐患病历外)3个工作日内归档的,符合甲级病历要求的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为以上4点内容涉及的扣罚金额总数/病历总数,具体见每月质控科的出院病历归档专项工作反馈。

住院病历归档管理制度

住院病历归档管理制度
住院病历归档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1.1凡是在我院住院治疗的患者,其病历资料均应纳入归档管理范围。
1.2归档病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病历、护理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病理报告、医嘱单、体温单等。
二、归档流程
2.1住院病历由责任医生负责整理,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2责任医生在患者出院后规定时间内,将病历资料提交至病案室。
16.1在病历归档管理中,遵循医学伦理原则,尊重患者隐私权和自主权。
16.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伦理道德教育,提高其在病历归档工作中的职业道德水平。
16.3建立伦理审查机制,对病历归档中可能涉及的伦理问题进行审查,确保符合伦理规范。
十八、病历归档的持续发展
17.1关注国内外病历归档管理的新趋势、新技术,不断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
2.3病案室工作人员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归档要求。
2.4审核通过的病历资料,由病案室进行编目、装订、归档。
三、归档要求
3.1病历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原则上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归档。
3.2病历资料应保持整洁、完好,不得有缺页、破损、涂改等情况。
3.3病历资料中的签名、日期等应清晰可辨,严禁代签名、空白签名。
九、病历归档的应急预案
9.1制定病历归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病历资料丢失、火灾、系统故障等情况的处理流程。
9.2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病案室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9.3在发生病历归档相关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降低事件对病历资料的影响。
九、病历归档的持续改进
9.4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对病历归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追踪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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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归档管理细则病历是重要的医学文献,它是病人疾病发生、发展、转归、以及整个治疗过程的原始记录。

下文是病历归档管理细则,欢迎阅读!病历归档管理细则一一、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篇(一)所有病历随病人出院即送至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二)部分病历病理报告、化验检查报告归档时仍未能回报者,亦应先将病历归档,待结果回报后送病案室将病历补充完整。

(三)死亡患者病历也按上述要求归档。

进行死亡病例讨论需由科室重新将病历自病案室借出,借阅执行《病历借阅制度》中相关规定。

(四)病案室工作人员随时至住院处进行病历回收工作,并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五)各病区在患者办理出院前将病历整理完毕,并由病区人员送至住院处填写交接记录双方签字认可。

(六)所有归档病历均要求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及质控医师签字在归档前完成。

不能完成者按未及时归档病历处理。

(七)未能按时归档的病历纳入病历质量总评、通报全院并进行相应奖金、工资处罚。

(八)病历丢失一份扣相关责任人1000元,病历遗失出现医疗纠纷的除经济处罚外责任人承担由病历遗失造成的其他责任。

二、病历借阅规定(一)病历属于医院的特殊档案资料,实行封闭式管理模式。

(二)患者无权借阅及携带本人病历。

(三)其他医疗机构无权借阅医院病历。

(四)所有借出病历3日内必须归还,如需再次使用,应办理续借手续。

其中医务、质控、医保、农合办等调阅的病历应在检查完毕后当日归还。

(六)病历实行封闭式管理,根据特殊要求对以下4种情况实施有限借阅,原则为只能借阅归档后的病历,对于未归档的病历一律不得借出。

1、医院经治医师调阅再次入院患者病历时,借阅者必须为经治医师,如为非经治医师或实习(进修)医师,则须持有经治医师签字的借条,双方签字后方可借阅。

2、进行临床教学或死亡(疑难)病例讨论时,借阅者必须为死亡(危重、疑难)患者所在科室医师,如为实习医师或进修医师则执行双签字制后方可借阅。

3、特殊情况需借阅病历的,需持有医务处盖章的借阅申请方可借阅。

4.病历借回完善,须3日内归还,否则按未归档病历对待,纳入未归档范围予以通报及相应奖金、工资处罚(超过7天,每天扣罚当事人100元至归还止。

七、除第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况外所有病历不得借出病案室,包括以下情况:1、护理部及各病区护士(长)对护理记录进行质控检查。

2、药药剂科查阅相关资料。

3、医保、农合、医务、质控等检查(尽可能在病案室进行)。

4、所有病历复印工作。

5、研究生课题研究需持有带教医师(医院正式职工)签字的查阅申请,仅允许在病案室内查阅,且查阅人必须为参加课题者,每次查阅不得超过20份。

6、本院医师从事科研课题研究需查阅病历时,仅允许在病案室内进行,且只能查阅本人经治患者的病历。

8、除此之外未说明的其他情况。

(八)对借阅的病历应妥善保管,严令禁止涂改、拆散、丢失、转借他人、带离院外、复印或者复制,如出现此类情况,经核实后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病历归档管理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病历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师严格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并签名。

第三条住院医师负责病历书写,主治医师负责病历的审核。

特殊情况由科室主治以上医师书写。

实习医师不能代替住院医师书写入院记录,其书写的病程记录及进修医师、研究生书写的病历内容须本院上级医师审核签字。

科主任是病历管理的责任人。

医务处负责病历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病历检查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四条按时填写“北京医院出科病历检查表”。

各科科主任每季度应至少抽查10份本科室病历,了解病历书写情况,加强病历书写管理。

第五条医务处组织专家对每份出院病历进行检查,并建立专业人员的技术档案,将病历书写检查情况记录在案,作为评选先进、晋升职称的依据。

第六条病历检查的重点(一)病历书写是否真实、清晰,表达是否准确。

(二)各项记录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1各项记录完成时间入院记录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首次病程记录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出院记录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死亡记录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手术记录由术者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2病程记录时间病危患者随时记录病情变化,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

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

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

术前及出院前一天需有病程记录。

手术患者的病程记录中要反映术前术者看患者的情况。

有手术前、后麻醉医师查看患者的记录。

术后前三天每天至少记录一次病程。

患者住院时间超过一个月,每月须做一次病情小结。

患者经治医师发生变更之际,须写交、接班记录。

3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患者入院48小时内必须有主治以上医师查房及初步诊断治疗意见。

患者入院72小时必须有副主任(含)以上医师查房及初步诊断治疗意见。

疑难患者必须有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及病例讨论记录。

病危患者每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病重患者至少3天有一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病情稳定患者5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4需要手术、特殊检查和治疗应有知情同意书。

第七条各临床科室、科主任、医务处要认真做好环节病历检查和终末病历质量检查,科主任应加强对环节病历抽查工作。

病历回病案室前,科病案委员或主治医师负责病历全面检查并填写检查表,检查表随出院病历一起完成,由病案室收回。

医务处组织专家对病历作出质量评估。

第八条医务处每季度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科病历管理情况。

第三章病历检查结果的奖罚第九条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奖金200元;每出现一份丙级病历扣奖金800元。

科主任根据当事医师病历缺陷中的责任大小处罚至个人。

第十条年度内出现一份丙级病历或三份乙级病历者还将受到以下处理(一)主治医师或以上:医院延缓聘用新晋升的技术职称一年。

(二)住院医师:延迟一年进入下一阶段培训。

(三)研究生:取消留院资格。

(四)进修生:取消进修生资格,改为参观学习,不发结业证。

(五)对当事人所在科室主任予以全院通报。

第十一条对病历其他缺陷纳入千份制管理扣分。

第十二条对终未病历质量检查评分积分前3名者,对该治疗组医生奖励2000元,奖励科室1000元。

对积分后3名者,每科扣除奖金2000元。

第十三条有丙级病历或全年共发生3%乙级病历的科室不能参加先进科室、先进党支部的评选。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乙级病历定义存在以下重大质量缺陷之一者为乙级病历(一)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

(二)传染病漏报。

(三)缺首次病程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中缺主要诊断的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及诊疗计划。

(四)缺由主治及以上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的诊疗方案(或手术方案)。

(五)危重患者住院期间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

(六)缺手术记录。

(七)死亡病例缺死亡前的抢救记录。

(八)缺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

(九)开展的新手术(技术)与大型手术缺由科主任或授权的上级医师的签名确认。

(十)缺有创检查(治疗)、手术同意书或缺患者(委托人)签字。

(十一)缺对诊断、治疗起决定性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十二)有证据证明病历记录系拷贝行为导致的原则性错误。

(十三)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不完整。

(十四)有明显涂改。

(十五)在病历中模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

第十五条丙级病历定义。

在终末病历中缺入院记录(实习医师代写视为缺入院记录)或存在三项以上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缺陷。

第十六条环节病历检查为患者仍在住院中,对病历重点环节的检查。

第十七条终末病历质量检查是指病历回病案室存档前全面检查。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10月8日修订通过并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医务处负责解释。

病历归档管理细则三一、我院暂实行病历72小时归档制度。

即病历在病人出院后72小时之内归入病案室。

二、病历归档的时限性评价方式是根据病案室每月的《病历归档情况月报表》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指标包括:24小时档率、48小时归档率、72小时归档率等。

三、归档日计算公式:(以72小时归档时间为例)1、工作日出院的病历归档日计算:病案首页的出院日期+72小时。

2、节假日出院的病历归档日计算:出院日期+出院日期后的节假日天数+72小时。

四、病案归档采取收、送结合的方式。

1、病案室专人定期到病区收取出院病案,并双方签字。

病案室专人收回病案后,当天在电脑中录入住院号进行签收登记。

2、病区送归病案,由科室住院总或住院总安排本科室医生送至病案室进行电子签收归档。

签收后,病案室打印交接单,接收人和送交人签字,交接单交由住院总保存。

3、病案室负责定期催收病历。

科室医师接到催收病历电话后在3日内将未及时归档的病历送至病案室。

4、病案室工作人员在接收归档病案时若发现有缺页、缺项、填写不全、严重玷污和破损等问题病历,有权拒收,由科室完善后当日送交病案室。

五、病历归档前的质量管理由治疗组负责,重点控制以下几个环节:1、完整性及排列顺序。

应首先检查并保证病案首页、出院小结、病例讨论记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告知同意书、手术文书、会诊单、护理文书、特殊报告粘贴单、影像学检查报告、实验室检验报告、医嘱单、体温单、感染表等15个病历基本大项的完整,不得缺失,并按照本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进行排列。

2、检查医患沟通及各类告知同意书的完整。

病历归档前,科室医师根据本科特点及本次诊治的内容,检查各类告知同意书是否齐全,缺失的应及时补齐。

3、保证检查及化验报告单的完整。

病历归档前,医师应对各类检查化验报告单与医嘱逐一核对。

未归入病历的报告单科室应该设置固定的地点分类存放。

4、保证护理记录文书的完整。

病历归档前,护理部应对护理评估、告知书、护理记录单、监测单、体温单等文书进行完整性质控,并按照记录时间排序。

六、病历已到归档时间,但有检查化验没有出报告单的,先将病历归档,并在病历封面的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所缺报告单的名称。

待报告单出来后,当日送到病案室。

七、科室迟归档的检查化验报告单补送到病案室时,如病历没有装订,直接由送交人放(贴)入病历。

如病历已经装订,原则上不拆病历;科室必须写报告说明迟归原因,由科主任签字后交医务处审批;医务处批准后,再交病案室补入病历。

补交到病案室的检查化验报告单要进行交接登记。

八、病案室工作人员在整理病历过程中发现有缺项,应及时通知科室住院总。

住院总在接电话后当日对缺陷病案及时进行完善。

病案室对缺项进行登记。

九、病案归档前,病人如需复印病历,必须满足如下两个条件,否则病案室不予以复印:1、复印人证件齐全;2、病历资料符合归档病历质量要求。

对于满足复印条件的,由本科医生携病历陪同病人到病案室复印后再带回科室。

科室不得将病历交给病人,更不得将病历私自带至院外复印;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科室承担。

十、病历归档前,因医疗纠纷需要封存病历时,应先完善病历内容,再进行封存,封存件交病案室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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